門面(攤位)管理合同(精選3篇)

門面(攤位)管理合同 篇1

門面(攤位)管理合同

門面(攤位)管理合同(精選3篇)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為對甲方租賃重慶XX公司(以下簡稱“華鵬”)的門面(攤位)進行合理使用、避免糾紛,根據《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營場所

1、甲方租賃的門面(攤位)位於______第______號商業鋪位。

2、甲方租用的門面(攤位)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二、管理、服務期限

與甲方和華鵬簽訂的租賃合同期限相同,該租賃合同期滿順延時,本合同期限也順延。

三、管理、服務費用

1、管理費。按甲方租用面積計算,每平方米______元,共計______元。

2、水費、電費。

3、衛生費。

4、其他費用。

三、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不得超越經營範圍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從事其它經營活動。

2、乙方制訂的各種規章制度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甲方應當遵守。

3、甲方必須按乙方統一的作息時間從事經營活動。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消防規定,維護店容衛生。

5、甲方應對自己及其僱員、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負責,若發生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出售的商品若出現質量問題或其他原因(包括本合同第5條的情形等)給消費者、購貨人造成損害。乙方有權代甲方確認損失情況,並在確認損失大小後代為甲方賠償,甲方必須在乙方確認賠償金額後兩日內向乙方交付代為賠償金。

7、甲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商品和有關用品,若物品被盜、損毀、遺失等,除乙方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外,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8、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但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四、合同解除及爭議解決

1、雙方簽訂合同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均應向對方給付違約金______元。

2、若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3、若因甲方違約行為導致其與華鵬租賃合同終止,雙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應同時給付乙方違約金______元。

4、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綦江縣人民法院起訴。

五、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時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物業管理公司乙方:

年月日  年月日

門面(攤位)管理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管理方: 合肥新海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出租方、承租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有關出租、承租事宜,為明確大家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承租商鋪的座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出租商鋪位於安徽省合肥市淮河路步行街海亞服飾廣場一層 號,建築面積 ㎡。以下簡稱該商鋪。

2、該商鋪為全裝修商鋪,交付時為正常使用商鋪,用電裝置齊全,所有開關線路全部安裝到位。

第二條 承租方資格驗收手續

承租方在簽訂合同前應提示有效身份證,以便出租方、管理方影印後留檔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房屋用途

1、該商鋪租賃期為 年零 月,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收回商鋪。

2、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諾,租賃該鋪位僅作為經營 。

3、租賃期滿,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租權,如合同到期前20天出 租方有權租賃給第三方,承租方應如期歸還。逾期除按本合同交付租金外,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租金、物業管理費的交付方式

1、該商鋪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年租金總額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2、租金、管理費支付方式如下:

(1)承租方以 方式,租金於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 前一年分兩次付清給出租方;

(2)該商鋪的月管理費為 元,於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前付清給管理方,管理費與租金一併交納。(注:該費用僅 包含每年6、7、8三個月的中央空調費用、公用通道照明費用及物業管理費)

(3)該商鋪的管理保證金為 元。管理保證金是為了保證承租方按時交納自用部分的電費、管理費、房租及罰金等相關費用準時到位。承租方正常營業, 到期後梧任何欠費及不良罰款,並將檢驗合格的商鋪交還給出租方或管理方後, 由管理方無息退還給承租方。如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履行的,管理方在權 扣除承租方交納的管理保證金。

(4)原合同簽訂之前交納的定金 元,均可充抵為管理保證金。

第五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承租方應服從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管理,按照要求自行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等證件,並按時交納各項稅費。

2、在租賃期限內承租方應按每月按規定的時間內向管理方交納承租商鋪的自用電費。凡逾期不交者,除按規定交納當月費用的,並交納該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五/天的罰金。逾期30天不交者按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執行。

3、乙方同意租賃期滿或協議解除時,將因自身經營需要而拆除的玻璃隔斷按管理方要求恢復,或承擔相應的費用。

4、該商鋪的出租稅費的交納由出租方與承租方協商約定解決。

第六條 商鋪的修繕及使用

1、在租賃期內,該商鋪及其所屬設施的公共部位由管理方進行正常維護外,其商鋪內自用的線路、設施、照明均由承租者承擔修繕責任。

2、對承租方的裝修裝飾部分及接租後保留前任承租方的裝飾部分,均由新的承租方負責維修。

3、承租方應合理使用其承租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商鋪及設施損壞的,承租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照價賠償。承租方如需要對所租商鋪進行裝修、內部結構改造或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修,須先徵得出租方、管理方的書面同意後辦理相關手續,並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正常營業,否則管理方或出租方有權責令承租方立即整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後果由承租方承擔。嚴禁在商鋪內亂接電線等現象。

4、嚴禁在商鋪內使用大功率電器裝置,不許使用電飯鍋、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裝置,如發現除罰收其電器裝置外,還處於壹佰元罰款,罰金從承租方交納的管理保證金中扣除。

5、承租方因經營需要而拆除承租商鋪與與之相鄰商鋪的玻璃隔斷,在合同期滿或協議解除時應將恢復好玻璃隔斷的鋪面交還給出租方,承租方沒有恢復的,管理方有權從承租方所繳納的管理保證金中扣除恢復的費用並扣除因恢復而產生的房屋租金。

第七條 商鋪的出售及轉租

1、在租賃期間內,承租方對該商鋪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出租方應在出售前15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在接到通知後三日內無書面回覆,則視為放棄該權利。

2、承租方在合同期內將出租商鋪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後,方可轉讓,轉讓時須到管理方與產權方重新辦理合同變更手續。否則原合同自動終止,所產生的經濟糾紛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3、沒經出租方、管理方同意的前提下而進行私自轉讓的,其租賃合同視同違約,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商鋪,剩餘租金及管理保證金不退,後果自負。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在租賃期內,承租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方、管理方有權解除合同,無償收回商鋪;

(1)沒告知出租方、管理方而進行轉租、轉借的;

(2)沒告知出租方、管理方而拆動改變商鋪結構、損壞承租商鋪設施,在出租方和管理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整改、修復的;

(3)未經管理方同意而擅自中途關門歇業達七天以上的;

(4)無故拖欠房租累計十天以上的;

(5)利用承租鋪位存放危險品或進行違法亂紀活動的;

(6)逾期十天未次納按約定應當承租方繳納的房租及各項費用的;

(7)其它違反《管理公約》之嚴重行為的。

2、承租方如欲續航,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十天之前通知出租方,原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即不享有優先續航權;

3、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三方免責,合同終止。

第九條 商鋪交付終止收回驗收

1、出租方交鋪時應保證租賃商鋪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正常使用狀態,無書面異議即視為合格交鋪。

2、承租方於租賃期滿後,將承租鋪位及設施、裝置完好無損交還出租方,並經出租方或管理方驗收;

3、合同期滿或終止,承租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鋪位正常使用。對於未經出租方、管理方同意留存的物品,視同無主物品,出租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經承租方同意,提前收回鋪位的,除了返回租金餘額外還應賠償承租方一個月的房租。

2、在合同期內 ,承租方提前終止合同的,除賠償出租方一個月的租金外,其餘多交租金及管理保證金不退還給承租方,在拆除玻璃隔斷的還應恢復出租商鋪內的玻璃隔斷。(或支付此項費用)

3、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承租方同意,出租方單方面提高租金,承租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4、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三十天通知對方並得到對方書面同意方可允許中斷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5、在租賃期內, 如因業主產權因素影響承租人無法正常經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出租人承擔,與管理方無關。

6、承租人無故拖欠管理費及自用部位電費達到三十天以上的,按本合同第十款第二條執行。

第十一條 免責條件

1、經有關部門鑑定,租賃期內商鋪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和合同終止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租賃期間,如因市政建拆遷,該合同自行解除,三方免責。

3、因本市場整體經營結構調整,管理方提前二個月通知承租方的,三方互免責任;

4、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二條 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出租方、承租方三方協調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與本合同同時簽訂的其它規定與本合同一併執行,並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可由三方協商,協商不成時,可向本標的物所轄的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執一份,承租方執一份,管理方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管理方蓋章後生效。

第十四條 合同的附件

1、承租方的身份證影印件;

2、裝修管理規定;

3、商場管理規定;

4、消防責任書。

出租方: 承租方: 管理方:

年 月 日

門面(攤位)管理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為對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公司”)的門面(攤位)進行合理使用、避免糾紛,根據《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營場所

1.甲方租賃的門面(攤位)位於______第______號商業鋪位。

2.甲方租用的門面(攤位)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二、管理、服務期限

與甲方和華鵬簽訂的租賃合同期限相同,該租賃合同期滿順延時,本合同期限也順延。

三、管理、服務費用

1.管理費。按甲方租用面積計算,每平方米______元,共計______元。

2.水費、電費。

3.衛生費。

4.其他費用。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不得超越經營範圍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從事其它經營活動。

2.乙方制訂的各種規章制度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甲方應當遵守。

3.甲方必須按乙方統一的作息時間從事經營活動。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消防規定,維護店容衛生。

5.甲方應對自己及其僱員、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負責,若發生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出售的商品若出現質量問題或其他原因(包括本合同第5條的情形等)給消費者、購貨人造成損害。乙方有權代甲方確認損失情況,並在確認損失大小後代為甲方賠償,甲方必須在乙方確認賠償金額後兩日內向乙方交付代為賠償金。

7.甲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商品和有關用品,若物品被盜、損毀、遺失等,除乙方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外,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8.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但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五、合同解除及爭議解決

1.雙方簽訂合同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均應向對方給付違約金______元。

2.若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3.若因甲方違約行為導致其與________公司的租賃合同終止,雙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應同時給付乙方違約金______元。

4.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綦江縣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時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