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校教官宿舍管理制度(精選3篇)

駐校教官宿舍管理制度 篇1

一、警察培訓學院按照學校人事部門通知名單,統一分配駐校教官房間,駐校教官須在指定房間入住,不得擅自調換。

駐校教官宿舍管理制度(精選3篇)

二、嚴禁使用除房間配備電器以外的大功率家用電器,嚴禁在房間內為電動車充電。

三、客房僅供駐校教官住宿使用,家屬及親友不得長期留宿。

四、嚴禁將房間轉借他人使用。

五、愛護客房內傢俱、電器等裝置設施,不得擅自拆卸、移動、增減;不得在客房設施上、牆上亂塗、亂畫,損壞裝置、物品照價賠償。

六、保持室內外衛生和物品整潔,嚴禁亂丟垃圾、堆放雜物。

七、發現設施裝置損壞、安全隱患的應及時與管理人員聯絡。

八、駐校教官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清理個人物品並退還房卡。

九、管理人員定期對房間衛生和裝置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將通報駐校教官所屬系部和所屬單位。

駐校教官宿舍管理制度 篇2

1、校委會成員主抓安全工作,領導、指揮並檢查保衛科日常工作。

2、保衛科長負總責,每天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對整個校園進行巡邏,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並報學校當天值班領導處理。

3、對所有保衛值班人員,嚴格要求,發現不能盡職盡責的現象及時糾正,情況嚴重的及時處理並報告。

4、外來可疑人員,禁止進入校園。

5、門口會見制。外來人員上課期間不許進校。找學生,下課後給班主任打電話,由班主任通知學生門口會見;找老師打電話,老師到門口會見。確需進入,可讓其給被找人打電話,經保衛接電話確認後方可允許進入。做到一看二問三登記四聯絡五檢查。

6、執勤保衛人員要加強夜間巡邏,時刻保證有一人清醒,定時或不定時進行巡邏,避免失盜、凶殺等案件的發生。

7、學校監控要每天24小時錄影,不得私自關閉。

8、實行問責制,失職人員要承擔責任,即:問題(事件)出現時,值班人員在什麼地方,做什麼事情,是否及時處理,處理是否得當,是否存在失職。

9、值班期間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10、本規定自即日起開始執行。

駐校教官宿舍管理制度 篇3

1、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宿舍公物使用和保管,防止公物收到破壞被盜。監督提醒學生做好防盜措施,保管好個人物品,教官不能擅自拿走學生物品,在政教處授權下教官可以代管學生違規使用物品。

2、維持宿舍紀律:執行學校內宿管理制度,確保宿舍紀律秩序正常。對違規現象進行檢查登記並且糾正,對違紀學生進行適當的批評引導教育。

3、內務和清潔衛生檢查:指導和監督學生整理內務,安排和監督學生清潔宿舍區域每天進行打掃,檢查評比通報。

4、宿舍宣傳教育:每天公佈違紀現象,及時公佈表彰優秀宿舍或個人,不定期進行宿舍管理制度,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宣傳教育。

5、進行文明宿舍評比:提供有關資料和資料,參與評比。

6、週末,假期查寢,做好週末查房工作,做好對熄燈後,宿舍就寢紀律監督工作。

7、處理宿舍突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