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運輸協議書(精選15篇)

委託運輸協議書 篇1

委託單位:_________

委託運輸協議書(精選15篇)

監理單位:_________

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根據甲方要求,乙方願意依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及條文,承擔_________工程建設監理服務。茲就以下事項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規模為:_________

2、合同總價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設計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安裝工程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合計監理費_________元。

3、責任期限:從基本設計(第一次設計聯絡會)開始計算起,至_________裝置通過_________小時運行後6個月。

4、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並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閲讀和理解。未盡事宜(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基礎),協商解決。

(1)甲方/乙方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通用條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監理服務範圍;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報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5、考慮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對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諾將遵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服務。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承擔責任,按註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據合同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以此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7、乙方不得將屬於甲方產權內的財產、土地、房屋、設施對外轉讓、出租、變賣。乙方臨建拆除保證金為合同價款的1%(包含在質量保證金之中),施工隊伍人員完全撤離電廠並將各種房屋,土地歸還甲方,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予以退還。

8、乙方拉運材料,設備離開_________時,應經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材料節餘部分應完全歸還甲方。

9、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所建的各種生活,生產臨建拆除後,必要時乙方應恢復原來的功能和原貌。

10、未盡事宜,雙方根據需要,經協商可另外簽訂補充合同。

1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提交監理總結,結清監理報酬後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正本要求每頁小籤),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雙方各執五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運輸協議書 篇2

甲方(委託單位): 乙方(受託單位): 廣東省地方税務局直屬税務分局

地址:廣州市體育東路160號10樓 地址:

法定代表人:蘇振鈿 法定代表人:

税務登記號:

納税人編碼:

聯繫電話:(管理科電話) 聯繫電話:

為加強税收管理,保障國家税收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委託代徵税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委託乙方代扣税款,同時委託乙方受理代扣税款的納税申報和依法加收滯納金。

二、委託代扣代繳税種:

金融保險營業税(徵收品目包括:銀行、保險、證券、信用社、其他金融)

三、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代徵税款所必須的税收票證。

四、乙方應當按照税收票證管理規定,領取、使用、保管、報繳税收票證。

五、乙方代扣代繳税款時,應向納税人開具税收法律、法規的完税憑證。

六、乙方應在金融機構開設“代扣代繳”賬户。帳户名稱 ,開户銀行名稱 ,銀行帳號 。

七、乙方應按限期限額的要求解繳代扣代繳税款,並於月終了後日內向甲方如實報告代扣代繳税款和解繳情況。

八、乙方在代徵過程中同納税人發生爭議或納税人拒絕代徵時,應在1日內報告税務機關,並配合税務機關依法處理,乙方不得對納税人進行處罰。

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不向乙方提供代扣代繳手續費。

十、甲方應對乙方的代扣代繳工作進行指導。因國家税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廢止或修改,致使本協議失效或部分失效時,甲方負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要求修改協議的責任。

十一、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代扣代繳税款的情況。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求甲方履行義務。

(二)乙方逾期解繳税款的,甲方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四、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方税政科、計徵科、管理科各一份,乙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運輸協議書 篇3

委託人: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

委託人有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____房產一處,(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因委託人不在北京,現委託_______________代為辦理上述房產抵押貸款和出售的如下手續:

1、辦理貸款申請、放貸業務及簽署相關文件,領取相關資料等相關手續,包括簽訂相關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借款申請書等文件;

2、多次辦理房屋抵押登記相關事宜,領取抵押後的房產證及他項權利證等;

3、辦理銀行、放款單位、個人、小額貸款公司的提前還款手續及領取

解押材料、房產證、他項權利證等文件;

4、代為到公證處辦理上述房產抵押貸款有關的強制執行公證;

5、代為接收銀行、放款單位、個人、小額貸款公司所發放的款項;

6、其它與上述房產抵押貸款有關的一切事宜;

7、多次辦理該房產解除抵押登記手續、領取房產證;

8、辦理上述房產進行評估的相關事宜。

受託人在其權限範圍內及受託期限內所簽署的一切有關合法文件及行為,委託人均予承認,並由委託人承擔一切法律職責。

受託人有權轉委託。

委託期限:自本委託書簽署之日起兩年。

委託運輸協議書 篇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施工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

甲方以固定總價款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委託給乙方。

四、工期要求

現場具備條件進場施工開始______個日曆天;如遇不可抗為的因素工期給予相應順延。

五、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六、質量標準

工程施工合格。

七、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力到施工現場對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等進行監督。

2、甲方有權利定期或不定期對工程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乙方必須及時整改。

3、甲方應做好施工中的協調工作,儘量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但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工程窩工、停工和延期,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應予理解並承擔由此可能帶來的成本增加風險。

4、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應按規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並承擔規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5、乙方負責本工程所有安全事宜,如發生意外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着友好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運輸協議書 篇5

委託人(拆遷人):

受委託人(拆遷單位):

委託人(下稱甲方)就其一期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拆遷事宜,與受委託人(下稱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其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一期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拆遷工作委託乙方辦理。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後,應當按照經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准的拆遷方案和拆遷計劃完成拆遷工作。

二、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完成拆遷調查工作,查明建設用地範圍內的被拆遷人的基本情況。

乙方還應當協助甲方制定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併為甲方制定的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提供諮詢意見。

三、該拆遷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拆遷許可證由甲方申領。乙方在甲方取得拆遷許可證後即派工作人員在甲方指定的辦公場所開始拆遷工作。

乙方的工作範圍包括:

1.向被拆遷人送達有關拆遷工作的通知等事宜,將拆遷事宜告知被拆遷人;

2.與被拆遷人洽商有關安置和補償事宜;

3.向被拆遷人宣傳解釋拆遷法律規定和政策,並執行這些法律規定和政策;

4.經與被拆遷人協商達成拆遷協議的,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協議書,包括拆遷安置和補償協議書,並安排被拆遷人在經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准的週轉房內過渡;

5.向被拆遷人發放拆遷補償款及拆遷補助費等;

6.被拆遷人要求產權調換的,應當負責要求被拆遷人繳納產權調換差價款及其他費用;

7.拆除拆遷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

8.安排有關工程人員清除拆遷範圍內的渣土及其他廢物;

9.其他由甲方委託的工作。

四、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拆遷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元,在雙方訂立本協議書之日起三日內付××××元,餘款在拆遷範圍內的廢物及其附屬物拆除完畢後,經雙方驗收後四日內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應當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在拆遷期間,甲方不負責乙方工作人員的午餐及其他費用。

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對雙方發生約束力。

本合同由甲方報請房管局簽證。

七、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他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該損失。

甲方:某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某建設拆遷事務所

二×××年××月××日

委託運輸協議書 篇6

主管税務機關:(甲方)

納税人:(乙方)

納税人開户銀行:(丙方)

為簡化辦税程序,方便納税人完成繳税義務,確保税款安全,提高税款徵收、入庫效率,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採用銀行扣繳税款方式繳納税(費)款。

二、甲、乙、丙三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金庫管理條例》。

三、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完成納税申報後,其電子繳款信息通過財税庫銀聯網系統實時傳至中國人民銀行國庫信息處理系統(TIPS),並由該系統自動將乙方應繳税(費)款信息傳至丙方,丙方根據接收到的乙方應繳税(費)款信息,將乙方應繳税(費)款及時劃繳至人民銀行清算國庫,並實時將劃繳税(費)款信息通過(TIPS)系統傳至甲方。

四、乙方在當地選擇一家商業銀行網點開立繳税(費)賬户。納税人財税庫銀聯網繳税(費)賬户須經丙方確認方能生效。

五、繳税(費)賬户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得變更。若乙方確需變更名稱、賬户賬號、主管税務機關時,應提前5個工作日向甲方、丙方同時提出變更申請,並重新簽訂“協議書”。

六、乙方、丙方應保證繳税(費)賬户的真實性、有效性,丙方應保證乙方賬户資金安全,甲方、丙方應依法為乙方繳税(費)賬户信息保密。

七、乙方在辦理繳款涉税事項時,應保證繳税(費)賬户內有足夠存款餘額,並能正常結算。因乙方繳税(費)賬户資金餘額不足造成丙方無法及時劃繳税(費)款而導致逾期繳納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丙方應保證財税庫銀聯網系統和各自業務處理系統正常運行、網絡暢通及正確操作。因甲方、丙方業務系統、網絡或操作原因導致丙方劃繳税(費)款錯誤、失敗的,在查明原因後,分別由問題方承擔相關責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系統癱瘓,三方應按應急預案規定辦理,未按應急預案辦理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因系統網絡故障造成賬務差錯的,由甲方、丙方依據有關規定進行糾正。

九、乙方申報並繳税(費)成功後,可登錄國税網上辦税服務廳自行打印電子繳款憑證,以此作為繳納税款的會計核算憑證;也可由丙方出具“電子繳税付款憑證”,丙方應根據甲方傳送的電子繳款書信息打印“電子繳税付款憑證”,並加蓋銀行收訖章,以此作為繳納税款的會計核算憑證。乙方若需甲方開具正式完税證明的,可到甲方辦税服務廳換開。

委託運輸協議書 篇7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夥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履職監督

為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託書》、《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委託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併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後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授權代表(簽名):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本合同簽訂時間:

委託運輸協議書 篇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___建設局批准,本工程於___ 年___月___日邀請投標、協商議標確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條例》的原則,依據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頒發的(gf——96——0205)《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協議》示範文本,並結合深圳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協議。

一、詞語含義及協議文件

第一條 詞語含義

在本協議中,下列詞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 協議:是指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為實施工程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協議有關的全部文件。

1.2 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1.3 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1.4 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協議約定甲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協議的負責人。

1.5 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協議約定乙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協議的負責人。

1.6 社會監理:協議約定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1.7 總監理工程師:協議約定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1.8 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協議裝飾工程,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協議。

1.9 裝飾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0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1.11 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按《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執行。

1.12 協議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相應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協議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協議價款為中標價格、措施費、工期補償費等。

1.13 追加協議價款:在施工中發生圖紙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協議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協議價款。

1.14 費用:甲方在協議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15 工期:按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協議相應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16 開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協議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約定期不能開工的,由責任方負責)

1.17 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協議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協議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 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 施工設備和設施:按雙方協議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1.22 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1.23 書面形式:根據協議發生的手寫、打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1.24 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相應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1.25 利息:協議中所指的利息,為單位向銀行貸款利息。

1.26 協議條款中,部分甲方職責由其甲方委託的社會監理機構代為行使的,應在補充條款中明確其代為行使的內容、範圍。

第二條 協議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協議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協議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1 協議條款;

2.2 協議條件;

2.3 建設工程施工協議,補充協議;

2.4 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2.5 協議約定的標準、規範和有關的技術經濟標準、資料;

2.6 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2.7 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8 監理協議

當協議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第三十六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協議使用標準及法律

協議必須首先約定使用國家標準、規範。其次約定使用行業標準、規範;再次約定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設計方應提供施工工藝,經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後執行。設計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所發生購買、翻譯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協議文件的法律、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規及規章。

深圳市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對雙方也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工程概況

4.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 按定標(或邀請協商議標)價及措施費、工期補償費、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4.2.2 按國家規定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價內,由乙方向税務機關繳納。

4.2.3 招標工程除涉及變更外,總價、單價均以定標價為準,一次包定,結算時按4.5條的約定辦理。

4.3 工期:

⑴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日曆工期天數:______天。

4.4 質量等級:______

4.5 協議價款:人民幣( 幣) 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費______元。

4.5.1 上述造價為固定價格加風險係數之和。其中,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為:______元,或協議價款 %的金額。風險承擔的範圍:

4.5.2 上述造價為可調價格協議。調整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 全部工程造價按下列規定計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圖紙

5.1 甲方於協議簽訂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裝飾施工圖紙 單套(包括標準圖及有關資料兩套)乙方需要超過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甲方提供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甲方應負責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

5.3 本協議的裝飾工程施工圖紙,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協議。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六條 甲方代表

6.1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稱(職務)____________

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對本協議約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協議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6.4 甲方代表應按協議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協議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協議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7.1 本工程甲方委託______監理。

7.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

7.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經甲方代表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協議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協議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做出公正的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甲方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8.1 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8.2 乙方任命的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協議約定的權利,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

8.3 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8.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協議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協議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協議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該裝飾工程協議約定的內容,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9.1 協議開工日期前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均計入協議價款內;

9.2 協議開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9.3 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9.4 甲方進行分部工程招標,施工中甲方應協調施工場地內交叉作業及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協議按約定順利施工;

9.5 協議開工日期前 天,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9.6 協議開工日期前 天,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乙方負責設計的,組織由設計人員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9.7 向乙方有償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設施有:

甲方不按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協議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 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協議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10.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10.3 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工程發包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10.4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現場環境衞生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違章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10.5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10.6 按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10.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協議價款。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一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在協議簽訂生效後 日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後日內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乙方必須按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趕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二條 延期開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請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認為乙方提出的理由證據不足,不同意延期請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乙方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協議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三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給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協議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做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協議,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順延

1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4.1.1 由於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引起施工程序變化;

14.1.2 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電、停水造成停工累計超過八小時;

14.1.3 甲方不能按約定期限交出(騰空)施工場地、清除障礙物、疏通進場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電;

14.1.4 由於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颱風、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 甲方不按協議規定預付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14.1.6 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標的工程,拖延了工程進度。

14.1.7 甲方提供的設備、材料等,未按乙方計劃進場或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更換而耽誤施工進度。

14.1.8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 上述情況發生後七天內,乙方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兩天內予以確認、答覆。

14.3 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每延期 天,由乙方付給甲方罰金 元。罰金不超過協議總造價的 %.

第十五條 工期提前

15.1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內容包括:提前的時間、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費用的承擔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 乙方按協議規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元。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六條 工程樣板

16.1 根據裝飾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製作樣板間。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16.2 乙方報價時提供的樣板,由甲乙雙方封存,作為工程驗收樣品。

第十七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樣品)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協議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協議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於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返工的全部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 工程質量等級

18.1 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的 標準。

18.2 工程質量經驗收評定為優良標準,並按協議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費用 元。

18.3 工程質量不符合規範、標準和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8.4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按照職能分工由市(或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裁決,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九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9.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條件,乙方自檢合格後,於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經驗收合格,甲方代表簽字後即可進行隱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後24小時內未到場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甲方必須補籤驗收手續。

19.2 隱蔽工程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簽字,視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甲方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第二十條 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協議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協議價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條 協議價款之調整

協議價款為有條件之可調價款,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21.1 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1.2 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21.3 甲方代表確認的工藝標準變化或材料更換;

21.4 協議雙方確認的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文件;

21.5 雙方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約定的調整協議價款的範圍內,需要調整協議價款時,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後 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第二十二條 工程預付款

22.1 協議生效後五天內,甲方付給 價款的 %預付款,計人民幣(幣) 萬元。

22.2 乙方在完成協議價款60%時(以甲方代表簽證的工程量為準),甲方開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預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協議總造價的______%時抵扣完。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當時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3.1 乙方於每月二十五日後三天內向甲方代表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甲方接報表後三天內按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23.2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表後三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四天起,乙方報表中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支付工程款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乙方不同意時作為無效。

23.3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23.4 不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的工程量,不計入工程量統計範圍。

第二十四條 工程款支付

24.1 甲方根據核實確認的工程量,並按構成協議價款相應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的款額,經甲方代表簽字後 支付。

24.2 乙方按協議約定向甲方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後,甲方在六天內未核實完畢及未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生通知七天後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4.3 經甲乙雙方同意並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 工程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其餘工程款待竣工驗收後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3%,剩餘2%價款作為質量保脩金驗收半年後付清。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五條 材料樣品和樣本

本裝飾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設備外,其它設備、材料由乙方採購。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材料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六條 甲方提供設備

甲方按照協議提供的設備型號、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並按“深建字[1991]234號”文的規定,另付設備價款_____%的管理費給乙方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非協議約定的設備乙方不負責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設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26.1 設備的型號、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受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26.2 到貨地點與約定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26.3 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26.4 供應時間早於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協議價款,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協議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七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乙方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可相應順延。

第二十八條 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設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設計單位)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九條 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協議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委託運輸協議書 篇9

於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乙方),簽訂安裝主機的項目協議。

1.安裝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3.工程範圍:本協議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4.完工期限: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後_____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主機試驗運行。

5.安裝工程總價格: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裝工程付款進度:

第1期:甲方在本協議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機的主要設備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餘額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7.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的_____%計算,即____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方規定之訂單計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若甲方因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甲方在驗收後,應按雙方規定的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9.監督進度:甲方派去的監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督並有權予以監工、指導。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藉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並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止並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量、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開始時,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設備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負損害之全責。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對付款之用。若甲方決定不再繼續施工,按協議第10條規定結束。

12.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的原因外,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後保證工程質量良好1年。

13.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應負責賠償。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方訂約之其他工程人員的過錯所造成,則應由甲方完全負責。

14.附件:本協議附件應視為本協議的一部份,與其他條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圖樣;(2)估價單。

15.協議形式: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各保留兩份副本供雙方存檔備查。

16.附加條款:主機的保養——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後,提供免費及定期對__________主機保養服務_____年,每_____個月派員一次維護正常運行。

本協議按雙方所籤日期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承包人與欲求安裝工程的業主雙方經洽談或招標、投標達成默契而簽訂協議。承包者必須根據工程圖紙及業主要求的特殊條件予以施工,而且在一定的時間內承擔維修業務。為完成安裝施工任務,承包者還需提供施工設備、特殊工具、施工監督工程師及所需的勞動力等。

工程承包有綜合承包人(總承包)和專業承包人。承包人對工程進度、質量、保證、驗收等承擔責任。業主必須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

國際間的工程安裝和工程承包是一種比較實用的而且廣泛被人們所接受的經濟技術的合作方式。

委託運輸協議書 篇10

授權人(以下簡稱“授權人”):_____身份證號碼:

被授權人(以下簡稱“被授權人”): 身份證號碼:

授權事項:

授權人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授予被授權人代表授權人辦理與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關的全部事宜(國家開發銀行及其分行要求務必由授權人親自辦理的除外),包括但不限於:

1。按照國家開發銀行及其分行的要求籤署、續簽、修改《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及國家開發銀行及其分行要求的其他相關文件;

2。 經國家開發銀行及其分行事先書面許可,依照借款合同及相關文件的約定及要求履行相關義務。

授權期限:

本授權委託書自授權人、被授權人及見證人簽署本授權委託書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年(填“一或二、三、四、五”)。 聲明及保證:

授權人特此聲明及保證未經國家開發銀行及其分行事先書面許可,不再向被授權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授權辦理本授權委託書中約定的授權事項。任何與本授權委託書資料不一致的其他授權委託書的效力均不得對抗本授權委託書。

委託運輸協議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自願協商,甲方負責基地小麥收購,乙方負責安排優質小麥種植基地。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訂單小麥收購品種、數量

1.收購品種:_________。

2.收購數量:_________公斤。

二、質量等級要求

1.品種純度達到95%以上。

2.“_________小麥”容重、水分、雜質等指標達到三級以上標準。

三、收購價格

對於質量符合“_________小麥”標準二等以上的小麥,其收購價格為____________元/公斤,二等以下,三等以上的小麥收購價格為_________元/公斤。

四、合作方式

乙方負責優質小麥基地的選定和相關技術服務。甲方對乙方的小麥按本協議第一、第二條質量規定進行檢驗,合格的由甲方入庫。

五、貸款及結算

由甲方負責收購貸款,並按照小麥實際入庫數量和本協議規定價格,即時與乙方結算。

六、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運輸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

為了方便職工儲蓄、簡化企事業單位發放工資手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其單位職工工資。為了明確雙方職責,保證該項工作的順利進行,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負責為本單位參加代發工資的員工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户,組織員工認真填寫《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户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此表由甲方提供;並在甲方指定的營業網點開立個人銀行賬户(代辦時乙方應提供員工身份證複印件和填明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的明細表格,並在表格上加蓋單位公章,員工身份證複印證件的真實性由乙方驗證,如若由此引起的問題,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摺/儲蓄卡(銀行結算賬户)後三日內發放到職工本人手中,並告知單位職工及時修改存摺/儲蓄卡取款密碼及查詢密碼,如因存摺遺失、密碼泄露等引起的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二條: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磁盤格式的要求,製作代發工資數據軟盤(軟盤由乙方自行提供)。

第三條:乙方應在代發工資日前3個工作日(不含代發工作日)內到甲方辦理代發工資手續,然後將轉賬支票、代發工資數據軟盤和“代發工資清單”一併送交甲方。如乙方所提供的軟盤與“代發工資清單”不一致及未交手續費等原因而引起的差錯事故或造成代發工資延誤,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條:每月日為乙方代發工資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時發放工資,乙方應向單位職工説明並通知甲方,由此而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如因甲方設備或通訊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賬務差錯時,甲方有權單方面進行賬務更正。

第五條:甲方將乙方提供的代發工資數據入賬後,即打印代發工資明細清單,乙方可在代發工資日後到甲方指定的網點進行核對。

第六條:乙方在向甲方提供磁盤數據前應認真進行核對,甲方業務系統只對乙方提供的磁盤數據中的客户賬號進行識別,如因乙方磁盤數據錯誤造成賬號串號,責任由乙方負責,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進行查找。

第七條:如因乙方提供的代發工資磁盤中的賬户有誤所產生未入賬賬户,甲方應打印“代發工資未入賬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由甲方送乙方處理,一份由甲方留存備查。

第八條:根據《服務價格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批量代發工資的收費按照每筆元收取,對手工代發工資按每筆元。每月代發工資後3日內,經甲乙雙方對代發工資筆數核實後,由甲方使用“特種轉賬”傳票從乙方賬户主動扣劃。如乙方賬户存款不足,乙方應在每月代發工資後3日內向甲方補足代發工資費用。

第九條:乙方職工在*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摺或儲蓄卡,作為代發工資指定賬户的,該賬户不得擅自撤銷和變更。

(一)若遇乙方員工代發工資的存摺或卡遺失,可憑本人身份證明,向其開户的營業機構書面申請掛失;

(二)若遇乙方職工更換了代發工資賬户,乙方必須在代發工資前向甲方提供該職工更換後的代發工資帳號,否則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甲方為乙方代發工資編列的代號為: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修改補充。

第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一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協議到期後,可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新的協議。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負責人):(或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委託運輸協議書 篇13

甲方(總代理商):

乙方(地區代理商):

___ __________________是( 乾紅)中國地區紅酒經銷總代理商,現因市場發展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作為甲方 地區(省級、地級、縣級)該產品的唯一代理商,銷售地域為 範圍內。並約定以下條款互相遵守:

一、乙方代理資格及代理期限

1、乙方必須具備有工商及酒類經營執照。

2、代理期限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銷售定額數量

1、訂貨數量由乙方自行確定。

2、甲方配合乙方全力提升銷量。

三、提貨價與零售價

1、乙方在甲方處的提貨價為 _____(包括運費及保險費);地區代理商對區域內分銷(或經銷商)的價格由各代理商確定。

2、甲方建議乙方按照全國標準零售價銷售,具體價格由乙方自行確定。

四、訂貨及結算方式

1、乙方訂貨必須提前______天,甲方根據乙方訂貨明細保質保量供應。

2、甲方接受乙方預定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預付款,餘款於提發貨前付清。

3、運費及保險費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市場支持

1、甲方按乙方每次訂貨量給予乙方 % 的費用支持(產品或禮品形式)

2、乙方完成代理銷售定額,甲方應給予乙方 % 的銷售返利。

六、雙方責任和義務

甲方(總代理商):

1、統一策劃宣傳、廣告,統一制訂有關市場定價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關進口手續、 商檢資料和有關產品介紹。

3、確保地區代理商訂貨的供應和協議的執行,對各地區代理商應一視同仁,先後順序發貨。

4、確保地區代理商在代理區域內的獨家代理銷售權益,不得再向乙方代理區域內其他個體及位團體發貨。

5、及時協調各地區代理商區域銷售關係,定期巡查市場,杜絕跨區域銷售現象及竄貨。

6、統一組織各地區代理商的銷售業務培訓和市場拓展交流活動。

乙方(地區代理商):

1、在甲方授權區域內建立銷售網絡,選擇和確定分銷或經銷商,保證完成年度銷售計劃。

2、自行確定區域內的銷售批發價和特定場點(娛樂場所、酒樓、賓館等)的市場價格。

3、及時向總代理商反映有關銷售情況、庫存情況和市場定向。協助總代理商處理與周邊區域代理商的關係。

4、確保代理區域內的經營,監管各經銷商及區域內網點,防止竄貨。

違約責任

1、甲方未確保乙方的區域代理銷售權益,私下向乙方區域放貨;監管不力,導致跨區域銷售現象及竄貨,或不能按協議供應貨源,乙方有權提出中止代理協議直至要求有關賠償損失的權力。

2、乙方若違反協議或未能完成協議規定的訂貨量,甲方有權提出中止代理協議直至要求有關賠償損失的權力。

七、代理期滿的中止和延續

1、本協議執行代理期滿前一個月,乙方應通知甲方是否延續本地區代理權,同等條件下,地區代理商有優先延續地區代理的權利。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是否延續,則本協議到期中止。

2、本協議存續期內,甲乙雙方欲解除代理關係,均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上述的各項事宜執行,雙方互不承擔相應責任。

2、在本協議執行中若出現有關違約行為。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共識,可訴訟仲裁。並按有關仲裁承擔相應的責任。

3、本協議在雙方簽署後五天內,甲方應將授權書送交乙方,確保地區代理商的經營合法性。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納税號: 納税號:

簽約地點: 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運輸協議書 篇14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

甲方是指:

1、開發建設單位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

2、公有房屋出售單位(產權單位)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 .

乙方是指購房人或承租人。

乙方所購買(租賃)的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買賣(預售)協議、租賃協議編號為 ; 房屋位置;户型 ;建築面積 .

為規範房屋的裝修行為,保持房屋的整體質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體業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經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在辦理入住手續時,需裝修房屋的應向甲方交納1000元裝修保證金。

二、乙方裝修房屋前,須向甲方辦理裝修登記手續並提出裝修設計方案。

三、甲方受理乙方裝修登記並審核同意裝修設計方案後,乙方方可施工。

四、裝修期間,施工人員憑甲方編髮的出入證進出小區,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乙方對裝修施工人員的行為及其後果承擔連帶責任。

五、裝修期間,甲方將派員按本協議對裝修進行監督管理,乙方應服從監督管理。

六、乙方保證施工人員每日 時進入, 時離開。裝修施工時間為每日上午 時至 時,下午 時至 時。

七、裝修時乙方須遵守以下規定:

1、禁止一樓住房下挖地面;

2、禁止拆改樑、板、柱、承重牆等房屋承重結構構件;

3、禁止隨意增加房屋荷載,尤其是樓面裝修不得使用超重材料等;

4、禁止不經批准拆改水電管線、採暖管線、煤氣管線、有線電視線路等附屬設施,如確需改動,須向甲方及有關部門提出申請。

5、經甲方及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乙方拆改水電管線、採暖管線、煤氣管線、有線電視線路等附屬設施時,乙方應保證線路及管道暢通,不得影響原有設施的整體功能及相鄰住户的正常生活;

6、禁止使用超過環保規定的高噪聲電動工具;

7、房屋設備如空調等須遵守甲方統一規定進行施工;

8、施工期間不得違反消防規定進行操作,否則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9、公共場所、公共配套設施的裝修應經過市有關部門的審批後方可施工。

八、裝修垃圾由乙方負責清運。清運前用袋裝好放置在門洞一側,日產日清。委託甲方清運時,實行有償清運,有償清運費由乙方按 元/噸支付。凡亂扔亂倒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九、乙方違反規定裝修時,甲方有權責令停工或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拒不服從甲方監督管理的,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十、因裝修施工或搬運裝修材料、器具等造成下水管道堵塞、滲漏、停電、損壞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造成他人財物損失和人身傷害等,由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十一、因搬運、裝飾裝修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按約定交納費用。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十二、乙方裝修完畢後,向甲方交回出入證,甲方對裝修工程進行驗收,經過3個月再複驗。

1、複驗確定無損壞房屋主要結構及非法拆改附屬設施等違章現象後,甲方在1個月內將保證金加按同期活期利息全額返還乙方。

2、複驗發現損壞房屋主要結構及非法拆改附屬設施等違章現象,由甲方從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的房屋損失補償費,餘額在1個月內加按同期活期利息返還乙方。

3、房屋損失補償費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房屋損失補償費專項存儲,全部用於補充維修資金不足。

十四、本協議於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託運輸協議書 篇15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法》有關規定,甲方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施工中部分管線安裝工程委託給乙方組織施工,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共識,特制訂本飲水安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希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名稱:卓尼縣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工程。

二、 工程地點:卓尼縣藏巴哇鄉柳林村委會馬甸村境內 。

三、 工程施工內容:

1、管道土方的開挖、回填、水源井工程;

2、管道安裝敷設、管件、閥門、安裝;

3、管道敷設涉及到的過橋、過路、過溝、過河工程;

4、管道上的閥井工程;

5、標誌樁的製作與安裝;

6、户井池工程;

7、入户水龍頭及立杆購置安裝;

8、管道的沖洗消毒與試壓。

四、工程款結算方式:所有施工內容均分攤到管道敷設中,以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