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樓合夥入股協議書(精選17篇)

茶樓合夥入股協議書 篇1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茶樓合夥入股協議書(精選17篇)

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各簽字方決定共同投資經營山葉茶居茶樓,特訂立本協議:

1、投資企業名稱:山葉茶居 地址:巴州區檔案局綜合樓二樓

2、核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3、投資方式:聯合均攤現金出資(包含茶樓門市租金、裝修設施裝置採購、日常經營等費用),現定每股東 萬元(不足部分各投資人再均攤,結餘部分作為儲備金)

4、投資期限:本協議簽訂之日至月

5、茶樓財產為全體投資人共有,任何一方未經其餘投資人研究統一,不得處分茶樓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服務。

6、投資人的出資額及其因參與本投資獲得之權益三年內不得轉讓,六年期內不得轉讓給原始投資人的外來投資人。三年後如轉讓,必須經全部股東舉手表決,在同等價格內有限轉讓給原始投資人。

7、投資人的義務:保證本茶樓名譽不受侵害;為本茶樓的發展做出貢獻;完善本茶樓的所有事宜;不得再從事與茶樓經營範圍有衝突的投資。

8、利潤分配及風險承擔:⑴各方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及承擔經營風險。⑵本茶樓如有意外風險,應由全部股東承擔並出面解決。⑶因超越許可權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因實施行為的合夥人個人承擔。⑷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⑸合夥人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9、茶樓的經營管理與制度

⑴本茶樓由投資人 負責日常的經營管理,重大的決策(儲備金提留、人事任免、設施裝置採購等)共同商討,由 實施執行。

⑵本茶樓資金、物品及賬目受投資人定期檢查,茶樓負責人每日必須建立詳細的財務。

⑶經過協商:由 擔負會計和庫管職能,負責貨品的採購按會計規則記錄現金開支情況、結餘情況,做好會計賬。 履行出納的職能,管理繳付的合夥經營金, 在收到其它各方繳納的股金時,應出具收款收條;在開支方面:因企業需要支出,要提前通知全股東,被通知的人應當在發票上籤注開支是否屬實。

10、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⑴未履行出資義務;⑵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

造成損失;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11、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12、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3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3、其他規定

⑴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⑵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各合夥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甲 乙 丙 丁 戊

己庚壬

年 月 日

茶樓合夥入股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丁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為了規範合夥行為,保護各合夥人的合法利益,根據我國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丙丁四方自願、平等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供各方供共同遵守:

一、合夥專案、經營場所

四方共同出資開辦幽蘭茗苑茶樓會所及三樓辦公室,該茶樓營業執照的負責人為: (僅此辦證,不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四位合夥人一致同意由: 負責茶樓的日常經營管理。 經營場所:武候區錦裡西路76號附3號二樓和三樓全層。

二、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本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

2、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3、負責日常經營管理的合夥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它合夥人為了掌握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查詢進貨、庫存,調取監控錄影等以瞭解調查經營情況。茶樓的重大支出在20xx元以上需徵得全體合夥人的同意。

4、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為合夥經營使用。

5、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

三、合夥期限茶樓合夥期限為五年,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如果延長合夥期限,和合夥人在期滿前三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四、出資總額及方式

茶樓總出資為:五拾萬元整,分別是貳拾萬元整轉讓費(轉讓資產細見資產附件1盤點清單),半年房租貳拾萬元整以及拾萬三層辦公樓裝修和經營費用,由甲乙丙丁四方合夥人各出資拾貳萬五千元整,各佔25%份額,各合夥人均以現金出資。

五、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茶樓所獲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每季分配 一次。

2、債務承擔:因經營管理茶樓產生的成本、工資、費用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若有其他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六、退夥、股份轉讓

合夥期限內任何合夥人均不得退夥或者轉讓股份,如有合夥人確需退夥,必須經四合夥人一

致同意並清算後方可退夥,退夥後的股份不得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

七、合夥終止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茶樓終止營業:

1、合夥經營期滿且各合夥人不願延長經營期限的;

2、四合夥人協商一致同意終止營業的;

八、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茶樓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各合夥人可作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四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經各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丙方: 丁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字地點: 6簽字時間

茶樓合夥入股協議書 篇3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各簽字方決定共同投資經營山葉茶居茶樓,特訂立本協議:

1、投資企業名稱:山葉茶居 地址:巴州區檔案局綜合樓二樓

2、核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3、投資方式:聯合均攤現金出資(包含茶樓門市租金、裝修設施裝置採購、日常經營等費用),現定每股東 萬元(不足部分各投資人再均攤,結餘部分作為儲備金)

4、投資期限:本協議簽訂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5、茶樓財產為全體投資人共有,任何一方未經其餘投資人研究統一,不得處分茶樓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服務。

6、投資人的出資額及其因參與本投資獲得之權益三年內不得轉讓,六年期內不得轉讓給原始投資人的外來投資人。三年後如轉讓,必須經全部股東舉手表決,在同等價格內有限轉讓給原始投資人。

7、投資人的義務:保證本茶樓名譽不受侵害;為本茶樓的發展做出貢獻;完善本茶樓的所有事宜;不得再從事與茶樓經營範圍有衝突的投資。

8、利潤分配及風險承擔:⑴各方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及承擔經營風險。⑵本茶樓如有意外風險,應由全部股東承擔並出面解決。⑶因超越許可權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因實施行為的合夥人個人承擔。⑷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⑸合夥人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9、茶樓的經營管理與制度

⑴本茶樓由投資人 負責日常的經營管理,重大的決策(儲備金提留、人事任免、設施裝置採購等)共同商討,由 實施執行。

⑵本茶樓資金、物品及賬目受投資人定期檢查,茶樓負責人每日必須建立詳細的財務。

⑶經過協商:由 擔負會計和庫管職能,負責貨品的採購按會計規則記錄現金開支情況、結餘情況,做好會計賬。 履行出納的職能,管理繳付的合夥經營金, 在收到其它各方繳納的股金時,應出具收款收條;在開支方面:因企業需要支出,要提前通知全股東,被通知的人應當在發票上籤注開支是否屬實。

10、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⑴未履行出資義務;⑵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11、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12、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3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3、其他規定

⑴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⑵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各合夥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年 月 日

茶樓合夥入股協議書 篇4

被贍養人姓名

父親: 母親:

贍養人姓名

長子: 次子:

長女: 次女:

為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法》、《婚姻法》、《繼承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

被贍養人於 年結婚,婚後生有 兒 女(贍養人),現已長大成人。因被贍養人年事已高,生活行動不便,需要各位贍養人的贍養,各贍養人具備贍養的能力。經過被贍養人、各贍養人的充分協商,各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贍養的基本原則

1、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被贍養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贍養人能夠在身體、心理和智力方面儘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顧,幸福的生活。

2、被贍養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各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侵犯。贍養人應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隱私,禁止侮辱、誹謗、毆打、虐待和遺棄被贍養人。

3、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願、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被贍養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可以給予贍養人一定的幫助,如照顧孫子女、簡單家務等,但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願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4、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適合其需要和健康狀況的居住環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贍養人能夠自由選擇生活方式,並在其熟悉的環境中度過他們所希望的獨立生活。

5、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家庭成員應尊重、照顧被贍養人。被贍養人所需的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6、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或者授權,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強佔、出賣、出租、轉讓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變租賃關係。經被贍養人同意由贍養人出資翻建的,應當明確被贍養人享有的產權和居住權。

7、贍養人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贍養人應當尊重被贍養人的婚姻自由,被贍養人有權攜帶自有財產;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以被贍養人的發生變化為由,強佔、分割、隱匿、損毀屬於被贍養人的房屋及其他財產,或者限制被贍養人對其所有財產的使用和處分。被贍養人再婚的,贍養人仍有贍養的義務,不得以此為藉口不盡贍養義務。

8、被贍養人有權依法繼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遺產和接受。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

9、贍養人中經濟條件較好的,可以對被贍養人適當多增加贍養費,經濟條件較差的,在徵得被贍養人和其他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減少贍養費。

10、贍養人的配偶、子女應當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尊老、愛老的傳統美德,積極支援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並經常問候、看望、照顧被贍養人。

第二條: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經濟上供養的內容及義務

1、贍養人應被贍養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被贍養人同意不購買的除外),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贍養人保證被贍養人的衣服、被褥乾淨、整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

當期贍養人是指贍養人按照本協議輪流贍養、護理、照顧被贍養人,當輪到具體的贍養人時,該贍養人即為當期贍養人。

2、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保證被贍養人吃飽、吃好,每週保證有肉、魚、蛋、新鮮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儘量滿足被贍養人的要求。被贍養人單獨居住自己負責購買、烹飪的,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在徵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贍養人可以提供糧食、蔬菜以及柴、米、油、鹽等實物。

3、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被贍養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被贍養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如房屋損毀,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不破、不漏,衛生整潔,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如被贍養人租賃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因房屋拆遷被贍養人沒有居住房屋的,被贍養人可以選擇到任何贍養人家居住。被贍養人的拆遷補償款任何贍養人不得截留、侵佔。

4、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為滿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權利,所需交通費用由贍養人共同分擔。如被贍養人不能自行出行,贍養人應安排時間負責被贍養人出行,所需交通費由當期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需要添置輪椅的,贍養人應及時購買,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當期贍養人應經常陪同被贍養人到戶外活動。

5、被贍養人單獨居住時所需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零用錢等日常必須費用由各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生活用品、個人用品的更換、維修費用由各贍養人共同承擔。

第三條 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生活上照料的內容及義務

1、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當期贍養人或同住贍養人負責,就近購買。被贍養人大病需住院治療的,應就近治療。

2、被贍養人住院期間由各贍養人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當期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

3、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自行護理的,每 個月輪換一次,由當期贍養人護理。個別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願,請人代為照料,並及時支付所需費用。贍養人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贍養人護理,其實收養。其他贍養人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贍養人共同協商。

4、全體贍養人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可以聘請專業人員護理,護理人員、餐飲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擔。贍養人也可以在徵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將被贍養人送到社會興辦的託老所養老,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精神上慰藉的內容及義務

1、贍養人在做好物質贍養(衣、食、住、行、醫等)的同時,贍養人應盡力滿足被贍養人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被贍養人生活充實、精神愉快。

2、贍養人與被贍養人不在一起居住的,應當經常問候、看望,並對被贍養人的生活給予妥善安排。當期贍養人或其家庭成員應每 天探望一次,本地贍養人應每 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外地(省內)贍養人每 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外地(省外)贍養人每 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居住在國外的贍養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探望或以其他方式問候。

3、被贍養人有權利參加老年學校、老年秧歌隊、法律知識、保健知識培訓班,有權參加有關組織的秧歌、體操、卡拉OK演唱、文體活動等比賽,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干涉。

4、被贍養人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贍養人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和精心看護,在精神上關心被贍養人,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被贍養人,要使被贍養人在精神上感到溫暖。

5、贍養人每年要為被贍養人慶祝生日或結婚紀念日,贍養人的家庭成員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儘量參加。宴會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承擔。慶祝期間贍養人儘可能創造輕鬆、愉悅的氣氛,不得談及傷害、侮辱被贍養人或其他贍養人的話題。

第五條 贍養人對被贍養人其他事務的義務

1、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願代耕、代種、收割被贍養人的責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贍養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被贍養人可以對提供勞務的贍養人給予適當補助。

2、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領取房租、退休金以及其他物品,代為繳納各種費用,接送物品、郵件。

3、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務,其他贍養人不得干涉。

4、被贍養人蔘加親朋好友的婚、喪、嫁、娶等需要隨禮的,當期贍養人應負責安排接送,贍養人不得干涉。

第六條 贍養的方式、週期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應主動上門贍養,各贍養人每 個月輪換一次。

2、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同住的,各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每 個月輪換一次,下一順序的贍養人負責上門接回被贍養人。

3、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或委託託老所養老的,應事先仔細考察護理人員或託老所的實際情況,事後經常探望,不得事後對被贍養人置之不理。

第七條 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數額、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每月給付被贍養人贍養費 元。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贍養人每月支付被贍養人零用錢 元。

2、被贍養人居住在託老所的,贍養人按照託老所的要求,及時、足額繳納自己應當分擔的費用,贍養人每月支付被贍養人零用錢 元。

3、贍養人可以被贍養人的名義建立養老專用賬戶,各贍養人通過轉賬方式將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轉入專用賬戶。設立專用帳戶、採取轉賬方式有困難的,或被贍養人要求現金方式支付的,贍養人應以現金支付。贍養人應填好相應憑證,贍養人應對支付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承擔。

4、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1、2項、第十三條中所涉及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由贍養人承擔。如被贍養人有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中優先支取,具體由當期贍養人、同住贍養人或預定的人、被贍養人委託的人負責支取。被贍養人有的,從醫療保險或醫療保險卡中支取,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或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等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被贍養人同意從存款或其他財產中支取的,在保留喪葬費用的前提下,贍養人可以從中支取,不足部分,贍養人共同承擔。

5、贍養協議的內容,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調整;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費標準按照當地物價上漲幅度每二年浮動一次,並不低於當期贍養人家庭成員生活標準或當地最低生活標準(以兩者高者為標準)。

第八條:被贍養人財產情況及其保護

1、被贍養人現有房產 處。

2、被贍養人現有儲蓄 元。

3、被贍養人每月退休金 元。

4、被贍養人其他財產 。

5、被贍養人其他收入 。

被贍養人不願公佈財產情況的,贍養人不得強行要求被贍養人公佈,更不得對被贍養人的財產進行搜查。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有權自行決定使用。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更不得侵佔、挪用。

第九條 被贍養人預定監護人及其權利義務

1、被贍養人委託 作為本人喪失判斷能力之後的監護人。

2、監護人在監護期間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代理被贍養人蔘加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保護被贍養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了被贍養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贍養人的財產;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責任,給被贍養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其他贍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消監護人的資格。

3、在被贍養人無行為能力時,如監護人也喪失行為能力的,由其他贍養人共同推選另一位贍養人擔任被贍養人的監護人。

第十條 其他贍養人對監護人的權利、義務

1、執行監護人依法作出的決定。

2、監護人失職或者濫用監護權時,及時予以警告。

3、監護人侵害被贍養人合法權益時,代表被贍養人的利益進行制止,並代理被贍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4、監護人喪失行為能力時,選任新的監護人。

第十一條 家庭會議

1、家庭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具體時間由贍養人共同商定,暫定為每年的 月 日。家庭會議由全體贍養人組成,過半數出席方能舉行。家庭會議主持人擬定會議內容,由全體贍養人表決。家庭會議的表決,實行贍養人一人一票,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佔贍養人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或被贍養人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2、家庭會議由 擔任主持人,負責召集、主持家庭會議;主持人不能召集、主持家庭會議時,由半數以上贍養人共同推舉一名贍養人召集、主持。召開家庭會議,主持人應當於家庭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贍養人。家庭會議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家庭會議的贍養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3、家庭會議記錄由贍養人或家庭成員記錄,記錄有困難的,可由親朋好友或有關單位人員記錄。主持人負責保管家庭會議記錄,事後應根據贍養人的人數影印,然後交給各贍養人。

4、由家庭會議表決的事項:決定增加贍養費;選舉和更換監護人;提請修改贍養協議;起訴不履行贍養協議的贍養人;為被贍養人購買數額在 元以上的生活用品、個人用品;被贍養人住院治療、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病危、死亡需要籌集費用;依法處理被贍養人財產;變更贍養方式;變更給付贍養費時間;被贍養人財產的使用;贍養人、監護人侵害被贍養人財產的;其他重要事項。

5、贍養人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家庭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贍養人在決定檔案上簽名。

6、贍養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親屬、有關單位人員可以參加家庭會議,提出建設性意見,但對贍養事宜沒有表決權。

7、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家庭會議上的發言,一般每次發言不超過十分鐘。經家庭會議主持人同意的,可以延長髮言時間。發言按照長幼順序進行,一個人說完之後,另一個人再說;不得搶話、壓制別人說話,不得使用侮辱、威脅性的語言,更不得使用暴力。

8、贍養人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請假的以外,應當出席家庭會議。家庭會議召開過程中,任何贍養人不得中途退出。家庭會議作出的決定對缺席的贍養人或中途退出的贍養人有約束力,缺席的或中途退出的贍養人應當執行。

9、表決由全體贍養人過半數通過,半數或未過半數的由被贍養人決定。表決結果當場宣佈。通過的表決結果不得損害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合法的表決結果贍養人應共同執行。

10、家庭會議表決後,需要簽訂補充協議的,各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被贍養人財產的使用

1、贍養人在下列情況可以使用被贍養人的財產:為被贍養人購買數額在 元以上的生活用品、個人用品;被贍養人住院治療;被贍養人病危;被贍養人死亡;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被贍養人需要聘請專業人員護理;被贍養人決定使用自己的財產;其他重要事項。

2、贍養人在使用上述財產時,應徵得被贍養人的同意,但被贍養人因病不能意思表示或不能正確意思表示的,經家庭會議決定可以不徵得被贍養人的同意。贍養人使用財產時,應遵循為了被贍養人的利益,合理使用被贍養人的財產,不得鋪張浪費,不得侵佔、挪用。

3、經辦事務的贍養人對使用被贍養人財產數額做好記錄,開具或收據,交被贍養人簽收,在家庭會議上彙報,由家庭會議進行確認。其他贍養人可以查閱、質詢花費情況,經辦事務的贍養人應予以說明。

4、對私自動用被贍養人財產的,被贍養人或贍養人推選的代表可以要求返還,拒不返還的,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 屬於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攤的費用

1、被贍養人的衣、食、住、行、醫療等費用。

2、被贍養人單獨生活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房租、維修費等生活費用。

3、被贍養人生日或紀念日宴會費用。

5、喪葬費用等被贍養人花費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攤的費用。

第十四條 被贍養人的喪葬費用分擔和遺產繼承

1、被贍養人去世後,贍養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遺產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2、贍養人應遵守國家關於喪葬的有關規定,不得鋪張浪費。個別贍養人在未同其他贍養人協商的情況下,超過正常標準辦理喪事的,所花費的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承擔。正常標準範圍內所支出的合理費用,贍養人共同承擔。

3、被贍養人去世後,被贍養人的遺產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被贍養人的個人物品、金銀首飾等遺產可以由贍養人通過競價的方式獲得,所得款項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第十五條 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後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贍養人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當地社群、街道、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被贍養人、贍養人向被贍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贍養人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贍養人應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於維護被贍養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十六條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被贍養人的婚姻關係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1%支付。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為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第十七條 贍養人可以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情形

1、贍養人無行為能力。

2、贍養人部分喪失行為能力,且沒有經濟收入。

3、贍養人無經濟收入,不能獨立生活。

4、被贍養人對贍養人或其家庭成員有嚴重犯罪行為。

第十八條 附則

1、贍養人對本協議的內容完全理解和認同,並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列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其他贍養人、被贍養人書面同意,任何贍養人不得隨意更改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後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2、本協議生效後,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係不存在時自然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簽署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達成補充協議的參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行。

3、各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絡方式通知所有贍養人、被贍養人,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意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5、已盡贍養義務的贍養人可以向未盡贍養義務的人追償其應分擔的贍養費和其他應當共同分擔的費用。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願意接受依法。

6、本協議可經律師見證或公證,未見證或公證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贍養人共同委託 村(居)民委會監督執行。

7、本協議共7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贍養人、被贍養人、協議履行監督人、村(居)民委會各執一份。

父親: 母親:

贍養人 協助贍養人

長子: 配偶:

次子: 配偶:

長女: 配偶:

次女: 配偶:

見證人

孫子女: 孫子女:

孫子女: 孫子女:

協議履行監督人:

被贍養人監護人:

見證律師: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茶樓合夥入股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甲乙雙方就產品試用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並簽訂本協議。

2、試用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試用過程中不得損壞樣品或開啟拆卸;若甲方在試用過程中人為原因造成產品的破損,配件不全等,以及因外界不可抗因素所造成的產品或其零部件損壞,甲方按第1條中的價格全額購買該樣品。若產品本身出現質量問題則與甲方無關。

4、本樣品在甲方確認購買前的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無處置權。

5、試用期後,若甲方不接受該產品,乙方在確認樣品無損壞後,自行收回該樣品,合同亦終止。

6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影印、傳真件有效;協議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茶樓合夥入股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為確保工程質量和整體工程的需要,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專案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範圍: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淋、消火栓、排煙系統的安裝及除錯(不含滅火器、消防應急燈)。

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

2、甲方提供有效消防施工圖紙兩套(藍圖),乙方按照圖紙施工。最終價款以安裝的工程量結算。

二、工程造價: ( 元)

三、三、工程期限

1、乙方根據甲方工期要求,合理組織人員,按時完成所有工作內容。

四、工程質量

1、本合同工程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最新建築消防工程設計施工驗收與技術規範標準手冊》的要求。

2、甲方提供辦公室及材料堆放場地,乙方所用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要求,必須有材料出廠合格證和複試報告,並經甲方代表確認合格後,方可用於本工程。如產品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更換和退貨。

3、甲方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如質量不符合相關驗收單位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直到合格為止,並由乙方承擔一切相應責任。

四、付款方式

1、材料到場甲方付合同款40%,工程施工完畢甲方付合同款40%,驗收合格甲方付合同款15%,剩餘5%為質保金,質保期為一年,質保期滿後甲方付清乙方合同款。

五、竣工驗收

1、工程完工後由乙方負責驗收,甲方積極配合驗收。

2、從驗收之日起,乙方對該工程的產品質量及正常使用免費保修一年。

六、雙方責任

1、乙方進場施工,裝置材料堆放、使用、保管由乙方負責,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完工。

2、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對

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償付逾期違約金。

3、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4、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甲方應根據停工時間的長短給乙方,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或機械裝置調遷、材料積壓的實際損失。

5、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6、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辦公、施工場地、倉庫。負責協調現場施工的水、電源及周邊關係。乙方負責保質.保量.按時施工近期交付,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如在施工期間發生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7、甲方的申報手續必須齊全,如手續問題遇到麻煩由甲方自己解決。

七、糾紛解決方法

如有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經濟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附則

1、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2、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如需要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合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茶樓合夥入股協議書 篇7

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簽約地點: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x專案合夥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二、合夥經營範圍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x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元(大寫x元)。 乙方以x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元(大寫x元)。 雙方的出資應於x年x月x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並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雙方方出資合計x元(大寫x元),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甲方享有x%盈餘,乙方享有x%盈餘。 債務承擔:由雙方合夥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x%債務,乙方承擔x%債務。 六、入夥、退夥與出資轉讓 入夥: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退貨:不可在合夥不利時要求退夥;任一方若退夥,應在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並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七、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甲擁有許可權: 義務: 乙擁有許可權: 義務: 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八、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九、合夥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本著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並進行補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茶樓合夥入股協議書 篇8

退休返聘協議協議

甲方: 地址:乙方:

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 戶口所在地:

鑑於乙方已達退休年齡或勞動關係無法建立在本公司的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的原則,就甲方返聘乙方的相關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勞務關係自行終止,甲方對乙方不負有任何經濟和法律的補償義務;經甲乙雙方均同意續簽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可協商訂立下一期勞務協議。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聘任乙方從事 崗位,甲方有權根據自身的經營狀況以及乙方的勞動技能調換崗位,變更後崗位的工資待遇按照相同崗位返聘人員的待遇計算;乙方有權向甲方發表自己的意見,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第三條工資待遇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工資,其他相關補貼數額以實際發放工資單為準; 甲方每月發薪日期為次月15日,每月薪資以甲方實際發放數額為準,且乙方需在工資單上簽字認可;乙方有權在收到發放工資的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異議,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要求增加工資數額或減小工作時間,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第四條工作時間 乙方根據甲方安排,工作時間為週三至週日,每天工作7.5小時,自上午8:30 時至 12:00止,下午自 13:00時至 17:00時止,每週工作5/6天。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超時工作或者安排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甲方按《天津市工資支付條例》等向關規定支付乙方工資或安排同等時間補休,乙方不得無故擅自離崗,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第五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以及進行業務培訓。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嚴格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安全生產。3、甲方有權根據工作崗位的強度以及難度調整工資待遇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評,考評不合格後,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工作中掌握的商業祕密要求保密。 6、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相關工作條件。

本協議一式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協議簽訂地點:

年月日

茶樓合夥入股協議書 篇9

甲方:

水魔方游泳館 乙方:

教練員代表: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為了使游泳培訓班可以持續、順利進行,維護雙方利益,經甲乙雙方 商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義務與責任:

1、在甲方現在條件下為游泳培訓提供學習場地,器材。

2、培訓費由甲方統一收。

3、協議期內,學費變動須雙方協商。

4、對乙方的教學進行監督。

5、不向第三者透露雙方合作協議的內容。

二、乙方義務與責任:

1、游泳學員由乙方全權負責教學。

2、按雙方商定的時間上課。

3、負責上課內容的安排,盡職盡責完成教學任務。

4、不向第三者透露雙方合作協議的內容。

5、 游泳教練持有規定的相關證件或是相關體育人才方可從事游泳培訓工作。

三、收益分成:

1、所收游泳培訓費用甲方收百分之七十,乙方百分之三十。

2、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結算。培訓結束日結清。

四、培訓合作期限:20xx 年 7 月 1 日至 20xx 年 9 月 1 日止。

五、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如有違約則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日生效。

甲方簽字

時間:

乙方簽字

時間:

茶樓合夥入股協議書 篇10

供方: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傳真:

需方: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傳真:

供需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原輔材料的採購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名稱、商標或品牌、規格、計量單位、單價及數量、金額(含稅價)交貨(時間)和地點

產品 商標 計量 單價 金額 交貨 交貨 規格 數量 名稱或品牌 單位(元)

(含稅價) 時間 地點

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

1.產品質量標準,按下列第項履行:

1.1 按國家標準履行。

1.2 按行業標準履行。

1.3 按供需雙方約定的質量要求履行,但衛生要求不能低於國家相關標準(可另寫附件)

2.保質期限:

供方所提供的產品,保質期限不少於個月(自產品出廠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產品包裝

1.包裝要求:

在外包裝上應註明產品名稱、規格、配料、產品批准號、生產廠名、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淨含量、貯藏要求等。

2.包裝物由方提供,費用由方承擔。

3.包裝物處理按下列第項執行。

3.1 包裝物不回收。

3.2 包裝物由供方回收。

第四條 交提貨方式 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項履行。

1.供方送貨:產品運輸由供方負責辦理,供方送至 ,運費由供方承擔。

2.供方代辦運輸:供方根據雙方約定的協議代辦運輸,運費由需方承擔(代辦運輸協議另訂附件)

3.需方自提:需方前往供方指定地點自行提貨、自行運輸。

第五條 驗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產品都須附隨根據雙方確認的質量標準進行檢驗的檢驗合格報告,但若有下列情況之一,必須附隨計量認證合格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

1.1 供方首次向需方所銷售的產品(不包括同品牌不同規格的產品);

1.2 供方停產一個生產週期又恢復生產的產品(一個生產週期為月);

1.3 供方所供產品,在生產製造時工藝及原輔材料(有較大)改變的;

1.4 其他 .

2.產品到達目的地後,需方應指定專人按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應包括主要衛生指標、內外包裝、保質期、標識感官等)及時進行抽樣檢驗,完成驗收程式。如有質量問題,需方應在收貨後天內書面通知供方,共同協商處理辦法。如對產品質量認定發生異議,由(以)方所在地供需雙方共同認可的經計量認證的機構檢驗報告為準。

3.需方根據合同規定或要貨通知單及供方送貨單做好收貨工作,並及時通知質量驗收員驗收產品。

第六條 付款方式

需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貨款支付給供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年月日支付全部貨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2.分期付款方式:

2.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貨款全部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2.2 年月日前支付貨款全部的%, 計人民幣元,大寫。

2.3 年月日前支付貨款全部的%, 計人民幣元,大寫。

3.預付款條款:。(如無此項請劃去。)

4.其他約定的付款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需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供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2.需方若未按第六條第2 款在規定時間內付款,須承擔下列第 項違約責任。

2.1 向供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2.2 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違約金。

3.供方應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4.需方違約拒收產品或在驗收期間保管不妥造成產品損失的,需方應當承擔由此所造成的相應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後日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供需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選定下面 種方式解決:

a、申請仲裁。

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a、上海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

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a、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

b、供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交貨地人民法院。

e、人民法院。

第十條 其他

1.供方應向需方提供如下檔案的影印件,並承諾保證影印件與原件一致,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選定的打√,不選的打×。)

1.1 營業執照

1.2 稅務登記證

1.3 衛生許可證(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須符合gmp 要求)

1.4 印刷許可證

1.5 檢疫證明

1.6 產地證明

1.7 每批產品的檢驗合格報告

1.8 有關產品質量認證證書

1.8.1 綠色食品認證書

1.8.2 有機食品認證書

1.8.3 產品質量標準文字

1.8.4 保健食品批准證書

1.8.5 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認證書

1.8.6 質量安全認證書(qs)

1.8.7 供需雙方約定的其他

2.需方應向供方提供如下檔案的影印件,並承諾保證影印件與原件一致,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選定的打√,不選的打×。)

2.1 營業執照

2.2 稅務登記證

2.3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2.4 其他

3.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履行期內,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5.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購貨單位(需方)

(公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合同簽訂地:

供貨單位(供方)

(公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茶樓合夥入股協議書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

甲方推出的_________(產品名稱);車載電腦採用工業級的嵌入式硬體平臺,將影音娛樂、無線通訊、gps定位導航、車載移動辦公、移動儲存、故障檢測等多種功能完美結合,為使用者提供完美的車載移動多媒體資訊系統,_________車載電腦全面提升汽車智慧化水平增加更多駕乘樂趣。

為了進一步瞭解產品在實用過程中,各項功能的執行的質量,同時為了給五·一(十·一)自駕旅遊者提供方便,現特推出試用月活動,提供給乙方試用。為明確試用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試用機型: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一臺_________(產品名稱)車載電腦試用,零售價人民幣:_________(小寫:¥_________),由甲方為乙方安裝。

二、試用時間:_________至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天。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指定期限內免費提供一臺_________(產品名稱)車載電腦試用,甲方保證所提供試用產品為合格產品,並負責免費安裝。

2、試用期間甲方有權向乙方詢問產品試用相關問題。

3、試用期間,甲方負責對試用產品修理,如因乙方人為因素損壞,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且根據損壞程度甲方有權依其合理的判斷決定是否由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之零售價款購買該被損壞的機器。如在乙方試用期內因第三方原因損壞,乙方可在向甲方承擔損失後向第三方追償。

4、在乙方試用產品期間,甲方擁有該產品的合法所有權,試用截止日期後乙方不得無故或尋找任何藉口留置試用產品,否則,甲方有權追一切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該裝置價款、裝置裝拆勞務費、裝置運輸費、裝置折舊費等。

5、試用結束後甲方可將乙方提供的試用報告及試用過程中拍攝的圖片、錄影用於甲方後期宣傳,並可在相關宣傳資料中使用乙方姓名、形象及圖片、錄影。乙方認可甲方在實施上述行為前已獲得乙方授權及認可,甲方的上述行為並未侵犯乙方的著作權、表演者權、肖像權、姓名權及其他正當權利。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就試用產品的任何問題向甲方提出諮詢,甲方將解答。

2、乙方在試用完畢後,將整理一份試用報告提供給甲方。

3、在乙方試用期間拍攝相關圖片、錄影。

4、試用期間,乙方承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產品職責,保證產品外表無劃痕、標籤完整無破損、零配件和說明書完整等責任和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試用產品轉移、拆卸、轉借、出租或贈與他人,更不可用做其他商業用途;

5、乙方在使用後願意購買該試用產品,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優惠價格價(零售標價玖折)。

6、乙方必須承擔按時歸還試用產品的義務,如未能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歸還,甲方有權按照第四.5條約定追討相關費用。

7、試用期間,乙方可以退還甲方產品,但必須保證產品等相關完好無損。

8、在以下情況下認為乙方自動購買該裝置:

(1)將裝置轉移、拆卸,轉借、出租或贈與任何第三方使用,用做其他商業用途。

(2)損壞裝置外觀。

(3)撕毀裝置相關資料和保修標籤、保修服務卡。

(4)超過試用期未將裝置歸還給甲方。

9、乙方在試用期間應注意保護甲方產品的商業祕密,對甲方提供給乙方試用的車載電腦裝置中涉及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維護,以保持其機密性。乙方不得將甲方裝置轉移、拆卸、轉借、出租或贈與任何第三方使用,用做其他商業用途,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甲方裝置進行破解、篡改、拆毀、反向開發、反編譯等操作。如乙方存在洩漏、侵犯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賠償標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支付。

五、糾紛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後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茶樓合夥入股協議書 篇12

協議書樣本

____________ ( 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_______________( 方)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法或勞動管理的有關規定),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按規定支付(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____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茶樓合夥入股協議書 篇13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於年月日以(書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體股東在年月日(地點)召開股東會,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人,代表公司股東%的表決權;未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人,代表公司股東%的表決權。所作出決議經公司股東表決權的%通過,棄權或反對的佔股東表決權的%,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決議事項如下:

1.同意公司登出。

2.同意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成員為:××× ××× ×××

×××……,×××為清算組組長。

3.同意將上述決定登報公告公司登出情況及告知公司債權債務人。

股東:(簽名或蓋章)

(簽名或章章)

年 月 日

茶樓合夥入股協議書 篇14

趙某1、趙某2弟兄二人均已經成年,準備分家另過獨立生活,現村裡給新批房基地3間和老宅北屋正房6間的財產分配,為劃清產權,避免爭議,團結和睦,經母親及家中叔叔趙某明、趙某堂、趙某友見證特立此分家協議書,協議書條款如下:

一、村裡新審批下來的3間宅基地和老宅的北屋東邊2間主房及2間主房正前方小院分配給趙某1所有;

二、老宅的北屋西邊4間主房及4間主房正前方小院和院中樹木分配給趙某2所有;

三、趙某1分房得5間房屋,趙某2分得4間房屋,因弟兄2人分的房產地皮價值不同,趙某1分的房屋比趙某2多出一間,考慮到畢竟是一家人,沒有絕對的公平,趙某1自願給(趙某2)5000元作為補償,新批的房基地村裡要6000元宅基地費趙某1自己承擔與趙某2無關。

四、因家中老宅肯定要拆舊翻新,村裡及相關單位要對拆舊翻新的房屋罰款,老宅的罰款趙某1趙某2弟兄2人各付一半的罰金。

五、因趙某1多出一間房屋趙某1自願承擔母親李存榮住房事宜。

六、其它財產歸母親李某榮所有,將來歸屬由母親分配。

七、本分家協議已一次分清,吃虧沾光差價做明,今後價格漲落、付款早晚均不再調整。

八、本協議共2頁一式五份,母親與兩兄弟夫妻各執一份,一經簽字按手印兄弟夫妻雙方均不得反悔,如經見證報公證處另備案一份。

立協議人: 立協議人:

母 親: 見證人: 見證人: 見證人:

年 月 日

茶樓合夥入股協議書 篇15

甲方:____

身份證號碼:____

乙方:____

身份證號碼:____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一輛牌照為________車借與乙方使用,借車時間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良好,各種證件標誌一切保險公司為該車開辦的險種齊全。

四、乙方責任

1、乙方需持有__駕駛證,並在使用該車期間遵守交通法規以及法律法規,如由違反交通法規所造成的違章、罰款、扣車、安全等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使用借車期間,負責對該車的保養和維修並進行常規檢查;

3、乙方不得借用車輛從事一切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將借用車輛轉借、轉讓、典當、抵押或改裝等,否剛,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使用該借用車輛期間,須確保車輛安全,如發生了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發生事故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以及所屬保險公司報案,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乙方並要承擔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及保險公司賠付後不足部分及其它費用,如保險公司不受理此案則由乙方全部負責,並承擔由本案產生的直接和間接的費用。

5、乙方在借用車輛期間,應妥善保管車輛及一切證件。如被盜、丟失、被騙,乙方應賠償一切損失以及補辦證件費用等。

五、違約責任,甲方雙方未按以上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對方受到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共識,可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甲方雙方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____

年月日

乙方: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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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樓合夥入股協議書 篇16

場地租賃協議書甲方: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期共同遵守:第一條租賃位置、面積1.1甲方將於 的場地租賃於乙方使用,租賃面積甲、乙雙方認可確定為 平方米;1.2 本場地採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經營管理。第二條租賃期限2.1 租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條租賃費用及支付3.1 租賃費用為每年 元,租賃期限內不得漲價,租金以半年一付的方式交清。第四條保證條款4.1 甲方保證有權利簽署本協議,保證本協議下出租給乙方的場地使用的合法性及無爭議性,同時保證在履行本合同的權利與義務時不存在任何法律的障礙;如因此問題而給乙方的生產經營造成損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應的直接和間接損失;4.2 甲方保證出入場地的道路暢通無阻,不存在阻礙交通的情況發生;4.3 除租金外,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諸如:治安聯防費、綠化費、村道路硬化費、管理費、土地使用費等一切與乙方生產經營無關的費用,若發生均由甲方負責繳納或解決;4.4 甲方在乙方進駐前,應路通、水通、電通;4.5 甲方保證不干涉乙方在所租賃場地有效面積內自由支配;4.6 甲方保證乙方承租經營期間地方關係的協調,保證乙方不受當地村民或地方惡勢力的阻撓和刁難;4.7 甲方承租給乙方的場地應承擔風險,確保該場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權利主張或其他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礙或其他損失,乙方有權提出,甲方應負責賠償;4.8 乙方保證及時足額支付租金,逾期不支付願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4.9 乙方保證經營的合法性;4.10 因乙方原因無法繼續經營,且承租期限未滿,乙方在保證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轉讓第三人。第五條其他條款6.1 本合同生效後,除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雙方應認真履行,不得違約;6.2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同意後可另籤補充協議;6.3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茶樓合夥入股協議書 篇1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 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 平等、自願、 公平、 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共識簽定本合同 共同遵守共同執行:

甲方自願將位於樓房一套出售給乙方,房產證號為: ,建築面積為: m2(以該房屋產權證標註面積為準),產權人為 ,售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金額 。該房屋建成年代為 年(以該房屋產權證標註年代為準),規劃用途為 ,此價格包括室內裝修、屋內固定設施、附件一具體約定的物品和本樓房相應地下室 簽定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大寫金額) 。

第二條 付款方式:( √ )全款 或 ( X )貸款

(一)全款付款方式的: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首 付款人民幣(大寫) (含定金),過戶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房款人民幣(大寫) 元整 。

(二)銀行按揭貸款方式付款的:X 年X 月X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人民幣(大寫) X (含定金), X 年 X 月 X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人民幣(大寫) X 元整,剩餘房款人民幣(大寫) X 元整,乙方向【銀行】【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二手房貸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乙方因自身原因貸款未能獲得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的,雙方同意按照第 X 種方式解決:

1、乙方50日內自行籌齊剩餘房價款,以現金形式支付給甲方; 2、乙方繼續申請其他銀行貸款,至貸款批准,其間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3、本合同終止,乙方支付的定金和房價款甲方應如數返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申辦貸款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諮詢費)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關於對房屋產權過戶及物業交割的約定

1、產權過戶時間:月產權過戶手續(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審批通過後15日內),過戶時所發生的費用由 承擔,甲方應當協助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2、物業交割時間:甲方於收到全部房款後日之內將房屋內物品搬清(補充 協議約定時間),將房門鑰匙、水卡、電卡、(附件一具體約定的物品)及其它 一切相關手續交給乙方,並結清之前的電費、水費、取暖費、物業費、天然氣費 及其它一切應交的費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對其所出售的房屋具有絕對產權,符合國家有關房屋(存量房)上市交易的相關規定,產權過戶時無產權糾紛、無抵押、無查封,可以自由買賣過戶,賣出後不得和乙方發生產權糾紛,如果和乙方發生產權糾紛,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如果該房屋產權有抵押,甲方必須在該房屋產權過戶之前到相關部門解除抵押。

2、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交付時符合國家規定(不得惡意損壞房屋設施),並保 證該房屋未出租或承租人已經放棄優先購買權。

3、甲方應保證簽定本合同後7日內,將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戶和辦理貸款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影印件)提供給乙方。如果證件是假證或無效證件,其責任自負,並保證按時到場辦理該房屋產權過戶和貸款手續。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後30日內,將戶籍遷離本房屋。 (二)乙方義務

1、簽定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定金。

2、乙方保證簽定本合同後7日內,自行準備好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戶和辦理貸款 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影印件)。如果證件是假證或無效證件,其責任自負,並保證按時到場辦理該房屋產權過戶和貸款手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收到定金後,甲方不得隨意變更該套房屋價格或不出售此房、不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如果甲方違約,甲方同意無條件的雙倍返還乙方所交的定金共計: 。若乙方違約,不購買該房屋,則乙方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已交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

(二)甲方收到房款(部分或全部)後,若甲方違約不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或 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甲、乙雙方義務(一)甲方義務約定,甲方不僅要退還已經收 到的全部房款,還要以所收到房款的 %作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

(三)乙方支付房款(部分或全部)後,若乙方違約不購買該房屋或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甲、乙雙方義務(二)乙方義務約定,乙方應以所支付房款的 % 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扣留違約金後,將剩餘的房款一次性退還乙方。

(四)如果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或未能按約定日期到場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和貸 款手續,給乙方造成損失,損失以日計算,每違約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成交 價格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20個工作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 同,甲方承擔本合同第五條違約責任(一)(二)規定的違約責任。甲方交付房屋時,應到相關部門結清與該房屋有關的相關費用,不得拖欠費用,否則甲方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與乙方無關。

(五)乙方對甲方所售房屋的真實情況和價格,以及房屋附屬設施充分了解均無 異議。如果乙方逾期支付房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損失以日 計算每違約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房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乙方 付款逾期超過20個工作日,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定金,甲 方不退還。同時乙方還要承擔本合同第五條違約責任(一)(三)規定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不可抗力因素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依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 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 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七條:解決糾紛的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 下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合同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協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方保證本次出售的樓房是以家庭為單位的第【 壹 】套樓房,甲方保證如實告知乙方此房內沒有發生過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所售房屋有抵押貸款,如果甲方不能按約定日期(產權過戶前三天)到相關部門辦理還款及產權解押手續,拖延時間達到5個自然日則視甲方違約(不出售此房不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甲方要按本合同第五條違約

責任(一)約定的違約責任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收到違約金後本合同解除。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