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租用特種車輛合同(精選3篇)

不定期租用特種車輛合同 篇1

甲方:___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不定期租用特種車輛合同(精選3篇)

乙方:中國城建第二工程局集團碧彩路專案部

因甲方施工或工作需要不定期的租用乙方特種車輛,為明確和規範在租用期間甲、乙雙方的權益及安全責任,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特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租用乙方車輛時,乙方應自願將甲方所需車輛按甲方約定時間、地點租用給甲方使用。租用期間乙方車輛及裝置由甲方安排排程,駕駛及操作由乙方持有有證合格人員完成。

二、租金結算按甲、乙雙方共同確定的各種特種車輛租用價格計算。若因市場價格變動,雙方另行協商適當的租用價格。車輛租用完畢,甲、乙雙方共同據實按月結算(附件:出車計時結算清單,由甲方批准的特種車輛使用申請單),甲方憑乙方出具的有效票據及有效附件付清租金。

三、車輛使用前,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有效的證件(包括有效駕駛證、行駛證、特殊操作證及車輛參保證明)。

四、租用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負責人或有權擔任指揮工作的人員指揮,因不服從甲方指揮而發生的人身事故,甲方的裝置設施損壞及乙方的裝置設施損壞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安全和經濟責任。

五、因非不可抗力因素遲到和租用期間車輛發生故障而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賠償。

六、租用期間,甲方人員應積極配合乙方,接受乙方正確安排意見,遵守相關安全規程規定,佈置好現場安全措施,提供現場安全作業條件。否則,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全部由甲方自己承擔。

七、如發生由乙方安全負責範圍事故,積分有權暫扣乙方車輛及裝置,待乙方完成全部損失費用後退還乙方。

八、本協議有效期自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由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十、附件:特種車輛租賃費用計算單價表

甲方:資陽海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中國城建第二工程局集團碧彩路專案部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不定期租用特種車輛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 縣 鄉(鎮) 村_ 村民組林地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附圖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一次性結清。(結合自己情況,最好________年一付)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

不定期租用特種車輛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____縣____鄉林業管理站(或縣林業局),以下簡稱甲方;  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事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____樹苗、____樹苗、____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__畝____分土地作為____苗圃,地點在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零____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____樹苗____株,樹苗____株,____樹苗____株,……。其中,第________年出圃____樹苗____株,____樹苗____株,____樹苗____株,……;第________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樹種____斤,____樹種____斤、……,樹種的出苗率應達到____%以上;____樹____秧____株,____樹秧____株,……,樹秧長____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爛根的樹秧。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____元,其中,第________年撥給____元,第________年撥給____元,……;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____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____月__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__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釐米;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釐米,……。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樹苗價格為____樹苗____元,____樹苗____元,____樹苗____元,……,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驗,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__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付給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  

第五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83;小區綠化承包合同 183;衛生承包合同 183;廣告承包合同 183;土建承包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縣____鄉林業管理站(或縣林業局)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乙方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村民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