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工程協議書(通用17篇)

項目工程協議書 篇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項目工程協議書(通用17篇)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二020xx年三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協議簽訂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 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協議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協議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説明的,如果協議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協議書

3.2 中標函(文件)

3.3 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 投標書

第四條 本協議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費用

7.1 雙方商定,本協議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 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 本協議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協議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 設計人提交_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工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 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 發包人責任

9.1 發包人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 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協議)、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協議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 在協議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全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 發包人必須按協議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 發包人應按本協議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協議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協議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 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 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產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 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9.2 設計人責任

9.2.1 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協議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 、9.1.4、9.1.5

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年。

9.2.3 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協議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 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

9.2.5 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 協議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協議,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 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協議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

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協議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協議生效及其他

12.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協議。

12.2 設計人為本協議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 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協議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6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 本協議生效後,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協議規定的義務後,本協議即行終止。

12.9 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項目工程協議書 篇2

拆遷工程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拆遷人):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被拆遷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陝西省城市房屋拆遷補償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拆遷補償安置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拆遷房屋依據

甲方因項目建設需要,經審查批准,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了(_________)拆許字(_________)第_________號《房屋拆遷許可證》,實施房屋拆遷。乙方所有的房屋屬於該拆遷許可證核准的拆遷範圍內。

第二條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況

乙方房屋坐落於_________,土地為___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___,建築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附屬物包括:_________,證件名稱:_________,證件:_________號,地籍:_________號。

第三條 補償金額

甲方補償乙方各項費用和金額如下:

1.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詳見附件一評估報告);

2.附屬物補償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詳見附件一評估報告);

3.搬遷補助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4.設施設備遷移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5._________。

總計補償金額(大寫)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搬遷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搬遷騰空房屋,經甲方確認,舊房由甲方拆除。

第五條 補償金額支付時間及方式

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補償總額一次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 註銷

乙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移交有關房屋、土地證件,由甲方統一向房管、土地部門辦理註銷手續。

被拆遷房屋的水、電、電話、有線電視、天然氣等遷移、轉户、銷户手續,乙方自行到有關部門申請辦理,並結清已使用的水、電、氣等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未在第五條所約定的時間內支付貨幣補償款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付金額的萬分之_________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乙方未在第四條所約定的時間內搬遷騰空房屋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方已支付補償安置費金額的萬分之_________計算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八條 協議的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二)。

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協議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工程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電話: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現聘用乙方(專業)通信工程(級別)中級工程師從事兼職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一致,茲訂立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協議週期:

自20xx年5月日起至20xx年5月日結束,為期1年。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聘請乙方作為技術顧問,乙方同意將通信工程工程師職稱證書用於甲方企業資質申報、升級、年檢、投標及備案等。在簽訂協議時,乙方須將其通信工程工程師資格證原件給予甲方保管,並提供本/專科畢業證原件、身份證原件給予甲方核實。

2、如乙方已取得廣東省信息中心核發的自然卡(綠色或藍色),應一併交由甲方保管及使用,並有義務辦理原使用企業的解聘退出手續。

3、在協議期內,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僅用於甲方在上述協議有效期內進行資質申報、升級、審查、投標及備案等用途。

4、乙方承諾在協議期內,如甲方資質辦理時,如需要學歷證及身份證原件,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提供配合甲方(相關辦事主管部門審核原件),雙方交接證書原件必須有書面的簽收,甲方須加蓋企業公章。

5、乙方提供的資料僅供甲方資質辦理使用,不對甲方所做項目負技術責任,不承擔甲方在工程項目中的任何失誤和責任。

6、若乙方證書在甲方使用過程中,發現仍有信息登記在原單位,導致甲方無法使用,乙方必須到原單位辦理退出手續。甲方從不能使用的時間點起中止計算聘用期,並停止支付聘用費,直至乙方證書在甲方業務中能正常使用為止,才開始重新計算。

三、甲方義務責任:

1、根據甲、乙雙方協商,合同簽訂後,履約期間甲方支付每年乙方崗位津貼共¥6000元(大寫:人民幣陸仟元整)。支付方法為:第一年分兩筆支付。甲方收到乙方職稱證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評審表複印件驗證無問題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第一筆的費用¥3000元;甲方成功在三庫平台鎖定乙方職稱證後三天內,甲方支付第一年的餘款¥3000元。若本協議簽定期限在二年以上,則第二年之後甲方需在每年度開始之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崗位津貼。

2.如甲方在資質申報過程中,發現證書不可用,甲方應在簽訂本協議一個月內退回所收證書給回乙方,乙方需在甲方通知後一週內歸還已收到的費用本協議終止。

乙方銀行賬户:開户行:中國建設銀行

開户名稱:開户賬號: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所提供的上述證件原件的安全,用於且僅用於甲方資質申報、升級、審查及備案用途,甲方若需乙方在查驗原件到現場時,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盡力給予配合,由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如乙方不能到場,並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如乙方由於個人原因,兩次或以上不能到場,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按已支付的當期費用雙倍返還。

4、履約期內,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證書原件,如果由於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學歷證和資格證丟失,甲方負責及時為乙方辦理補證手續並承擔全部費用,如無法恢復甲方應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甲方賠付乙方(學歷證、職稱證)每個證書壹萬元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後果,甲方概不負責。在未得到乙方書面認可下,甲方不得將乙方的資格證書用到其他的企業,不得做出有損於乙方利益的其他行為。

5、乙方如有特殊情況,可將職稱證的原件抵押取回暫用,時間不超過15天。或雙方同意的第三方中轉交換。如乙方取回職稱證時間超過15天,須知會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乙方逾期不歸還也不告知,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按已支付的當期費用雙倍返還。

四、其他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要乙方配合的相關事項。如需乙方提供證書及資料快遞時,其中每次由於郵遞資料等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需乙方到現場,則由此引發的正常工作費用(含來汽車或列車迴路費、生活住宿費)由甲方負責全額報銷,並給予乙方補貼500.00元/天。

五、相關續約約定:

在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該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續簽協議,乙方若未收到通知則視為不再續簽協議。

六、協議的解除:

1、協議期滿或雙方協商同意可解除本協議,但需經雙方書面確認;

2、甲方如不按時支付乙方費用,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追究甲方相關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3、乙方如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虛假,造成甲方資質申報手續不能辦理或延誤,甲方有權追討乙方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4、甲方應提前開好乙方的解聘證明。

七、違約責任:

甲、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違約,應該擔負相應的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義務;

2、乙方在甲方掛靠期間,若因甲方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失去了工程師資格證,屬於甲方違約;甲方負責補辦工程師證書,補辦不了就賠償乙方¥20xx0.00元(大寫:貳萬元整)。

3、乙方如提供證書不真實,需承擔違約責任,應馬上退還崗位津貼,並賠償甲方貳倍的崗位津貼金,且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相關法律責任;甲方如違規使用乙方證書,需承擔違約責任,已支付的崗位津貼乙方不予退還,並賠償乙方壹倍的崗位津貼金,且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相關法律責任;

4、乙方(已有自然人卡的)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崗位津貼後,不能在壹個月內協調辦理自然人卡原企業的解聘及退出手續,屬於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退還崗位津貼,並賠償甲方貳倍的崗位津貼;

5、在甲、乙雙方簽訂協議且甲方已支付崗位津貼後,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將職稱資格證給予甲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應立即退還崗位津貼,並賠償甲方貳倍的崗位津貼;

6、在甲、乙雙方簽訂協議且甲方已支付崗位津貼金後,乙方承諾在協議期內如甲方資質辦理時,如需要學歷證及身份證原件,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提供配合甲方,如乙方不能提供,並造成甲方損失的,有權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的所有款項;

7、甲方必須保證職稱資格證原件、複印件僅用於甲方資質申報、升級、年檢、投標及備案等用途,在合同期滿後7日內將原件返還乙方。否則甲方承擔嚴重違約責任,除須支付乙方違約金¥20xx0.00元(大寫:人民幣貳萬元整),乙方仍有權向甲方索要相關證件,並有權追究甲方的相關法律責任,並賠償乙方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

8、若協議期滿後不再續簽,則甲方的資質裏無權再使用乙方的所有資料。甲方違反本協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須支付乙方違約金¥20xx0.00元(大寫:人民幣貳萬元整)。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委託代表人(簽字):身份證號碼:方電話:乙方電話:

住址或常駐地址:

簽署日期:年月日 簽署日期:20xx年月日

項目工程協議書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協議法》,以及裝飾行業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設計收費為

元/平方米(套內使用面積),估算總收費 元,金額大寫

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經協商採用以下付款方式(將不選定的方式劃去)

1、 雙方另定。

2、 按下列方式執行。

(1)上門測量,價格: 元

(2)定金: 元

(3)出平面方案圖,方案: 份,價格: 元/份

(4)出平立面圖及剖面圖,價格: 元

(5)出水電施工圖,價格: 元

(6)出效果圖,價格: 元/張

第三條 設計內容及完成日期的約定

(一) 乙方提供的設計圖中應有詳細的設計説明。

(二) 平立面圖

1、平面傢俱佈置圖;2、地面圖;3、天花圖;4、現場製作的傢俱立面圖;5、門立面圖;6、廚房、衞生間立面圖(定做的廚房除外);7、電視背景牆立面圖;8、其它現場需施工牆面的立面圖

(三) 剖面圖

1、應標明材質、用料、顏色等

2、門窗套剖面圖

3、 傢俱剖面圖

4、 玄關剖面圖

5、 廚房上下櫃剖面圖

6、 天花剖面圖

7、 電視背景牆剖面圖

8、 其它需施工處剖面圖

(四) 水電施工圖

(五) 甲乙雙方約定,從協議生效之日起, 天內完成平面方案圖;

平面方案通過後 天內完成全套施工圖。

第四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設計所需的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設計費。

3、本工程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如期向甲方將付本協議規定的設計文件,並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規範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協議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工程竣工的驗收。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由於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為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違約金。

(二)由於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三)甲方不履行協議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協議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第六條 協議生效、中止與結束

(一)本協議需經甲方簽字、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後有效,本協議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二)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協議時,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協議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

(四)本協議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協議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協議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協議關係,本協議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協議糾紛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協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執行。

(二)本協議附加條款如下:

1、

2、

3、

第九條 協議文本

15.1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5.2 本協議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5.3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5.4 協議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15.5 本協議實行當事人自願鑑證原則,可將協議文本提交所在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進行協議鑑證,以保護協議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甲 方:               乙 方:

籤 章:               籤 章:

簽約地址:              簽約地址:

項目工程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鑑於:

1、甲方因公司經營,於__年__月__日起尚欠寧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幣 萬元。

2、因甲方無力以貨幣方式清償工程款,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甲方以房產抵償工程款。

雙方為了明確有關權利義務,特訂立協議書如下:

第一條 借款本息金額及還款方式

1.1雙方確認,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止,甲方累計欠乙方工程款合計人民幣 萬元。乙方同意甲方以福泰商業廣場的住宅房抵償工程款。

第二條 按債標的物概況

2.1坐落地點:

2.2房號:

2.3總建築面積:

2.4標的物價值:抵債房產市場總價為人民幣 元,現標的物折價後(即成交價)總價值為人民幣 萬元。

第三條 差價找補

3.1甲方以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房產作價方債務後,由乙方找補甲方差價款人民幣 萬元,該款由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支付給甲方,如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差價,本協議認購行為無效。

第四條 手續辦理

4.1本協議簽訂之日,雙方辦理下列相關手續:

4.1.1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商品房認購書》);

4.1.2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相應金額購房款的收款收據(在辦理房產證之前向乙方開具購房發票);

第五條 相關税費的承擔

5.1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施工合同關係轉為商品房買賣合同關係,有關商品房買賣所發生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另行約定,因商品房買賣所產生的税、費擔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及當地人民政府有關政策執行(允許中途變更一次購買人)。

第六條 其他

6.1本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一經簽訂,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違反房產抵償債務協議書,原寧波建工與福泰房地產有限公司8月27日的承諾書依然有效。

6.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德興市房產管理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6.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工程協議書 篇6

同編號:水標協議字[____]第____號

項目名稱: 甲方:

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水利部水利標準化工作有關管理規定,協議各方就以下內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作要求

1、甲方指水利部或其授權機構;主管機構為水利部國際合作與科技司,主持機構為水利部有關業務司、局。

2、乙方指由各標準主持機構指定並符合國家基建前期費和財政專項要求的項目承擔單位或主編單位。

3、標準編制工作應按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和時間要求,遵照《水利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的規定實施,其工作內容見附表二,標準的技術內容應符合審定的編制工作大綱要求,以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報批文件為協議標的。

4、標準宣貫培訓工作應按協議約定的計劃和時間要求實施,其工作內容見附表二,以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宣貫培訓工作總結報告為協議標的。

5、標準專題項目應按協議約定的工作內容和時間要求實施,其工作內容見附表二,以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專題項目成果為協議標的。

6、乙方應按照協議規定時間,將標準編制工作大綱、徵求意見稿、送審稿和報批稿提交甲方,並通過水利科技信息網等媒體向社會公佈。

7、在協議執行過程中,乙方應在每年4月30日前,向甲方(主管機構和主持機構)書面報告上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和下年度工作計劃(含工作進度、存在問題、經費使用情況等)

8、協議各方應加強項目經費的管理,乙方嚴格遵守水利前期工作投資計劃管理辦法、經費使用要求和國家財經制度的有關規定,專款專用。

9、其它要求(根據項目性質列出項目實施工作條件和要求、方式、協作事項等其它內容)

二、協議各方的義務和權利

1、協議生效後,甲方應按協議約定向乙方撥付補助經費。

2、乙方應按協議的約定,按階段向甲方(主管機構和主持機構)提供項目成果。

3、編制標準的進度拖延一年以上時,若主持機構無正當理由,主管機構可採取更換主持機構等處理措施。

4、當項目涉及保密問題時,協議各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履行保密義務,承擔相應責任。

5、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經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協議。

6、協議終止,乙方應及時返還剩餘經費。

三、解決協議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協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協議各方同意由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協議金額及付款方式

協議金額(大寫)

付款方式:一次付清

五、其它

1、本協議經協議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十份,主管機構六份,主持機構、項目承擔單位或主編單位各兩份。

附件:(略)

項目工程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合理合法的原則協商一致,特簽訂以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址:

三、承包內容:

四、承包方式:

五、承包價格:

六、付款方式:

七、甲、乙雙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

1、按照協議約定時支付工程款。

2、現場監督:檢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進度、驗收等。

3、現場協調各工種之間的工作配合,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矛盾。

4、給乙方及時提供在施工過程中滿足施工要求的條件。

(2)乙方:

1、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協議範圍的施工任務,嚴格執行防水工程相關規範及標準。

2、提供防水材料的合格證和相關資料。

3、遵守甲方在協議範圍內的相關規定。

4、嚴格管理好自己的施工人員,不拖欠員工工資,乙方人員及設備、材料自行管理。

八、違約責任

如違約,造成的一切責任由違約方全權承擔一切責任。 本施工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相關工程款項結清時終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項目工程協議書 篇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本工程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公開招標、邀請投標、協商議標確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協議法〈修正〉》,國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設部頒發的(gf910201)《建設工程施工協議示範文本》,並結合______市有關規定以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道路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平方米、排水管邊:規格________米、橋樑:部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期

(1)按定標(或議標、或約定)規定工期 (日曆)天。

(2)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3質量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協議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定標價(或協商價)含____________費用,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全部工程等價按下列規定計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工程

2.1開工前_______天辦妥建設許可證,開工證和施工臨時用地,佔用道路等合法手續;

2.2開工前_______天將水準點、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提交乙方,並於現場交驗;

2.3開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工程地質、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2.4協議簽訂後_______天內組織乙方和設計、監視等單位進行圖紙會審、設計交底,做好會審、交底紀要,並按圖紙的份數發給乙方。

2.5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及周圍地下管線和臨近建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3.1甲方任命駐工地現場總代表及其委託的代理人,必須由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擔任地,若甲方代表易人,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後任必須全面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3.2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須經其本人簽署並以書面形式遞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收到時間後生效。

3.3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委託____________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____________為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協議中應明確,並將協議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第四條 乙方工作

4.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或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總進度計劃,並送交甲方代表;

4.2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4.3作好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彙集施工技術資料作交工文件移交甲方;

4.4作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整治,做到工完場清、道路暢通,達到創建衞生城市標準;

4.5工程竣工未交給甲方之前,乙方負責保護、乙方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出資修復,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的修理費由甲方承擔。

4.6竣工後規定的保修期內,由於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於接到甲方通知的___天內無條件保修。屬設計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乙方可給予返修,但返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4.7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員自身責任外,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立即報告甲方和建設主管部門。

第五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駐工地的總負責人或總代表,應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須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後任必須全面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5.2乙方代表行使協議約定的權力、履行協議約定的職責,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遞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 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第六條 工期提前

6.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內容包括:提前的時間、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費用的承擔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6.2乙方按協議規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__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_元。

6.3無正當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_______天,由乙方付給甲方罰金________元,罰金不超過協議總造價的________%。

第七條 工期順延

7.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

(2) 不可抗力:是指戰爭、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火災、水災,以及六級以上台風、大雨、暴雨、地震等;

(3) 甲方代表藉故不簽證,影響下一工序的進度;

(4) 甲方資金不足,導致停工、窩工;

(5) 甲方不按協議規定預付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6) 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進度。

7.2上述情況發生後兩天內,乙方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兩天內予以確認,答覆。

7.3非7.列出各種原因,工程未按協議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工程質量等級

8.1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的_________標準。

8.2工程質量經驗收評定為優良標準,並按協議工期竣工,甲方給乙方獎金________元。

8.3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8.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______市質量檢驗監督總站進行裁決,裁決費用及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由敗訴方承擔。

第九條 協議價款及調整

9.1協議價款為有條件之可調價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作調整:

(1) 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修改和施工現場簽證;

(2) 甲方代表籤認的工程量增減;

(3) 建設主管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9.2上述情況發生後,由乙方編制調整預(結)算書送甲方審核後,報送工程造價審查部門審定,確定協議價款的增減。

第十條 工程預付款及竣工結算

10.1協議生效後五天內,甲方付給預算價的_____%為工程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

10.2乙方在向甲方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同時,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強算資料,甲方自簽收之日起十五天內將結算審核完畢,並報送造價管理部門審定,審定後的結算書作為雙方結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據。

10.3甲、乙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後一個月內辦理完畢工程結算手續。

10.4甲方未按協議約定將結算審核完畢並報送造價管理部門審定,或在簽收審定書後十五天內不支付工程結算款,則從甲方簽收審定書後第十六日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額的利息,並承擔每日按拖欠總額的萬分之三的罰金。

第十一條 竣工驗收

11.1乙方認為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應於竣工驗收前十五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一式______份)和竣工驗收報告。甲方代表收到報告後十五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五天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修改意見修改,並承擔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11.2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後十五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五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則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11.3竣工日期的認定:竣工日期為乙方遞交竣工驗收報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修改後乙方重新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

11.4甲方未按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工程保管費、每天按承包工程造價的萬分之八計算。

11.5經驗收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自驗收完畢起五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若甲方未按時接管而導致已驗收工程損壞,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驗收完畢若乙方在五天內未向甲方移交完畢(特殊情況除外)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11.6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擅自動用或提前使用,則自甲方動用(或使用)之日即為工程竣工日期,由此而發生的安全、質量責任問題及經濟支出或損失,概由甲方承擔。

11.7工程竣工驗收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乙方不得因經濟糾紛而拒絕交付。

第十二條 保修

12.1保修期限:分別以每個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後格及甲方在驗收證書籤字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瀝青砼路面及人行邊為一年,水泥砼路面為三年。

12.2保修責任範圍:除甲方使用過程人為損壞,自然災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損壞外,凡屬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及驗收後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範圍各部位損壞、脱落、開裂等,均屬乙方保修責任範圍。

12.3保修內容包括:協議價款(含補充協議價款)所包含的工程項目、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或文字約定,雙方或多方會議紀要約定的全部內容。

12.4保修費用:從工程結算款中截留,即按協議總價款計算為3%,若發生的累計保修費超過保修費總額,超過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12.5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七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在保修費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持。

12.6保修期滿後二十天內,甲方將剩餘保修費和按保修期內銀行存款得率計算的利息一次付給乙方。

第十三條 爭議

13.1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經雙方同意可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1、向市各級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造價管理部門申請調解;

2、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13.2選擇上述第一種方式解決爭議雙方接受調解結果,應在調解結果作出後七天內執行,若對調解結果不能接受,或由於一方不執行調解結果等原因使調解結果無法執行,任何一方可在調解結果作出七天後請當地有管轄權的經濟協議仲裁機關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違約

14.1違約的處理:協議雙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協議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賠償、違約造成工期延誤責任分擔:甲方違約、工期相應順延;乙方違約,工期不得順延。

14.2違約金的標準:協議履行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而單方提出終止協議,均屬單方毀約,毀約方除承擔賠償因此造成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必須向對方支付協議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14.3賠償經濟損失的範圍:

(1) 甲方代表不按協議約定發出必要通知、確認、批准,不按協議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他使協議無法履行的行為而導致乙方經濟損失。

(2) 乙方不按協議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協議無法履行的行為導致甲方經濟損失。

14.4損失的計算方法:實際直接損失加實際間接損失,再加上以銀行計劃外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

14.5除非雙方協議將協議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協議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前述違約責任後仍必須繼續履行協議。

14.6因一方違約使協議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協議,須提前十天通知違約方並簽訂中止或解除原協議的協議書,報原協議審查(或簽證)部門審查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協議,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14.7因乙方原因中止協議時,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接受與本工程有關屬乙方在現場一切設施、材料、設備和器件的權利。

第十五條 安全施工

15.1乙方應按安全施工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科學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發生的費用。

15.2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建設主管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15.3乙方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其防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認定標準:

(1) 六度以上的地震;

(2) 六級以上的持續一天台風;

(3) 30mm以上的持續24小時的大雨、暴雨;

(4) _______年以上未發生過,接近或達到人體體温持續二天的高温天氣;

(5) 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

(6)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戰爭、空中飛行物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等)。

16.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現,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若災害呈間歇形式發生,乙方應每隔三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情處理提供必須條件。

16.3因16.1所列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 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 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 造成施工現場乙方臨時設施損壞和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4) 乙方設備、機械、車輛等現場施工用具及人員停、窩工、機械、設備停置損失,由乙方承擔;

(5) 清理、修理工作的責任與費用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

第十七條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法人印章,送______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或______市城市管理辦公室審查後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八條 協議份數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銀行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發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協議訂立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協議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查意見: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審查機關(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項目工程協議書 篇9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以資守信。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量: 以協議預算表為準,發生工程量變更的以實際工程量為準。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項執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條 工期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總用工時間: 天(工期順延的時間未計入)

第三條 工程價款

本工程總造價為:(大寫) (人民幣)

¥: 元

注:此價款為工程結算依據,最終要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

第四條 工程質量

本工程質量按以下第 執行

(1)國家標準 (2)地方標準 (3)行業通用標準(4)甲方特殊標準

第五條 圖紙

1、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採用以下第 項執行

(1)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用為(大寫): 元,圖紙設計費用不包含在工程總價款內;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圖紙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3、施工圖紙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提供圖紙的,應在開工前 天將圖紙交給乙方。

第六條 協議組成文件

組成本協議的文件包括:

1、本協議協議書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工程變更

1、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協議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協議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坦,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發包人同意。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發包人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其他變更

協議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確定變更價款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3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人確認後調整協議價款。變更協議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協議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協議已有的價格變更協議價款;

(2)協議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協議價款;

(3)協議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4)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3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協議價款的變更。

(5)發包人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3天內予以確認,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3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6)發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而實際工程繼續施工的,視為同意承包方人的價款變更要求。

(7)發包人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協議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協議價款。

第八條 雙方一般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工作

(1)開工前 天,全部騰空或者部分騰空房屋,清除障礙物(協議約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對未能全部騰空的房屋內的傢俱和陳設採取保護措施,為承包人進場做好準備工作;

(2)辦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保證乙方能夠順利進場施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辦理的,相關費用應當由甲方償付給乙方,並且工期相應順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電源,負責協調鄰里及管理機構之間的關係;

(4)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確認工作;

(5)施工期間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該房屋的,應當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護等工作,應當注意為施工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6)按照協議約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據規定交納應由其承擔的各種税費。

2、乙方的工作

(1)參加有關施工圖紙或者作法説明會議或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計劃交由甲方審定確認;

(2)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規範、防火規定,按期按質完成施工;

(3)未經甲方同意或者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試試拆改原建築物主結構及各設備管線;

(4)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陳設及水電管線的完好,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的通暢;

(5)對於施工過程中的在關事項(如材料的進場、隱蔽工程的驗收、竣工驗收等)需要甲方確認的,應當及時並給予其必要的準備時間;

(6)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九條 有關材料的約定

1、任何一方負責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均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格產品,還必須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標準和設計的要求。

2、對於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者規格有差異的,對方有權要求更換,提供方應當予以更換。由此增加費用,由提供方承擔。

3、材料和設備進場後,統一由乙方負責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過程中有重大失誤而造成的材料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4、材料運輸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5、甲方應將材料和設備按時、按量運送到施工現場,並通知對乙方現場負責人驗收簽字確認。

第十條 有關施工和工期的約定

1、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的方式向發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發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發包人在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2、暫停施工

發包人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發包人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發包人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發包人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發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協議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工期延誤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協議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另行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協議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協議價款等內容。

第十一條 關於質量和中間驗收的約定

1、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檢查和返工

(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協議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甲方現場負責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協議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4)因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協議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書式通知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發包人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應承認驗收記錄。

(3)經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4、重新檢驗

無論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協議價款,賠償發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發包方指定的現場負責人為: ,身份證號碼為: 。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視為發包方的確認。

第十二條 關於安全施工的約定

1、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方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十三條 關於竣工驗收和結算

1、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自接到乙方驗收通知後 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交移手續。

(2)工程未經驗收合格時,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為,否則視為甲方對該工程已經驗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實際使用之日起計算。

2、結算

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將有關資料移交給甲方,雙方進行工程結算。發包人接到資料後

天內未有異議的,視為認可結算資料,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確認,若甲方在收到資料後既提不出書面異議又拒絕在結算單上簽字的,視為結算單已經得到了甲方的簽字確認。

第十四條 關於工程價款支付的約定

1、雙方同意工程價款按下列方式進行確定:

(1)固定價格:本工程總價款為(大寫): ;

(2)其他方式: 。

2、雙方同意按下表執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數支付金額

支付時間

第一次: %

大寫:

第二次: %

大寫:

第三次: %

大寫:

第四次: %

大寫:

工程驗收後 天內付清。

3、特別費用的約定:

(1)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發生的一切水、電費用由甲方承擔;

(2)施工過程中,因為乙方的因素違規被執法機構或者管理機構罰款的,罰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為是在甲方強行要求或者指揮下發生的,則罰款由甲方負責;

(3)協議附件預算表中沒有列明税費,税費由甲方按實際徵收税額向有關部門交納,已經列明税費的,由乙方負責交納。

4、增加的工程項目,經雙方簽署增加協議確認後,甲方應就該增加工程項目支付預付款,預付款的金額為增加項目總造價的30%,另外的70%實行分期付款,甲方應在每個月的前三天內支付給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項目造價大於人民幣壹萬元的,則甲方應按上述比例支付給乙方。

第十五條 關於工程保修的約定

1、乙方承諾工程保修期為自竣工之日起 月內。損耗品、使用不當、人為破壞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損壞不在保修範圍。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在本協議簽署生效之前已經發布的對工程項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的規定為準。

2、甲、乙雙方對保修的其他約定: 。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時發包人違約:

(1)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發包人不按協議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協議義務或不按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2、發包方以上違約行為構成了一般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預付款、工程款,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為: 元,協議繼續履行。發包方其他違約行為應承擔的違約金為 元。

3、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工程款並經過承包方催告後仍沒有支付,並造成了承包方損失的,為發包方嚴重違約,承包方解除本協議的,發包方應支付本協議暫定總價款百分之二十違約金。

4、當發生下列情況時承包人違約: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協議義務或不按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應向發包人承擔 元/天的違約金;其他違約行為應向發包人承擔 元的違約金。

6、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協議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協議。簽訂本協議後,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協議的,應向對方支付本協議暫定總價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7、其他約定: 。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協議時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協議,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協議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經過協商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響施工的,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並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否則,應當就擴大部分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協議附件

1、工程施工項目確認書

2、施工圖紙或工藝説明確認書

3、項目變更單

4、分項工程,隱蔽工程驗收單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細表

6、發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細表

7、工程驗收單

8、工程結算單

9、工程保修單

10、發包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第二十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的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項目工程協議書 篇10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簡稱甲方),與_________(簡稱乙方),簽訂安裝主機的項目合同。

1.安裝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範圍:本合同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4.完工期限: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在_________建造工程完工後六十(60)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主機試驗運行。

5.安裝工程總價格: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裝工程付款進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機的主要設備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4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餘額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7.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的1%計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方規定之訂單計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若甲方因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甲方在驗收後,應按雙方規定的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9.監督進度:甲方派去的監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督並有權予以監工、指導。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藉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並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止並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量、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開始時,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設備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負損害之全責。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對付款之用。若甲方決定不再繼續施工,按合同第10條規定結束。

12.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的原因外,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後保證工程質量良好一(1)年。

13.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應負責賠償。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方訂約之其他工程人員的過錯所造成,則應由甲方完全負責。

14.附件:本合同附件應視為本合同的一部份,與其他條款有同等效力。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各保留兩份副本供雙方存檔備查。

16.附加條款:主機的保養--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後,提供免費及定期對_________主機保養服務一(1)年,每六(6)個月派員一次維護正常運行。

本合同按雙方所籤日期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項目工程協議書 篇1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築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況: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工程裝修內容

綜合樓室內棚面、牆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

第三條、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____________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後以審計為準)

第四條、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條、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_______《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_____年,終身維修。

第六條、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_____%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_____%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_____%

4、乙方剩餘工程款作為質保金內付清

第七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第八條、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____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蓋公章)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蓋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項目工程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施工責任方):

甲方承建之,現委託乙方採取包工、料、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及安全設施等大包乾方式進行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特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內容

二、組織領導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及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技術素質,所有工種均持證上崗。在施工責任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隊伍和人員,以保證該項目技術力量和施工隊伍的穩定性。

3.乙方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配、技術安全、工程質量以及生活、計生等工作。

三、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

料用料的指揮、監督與管理。

(2)負責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現場進度,審核完成工作量。申報預決算,申請撥付工程款。

(3)負責與承建商、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作聯繫並申報有關文件資料。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尊重和服從承建商、監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並確保達到驗收標準以上。

(2)強化本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不亂搭亂拉電路管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不強行、違章施工,嚴格杜絕火災等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之全部責任。

(3)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場清。

(4)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由甲方負責以甲方名義上報各級部門審批,做到絕對服從甲方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每天必須在作業現場,未經項目經理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地。

(5)必須保證充足的施工人員及技術力量,人數穩定,工作效率高,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質量等問題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條例。如有違反且情節嚴重、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甲方可責令乙方清場並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隊伍組織施工,剩餘工程之進度款將不再支付。同時乙方應對由此給甲方造成之損失予以賠償,由此產生之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該工程完工並移交甲方前,乙方應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因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發生一切責任,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屬於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引起之訴訟、控告、索賠責任及可能發生之相關費用。

(8)乙方不得將依據本責任書取得,經甲方委託施工之施工任務再行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本施工項目。

(9)工程完工後,向甲方及時上報該工程的施工總結。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現場樣板標準,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現場樣板標準、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費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4月30號上午12點前全部完工驗收。

六、工期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現場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計劃所要求的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

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結算總價的%或元向甲方支付罰金。

七、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付款,具體付款方式如下:

第一遍付40%

第二遍驗收合格之後付40%

最後在六月三十日之前全部付清。

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 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到設計規範或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九、甲方對本責任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十、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並竣工結算後,除保修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 乙方(施工責任方) 代表:

經辦人:

身份證件號:

項目工程協議書 篇13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已方):______________

經公開招標,甲方將_________綠化工程確定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着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地點:_________。

二、工程總造價:________萬元(大寫)。

三、工期

乙方確保在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開工,於____月____日完工,工程標準達到合格_________級。

四、開工準備

甲方前期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該工程遺留問題;甲方在施工前準備好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圖紙後,儘快做出材料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進度計劃報給甲方。

五、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植完畢,經初驗合格後,付合同價的_____;半年後經複驗合格,再付合同價的_____;工程初驗後_____個月經驗收合格,按審計決算付清餘款。

六、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4)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七、養護管理和質量要求

(1)大樹及時支撐,支柱與樹幹相接部分應墊上防護物,以免磨傷樹皮;

(2)栽植後及時封堰澆透水;

(3)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確保苗木正常生長;

(4)苗木要及時防治病蟲害;

(5)苗木管理期間,必須經常清理各種廢棄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_________個月,養護標準達到_________,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八、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通知書後,及時按期組織驗收,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每推遲一天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其間每推遲一天按工程價款的千分之一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

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負責無償修補或及時返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必須確保在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除不可抗力因素經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遲一天罰款_________元。

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條款終止。

十、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一份。其它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存檔。

十一、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工程協議書 篇14

發包人(全稱):鄭州鄭東置業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鄭東建材家居城工程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1.1.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施工合同約定的所有施工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2.凡屬於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於承包人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於承包人保修責任範圍;不屬於承包人責任,但是經由雙方協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應配合維修,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以上工程通過驗收,完善整改意見並正式移交發包人,雙方在移交書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為:2年

3、質量保修責任

3.1.保修期頭三個月內,承包人應派出足夠的維修和管理人員常駐現場負責維修工作,承包人維修負責人每天與發包人工程部及相關部門主動聯繫一次,在發包人維修備案本上籤到。認真履行保修責任,做到服務周到,隨叫隨到,此後應在發包人通知24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維修,履行保修義務,保證維修的質量及效果。承包人聯繫電話:發包人通知時間以電信部門記錄為準,一次接通或三次無人接聽或接不通視為發包人已通知承包人(發包人電話通知時間8:00~18:00之間)。承包人如更改電話,必須提前3天加蓋公司公章書面通知發包人。

3.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3.承包人未能及時進場維修或不能維修或未能在發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發包人自行另請他人代為維修並確定價格,同意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及發包人加收管理費(修復及賠償費的15%)可以從發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但不等於解除承包人的任何應負的責任。

3.4.承包人的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補償等全部責任、費用及甲放的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授權發包人全權代表承包人與相關業主進行談判,承包人應在發包人通知有關費用的3天內向發包人支付,否則發包人加15%的違約金從保脩金中扣除,並要求承包人補充保脩金。

3.5.承包人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並在完成後取得業主和發包人的驗收簽字,所維修項目如在六個月內再次出現同樣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3.6.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3.7.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在保修期2年後,保修期維修較少或業主投訴少,監理工程師、物業管理單位及發包人對工程質量無異議後14天內即與承包人辦理保修款支付。在保修期內,如果維修次數,業主投訴較多,保脩金五年以後酌情結算,保脩金結算後,承包人仍應繼續完成2款規定的保修期限內的保修工作。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5、其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鄭州鄭東置業有限公司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項目工程協議書 篇1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着友好、誠信、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範圍:

4、工程承包方式:

二、 協議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 工程造價、付款方式及質保金

工程造價: 元整 小寫 元 (人民幣) 付款方式:本工程無預付款。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經甲方審計

完成後7天內按審計金額的90%付款。

質 保 金:本工程保修期為一年。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7天內

甲方付清剩於工程款。

四、 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本工程由甲乙雙方及有關部門以國家(行業)的相關標準、規範為標準共同驗收。

2.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166-.《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61-.《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31-.《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303-.《室內消火栓給水滅火系統安裝工程施工工藝標準》J512-.及其他的國家和行業現行的相關標準、規範。

五、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現行有關的國家和地方有關規範要求的同時,還必須執行甲方的《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辦法》。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或消防條例等乙方原因導致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 質量保修

1.本工程免費質量保修期限為 1 年,終身維護保養。

2.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4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及時處理。

3.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應有專人負責該項目的保修工作,定期與甲方溝通達到2次/月。同時,必須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繫。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繫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加收10%的勞務費。

4.保脩金支付方法

4.1 質量保脩金在規定的質保期滿後,如無任何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無息付給乙方。

4.2 在免費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未能在第二條規定時間內進行維修,則視為授權甲方組織維修,並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和質量責任,同時甲方加收維修費用10%的勞務費。上述費用在乙方質保金中直接扣除後,乙方負責補足質保金。

4.3 在免費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於乙方原因,甲方無法同乙方取得聯繫,按照上一款執行。

七、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協調施工用水、用電。

2.乙方負責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裝、竣工驗收、質保服務及提交消防驗收報告、與其他施工單位溝通等工作。

3.乙方必須按照經甲方確認的安裝方案、方法進行施工、安裝,不得擅自改動如有變更以書面的變更通知單為準。

4.乙方對消防電氣線路、消防給水管道等隱蔽工程都要進行過程檢驗和最終檢驗,並且要結合施工、安裝、調試、驗收等重大程序分階段做好質量記錄。消防工程安裝施工完畢但未通過消防驗收之前,乙方應對整個消防系統負責。並主動做好工程的後期維護保養工作。

八、 違約責任

1.工程如未按協議約定時間竣工,每延誤一天,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造價的5%的違約金。

2.由於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質量原因、乙方施工質量等原因,導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間出現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等,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 其他約定

1.本協議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協議附件及相關説明,均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目工程協議書 篇16

拆遷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被拆遷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房屋承租人(使用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建設需要,經批准取得_________號《房屋拆遷許可證》,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及_________等規定,對乙方的房屋進行拆遷,甲、乙、丙_________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拆遷補償安置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被拆除房屋現狀

(一)房屋所在地點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有證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_,房屋產權證號____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____,房屋的產權性質_________,房屋的結構_________,房屋的總樓層數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樓層數____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____。

(二)房屋內部設施及裝潢情況:_________

(三)房屋的附屬物及構築物情況:_________

(四)機械設備情況: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或丙方基本情況

(一)被拆除房屋為住宅時:

1、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_人(其中常住人口_________人),分別是(姓名、性別、年齡、與户主關係等):_________

2、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_人,分別是(姓名、性別、年齡、與户主關係等):_________。

(二)被拆除房屋是非住宅時:

1、乙方情況:_________

2、丙方情況: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拆遷補償選擇第_________種方式:

1、貨幣補償。

2、房屋產權調換。

第四條 被拆遷房屋的貨幣補償方式

(一)貨幣補償金額的確定選擇第_________種方式:

1、根據當地政府公佈的貨幣補償基準價由當事人協商確定價格。

2、根據當事人共同推薦的評估機構評估的市場價格確定。

3、當事人對評估機構的選定意見不統一時,按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確定的評估機構評估的市場評估價確定。

4、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作價方式。

(二)房屋裝潢作價方式:_________

(三)被拆遷房屋補償金額:_________

1、房屋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計價,小計_________元。

2、裝潢補償金額_________元(若房屋貨幣補償金額含裝潢補償,此項可不另行計算)。

3、附屬物及構築物補償金額_________元。

以上三項合計補償金額_________元。

(四)房屋貨幣補償的幣種_________,補償金額由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給乙方,支付方式:_________。

(五)實行貨幣補償的,甲方對丙方不再承擔安置責任,由乙方對丙方進行安置。

第五條 房屋產權調換補償方式

(一)甲方提供位於_________,結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房屋號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現房】【期房】,產權調換房屋的樓層、房號的確定方法:_________。

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應符合以下標準:

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安置房屋,應當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

2、房屋內應當有以下設施:_________。

3、房屋裝飾與設施標準見附件二

4、新建房屋竣工後質量應經_________登記備案。

(二)被拆遷的房屋及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的價格均按本協議第四條第(一)、(二)、(三)款統一方式進行確定,並結清產權調換差價。

(三)按被拆遷房屋與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的價格結算產權調換差價。差價金額_________。

(四)產權調換差價幣種:_________,差價由_________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方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 房屋產權調換的過渡安置

(一)過渡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確定。

1、【乙方】【丙方】選擇自行過渡安置;

2、由甲方提供週轉房過渡安置。

(二)【乙方】【丙方】過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乙方】【丙方】選擇自行過渡安置的,甲方應當按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向【乙方】【丙方】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乙方】【丙方】選擇由甲方提供週轉房過渡安置的,其週轉房的地址: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四)甲方保證【乙方】【丙方】在過渡期限內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進行安置。【乙方】【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週轉房的,應當在得到安置房後_________日內騰空週轉房。

第七條 房屋拆遷補助費

(一)甲方按_________規定標準,支付【乙方】【丙方】搬遷補助費_________元,臨時安置補助費_________元,其他補助費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

(二)拆遷非住宅房屋,甲方按_________規定標準,支付【乙方】【丙方】設備搬遷和安裝補助費_________元,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_________元,其他補助費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

(三)房屋拆遷補助費的幣種:_________,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給【乙方】【丙方】,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 【乙方】【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應將被拆遷房屋騰空,並交甲方拆除。

第九條 【乙方】【丙方】的違章建築及其附屬設施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權拆除。

第十條 逾期安置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應在本協議第六條第(二)項約定的臨時過渡期期滿前保證【乙方】【丙方】按期回遷,逾期不能回遷的,甲方應在臨時過渡期滿天前通知【乙方】【丙方】,按下列約定處理:

1、甲方按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的2倍向【乙方】【丙方】加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2、逾期_________個月內,甲方按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的______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甲方按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的______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

3、逾期12個月的,【乙方】【乙方在徵得丙方同意的情況下】有權要求重新選擇貨幣補償或另行選擇安置房。

4、_________。

5、_________。

(二)【乙方】【丙方】在臨時過渡期內,收到甲方安置通知(通知方式為_________)之日起4個月內,應到甲方辦理安置手續;甲方應從發出安置通知後再支付【乙方】【丙方】四個月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不到甲方辦理安手續的,不再享受各種補助費或補償費。

第十一條 甲方關於安置房標準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交付的安置房標準應符合第五條第(一)項及附件二標準的約定。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定標準進行整改,並賠償_________元。

(二)安置房屋面積確認及面積差處置方式:

本款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使用面積】(本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置。

本協議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登記中面積記載不明確的,應由原產權登記部門重新確認。

安置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本協議約定面積發生差異,甲、乙雙方同意按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置:

1、雙方自行約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置: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按第五條規定原則據實結算差價;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當產權登記面積大於本協議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按第五條規定原則據實結算差價;超出3%部分的房屋價款,如果安置房屋價值大於被拆遷房屋,不找差價,如果安置房價值小於被拆遷房屋價值,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價款的雙倍返還乙方。

(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當產權登記面積小於本協議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場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按第五條規定原則據實結算差價;超出3%部分的房屋價款,由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價款的雙倍返還乙方。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協議約定面積)/協議約定面積×100%

第十二條 甲方逾期支付拆遷補償資金(貨幣補償、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設備搬遷安裝補助及損失費、停產停業補償費)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內,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2、逾期超過日後,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_____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前款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協議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三)

第十六條 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項目工程協議書 篇17

甲方名稱:aaaaaaaaaaaaa

乙方名稱:bbbbbbbbbbbbb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按國家《勞動法》《經濟合同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土石方平場工程承包合同協議如下:

一、工程承包內容:土方開挖、運輸、回填、棄土、場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工作內容(土方開挖241758立方米、回填碾壓52767立方米、棄土188991立方米、平整場地73310平方米)。

二、工程地點:cccccccc。

三、安全:在施工過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工程技術要求:乙方按設計圖紙和現行施工規範規定及項目部(甲方)的技術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進行組織施工。土方運輸過程中的道路維修、衞生由乙方自行負責搞好。

五、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項目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項目部的檢查和檢驗,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項目部一經發現,應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六、工程量的計算:以施工圖紙挖方工程量計算(挖方綜合單價已包括土方開挖、運輸、回填、棄土、場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