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所的轉讓協議範本

【篇一】

招待所的轉讓協議範本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東(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招待所永久性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對產權的宣告

丙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市_________區(縣)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丙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二、丙方同意甲方將其自營的位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_號的招待所全套裝置,證、照轉讓給乙方使用,招待所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客房間;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轉讓費總計為: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具體財產包括:房屋現有的全部裝置、設施、廚房用品、裝飾類等,還有乙方認可的其它東西,具體物品以詳細登記表為準。

三、甲方與丙方簽訂了為期年的租賃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為元人民幣。招待所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繼續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方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四、付款方式

轉讓費分_____次付清。

1.第一次甲、乙雙方在招待所設施裝置清點交接完畢後,乙方向甲_________方支付轉讓費:________元(¥:_______元)(作為定金)。

2.第二次甲、乙雙方在與_______旅館房東________正式見面交接,並確認從_______旅館轉讓合同完成生效後,到甲方與房東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3.在甲、乙雙方辦理完營業執照、特種行業許可證、衛生許可證、消防合格意見書等相關證件(詳見附錄二)過戶手續後乙方在____年內向甲方分期性支付尾款: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4.上述費用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待合同期滿後再退還給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修、裝飾、裝置及一切手續(證、照)與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甲方剩餘的房屋使用權歸屬乙方。

五、招待所現有裝修、裝飾、裝置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六、該招待所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工商稅務登記證、特種行業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住宿。所有相關證件交由乙方保管並使用,租期內甲方全權委託乙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收入歸乙所有,與甲方無關。

並由甲方給乙方出具全權委託書,乙方從簽訂協議之日起,交___元作為證件保證金,以保證證件不丟失和乙方在此期間的合法經營。(上述所有證件需甲方在影印件上簽字確認)。證件保證金在乙方轉讓經營後,在歸還證件時甲方應全額退還保證金。在乙方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____招待所的所有移交工作。若甲方在收到定金後超過___個工作日未按本合同約定交割轉讓招待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外,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等同轉讓費_____%的賠償責任。

八、甲方與丙方所籤的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登出營業執照和相關工商稅務登記手續,並重新以乙方名義辦理相關工商稅務登記手續。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所有證件的過戶變更手續,費用乙方自付,如因為證件不能過戶,導致乙方不能接手經營,則甲方需退還乙方支付的所有轉讓費及違約金。(違約金為總額的____%)

九、如甲方未能在甲方與丙方所籤的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日內代乙方辦理完招待所相關工商稅務及特種行業登記等手續,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雙倍退還定金且承擔乙在經營招待所期間的所有支出,再次期間招待所的所有經濟收入歸乙所有。如乙方反悔不履行本協議,則定金不予退還,所有經濟收入歸甲所有,且無權要求返回之前經營招待所的所有費用支出。

十、甲乙雙方在簽署該協議簽訂前該招待所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該房屋所涉及的房租、電費、物業管理、供暖費等應由甲方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納或拖欠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十一、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其它:

十二、乙方在接手經營後,可對招待所進行裝修和改造,相關費用乙方自理。

十三、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徵用拆遷招待所,有關補償歸乙方。

十四、乙方在經營期間如果需轉讓,提前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友好協商後,甲方協助乙方共同轉讓。

十五、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十六、乙方如未按本協議條款規定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十七、有關爭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補充條款:

十九、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簽署日期:

【篇二】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街(路)號的店鋪(原為:)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為元人民幣(大寫:),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四、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裝置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裝置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