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懲戒權心得體會(通用16篇)

教育懲戒權心得體會 篇1

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懲戒權成了熱議話題。

教育懲戒權心得體會(通用16篇)

的確在過去相當長的一個時期裡,由於片面強調賞識教育,學校和教師對學生的管理處於不能管、不敢管,動輒得咎的尷尬境地。由於缺乏保護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為學生管理問題發生了糾紛,學校和老師幾乎都是處於弱勢地位,屢屢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學生家長無理取鬧,學校和老師也不得不犧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讓步。很多教師感到非常無助,甚至“談管色變”。《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的出臺,為廣大教育工作者撐了腰、壯了膽,使大家揚眉吐氣。

面對即將被賦予的教育懲戒權,教師應該如何正確運用,確實是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對教師教育懲戒權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還是非常認可的,而且呼聲很高,普遍有些教師給予了高度評價,認為這是真正為教師代言,以後懲戒學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氣壯,不再怕家長和公眾的說三道四。不過個人認為,教師對教育懲戒權,不要有那麼高的期望,教育懲戒權,並不是什麼尚方寶劍,也不是靈丹妙藥,教師即使有了教育懲戒權,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1條明確規定: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教育懲戒權有其特定的含義,不含體罰、打罵、辱罵,對其理解要準確。可見,沒有具體實施細則的懲戒權,教師如何去用好是個難題,一旦操作不當,就會因為懲戒失當引發不必要的麻煩。

對於教師而言,並不是靠加持懲戒權就可以讓學生服你,即便以後立法允許教師可以使用懲戒權,也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使用,而不是任性而為。

那麼如何才能更好地運用教育懲戒來達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這也是每個教育人應該面對和思考的問題。

首先教育是出自於“愛”的,對學生的懲戒一定要出於“愛”的目的,並且事後要讓學生知道。如果為了懲戒而懲戒,讓學生感受不到你的關心、愛護,你的懲戒不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會引起學生反感,造成師生敵對,達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對學生的懲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緒激動的情況下進行。教師一定要學會剋制自己的情緒,做到學生著急老師不急,等情緒冷靜下來再進行處理。這樣處理時就會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於有過激行為,不會造成不可控的後果。

另外對學生的懲戒要儘量避免在公眾場合進行。我們的古人說過“揚善於公堂,規過於密室”。這也應該是我們懲戒學生的準則。對學生懲戒儘量單獨進行,懲戒目的是教育學生遵規守紀,使其知錯能改。如果在公開場合對學生實施懲戒,會使學生失去顏面,容易造成師生敵對、衝突,或者學生乾脆“破罐子破摔”,越來越難管。

教育懲戒實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標杆樹立在哪裡,使得教師能夠真真正正地站起來管理學生。在教師社會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對於那些品質惡劣的學生管不得,教師的人身安危甚至縷縷被學生侵犯,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師的社會地位,保證教師的人身安全。對於那些品質惡劣、道德敗壞的學生給予一定的懲罰,讓他們知道有一些底線是不能觸碰的。

教育是循序漸進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導”、“說服”的。教育懲戒權的意義主要在於教育,而非懲戒,因此,教育懲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進學生成長,而不是把學生治服。還有一句話,學生犯點錯誤是很正常的,這就需要教師的教育和引導。如果一個教師能走進學生心中,讓學生真正服你,那麼,這個教師也無需用教育懲戒權來為自己壯膽。因此,對於教師而言,還是用平常心來看待教育懲戒權吧!

教育懲戒權心得體會 篇2

20__年的寒假,我把教育部頒發的《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從頭到尾認真地讀了一遍,感想頗深。《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不僅為教育懲戒提供了法律依據,還進一步規範了學校和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學校根據規則依法履行教育教學義務和管理職責,同時也維護了我們學生的合法權益,營造了良好的教育生態環境。

“之所以稱為教育懲戒規則,是指學校等教育場所,對違規違紀的學生進行管教、訓導等讓學生引以為戒,更好地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規則中令我記憶深刻的條款有很多:

規則第七條,如果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及其教師應當予以制止並進行批評教育,其中第三條:吸菸、飲酒或者言行失範違反學生守則的。我覺得身為一名學生,不該有違反學生基本守則的行為。這樣不僅傷害了自己,可能還傷害了別人,百害而無一利。第五條:打罵同學、老師,欺凌同學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既然是一名學生,就不該有打罵學生、老師的行為,這樣不配當一名學生,我們不但不能打罵學生,還要保護比我們弱小的同學,樂於助人,這是我們新時代國小生該有的一項基本品德。

規則第十二條,教師在教育教學管理、實施教育懲戒過程中不得有的行為。其中第一條是“以擊打、刺傷等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我想說,雖然學生犯了錯誤,但不能對其造成身體痛苦,這樣不僅會給我們學生造成身體上的傷害,還有可能造成心理傷害。第五條:因學業成績而教育懲戒學生。我覺得成績不代表一切,一個人最重要的應該是品德,成績不是主要的,如果要我排列,我一定會是品德第一,成績第二。所以,我贊成老師不能因為學生成績而教育懲戒學生。

以上是我讀了規則以後的幾點的感想,我覺得規則實施以後,學校、社會以及家庭會更加重視我們的心理健康和身體健康,為我們創造一個溫馨和諧的學習氛圍,讓我們能更好的主動學習、愛上學習。

教育懲戒權心得體會 篇3

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懲戒權成了熱議話題。

的確在過去相當長的一個時期裡,由於片面強調賞識教育,學校和教師對學生的管理處於不能管、不敢管,動輒得咎的尷尬境地。由於缺乏保護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為學生管理問題發生了糾紛,學校和老師幾乎都是處於弱勢地位,屢屢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學生家長無理取鬧,學校和老師也不得不犧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讓步。很多教師感到非常無助,甚至談管色變。《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的出臺,為廣大教育工作者撐了腰、壯了膽,使大家揚眉吐氣。

面對即將被賦予的教育懲戒權,教師應該如何正確運用,確實是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對教師教育懲戒權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還是非常認可的,而且呼聲很高,普遍有些教師給予了高度評價,認為這是真正為教師代言,以後懲戒學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氣壯,不再怕家長和公眾的說三道四。不過個人認為,教師對教育懲戒權,不要有那麼高的期望,教育懲戒權,並不是什麼尚方寶劍,也不是靈丹妙藥,教師即使有了教育懲戒權,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1條明確規定: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教育懲戒權有其特定的含義,不含體罰、打罵、辱罵,對其理解要準確。可見,沒有具體實施細則的懲戒權,教師如何去用好是個難題,一旦操作不當,就會因為懲戒失當引發不必要的麻煩。

對於教師而言,並不是靠加持懲戒權就可以讓學生服你,即便以後立法允許教師可以使用懲戒權,也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使用,而不是任性而為。

那麼如何才能更好地運用教育懲戒來達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這也是每個教育人應該面對和思考的問題。

首先教育是出自於愛的,對學生的懲戒一定要出於愛的目的,並且事後要讓學生知道。如果為了懲戒而懲戒,讓學生感受不到你的關心、愛護,你的懲戒不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會引起學生反感,造成師生敵對,達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對學生的懲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緒激動的情況下進行。教師一定要學會剋制自己的情緒,做到學生著急老師不急,等情緒冷靜下來再進行處理。這樣處理時就會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於有過激行為,不會造成不可控的後果。

另外對學生的懲戒要儘量避免在公眾場合進行。我們的古人說過揚善於公堂,規過於密室。這也應該是我們懲戒學生的準則。對學生懲戒儘量單獨進行,懲戒目的'是教育學生遵規守紀,使其知錯能改。如果在公開場合對學生實施懲戒,會使學生失去顏面,容易造成師生敵對、衝突,或者學生乾脆破罐子破摔,越來越難管。

教育懲戒實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標杆樹立在哪裡,使得教師能夠真真正正地站起來管理學生。在教師社會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對於那些品質惡劣的學生管不得,教師的人身安危甚至縷縷被學生侵犯,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師的社會地位,保證教師的人身安全。對於那些品質惡劣、道德敗壞的學生給予一定的懲罰,讓他們知道有一些底線是不能觸碰的。

另外對學生的懲戒要儘量避免在公眾場合進行。我們的古人說過揚善於公堂,規過於密室。這也應該是我們懲戒學生的準則。對學生懲戒儘量單獨進行,懲戒目的是教育學生遵規守紀,使其知錯能改。如果在公開場合對學生實施懲戒,會使學生失去顏面,容易造成師生敵對、衝突,或者學生乾脆破罐子破摔,越來越難管。教育懲戒實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標杆樹立在哪裡,使得教師能夠真真正正地站起來管理學生。在教師社會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對於那些品質惡劣的學生管不得,教師的人身安危甚至縷縷被學生侵犯,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師的社會地位,保證教師的人身安全。對於那些品質惡劣、道德敗壞的學生給予一定的懲罰,讓他們知道有一些底線是不能觸碰的。教育是循序漸進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導、說服的。教育懲戒權的意義主要在於教育,而非懲戒,因此,教育懲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進學生成長,而不是把學生治服。還有一句話,學生犯點錯誤是很正常的,這就需要教師的教育和引導。如果一個教師能走進學生心中,讓學生真正服你,那麼,這個教師也無需用教育懲戒權來為自己壯膽。因此,對於教師而言,還是用平常心來看待教育懲戒權吧!

教育懲戒權心得體會 篇4

教育懲戒,施之有度

班級遲到現象可謂是一個最常見的班級問題,如何能夠遏制住這一現象,想必無數個班級想了無數個辦法。而某班的班主任針對這個問題提出了這樣的規定:無正當理由遲到需要罰站,且以遲到的時間長短來決定罰站的時間。

這一做法看似能夠有效防止學生遲到,但這沒有針對問題,且弊大於利。

學生的心裡成長對學生的發展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而在以遲到一分鐘罰站十分鐘的規定裡,一分鐘可能換來十分鐘的心裡摧殘。作家三毛在上學時就受到老師嚴重的懲罰,導致心裡受到摧殘從而患上心理疾病,從疾病走出來花了很長的時間和精力。所以關注學生的心理健康是在教育的過程中要特別注意的。那些在罰站的過程中受到的多少冷眼和嘲笑,都是非常不利的。

行動要以結果的成效為目的。在罰站的這個懲罰中,並不能帶來實際的作用。雖然是罰站了,但學生不會意識到遲到這是個不好的習慣,心得體會範文只會機械地認為遲到就應該罰站,這樣不僅不能從源頭上解決遲到問題,更不利於學生好習慣的養成以及正確觀念的形成。周而復始,學生是因為懼怕罰站而不遲到,但依舊是沒有形成正確的時間觀念,這就失去教育初衷了。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古時有教書先生戒尺懲戒,揮鞭教育。當學生有什麼做的超出規矩的行為時,適當的懲罰是可行的。在中央頒屬的相關檔案中,明確提出了“教育懲戒”一詞,是為幫助學生改正錯誤、以懲罰為特徵的一種教育方式。都是在實施的過程中,“懲戒”的輕重標註是什麼?什麼樣的懲戒才不損害學生的身心健康?這些都需要教育機構、學校、班級以及從事教育事業的每一個人多深入思考的。

教育就是把一個個小幼苗澆灌、培育成參天大樹的過程。正所謂:“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一個好的教育方式對學生的影響是潛移默化、持久深遠的。以百年樹人之心培育學生,雖然路程曲折漫長,但從細微處入手,從小小的班級開始,適當施懲戒,獎罰並行,終會成就參天的樹林。

教育懲戒權心得體會 篇5

教育懲戒的實施最根本的目的是對學生進行教育,對學生的一些不合規範的行為予以矯治,更有利於學生的自身發展和進步,教育懲戒非常具體的指出哪些行為是應該進行懲戒的,需要老師規範的,並且詳細指導了教師應該怎麼做,對於日常處理學生問題很有指導幫助,並且有法可依。相信這些規範會更好的促進家校共育,讓教育更有溫度,讓教育環境更加完善。

教育懲戒權心得體會 篇6

一直以來,隨著各界對懲罰學生的關注,很多教師產生了不敢管學生的現象,學生紀律和素質在逐漸下滑。懲戒規則的提出,很好的解決了這一現象。當有學生違規違紀時,教師可以針對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處理辦法,而不是通過體罰和變相體罰來解決。這同時也在規範教師的一言一行。我們教師和學生之間形成正面的良好的協調關係時,我們的教育才會得到發展。但是同樣的教育也是學校和家庭的共同責任,離不開家長的支援和配合。這就體現了家校合作的重要性。這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需要我們共同的努力。

教育懲戒權心得體會 篇7

班級遲到現象總是屢禁不止,老師不得已採取“無正當理由遲到,遲到一分鐘,在教室內罰站十分鐘”的措施。我認為,這種適當的懲罰是正確且應當的。

教育懲戒指教師依據一定標準,以不損害學生身心安康為前提,以懲罰為特徵的一種教育方式。老師將遲到的學生以遲到一分鐘,罰站十分鐘的形式懲罰學生,這並沒有違反教育懲戒的標準:其一,罰站不會影響學生的身心安康,其旨在制止學生的遲到行為,幫助學生改正錯誤。其二,在教室中罰站是在不損害學生自尊心的.前提之下,使學生的羞恥心受到一定衝擊,會使學生迫於羞恥而改正自己錯誤。正所謂“不知恥,無以正”,就是如此。

適當的懲罰能夠糾正學生的錯誤行為,但並不是所有的的懲罰都是正確的。當今,有的老師體罰學生,這種現象屢見不鮮,也許是因為他們曲解了“嚴師出高徒”這種理念,讓學生在超出其體能範圍內跑步,在走廊等學生眾多的地方讓違規學生提著水桶扎馬步。這種教罰已經違背了教育懲戒的理念,甚至會危害學生的身體安康,損害學生的自尊心,雖然到達了維護紀律的目的,但這只是用體罰來使學生畏懼,更準確地說是馴化學生,而不是教化學生,這是萬萬不可取的。

適當的懲罰應因人而異,孔夫子曾說過“因材施教”,而懲罰學生也應該“因人行罰”。有的學生,不小心犯了錯,不應進行過重的懲罰,否那麼會打壓到這種學生的積極性,使得他們“破罐子破摔”,這是不正確的。但有的“頑固分子”,屢教不改,適當地加大懲罰力度也未嘗不可。如果對於一個頑固的學生,不加大力度糾正他,就浪費了教育懲戒的存在。

懲罰,是為防止一個人走向不可糾正錯誤的最後的防線,但不應該將其死死地收縮,而要留足適度的空間,讓被懲罰之人進行自身的救贖,這就是適當的懲罰。

教育懲戒權心得體會 篇8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主要是為了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規定了學生和老師的相關權利和義務,也能進一步地保障和規範學校制度,保證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也是法治社會建設一部分。並且教育懲戒的實施更有利於學生的自身發展和進步,今後我們需要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積累經驗,以立德樹人為本,讓學生更好地成長。

教育懲戒權心得體會 篇9

教不離懲

近期以來,班級內遲到的現象屢禁不止。為了培養學生積極學習,養成良好的習慣,班上執行“無正當理由遲到,遲到一分鐘,(教室內)罰站十分鐘”的措施。我認為將其作為班規執行,是可行的。

罰站十分鐘,且是在教室內罰站,並不影響同學們自身的學習,相反還能提高學生的責任意識以及培養承受挫折的心理品質。再者,許多學校也實行站立早讀,可見其可取之處。此外,於20xx年7月,中共中央還明確了教師的教育懲戒權。在不損害學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可設一定的懲戒。因此,該建議作為班級的規定是應被贊同的。

這不僅是班級中,現在的學生越來越缺乏規則意識,並且大多承受能力差。因此,越來越多的學校也開始採取相應的措施。中國自古便有“嚴師出高徒”的諺語。雖然過於片面,但這句諺語也有其可取之處。在教育中設定一定程度的懲罰是有必要的。一定程度的懲罰,不僅能幫助學生改正不當行為,而且還能促進學生規則意識的形成。

不僅僅是學校中的教育離不開懲罰,社會上,生活中的教育同樣離不開懲罰。自古以來,教與罰便是難以分離的。古時有先生可以懲罰,如今也有教師可以懲罰。例如,學開車,師傅再三教導,你卻仍然一竅不通。他便會呵斥你,這種“呵斥”同樣可以看作是一種懲罰。這樣的例子在生活中太多了。

但是,是隻要懲罰就能教好嗎?懲罰是不是越重越好呢?很明顯都不是。懲罰是輔助教育的一種手段。用懲罰來激發學習者的潛力,改正其不良行為。但並非越重的懲罰就越好。懲罰不是為了懲罰而懲罰。因此,懲罰應是適當的。適當的懲罰能幫助教育,可是過重的懲罰會害了別人。

正如教育懲戒為代表的教育方式,在培養規則意識,鍛鍊承擔責任和挫折的心理品質方面具有其他教育方式難以替代的價值和功能。也正因如此,在教育過程中設定一定程度的懲罰,至今依然廣泛存在於社會教育中。因此,教育離不開懲罰,有懲罰的教育更能培養出優秀的人才。

教育懲戒權心得體會 篇10

作為家長,我認真學習了《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明白懲戒的背後應該是深深的期待,以真誠的關愛,這樣才能達到預期效果。

我們認為懲罰是一把雙刃劍,弄不好會傷害人,實施時必須把握好一個前提,適時、適度、得法,只要抓住實施懲罰的時機。一般來說,孩子犯錯誤的時候是實施懲罰教育的良機,因為內疚和不安會使孩子急於求助,而此時明白的道理,最能讓孩子刻骨銘心,希望老師只要把握好懲罰的量,要顧及孩子的承受能力和尊嚴,要根據學生的特點和個性因人而異。對性格內向,自尊心強的孩子,易採用溫和式的方法;對脾氣暴躁,自我意識差的孩子,應採用嚴厲式的懲罰;對性格倔強,逆反心理強的孩子,易採用談心式的懲罰方法。在實施懲罰時,要講究策略,首先肯定孩子是一個好孩子,再指出他的錯誤,讓孩子能體會實施懲罰者的良苦用心,能平和地接受懲罰。

每一位家長都會信任老師,也會積極配合老師的`教育。只有師生之間心靈的默契,彼此將心比心,才能完成建設人的靈魂的偉大工程。

教育懲戒權心得體會 篇11

近日,教育部研究出臺了《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稿,將於20__年3月1日起施行。該規則出臺背景是來源於過去過份強調賞識教育,因學生教育管理問題,學生家長將學校、將老師告上法庭事件屢出不鮮;老師被動,學校尷尬,以至於“談管色變”。在這樣大的環境下,教育部出臺了《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是有利於學校形成良好的校風、學風,是老師履行教育管理學生基本權利和責任的底線保障。

就對《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的實施,作為校方和老師怎麼理解、認知、採取什麼樣的方法措施,淺議個人拙見。

一、《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的實施是順應時代發展潮流,扛起教育責任,培育具有“脊樑”的中國好學生保障。

俗話說:“沒有法規,不成方圓”,人是自然的人,也是社會中的人,人必定要接受家庭、社會、學校各方面的管理,要遵守各項制度,法規政策。而過份賞識教育,會導致家長、社會、學校三方對教育過程中培育學生“成人”熟悉水平不同,管理缺乏必要的底線意識,規則意識,學校管理的效果甚微,一度老師職業成了“高危”行業,老師不敢管,學校無法管,個別學生“無法無天”。出臺這樣一個規則,就是為了形成良好的規則意識,

古語說:“不以恥,無以正”就是這個目的。

二、要正確的`理解《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教育導向。

懲戒不是目的,懲戒只是一種手段,通過懲戒的手段最終達到教育的目的,所以是教育為主,懲戒有度。我們最終目的是為了讓學生樹立起良好的規則意識,熬煉學生擔當責任,受挫折的心理品質。因此對於《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的實施作為學校要把好方向,運用得當;要組織老師、學生、學生家長三方進行學習、解讀,達到共同育人的目的。

三、方法運用要適度,嚴慈同體,因材施教。

(一)做到寬嚴相濟,獎罰分明。

既要嚴格要求,又要寬以待人,要對全部的學生公正公正,“一把尺子量到位”標準意識。這樣才能起到教育懲戒的公正性、威武性和公正性。

(二)做到智慧教育,立威尚可。

懲戒不是目的,教育才是目的,在運用教育懲戒的這個尺度上,儘量不運用教育懲戒規則作為我們教育最好選擇,以此達到教育警示的作用。運用過程中要留意以下幾方面:

1、心情感動、衝動的時候不能運用。

2、儘量不在公眾的狀況下運用懲戒教育,不要有“殺雞給猴看”這種心理狀態,這樣的方式是起不到教育效果的,簡單讓學生產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要考慮學生人格尊嚴,古語說:“揚擅長公堂,規過於私密”就是這個道理。

3、懲戒方法不能過於簡潔,要做到以理服人,事後一定要給學生講清晰,要讓學生從內心熟悉到自己的錯誤,達到學生自覺養成良好行為習慣目的,要讓習慣外化於行、內化於心。

(三)榜樣引領,管教同步。

我們教育的終極目的是讓學生“成人和成才”,所以僅靠一個懲戒的制度是解決不了的,學生許多行為習慣實際是家庭教育的折射,學校教育的折射和社會教育的折射。因此作為家長、老師,我們要求學生怎麼做,而我們自己就必需先做到。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是這個道理,起到榜樣引領的作用,做到自己與學生同步、同發展。

四、愛是根源,德是根本。

教育是根植於愛的教育,沒有愛就沒有教育。只有愛,才是教育的萬能金鑰匙,因此我們要學會用耐心、愛心、童心感化教育學生,讓學生在愛的氛圍中,過一種幸福完整的學習生活。 總之,《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是必要的,但是教育更是一朵雲推動另一朵雲,一棵樹搖動另一棵樹,一個靈魂喚醒另一個靈魂的過程。

教育懲戒權心得體會 篇12

20xx年12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9號令頒佈的《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像黑夜裡的一道閃電,照亮了前方崎嶇的山路。

站在學校管理的層面,可以強烈的.感受到國家對於教育的重視,尤其是對於學校規範辦學和制度建設提出的接地氣的要求:學校應當結合本校學生特點,依法制定、完善校規校紀,明確學生行為規範,健全實施教育懲戒的具體情形和規則。

這既是給了教育人一把尚方寶劍,也是給了每一位教師一頂緊箍咒;懲戒規則也是給家長的一把保護傘,是促進家校共育的一盞指明燈。

每一個家庭都對自己的孩子寄予厚望:成龍成鳳,光耀門楣;每一位老師更是對自己的學生傾注心血:學有所成,為國爭光。教育懲戒規則的制定無疑為我們的家庭和學校又搭建了一道溝通和交流的橋樑,一起制定一起遵守一起守護,為學生的成長撐起一片蔚藍的天空。

教育懲戒權心得體會 篇13

班級遲到現象可謂是一個最常見的班級問題,如何能夠遏制住這一現象,想必無數個班級想了無數個辦法。而某班的班主任針對這個問題提出了這樣的規定:無正當理由遲到需要罰站,且以遲到的時間長短來決定罰站的時間。

這一做法看似能夠有效防止學生遲到,但這沒有針對問題,且弊大於利。

學生的心裡成長對學生的發展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而在以遲到一分鐘罰站十分鐘的規定裡,一分鐘可能換來十分鐘的心裡摧殘。作家三毛在上學時就受到老師嚴重的懲罰,導致心裡受到摧殘從而患上心理疾病,從疾病走出來花了很長的時間和精力。所以關注學生的心理健康是在教育的過程中要特別注意的。那些在罰站的過程中受到的多少冷眼和嘲笑,都是非常不利的。

行動要以結果的成效為目的。在罰站的這個懲罰中,並不能帶來實際的作用。雖然是罰站了,但學生不會意識到遲到這是個不好的習慣,心得體會範文只會機械地認為遲到就應該罰站,這樣不僅不能從源頭上解決遲到問題,更不利於學生好習慣的養成以及正確觀念的形成。周而復始,學生是因為懼怕罰站而不遲到,但依舊是沒有形成正確的時間觀念,這就失去教育初衷了。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古時有教書先生戒尺懲戒,揮鞭教育。當學生有什麼做的超出規矩的行為時,適當的懲罰是可行的。在中央頒屬的相關檔案中,明確提出了“教育懲戒”一詞,是為幫助學生改正錯誤、以懲罰為特徵的一種教育方式。都是在實施的過程中,“懲戒”的輕重標註是什麼?什麼樣的懲戒才不損害學生的身心健康?這些都需要教育機構、學校、班級以及從事教育事業的每一個人多深入思考的。

教育就是把一個個小幼苗澆灌、培育成參天大樹的過程。正所謂:“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一個好的教育方式對學生的影響是潛移默化、持久深遠的。以百年樹人之心培育學生,雖然路程曲折漫長,但從細微處入手,從小小的班級開始,適當施懲戒,獎罰並行,終會成就參天的樹林。

教育懲戒權心得體會 篇14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懲戒權成了熱議話題。

的確在過去相當長的一個時期裡,由於片面強調賞識教育,學校和教師對學生的管理處於不能管、不敢管,動輒得咎的尷尬境地。由於缺乏保護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為學生管理問題發生了糾紛,學校和老師幾乎都是處於弱勢地位,屢屢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學生家長無理取鬧,學校和老師也不得不犧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讓步。很多教師感到非常無助,甚至“談管色變”。《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的出臺,為廣大教育工作者撐了腰、壯了膽,使大家揚眉吐氣。

面對即將被賦予的教育懲戒權,教師應該如何正確運用,確實是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對教師教育懲戒權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還是非常認可的,而且呼聲很高,普遍有些教師給予了高度評價,認為這是真正為教師代言,以後懲戒學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氣壯,不再怕家長和公眾的說三道四。不過個人認為,教師對教育懲戒權,不要有那麼高的期望,教育懲戒權,並不是什麼尚方寶劍,也不是靈丹妙藥,教師即使有了教育懲戒權,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1條明確規定: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教育懲戒權有其特定的含義,不含體罰、打罵、辱罵,對其理解要準確。可見,沒有具體實施細則的懲戒權,教師如何去用好是個難題,一旦操作不當,就會因為懲戒失當引發不必要的麻煩。

對於教師而言,並不是靠加持懲戒權就可以讓學生服你,即便以後立法允許教師可以使用懲戒權,也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使用,而不是任性而為。

那麼如何才能更好地運用教育懲戒來達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這也是每個教育人應該面對和思考的問題。

首先教育是出自於“愛”的,對學生的懲戒一定要出於“愛”的目的,並且事後要讓學生知道。如果為了懲戒而懲戒,讓學生感受不到你的關心、愛護,你的懲戒不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會引起學生反感,造成師生敵對,達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對學生的懲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緒激動的情況下進行。教師一定要學會剋制自己的情緒,做到學生著急老師不急,等情緒冷靜下來再進行處理。這樣處理時就會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於有過激行為,不會造成不可控的後果。

另外對學生的懲戒要儘量避免在公眾場合進行。我們的古人說過“揚善於公堂,規過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對學生的懲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緒激動的情況下進行。教師一定要學會剋制自己的情緒,做到學生著急老師不急,等情緒冷靜下來再進行處理。這樣處理時就會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於有過激行為,不會造成不可控的後果。另外對學生的懲戒要儘量避免在公眾場合進行。我們的古人說過“揚善於公堂,規過於密室”。這也應該是我們懲戒學生的準則。對學生懲戒儘量單獨進行,懲戒目的是教育學生遵規守紀,使其知錯能改。如果在公開場合對學生實施懲戒,會使學生失去顏面,容易造成師生敵對、衝突,或者學生乾脆“破罐子破摔”,越來越難管。教育懲戒實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標杆樹立在哪裡,使得教師能夠真真正正地站起來管理學生。在教師社會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對於那些品質惡劣的學生管不得,教師的人身安危甚至縷縷被學生侵犯,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師的社會地位,保證教師的人身安全。對於那些品質惡劣、道德敗壞的學生給予一定的懲罰,讓他們知道有一些底線是不能觸碰的。

教育是循序漸進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導”、“說服”的。教育懲戒權的意義主要在於教育,而非懲戒,因此,教育懲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進學生成長,而不是把學生治服。還有一句話,學生犯點錯誤是很正常的,這就需要教師的教育和引導。如果一個教師能走進學生心中,讓學生真正服你,那麼,這個教師也無需用教育懲戒權來為自己壯膽。因此,對於教師而言,還是用平常心來看待教育懲戒權吧!

教育懲戒權心得體會 篇15

寒假,我把教育部頒發的《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從頭到尾認真地讀了一遍,感想頗深。《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不僅為教育懲戒提供了法律依據,還進一步規範了學校和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學校根據規則依法履行教育教學義務和管理職責,同時也維護了我們學生的合法權益,營造了良好的教育生態環境。

“之所以稱為教育懲戒規則,是指學校等教育場所,對違規違紀的學生進行管教、訓導等讓學生引以為戒,更好地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規則中令我記憶深刻的條款有很多:

規則第七條,如果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及其教師應當予以制止並進行批評教育,其中第三條:吸菸、飲酒或者言行失範違反學生守則的。我覺得身為一名學生,不該有違反學生基本守則的行為。這樣不僅傷害了自己,可能還傷害了別人,百害而無一利。第五條:打罵同學、老師,欺凌同學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既然是一名學生,就不該有打罵學生、老師的行為,這樣不配當一名學生,我們不但不能打罵學生,還要保護比我們弱小的同學,樂於助人,這是我們新時代國小生該有的一項基本品德。

規則第十二條,教師在教育教學管理、實施教育懲戒過程中不得有的行為。其中第一條是“以擊打、刺傷等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我想說,雖然學生犯了錯誤,但不能對其造成身體痛苦,這樣不僅會給我們學生造成身體上的傷害,還有可能造成心理傷害。第五條:因學業成績而教育懲戒學生。我覺得成績不代表一切,一個人最重要的應該是品德,成績不是主要的,如果要我排列,我一定會是品德第一,成績第二。所以,我贊成老師不能因為學生成績而教育懲戒學生。

以上是我讀了規則以後的幾點的感想,我覺得規則實施以後,學校、社會以及家庭會更加重視我們的心理健康和身體健康,為我們創造一個溫馨和諧的學習氛圍,讓我們能更好的主動學習、愛上學習。

教育懲戒權心得體會 篇16

懲戒權不等於上方寶劍,不代表我們就可以為所欲為。我們要進一步提升職業道德素養,深入學習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教育懲戒權的使用範圍、使用程度,將教育懲戒權與未成年人保護有機結合起來,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觸碰法律紅線和道德底線。在使用懲戒權時,儘量與學校、家長密切配合,虛心接受學校、家長、社會的監督,讓教育懲戒最終經得起教育規律和教育實踐的雙重檢驗。千萬莫讓重回手中的教鞭傷害了學生,也傷害了自己。懲戒的目的最終在於“戒”。懲戒是要讓學生清楚哪些是錯誤的行為,堅持效果導向,多從心靈上感化,時時處處體現人文關懷,爭取在愛的氛圍中,達成懲戒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