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印機、印表機、傳真機的保密規定

一、影印資料時,一律由打字員檢查後方可影印。若影印祕密級和內部資料時,由所在科室領導同意報分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影印,影印的份數等均按祕密件進行登記。登出和影印機密級檔案須徵詢發文單位同意方可影印,並嚴格進行登記登出制度。嚴禁影印任何絕密級檔案、資料。

影印機、印表機、傳真機的保密規定

二、涉密檔案、資料一律由文印室的印表機進行統一列印。文印室的計算機及印表機要定期進行清理歸檔,並燒錄光碟後統一進行登記保管。

三、不許在傳真機上傳真帶密級的檔案、資料,需要傳真一般性的資料時,必須報經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並由打字員進行傳真操作。

四、影印機、印表機、傳真機的維修,更換,報廢統一由綜合科進行登記、申報,維修、更換、報廢后,由綜合科保密工作人員聯絡市保密局指定有資質的維修單位進行修理,不許私自請人上門修理或送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