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車位轉讓協議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
甲方保證對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於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轉讓給乙方。
三、轉讓價款
車位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四、本協議生效後,甲方配合乙方在開發商(長治市人民醫院)處辦理更名手續。在具備辦理產權證的情況下,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
五、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車位轉讓協議 篇2
甲方(出讓方):乙方(受讓方):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新明半島雨荷軒地下車位轉讓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協議內容
乙方有償購買甲方出讓的明半島雨荷軒地下車位。
二、協議價款
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元。
三、雙方義務
1.甲乙雙方簽訂該協議後24小時內,乙方將轉讓款轉入甲方指定賬戶如下:開戶行:戶名:帳號:甲方在收到轉讓款後應向乙方開具等額收據。
2.甲方在收到款項後轉讓甲乙雙方一同將該車位在物業就該車位的使用權手續辦理完畢。
3.乙方將該車位轉讓款項向甲方付清時,原向甲方轉讓該車位帶來的相關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位。原向甲方轉讓該車位的一切手續(發票、收據等)均應交付乙方。
四、該車位是以簽約時之現狀售予乙方,甲方須保證對上述該車位享有完整使用權和處分權,有關該車位在本次轉讓之前已產生的使用權糾紛、債務等事宜,甲方應在轉讓完成前清理完畢,並保證轉讓後乙方無須負責,否則甲方應賠償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損失。甲方保證沒有並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則甲方按本次轉讓價雙倍賠償給乙方。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按指紋後有效,修改無效。
甲方(出讓方):乙方(受讓方):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個人車位轉讓協議 篇3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為了方便乙方在停放車輛,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地下停車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汽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編號為 汽車車位。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商定的汽車車位一次性定價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車位的銷售特徵為:[現售車位]/[預售車位]
四、乙方在簽訂本合約三天內一次性付清汽車位使用費共計人民幣 元,按時劃款到甲方銀行賬戶。經甲、乙雙方確認,甲方收款銀行帳戶為: 。
五、乙方所購的上述車位作為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變該汽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產生事故,乙方除應負擔恢復原狀費用外,還應賠償造成他人的損失並承擔後果。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管理費用。
六、乙方使用汽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讓的地下車位按有關規定,無法辦理產權證、土地證手續,但享有與所購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權(不享有土地使用權);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八、甲方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
九、甲方有權先期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對地下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視為認可甲方之委託車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乙方享有轉讓、繼承的權利,涉及相關手續的變更,乙方須書面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變更協議,並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關的手續費,手續費按原車位轉讓價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繳的物業維修專項基金在簽訂本轉讓合同時按政府有關規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因解決本協議爭議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保全費、訴訟費、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十三、本合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本合約一式兩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效力等同。
十四、本協議更改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車位轉讓協議 篇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見證方:恆茂國際都會恆興物業公司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停車設施),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築空間,並不屬於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築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併轉移。上述獨立建築空間並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於,具體停車位置,以平面圖確定為準。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貳拾
玖萬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五、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分別向 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稅費及規費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承擔)。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約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見證方三方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車位轉讓協議 篇5
一、產權約定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築空間,並不屬於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築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併轉移。
上述獨立建築空間並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負 層 號,具體停車位置,以平面圖確定為準。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第 種:
一次性付清全款。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分期支付款項。
乙方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剩餘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全部付清。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定金,並將上述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五、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分別向 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
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約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見證方三方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見證方: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個人車位轉讓協議 篇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停車設施),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築空間,並不屬於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築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併轉移。上述獨立建築空間並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負層號,具體停車位置,以平面圖確定為準。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第種:_______________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分期支付款項。乙方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x)x元整,剩餘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全部付清。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定金,並將上述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五、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分別向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稅費及規費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承擔)。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見證方三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車位轉讓協議 篇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見證方:恆茂國際都會恆興物業公司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停車設施),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築空間,並不屬於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築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併轉移。上述獨立建築空間並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於,具體停車位置,以平面圖確定為準。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貳拾
玖萬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五、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分別向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稅費及規費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承擔)。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約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見證方三方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車位轉讓協議 篇8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為了方便乙方在__停放車輛,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地下停車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汽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__編號為汽車車位。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商定的汽車車位一次性定價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車位的銷售特徵為:[現售車位]/[預售車位]
四、乙方在簽訂本合約三天內一次性付清汽車位使用費共計人民幣 元,按時劃款到甲方銀行賬戶。經甲、乙雙方確認,甲方收款銀行帳戶為: 。
五、乙方所購的上述車位作為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變該汽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產生事故,乙方除應負擔恢復原狀費用外,還應賠償造成他人的損失並承擔後果。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管理費用。
六、乙方使用汽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讓的地下車位按有關規定,無法辦理產權證、土地證手續,但享有與所購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權(不享有土地使用權);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八、甲方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
九、甲方有權先期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對地下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視為認可甲方之委託車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乙方享有轉讓、繼承的權利,涉及相關手續的變更,乙方須書面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變更協議,並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關的手續費,手續費按原車位轉讓價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繳的物業維修專項基金在簽訂本轉讓合同時按政府有關規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因解決本協議爭議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保全費、訴訟費、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十三、本合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本合約一式兩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效力等同。
十四、本協議更改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車位轉讓協議 篇9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合同雙方同意轉讓條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的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位置詳見車位附圖。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所規定的使用年限內甲方的一切權利義務也一併轉讓給本合同乙方,甲方須將該合同及其附件一併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該車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所規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項下使用年限為上述車位使用年限的剩餘期限。
3、甲方須在本協議生效後立即負責將該車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須付清一切有關該車位之雜費(包括但不限於管理費等),並配合乙方到小區管理處備案及取得相關物業管理部門的使用權證明手續。如果以後開發商或管理處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通知甲方辦理該車位的相關產權確認手續及其它合法權益,甲方有義務通知並配合乙方辦理。
4、該車位使用權的轉讓費為人民幣元整(小寫:¥)。乙方須按下述方式付款:
(1)乙方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該車位使用權的轉讓費定金人民幣元整(小寫:¥)。支付方式如下: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中約定的車位使用權轉讓費,作為本合同的定金,由乙方直接付款給開發商;
(2)甲、乙雙方完成使用權移交手續後五個工作日內,乙方將第二部分轉讓款人民幣元整(小寫:¥)轉入甲方指定賬戶如下: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甲方在收到轉讓款後應向乙方開具等額收據。
5、甲方不能按上條規定交付車位予乙方使用時,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該車位使用權轉讓費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期超過三十天,乙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甲方返還定金,並支付該車位使用權轉讓費的百分之十的違約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餘款,則甲方有權沒收定金,並要求乙方支付該車位使用權轉讓費的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6、該車位是以簽約時之現狀售予乙方,甲方須保證對上述該車位享有完整使用權和處分權,有關該車位在本次轉讓之前已產生的使用權糾紛、債務等事宜,甲方應在轉讓完成前清理完畢,並保證轉讓後乙方無須負責,否則甲方應賠償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損失。甲方保證沒有並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則甲方按本次轉讓價雙倍賠償給乙方。
7、甲乙雙方均清楚該車位是在只有開發商的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的狀態下籤署的本合同,若因前述產權原因發生任何糾紛,由雙方自行解決。
8、該車位移交後,由負責車位的物業管理,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相關規定,並承擔相應車位管理費。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內,可以將車位使用權轉讓給其他第三方使用,併到管理處辦理相關手續。
10、自本合同簽訂時起,甲乙雙方就該車位之使用權轉讓關係確立。
11、本合同附圖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可提交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個人車位轉讓協議 篇10
轉讓方:(簡稱甲方) 受讓方: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地下車位使用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下車位的位臵、價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將車位c區地下 層編號為 的個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費元(人民幣,下同)。乙方在本協議簽定時一次性支付轉讓費。
二、地下車位交付
1、甲方在乙方付清房款、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費及其他應付款項後,在乙方所購商品房交付給乙方的同時,將地下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未付清房款及其他應付款項,本協議繼續履行的,地下車位交付日期相應順延至買受人付清相應款項後7天內,順延期限不視為交付逾期。地下車位今後若需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由乙方承擔,由甲方代為繳納。
2、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確認單》上簽字,即視為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完成。若甲方書面通知後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前來辦理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或逾期辦理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的,視為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已完成。
三、地下車位質量的處理
1、地下車位的質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觀狀況為標準。
2、地下車位交付時,乙方對地下車位質量(無法使用地下車位的質量安全問題除外)有異議的,乙方應書面提出,並給予甲方合理的修復期間,該期間不視為甲方交付遲延。甲方修復完成後書面通知乙方驗收,逾期不驗收的,視為乙方已驗收並完成地下車位的接收。若乙方對修復後的地下車位質量仍有異議的,以地下車位所在地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書面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3、對交付時或交付後發生的導致乙方無法使用地下車位的質量安全問題(不可抗力和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甲乙雙方產生爭議的,以地下車位所在地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書面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四、違約責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付款,則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分之二的違約 金;如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將此車位另行轉讓。
2、甲方若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則應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費萬分之二的違約 金;如逾期超過30日的,乙方可提出退此車位。
五、特別約定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1、地下車位僅作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車位上搭建任何臨時建築物,日常使用時應遵循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規定,且繳納相應的管理費用。
2、乙方擁有地下車位的使用權,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購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止,使用年限到期後本協議自行終止。但政府對之另有規定的,按政府規定執行;國家或政府對人防工程範圍內的車位使用和權屬有特別規定的,使用期間應從其規定。
3、甲方轉讓的地下車位包括人防工程設施範圍內經批准設計用途為停放車輛的部分車位,乙方對此情況已充分了解並無異議。
4、根據工程施工圖的標識,車位區域內(包括人防工程設施範圍內經批准設計用途為停放車輛的區域)可能預設了通風、排水、消防及配電設施、裝置會對乙方正常使用車位產生一定的影響,乙方已對該情況充分了解並無異議。
5、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出於施工方案優化的需要,調整通風、排水、消防及配電等設施、裝置的安裝位臵,對地下車位的正常使用產生影響的,甲方應在該施工方案調整後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十天內,有權決定是否解除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解除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的,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內退還乙方支付的轉讓費(不計息),甲方不承擔乙方的其他損失。乙方不解除協議的,則雙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6、如因有關政府主管部門規劃或設計調整等原因導致地下車位並不存在或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則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7、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導致甲方交付地下車位遲延的或無法交付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附則
1、本協議規定使用期限內,乙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地下車位使用權的,需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無效。地下車位轉讓的,本協議效力及於受讓方,乙方的權利義務由受讓方承受。
2、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 壹 份,乙方執 壹 份,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轉讓方(簽章):受讓方(簽章):
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個人車位轉讓協議 篇1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見證方:恆茂國際都會恆興物業公司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停車設施),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築空間,並不屬於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築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併轉移。上述獨立建築空間並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於,具體停車位置,以平面圖確定為準。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貳拾玖萬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五、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分別向 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稅費及規費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承擔)。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約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見證方三方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車位轉讓協議 篇12
甲方: 手機號:
乙方: 手機號: 住址:
現雙方在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地下停車位(非人防停車位或人防停車位)(以下簡稱車位)的使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 甲方向乙方有償轉讓 車位一個,該車位轉讓使用費用人民幣(大寫) 。該車位不享有國有土地使用權和車位產權。
二、 乙方付清全部車位使用費且車位交付使用後,享有與乙方所購住宅的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權。
三、 乙方須於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付買賣定金 。甲方把所有資料給乙方後,一次性把剩餘費用交清。自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須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30元/月/車位的車位管理費。具體繳納方式、時間及收費標準調整規則以乙方與物業公司有關協議為準。如遇物業部門調整或市場因素,此管理費上漲,則乙方不持異議,並同意物業公司最終以物價部門核定收取。
四、 乙方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要求使用該車位。
五、 本合同簽署後,車位一經乙方選定不得退、換。
六、 本合同雙方簽訂且乙方付清車位有償使用費後生效。
七、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乙方雙方各一份,具有現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車位轉讓協議 篇13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電話:
為了方便乙方在停放車輛,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地下停車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汽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編號為汽車車位。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商定的汽車車位一次性定價為人民幣元整(大寫)。(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車位的銷售特徵為:[現售車位]/[預售車位]
四、乙方在簽訂本合約三天內一次性付清汽車位使用費共計人民幣元,按時劃款到甲方銀行賬戶。經甲、乙雙方確認,甲方收款銀行帳戶為:。
憑繳費清單領取汽車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權。如在約定時間內未付清全部使用費,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違約金。
五、乙方所購的上述車位作為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變該汽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產生事故,乙方除應負擔恢復原狀費用外,還應賠償造成他人的損失並承擔後果。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管理費用。
六、乙方使用汽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讓的地下車位按有關規定,無法辦理產權證、土地證手續,但享有與所購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權(不享有土地使用權);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八、甲方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
九、甲方有權先期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對地下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視為認可甲方之委託車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乙方享有轉讓、繼承的權利,涉及相關手續的變更,乙方須書面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變更協議,並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關的手續費,手續費按原車位轉讓價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繳的物業維修專項基金在簽訂本轉讓合同時按政府有關規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因解決本協議爭議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保全費、訴訟費、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十三、本合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本合約一式兩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效力等同。
十四、本協議更改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