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求學不滿18歲不算留學生

[人民網]“18歲以下的所謂的小留學生並不能稱為留學生。”昨天,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曹國興司長在出國留學新聞發佈會上正式對外宣稱。

出國求學不滿18歲不算留學生

“自費留學生的概念是什麼?我國規定的自費留學生是指具有國內高中畢業文憑或者是同等學歷,去國外攻讀大專以上文憑的學生。18歲以下所謂的小留學生不能稱為留學生,一些小留學生和所謂低齡化發展趨勢,這是不太準確的説法。”曹國興司長説。

據曹司長介紹,這些學生只能把他稱作是出國學習的未成年人或者是未成年人出國學習。未成年人出國學習,嚴格講,不屬於我們管理範圍,不能享受相關留學生待遇,18歲以下學生出國學習的相關事宜應該由監護人來負責。如果是高中畢業,年齡超過18歲的,出國留學時,可以到國外使館的教育處(組)登記註冊,如果是18歲以下的不算,而且出國留學的人數統計中也不包括18以下的學生。曹司長説,18歲到26歲是最佳留學年齡,不是低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