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自我保護的作文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會遇到很多事情很多困難,當然有一些需要用到法律,我們要學會用法律來做自我保護,下面是關於法律自我保護的作文,供大家閲讀參考!

法律自我保護的作文
法律自我保護的作文1

每當我們隨意地翻開報紙,輕鬆的心情總會被一些沉重的新聞所打破。以下是報紙上摘錄的關於校園安全事故的新聞:20XX年9月23日18:50時左右,內蒙古二中的學生上完晚自習從教室擁向樓梯。由於學生相互擁擠,一樓樓梯欄杆被擠壞,一些學生摔到在地,後邊的學生不知道前面出事仍向前擁擠,結果導致慘劇發生。事故導致死亡21人,傷47人,其中6人重傷。

20XX年1月5日,陝西省寶雞縣國中學生在放學下樓時,一個學生不慎踩空,撞到前邊同學,後繼學生髮生擁擠踩踏,造成3名學生死亡,6名學生重傷,13名學生輕傷。

這些觸目驚心的數字告訴我們:危險、傷害事故在我們身邊頻頻發生,威脅着我們的生命,這血的教訓一次又一次地為我們敲響了安全的警鐘:生命誠可貴。

“安全教育”。這是一個老的不能在老的的問題了,從二十多年前我國就開始進行安全教育了。前不久,某校一位九年級學生因為上體育課不慎摔倒,頭部受了傷,耽誤了學業。為什麼至今還會出現什麼什麼地方、發生什麼什麼事故、死了多少人、傷了多少了人這些事情呢?

同學們,我們擁有花樣年華,擁有美好的未來,然而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安全”這一基礎上,都需要我們時刻警惕隱患,防範危險事故。

操場上,那些互相追逐打鬧的同學,你的腳步是否可以慢一些,再慢一些;樓梯口,那些你擁我擠的同學,你的動作能否輕一點,再輕一點。因為你一個小小的過錯,有時會釀成無法挽回的損失,甚至令花季中的同學過早地凋謝了。所以無論你出於何種原因,請你優先考慮生命安全,想想自己的親人,想想自己的朋友,更想想自己的所作所為將帶來的後果,想象因為你的父母、朋友、老師,將要承受怎樣的打擊?

法律自我保護的作文2

暑假裏,媽媽送我一件生日禮物——《皮皮魯和419宗罪》這本書。這是一本教我懂法的書,上面各種案例都是用幽默的手法描寫的。學着不累,還越看越想往下看。這才叫快樂學習啊!其中“偽證罪”、“遺棄罪”、“虛假廣告罪”、……這些罪名有的我還是第一次聽説。讀完這本書,我的法律意識邁進了很大一步。現在一般的罪名我都知道,在這麼一個文明的國家瞭解點法律是很有好處的。

讓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虛假廣告罪”了。作者鄭淵潔是這樣寫的:一個叫朱春花的女孩記憶力不好,常考不及格。她的媽媽看見了一種叫“終生難忘”的藥物廣告。上面説“終生難忘”服用一週會提高記憶力80%。媽媽立刻買了價格昂貴的“終生難忘”給朱春花服用。結果一週過去了,朱春花在路上昏迷過去。到病院檢查,發現朱春花因服用“終生難忘”造成腦部嚴重受損。“終生難忘”成了真正的終生難忘。這時朱春花和她的媽媽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中華人民工和國刑法》第222條規定,“虛假廣告罪”,最高刑期2年。

“強迫賣血罪”你聽説過嗎?我也是第一次知道。盧保國是鄉下人,好不容易進了城卻找不到工作。有一天,一個大耳朵男人建議他去賣血。餓了好幾天的他用血換來的20元錢買了酒。當他在喝酒時,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喝的不是酒而是自己的血。後來,為了謀生,他開始不斷地賣血,他甚至要開發這條紅色資源,發橫財。他把村裏的鄉親們騙進城,用暴力強迫他們賣血,貧困村裏出能人,要麼是萬幸,要麼是不幸。“強迫賣血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97條規定,最高刑期20xx年。

這一宗宗案例時刻提醒我法律的重要性,讓我不去犯法。如果受到了傷害,要用法律武器給自己撐腰。如果犯了法,不能有僥倖心理,應該坦白。只有坦白能及時剎住你誤入歧途的車,還可以減輕法律對你的懲罰。這是犯法後的上上策。其實以前我也不懂這些,都是《皮皮魯和419宗罪》的功勞。我也希望大家都來看看這本書,一起認識法律,瞭解法律,運用法律,做一個法律小顧問。

法律自我保護的作文3

我的家鄉在貴州省習水縣河壩的一個小山村,在我們村裏有這樣一位80多歲的老奶奶:在飽受兒媳婦的折磨後利用法律過上了屬於她自己的生活。

這家人和我們一樣也姓穆,這位老奶奶,曾經有個女兒,不幸的是在女兒6歲的時候走丟了,一個兒子已成家,還有個懂事的孫子叫小華。老奶奶本想兒子結婚後她就可以過上讓人羨慕的生活,但沒想到遇上了一對不孝順的夫妻。

一次,我去她家玩,無意中小華跟我説她媽媽是怎樣對她奶奶的。小華説:“我媽媽每天都讓奶奶乾重活,有時奶奶動作慢慢了還被媽媽拳打腳踢。奶奶每天還要跟我們洗碗,有一次,她不小心打碎一個碗,媽媽知道了,又罵她,還吐口水在奶奶的臉上。”“那你爸爸呢?”我真不懂,她媽沒孝道,難道她爸爸也這樣嗎?小華告訴我,她爸爸根本就不敢説,什麼事都由着她媽媽。聽他這樣説,我真為老奶奶擔心,也為她不平。

過了幾天,我悄悄地來到小華家,我很想看看老奶奶怎麼樣了,正巧我從窗户看見她正在吃飯,我便小心翼翼的叫老奶奶給我開門,沒想到老奶奶的門被鎖住了,這家人真是太離譜了!我不禁想到。

於是,我翻窗跳了進去。天哪,老奶奶吃的都是些什麼呀!全都是些剩的飯菜,而且發出一種怪味。屋子裏什麼也沒有,不對,這間屋子?以前好像是關羊子的呀!太不可理喻了!

我問老奶奶,怎麼會這樣子,她是怎樣過的。這時老奶奶眼淚不住地流了下來,卻不住的説她孫子好,説每次被她兒媳婦打時,都是她孫子出面攔着,要不是,早就沒了她了。“我真的受不了這種折磨!”老奶奶不停地揩眼淚,説道。我能體會到她心裏有多難受。

幾個月過後,我再次去小華家,眼前的一幕讓我大吃一驚:老奶奶穿得很乾淨的坐在飯桌旁,她的兒媳婦給她夾菜,給她倒茶,還不停地叫她慢點吃。難道是我看錯了?吃完飯後,老奶奶悄悄的告訴我:“是小華帶我去將兒媳婦告了,她媽媽害怕了就把我接來一起住,這還得感謝我的乖孫子啊!沒想到這招還特別管用。”老奶奶微笑着説。

突然,我的心怦然一震,對啊,我們也應該像老奶奶那樣用法律來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