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使用維護制度(精選21篇)

裝置使用維護制度 篇1

一、目的

裝置使用維護制度(精選21篇)

要求生產操作人員與維檢人員密切配合,嚴格履行各自承擔的責任,對裝置切實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講究文明、嚴格管理,使裝置保持良好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延長裝置使用壽命。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順達公司線上生產裝置使用、維護作業區。

三、定義

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裝置的物理運動和化學作用,必然會產生技術狀況的不斷變化和不正常現象,以及人為因素造成的損耗,如果不及時處理會造成裝置的過早磨損,甚至形成嚴重事故。裝置的壽命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於維護保養的程度。

四、職責

1、凡參加生產過程的一切人員都要關心和參加裝置維護工作,其中生產操作人員負有用好、維護好裝置的直接責任。

2、裝置科具有指導、檢查、監督和協調作用。

五、裝置的使用

1、崗位操作工、崗位維修工必須按各自崗位的要求,切實做到“三好”、“四會”即:“三好”-用好裝置;管好裝置;維護好裝置;“四會”-會使用;會維護;會點檢;會緊急處理故障。

2、使用裝置必須遵守“六不準”規定。

(1)不準拼裝置、嚴禁超壓、超速、超載、超溫等超負荷執行。

(2)不準亂開、亂拆、亂裝、亂割、亂焊。

(3)不準隨意改動整定值,嚴禁取消安全裝置。

(4)不準在無潤滑狀態下執行。

(5)不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上崗操作及獨立從事維修工作。

(6)不準未持有“崗位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及檢修裝置。

3、裝置環境管理:

各生產部門必須把裝置環境劃分為責任區,把管理責任落實到作業區、班組及個人

a、裝置環境的管理標準

(1)無垃圾,無積塵,無積水,無油垢。

(2)根據裝置效能的要求和工作條件,分別設有防火、防焊、防凍、防漏、防鼠等措施,無易燃、易爆危險。

(3)規定安全走行路線,設定安全標記。

(4)各種設施及管道塗色鮮明,易於識別。

(5)場地平整,物品堆放整齊。

b、裝置的“四整”活動

整理:把不用的物品清除掉。

整頓:把有用的物品有秩序地存放好。

整潔:工作場所要每天清掃,責任區要定期清掃,保持清潔整齊。

整修:物品、道路、場地、標誌、安全防護設施等若有損壞時,要及時修復。

c、裝置“四保持”的內容

保持裝置的外觀整潔;

保持裝置的結構完整性;

保持裝置的效能和精度;

保持裝置的自動化程度。

d、裝置清掃的一般分工

(1)裝置的外表面清掃:崗位操作工(生產執行人員)。

(2)電氣室內裝置外表清掃:維修電工。

(3)裝置內部的清掃:由點檢委託維修方進行。

4、發現裝置異常時的處置:生產操作人員和崗位維修人員在使用、點檢或交接班檢查中對所發現的問題應做好記錄並及時進行處理,若有困難時應由點檢責任員提交檢修人員處理或列入檢修計劃

5、裝置的潤滑及緊固

(1)裝置的各部螺絲要經常保緊固狀態,為防止鬆動,必須定期檢查和緊固。裝置內部螺絲的緊固工作一般都納入檢修計劃,平時容易鬆動的螺絲則列為日常點檢專案,隨時發現隨時緊固。

(2)為保持裝置在正常潤滑狀態下執行,必須加強潤滑的裝置都必須嚴格執行給油脂標準。

(3)凡人工或手動加油的裝置由崗位工按規定進行加油,難以承擔時可由維修工(或專職點檢人員)按規定加油。

(4)凡自動加油或一次性加油的裝置,由專職點檢人員委託檢修人員按計劃定期補加或更換油脂。

(5)點檢中發現有漏油時要及時處理。

6、給油脂標準的主要內容

給油脂部位、該油脂方式、油脂牌號、給油脂點數、給油脂量與週期、更換量與週期、作業分工等。

7、潤滑工作的“三個”要點

選擇合適的油種;

選擇給油量;

選擇給油週期。

8、安全裝置的檢查,校正試驗及防腐工作。

(1)對裝置上的安全防護、行程控制等裝置必須嚴加監護檢查,及時校驗。責任分工的原則是:誰點檢,認負責。如責任者不能承擔時,可委託有關部門專業人員進行。

(2)四周有腐蝕性氣體的和要求控制溫度的裝置,必須經常開動排氣或空調裝置,使裝置處理正常的工作環境。

(3)安裝在地下的裝置,必須保持排水設施的良好和暢通。

(4)做好裝置本體、鋼結構件及管道等防腐工作。

六、裝置維護的檢查評比

裝置維護保養狀況的檢查評比是搞好裝置維護保養工作的主要措施,應作為作業區、班組操作工和維修保養工生產考核的主要內容之一.

1、定期進行生產廠與生產廠,作業區與作業區之間裝置使用維護檢查評比,是推動文明生產和群眾性維護活動,保證裝置正常運轉,不斷提高裝置完好率的重要措施。

2、“四級檢查”制度,即“日檢查”、“月檢查”、“季檢查”、“春秋集團大檢查”。

(1)日檢查,即班組長每天日常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和處理問題,

(2)月檢查,即每月月末由裝置科、作業區組成綜合檢查小組逐臺裝置進行一次檢查和評比。

(3)季檢查,以主管廠長組成檢查組,每季一次檢查。

(4)春秋集團大檢查,由北營機動部組織,對全廠春秋各進行一次裝置狀況大檢查。

七、裝置技術狀況管理

1、評定裝置有效或失效的主要內容(七條標準)

(1)對生產有無影響(質量、品種、規格、成本);

(2)裝置執行引數(如功率、壓力、速度、振動、溫度)是否超過規定;

(3)有無威脅裝置、人身安全或影響主要零部件的.隱患缺陷;

(4)對裝置有重要影響的外部工作條件是否正常;

(5)主要能源消耗指標是否已超過規定值;

(6)主要零部件磨損程度是否已超過規定;

(7)裝置主要零部件的使用壽命是否明顯縮短。

2、裝置的分級(三級)

a級:關鍵裝置;

b級:重要裝置;

c級:一般裝置。

3、裝置技術狀況實行三級考核管理。

(1)鋼鐵工業協會考核的“鋼鐵企業主要生產裝置及主體生產裝置”。

(2)北營公司考核各分公司的“公司考核主要生產裝置”。

(3)廠礦自行管理的裝置稱為“廠礦考核一般生產裝置”。

4、裝置技術狀況分為一、二、三級,一、二級裝置稱為完好裝置,三級裝置稱為不完好裝置。

(1)一級裝置標準

a、基礎穩固,無腐蝕、塌陷、傾斜、裂紋,連線牢靠,無鬆動斷裂脫落現象。

b、結構完整,無裂紋,零部件齊全,磨損、腐蝕和變形在允許的技術範圍內,一般定修能處理。

c、潤滑良好,無明顯滲油現象;其他水、風、氣(汽)等,無明顯跑、冒、滴、漏現象。

d、計量器具、儀器、儀表、安全防護裝置和繼電保護設施齊全,靈敏、安全、可靠。

e、執行正常,電氣裝置絕緣良好,達到公稱能力(按設計標準、出廠銘牌、科學試驗或經三結合小組鑑定後規定的能力)。凡是同時具備以上五條標準的裝置稱為一級裝置。

(2)二級裝置標準

a、基礎無嚴重腐蝕、塌陷、傾斜、裂紋、連線緊密、無鬆動、斷裂、脫落現象。

b、結構和零件部位基本完整齊全,雖有缺陷,但不影響裝置結構強度和生產安全執行,一般年修能處理。

c、潤滑基本良好,無嚴重漏油現象,其他水、風、氣(汽)等亦無嚴重跑冒滴漏現象。

d、主要安全防護裝置和計量器具、儀器儀表齊全,動作可靠。

e、執行正常,可達公稱能力90%以上。

(3)三級裝置標準

凡不符合二級裝置5條標準之一者稱為三級裝置。

1、要求上報裝置完好率的計算公式:

主要生產裝置一級臺數+主要生產裝置二級臺數

主要生產裝置完好率=×100%

主要生產裝置考核臺數

主要生產裝置一級臺數+生產裝置二級臺數

主要生產裝置完好率=×100%

公司考核主要裝置臺數

一般生產裝置一級臺數+裝置二級臺數

一般生產裝置完好率=×100%

一般生產裝置考核臺數

6、裝置維護狀況為甲級、乙級、丙級維護標準。

(1)甲級維護標準

裝置本體及周圍,整齊清潔,無明顯跑冒滴漏現象。

裝置潤滑裝置保持齊全完好。

裝置各部緊固、調整良好,基礎螺栓及各部連線鍵等齊全無缺,全部緊固無鬆動現象。

電氣裝置、繼電器保護裝置和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及各種儀表完整齊全,準確可靠。

嚴格貫徹崗位責任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執行記錄、點檢記錄等。

(2)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乙級維護。

a、潤滑基本完好,但油量不足或油脂不淨尚未造成有關部位明顯磨損和損壞。

b、地腳螺絲齊全緊固,其他螺絲有個別鬆動。

c、雖有裝置執行記錄,但記錄不夠認真。

(3)有下列之一者為丙級維護。

a、裝置本體及其周圍長時間沒有清掃,有大量積灰、油垢、砂泥或雜物堆積。

b、潤滑部位嚴重缺油或油脂不淨,以及油號不符,以致造成有關部件不應有的磨損和損壞。

c、地腳螺絲或主要部件連線螺絲鬆動,沒有及時緊固,以致引起振動或造成有關部位不應有的損壞。

d、油、風、水、氣(汽)有較嚴重的跑、冒、滴、漏現象。

e不貫徹崗位責任制度,沒有裝置執行記錄或在裝置執行記錄上亂寫亂畫,不認真記錄,不注意保管等。

7、裝置技術狀況檢查和隱患整改。

(1)裝置技術狀況的檢查堅持自檢和專業檢查相結合,檢查和整改相結合,認真檢查,詳細記錄。

(2)裝置科每月組織作業區進行一次檢查,根據檢查記錄結果填報裝置完好率報表,並對作業區進行考核。

(3)檢查發現隱患和缺陷應按分級管理原則進行整改。

a、能通過正常維護保養解決的隱患,作業區應安排維護人員整改。

b、通過計劃檢修整改的專案,應列入各類檢修計劃。

c、不能處理的專案上報裝置科,由上一級部門協助整改。

八、附則

本管理制度自批准下發之日起執行。

本管理制度解釋權歸順達公司裝置科。

裝置使用維護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為規範公司裝置維護保養的管理行為,確保裝置的長期平穩執行,並延長裝置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程。

本規程適用於對公司所有裝置進行維護保養時的相關事宜。

第二章裝置維護保養職責

(1)公司裝置的維護保養所涉及到的主要人員為裝置主管、裝置維修工及裝置操作人員。

(2)裝置主管的職責如下:

1、對車間的裝置負責維護保養、操作執行的完全管理責任,依照裝置技術維護標準執行維護保養的各項規章制度,保證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狀態下正常運轉。

2、貫徹預防為主的維修方針,對裝置進行適時維修、週期項修模式,嚴格執行維護保養週期,減少裝置事故,降低維護費用。

3、根據生產工藝需要,向工程部提供裝置改造建議、需求。

4、貫徹三級檢查制(裝置職能部門、車間裝置主管、維修工),對各項保養工作進行質量抽查。

5、負責執行裝置事故報告制度的規定,對重大裝置事故應保留現場,匯同有關部門進行研究處理。

6、對車間停用裝置負責妥善保管,保持完好,並做好保養工作。

7、總結、交流、推廣有關裝置保養工作的先進經驗,組織參加培訓保養技術工作。

8、定期組織維修保養組長和有關人員進行維修保養的自查互查工作。

9、建立和健全裝置保養工作的各項記錄檔案資料,定期填寫各種報表,統計分析保養質量和週期計劃等完成情況。

10、每週彙報裝置執行及保養工作。

11、編制編制月維修機物料維修計劃、預算和季度停車裝置檢修工作計劃。

(3)裝置維修工的職責如下:

1、掌握裝置的執行狀況。

2、負責裝置的二級維護保養工作。

3、督導裝置操作人員的裝置點檢維護工作。

4、依照裝置技術維護標準對裝置進行維護保養,並記錄定期整理、分析。

5、負責備用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

(4)裝置操作人員的職責如下:

1、嚴格執行裝置的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執行的記錄。

2、負責裝置的清理、清掃工作。

3、監測裝置的執行,發現問題應及時反饋上報。

第三章裝置維護保養的準備工作

(1)裝置主管編制維護保養方案,將裝置的保養工作落實到具體的人員,並制定相應的考核方案。

(2)裝置維修工應提前準備好裝置的各種維護保養記錄表單,並準備好裝置維護的工具及用品。

(3)裝置主管在維修工上崗前對其進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裝置的結構、效能、操作、保養規定等,達到“三懂”(懂結構、懂原理、懂效能)、“四會”(會使用、會檢查、會維護、會排除故障)的要求。

(4)在裝置使用前,裝置維修工會同車間技術人員裝置技術維護標準對裝置的精度、效能、安全、控制等進行全面的檢查與核對,確保無誤後方可進行使用。

(5)裝置操作人員在上崗前通過崗前裝置操作指導書培訓,確定崗位的同時需要確定所操作的裝置,不得隨意調換。

第四章裝置維護保養實施

(1)裝置保養工作由維修工為主,裝置操作人員為輔,必須按照裝置裝置技術維護標準進行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

(2)每日下班前,維修工應詳細填寫裝置完整的維護保養記錄,並說明裝置的執行狀況,由裝置主管對其進行檢查。

(4)裝置主管應認真審閱裝置維修保養記錄表格,根據記錄在必要時更改裝置的維修保養規範,使裝置的維護保養方式更加合理化。

第五章裝置維護保養規範

(1)裝置的維護保養分為日常維護保養、週期維護保養。

(2)裝置的日常保養的規範。

1、維修工在每日晨對裝置進行點檢,檢視有無異狀填寫裝置點檢記錄。

2、裝置操作人員應在裝置啟動前按照裝置操作指導書的規定對裝置進行點檢及簡單的維護處理。

3、裝置操作人員在裝置的執行過程中要來回巡檢,發現裝置異常立即進行停機處理,並及時通知裝置維護人員。

4、每日下班前,裝置操作人員應將裝置執行故障維修填寫生產臺賬記錄,並用20分鐘左右的時間清理裝置、清理工作場地,確保裝置的乾淨、整潔。

(3)裝置的一級保養規範。

1、裝置的一級保養原則上以三個月為週期,幹磨多塵的裝置以一個月為週期。

2、裝置的`一級保養以操作人員為主、裝置保養專員為輔。

3、裝置一級保養的操作要點如下所示。

①拆卸指定部件、箱蓋及防塵罩等,對其進行徹底清洗。

②疏通油路、清洗過濾器,更換油線、油氈、濾油器、潤滑油等。

③補齊手柄、手球、螺釘、螺帽、油嘴等機件,保持裝置的完整。

④緊固裝置的鬆動部位,調整裝置的配合間隙,更換個別易損件及密封件。

⑤清洗導軌及各滑動面,清除毛刺及劃痕。

(4)裝置的二級保養規範如下所示。

1、裝置的二級保養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也可在生產淡季進行。

2、生產裝置的二級保養以裝置保養專員為主、操作人員為輔。

3、生產裝置二級保養的操作要點如下。

①對裝置的部分裝置進行分解並檢查維修,更換、修復其中的磨損零部件。

②更換裝置中的機械油。

③清掃、檢查、調整電氣線路及裝置。

(裝置一、二級保養是公司運營裝置後續保養重點計劃工作)

第六章特殊裝置的維護保養

(1)公司的特殊裝置主要指公司的“精密、大型、稀有”裝置。

(2)日常工作中,裝置維護保養人員需要指導裝置操作人員不斷整理公司特殊裝置所處的環境,使裝置的執行環境滿足特殊裝置的執行要求。

(3)特殊裝置操作人員在裝置的日常保養中必須嚴格遵守裝置養護規範,不得隨意拆卸部件,特別是精密部件。

(4)特殊裝置保養中所使用的潤滑品、擦拭材料及清洗劑等必須按照裝置使用說明書中的規定使用,不得隨意更換。

(5)特殊裝置在執行中若出現異常現象應立即停機,並向裝置保養專員報告,不允許帶病執行。

(6)特殊裝置不進行工作時應對整機或關鍵部位罩上護罩,如長期停用,也必須定期擦拭、潤滑及空運轉,防止裝置零部件的腐蝕、受損。

(7)特殊的附件及保養工具應設立專櫃由裝置操作人員妥善保管並保持清潔,以防丟失和鏽蝕。

(8)特殊裝置保養時的“四定”。

1、定使用人員。特殊裝置的使用人員應選取技術水平高、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並保持穩定,無故不得更換。

2、定檢修人員。特殊裝置的檢修人員應固定,使其熟悉、積累此類裝置的檢修經驗,能快速、準確地處理問題。

3、定操作維護規定。由裝置維護主管會同技術部相關人員根據各裝置的特點逐臺編制維護保養規範並嚴格執行。

4、定保養計劃及備件。裝置維護主管根據每臺裝置對生產的影響分別確定每臺的保養計劃及方式,保證裝置維修時備件的及時供應。

第七章附則

1、本規程由運營裝置制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運營裝置所有。

2、本規程經運營副總審批後,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裝置使用維護制度 篇3

為規範全省煤炭銷售票管理資訊系統裝置的管理,保證資訊系統裝置的穩定執行、及時維護,實現安全、保密、高效、節約的目標,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省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銷售票管理資訊系統主要裝置(管理機、票控機、印表機、掃描槍)及附屬裝置(USB KEY)實行定位安裝、特許使用、專人管理,不得易地使用、挪作它用、借給他人或其它單位使用。

二、銷售票管理資訊系統主要裝置屬定向生產的專用裝置,資訊系統使用人員不得對裝置頻繁開閉;不得隨意搬運主要裝置及附屬裝置;使用過程中,嚴禁晃動或搬運機箱及裝置;不得私自拆卸、維修或人為損壞裝置;嚴禁私自拔插、藏匿、丟棄、損壞網線、電源線、USB KEY及裝置間的連線線。

三、為了銷售票管理資訊系統裝置的正常執行,裝置操作人員不得私自更改和設臵裝置引數;不得安裝和執行與本業務系統無關的軟體。

四、為了嚴格銷售票管理資訊系統人機互動操作對應關係,正確記錄裝置操作人員操作資訊,資訊系統操作人員的密碼要個人牢記、互相保密、嚴禁串用,密碼視同個人印章管理。為安全起見,應不定期更換密碼;如密碼洩露造成損失,追究操作人員個人責任。

五、銷售票管理資訊系統裝置使用人員要愛護裝置,不得粗暴操作;工作人員在下班或確認不再用機時,必須正常關閉裝置後方可離開;嚴禁未經授權人員操作和使用票控裝置和管理裝置。

六、操作人員發現系統裝置出現故障或異常,有責任和義務及時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並報告管理人員;如發現異味、冒煙、打火、異常聲響等,應及時關閉機器、切斷電源、保護現場、做好記錄報告管理人員;在故障不明之前嚴禁再次啟動裝置。

七、銷售票管理資訊系統操作人員要本著節約的原則,合理使用耗材,不得鋪張浪費;更換列印票紙、碳帶、列印頭需開啟印表機時,要先關閉印表機,摘下戒指、手錶和其他飾品,防止列印頭被意外損壞。抬起列印頭安裝耗材的`印表機,耗材安裝完畢時,應輕輕壓下列印頭,避免強烈衝擊。

八、裝置應做好防火、防盜、防磁、防潮、防塵工作,應定期保養維護。銷售票資訊系統的裝置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除塵保養,按規定清潔列印頭和走紙軸。維護和保養印表機時,要嚴格按照印表機的維護和保養規程操作,嚴禁違反規程進行清潔保養,以免造成印表機和列印頭的損壞。

九、裝置上嚴禁擱放物品,嚴禁將易燃、易爆、易碎、易汙染、磁性物品及有腐蝕性和刺激性的固、液、氣體物品放臵裝置旁;使用的回型針、大頭針等金屬物品應妥善存放,防止進入機器,避免造成事故。

十、銷售票管理資訊系統裝置的網路接入與執行要嚴格遵守煤炭專網接入管理制度。

十一、違反本制度視同違反工作紀律處理。

十二、本制度由山西省煤炭票證管理中心解釋。

山西省煤炭銷售票管理資訊系統業務處理前端操作規程(試行)

為了更好地使用山西省煤炭銷售票管理資訊系統,保證系統的正常執行,指導各企業、各換開票單位對煤炭銷售票管理資訊系統業務處理前端——票控機的正常使用操作,規範其操作使用步驟,特制定此日常操作規程。第一步、檢查是否插好票控Key和使用者Key,依次開啟UPS、票控機、印表機。

第二步、待票控機自檢完成自動進入煤炭銷售票系統登入介面後,輸入操作員名字和密碼,點選登入,進入功能主介面。

第三步、核對票控機系統時間,維護票控機本地資訊,下載伺服器資訊。

第四步、檢查所安裝的票號、開票量及開票量控制模式。如需要,再次直接安裝或下載後安裝票號和開票量。

第五步、選擇開票型別,進入開票介面核對電子票的票號和紙製票的票號是否一致。

第六步、填寫銷售票各項資訊,核對是否正確,列印開具銷售票。

第七步、開票過程中隨時檢測網路連線情況,及時手工上傳未上傳的開票明細;離線開票的票控機,月末到上級單位管理端刷卡,上傳開票明細。

第八步、開票結束,要選擇退出介面正常關閉功能,按正常步驟關閉票控機,不得直接關閉系統。開票過程中不得拔插key。第九步、如需要,根據情況檢視、列印各種報表(日報表,月報表,年報表)。

山西省煤炭銷售票管理資訊系統操作使用人員崗位職責(試行)

為增強山西省煤炭銷售票管理資訊系統操作人員的責任感,強化操作人員的工作作風,發揮資訊系統管理功能在生產經營中的作用,保證資訊系統裝置安全、穩定、高效執行,特制定資訊系統操作使用人員崗位職責。

一、操作人員應熟練掌握票控系統操作技術和業務。

二、操作人員應愛護系統裝置,保持工作場所幹淨整潔,不得在使用系統裝置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三、資訊系統主要裝置由專人操作,嚴禁未授權人員使用系統裝置,未授權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查詢有關資料;增強安全意識,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下班時要切斷電源、關閉門窗,做好防範工作。

四、為保證資訊系統裝置安全穩定執行,系統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系統裝置維護管理制度,使用資訊系統和保養維護資訊系統裝置。

五、嚴格按業務前端操作規程開具票據,傳送票據。

六、資訊系統管理人員要掌握本單位使用者KEY和票控KEY的票號,並及時將上級管理部門下發的票號、票量下載到使用者KEY上,並安裝在票控KEY上,保證票控裝置的正常使用。

七、管理人員每月末須檢視本單位(含下級單位)的機打票開具情況,督促各使用單位務必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開票資訊全部上傳,網路故障或未聯網時通過使用者KEY上傳。

八、資訊系統出現故障,操作人員應做好故障記錄,註明出現故障時間、原因及採取的措施,及時上報上級主管單位。

九、資訊系統操作人員要及時、完整、準確收集整理本礦(廠)基本資訊資料,及時通過管理機登入後臺管理資訊系統,準確錄入、變更有關資訊(如:購買方、集運站、品名等)。

十、用票單位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規定,通過管理機認真做好票本管理、開票量管理以及報表統計等工作。

十一、定期對報表資訊進行分析,為指導日常工作和領導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十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裝置使用維護制度 篇4

一、電教裝置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二、在裝置執行過程中,不能頻繁地關閉和開啟電源,不得隨意移動和振動機器。

三、連續使用電教裝置上課時,課間時間不用關閉裝置。

四、電教裝置必須做好防塵工作,注意環境清潔。要及時清除裝置上的灰塵等雜物,除塵時一定要拔掉電源,注意安全。裝置不使用或使用後,要用防塵罩(或檯布)蓋好。

五、白板在使用過程中,最好用手指或者是專用筆進行操作,一定要避免用銳利的`器物接觸板面,以免毀壞和劃破板面。而且特別要注意的是,電子白板在使用的過程中,絕不能使用油性彩筆在電子白板上書寫!

六、在對電子白板面板進行清潔之前,互動式電子白板首先應退出系統。然後使用乾淨的軟布進行清洗即可。切勿用乾布擦洗螢幕,以免產生靜電電荷。擦洗用的溼布一定要擰乾,不能有水流出,更不能讓水從底框滲入板內。

裝置使用維護制度 篇5

一、愛護室內有關電教裝置,不得在桌椅上亂刻亂畫,保持電腦課桌及電教裝置清潔,不能堆放物品在電腦的主機旁、顯示器上或鍵盤上。

二、電腦實行班級負責制, 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不能亂拆亂接計算機各類埠的連線線,不能人為損壞有關設施裝置,在使用裝置或進行裝置的保養維護工作時,要特別注意用電安全。

三、不能更改電腦內部設定(如桌面背景、螢幕保護、滑鼠、圖示等等),不能刪除電腦裡的檔案,特別是硬碟C、D兩個分割槽的系統檔案及備份檔案。

五、當電教裝置出現故障,應及時報修。

六、教室有關電教裝置使用的電源開關要有專人負責,放學後應關閉室內有關電源開關。

七、班主任為教室電教裝置保養維護的主要責任人,要做好室內有關設施裝置的管理及日常保養維護工作。

裝置使用維護制度 篇6

一、整齊:工具附件放置整齊,工具堆放合理,安全防護裝置齊全,管道線路完整。

二、清潔:裝置內外清潔,各滑動面、絲槓、齒輪、齒條、掛輪等處,無油垢、無碰傷、無劃痕,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水、水漏氣,切屑垃圾清掃乾淨。

三、潤滑:按規定加油換油,油質符合要求;油壺、油槍、油標、油線、油氈齊全、清潔,油路暢通。

四、安全:實行定人、定機和交接班制度,熟悉裝置結構和操作規程,精心保養,防止事故。

裝置使用維護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特種裝置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員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依據國家《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車間特種裝置的管理,具體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壓力容器、壓力管道。

第三條車間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裝置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

第四條車間定期限接受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

第二章特種裝置的使用

第五條使用特種裝置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裝置的安全使用

第六條車間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特種裝置。特種裝置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檔案

第七條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及時向市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第八條車間應當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二)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六)高耗能特種裝置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第九條應當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車間應對在用特種裝置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並作出記錄。特種裝置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裝置管理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條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種裝置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採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裝置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裝置並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

第十二條公司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特種裝置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節能知識。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第十三條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三章特種裝置維護、保養管理

第十四條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範和技術要求。

第十五條特種裝置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並做好記錄。

第十六條特種裝置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第十七條特種裝置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裝置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裝置使用維護制度 篇8

為了更好地保證泵站裝置長週期執行,貫徹以維修為主,檢修為輔的原則,不斷提高裝置管理水平,狠抓責任制、包機制,充分調動操作工,維修工的積極性,不斷提高裝置完好水平,特重新修訂本制度。

一、維修工要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的裝置負有維修好的責任,並同是做到:

(1)每天定時上崗檢查自己所負責裝置的執行情況,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裝置執行情況並檢視執行記錄。

(2)發現裝置缺陷,若不停車可消除的應立即組織消除,需停車消除的,及時向裝置管理員反映,由裝置管理員列入裝置檢修計劃消除之。裝置缺陷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時,應進行緊急處理,並及時向站領導彙報。

(3)檢查裝置零部件是否完整齊全。

(4)檢查裝置執行,跑、冒、滴、漏及整潔情況,防腐、防凍、保溫設施是否完整有效。

(5)檢查裝置操作壓力、溫度等,是否超負荷執行。

(6)檢查裝置潤滑情況,潤滑部位溫度是否在規定範圍內。

(7)做好當天的裝置執行及檢查、維修記錄。

二、操作工作必須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正確使用和維護好裝置,同時必須做到。

(1)堅守崗位,按裝置巡檢路線定時檢查裝置執行情況,並認真填寫執行記錄。

(2)定期檢查裝置的潤滑情況。若發現潤滑油液位低於最低限度時要及時補充,發現潤滑油變質或乳化時,應立即換油。

(3)對於動裝置要定期切換,備勸每天要盤車。

(4)保持裝置整潔及周圍環境衛生。

(5)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十字作業法”。

(6)積極支援維修工的工作,及時向維修工反映裝置執行情況。

三、裝置管理部門對崗位執行裝置巡迴檢查制度有監督指導權。

(1)定期抽查操作工和維(檢)修工的巡迴檢查記錄及現場情況,對執行巡檢制度好的單位(個人)有權向上級部門推薦,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執行不好的給予批語和適當的經濟制裁。

(2)對站內在巡檢過程中發現的裝置故障苗頭及不正常狀態,立即組織人員查詢原因,儘早消除。重大隱患而暫時又未危及安全生產時,必須及時研究消除缺陷的對策。若缺陷嚴重,而又危及安全生產時,應立即採取措施進行緊急處理,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裝置使用維護制度 篇9

1.目的作用

正確使用裝置是保證裝置正常執行,避免裝置的不正常磨損或損壞,防止人身、裝置事故的發生,延長裝置的使用壽命和大修週期,降低備件消耗,減少維修費用,確保生產正常進行的關鍵之一。因此,裝置使用單位和生產操作者,必須嚴格按照裝置使用規程,正確使用裝置。為了加強該項工作的管理,確保裝置使用規程能在公司範圍內認真貫徹實施,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2.1各裝置使用部門應嚴格按照《裝置使用管理制度》的規定要求,加強對本部門裝置的管理,在生產作業活動中貫徹好“裝置使用規程”,認真抓好各裝置在使用前、使用中和使用後的管理,將工作做細做紮實。

2.2裝置動力科應幫助和指導各車間制定和完善各種裝置的使用規程,使之達到合理、規範的要求。平時要多深入到車間督察制度執行情況,對違反裝置使用規程的現象應及時給予糾正,並提出批評,情節嚴重者應通知其主管領導嚴肅處理。

3.裝置使用規程的編制要點

3.1裝置使用規程應根據裝置的效能引數和生產工藝的要求,制訂正確使用方法。它是生產活動中操作者必須執行的法規。為此,認真編制好裝置使用規程,是保證安全執行的前提。

3.2每種裝置都必須有具體的使用規程。

3.3每種裝置都應在投產前編寫好使用規程。

3.4裝置使用規程的內容,必須包括以下部分:

3.4.1裝置的效能引數。

3.4.2交接班制度。

3.4.3操作者應具備和做到以下四點:

a.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b.操作順序;

c.緊急狀態的處理;

d.在使用過程中裝置與人身安全注意事項。

3.5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3.5.1操作者必須專業培訓,持有操作證。凡新上崗的和尚未取得操作證的人員,必須在持有操作證的操作者的指導下方可操作。

3.5.2裝置啟動前,必須按使用規程的規定進行檢查。

3.5.3生產線上或集體操作的裝置,要熟悉和掌握開機前的聯絡方法和內容。

3.5.4進行必要的試操時,必須觀察上下工序和觀察裝置區域內是否有人工作或置放物件。

3.6操作順序

必須先發出啟動裝置的警告訊號,然後按裝置使用規程規定的動作程式進行操作,裝置在啟動和運轉過程中,應注意檢查(觀察)是否有不正常的現象。

3.7緊急狀態的處理

當裝置在啟動過程或執行中,發現異常情況時,為保證人身和裝置安全,必須要當機立斷的立即停車。

3.8在使用過程中裝置與人身安全注意事項

3.8.1非本機操作者未經批准,不得使用本機。

3.8.2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隨意取消或改變安全裝置。

3.8.3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亂割亂焊和改變裝置結構。

3.8.4關鍵要害崗位(如總降站、變配電所等),實行兩人操作確認制,即一人操作一人在旁監護,避免出現操作失誤,導致重大人身和裝置事故的發生。

3.8.5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班的操作人員應詳細向接班的工作人員交待本班裝置執行情況和尚未處理的裝置故障,並填好交接班記錄,雙方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

3.8.6裝置在執行中發現故障,凡在本班可以處理的,不得交下一班處理,本班無法完全處理,未完成部分可交給下一班,接班人員應接著處理完成,並詳細檢查,一切正常後,方可開機。

3.8.7裝置的執行部位或運轉區域內檢修,必須在停機後設備處於靜止狀態下進行。

3.8.8裝置在啟動執行中,應對周圍環境進行監視,注意前後工序的銜接與配合,注意儀表指示變化。

3.8.9必須保持裝置區域的文明衛生,每班工作人員應每日對裝置進行擦拭及區域內的打掃工作,以保持裝置和區域的整潔。

4.裝置使用規程的制訂和審批

4.1裝置所在車間、部門的主要領導負責召集車間裝置、工藝、安全有關人員會議,佈置制訂本車間、部門裝置使用規程的工作。有關生產工藝操作內容由工藝人員編寫;安全部分由安全人員編寫;裝置管理員負責彙總編寫工作。

4.2車間主任負責召開使用規程的會審,裝置、生產、技術副主任及裝置、工藝、安全主管工作人員參加。

4.3兩個及以上的車間通用裝置的使用規程,由裝置科主管科長負責召集會審。

4.4裝置使用規程經會審後,報裝置科稽核,呈報主管副總批准,貫徹執行。

5.裝置使用規程的修改

5.1生產工藝改變時必須經技術科長的稽核批准,以文字形式提前一週內通知裝置組,裝置主管人員根據修改工藝,對原規程進行修改。

5.2修改後的新規程須經車間裝置主任稽核簽字,送裝置科審批後生效。

5.3操作人員如發現規程有誤或不完善之處,應向車間裝置組反映,裝置員應及時深入現場瞭解情況,進行修改和完善。

6.裝置使用規程的貫徹

認真貫徹執行裝置使用規程,發揮其應有作用,保障人身和裝置執行安全。因此各級領導必須認真學習和貫徹實施。

6.1車間主任必須組織全車間職工學習貫徹執行裝置使用規程,考核合格率應達100%。

6.2單臺新裝置使用前,必須由裝置組裝置員組織學習使用規程,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6.3新工人、學員及調換崗位的人員進人崗位前,必須經過學習和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單獨操作裝置。

6.4車間裝置組應經常或定期地深入車間檢查規程執行情況,發現有違章操作現象,及時制止和列入車間對班組或崗位的考核。

7.裝置執行記錄要求

7.1生產過程中,執行的裝置在負荷、溫度諸因素的長時間作用下,機械零部件會磨損變形;電氣原件的引數變化,會引起裝置執行引數的改變,崗位操作者應及時記錄下這些引數,可以準確地掌握裝置執行規律,以便對該裝置及時進行維護檢修,避免裝置事故的發生。

7.2裝置在投入執行前,必須做好適用的執行記錄表格。

7.3裝置在執行中出現不正常現象,必須隨時記錄,記錄的資料要準確、清楚、完整。

7.4裝置執行記錄經機組或單臺裝置按照班、日、月裝訂成冊,歸檔備查。

7.5裝置執行記錄的內容,應反映裝置的實際執行技術狀態。需記錄的內容有以下方面:

7.5.1裝置在執行過程中,裝置本體發生異常現象,如運轉不平穩,出現振動噪音,檢測裝置顯示資料不正常,區域性升溫超過規定;零部件不正常磨損、變形,出現軸向竄動,腐蝕及異常氣味火花、冒煙等情況。

7.5.2裝置控制系統的突然變化和異常波動的資料,如斷電保護頻繁的情況。

7.5.3電氣裝置電磁效能引數的變化,如絕緣、整流、接地、電控激磁、變頻等方面的引數及電壓、電流、電阻、電容等變化情況。

7.5.4動力供應引數,如蒸氣、壓縮空氣、工業水壓力、流量、流速、溫度等變化情況。

7.5.5裝置潤滑引數,如集中潤滑油的壓力、流量、溫度及油脂質量變化,管路的洩漏和堵塞等異常情況。

7.5.6裝置發生事故或故障的全過程(包括時間、現象、原因、特徵和後果),發生前有異常跡象等。

7.6車間裝置組每月定期發放和收集執行記錄,並負責整理歸檔。

7.6.1裝置組在收集整理執行記錄時出現有不按規定填寫執行記錄者,應及時向裝置主任報告,給予經濟處罰。

7.6.2裝置組應經常深人崗位檢查執行記錄填寫情況。

8.附件

裝置使用維護制度 篇10

一、全體放射人員應自覺遵守防護規定,儘量縮短時間,增加距離,使用遮蔽,避免不必要的照射,降低照射劑量。

二、操作開機前應穿戴好防護用品,如鉛帽、鉛圍裙、鉛眼鏡、鉛手套等,照像時鉛房門必須關閉。

三、在機房門口醒目處裝掛電離輻射標誌牌,並經常檢查連鎖裝置功能是否正常,加強對機房外非有關人員防護管理工作。

四、積極開展放射劑量檢測工作,包括個人劑量檢測和工作環境檢測,並對檢測結果分析原因,及時改進防護措施。

五、工作人員工作時間不得佩帶金屬裝飾品,如耳環,戒指,項鍊等。

六、儘量減少透視下的骨插管,骨折整復,示教,取異物等次數於時間,必要時採用點射,儘量減少暴光時間,控制個人受照劑量。

七、禁止濫用放射線,對孕婦特別是妊娠前三個月、嬰兒、兒童儘量避免使用。

八、在現有條件下,儘可能使放射部門建築物的防護設 施符合規定要求。新建築物一定要按規定設計、施工,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裝置使用維護制度 篇11

為加強和規範特種裝置使用環節的管理,防止和減少特種裝置事故的發生,根據《特種裝置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條例》,(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第13號令)指定本制度。

1、特種裝置的安裝、使用、維修、保養、改造和檢驗等,必須執行本規則。

2、使用單位新增並投入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3、特種裝置安裝、大修、改造後,施工單位必須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對裝置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自檢合格並出具自檢報告後,方能交付使用單位;由使用單位向規定的監督檢驗機構申請驗收檢驗。

4、特種裝置驗收檢驗合格後,施工單位必須將裝置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試驗報告、配套土建基礎技術圖樣等有關技術檔案和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存入特種裝置技術檔案。

5、職責許可權:公司所屬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根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的有關規定配備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專職、兼職的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使用單位必須將特種裝置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人員必須掌握相關的安全技術知識,熟悉有關裝置的法規和標準,並履行以下職責:

1)檢查和糾正特種裝置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2)管理特種裝置技術檔案;

3)編制常規檢查計劃並組織落實;

4)編制定期檢驗計劃並落實定期檢驗的報檢工作;

5)組織緊急救援演習;

6)組織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6、監督檢查:特種裝置的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裝置使用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裝置並及時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特種裝置安裝、操作、維修保養人員,必須接受專業的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證書後,方能從事相應的工作。

使用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維修保養制度,明確維修保養者的責任,對特種裝置定期進行維修保養。

7、特種裝置的維修保養必須由持《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資格證》的人員進行,人員數量應與工作量相適應。本單位沒有能力維修保養的,必須委託有資格的單位進行維修保養。

8、特種裝置或者其零部件,達到或者超過執行標準或者技術規程規定的壽命期限後應予報廢處理。特種裝置進行報廢處理後,使用單位應當向該裝置的註冊登記機構報告,辦理登出手續。

9、特種裝置一旦發生事故,使用單位必須採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災害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

10、考核辦法:

1)、對違反《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和本規定的單位,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改者,視情節嚴重分別給予通報、停產、停用、罰款等處罰。

2)、對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操作的,每人次罰款500元。

3)歸特種裝置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的或謊報的,一次性處罰1000元。

裝置使用維護制度 篇12

一、總則

第一條裝置的重要性(管理思想)

在現代化生產條件下,產品的數量、質量、成本消耗等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賴於裝置,裝置是生產的物質技術基礎。因此,必須處理好生產與裝置的辯證關係,擺正現代裝置在當今企業生產活動中的應有地位,充分認識其重要性。確保裝置穩定執行。

第二條意義、目的(管理目標)

裝置使用、維護管理制度(簡稱維護制度)要求生產操作人員與維修人員密切配合,嚴格履行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對裝置切實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講究文明、嚴格管理,使裝置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

第三條維修業務分工

公司實行全員維護制,即凡參加生產過程的一切人員都要關心和參加裝置維護工作。其中,生產操作人員負有用好、維護好裝置的直接責任,要承擔裝置的清掃、緊固、調整、給油脂、小修理和日常點檢等業務。停機檢修(特別是定、年修)期間,生產操作人員應按責任分工或任務分配承擔裝置管理、環境清掃等裝置檢查準備工作以及清洗加油、搬運、刷漆等檢修輔助工作。承擔的具體專案內容,應與維修人員協商確定,並以雙方簽訂的生產與維修分工協議為準。

二、裝置的使用

第四條“三好、四會”

崗位操作工、崗位維修工必須按各自崗位的要求,切實做到“三好、四會”,“三好”即用好裝置、管好裝置、修好裝置,“四會”即會使用、會維護、會點檢、會緊急處理故障。

第五條使用裝置必須遵守“六不準”規定。

1、不準拼裝置.嚴禁超壓、超速、超載、超溫等超負荷執行。

2、不準亂開、亂停、亂拆、亂裝、亂割、亂焊、亂改造。

3、不準隨意改動整定值,嚴禁取消安全裝置。

4、不準在無潤滑狀態下執行。

5、不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上崗操作及獨立從事維修工作。

6、特殊崗位不準未持有“崗位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及檢修裝置。

第六條規程、標準

啟用裝置前必須具備裝置操作規程、裝置維修技術檔案。

裝置維修技術檔案應包括維修技術標準(即油脂使用標準、繼電保護標準和法定檢查標準等),詳見裝置維修技術管理制度。

第七條執行

有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規程、標準和制度。如需修訂應按規定程式審批,未批准前仍按原檔案執行。

第八條發現異常時的處置

生產操作人員和崗位維修人員在使用、點檢或交接班檢查中對所發現的問題應做好記錄並及時處理,若有困難時應由專職點檢人員提交檢修人員處理或列入檢修計劃。

三、裝置的環境

第九條裝置環境管理的責任與標準

裝置使用單位要把裝置環境劃分為責任區,把管理責任落實到工段、班組及個人,裝置環境管理的標準:

1、無垃圾、無積塵、無積水、無油垢。

2、根據裝置效能的要求和工作條件,分別設有防火、防爆、防漏、防鼠等措施無易燃、易爆危險。

3、規定安全走行路線,設定安全標記及安全設施。

4、特種設施及管道按規定噴塗不同顏色油漆,易於識別。

5、場地平整,物品定位堆放整齊有序。

裝置使用維護制度 篇13

為加強和規範特種裝置使用環節的管理,防止和減少特種裝置事故的發生,根據《特種裝置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條例》,(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第13號令)指定本制度。

1、特種裝置的安裝、使用、維修、保養、改造和檢驗等,必須執行本規則。

2、使用單位新增並投入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3、特種裝置安裝、大修、改造後,施工單位必須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對裝置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自檢合格並出具自檢報告後,方能交付使用單位;由使用單位向規定的.監督檢驗機構申請驗收檢驗。

4、特種裝置驗收檢驗合格後,施工單位必須將裝置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試驗報告、配套土建基礎技術圖樣等有關技術檔案和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存入特種裝置技術檔案。

5、職責許可權:公司所屬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根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的有關規定配備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專職、兼職的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使用單位必須將特種裝置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人員必須掌握相關的安全技術知識,熟悉有關裝置的法規和標準,並履行以下職責:

1)檢查和糾正特種裝置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2)管理特種裝置技術檔案;

3)編制常規檢查計劃並組織落實;

4)編制定期檢驗計劃並落實定期檢驗的報檢工作;

5)組織緊急救援演習;

6)組織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6、監督檢查:特種裝置的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裝置使用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裝置並及時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特種裝置安裝、操作、維修保養人員,必須接受專業的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證書後,方能從事相應的工作。

使用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維修保養制度,明確維修保養者的責任,對特種裝置定期進行維修保養。

7、特種裝置的維修保養必須由持《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資格證》的人員進行,人員數量應與工作量相適應。本單位沒有能力維修保養的,必須委託有資格的單位進行維修保養。

8、特種裝置或者其零部件,達到或者超過執行標準或者技術規程規定的壽命期限後應予報廢處理。特種裝置進行報廢處理後,使用單位應當向該裝置的註冊登記機構報告,辦理登出手續。

9、特種裝置一旦發生事故,使用單位必須採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災害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

裝置使用維護制度 篇14

一、辦公裝置的申請和購買。

1.工作人員根據需要提出辦公裝置的購買申請,並填寫《辦公裝置需求單》,報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負責人批准;購買單件裝置金額大於20__元的需總經理批准。低於200元的辦公用品行政部能夠採購,大於200元的辦公用品有采購部負責採購。

二、辦公裝置的領用。

1、裝置需求部門根據審批的《辦公裝置需求單》到行政部領取。

2、對部門領取的裝置進行編號,以便盤點。

三、辦公裝置的使用和保養。

1、使用裝置前應詳細閱讀操作手冊,嚴格按照操作規範操作使用,各部門主管負責監督檢查。

2、公司各類裝置的保養和維修由各部門參照規範,正確使用,注重平時保養。

3、行政部對辦公裝置執行,保養情景進行監督檢查,對裝置的維修,更換零件要進行登記備案。

四、辦公裝置維修管理

1.裝置發生故障無法使用時,裝置使用人應報行政部處理;無法解決的由採購部聯絡供應商統一報修。

2在保修期內的裝置,採購部應聯絡供應商進行維修;保修期外的裝置,按照最經濟可行的報修方案進行維修,包括委託維修商來完成任務,由部門主管按照維修的真實情景,填寫裝置維修單中的“維修記錄”。

五、建立維修檔案

1、所有裝置的維修都必須建立完整的維修檔案,由行政部統一管理,主要包括裝置名稱,維修日期,故障現象,故障原因,維修資料,維修費用,維修單位等。

2、行政管理部應定期統計,彙總維修情景,針對各類故障產生的原因提出預防與克服的措施,通知使用部門加以防範。

六、辦公裝置使用監督

1、行政部負責對辦公裝置的使用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2、行政部對違規使用辦公裝置人員有提請處罰的權力。

七、辦公裝置的盤點及賠償

1、行政部負責對公司所有辦公裝置進行分類,並建立辦公裝置管理臺賬,每季度盤點清查一次,作到賬物相符。

2、在規定的使用年限期間,因個人原因造成辦公裝置毀損,丟失,被盜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個人承擔。

裝置使用維護制度 篇15

1、嚴格執行中心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

2、愛崗敬業,盡職盡責。

3、保管、使用好各自保管的器材、裝置,不損壞,不遺失,不作私用。

4、嚴禁將裝置、器材帶出單位或借給他人用,若因工作需要時,要嚴格辦理相關手續。

5、器材,裝置若有損壞、遺失,將追究直接管理者的責任。

6、所管理的器材、裝置若出現故障,要及時報告並積極檢修。

以上制度,請各位教職工務必遵照執行!

裝置使用維護制度 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裝置前期管理,提高公司技術裝備水平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規定了公司裝置前期管理工作程式,即裝置的規劃、選型、購置、安裝、除錯及初期管理方面的規定和要求。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裝置的前期管理。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管理職能

第四條裝置前期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部分,必須在公司經營方針目標和規劃的統籌安排下,在總經理領導下,由製造部、技術中心(制動研究所)、有關部室、車間相互協調配合下完成。

第五條總經理、生產和技術副總負責裝置規劃和選型方案的綜合平衡、決策。

第六條技術中心(制動研究所)負責裝置投資方案的技術可行性分析,擬定新購置裝置的技術協議,提出裝置選型的初步意見,對所選裝置的工藝性、精度、效能、生產效率、技術條件的準確性負責。

第七條製造部負責裝置供貨方的確定、裝置購置的商務談判、安裝除錯及裝置使用初期整個前期過程的管理,對所選裝置的實際效能與技術協議的一致性、可靠性、維修性、經濟性負責。

第八條技術中心(制動研究所)負責計劃立項、投資金額,組織投資經濟效果分析。

第九條各部室,使用車間參加調研、選型,提供裝置除錯的操作人員、試件等條件,配合做好裝置使用初期管理。

第三章裝置規劃立項

第十條裝置規劃的內容

裝置規劃的工作內容:根據公司經營方針、目標,考慮到今後生產發展、新產品開發、節能、安全、環保等方面的需要,通過調查研究,進行技術經濟分析,結合公司現有裝置的能力、資金來源,綜合平?而制定公司中、長期或短期的裝置規劃。

第十一條裝置規劃的依據

(一)以公司經營規劃和年度生產、新產品試製等計劃大綱為依據,滿足提高產品產量、產品更新換代、擴大品種、質量升級、產品加工工藝要求;

(二)根據原有裝置技術狀態劣化程度和有無修復價值而提出的裝置改造與更新要求;

(三)考慮到安全生產、勞動條件和環境保護;

(四)以國內外新型裝置的發展情報為依據,提高裝置可靠性、維修性、經濟性;

(五)選擇最佳的裝置投資方案。

第十二條裝置規劃由公司工藝主管部門和裝置主管部門共同負責編制,有關部室、車間參與編制。

第十三條裝置立項在裝置規劃確定後,由製造部負責、技術中心(制動研究所)、有關部室、使用單位配合,確定需要更新改造裝置的明細。

第十四條各單位申請更新改造專案的程式:

1、使用單位填報《新購裝置申請表》;

2、公司工藝主管部門進行審批;

3、公司裝置主管部門進行審批;

4、技術中心(制動研究所)根據年度更新改造費用確定是否列入年度更新改造計劃。

第十五條各車間用維修費購置二類機電產品只需填報《裝置購置申請單》交裝置購置部門即可。

第十六條投資額在20xx萬元及以上的裝置,須報董事會進行討論決策。

第十七條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的裝置,要經過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

第十八條進口裝置的立項,需報董事會公司審批。

第四章裝置選型

第十九條裝置選型

裝置選型由技術中心(制動研究所)負責,技術中心(制動研究所)必須遵照“選用國家推廣的產品,不選用國家規定的淘汰產品”的原則,認真選型,必要時裝置管理部門和裝置使用單位參與意見,最後交裝置管理部門備案,組織外購。

第二十條裝置選型的要求

(一)必須遵照選擇“技術先進、生產適用、執行可靠、便於維修、價格合理的裝置”的原則;

(二)裝置工作能力要能滿足產品要求,並有提高,要有適應產品升級的能力,注意製造廠的產品質量在同行業和地區的評價與服務信譽;

(三)工作精度能穩定地滿足工藝和產品設計的要求;

(四)可靠性、適應性、維修性良好,標準化程度較高,維修資料齊全;

(五)操作簡便,能改善操作者的勞動條件;

(六)儘量考慮與公司現有裝置相關聯或成套;

(七)裝置投資的技術經濟效益高;

(八)符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環境保護等有關政策法令、法規的規定和要求;

(九)能耗低,符合國家能源政策和規定;

(十)選型時廣泛收集市場裝置貨源資訊、情報,不僅要到製造廠調查詢問,還必須到使用單位實地考查,必要時應做效能試驗;

(十一)自制專用裝置按《自制專用裝置的設計和製造管理標準》執行。

第二十條在進口、大型、精密、關鍵生產裝置的選型時,技術中心(制動研究所)必須嚴格進行技術經濟論證,並按有關規定上報審批。技術中心(制動研究所)根據產品工藝和生產發展的要求,初步訂出所選裝置的型號、規格、價格,並向製造部提供購置裝置的技術條件及必要的參考樣本;在總經理、生產、技術副總的組織下,由使用單位、技術中心(制動研究所)、製造部及有關單位對初選裝置進行選型考察,其結果由製造部牽頭共同填寫《裝置選型調查表》並由總經理、生產、技術副總審定。運輸、理化、檢驗、計量、電算、福利、辦公等方面的專用裝置,統一由製造部購置或由製造部委託歸口單位購置。

第二十一條製造部與技術中心(制動研究所)如對所選裝置有爭議時,由總經理、生產和技術副總仲裁解決。

第五章裝置購置

第二十四條國產單臺或成套裝置的價格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進口單臺或成套裝置價格在10萬美元以上的大型、關鍵裝置要求以招標議標方式採購,具體招議標工作由公司技術中心(制動研究所)組織,有關使用單位參加,裝置的招投標工作按公司《裝置購置招投標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國產單臺或成套裝置價格在100萬元以下,進口單臺或成套裝置價格在10萬美元以下的一般裝置,具有一定批量的應組織集中採購,不具備集中採購條件的可由公司有關部門在廣泛論證、貨比三家的基礎上,經過綜合比較後擇優選擇。

第二十六條裝置購置許可權

1、凡標準裝置、非標準裝置、二類機電產品訂購合同金額在四萬元以下由裝置購置具體業務人員經辦,但須向裝置部門主管領導報告訂貨工作情況;

2、凡標準裝置、非標準裝置、二類機電產品訂購合同金額在四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其訂貨業務須由兩人共同詢價。詢價結果需向裝置部門主管領導彙報,經批准後,由兩人共同簽訂訂貨合同;

3、凡標準裝置、非標準裝置、二類機電產品訂購合同金額在十萬元以上的,由裝置部門主管領導牽頭組織三人訂貨小組,向不少於兩家的供貨單位詢價、進行價格效能比較,並將詢價選擇情況報告生產和技術副總,由生產和技術副總審查決定供貨單位。

第二十七條凡未經裝置主管部門領導同意,擅自簽訂的訂貨合同,一律無效。對私自購置的.標準裝置、非標準裝置、二類機電產品,原則上不予辦理任何手續.

第二十八條裝置購置合同管理

裝置購置工作管理人員,根據裝置購置計劃確定的專案,按照裝置選型決策和購置裝置申請表的內容,進行裝置貨源調查、詢價、擇優選定購貨方式,在與製造廠達成技術協議的基礎上,談判有關合同事宜,最後簽訂訂貨合同。若擬裝置與裝置購置計劃,專案在型號、規格等技術要求不符時,及時向技術中心(制動研究所)反饋資訊,由技術中心(制動研究所)決定是否繼續執行合同

裝置購置合同的要求:

(一)裝置訂貨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等法律和法規的規定;

(二)裝置訂貨合同必須內容完善,雙方承擔責任明確,文字準確;

(三)裝置訂貨合同必須充分考慮可能發生的各種變動因素(如質量驗收標準、價格、交貨期、交貨地點等)及違約的責任;

(四)對大型、精密、關鍵、稀有、進口裝置的訂貨合同,要有技術協議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要規定到供方製造廠監製、驗收、試車和供方來公司安裝除錯等售後技術服務工作;

(五)裝置訂貨合同的法律審查、審批、簽約和合同登記管理,必須按公司有關的合同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進口裝置到達後製造部要及時申報商檢,組織開箱檢查,由使用車間與製造部共同認真填寫開箱檢查記錄,及時聯絡處理髮現的問題。

第三十條大型、精密、引進裝置應實行預驗收制度,預驗收一般應由製造部、技術中心(制動研究所)和使用車間參加。

第三十一條裝置的入庫驗收、庫存保管、出庫移交等管理工作,現按《物資技術保管規程》的要求辦理。裝置技術資料由製造部及時歸檔管理。

第六章裝置安裝驗收及初期管理

第三十二條裝置安裝的工作內容包括安裝計劃的編制、實施、安裝除錯和驗收。

第三十三條裝置安裝工作的要求

1、根據公司裝置規劃、外購裝置訂貨合同的交貨期,編制安裝計劃(包括用工、用料、費用預算)。施工圖紙和技術要求必須在開工前一個月下達施工單位;

2、技術中心(制動研究所)負責提供安裝平面位置圖與工藝要求。製造部負責提供基礎圖並委託裝置動能公司或其它單位負責裝置安裝。

3、其它被委託安裝裝置的單位根據安裝計劃與使用單位以及有關單位協調工程進度,具體組織實施搬運、上位找平、配電、配水及氣管等工作。

4、裝置安裝應按裝置使用說明書和國家有關機械動力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實施。

5、精密、大型、關鍵、稀有及進口裝置的除錯由製造部組織,技術中心(制動研究所)、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等參加。

第三十四條、裝置試運轉一般分為空運轉試驗、負荷試驗、精度試驗三個階段。裝置試運轉和各項精度檢驗的記錄要齊全。

第三十五條、對於無法調整及消除的問題,從設計、製造、安裝及調整等方面進行分析、歸納,反饋資訊,及時處理。

第三十六條、對整臺裝置試運轉要做出評定結論,合格後方可辦理移交生產的手續,並註明參加試運轉的人員及日期。

第三十七條、裝置安裝的最後驗收,必須在裝置除錯合格後進行,由製造部、技術中心(制動研究所)、生產安全主管單位、使用單位、安裝單位的有關人員參加,共同做出鑑定,填寫有關施工質量、精度檢驗、試運轉記錄等憑證及裝置安裝驗收竣工單。

第三十八條、裝置安裝驗收竣工單一聯交裝置購置單位存檔,一聯交技術中心(制動研究所)檔案室存檔,一聯交使用單位存檔,一聯交財務管理部作為列入固定資產的憑證。

第四十條裝置使用初期管理

一、裝置使用初期管理是指裝置從安裝竣工投產到穩定生產這一段時間(一般為半年左右)的管理工作,重點是對大型、精密、關鍵、稀有及進口裝置的管理。

二、裝置使用初期管理工作內容和要求

(一)、進一步觀察和記錄裝置投產初期執行情況,裝置加工精度、效能穩定性及可靠性;

(二)、製造部會同使用單位的裝置員、裝置操作人員應對裝置初期使用發生的故障部位、原因、次數及損失情況進行認真的記錄和分析;

(三)、對發現的裝置設計、製造上的缺陷和問題,及時向製造廠進行資訊反饋,以便儘快取得補救和改善;

(四)、對進口裝置,技術中心(制動研究所)、製造部必須認真做好裝置檔案和資料翻譯及歸檔工作,製造部及時制定《裝置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等;

(五)、技術中心(制動研究所)對裝置投產後的經濟效果進行分析,以評價裝置選型工作的質量;提出改善措施,以提高裝置的經濟效益。

第七章檢查與考核

第四十一條裝置前期管理工作的檢查,不僅要檢查系統的縱向連續性,而且要檢查裝置的橫向的協調性,渠道是否通暢。按各單位的經濟責任制處理,涉及面較廣的問題報請主管裝置的公司領導處理。

第四十二條由於裝置可行性分析論證錯誤造成裝置規劃失誤,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要追究有關領導和選型責任者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由於選型不當投資效果達不到論證要求給公司造成損失,要追究有關領導和選型責任者的責任。

第四十四條對大型、精密、關鍵、稀有裝置要考核固定資產完成後的實際效果是否達到論證報告預定指標(即投入產出比、資金回收期)。對一些初期管理好的裝置要建議公司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前期管理的協調由主管裝置的公司領導負責。初期管理結束後,由公司領導組織對有關部門,根據公司《管理標準檢查與考核辦法》,結合公司方針目標、部門工作計劃、個人工作標準,納入經濟責任制進行檢查考核。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由製造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裝置使用維護制度 篇17

裝置投入使用前期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總則第一條裝置是企業重要的生產要素,為加強裝置管理,促進裝置管理現代化,使企業的裝置得到充分的使用並得到及時維修、改造和更新,更好地為降低消耗、保證安全生產、提高生產技術水平、產品質量...

總則

第一條裝置是企業重要的生產要素,為加強裝置管理,促進裝置管理現代化,使企業的裝置得到充分的使用並得到及時維修、改造和更新,更好地為降低消耗、保證安全生產、提高生產技術水平、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服務。

第二條裝置管理與維修要貫徹執行以預防為主的方針,促進生產依靠技術進步,堅持設計、製造、使用和維修相結合,日常維護保養和計劃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和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和經濟管理相結合。

第三條裝置管理的基本任務是通過技術、經濟和管理措施,對企業主要生產裝置進行綜合管理,做到全面規劃、合理配置、擇優選購、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適時改造和更新,使裝置經常處於良好技術狀態,不斷改善和提高企業的技術裝備素質,達到裝置壽命週期延長、綜合效能高和適應生產發展需要的目的。

第四條按照裝置綜合管理要求,裝置科必須加強裝置投入使用前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裝置前期管理的各項制度。

第五條實施裝置前期管理做好裝置的規劃投產階段的全部管理工作,包括裝置的規劃決策、外購裝置的購置或自制裝置的設計製造、裝置的安裝除錯、裝置使用前的初期管理四個環節,進行有效的組織安排、協調和管理。

第六條裝置動力科必須參與或負責裝置更新改造、自制裝置以及生產技術措施專案和零星購置裝置的規劃決策工作,對改進、擴建工程公用設施的設計,裝置動力科參與審查後方能實施。

第七條裝置規劃方案的確定,應由技術副廠長主持,副總工程師參加,組織各有關部門人員,共同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做出決定,並編制費用預算和資金籌集方案,列入企業技術措施規劃,經批准後,責成有關部門實施。

第八條裝置的技術經濟論證,應有幾種方案分析比較,並考慮裝置壽命週期費用和裝置綜合效率等因素進行評價,選擇最佳方案,在分析對比時,要注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蒐集的資料準確,運用系統工程、價值工程等觀點評價計算,使選擇的方案、經濟效益最好,投資回收期最短。

第九條裝置的選擇要遵循技術先進、經濟效益高、生產適用、維修方便等原則,具體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技術先進性;

2、裝置的生產效率;

3、生產的產品質量;

4、耗能水平;

5、安全環保性;

6、裝置的適用性;

7、滿足生產工藝程度;

8、裝置的可靠性;

9、裝置的維修性;

10、人機匹配操作方便。

第十條外購裝置的訂貨,首先選擇能滿足產品生產工藝要求的裝置型號,選擇製造質量確定可靠,售後服務好的兩個供應商,對他們的裝置技術性能和投資費用進一步對比,從中選定。

第十一條裝置在選型時,應儘量與現有機型統一、減少機型繁雜,保留技術先進、可靠性和維修性好的型號,有利於裝置管理、維修工作的標準化、通用化和系列化,節約費用(如圖紙、備件、修理、技術準備工作等)。

第十二條裝置的訂貨合同管理。裝置的訂貨應按企業年度技術措施計劃實施,簽訂合同後建立臺帳,逐項登記,與技術措施計劃核對,發現有未落實的專案,應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訂購,已訂購落實的裝置,應排出交貨日期順序,按時進行催交和組織到廠,保證新裝置早日到廠安裝投產使用。

第十三條裝置購置申請的批准程式。全廠所有裝置(包括低值易耗裝置)的購置,均應有批准依據,新增裝置和更新裝置按年度技術措施計劃執行,零星購置的裝置由使用單位填寫裝置新增或更新申請表,經有關部門會籤後,由分管資金平衡的副廠長、副總工程師批准,交裝置動力科負責購置。

第十四條企業的重點、關鍵裝置,除了要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外,還應由裝置主管副廠長決策批准。

第十五條裝置動力科應參與或負責裝置自制的設計工作,根據企業技術措施規劃或年度技改計劃,由總設計師辦公室下達自制裝置(主要包括自制非標準裝置)設計任務書,其中應明確規定裝置的各項技術引數、可靠性、維修性要求、驗收標準、完成期等內容,技術工藝科學按設計任務書要求,提出設計方案。裝置動力科要參加方案的論證,提出自制裝置有關可靠性、維修性方面的意見。

第十六條自制專用裝置的鑑定。專用裝置製造完成後,由製造單位向計劃、工藝、財務、裝置部門填報完工通知單,工藝部門會同製造車間,對已完工的專用裝置進行檢查,並準備有關資料,向裝置動力科發出鑑定通知,裝置動力科負責組織,由主管副廠長或總機械師主持,召集設計、製造單位(安裝除錯工作由製造單位一併完成)、使用單位、檢驗、計劃、財務及總設計師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參加,進行技術鑑定,鑑定合格後,由使用單位簽字確認能夠使用,裝置動力科進行移交,再辦理固定資產入賬手續。

第十七條自制裝置移交時,設計部門應將下列技術檔案資料交裝置動力科簽收,整理後歸檔:

1、自制專用裝置使用說明書;

2、使用、維修用圖紙及資料;

3、配件、附件清單;

4、備件圖冊;

5、備件和附件或專用工具;

6、精度檢驗單;

7、試車驗證記錄;

8、合格證;

9、費用結算表副本。

裝置使用維護制度 篇18

1、井下所使用的一切防爆電氣裝置(包括五小電器)必須經過防爆檢查其安全效能,取得合格證後方准入井,否則一律不準入井。

2、對新進的防爆防備,必須認真逐項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入井。

3、對驗收合格的防爆裝置,應有記錄,其內容包括(裝置型號、裝置編號、裝置驗收情況、裝置檢修人、裝置驗收人,裝置驗收時間)。

4、防爆合格證有效期為一年,長期使用超過有效期的裝置,防爆檢查員應重新檢驗。

5、井下防爆裝置的安裝,必須按照防爆和完好標準進行,對沒有合格證的裝置一律不允許安裝。

6、定期對開閉鎖繼電保護裝置、計量儀器進行檢驗和整定,其檢驗週期為一年。

7、避雷器、地面電氣裝置接地及防雷保護用的所有接地裝置,每年雷雨季前測試一次。

8、各類電器檢驗保護裝置的絕緣耐壓試驗,每四年進行一次。

9、新裝、大修變壓器後必須進行檢測。

10、井下高壓裝置繼電保護裝置,每季應根據短路電流和負荷變化進行一次整定值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

11、各種保安用具(絕緣手套、絕緣鞋、絕緣檯、拉桿、高壓驗電筆、放電棒、絕緣夾)使用中每年進行一次試驗。

12、計量儀表每二年檢驗一次。

13、礦井主要裝置(主扇、水泵、絞車)每年進行一次檢驗、測試。

14、高壓電纜的洩漏和耐壓試驗每年進行一次。

15、井下低壓開關繼電保護每季檢驗整定一次,負荷變化時應及時整定。

16、井下接地網電阻每季測定一次。

17、主提升機,主扇風機,主排水泵、人車罐籠等除日檢外,還要定期檢修,月檢,半年檢,其週期按有關規定進行。

18、加強機電裝置的執行與維修保養,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

裝置使用維護制度 篇19

一、採購電氣、電熱裝置,應選用合格產品,並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二、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裝置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

三、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裝置,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稽核、審批手續。

四、電熱裝置周圍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五、消防安全管理科室應定期對電氣裝置進行檢查、維護,並做好檢查、維護記錄;

六、檢查主要有以下內容:

(1)裝置的使用情況,有無異常現象;

(2)熔斷器是否符合電氣裝置安全要求,有無用銅、鋁絲代替;

(3)是否存有違章安裝使用電焊機、電熱器具、照明器等現象;

(4)電氣裝置的接地、短路等保護裝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負荷執行的現象;

七、電氣裝置禁止非電工人員作業,徒工在作業時需有證電工監護;

八、防爆、防潮、防塵的部位安裝電氣裝置應符合安全要求;

九、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裝置進行一次安全效能檢測,並做好記錄。

十、醫院營業結束時,應切斷營業場所的非必要電源

裝置使用維護制度 篇20

一、射線裝置在執行過程中,工作人員一定要堅守崗位,密切觀察執行狀態,並注意裝置的執行情況,如有異常情況應立即關機,並組織病人、陪護人員及醫務人員撤離現場。

二、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及專業維修人員,及時排除故障。事故嚴重者要向衛生、環保部門報告。

三、在排除故障及放射線測試過程中,工作人員一定要按規定加強個人防護。

四、排除故障後經嚴格測試,確保安全到位,並調到裝置符合正常執行標準,方可使用。

裝置使用維護制度 篇21

一、班級網路裝置包括投影機、視訊展臺、螢幕、音箱、網路介面和電腦。

二、這些裝置均由班主任、網路管理員負責管理和使用,學生不得擅自操作。

三、班主任要協助教師做好上課前的準備工作,出現問題應及時報告資訊網路管理員,以便及時處理。

四、對容易丟失的物品,要妥善保管,學期末歸還資訊網路管理員,開學時重新領取,出入要有詳細記錄。

五、班級電教、網路管理員要定期接受電教教師的培訓,定期保養本班的所有裝置,並做好使用記錄,以周為時間單位,將網路裝置使用記錄上報資訊網路人員。

六、班級的網路裝置,屬於裝置本身缺陷(包括軟體)出現問題,由學校負責;凡人為造成的故障或損壞,均由當事者承擔責任。

七、老師不得隨便更改電腦作業系統。

八、班主任是班級網路裝置和所有機器的主人,是直接責任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出現的問題都由班主任負責。

九、所有老師都要經過培訓上崗,不會不能自行操作。出現問題要負全責。

十、教師使用前,必須經過班主任。使用後和班主任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