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精選19篇)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徐強,男,漢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龍庭·林清園二單元301室, 電話: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精選19篇)

被申請人:烏魯木齊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 銀川路39號 ,電話:0991-3668600。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臺車的淨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市新市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

20xx年xx月號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________ (名稱/姓名)

身份證號碼(個人填寫):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填寫):________

職務: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職務:________ 電話: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名稱/姓名

身份證號碼(個人填寫):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填寫):________

職務: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仲裁請求:(請求應明確具體、簡明扼要、分項列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簽名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徐,男,漢族,x年6月16日生,住xx省xx市,身份證號碼:。

被申請人:蘇州X有限公司

住所地:經濟開發區

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申請請求:

一、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82950元(15年*5530);

二、支付申請人應休未休年假工資22860元【(x年至x年共45天*254元/天*300%)—(45*254)】;

三、支付申請人x年病假工資1185.57;

四、補足申請人x年事假工資扣款769.51元(1045.31—275.8=769.51);

五、補足申請人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工資330元(30元/月*11個月);

六、支付申請人非法扣除工資10952.46(暫計x年度、x年前4月);

七、補足申請人x年終獎5009.4元(參照上一年度年終獎標準)。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自xx年9月14日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工作期間認真負責,勤勉踏實,但被申請人不能足額發放申請人全部工資,每月均非法扣除申請人工資,尤其是被申請人病假期間不支付工資的規定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無奈之下於x年5月23日被迫向被申請人提出離職申請。

綜上,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委提出仲裁申請,望依法支援申請請求。

此致

蘇州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請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8000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20xx0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000元(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併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並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相關知識

仲裁申請書的內容

仲裁申請書是勞動爭議的一方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要求對爭議事項進行仲裁審理的書面申請,是重要的仲裁文書,在勞動爭議仲裁中具有重要作用,是申請人提起仲裁的根據,申請人為爭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本案並在仲裁中爭取有利法律後果,應當認真書寫仲裁申請。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所、聯絡方式,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申請書應當按申請人、被申請人分別列明以上情況。申請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仲裁的,或者申請人委託律師或他人代為仲裁的,還應說明法定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的基本情況。代理人是律師的,只要寫明其所屬律師事務所的名稱,而不需寫明律師的基本情況。寫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有助於仲裁委員會稽核、認定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便於仲裁委員會與當事人進行聯絡。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仲裁申請書中的仲裁請求是申請人想通過仲裁程式達到的目的,是仲裁活動中的重要內容,也是仲裁申請書中必須記明的法定事項。因此應當寫明申請人通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向被申請人提出的具體實體權利請求,即要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履行什麼義務,以及通過仲裁所要達到的目的。仲裁請求應力求明確具體,切忌含糊不清,模稜兩可。在記明仲裁請求的同時,應當記明提出仲裁請求的客觀基礎,以充分的事實、理由來支援仲裁請求,這樣才能使受案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明確其提起仲裁的事實依據和具體原因,並在此基礎上對案件進行依法審理和裁決。仲裁請求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當事人之間糾紛形成的事實、雙方當事人爭執的焦點,請求的依據和理由等等。這部分內容作為仲裁申請書的核心內容,所述事實理由應當實事求是,簡明概括。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申請人提出仲裁申請應有事實根據,而申請人對自己主張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因此,在仲裁中,申請人提出的仲裁請求是否合理,所根據的事實是否存在,應當有證據加以證明,如書證、物證等。申請人在提出證據的同時,應當提供證據的來源,以便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核實。如提供的是證人的,要寫明證人的姓名和住所或工作單位,以便於仲裁委員會及時核實和調查這些證據,確定能否作為定案的證據,從而及時、公正的裁決。可以另寫一份證據清單附後。

一份完整的仲裁申請書除上述內容以外,還要寫明選定的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全稱,申請仲裁的時間,並在右下方寫明申請人的姓名;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要寫全稱,並另行寫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加蓋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公章。此外,還應註明仲裁申請書副本的份數,以及提交證據的名稱、份數,並將其按編號順序附於仲裁申請書後。

三、因為勞動仲裁申請書直接關係到案件的勝敗,並且如果有相應的權利你沒有寫到申請事項中,仲裁委及法院是不會主動審理,更不會支援的,所以建議由專業人士代筆!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王某,男,漢族,1976年*月*日生,住。。。

被申請人:*有限公司

住址:xx市。。

負責人: 聯絡電話:

請求事項:

1. 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已解除;

2.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4291元;

3.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和各項補貼9600元;

4. 裁判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6480元;

5.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費160元;(x年4月份加班費)

6. 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年績效工資6066.67元;

7. 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第13個月工資2211元;

8. 裁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x年12月25日至x年9月份社會保險費;

9. 裁判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律師代理費1000元。

事實與理由:

x年12月25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正式工作,並於同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為x年12月25日起至x年12月24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工作內容為工程師;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報酬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約定為年基本工資,共計36400元,按13個月發放,第13個工資參照當年業績評定進行發放,約定月度基本工資為2800元,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約定為年績效工資,共計9100元,在財年度發放;《勞動合同》還對其它事項進行了具體約定。合同簽訂後,由於申請人工作表現出色,被申請人於x年1月5日提前轉為正式工並提升為用服部經理。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努力工作,但被申請人自申請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辦理社會保險。且自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請人足額發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誤餐補助,300元的電腦補助);更為氣憤的是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協商一致,於x年6月25日未擅自變更了申請人的工作崗位;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市新技術開發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x年九月十八日

附:證據:

1.申請人身份證和被申請人營業執照;

2.勞動合同,調崗協議;

3.工資條影印件;

4、律師代理費收據。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未交社保)

申請人:××,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請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8000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x00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000元(x8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5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併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並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女,漢族,生於*年*月*日,

家庭住址:*市*街*號,

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被申請人:蘇州B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地址:*市經濟開發區*路2288號

聯絡電話:*郵編:*

仲裁請求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以申請人是乙肝攜帶者為由強迫申請人離職行為違法,侵犯申請人平等就業權;

二、請求依法裁定撤銷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署的離職協議,裁定被申請人與申請人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三、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誤工損失2500元,交通費:150元,體檢費:150元;

四、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0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於x年10月21日進入蘇州B公司,任NPIQC工程師一職。試用2個月合格後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2年,x年10月21日續簽合同,合同編號:。

*年*月*日,申請人蔘加了被申請人組織的福利體檢。*年*月*日,被申請人單位課長李*找申請人談話,說申請人體檢結果為小三陽,公司要求自動離職。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反覆交涉未果。*年*月*日,被申請人單位人事經理給被申請人發郵件並附有《自動離職通知單》,要求第二天必須離開。*年*月*日,被申請人被迫離職。以上事實有相關證據證實。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x年5月18日,勞動部和衛生部聯合釋出了《關於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就業權利的意見》規定:"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衛生部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乙肝擴散的工作外,用人單位不得以勞動者攜帶乙肝表面抗原為理由拒絕招用或者辭退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檔案還規定:"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衛生部規定禁止從事的工作外,不得強行將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準。"。x年1月1日生效的《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也作出了類似的規定。

根據我國憲法第三十三、四十二條及相關法律規定,公民有平等就業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侵犯公民平等就業權。我國《勞動法》第三條、第十二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的權利,勞動者就業不應受到歧視。《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

被申請人僅因為申請人是乙肝攜帶者而歧視申請人,不但違規為申請人體檢了乙肝標誌物,還強迫申請人離職,不僅侵犯了申請人的平等就業權,還嚴重打擊申請人的就業信心,遭此重挫以來一直神情沮喪,精神上受到極大打擊。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違反了我國《憲法》和相關法律中有關公民享有平等就業權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乙肝攜帶者的規定,以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及衛生部檔案,使申請人遭受誤工損失和精神損害。因此,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局提出仲裁。

此致

*市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手印)

*年*月*日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8

申請人:徐,男,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xx市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住xx省xx市x村巷號 電話:13

被申請人:xx市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區xx街號(通訊地址:路號東鼎大廈號)

法定代表人:陳 電話:0355-7 13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x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x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xx個月(每月工資x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x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9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x萬元,實際回收x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臺車的淨利仍能達到xx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x市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

20xx年10月21號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9

申 訴 人: 聯絡電話:

被 申 訴人:

法定代表人:

公 司 地址:

電 話:

郵 編: 被 申 訴人: 法定代表人: 公 司 地址: 區 街 號

電 話: 郵 編: 請求事項

1、解除申訴人同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

2、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20xx年x月至今拖欠的工資96000元;

3、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21000元;

4、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50600元;

5、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20xx年1月至解除合同日拖欠的勞動保險金21000元;

6、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4000元;

7、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6404元;

8、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3005元;

9、兩被訴人對上述所列各項訴請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自xx年x月16日年起即在被申訴人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處工作,並簽訂勞動合同。20xx年煙大建設集團內部調整,申訴人所在部門名稱變更為煙大建設集團第六建築安裝勞務有限公司(後變更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要求申訴人及所在部門所有工作人員同煙大建設集團第六建築安裝勞務有限公司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自20xx年1月開始,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即停止為申訴人繳納社會保險,自20xx年11月開始,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又開始拖欠申訴人工資,20xx年,申訴人在工作期間受傷,被認定為九級傷殘,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也未向申訴人支付各項工傷福利待遇。不得已,申訴人不得不向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請求事項中所列各項仲裁請求。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特訴諸貴委,望裁如所請。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0

申請人:王某,男,漢族,x年11月15日生,住xx省xx市沿河大道號

被申請人:通訊有限公司

住址:xx市東湖開發區關山二路

負責人: 聯絡電話:

請求事項:

1. 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已解除;

2.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4291元;

3.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和各項補貼9600元;

4. 裁判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6480元;

5.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費160元;(x年4月份加班費)

6. 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年績效工資6066.67元;

7. 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第13個月工資2211元;

8. 裁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x年12月25日至x年9月份社會保險費;

9. 裁判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律師代理費1000元。

事實與理由:

x年12月25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正式工作,並於同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為x年12月25日起至x年12月24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工作內容為工程師;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報酬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約定為年基本工資,共計36400元,按13個月發放,第13個工資參照當年業績評定進行發放,約定月度基本工資為2800元,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約定為年績效工資,共計9100元,在財年度發放;《勞動合同》還對其它事項進行了具體約定。合同簽訂後,由於申請人工作表現出色,被申請人於x年1月5日提前轉為正式工並提升為用服部經理。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努力工作,但被申請人自申請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辦理社會保險。且自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請人足額發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x元交通及誤餐補助,300元的電腦補助);更為氣憤的是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協商一致,於x年6月25日未擅自變更了申請人的工作崗位;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〇xx年九月十八日

附:證據:

1.申請人身份證和被申請人營業執照;

2.勞動合同,調崗協議;

3.工資條影印件;

4、律師代理費收據。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1

申請人:郝某某。

被申請人:四川某某製藥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107國道東側。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申請請求:

一、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簽訂的賠償協議無效。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6008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20xx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20xx年3月至20xx年2月期間的社會保險;不能補繳的,賠償損失。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18585元。

五、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加班費42990元。

六、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帶薪年休假工資45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郝某某於20xx年3月入職被申請人四川某某製藥有限公司工作。20xx年2月11號凌晨3時許,申請人在工作過程中,開包裝機時,不慎被機器夾傷左手無名指,經鄭州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評定為玖級傷殘。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及《河南省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申請人依法應當享有相關工傷保險待遇。另外,被申請人並未依照《勞動法》等規定,為申請人繳納或足額繳納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失業保險;每天工作12個小時,也從未支付過加班費;每年也沒有給予申請人休帶薪年休假。被申請人的上述違法行為嚴重侵犯了申請人作為一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申請人已於20xx年2月份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現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仲裁申請,望裁如所請!

此致

四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〇xx年x月 日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2

申請人:楊,男,漢族,19xx年2月2日出生,身份證號:,

被申請人:建材有限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徐。

申請事項 :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後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鑑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於20xx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xx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應聘到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xx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後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後公司以種種藉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凱被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專案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後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xx年6月8日被xx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成勞鑑字[20xx]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xx年5月3日經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確認“被鑑定人後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xx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xx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援申訴人的主張。

此 致

xx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20xx年6月26日

附: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副本2份

2、《證據清單》一份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3

(繼續履行合同)

申 請 人: 姓 名: 性 別: 出生日期:

經常居住地住址

戶口所在地住址

戶口性質 現工作單位

身份證件型別 身份證件號碼

電 話

被 申 請 人單位名稱

企業性質 企業型別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請求事項:

1、裁決被訴人繼續履行與申訴人之間的勞動合同;

2、裁決被訴人補發申訴人自其x8年9月27日違法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至開始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工資。(以每月人民幣24600 元計);

3、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自其x8年9月27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至被訴人開始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之日期間的工資(以每月人民幣24600 元計)的25%的補償金;

4、裁決被申訴人因未按照法律規定與申訴人簽訂勞動合同所應該從x8年9月1日起至仲裁結束之日向申訴人支付雙倍工資。(以每月人民幣24600 元計)。

事實和理由:

x8年8月1日,申訴人到被申訴人處上班,擔任被申訴人供應鏈部國際採購經理職位,根據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所發的電子郵件錄用通知中確認:月薪24000萬元,另每月報銷600元手機費。x8年9月28日,在沒有任何法定理由和提前通知的情況下,被申訴人單方面決定與申訴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實際上,被申訴人也並未按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為申訴人簽訂勞動合同,使申訴人的實際利益受到很大損失。為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依據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申請勞動仲裁,希望能夠得到貴仲裁委員會的支援。

此致

北京市&&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x9年2月1日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4

申請人: ,性別 ,住所: ,身份證號: 。

被申請人:某有限公司,住所: 。

法定代表人:

仲裁請求: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 元。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連帶支付申請人延長工作時間加班費 元,延遲支付的25%經濟補償金 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公休日加班工資 元,延遲支付的25%經濟補償金 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元,延遲支付的25%經濟補償金 元。

…….

事實和理由:

年 月 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職位是 ,工作時間是每天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法定節假日未休息,但被申請人卻從未支付相應加班工資。

……。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無故解僱申請人,已構成違法解除,應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作為經濟賠償金。

為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提出申請,請貴會支援申請人的全部請求事項。

此致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5

申請人:因人員眾多(詳見:附件1)。被申請人:證券公司全稱加上營業部名稱地址:營業部地址) 法定代表人:營業部老總名字 [電話:營業部老總電話/請求事項:1、理清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勞務關係。

2、被申請人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合同法的勞動合同。

3、明確申請人的客戶歸屬關係。

4 結清20xx年10月、11月、12月、20xx年1月部分未結清的工資,並給與明確的工資條說明各項抽成的細明以及所扣稅項。

5、要求被申請人退還員工所交押金。(詳見:附件2)

5 被申訴人對同工不同酬問題,以及工資轉手發放問題給與合理的解釋。

6、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10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某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路營業部上班,擔任其理財顧問(證券經紀人)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以及三番四次更改原先口頭約定的工資制度,並沒有對此做出任何解釋。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二Oxx年二月十四日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6

申請人:唐某某,男,漢族,生於1962年11月14日,現住於XX市 區 組,聯絡方式:

被申請人:XX市 牟某某環保垃圾壓縮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 街 號

法定代表人: 宇 職務 總經理

請求事項

1、請求貴委裁決由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2個月解除勞動關係濟補償金9000元;

2、請求貴委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從x年11月到x年6月每月所剋扣的工資20420元。

3、請求貴委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從x年12月至x年6月每月4天休息日加班工資15723.64元,

4、請求貴委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從x年11月至x年6月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餘額31500元。

事實與理由

x年11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申請人在被申請人公司從事電氣管理工作,至今已經一年多,工作期間一直勤勤懇懇,兢兢業業,期間被申請人從x年11月起,每月剋扣工資1000元,從上班之日時起,一直都沒有向申請人發放加班費,同時到x年11月,我要求被申請人續簽勞動合同,被申請人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上述行為已經違反了勞動法等法律強制性規定並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故申請人特依據《勞動爭議調節仲裁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向貴委提起仲裁,望貴委依法裁決。

此致

XX市金牛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x年7月 日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7

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證號

住所:

聯絡電話: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絡電話:

申請事項

1、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元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雙倍經濟補償金 元

3、裁決被申請人返還申請人企業年金 元;

4、裁決被申請人補足欠付工資 元;

5、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於X年XX月XX日向申請人發出聘用通知,擬聘任申請人為,申請人於X年XX月XX日到被申請人處正式上班,雙方一直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

人於X年XX月XX日通知申請人,要求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係。申請人在被申請人工作期間,申請人的工資為每月X元,另外被申請人每月按申請人工資總額的X%扣取企業年金。

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委提出上述請求,請求貴委依法裁決。

此致

XX區(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X年XX月 日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8

申請人:徐,男,漢族,x年6月16日生,住江蘇省泰興市,身份證號碼:。

被申請人:蘇州X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蘇吳江經濟開發區

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申請請求:

一、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82950元(15年*5530);

二、支付申請人應休未休年假工資22860元【(x年至20xx年共45天*254元/天*300%)—(45*254)】;

三、支付申請人x年病假工資1185.57;

四、補足申請人x年事假工資扣款769.51元(1045.31—275.8=769.51);

五、補足申請人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工資330元(30元/月*11個月);

六、支付申請人非法扣除工資10952.46(暫計x年度、x年前4月);

七、補足申請人x年終獎5009.4元(參照上一年度年終獎標準)。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自x年9月14日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工作期間認真負責,勤勉踏實,但被申請人不能足額發放申請人全部工資,每月均非法扣除申請人工資,尤其是被申請人病假期間不支付工資的規定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無奈之下於x年5月23日被迫向被申請人提出離職申請。

綜上,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委提出仲裁申請,望依法支援申請請求。

此致

蘇州市吳江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9

申請人:,男,漢族,1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市X區路號。聯絡電話:。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路號。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200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xx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週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 940元(20xx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計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 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個小時*4周*12個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 /21.75*2倍*8個小時*3天*12個月*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