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面試熱點“如何證明我媽是我媽”變態問題

【熱點概述】

事業單位面試熱點“如何證明我媽是我媽”變態問題

XX年4月8日,陳先生向媒體講述了“如何證明我媽是我媽”的奇葩遭遇——陳先生一家三口準備出境旅遊,卻被要求出具陳先生和緊急聯絡人其母的母子關係證明。陳先生早已落户北京,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户口簿上早就沒有了陳先生的信息。為難之際,有人給陳先生想了一個辦法: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證明。先不説派出所能不能順利開出證明,光想到為這個證明要跑上近千公里,陳先生就十分苦惱。類似這樣的“奇葩證明”還有很多,一直為民眾所詬病。

【點評】

“辦證難”儼然成為百姓生活中司空見慣的事情。有些證,本不需要辦;有些證,本不需要規定如此多手續;有些證,被執法機關做出了超出規定的要求;有些證,在辦理之前,有關部門並沒有做好告知義務;有些證,在技術上本可以實現異地辦理,卻仍然要回家鄉辦理;有些證,公務人員有着過多自由裁量權,手鬆則成,手緊則不成。正是以上問題歸結出一個終極命題——證難辦。

對於“辦證難”問題,如果政府手伸得太長,管的事情太多、太雜,會有兩個危險:一是辦證機構龐大、宂員驚人,高成本、低效率,容易滋生腐敗;二是該管的管不住、管不好,易激發民怨。因此,解決“辦證難”問題是當務之急。

要想真正消除各類“奇葩證明”,我們必須打好一套簡化審批主體、精簡審批程序和降低審批要求的“組合拳”。

一是簡化審批主體

“辦證難”的主要原因是多頭審批,層層關卡,一個部門出現問題,就無法完成接下來的審批程序。因此要想從根本上解決辦證難問題首先就要改善多頭審批的現狀,減少辦證審批主體,不再讓羣眾多個部門跑,多個地方跑。

二是簡化審批程序

目前,辦證的審批程序十分繁雜,具體到每一個部門,具體經辦人、分管領導、主要領導,一環扣一環,執行起來像作羅圈揖。反覆送審修改再送審,流程都要重新再走一遍,耗時又耗力,不但給辦證羣眾增加負擔,還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成本。因此我們可以採取“一站式”辦證方式,成立專門的辦證審批中心,將必要的辦證流程及審批程序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全部走完,即節約羣眾的時間和精力,又降低政府的審批成本。

三是降低審批要求

“辦證難”另一重要原因就是審批要求不合理,需要審批的材料過多、過細,不符合所辦證明的實際要求。如陳先生為了證明“我媽是我媽”,要跑上近千公里去父母户口所在地,此種就屬不合理的審批要求。類似這樣的要求可以考慮酌情取消。必定政府的職能是服務羣眾,而不是給羣眾設置層層障礙。

總之,辦證的審批事項要程序簡化、時間明確,用政府權力的“簡法”,換取百姓信服的“乘法”,在行政審批不斷下放的過程中徹底發揮服務羣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