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暑期社會實踐調查報告3000字(精選3篇)

2022年暑期社會實踐調查報告3000字 篇1

電子資訊學院暑期社會實踐課題組,6月29日,我校電子資訊分院大學生實踐“_”小分隊一行10人在老師的帶領下,結合“_”指導思想,前往安吉市地鋪鎮三官村針對當地村民自治問題展開調查,現將課題組對三官村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議、民主監督四方面情況的調查總結如下:

2022年暑期社會實踐調查報告3000字(精選3篇)

一、民主選舉是村民自治的基礎問題,關鍵要克服瓶頸制約,找準平衡基點,整體推進。

村委會民主選舉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諸如選舉的理念、選舉的功能、選舉的技術、選舉的程式等構成了一系列民主選舉中的理論和實踐網路。據三官村村委會領導介紹,三官村村委會由全體村民選舉產生,經“海選”產生候選人,然後進一步選舉出村委會領導班子成員。但是,調查問卷顯示,村民雖然都對民主選舉這一舉措表示贊成和肯定,但村民的法律意識普遍較差,民主選舉的主動性和優越性並沒有完全體現出來。在調查過程中,該村表現出來的問題主要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

1、民主選舉中的瓶頸制約:

(1)法律規定的前瞻性與文化傳統的滯後性矛盾。一般說來,法律規定總是建立在社會實踐基礎之上的,與客觀現實需求相適應。我國的村級民主選舉,本身是一種法治民主的助推劑,它既是對廣大農民的培訓,也是對整個社會的培訓。正是這種自下而上的、帶有一定超前性的民主選舉制度,推動著我國社會的民主程序。然而,這種推動作用是個漸進過程。一方面,在我國,農村政治、經濟和社會結構發生重大變革的情況下,客觀形勢亟需法治民主的深化;另一方面農民的民主參與意識的滯後性有著較深的傳統文化根基。反映在村委直選中,不少選民對村委班子成員的選擇並非出於他們的主動,而往往是被“塑造”出來的。對候選人要素重要性的認識遠遠低於對利益分配的關注或者政治象徵背景的聯絡和與自己的親疏遠近。《村委會選舉辦法》規定的三種投票形式,流動票箱投票僅作為一種輔助形式,應限制在一定範圍內。但在具體實施中,大多數村沒條件進行大會集中投票,而不少村民又不想去固定的投票場、投票站投票,有的地方甚至還出現“賣票”現象。因而,村級民主選舉的規定與選民本身的需求明顯地相背離,選舉中投票率的高低並不能完全反映選民民主意識的強弱。

(2)法律規定的有限性與實際操作的複雜性矛盾。我國農村的民主法治化程序與改革開放同時起步,各種社會關係處於不斷變化之中,具有不確定性,這一環境下形成的民主選舉制度還是初步的,它需要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因此,《村委會組織法》對民主選舉的條文規定不可能顧及全面。雖然地方法規的《選舉辦法》能給一定配套,但也有不少侷限性。在法律法規與實施細則,原則規定與具體措施之間的空隙較大,有的規定過於原則,不便操作;有的雖有行為模式,但沒有法律後果;有的內涵模糊,不好統一理解等。這裡僅列舉幾點,以見一斑:一是村委會成員候選人標準難把握。《村委會組織法》十二條規定“年滿十八週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村委會選舉辦法》第十三條對候選人的推選條件作了細化。如果選舉委員會資格審定時,認為雖有被選舉權但不符合推選條件的人被海推為候選人後,他可否被確定為正式候選人就比較難把握,尤其是在選舉委員會與選民有較大意見分歧的情況下更是如此。二是選舉中的“拉票”現象難處理。拉票行為,既有正常、合理的行為,也有不合理,甚至帶有“賄選”等痕跡的行為,同時又會有兩者兼之的。如何界定它們之間的區別加以妥善處理,法律依據不足就帶來了選舉中的雜音。三是選舉結果的有效性難認定。在一些細小環節上難免出現偏差或不妥,有的可以即時得到糾正,有的卻事後難以操作,一旦選舉結果產生後,如何認定其有效性就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

2、民主選舉中的平衡基點:

村民直選法律執行的整體功能的有效發揮,關鍵在於其在適應社會發展的變化中求得自身內部結構的相互協調。因而,在實際中應重點把握以下幾個方面的關係:

(1)需求與可能。任何社會關係都需要相應的社會規範加以調整,以維護正常秩序。村委直選的有序性也必須根據農村的客觀需要,在“收支”平衡的執行中加以實現。一方面,村委直選具有通過一定法律規範實現廣泛的利益需要。另一方面,鄉村客觀現實應具有支付法律執行成本的能力。因此,在規範民主選舉過程中,應當充分考慮農村社會需求的各個要素對法律規定的制約作用及相互關係。有時候,就當地當時的經濟、政治、文化條件而言,具有規範某個法律行為的需要,但不一定具備其相應的成本支付能力。

(2)效益與成本。在社會支付能力相對不變的情況下,法律的執行成本越低,那么它的效率越高。村級民主選舉的法律效益,應以最低的執行成本來獲取最佳的選舉目的。使一大批素質較好、群眾信賴的農民走上村委會工作崗位,是民主選舉最直接的目的,從而來輻射農村經濟的發展、社會的穩定,以實現長遠的整體效益。在村級民主選舉的法律執行中,如何求得成本與效益的相對平衡,有不少方面值得進一步探討。

(3)周密與簡便。於法周密和於法簡便相結合的原則,是農村民主選舉中法律執行的內在要求。村級民主選舉的整個過程必須一環扣一環,法定的程式不能變,規定的步驟不能少,不能怕麻煩,圖省事,更不能走過場。但是受農村客觀環境和村民文化心理素質的影響,從選舉實踐看,能達到同一選舉目標,村民更樂於接受簡單易行的選舉方法。在有些地方推行的無候選人直選,之所以受到農村群眾的歡迎,並且取得成功,組織嚴密、形式簡便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3、整體推進——民主選舉中的對策措施:

(1)在引導與磨合中,強化村民的參與意識和參與水平。增強村民的參與意識和參與水平,是農村民主自治的軟環境。沒有廣大農民群眾的這種理念與思想,再好的民主選舉的法律規定也會走樣變形。不斷豐富的村級民主選舉實踐,是營造民主法治環境的大課堂。對於廣大村民來說,只有他們認識到自己由權力的物件不同村裡不同的條件所決定。對於實行民主管理,首先要堅持和完善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制度。通常人口少且居住集中的村採用村民會議,而人口多且居住分散的村採用村民代表會議。明確規定村民代表會議的人員組成及其條件、職責、權利制定議事內容和議事規則,確定活動方式,活動程式和活動時間,並按規定嚴格執行。其次,要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地實際,明確規定民主議事的內容,凡屬村務管理的重大事項以及農民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處理,都應先召集黨員大會討論,再分別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徵求黨內外群眾意見,按大多數人的意見實行民主決策,堅決糾正不顧群眾意願而由幾個幹部自行其是的做法。要實行民主管理,還要切實加強群眾對村幹部的民主監督。

調查中發現,三官村在自治方面做得比較好。一走進他們村委會的辦公室,就能看到整整齊齊掛在牆上的各種規章制度,就如治保調節委員會成員,治調幹部規定,治保調節資訊員職責、幫教小組及其職責、護村隊及其職責、禁毒禁堵宣傳小組及其職責等等。從這上面來看,確實三官村的自治制度是比較完善的,而且操作起來還是比較規範。村裡的負責人對我們介紹了他們平常的工作方式,方法。三官村是一個很大的村,總共有600多戶,共2800多人,整個村的座落是比較狹長的。正是由於這個原因,要召開村民大會是很不容易實現的,因此村裡決定什麼大事情就通過召開村民代表大會來參考。三官村總共分成16個小分隊,每一個小分隊的隊長要管理人員幾十致上百人不等。隊長是從他們隊下由村民推選上來的,這點做得很民主。村裡決定或是傳達事情就是通過村長,書記等向隊長們來共同探討,具體的再由隊長去負責實施他們隊裡的細節工作。在三官村村委會的外面有一個醒目的村務公開欄,上面詳細具體的把村裡的各項計劃以及許多村裡的開支,收入公佈在上面。

為使我們的調查更加完整,我們用問卷的方式從村民口中瞭解一些情況。通過這個問卷,增加了村領導所採取的一系列做法的真實可信程度,同時也從村民的看法中發現一些存在的問題。調查的一些資料如下:

(1)有42.1%的村民說沒有開過全體村民大會,有36.8%村民不清楚這點,其它的說開過一兩次。

(2)有58.8%的村民認為開會的內容是傳達中央檔案,討論村內大事,有35.3%的村民認為開會無實質的內容,走形式。

(3)有76.2%的村民不知道中央要求實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的政策,只有23.8%的村民知道這一點。

(4)85.7%的村民認為沒有亂收費的現象,只有14.3%的認為有亂收費。

(5)農民遇到不合理的負擔專案,有50%的人士向上級領導,部門反應,有38.9%隨大流,有11.1%選擇了拒收,幾乎沒有人知道會向法院起訴。

(6)村民比較願意統一搞,佔了44.4%,另外還有33.3%願意幹部群眾幹部帶頭,農民志願,有22.%的是鄉村起頭,農民志願。實際上的時候有一些看法與這個基本相近。

從以上的這些資料可以表明,農民對村裡的村務公開等等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甚至還有些人不知道。以後應該是農民們對這些事情多瞭解了,也是有很大的好處的。總體上村民對本屆的村委會還是挺滿意的,唯一不足指出,要多對本村,以及中央及地方的檔案精神進行宣傳,使村民更加的瞭解其內容,從而可以更好的進行村民自治,取得更好的效果。

三、民主決策在村民自治體系中起著關鍵作用

黨的_大報告指出:“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活力和團結統一”。實行民主決策,是民主集中制在黨委決策上的本質體現;加強民主決策,是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這個重大課題中應有之義,只有提高黨委民主集中制的質量,才能更好地貫徹落實_大精神,促進各項工作的落實和經濟建設快速發展.

我國有八億農民,實現村民自治是農民當家作主的一種體現,而民主決策在村民自治體系中起著關鍵作用。首先,決策關係重大,決策失誤帶來的損失最大。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影響決策的因素更為複雜,民主決策可以將決策失誤的風險降到最低點。民主決策對農業更具特殊意義,農產品的生產週期長,往往是一著不慎,幾年難翻。其二,決策是群眾關注的熱點。需要民主決策的事,一般是比較重大的問題,不可能把一些瑣事拿來“民主”一番。既然是比較重大的問題,沒有群眾民主參與,村民自治就失去重心。其三,民主決策影響其它三個民主。決策是否民主,是對民主選舉質量高低的檢驗,所選的村委會成員素質高,決策一般會民主,反之,民主決策就會走形;民主決策是民主管理的先決條件,民主決策才能使決策科學,而科學的決策是有效管理的前提;民主決策是民主監督的重點,如前所述,民主決策對重要事項的決策,當然就是民主監督的重點了。

在這次社會實踐活動中,我們對安吉縣三官村隨機抽選的60位村民做了問卷調查。對“民主決策”所問的5個問題中:

(1)知道本村開展過村莊規劃的佔53%,其餘對此不瞭解;而對村鎮規劃75%的村民表示滿意,19%村民不滿意,其餘的則表示無所謂。

(2)對於村裡的重大決策應該如何做出?有39%和35%的村民認為應該有村裡的領導決定或由全體村民討論後由領導人決定:另有17%和9%的村民認為應由村民代表或全體村民決定。

(3) 在74%的村民眼中在鄉村工作的幹部是最有影響力的,其餘則認為有能力在外面的人。

(4) 48%的村民覺得自己在村裡的地位一般;38%的村民認為沒有地位;另有14%的認為有一定的地位。

(5) 50%的村民偶爾被邀請參加村裡的重大問題決策;14%被經常邀請;有36%的村民從未被邀請。

應當指出,農村的村務決策均已在一定程度的民主基礎上運作,但離有關法律制度規定的民主決策的要求和原則還有一定的距離。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村民群眾對重大村務決策的直接參與遠未達到法律和制度規定的要求

首先,按有關法律和制度規定,村民群眾擁有自主決定本村重大事務的權利。以上資料表明,並非所有重大村務都由村民群眾直接參與決策。在村級事務決策的實際運作過程中,重大村務事實可被區分為二類,並分別採取不同的決策方式。一類為重要村決策,主要由村社群領導集團集體決策。另一類是特大村務決策,分別以不同的方式、一定程度地吸納了村民群眾直接參與議決過程。但是,這種參與的機會不多,而且對決策的實際影響程度非常有限。其次,根據國家制度規定,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是村民直接參與本村重大村務民主決策的主要形式。但在村務決策實際運作過程中,無論是村民會議,還是村民代表會議,均沒有實質性的決策權力。村民會議特別是議決重大村級事務的決策性全體村民會議,因各種不同的原因基本不召開,當遇到與全體村民利益密切相關的特別重大、複雜的村級事務,往往通過召集村兩委會和村民小組長、自然村長聯席會議,或村兩委會和黨員聯席會議,有時也召集村幹部和村民小組長、全體黨員聯席會議進行決策。

2 、村領導集團決策村務對民主決策制度原則有一定的偏離

從村領導集團決策的形成和傾向看,未能充分反映村民群眾的意願。按照有關制度規定,村領導集團應在廣泛吸納村民群眾意見的基礎上進行決策。從村領導集團決策的實際狀況看,首先應當肯定,其中有相當一部分的決策確實是以村民群眾的意願為基礎的。然而,從決策形成和決策傾向的角度進行分析,村領導集團的決策是各種機構、組織、群體或個人互動作用和影響的結果,其所作的每一項決策總是代表著一定的利益傾向。不可否認,現實中相當部分的重要決策並不一定反映和代表多數村民群眾的意願和利益。

村級民主決策是村民自治的首要環節,但是,正是我們在前面所分析的,村級事務決策的實際運作總是在具體的村治環境中進行的。受環境因素影響,村級事務決策的實際運作難免發生對民主決策制度安排的偏離。在現階段,中國農村的村級民主決策,多數表現出“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的特點。村級事務的決策權實際上主要掌握在少數人,特別是村第一把手

(一般為書記)手裡,與民主決策的制度要求尚有一定的距離。這種決策機制或許有利於提高決策效率,但有可能因決策權過於集中而容易出現決策的重大失誤、決策脫離群眾。筆者認為,現階段中國農村的村民自治基本還處在“幹部治理”或“精英治理”階段,離“群眾自治”還有一定距離。村民自治有一個從幹部治理——精英治理——群眾自治逐步演進的過程,要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農村基層群眾自治目標,需要一個相當長的時期,需要創造一定的基礎和條件。如果在條件不成熟的背景下主觀、盲目、強制性地推行“群眾自治”和民主決策,極有可能造成危害農村政治穩定與社會發展的各種負面影響。

四、民主監督的重點是人民群眾對各級領導幹部的監督

黨的_大提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黨要領導人民,當好家、作好主,必須進一步發揚民主。加強民主監督,必將促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更好地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和根本利益。

人民民主監督是民主監督的重要方面,包括法律監督、行政監督、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等,以此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為進一步對農村民主監督問題進行調查,充分了解農村村民自治現狀,我杭州電子工業學院電子資訊分院暑期社會實踐小分隊舉行“三下鄉”活動,到安吉市三官村展開以村民自治為主題的社會調查。

據文卷調查結果顯示,81%的村民對現任村委會表示滿意,對村委會幹部表示相當的信任和支援。與此同時,資料表明,在三官村有61.9%的村民對當前的村務不太清楚,47.6%的村民不清楚村裡是否有村務公開欄或村務公開室。而據村委會幹部介紹,村裡有相應的民主監督政策及舉措,實踐分隊的同學們也在村委會辦公室的樓下看到了內容詳盡的村務公開欄,這一現象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農村民主監督存在的問題。民主監督是村民自治制度的重要內容,調查結果顯示,目前村民民主意識、監督意識有待進一步的提高。

目前農村現狀顯示,村民委員會所具有的集中管理權,與分散的監督權呈現出非對稱性,而這種非對稱性往往又導致管理者權力意識的膨脹,引發與民主制度背道而馳的一系列問題。雖然,農村基層黨組織肩負著監督的職能,但是這種監督在黨支部與村委會關係在理論和實踐上有待於進一步理順的現實情況下,其監督作用的發揮是受到一定影響的。針對這一現狀,農村民主監督的發展應抓好村務公開的普遍實行、村民民主理財小組的積極作為、村民罷免權的切實行使及對村委會成員實行工作過失追究制度等。從三官村村民自治現狀來看,民主監督已經從抽象的“紙上權利”變成了實際行動,對於制約村幹部的用權行為起到了一定作用,在此基礎上,提高村民民主意識、監督意識,使民主監督進一步深入人心,使加強農村村民自治的重中之重!

2022年暑期社會實踐調查報告3000字 篇2

社會實踐是學校教育向課堂外的一種延伸,是作為一位知識青年的至關重要的人生歷程。進入新世紀以來,黨和國家號召進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取得了一系列的可喜成績。然兒事物的發展都具有兩面性,我們要對其進行全面的認識就對其進行全面的實踐調查。因此進行社會實踐調查對我們當代大學生來說是十分重要的。新農村建設對我家鄉的變化起了很大的作用。國家出臺的“三農”政策讓人民的生活變的更加舒適,作為一名大學生,我們要做的就是根據社會的需要努力學習文化知識,為祖國的繁榮昌盛,為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儘自己應盡的力量。

我是一名在農村長大的大學生,雖說我學的專業可能對新農村建設的作用不是很大,但我卻不能不去關心新農村建設,因為那是撫育我長大的地方。當國人在沐浴著社會新風尚的陽光,那麼建設怎麼樣的新農村、怎麼樣建設好新農村是我們大家必須思考的問題。

隨著中國建設步伐的加快,農村的發展越來越受到關注。和諧社會的提出以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思想的普及和發展,更是將新農村的建設推向了中國發展的前臺。在世人期待的目光中農村正發生著翻天覆地的變化。期間,鄉鎮企業的興起和發展無疑發揮了巨大的作用。當然農村的建設仍有一些問題有待解決 。

本調查重點分析了農村的建設情況、鄉鎮企業的作用。同時探究農村發展存在的問題,思索解決之道。

1)方法:

本次調查主要採用實地考察,入戶訪談、座談以及典籍研究等調查方法。

2)地點:廣東省茂名市電白縣幹村村委邊坑村。

3)程式:

1月下旬實地考察村容村貌,瞭解村中的教育、醫療的硬體設施及村務公開欄等。

1月下旬進行了入戶調查,瞭解村民的生產生活情況以及其對村務管理的態度建議等。與村委會、黨支部成員進行座談,了機村莊整體情況、村務管理以及村莊建設規劃等。

在調查的同時,我收集了國家關於農村建設方面的知道思想和政策。2月上旬,填寫調查表,撰寫調查報告。

二、結果

邊坑村離鎮2.5公里,距離縣城20公里。村內有兩條主要公路,寬約10米。現有耕地面積615畝,人均1.1畝,全部為旱田。村總人口為526人,其中校訓文化18人,國中文化430人,高中60人,大專以上6人,0.02%文盲率。老人、兒童以及遷出戶口的學生不在統計之列。

村年總收入為212萬元,人均年收入4030元。村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較以前都有很大提高。就村民的生活條件而言,村中現有富裕戶230戶,小康戶196戶,無貧困戶。

定期的農村集市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村民的生活,便利了農產品的買賣活動。

據統計,村中現有樓房4幢,其他住房均為磚混結構的瓦房,約為260間。

教育方面,村內現有幼兒園一所、國小一所,國小生入學率達到100%;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所一處,診室三間,醫護人員六人,村民參合率為100%。

以上是村莊的整體情況。從中我們不難發現,農民的生活水平已經有了很大的提高,教育、衛生事業也有了和大程度的發展。

三、討論

1)關於農民增收問題的思考

如果農民單純依靠農業,是和難達到目前的收入的。那麼他們的增收之道又是什麼呢?

離村莊2.5公里的鄉鎮周圍地區發展的中心,近年來興起的諸多以加工為主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和不斷髮展的原有企業,為農村的剩餘勞動力提供了就業機會。

村內約有200人在鄉鎮企業中工作,另有60餘人進入周圍的城市務工。他們的年收入約為8000元/人。此外農閒時節,村民還可以作為鄉鎮企業的編外從業者,從事產品的初加工工作,僅此一項,平均每人每天可增收10元。

大型農業機械的使用,也使大量的農民從農業生產中解放了出來,紛紛從事副業、服務業及其他產業,在改善農村產業結構的同時,也增加了農民的收入。

此外,村內務工人員的增加也刺激了村內的服務、副食品等從業人員的增長。

村內現有理髮店一家,車輛、機械維修處五家,規模較大的綜合商店四家,餐館兩家,副食品加工店七家,從業人員約50餘人,平均每人年收入過萬元。

減少農民才能致富農民。堅持異地輸出、就地轉移和自主創業三策並舉,多渠道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讓多數農村勞動力從事農業,讓農民收入的多數來自非農業。

農村公路是公路網的基礎,是農村地區最主要甚至是一些地區惟一的運輸方式,是關係到農民群眾的生產、生活,關係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關係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設施。

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總體規劃的有機組成部分,農村公路建設規劃是很重要的。

農村公路發展了,可以改善農村運輸條件和投資環境,促進農村生產發展;可以增加農民收入,擴大農民就業,促進農民生活寬裕;可以加快農村資訊傳播和對外交流,改變傳統的生產生活方式和思想觀念,激發農民自力更生、奮發圖強的進取精神,促進鄉風文明;可以加快農村城鎮化程序,改善村容村貌,促進村容整潔。

我們不是天天說在嘴上嗎?要致富先修路嗎!農村公路建設繁榮了農村經濟、促進了產業結構調整,是根本上減輕農民負擔、維護農民根本利益的大好事。

具體來講,農民的增收無外乎三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依靠小城鎮的發展,變農民為工人。

第二:調整產業結構,變單一種植農業為大農業,積極發展副業、加工業。變農戶為業主。

第三:大力發展農業的機械化,減少務農所需勞動量,剩餘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常委務工人員,讓村民向市民方向轉移

2)關於新農村發展方向的思考

中央提出的新農村建設有20字要求:“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農民的增收無疑是新農村發展的重中之重,然而卻不是唯一的重點。在新農村的建設中應該協調推進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新農村不僅僅是經濟上的新農村,更應該是政治、文化、科技、衛生各個方面全面發展的新農村,是讓農民實現物質精神雙豐富的新農村,是使農民在增加收入的同時,也使其醫療衛生、文化素質和社會保障等方面得到提高的新農村。

在調查過程中我發現,該村在精神文明建設方面存在著很大的不足,其文化、科技等建設遠遠落後於經濟建設。至此,村中沒有圖書室,沒有文化大院更沒有村民文化室或是村民活動室、娛樂室,村民的精神生活相對貧乏。

新農村的發展應該落實公共財政政策、加強規劃、推進基礎設施建設,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推動了城鄉統籌協調發展。還要繼續努力做好農村的垃圾處理、改廁、新能源推廣、衛生設施和文化大院建設等工作,實現鄉風文明、村容整潔。

3)關於新農村發展所面臨困難的思考

第一:村級集體經濟薄弱(建設的經費從哪裡來)是新農村建設面臨的主要難題之一。

就此次的調查物件而言,村中沒有一處集體經濟,沒有村辦企業。農民增收也多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缺少統一的指導,農業內部增收潛力有待進一步挖掘。

第二:新農村的建設是一項大的工程,它需要統籌的規劃,需要村與村、與鄉鎮、與縣市之間的合作,需要上級機構的扶植。

就地理位置而言,西於戈村離鎮中心較遠,更不是城郊;就自然資源而言,它沒有資源上的優勢……在這樣的基礎上要發展自己的集體經濟,單純依靠本村的力量,一方面能力有限,另一方面很容易在結構安排上或是專案選擇上與其它地區重複,從而造成效益低下甚至是失敗。新農村的建設需要上級的統籌。

在這一方面,國內外都有很多經驗值得我們去學習。例如義大利南部的小城鎮加工業,我國浙江部分地區的村鎮加工等。

第三:農村產業化有了一定發展,但農業競爭力總體不強,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不高,農業帶動農民增收不明顯,公司加農戶和協會加農戶等模式給農民增收帶來的實惠不大,農村產業化需要進一步調整。

村民在種植作物的選擇以及其他生產專案的確定上存在著盲目性。缺乏及時有效的指導,同時盲目的確定生產專案也使農民的生產面臨著更高的風險。

第四:務工人員素質較低成為農民其增加收入的瓶頸。

隨著農村勞動力專業到二、三產業的比例逐年增加,外出打工和就地轉移的勞動力隊伍龐大,但由於綜合素質低,大多數勞動力仍從事著低收入的工作,技術型、技能性勞動力轉移輸出很少,無法獲得較高收入,農民工資性收入增長受到控制。

4)關於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思考

新農村的建設是一次改革農村基層組織的契機,基層黨組織以及村委會是農村發展的主心骨和領導者,其作用是顯而易見的。新農村的建設包括著政治文明的建設,而建設新農村也是一次對農村基層組織工作能力的檢驗。

在調查中,發現該村基層組織機制不夠健全,雖然有村民自治小組和定期召開的村民代表大會,村務公告欄也定期更換內容,然而在某些方面,其還是存在著許多責任不到位的現象。

比如選舉村幹部,有人叫投票選內定的人選,更有些家庭一家之主一起投全家的票,民主意識需要加強。

第一.在農民增收問題上,沒有起到引導和服務的作用。

第二.在提高農民素質問題上,沒有給農民搭建要的學習平臺。

第三.在村莊精神文明建設問題上,沒有創造一個滿足村民需要到環境。

第四.在村莊整體規劃建設方面,沒有加強村莊基礎設施建設,在提高村民生活質量方面有不作為現象,缺少村莊整體規劃意識。

據調查,村基層組織功能仍侷限與應對出現的問題,而不是主動帶領村民建設新農村,其核心仍在治理,而非服務。

5)關於新農村發展的建議和意見

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政府部門應該做好自上而下的宣傳工作,在部門內部轉變觀念,做到以服務為主;村基層組織應加強自身建設,及時向村民傳達中央的政策,通過民主決議等形式,聽取村民意見,調動村民積極性,在村民建設新農村的過程中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加強村莊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村民生活質量;村民應充分利用已有的條件,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加強監督,促進繼承組織的政治文明建設。

四、結論

社會實踐調查對我們當代知識青年必須掌握的本領,任何事情在沒有經過調查之後請不要輕易下定論。這就好比那些從未到過中國卻天天在大談特談中國的軍事、政治、經濟等問題的外國專家們。僅憑看到的幾篇文章或聽到的新聞,不搞社會實踐調查,就不能更好的瞭解我們周圍的世界,就不能發現我們平常看不到的問題,不能解決問題,就不能找到正確的方向。

我相信我們的祖國一定會建設的更加美好!通過對新農村的認識,希望自己能創造自己的財富,然後來建設養我育我的農村,讓它蓬勃發展起來。

2022年暑期社會實踐調查報告3000字 篇3

【內容提要】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進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舊有的一些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已經不能適應現代社會的發展了。社群問題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為了更好地瞭解社群管理的現狀;瞭解該行業的發展狀況;為了使我們能更好地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踐中來,縮短理論和實踐的差距,更好的與社會接軌,與專業發展相融,我利用暑期在雲南省大理市下關鎮龍泉新區進行了一次調查。本文將根據調查的具體情況,並結合相關理論知識,來談一談新時期的社群管理問題。

【關鍵詞】社群管理問題

一,社群的概況

1.物業情況

該小區於9月竣工,開發商與三環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簽定前期物業管理合同。該小區為住宅小區,總建築面積30萬平方米,容積率為1.54,綠化覆蓋率為39.6%,綠地面積為7321平方米。現有居民3171戶,11620人。同時,區內還有超市、商店等配套設施。

2.管理模式

下關鎮龍泉新區採取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居民自治模式。社群每年召開一次業主大會,討論決定業主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有關事項。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授權業主管理委員會執行大會決定事項,處理日常管理事物、協調各方關係,並向業主大會報告工作。業主大會由本龍泉新區內年滿十八週歲的全體業主以及直轄公房的法人組成。業主管理委員會由各小區業主選擇的小區業主代表小組成員組成。並通過各住宅小區代表小組成員的業主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主任1名,副主任4名,執行祕書1名。

3.特殊情況

大理市下關鎮龍泉新區是一個商業性的住宅區,業主們來自不同的地區和單位,彼此間互不相識。傳統依靠單位管理的模式或街道辦事處的模式難以實行,因此不得不尋找全新的方式。

其次,整個小區位於公路兩側,屬於半開放式住宅區,給社群的治安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二,調查情況

在調查期間,我採用問卷調查、訪談等方式對龍泉新區業主管理委員會、三環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及龍泉新區部分居民進行雙向調查,經認真分析後,將具體情況總結如下。

1.絕大多數居民對小區治安狀況感到滿意

在上文中已經提到,下關鎮龍泉新區是一個半開放式的小區,社群的治安工作有較大難度,但經過雙向調查後發現,龍泉新區的治安狀況良好,絕大多數居民對小區治安狀況感到滿意。根據龍泉新區業主管理委員會及三環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資料,從至今,龍泉新區的發案率控制在5起每年,發案率之低在同類社群中遙遙領先。通過對居民的問卷調查分析,大概有95%的居民對社群的治安狀況感到滿意,無一人表示不滿意。

2.物管公司與居民在物管費用的問題上存在分歧

三環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每年向各戶收取物業管理費680元,工作人員在介紹費用支出後,特意向本人說明,此費用在全市已屬於較低水平。但根據調查顯示,有70%的居民認為費用偏高,25%的居民表示費用適中,只有5%的業主認為費用偏低。同時,有部分居民反映,不是所有的業主都按時交納物管費,有的甚至拖欠一年之久。在我就此問題向三環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工作人員詢問時,工作人員的回答閃爍其詞、含混不清。

3.大部分業主參加了業主大會,但競選熱情不高

在與龍泉新區業主管理委員會主要成員的交談中,他們反映了一個普遍的擔憂,就是業主們的競選熱情並不高,每年都是重複的候選人,有些職位甚至出現人選的空缺,他們擔心如此下去,會影響到社群民主的構建。

針對此情況,我專門在調查問卷中設定了此問題,大部分的居民表示能夠參加每年的業主大會,但90%的業主對競選職位不感興趣,其原因基本上都是忙於工作,無暇顧及社群事務。

4.居民之間互不相識,鄰里關係冷淡

上文已經提到,大理市下關鎮龍泉新區是一個商業性的住宅區,業主們來自不同的地區和單位,彼此間互不相識。同時,業主管理委員會及物管公司沒有組織相應的活動,居民沒有機會相互認識,造成了鄰里關係冷淡,社群氛圍不濃厚的局面。75%的業主希望業主管理委員會能夠發揮相應的作用,但業主管理委員會及物管公司都表示日常事務太多,無法做到面面俱到。

三,龍泉社群管理模式的優勢

1.自治模式能培養公民的民主意識

民主建設對一個國家的政治發展至關重要,民主狀況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反映出一個國家的政治發展程度。特別是近來,“基層民主”成為我國政治領域出鏡率較高的一個名詞,居民自治是我國構建“基層民主”的重要組成部分。

龍泉社群採取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居民自治模式。每年召開的業主大會使每一個公民都擁有表達自我主張、行使自我權力的機會,同時每一個居民都有選舉與被選舉的權利。經過這樣長年累月的民主鍛鍊,民主意識會逐步深入人心。這樣的自治模式既解決了傳統管理模式的難題,有起到了培養公民民主意識的作用,可謂一舉兩得。

2.選舉產生的業主管理委員會更能獲得業主的信任

業主大會由本龍泉新區內年滿十八週歲的全體業主以及直轄公房的法人組成。業主管理委員會由各小區業主選擇的小區業主代表小組成員組成。並通過各住宅小區代表小組成員的業主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主任1名,副主任4名,執行祕書1名。

業主管理委員會的所有管理人員都從全體業主中產生,並且人選有大家確定,

選舉產生的業主管理委員會比其他方式組成的組織更能獲得業主們的信任,有利於社群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業主管理委員會的成員本來就是社群的居住人員,他們能真正代表居民的利益。

3.業主管理委員會與物業公司的聯合便於管理

業主們通過業主大會選舉出業主管理委員會,又由業主管理委員會的主要成員代表廣大居民選擇物管公司進行日常管理。這樣的模式有兩個好處,其一,當物管公司出現問題時,或業主對物管公司有意見時,業主管理委員會能代表居民與物管公司取得及時的聯絡,協調雙方關係;其二,業主管理委員會的大多數成員都有自己的工作,沒有時間與精力顧及更多的事務,將一些管理許可權委託於物管公司,能更好地對社群進行管理。

四,就龍泉新區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建議

1.三方要加強交流與溝通

溝通是解決問題的一大關鍵,我們搞管理工作的最要贏得他人的信任和支援,重要的就是要做好溝通工作。通過溝通才能消除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和誤解,才能更好地與業主達成一致的看法,這樣管理起來就會很輕鬆,同時也可以為小區營造更和諧的生活環境。

龍泉社群每年召開一次業主大會,但除此之外,業主與業主管理委員會及物管公司再無交流與溝通的機會。因此,在這一年當中,社群就會積壓許多問題得不到解決。比如說,物管公司與居民在物管費用的問題上存在分歧,這時候,溝通就要發揮作用,物管公司應及時向居民公佈資金流向,或與業主管理委員會的成員進行商議。

我建議,該社群應建立更多的溝通機制,以便於三方的交流與溝通。

2.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制度,並向業主宣傳

很多小區之所以頻頻出現一些問題,究其原因就是由於現在的法律尚未健全,而且很多企業都沒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認為這些規定脫離了自己的實際,覺得很難實施,從而導致很多不該犯的錯誤出現,吃了官司。認為很難執行就放棄,按自己的辦法實施。這樣是很不對的,不僅僅對自己的公司不利,對業主也很不利,會侵犯業主的權利。

因此,我建議物業管理公司能夠出更多的關於物業管理方面,關於業主的權利和義務的法律的宣傳欄,讓業主們能更好的認識和了解物業公司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促使他們更自覺,更好地遵守法律的規定,服從物業公司的管理。或者可以作為小區文化建設的一部分,播放相關的電影,這樣既豐富了業主的文化生活,又達到了宣傳的目的。如果能這樣做好,我相信,關於物業公司和業主,業主和業主的糾紛會變的越來越少,小區的生活環境會演繹更多的和諧。

3.應給社群管理委員會的成員提供適當補助或獎勵,激發居民參與管理的熱情

龍泉新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的成員都是志願服務,不收取任何報酬。調查結果已經充分顯示,儘管居民自治模式給業主們帶來了很多的好處,但多數居民仍不願參與社群的管理工作。如此下去,對社群的管理工作及其不利,居民自治的模式也可能難以繼續維持。所以,我建議應給社群管理委員會的成員提供適當補助或獎勵,激發居民參與管理的熱情。同時,一些沒有工作的居民也可參與到管理工作,藉此可以解決一部分社會就業問題。

4.定期舉辦文娛活動,構建和諧社群

鑑於社群的特殊情況,業主管理委員會與物管公司應充分發揮作用,加強居民間的交流。我們可以採取開設社群文化的方式,如:社群聯誼會,板報,體育競賽等。使居民們相互熟悉,逐步構建一個和諧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