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規章制度(精選18篇)

保安規章制度 篇1

1、熱愛本職工作、秉公執法、辦事果斷、思維敏捷,能承受壓力,以身作則,模範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團結同事,勇於獻身。

保安規章制度(精選18篇)

2、在保安部主管的領導下,直接負責本班次、本崗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妥善安排在崗值勤人員的崗位,分派工作任務,組織替換崗,保證重點部位警衛人員不離崗。

3、負責處理涉及員工生命財產和公司安全方面的調查,具體調查事件事實經過,並呈報主管或經理。

4、接到各部門案件報告時,要迅速與當值保安人員奔赴現場,及時採取恰當果斷的處理措施,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主管部門經理。

5、負責對重要案件及事故進行調查,核實情節,發現線索,組織追查,及時整理結果並提出處理意見,上報主管部門經理。

6、負責與客房部門聯絡,對違反客房須知的賓客進行有效地勸說制止,重大問題報上級領導。

7、直接負責本班查哨、檢查保安員堅守崗位情況,督促檢查屬下保安員執勤、著裝、用餐、替代班等情況,落實部門的通知,及時瞭解保安員的思想情況及值勤中發生、發現的問題,做好處理登記,並及時上報。

8、經常檢查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負責消防器材和防範措施的檢查落實工作。重點巡查防範有關的薄弱環節,確保公司安全。

9、負責檢查、督促本班各崗位保安裝置、器材的使用、保管工作,確保完好無損。

保安規章制度 篇2

1、熟悉掌握治安、消防業務知識;

2、對出入人員進行查證,防止閒雜人員混入酒店;

3、嚴格執行酒店會客制度,凡是聯絡工作、業務人員進入酒店必須按照會客程式操作;

4、監督員工佩戴證件,以及員工的考勤打卡;

5、外來車輛登記工作;

6、阻止危險物品進入酒店;

7、嚴格執行交制度,做好工作記錄;

8、必要時為客人提供護送服務;

9、維護大堂秩序良好,保證大堂幽雅環境;

10、愛護保管酒店公共設施;

11、當值期間不得用任何手段包庇、掩護違法犯罪分子;

12、注意跟蹤、詢問無明確目標人員的可疑人員,發現可疑情況及時採取措施;

13、協助調查處理投訴,並要注意禮貌;

14、禮貌回答客人詢問,指點引路,攙扶老弱病殘人員;

15、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客人索要小費或禮物;

16、當值時不得聊天、吸菸、吃零食、打私人電話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要事,要保安部當值負責人批准;

17、檢查酒店要害部位,如*室、公共場所、緊急通道的安全情況,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

18、熟悉酒店應急程式,熟悉各樓面消防器材的分佈,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遇到火災及時撲救並迅速上報;

19、不得以權 謀私或者做任何有損酒店名譽的事情;

2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安規章制度 篇3

1.0 職責

1.1 保安部經理負責保安裝備的發放和保管。

1.2 各班長負責對各類裝備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維護。

1.3 當班保安員負責當班時期各裝備的維護和保管。

2.0 工作要求

2.1 保安裝備包括:

a) 對講機及其配件;

b) 電警棍、警棍。

2.2 對講機的使用管理

2.2.1 保安各崗位配置一部對講機,使用“2”頻道。

2.2.2 對講機只供當班保安員使用,實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對講機損壞未查出責任人時,由當班班長負責維修和賠償。

2.2.3 對講機備用電源由專人負責集中充電,統一調換,以保證對講機正常使用。

2.2.4 使用對講機時一律戴耳麥,對講機佩戴在右腰後,嚴禁隨手亂放。

2.2.5 對講機通話必須使用規範文明用語,禁止大聲喧譁。

a) 呼叫:“×××(部門/崗位)收到請講。”

b) 回答:“我是×××,收到,請講。”

c) 完畢:“收到。”或“完畢”。

d) 報告情況時應按人、地、時、事、歷、因、果七字要素報告,報告時語言要簡練,發音要清楚乾脆。例如:“我是中銀5號,9:30有一不明身份人員強行闖入,請指示。”

e) 稱呼規範:一律使用文明用語,男性稱“先生“,女性稱“女士”,小孩稱“小朋友”,領導的稱呼應是:“姓加職務”。

f) 呼叫程式規範:當有人在使用對講機,且沒有通話完畢時,其他人不得搶用。

g) 如需彙報值班情況,有情況彙報情況,無情況只需彙報:“中銀號正常”。

2.2.6 交接班時要做好交接驗收,發現問題詳細記錄並及時上報。

2.3 電警棍、警棍的使用管理

2.3.1 只供保安員在緊急情況下防衛使用,非當班人員嚴禁佩戴和使用。

2.3.2 嚴禁提供給他人使用,未經保安部主管批准,嚴禁攜帶警棍外出。

2.3.3 嚴禁用警棍嬉戲打鬧或交給他人玩耍。

2.3.4 嚴禁私自動用警具傷人,違者視情節做出警告、嚴重警告、除名等處分,後果自負。

2.3.5 交接班時要做好交接驗收,發現問題詳細記錄並及時上報。

2.4 當班人員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使用和維護,如損壞按價賠償。

3.0 記錄

3.1 WDWY/ZY-FR-BA2401A 《保安物品發放登記表》

保安規章制度 篇4

為了使保安人員衣裝整齊、精神抖擻,既向眾人展示大辰保安隊員的精神風貌,同時也促進保安隊員增強責任意識,謹記工作職責,規範自身行為,特為保安隊員配備上崗服裝,並就上崗服裝的穿戴作如下規定:

一、公司為六名保安隊員提供上崗服裝各一套:春秋裝一套、長袖裝兩件、長褲兩條、領帶一條、大沿帽一頂、帽徽一個、胸章一個、肩章一付、臂章一個。

二、保安隊員必須愛護自己的服裝,穿戴規範,做到經常清洗,以很好的樹立公司和小區形象。

三、保安隊員必須保證此服裝只作上崗服,不得隨心所欲,不得隨意損壞,更不得轉借他人,否則公司將扣回全部服裝款,直至追究責任。

四、保安隊員不得穿此服裝招搖過市,不得穿此服裝去酒吧、網咖、公園、超市等娛樂場所或商業網點,更不得穿此服裝打架鬥毆、從事違法活動,否則一切後果自付。

五、保安隊員如人為造成服裝、帽子等損壞,必須按價賠償。

六、保安員不得擅自更改服裝的款式,破壞服裝的統一性,影響保安隊整體形象。

七、如保安隊員因違反公司規定的保安守則被公司解聘,公司將扣回全部服裝款。

八、如保安人員自動辭職,配備上崗服裝未滿一年者公司將扣回全部服裝款;配備上崗服裝滿一年但未滿兩年者公司將扣回一半服裝款;配備上崗服裝滿兩年者公司不予扣服裝款。

保安規章制度 篇5

1.主動、熱情、耐心、周到地為師生服務;說話和氣,禮貌待人,不打人、罵人。

2.按規定時間、路線巡視,認真檢查登記靜態車輛及各種硬體設施(門窗、消防設施裝置、電梯、管道,強弱電豎井等)的執行情況,認真填寫巡視記錄。

3.檢查消防通道是否通暢,有無物品堆放,消防器材是否被挪用或丟失,消防栓有無跑、漏、滴水現象。

4.巡視中注意發現各種火險隱患、安全隱患(如草坪上的菸頭、用電裝置、線路故障等),發現後根據情況予以排除或彙報,並做好記錄。

5.巡視中發現不明身份的人員(如推銷員、發小廣告人員等),禮貌督促其離開。

6.對區域內的施工人員,認真核對登記相關證件(出入證、作業證、動火證等)。

7.接到報警後,及時到達報警點,進行現場維護及報告情況。

8.處理各種違章,文明禮貌、及時有效、機動靈活、不失原則。

9.及時向當班領導彙報崗上情況。

保安規章制度 篇6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門衛管理制度如下:

1、學校門衛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衛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門衛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衛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脫管失控;要衣著整潔,儀表端莊,說話和氣,講究文明。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檢視。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餘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外來人員因事來校聯絡工作,門衛工作人員在問清情況後,向校長辦彙報,經同意後放行,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要堅守崗位,上崗時衣著整齊,上班期間不飲酒,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實驗樓、電教樓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8、在校期間,對學生外出要認真查問、登記,未經許可,不準學生出校園。上課時間學生需外出,必須出具班主任的請假批條。

9、節假日期間,學生不得隨便進校,如有要事,須經門衛工作人員同意,方可進校。

10、要做到政令暢通,如遇突發事件必須及時和有關部門取得聯絡。

11、車輛出校前,應示意停車接受檢查。外單位機動車未經許可,不得在校內停車過夜。

12、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13、學校門衛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執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保安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員接待和車輛、物品出入登記的管理,保安人員在值勤和執行任務時有所依據,當好企業衛士,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保安崗位24小時執勤不間斷;當值保安認真做好安防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二章 職責

第四條、主要職責

1.責任範圍:適用於本公司所轄全部區域。

2. 貫徹執行公司關於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範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3. 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門衛崗位職責

1. 遵紀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值班時應著制服,服從管理、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2. 嚴格執行《保安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堅守崗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

3. 不得酒後上崗或擅離崗位。

4. 對非本公司的人員、車輛進出要實行查詢登記。

5. 所有物品出公司必須憑公司職能部門書面通知方可放行。

6. 及時做好報紙、郵件的收發工作。

7. 保持門衛室環境衛生,物品保管整齊有序。

8. 上下班時間(上班時間為9:00、下班時間為17:00)的前後15分鐘須到大門口站崗,維持門口交通秩序,迎送職工上下班。

9. 執勤期間要做到大門隨開隨關,關閉時大門不留缺口;門衛室時刻保持有人,杜絕閒散人員進入。

10.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11.如門衛室有設施損壞,需填寫報修單交至負責人處。

12.完成領導交付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 行為準則

第六條、 治安安全管理

1. 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2. 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對於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節嚴重的可直接撥打110並上報公司領導。

3. 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支援、協助相關安全人員履行工作職責。

第七條、人員出入管理

1. 工作時間(9:00—17:00)外來人員因事需進公司必須填寫《會客單》,內容包括姓名、單位、事由、時間、車號、聯絡部門及人員等,門衛應電話向被訪人員或部門核實後方可放行,無正當理由、不填寫《會客單》者不得進入公司。

2. 外來人員出公司時,將經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交門衛核對登出後,方能離開公司,如攜帶物資出公司必須出具經負責人審批同意後的《物資出條》,方能放行。

3. 廠區內臨時作業,需安排外單位人員進公司施工,用工部門應事前將施工期限、人員名單報辦公室,並須領取《臨時出入證》,施工期間,外來施工人員憑證進出公司,並且佩戴《臨時出入證》,否則保安將要求其離開公司。

4. 凡已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勞務關係者,視同外來人員按以上1、2條執行。

5. 非工作時間外來人員無預約一律謝絕訪問。

6.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神色有異者不得進入公司。

7. 如遇態度惡劣,強行闖入者,門衛應立即上報辦公室或公司相關領導處理。

8. 各類團隊來公司參觀,參觀者須憑單位介紹信和帶隊人身份證到公司辦公室辦理預約手續,經分管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通知門衛放行;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將外來人員帶入生產區域參觀、拍照錄像。

9. 上級單位領導來公司調研、指導工作,由辦公室人員在門口迎接的,門衛應予以放行。

第八條、車輛出入管理

1. 外來車輛因事出入公司時,需填寫《車輛來訪登記表》,不填寫者不得入內

2. 門衛應對外來車輛進行引導,維持停放秩序。

3. 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辦公室保持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4. 進出車輛如有損壞公司財物,門衛應立即報告辦公室或公司相關領導處理。

第九條、物資出入管理

1. 公司物資

物資出公司時,須由主管部門開具《物資出條》,由相關人員填寫,部門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審批後,門衛核對物資無誤後方可放行。

2. 外來物資

a. 供貨商送貨入庫時,應辦理外來人員登記手續,出公司時,門衛根據物資入庫票據或主管部門開具的《放行單》,核對無誤方可放行。. 外來運輸車輛進入公司時,門衛需瞭解物品情況,如有危險品、易燃易爆品等須向相關負責人核實後方可放行。

第十條、日常安全巡邏管理

1. 保安管理部門(辦公室)根據各部位具體情況和安全管理的需要,確定或調整保安巡檢線路,安排固定安全哨位,並排定保安班組以及對人員、物資進行分配。

2. 保安人員應熟練掌握安全裝備的使用,瞭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式處置:

a. 判斷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上級。判斷事故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c. 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判斷情況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或救護單位120。

d. 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 e. 保安在當值時間出現周界監控報警或接到中控室警報通知,須迅速確定方位、立即出動處理,並且及時向中控室或公司領導回饋現場狀況,如狀況危急須即時聯絡當地派出所;事後填寫《治安報警處理記錄表》。

3. 日班每2小時巡邏一次,夜班每1小時巡邏一次。各當值保安交接班完成後即進行首次巡邏,並按規定將巡邏情況記錄在《保安值班記錄》。辦公室可根據需要調整巡邏間隔時間,保安個人不得擅自變更。

4. 保安在巡邏時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多聽多看,發現可疑的人或事應及時處理,並報告公司相關負責人。

5. 常規工作時間(9:00—17:00)結束後,對公司公共部位進行巡邏,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

6. 如發現火警應立即採取合理措施,並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領導。

第三章 緊急或意外事故處理

第十一條、意外事故

1. 員工急病,即刻通知辦公室,及時派人送往醫院治療或撥打120,及時報備公司領導。

2. 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檢視,若發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立即向119火警臺報案,且通知相關領導至現場,保安仍然堅守崗位,指揮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小偷趁機竊取公司財務。火勢熄滅後應清查人員及物品所害情形,並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第十二條、糾紛事件處理

a. 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並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發生打鬥,應迅速予以制止,將當事人交由公司領導處理為原則,如當事人不聽制止時,可與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員合力制止。

c. 打鬥現場若有其他員工圍觀時,為防止圍觀者鼓譟起鬨或使現場複雜化,應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再行處理。

d. 事態有愈超嚴重態勢,應立即請派出所協助處理。

e. 注意立場要保持公正,千萬不可偏袒打鬥當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戰局,喪失理智。

f. 若為下班時間,應即刻電話通知公司相關領導;有安全之慮時,即刻撥打110尋求協助。 第十三條、不良分子前來滋事處理

a. 保安人員不得與不良分子對打。關閉大門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進入尋釁滋事。

c. 通知後勤人員和公司領導前來支援處理。

d. 認清來著容貌、特徵、人數、有無攜帶槍支、刀具、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作為警方偵查處理的依據。

e. 將狀況報告公司領導並隨時保持聯絡,若下班以後應立即通知派出所並電話聯絡相關領導。 第十四條、被盜事件

1. 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並應立即呈請處理,事後做好記錄。

2. 聯絡公安部門,保持失竊現場原樣,便於取證。

第四章 勤務制度

第十五條、交接班制度

1. 公司保安為三班兩運轉,分設日班和夜班,日班為7:30—19:30,夜班為19:30—7:30;交接班時間分別為7:30和19:30,交接班時需做好記錄。

2. 各班保安均需提前15分鐘到崗交接班,班內做好《保安值班記錄》,班組交接時互通訊息並簽名確認。

3. 班組交接時,對安全防護器械進行確認,如有損壞遺失須在《保安值班記錄》中作出說明,確認無誤後方可完成交接。

4. 超過交接班時間,半小時內未接班視為“遲到”,1小時內作出解釋並補辦請假手續視為事假,超過1小時則視為“曠工”。

5. 交接班時間已到,接班人未知至,當班人員應與崗位帶班長聯絡,由帶班長負責安排人員替換;如擅自離崗視為“曠工”。

第十六條、請示報告制度

1. 保安員遇有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具體、準確地向上級領導請示、報告

2. 對上級領導和主管部門有關處置緊急情況的指示,要立即、堅決執行,執行結果要及時回饋。 第十七條、工作考核

1. 保安由各保安帶班長負責記錄考勤,公司按各人的考勤按天數記發工資。

2. 保安因個人原因需請事假、病假(病假須有鎮級以上醫院開出的病假單)或調班者,必須事前報告保安帶班長,保安帶班長報告公司辦公室(二水廠保安報廠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或調班。病事假一律按休息天數計扣工資。

3. 未嚴格執行人員出入管理,放行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即作“過錯”處罰。

4. 未嚴格執行車輛出入管理,放行外來車輛,一經發現即作“過錯”處罰。

5. 未嚴格執行物資出入管理,造成公司損失,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開除處罰,並賠償公司損失。

6. 未嚴格執行日常安全巡邏,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辭退處罰。

7. 未履行門衛崗位職責,作出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辭退處罰。

8. 未按要求執行門衛交接班,造成權責不清,所經手班組相關人員共同承擔責任。

9. 違反門衛工作紀律,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辭退處罰。

10.每發生一次“過錯”則扣除崗位(基本)工資的25%;連續兩個月累積發生“過錯”3起、一年內累積發生“過錯”6起者,除按規定分別扣除崗位(基本)工資外,還將作辭退處理。

11.如在值班過程中挽回公司物資流失,發現不安全隱患,避免公司經濟損失的,公司將視情況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章 行為操守

第十八條、工作態度

1. 對工作具有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 對自身的責任心:鑽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3. 同事之間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 對本職工作負責:不拖沓、不積壓、不抱怨、不挑揀

5. 對待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不卑不亢

第十九條、日常行為規範

1. 愛護公司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2. 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乾淨整潔;

3. 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 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檔案、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第二十條、保安工作紀律

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對公司及員工人身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保安員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

2. 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3. 阻礙依法執行公務。

4. 參與追索債務、採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5. 刪改或者擴散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6. 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洩露公司商業祕密。

7. 儀容不整, 言語行為輕浮、粗暴無禮。

8. 值班時間聚眾賭博、下棋、喝酒、看小說報紙、看電視錄影,打瞌睡等。

9. 對群眾、來賓故意刁難或挾怨報復。對員工、來賓或送貨人員索取好處及貪小便宜。

10.脫崗、漏崗、睡崗、遲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員睡覺。

11.未經許可擅自調班。

12.暴行犯上,不服從指揮。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並根據施行情況適時修訂。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保安規章制度 篇8

第一條 為了規範各專案秩序員著裝行為,樹立公司良好形象,促進公司規範管理,依據公安部有關規定要求,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保安制式服裝是指本公司秩序員按照規定統一穿著的服裝。包括常服、訓練服、制式襯衣及保安大簷帽、棉帽、訓練帽、貝雷帽、領帶、腰帶等。

本規定所稱標誌是指本公司秩序員穿著制式服裝時佩帶的專用標誌,包括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級別標誌等。

第三條 在工作時間內,秩序員應嚴格按照下列規定著裝:

一、應當配套穿著,不同制式服裝不得混穿。值勤時著春秋服、冬服、棉大衣;著夏服,必須將短袖、襯衫扎於皮帶裡。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況外,應當穿深色鞋子。

二、秩序員著裝時,除在辦公室、宿舍或者其它不宜帶帽的情形外,應當按規定戴秩序員專用帽。

1、著常服(春秋服、冬服)或者外著制式襯衫時,帶大簷帽(棉帽);著訓練服時,戴訓練帽。

2、戴大簷帽、訓練帽時,帽簷前緣應當與眉齊高;戴棉帽時,棉帽下緣距眉1至1.5公分。

3、大簷帽、訓練帽的飾帶併攏整齊,並保持水平。

4、進入室內時,通常在脫帽後將其掛在衣帽鉤上(帽徽朝下);無衣帽鉤,立姿時將帽夾於左腋下(帽頂向體外側,帽徽朝前);坐姿時將帽置於桌(臺)前沿左側或者膝上(帽頂向上,帽徽朝前)。

5、在宿舍內,帽子統一放置在床鋪的指定位置,具體位置以執勤點為單位統一規定。

三、保安著裝時應按照規定配戴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級別標誌、公司標識等,不得配戴與保安身份或執行任務無關的標誌、配飾。

四、 在下列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時間內可以不著制式服裝:

1、執行特殊(種)任務不宜著裝的;

2、從事非著裝保安服務的;

3、按照公司和客戶單位的約定,不著制式服裝的;

4、其他不宜著裝的。

五、在下列情況下,保安不得著制式服裝;

1、 非工作時間外出的;按照規定休假、探家的;

a) 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五、 保安著裝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 愛護並妥善保管配發的保安制式制服、標誌,保持清潔;不得變賣、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贈送、轉借給非保安人員。

b)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談吐文明,精神振作。 c) 隨身攜帶由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證。

d) 兩名以上保安人員著裝徒步巡邏值勤或外出時,應當兩人成行、三人成列、威嚴有序。

五、 不得將制服與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著制服時內衣下襬必須扎入褲內,不得外露。

六、 不得穿拖鞋、赤腳或赤腳穿鞋。

七、 不得染指甲、留長指甲,不得染彩發;男保安不得留長髮(蓄髮不得露於帽外,帽沿以下發長不超過1.5釐米)、大鬢角、剃光頭、留鬍鬚,女保安不得燙髮、髮辮不得過肩。

八、 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睛。

九、 不得邊走邊吸菸、吃東西、扇扇子,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攬腰,不得嬉笑打鬧和高聲喧譁,不得在室外席地而臥。

十、 除參加重大禮儀活動或工作需要外,不得到酒店、飯店就餐飲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

第八條 保安季節性換裝,由公司統一規定。參加會議、培訓或外出學習、值勤人員,由公司臨時規定著裝要求。

第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保安規章制度 篇9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使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認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帶給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四條、公司保安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各崗執勤時間,由保安主管進行合理安排。

第五條、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理,並立即報告上級。

第六條、保安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狀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相關管理者聯絡。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並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第七條、對於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狀況應及時制止並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狀況嚴重的可直接與公安機關部門聯絡。

三、職責

一、職責範圍:適用於本公司全部所轄區域。

二、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公司關於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範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2、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崗位職責

1、安全主管職責

⑴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絡聯防工作。

⑵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

⑶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並明確重點保衛目標,做到點、面結合。

⑷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狀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並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⑸密切持續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絡,每一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狀況並適時進行指導。

⑹完善管轄區域內安全防範措施,檢查安全設施、裝置、器材的使用狀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到達預定的使用效果。

⑺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有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並及時進行糾正,提來源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⑻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⑼接待員工的投訴,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⑽做好保安人員的出勤統計,業績考核等管理工作。

⑾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

⑿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⒀做好保安隊各種內外檔案、信函、資料的整理歸檔;各種通知的起草以及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⒁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

2、保安員職責

⑴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⑵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

⑷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規章制度。

⑸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之。

⑹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

⑺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後值班工作,檢查公司辦公場所安全狀況及宿舍留宿狀況。

⑻支援、協助相關單位門衛履行工作職責。

⑼妥善保管配發的安保器械,不得丟失和擅自使用。

⑽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日誌和案件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⑾安保人員應做到:

①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加強組織紀律性,遇事及時請示、報告。

②堅守崗位,恪盡職守,不脫離睡串崗,不閒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③明辨是非,持續警惕,遇到複雜問題,多思多想,對周邊狀況仔細觀察。

④遵守制度,堅持原則,機智靈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⑤儀態端正,著裝整潔,精神飽滿,態度和氣,言語禮貌,處事公平合理。

⑥工作效率高,到達“四快一圓滿”,即發現快、反應快、到位快、展開快、完成任務圓滿。

四、行為準則

一、個人儀表

1、值班人員須著裝整潔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崗前整理好儀容。執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於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2、站姿正確,坐姿端正。

3、對講機及保安器械要按統一要求佩戴。

二、禮貌服務

1、崗位值班人員回答或詢問客戶時,需使用禮貌用語。

2、熱誠對待客戶,耐心解釋有關要求及規章制度。

3、執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閱讀書報、聽收錄音機、睡覺等失職事情。

4、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

5、當值工作期間不準飲酒。

五、安全保衛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嚴格按照公司的規定,定時開關大門。

1、車輛出入管理

⑴管制出入公司的車輛,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⑵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廠商之營業、採購、檢查、安裝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⑶對於公司人員停放車輛一律要求一車一位,整齊排放。不得有佔用多個車位、越位停車、佔用車道等現象發生。

⑷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安全主管持續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⑸下班、節假日公司的商務車、大眾車鑰匙交由保安管理,無派車單嚴禁交車鑰匙,特殊狀況須經安全主管或經理同意。

2、物品出入管理

⑴物品放行應憑核准的出門證核對無誤始得放行,經保安確認之後出門證由警衛室按順序裝訂保管。

⑵公司人員經保安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並以下列程式處理:

①記錄攜帶人所屬部門、姓名、時間、地點。

②由攜帶者親書理由,註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③狀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公司,應速呈報處理。

⑶公司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公司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①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保安開具出門證放行。

②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員查驗後放行。

⑷記錄和《物品進出狀況登記表》填寫.人員管制

3、人員管制

⑴協助行政稽查,確實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考勤記錄。

⑵員工在上班時間因公或事(病)假離公司時,應查驗請假記錄或核對公出事實,始允其外出。各級人員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級核准。經理以上人員可自由出入。

⑶輔導公司員工遵守各項規定,並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公司庫區及辦公處所秩序。

⑷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⑸外界來賓到公司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公司的營業、採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警衛室辦理進入公司的手續,發給會客單,並聯絡有關部門接待。非經公司部門人員接待者,不得任其進入公司。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公司。

⑹無明確探訪物件的人員,在未明白來意之前,不得讓其進入公司。

⑺所有推銷,收廢品等閒雜人員,未經辦公室允許,不得進入公司。

⑻內部員工在轄區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保安員在公司轄區範圍內有權監督員工的各種違章違紀現象並據實上報給予嚴肅處理。

⑼合作單位派駐公司的工作人員,須憑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標識出入。

⑽記錄和填寫《外來人員出入庫登記簿》。

4.巡查制度

⑴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

⑵夜間:由值班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衛職責範圍至少三次,並做好巡查記錄,以確保公司安全。

⑶交換班時,應將執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項交接清楚,並將執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記入《值班記錄表》。

⑷記錄和填寫《巡邏記錄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認真執行消防法規,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檢查督促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

2、由保安隊長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進行消防裝置的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裝置故障。

3、檢查辦公及宿舍用電、用水狀況,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部門按章處罰。

4、應熟記公司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牆等有缺損時,應即上報辦公室處理。

5、密切注意、熟練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時處理火警、故障訊號,並做好記錄。

6、透過監視器密切監視出入公司人員狀況,發現可疑問及時通知附近有關人員注意和處理,並記錄在案。

7、當班人員不得無故私自離崗,針對天氣突發狀況要關好門窗等。

三、緊急事件之處理原則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並應立即呈請處理。

2、保安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瞭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狀況按下列程式處置:

⑴決定狀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上級。

⑵決定事故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⑶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決定狀況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或救護單位120。

⑷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決定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

六、警衛室管理辦法

一、警衛室紀律

1、警衛室是保安工作處所,非保安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入內,禁止在警衛室內吸菸、電話閒談、大聲喧譁、看書、看報等現象發生,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持續警衛室內的環境衛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衛室。

3、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並按正常程式對其負責。

4、無正當理由,警衛室應24小時有保安員值守。

二、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專人保管保安器械,嚴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領用和交接制度並做詳盡記錄。

三、保安器械的領用及交接

1、保安器械實行專人保管制度,誰領用誰負責,如有人為毀損現象,照價賠償。如屬故意毀損,除照價賠償外,從重嚴肅處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規定:

⑴製備保安器械的使用說明書和使用方法。

⑵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⑶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七、附則

第一條、本準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以命令形式補充或修正。

第二條、本準則經呈奉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保安規章制度 篇10

一、目的: 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物和員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員。

三、權責: 辦公室(企管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執行的監督;總經理核准執行

四、值班規定:

1、各崗位保安應著制服,保持儀容整潔、精神狀態佳、態度和藹、認真負責

2、熱情接待來訪人員,總經理、領導以及貴賓來訪時應敬禮問好

3、督導員工打卡,按規定穿工衣

4、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崗位時必須有保安人員代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安室

5、值班保安嚴禁睡覺、看小雜誌、酗酒、聽收音機、玩手機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發現一次罰款20元;

6、不定時巡察廠內各區域,包括各樓層水、電、電源開關及倉庫物資,保證重要區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7、廠內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管理部處理

8、保持保安室、公告欄、打卡機及廠門的清潔衛生

9、加強對廠區、宿舍水電、消防設施的巡察,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

報告處理,對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者,追究當班保安責任。

五、門禁制度

一)人員進出管理

1、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如果公司生產部沒加班,保安應阻止員工進入生產部及倉庫,其它特殊情況須經相關部門稽核登記方可進入。

2、員工應自覺維護廠內及宿舍環境衛生,保安有權制止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垃圾的行為,包括在廠裡邊走邊吃東西的行為

3、被公司開除及離職人員原則上禁止入廠,例外情況下保安應憑批准後的放行條給予放行,並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攜帶任何具有本公司標誌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財物,一經發現,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4、外來人員因公入廠,保安應先幫其聯絡,徵得受訪人同意,並先登記後放訪客進入。

5、上班時間,嚴禁私訪,若有特殊情況需部門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門保安室會客,會客時間不得超過20分鐘。

二)車輛進出管理

1、本公司車輛進出,須登記進出時間和駕駛員姓名。

2、外來車輛入廠應在保安室登記,出廠時須持有有效人員簽名的《車輛出入登記表》。

3、所有車輛入廠後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出入廠門,必須下車推行。

三)物品進出管理

1、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廠門時,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與登記。

2、攜帶物料、加工零件、樣板或模具出廠,須有負責人以上稽核,在《貨物放行條》攜帶物件一欄上註明,經核實無誤後方可出廠。

3、廠商來廠交貨,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人員接洽。

4、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四)嚴禁以下外來人員進廠: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3、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非洽談公務人員與車輛,或是洽談公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員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五)嚴禁以下公司員工進廠:

1、攜帶違禁物品者

2、上班穿拖鞋、短褲、背心者

3、衣帽不整者

4、未經主管核准擅自帶客參觀者

5、已經離職者

六)嚴禁出廠的人員、車輛及物品:

1、人同與車輛出廠時拒絕檢查者

2、貨物出廠無放行條或所裝貨物與放行條不符合者

3、人員雖有《貨物放行條》,但未經負責人籤核者

七)檢查時應注意的事項

1、不可觸及人身

2、主要是檢查有無公司產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財物為主

3、檢查時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並請諒解

4、嚴禁有公報私仇、故意刁難等不妥行為

六、突發事件的處理

1、遇火災、水災、颱風等自然災害時應勇於救護,情節嚴重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和主管彙報,如遇颱風警報,保安人員應時刻準備著

2、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與保安隊長及其它保安聯絡,並立即打當地派出所電話報警,處理完畢後,應將事情經過詳細記錄在保安日誌上,嚴重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

3、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有不軌行為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並制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本廠員工與外廠員工發生爭吵、鬥毆等行為時,應協助調解,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處理

4、員工發生急病或工傷時,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和辦公室(企管部),以便迅速安排廠車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七、工作交接

一)值班狀況交接

1、接班時交接班,詳細瞭解上一班次值情況

2、檢視保安值班日誌,檢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證件

3、檢查來訪人員情況

4、上級規定或寄存物品的轉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時,仔細檢查對講機、警棍和充電器、手電筒的使用狀態

2、接班後,警具、警械應隨身攜帶,不得交於無關人員玩耍

3、接班時警具如有人為損壞(因公損傷除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4、所有交接物品,應在當面交接時清點,檢查清楚,並詳細記錄於保安值班日誌上,以保證遇緊急情況時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則,由接班保安負責

八、查勤及巡邏

1、隊長對保安崗哨及人員要堅持不定時查崗查夜,及時糾正保安人員的不規範行為

2、查崗查夜的時間由隊長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於2次

3、在檢視時發現有違紀行為,應及時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4、每日查勤情況應詳細記錄於查勤日報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審查

5、查勤內容: 保安儀容儀表;當班保安日誌;物件簽收事宜,人、車、物出廠稽查;異常事件的處理;保安巡邏的內容。

6、保安巡邏內容: 員工著裝及廠證佩帶;上班員工有無睡覺、抽菸、閒聊、串崗等違紀現象;員工的上下班打卡;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壓力是否夠,有無超過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標誌、疏散方

向標誌是否正確;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作業現場有無隱患;水電設施是否正常,門窗安全及衛生,有無其它異常情況等。

九、本制度由辦公室(企管部)制定、修改、解釋,由總經理批准頒佈執行。

保安規章制度 篇11

一、工作時間不準做影響工作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喝酒、吃零食、閒聊、下棋等)。

二、工作時間應統一著工作服、佩戴證件,不得穿背心、短褲、拖鞋等。

三、保持制服的清潔平整,不得翻卷衣領、褲腳,上班前必須整理儀表,不得留長髮、鬍鬚,上班時要保持良好的姿態。

四、保安隊員不得說粗話、髒話、假話及不利於團結的話,推行“文明執法”,提倡“微學服務”,杜絕不良現象發生。

五、保安隊員巡邏時A至B點不安排巡邏時間,不定時巡邏A點鐘到C巡邏,B點到E點巡邏,停車場售票處安排1個人。巡邏期間不準吸菸。

六、保安隊員巡邏要做到:多查、多看、多走、多巡,必須要做到。

七、保安隊員“請假、工傷、病假”必須要做到請示主管領導,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請假,必須做到下級服從上級,違者作扣除考核獎。

八、每天做好交接班記錄,如實把情況寫進交接本子裡。主管領導上班前每天檢查交接記錄,有事情及時彙報上級領導。

九、值班人員用餐時必須有人員值班,不得空崗用餐,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可以處理的處理,不能處理的彙報上級。

十、外執勤人員必須按規定經常巡邏注意位置(綠化地、停車場小賣部、路標、路牌等),發現可疑的人要查問清楚,防止盜竊、丟失情況的發生。

保安規章制度 篇12

1、堅守崗位,上班期間不看書報或做其他任何事情,不脫崗。

2、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發現問題及時向相關領導報告。

3、按時開門落鎖(包括教學樓和科教樓所有的拉閘門和一年級的防盜門),每天放學後及時關燈關電。

4、每晚落鎖(落鎖時間夏季18:00,冬季17:00)前必須對全校園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特別注意教學樓拉閘門是否上鎖。

5、20:30分—凌晨6:00分這一時段堅持全校隨機性巡邏3-5次。

6、遇到重大活動和衛生檢查,聽從總務主任安排,加強打掃及其他工作。

7、參加學校整體突擊勞動,聽從臨時調遣。

8、配合學校及時貼上標語、懸掛橫幅。

9、另外職責詳見《門衛管理細則》、《安全防範制度》,請保安人員務必嚴格遵守。

以上各條須切實做到,如有違紀一經發現,每違犯一條扣發工資5—5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酌情加重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保安規章制度 篇13

一、簽到時間要求:

(一)白班:早上7:00-8:00之間、下午16:00-17:00之間,每日簽到2次

(二)夜班:下午16:00-17:00之間、半夜23:00-24:00之間、凌晨3:00-4:00

之間、次日早上7:00-8:00之間,每日簽到4次

(三)週六、週日大班:早上7:00-8:00之間、下午16:00-17:00之間、半夜

23:00-24:00之間、凌晨3:00-4:00之間、次日早上7:00-8:00之間,每班總計簽到5次

二、注意事項

(一)全體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簽到時間,違反一次或一次未簽到者,單次罰款50元;

(二)特別情況:如請假,保安員請假須經班長劉永平批准,班長請假須內保批准;

(三)全體人員要嚴格遵守進出入車輛管理制度,發現有未登記或未允許進入人員、車輛,單次罰款50元;

(四)外來人員、車輛對公司財產造成損壞的,保安人員要及時發現,扣留事故責任的人員和車輛,未找到事故責任人的由當班保安對事故負責,找到事故責任人的視情況獎勵50-500元。

20xx年2月26日

保安規章制度 篇14

1、要著裝整潔,佩帶保安標誌和值勤證,並注意儀表、儀容,不得留長髮,常刮鬍子,文明值勤,禮貌待人,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站立規範,工作時嚴禁閒聊、打鬧,違者考核扣款20元。

2、值勤時要遵守和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以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做好遲到、早退登記和校牌檢查記錄。

3、準時上崗(提前10分鐘到崗),不得遲到、早退,做好交接記錄,交接班負責打掃衛生,遲到10分鐘扣款20元,遲到1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4、夜班值勤負責學校各處所遺漏的門窗、電器關停工作,要不斷加強校園巡查,巡查期間不許抽菸、閒聊,不得睡覺、脫崗,發現一次扣款60元,兩次到大隊待崗,其它違紀行為發現一次扣款20元,堅持文明值勤,禮貌待人要文明用語(如:您好、請問、謝謝、對不起等),不講髒話,不粗暴無禮,嚴禁打罵,侮辱他人。

5、廉潔奉公,秉公值勤,嚴禁徇私舞弊,違者報大隊處理,多學習法律知識,要嚴格遵守保安七條禁令,在自己做好的同時也要督促隊友做好工作。

6、要堅持專職防火、防盜巡邏制度,加強安全防火、防盜,堅持訓練,保持良好的體質,夜間巡邏必須兩人或兩人以上同行,執行任務中遇到違法犯罪分子作案時,要積極抓獲並扭送公安機關,但不能濫用私刑。

以上各條請嚴格遵守,違者按事假、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報大隊加重處罰。

保安規章制度 篇15

第一條 本公司保安值班其時間規定:

6:50—18:50 18:50—6:50 吃飯:30分鐘

第二條 保安崗位安排:

1、大門崗:白班:蘇仁團(領班)、王玉攀、周澤綿夜班:張森林(領班)、羅光勇、朱達輝

2、新裝車臺:鍾洪根(領班)、白班:葉智燦、王寬仁、夜班:劉保和、龍昌鴻

第三條 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項。

第四條 熟悉業務、認真鑽研、提高業務水平、文明值班、積極妥善地處理好職責範圍內的一切業務。

第五條 重大緊急和超出職責範圍內的業務,應及時向上級業務指揮部門、公司領導彙報和請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第六條 加強安全責任,保守機密,不得向無關人員洩露有關公司內部的情況。

第七條 維護好室內秩序,做到整潔衛生,禁止在工作時間大聲喧譁,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該室,愛護公物,杜絕浪費。

第八條 堅持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互助,互相尊重。

第九條 遇有特殊情況需請假或代班者,必須經部門主管同意,否則責任自負

第十條 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並在交班前寫好值班紀錄以便分清責任。 第十一條 值班保安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或睡崗,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嚴重造成公司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十二條 各值班人員認真把關,嚴格按照所在崗位職責及作業指導書履行職責。大膽管理,

敢於同壞人壞事做鬥爭,並提報公司處理。

第十三條 做到有理、有利、有節,按章辦事,嚴禁用汙言穢語相待員工。

第十四條 上班時間著裝整齊,佩戴一致,不得卷褲腳、袖子等有損保安形象。

第十五條 認真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重點部位巡邏排查工作,確保安全。

保安規章制度 篇16

1.保安公司應加強保安員在巡邏服務方面的培訓,加強管理,確保巡邏保安員能較好地完成巡邏任務;

2.此保安巡檢方案採用電子感應式巡更系統裝置,由當班巡檢員手持巡檢機在預設時間和區域範圍內,依照順序先後一一感應讀取預設地點鈕的資訊,並形成固定的巡查路線,巡檢機所採集的感應記錄、碰撞記錄及其他資訊可作為巡崗職責操作依據;

3.全套巡檢裝置由巡檢機、充電器、地點鈕組成,其中巡檢機、充電器將交付保安員使用保管,地點鈕為盾型塑料牌,由我司人員負責安裝,保安巡邏讀鈕時,如發現地點鈕鬆動、掉落、丟失或損壞應立即告知我司人員,否則無法讀鈕或讀鈕失敗,即以缺漏打更處理,按照10元/點次處罰當事保安員;

4.巡邏保安員應熟悉巡檢裝置使用方法:

①巡邏保安員應緊握巡檢機,將塑料讀鈕頭在0-5cm的距離內對準地點鈕按下讀鈕鍵(中間鍵),紅燈亮,液晶顯示“讀鈕”,提示開始讀鈕,當巡檢機發出“嘀”的一聲並閃綠燈,液晶顯示地點鈕號,表示讀鈕成功;

②保安員值班時間每班為8小時,當班巡邏保安員必須完成5輪巡邏任務,平均一輪花時不得超過96分鐘,當班保安員應把握好時間,以免因過時導致讀鈕失效;

③在同一輪巡邏過程中,保安員應把握好相鄰兩地點鈕之間的時間間隔,請勿超過10分鐘,否則將導致讀鈕失效;

④所有巡邏保安員應參照我司提供的巡檢點位置列表、巡檢路線圖,逐一感應讀取所有地點鈕資訊並確保讀取成功,漏讀或因操作不當致使讀鈕失敗,即視為缺漏打更,按照10元/點次處罰當事保安員; ⑤凡因超時或誤時導致讀鈕失效,一律視為缺漏打更,即按照10元/點次處罰當事保安員;

⑥巡邏過程中確因處理事件未能按時打更者,請記錄事件詳情,並於下班前提交情況說明一份給物業管理處,但以此逃避考勤者,一經發現,一律罰沒當月工資並開除;

5.巡邏保安員應當熟悉巡邏路線,熟悉所轄區域的設施、環境及

應急裝置的位置、效能和使用方法,對特定目標、地段、區域應加以留意,時刻確保其安全或處於正常狀態;對於沿途發生的異常情形,如水電裝置異常開閉,物品位移、損壞等情狀改變(包括門窗開啟、高空墜物、陷阱坑道破壞等),陌生或可疑人員進出,外來或內部車輛進出、停放,搶劫、盜竊、打架、行凶等不法侵害行為,煙火異味、浸水漏電及其他安全隱患,應當場採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自行無法處理的,應請求協助或立即上報並加以記錄。遇事不作為或不處理,當場發現一次即按照50元/次處罰當事保安員;

6.所有保安員應當愛護和保管好巡檢器具裝置,保持巡檢器具裝置外觀潔淨乾爽,除交流學習使用外,不得隨意把玩巡檢裝置,更不得外借他人,如有違者,即按照50元/人次處罰當事保安員,造成損壞的,應負責修復,如無法修復或遺失的,照價賠償,另罰款500元整,並承擔因巡邏失效引發的一切後果;

7.巡檢機遇外力敲擊或撞擊即會採集一條撞擊記錄,將作為巡檢機的愛護保管程度參考,新增一條撞擊記錄,即按照50元/條次處罰當班保安員;

8.保安員交接班時應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包括物品、裝置等交接情況記錄,註明時間並簽名確認,凡物品、值班交接記錄欄空白或有違事實者,每發現一班次,即按50元/人次處罰交接班所有保安員;

9.當巡檢機發出缺電報警時,保安員應及時充電,以確保巡檢機正常使用,若因巡檢機缺電導致無法讀鈕,即視為缺漏打更處理,按照10元/點次處罰當事保安員;

10.保安員應於每週六下午15:00前將巡檢機及保安門崗值班記錄表交予我物業管理處,以便及時採集資料,作為保安員考核根據;

11.保安員在巡邏過程中,應留心觀察,夜間巡邏時應配備好手電筒、警棍、對講機等器具,隨時保持高度警惕,注意保護自身安全;

12.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保安規章制度 篇17

一、保安工作職責

1、保安人員必須按時上班,工作認真負責,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2、夜班保安早上6:00--7:00到學校北門(東)值崗。

3、外來人員登記。發現有外來人員,須區分情況對待,如找校領導辦理有關事情,需先和辦公室或校領導聯絡預約後方得准許進入;在正常上課時間內,有來訪者(學生家長、親朋好友等人員),須滯留至下課並出示相關有效證件(如身份證、學生證等)進行登記後才准入內;未經學校批准的收購廢品人員,不得准許進入;其它情況,需憑其出示有效證件進行登記,未出示有效證件者不得准許進入。如無相關有效證件但又確實有急事需進入校門者,需與學校相關部門聯絡方可進入,值班保安需作好記錄備查。

3、外來車輛管理。外來車輛入內,必須經學校領導批准,登記車牌號碼,進入校區不得鳴號,且應在指定的地方停放;對學校食堂、小店的貨運車輛,需經食堂及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放行。

3、要嚴格控制學校財產外流,對有人攜帶大件物品和貴重物品外出,必須由總務處出具證明方可放行,遇有可疑和緊急情況須立即報告總務處。對外來人員攜帶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需憑學校總務處的放行證進入,並記錄在卷備查。

4、 疏導交通、維持校門的通暢。對影響學校車輛和人員正常出入的,應及時進行疏散和勸離。

5、緊急情況處置。對在值班過程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如打架鬥毆、尋釁滋事、聚眾鬧事等緊急情況),須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領導,同時要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6、 如遇學校重大活動或特殊情況,必須服從學校安排,完成學校交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二、保安工作要求

1、上班時間內必須穿保安服裝,著裝整齊、儀態嚴謹。

2、 禁止閒雜人員入內。

3、值班人員平時需對外來進出人員積極進行有關的盤查和登記工作,不能對可疑人員、可疑物品、可疑情況不管不問。

4、值班室內不準滯留無關和閒散人員,如有來校找人的家長鬚讓其在值班室等候,值班人員不得在值班室內打牌、聊天、看書報、吃東西等與工作無關的事。 尤其上崗前或上崗時不喝酒,不得玩忽職守,上班時間不打瞌睡,不擅自離崗等。

5、在規定的上崗時間段內,不得缺崗、誤崗(遲到和早退)。

6、夜間值班的人員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加強治安巡查,特別是學生寢室及綜合樓,攜帶相關器具巡視校園,認真填寫好巡邏記錄。確保學生宿舍、教室、食堂等部位的安全,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並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和宿舍管理員,並作詳細記錄。發現案情立即採取措施並保護髮案現場,維護髮案現場秩序。

以上要求,保安人員必須遵照執行,如有違紀情形,一經查實,學校將會進行處理和處罰。

保安規章制度 篇18

1、上崗保安人員必須按規定著標準制式服裝。

2、要珍惜和愛護配發的保安服裝。不準將保安服裝代替工作服,或轉借他人穿用。要保持整潔,做到經常清洗。

3、要按季節統一著裝,不準任何人著過季服裝。

4、服裝要規定妥善保管,發生丟失或損壞由個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