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書記在紀念市人民代表大會成立五十週年大會上的講話

市委書記在紀念市人民代表大會成立五十週年大會上的講話

市委書記在紀念市人民代表大會成立五十週年大會上的講話

同志們,朋友們:

今天,我們在這裏隆重集會,慶祝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成立五十週年。在此,我代表中共武漢市委,向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成立五十週年表示熱烈的祝賀!向五十年來為我市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和人大工作作出重要貢獻的歷屆市人大領導同志、人大代表和工作人員致以誠摯的問候和崇高的敬意!向所有關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社會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謝!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國人民在黨的領導下行使國家權力的組織形式,體現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色和優勢,體現了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本質。今天我們舉行這一紀念活動,旨在回顧和總結我市人民代表大會五十年來的光輝歷程和實踐經驗,進一步提高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越性的認識,增強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自覺性,更好地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加快推進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

(一)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建立,是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説與中國具體國情相結合的產物,是人民奮鬥的成果和歷史的選擇。1954年8月20日,武漢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標誌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建立,並開始依法履行職權。五十年來,全市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走過了光輝的發展歷程,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大的歷史性貢獻。1954年憲法頒佈後的幾年間,全市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積極開展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從五十年代後期開始,由於黨的指導思想上“左”的錯誤,影響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進程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發展。十年“文化大革命”造成社會主義民主法制遭到肆意踐踏,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受到嚴重破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完成了我們黨指導思想上的撥亂反正,開闢了改革開放和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和人大工作也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1979年12月,武漢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我市人民代表大會有了自己的常設機關,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工作和建設得以恢復和健全。

武漢市人大常委會成立二十五年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不斷加強地方立法,制定和頒佈了74件地方性法規,保證了憲法和法律法規在我市的有效實施,對促進和保障我市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圍繞改革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和關係人民羣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不斷強化監督,先後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工作報告427項,組織代表、委員對220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推行執法責任制,組織開展述職評議,有效地促進了“一府兩院”改進工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根據我市改革發展的需要討論決定重大事項,作出了關於經濟體制改革、住房制度改革、整頓流通秩序、依法治市、加快“武漢·中國光谷”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防汛救災等方面的決議決定,適時把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變成國家意志,保證了人民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力。堅持把黨管幹部原則和依法任免幹部結合起來,依法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2060人次,為我市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提供了組織保證,總之,我市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在促進武漢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中作出了突出貢獻。

(二)

五十年的實踐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具有極大優越性、適合我國國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充分體現了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原則,具有最廣泛的羣眾基礎。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這是我國國家制度的核心內容和根本準則。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各級人大代表都是民主選舉產生的,具有廣泛的羣眾基礎。人大代表向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代表的產生和構成體現了國家的性質,保證了國家權力始終掌握在全體人民手中,人民依法享有法律上和事實上廣泛、充分、真實的權利和自由,人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能充分體現民主集中制原則,既保證了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又使各個國家機關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集體行使職權、集體決定問題,它可以真正集中和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同時,在由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的前提下,合理劃分了國家的行政權、審判權、檢察權,既避免權力過分集中又避免不必要的牽制,使各個國家機關既專司其職又互相配合、目標一致地開展工作,兼顧了民主和效率兩者之所長。正如鄧**同志指出的,這種體制最符合中國實際,有助於國家的興旺發達,避免很多牽扯。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有利於實現黨對國家事務的領導,便於把黨的主張變成國家的意志,動員和組織全體人民為實現黨的主張而奮鬥。

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通過制定大政方針,提出立法建議,推薦重要幹部,進行思想宣傳,發揮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堅持依法執政,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黨對人大的領導,主要表現在,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能,經過法定程序,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成為國家機關的領導人員,並對他們進行監督。黨對國家事務作出的重大決策和推薦人事的建議,經過國家權力機關的充分討論和決定,可以更好地代表民意,集中民智,有利於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羣眾的積極性,動員和組織全體人民在共同的意志下為實現共同的目標而一起行動。

(三)

xx同志在黨的xx屆二中全會上指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最重要的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各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自覺地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不斷增強國家意識、法制意識、公僕意識,進一步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第一,必須始終不渝地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自覺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黨的領導,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斷髮展和完善的根本保證。堅持黨的領導,就要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鋼領和基本經驗,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自覺地把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轉化成為國家意志,努力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並對他們進行監督,使黨的“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原則體現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踐中,從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各級黨委要高度重視新形勢下的人大工作,認真落實中共武漢市委《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見》,切實加強和改善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市、區黨委要每年聽取人大常委會黨組的工作彙報,對人大常委會黨組就有關事項的請示,要及時研究批覆。要堅持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聯繫人大工作的制度。擔任同級人大常委會主任的黨委書記,要切實履行人大常委會主任職責。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在同級黨委的領導下做好工作。人大常委會黨組以及擔任領導職務的黨員幹部,在依法履行職責時,必須緊緊圍繞黨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帶頭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委的決定。各級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憲法觀念和法律意識,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不斷提高依法執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必須緊緊圍繞發展這個第一要務,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加快推進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的作用。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要與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偉大事業結合起來,從制度上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從法制上保障全市的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在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進人大工作實踐中,要切實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促進全市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協調發展。各級政府要按照憲法確定的國家機構的組織和活動原則,自覺接受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認真履行好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依法行政。市區“兩院”要自覺接受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切實做到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公正司法。全市各級政權機關都要在黨的領導下,獨立負責、步調一致地開展工作,共同推進全市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第三,必須堅持人民當家作主,實現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人民當家作主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精髓。人民是創造歷史的動力,是我們的力量源泉和勝利之本。建立、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目的是為了發揚民主、反映民情、代表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維護民權,團結一切力量建設人民的國家。我們要牢固樹立民主意識,逐步完善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相配套的各項具體制度,實現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要努力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保證人民依法行使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等各項民主權利,使人民真正成為國家的主人。各級人大代表和各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都要保持同人民羣眾的密切聯繫,深入實際,調查研究,體察民情,傾聽民聲,隨時瞭解改革開放進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人民羣眾生產生活中的具體困難,積極主動地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更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各級人大常委會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在保證人代會期間代表執行職務、履職盡責的基礎上,精心組織、不斷改進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提高活動質量.努力拓寬代表知政知情渠道,進一步密切同代表的聯繫,接受代表的監督,切實貫徹《代表法》,維護和保障代表權利,保證各級人大代表在我市政治生活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第四,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保證憲法和法律的貫徹實施。憲法規定,我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

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依法治國從根本上説,就是“依憲治國”。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憲法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貫徹買施憲法,落實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最重要的就是在黨的領導下,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要充分履行好憲法法律賦予地方人大的各項職能,按照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要求加強地方立法工作,監督政府依法行政、“兩院”公正司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為我市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營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環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第五,必須保證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隨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事業的推進和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要進一步強化人大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地位和權威,充分發揮各級人大的作用。要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要正確處理立法數量與立法質量的關係,把有限的立法資源和時間用在最急需、最有效的立法項目上,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立法質量上。在立法工作中要增強維護公民權利的意識,用法律規範和約束政府行為,堅決克服立法中的部門利益傾向和地方保護主義。要結合武漢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推進現代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發展的實際,進一步加大經濟立法在整個立法工作中的比重。要加大監督工作力度,進一步增強監督實效。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是黨的xx大提出的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一項重要任務。完善有效的國家權力監督制約機制是政治文明的一個重要標誌。人大監督是代表國家和人民對其他國家機關進行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監督,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是其他監督不可替代的。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把監督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依法監督、集體行使職權和不包辦代替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要切實保證憲法和法律在我市的遵守和執行,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執法檢查,深入推行執法責任制,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行為。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不負人民重託,敢於監督,善於監督。“一府兩院”要主動接受監督,積極配合監督。全社會都要支持人大監督,為人大監督工作的開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突出監督重點,對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情況,對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情況,對財政預算的執行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有效的檢查監督。

同志們,朋友們!我們正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階段,肩負着重大而光榮的歷史使命。我們堅信,具有中國特色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必將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實踐中展現出更加強大的活力和更加旺盛的生命力!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xx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以鄧**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更好地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大力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為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為武漢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而努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