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的時候,求職者為了方便用人單位的聯繫,便十分“討好”地留下了許多聯繫方法,如“户口所在地”、“目前居住地”、“白天聯繫方式”、“晚上7-10點聯繫方式”、“緊急情況聯繫方式”等等,弄得主考官暈暈乎乎,不知如何聯繫是好,有時遇到“最近比較煩”的時候乾脆就先棄之一旁,可能就此失去了許多機會了。
最好是每種聯繫方法只標明一種,即寫明“通信”、“電話(可分家庭及辦公室)”、“呼叫”或“手機”,也可選擇性地使用其中的幾種。不過要提醒大家,最好不要只用一種,如有的人只留了呼叫的聯繫方式,萬一哪一天服務費未繳清而被停機,豈不有可能錯失良機?
來源:新民求職電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