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管理制度(精選19篇)

會議管理制度 篇1

為進一步推進部機關會議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壓縮會議數量,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根據市委會議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部實際,制定本制度。

會議管理制度(精選19篇)

一、範圍、原則和要求

(一)範圍

1.以市委或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由市委組織部承辦的會議;

2.以省委組織部名義召開,由市委組織部承辦的會議;

3.以市委組織部名義召開的全市性工作會議;

4.以市委組織部科室名義召開的單項工作會議。

(二)原則

遵循保證工作需要、注重實效,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減少數量,控制規模,嚴格審批程序,反對形式主義和鋪張浪費。

(三)基本要求

1.嚴格控制會議數量和規模。嚴格按照年度計劃召開會議,儘量壓縮會議數量,控制會議時間和規模,能合併的會議儘量合併召開。

2.改善會議形式。能夠透過文件、電報、電話形式部署和安排工作的,不再召開會議。

3.提倡開短會、講短話。會議講話應簡明扼要,增強針對性和指導性。應按照確有必要的原則,安排領導出席會議和確定與會人員,切實減少領導陪會。

二、會議計劃及審批

(一)實行會議計劃審批制度。每年年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擬召開的會議計劃,由辦公室分類、彙總和審核後,構成市委組織部擬召開的年度會議計劃,報部長辦公會審定。沒有列入年度會議計劃又確需召開的會議,相關科室應將會議方案報分管副部長審核,再報部長或部長辦公會審定。

(二)實行會議方案備案制度。會議承辦科室應在會前5個工作日,將會議方案送辦公室。

三、會務管理

(一)會務工作由承辦科室和辦公室共同負責。

(二)承辦科室負責的會務工作。

1.代擬會議方案、領導講話、主持詞、新聞通稿等;

2.印發通知、組織報名;

3.佈置會場;

4.印發會議材料;

5.組織與會人員入場、簽到,統計會議出席狀況。

(三)辦公室負責的會務工作。

1.省級領導、市領導和部領導到會的協調和座次安排;

2.協調落實會議新聞宣傳、安全警衞、交通疏導、醫療服務等事宜;

3.安排與會人員食宿和接待;

4.配合承辦科室安排和佈置會場;

5.製作會議證件,準備會議用品;

6.帶給必要的車輛保障;

7.會務的其他協調和服務工作。

四、會議經費管理

(一)會議經費支出。會議經費支出應按照《市委組織部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要求,嚴格執行會議支出標準,會議用餐標準為80元/人/天。

(二)會議經費結算。由辦公室按照會議計劃編制經費預算,報請部領導審批。會議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辦公室財會人員會同承辦科室,共同審核會議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確認無誤後,由辦公室統一結算。

會議管理制度 篇2

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章:會議組織

第一條:企業級會議:企業員工大會、企業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報請總經理辦公室批准後,由各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第二條:專業會議:即全企業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調度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第三條: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由各部門主管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第四條:班組(小組)會:由各班組長決定並主持召開。

第五條:上級企業或外單位在我企業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用户座談會等),一律由總經理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助做好會務工作。

第二章:會議安排

第六條: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複,企業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人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資料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行政技術會議

(1)總經理辦公會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討論決定企業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行政事務會

總結評價當月行政工作狀況,安排佈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經營管理大會(或企業員工大會)

總結上期(半年、全年)工作狀況,部署本期(半年、全年)工作任務。

(4)經營活動分析會

彙報、分析企業計劃執行狀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狀況,肯定成績,指出失誤,提出改善措施,不斷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

彙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狀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善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

彙報總結前期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狀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範措施。

(7)技術工作會(含生產技術準備會)

彙報、總結當月的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科研、技術和日常生產技術準備工作計劃及其完成狀況,佈置下月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生產調度會

調度、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部門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9)部門事務會

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10)班組會

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2.各類代表大會

(1)員工代表大會。

(2)部門員工大會(或員工代表小組會)。

(3)科協會員代表大會。

(4)企協會員代表大會。

3.民主管理會議

(1)企業管理委員會議。

(2)總經理、工會主席聯席會。

(3)生產管理委員會議。

(4)生活福利委員會議。

4.論文、成果發佈會

(1)科協年會。

(2)企協年會。

(3)政治思想工作研究會年會。

(4)質量控制成果發佈會。

(5)科技成果發佈會。

(6)信息發佈會。

(7)企管成果發佈會。

第七條: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主管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於會議召開前10天經分管副總經理批准後,分別報兩辦彙總,並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1.總經理辦公室每週六應將企業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並編制會議計劃,分發到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及有關服務人員。

2.凡總經理辦公室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狀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總經理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理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3.對於準備不充分、重複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4.對於參加人員相同、資料接近、時間相近的幾個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5.各部門會議的會期務必服從企業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與企業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上的衝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第三章:會議的準備

第八條: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安排好座位,備好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者等)。

第九條:參加企業辦公例會的人員無特殊原因不能請假,如請假需經主持人批准。

第十條:有以下原因,副總裁以上的高層管理人員可提議臨時或提前召開企業辦公例會:

1.有重要事項需提交企業辦公例會討論決定;

2.各部門重要業務管理人員的錄用及辭退。

第十一條《會議紀要》屬企業內部重要文件,具有必須範圍的保密性,未經批准不得外傳。

第十二條:與會人員應知無不言、集思廣益,一經會議決定之事,應按期完成。

第十三條:與會人員務必嚴格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隨意走動,不得使用手機、傳呼機。

會議管理制度 篇3

為貫徹國家、省市關於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和精簡會議的有關精神,加強和規範部機關會議費管理,提高會議效率和質量,節約會議經費開支,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有關規定,參照《松原市市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結合我部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範圍

按照《松原市市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會議分類規定,我部召開的會議定為二類至五類。

1.二類會議。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要求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同志參加,由市委組織部承辦的會議;

2.三類會議。以市委組織部名義召開,要求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同志參加的全市性工作會議;

3.四類會議。以市委組織部或科室名義召開,要求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部門(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的單項工作會議。

4.五類會議。其他業務性會議,包括小型研討會、座談會、評審會等。

二、會議計劃及審批

實行會議計劃審批制度。每年10月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會議計劃(包括會議名稱、召開的理由、主要資料、時間地點、參會人員、工作人員數及所需經費等),由辦公室分類、彙總,構成市委組織部擬召開的年度會議計劃,並按照以下程序審批。

1.二、三類會議。會議計劃經部長辦公會研究後,報送市委辦公室審核、市委批准後執行。三類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

2.四類會議。會議計劃經部長辦公會研究審批後執行,並將會議計劃報送市委辦公室備案。四類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2次。

3.五類會議。由分管部長審核並報部長批准後執行。

4.沒有列入年度會議計劃又確需召開的會議,相關科室應將會議方案報分管副部長審核,再報部長或部長辦公會審定。

三、會期

1.二類會議會期,按照批准的會議方案從嚴控制;三、四、五類會議以及傳達、佈置類會議會期均不得超過1天。

2.會議報到和離開時間,二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2天,三、四、五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1天。

四、會議規模

1.二類會議參會人員按照批准規模執行,嚴格限定會議代表和工作人員數量。

2.三類會議參會人員不得超過80人,其中,縣(市、區)、開發區參會人數控制在3人以內。

以市委組織部或科室名義召開的單項工作會議,參會人數不得超過120人,其中,縣(市、區)參會人數控制在1人以內。其他業務性會議參會人員視資料而定,一般不得超過50人。

五、會務管理

(一)會務工作由承辦科室和辦公室共同負責。

(二)承辦科室負責的會務工作如下:

1.代擬會議方案、領導講話、主持詞、新聞通稿等;

2.印發通知、組織報名;

3.佈置會場;

4.印發會議材料;

5.組織與會人員入場、簽到,統計會議出席狀況。

(三)辦公室負責的會務工作如下:

1.省級領導、市領導和部領導到會的協調和座次安排;

2.協調落實會議新聞宣傳、安全警衞、交通疏導、醫療服務等事宜;

3.安排與會人員食宿和接待;

4.配合承辦科室安排和佈置會場;

5.製作會議證件,準備會議用品;

6.帶給必要的車輛保障;

7.會務的其他協調和服務工作。

六、會議經費管理

(一)會議經費支出

1.會議費開支範圍包括會議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交通費是指用於會議代表接送站,以及會議統一組織的代表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會議代表參加會議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回單位報銷。

2.會議費開支實行綜合定額控制,各項費用之間能夠調劑使用。綜合定額標準為300元/人天,其中:住宿費150元/人天、伙食費100元/人天,其他費用50元/人天。綜合定額標準是會議費開支的上限,應在綜合定額標準以內結算報銷。

3.不得向參會人員收取會議費或以任何方式向下屬機構、企事業單位、地方轉嫁、攤派。

(二)會議經費結算

1.由辦公室按照會議計劃編制經費預算,報請部領導審批。會議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辦公室財會人員會同承辦科室,共同審核會議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確認無誤後,由辦公室統一結算。

2.會議費報銷時應當帶給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定點飯店等會議服務單位帶給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

七、有關要求

(一)每年年底將非涉密會議的名稱、主要資料、參會人數、經費開支等狀況在部內進行公示,理解監督。

(二)嚴禁借會議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套取會議費設立“小金庫”,嚴禁在會議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

(三)嚴格執行會議用房標準,不得安排高檔套房;會議用餐嚴格控制菜品種類、數量和份量,嚴禁帶給高檔菜餚,不上煙酒;會場一律不擺花草,不製作背景板,不帶給水果。

(四)不得使用會議費購置電腦、複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本次會議無關的其他費用;不得組織會議代表旅遊和與會議無關的參觀;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會議管理制度 篇4

為規範會議秩序,提高會議辦公效率,及時追蹤會議資料的執行效果,特制定以下會議管理制度。

一、行政例會,早班會等應按時舉行,主題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應提前半天通知相關人員會議資料及時間,總經理辦公室會議是每月最後一週週六晚上六點,行政例會每兩週一次,時間是每月雙週週一晚上六點。

二、行政例會,總經理辦公會議由總經辦負責主持,部門會議由部門經理主持,各項會議都應做會議記錄。(早班會除外)

三、與會人員不能擅自遲到、早退,提前做好與會相關資料等準備工作。

四、與會人員應遵守會議紀律,不能擅自打斷他人發言,可爭論,但不能爭吵,手機應調至振動,發言講話應説普通話,不允許講方言。

五、與會人員應態度端正,參與用心不能冷淡處之,會後應及時傳達執行會議精神或決議。

六、會議結束後,會議組織者應及時整理會議資料,分類進行處理,並追蹤會議精神執行的效果。

七、違反本制度,視情節給予以批評教育或10元以上罰款。

八、本制度經總經理室批准,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 篇5

一、黨組會議

1、黨組會議由黨組書記負責或受黨組書記委託的黨組成員召集並主持。

2、黨組會議出席人員:黨組成員。列席人員根據會議內容確定。

3、按規定參加人員不少於三分之二。

4、會議內容:

(1)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重要講話和上級有關水利及治黃工作的大政方針。

(2)研究、確定全局改革、發展的思路、政策和措施以及治黃規劃等重大事項。

(3)研究、確定年度基建、財務總體投資與分配計劃。

(4)討論、研究全局幹部隊伍建設、局管幹部的任免、獎懲。

(5)討論、研究全局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重大問題。

(6)討論、研究上報的重要請示、報告等情況。

(7)召開民主生活會。

(8)討論、研究需要黨組決定的其他事項。

5、黨組會議的組織:

每次黨組會議的議題由各黨組成員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由黨組書記確定,會議議題不作臨時變動。會議議題確定後,一般應提前兩天通知黨組成員,並提供有關材料。民主生活會的內容應提前3—5天通知黨組成員。

黨組會議應貫徹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採取個別醖釀,民主集中,會議決定的方式對討論的問題做出決定。

6、黨組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亦可根據情況適時召開。

7、黨組會議的貫徹落實:

會議決定的事項按照集體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由各黨組成員按照分工或會議決定予以落實,並及時向黨組書記反饋。

凡經黨組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在落實過程中遇到問題,黨組成員有權提出複議。但未經黨組會議複議的,個人不得隨意改變原來的決定。

8、對於會議內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泄露;未議定的問題不傳播。

二、jú長辦公會議

1、jú長辦公會議一般每週召開一次,必要時隨時召開。會議由jú長或受jú長委託的副jú長召集並主持。

2、會議出席人員: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到席並負責記錄。

3、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重要文件和指示;(2)研究黃河治理開發和經濟發展的有關重要問題;(3)決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4)創新工作、重點工作、中心工作、主要工作階段性進展情況;(5)通報有關情況;(6)應由jú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其他問題。

4、對於會議內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泄漏;未議定的問題不傳播;會議決定的事項由主管局領導負責落實。

三、局辦公會議

1、局辦公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隨時召開。會議由jú長或jú長委託副jú長主持,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組織。

2、出席會議人員: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和部門負責人。

3、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的文件、指示、通報全局工作開展情況;(2)研究決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3)聽取各部門彙報上月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及下月工作預安排;(4)協調解決重大問題;(4)總結和佈置階段性工作;(5)應由局務會研究決定的問題。

4、根據會議議程,辦公室通知會議出席人員。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會議為遲到人員設遲到席。

5、議題收集。各部門提請會議研究的議題,應向主管領導彙報,並擬寫文字材料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彙總草擬會議議題,並印發與會人員。會議一般不臨時變動議題。

6、凡科室提交會議討論的問題,須經部門負責人研究或經科室全體職工研究,並準備好書面材料,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7、辦公室祕書作會議記錄和編髮會議紀要,必要時編髮黃河信息。紀要由辦公室主任審核後送會議主持人簽發。並印發部門負責人。

8、對於會議內容,需傳達的及時傳達;需保密的不得泄露;未決定的問題不得傳播。

9、會議決定事項由辦公室負責催辦、查辦,並及時向領導反饋落實情況。

四、局務會議

1、會議的召開由jú長或副jú長提請局領導集體討論決定,由jú長主持和jú長委託副jú長主持。會議的議程、日程由jú長辦公會議決定。會議由辦公室組織安排和實施。

2、會議出席人員: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機關各部門負責人、副科級以上幹部。

3、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的文件、指示、通報全局工作開展情況。

(2)研究決定全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聽取各部門工作彙報,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佈置階段性重點工作。

(4)應由局務會研究決定的其它問題。

4、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會議為遲到人員設遲到席。

四、防汛例會

1、jú長或分管防汛的副jú長主持,局領導、防辦主任、副主任及機關有關部門負責人、班組長參加。

2、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有關防汛的指示、文件及會議精神,分析研究防洪形勢及汛情,部署有關防汛事宜,安排下步防汛工作。

(2)防汛辦公室通報近期防汛工作綜合情況及雨情、水情、工情、險情等情況,通報防汛動態及各項防汛工作落實情況。

3、會議一般在黃河主汛期(7—9月)每週二上午召開。

4、會議由防辦負責組織,負責會議材料的準備工作,負責會議記錄和編髮會議紀要。並督促決定事項落實。

5、各科室有防汛緊急事項時,經局領導批准後,可臨時召開防汛緊急事項專題會。

五、專題會議

1、業務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jú長同意後召開,會議由業務部門負責組織,主管jú長及有關領導人蔘加。

2、會議出席人員:

(1)機關業務專題會。(a)提請會議的業務部門負責人及具體業務人員。(b)有關科室負責人。(c)主管jú長和其他領導人。

(2)全局性的專題業務會,由主管jú長或主管部門確定出席會議人員。

(3)辦公室派人列席會議,隨時掌握工作動態。

3、由組織會議的部門擬寫信息或紀要送辦公室印發。

4、機關事務性會議,由辦公室組織,主管jú長或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主持。

六、機關全體職工會議

1、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的重要文件、會議精神、指示等;(2)部署機關工作;(3)通報全局及機關工作情況;(4)組織時事政治學習;(5)其他內容。

2、全體職工會的召開時間,視情況而定。

3、會議一般由jú長或副jú長主持,涉及業務、政治學習的,亦可委託主管部門負責人組織並主持。

七、全局工作會議

1、由jú長主持。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全局職工參加。

2、會議主要內容:(1)總結和部署全局工作;(2)表彰(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3)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4)研究安排其它重要性工作。

3、全局工作會議由辦公室負責籌備,組織起草會議文件,印發會議通知,有關部門予以協助。

八、機關全體職工會議

1、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的重要文件、會議精神、指示等;

(2)部署機關工作;

(3)通報全局工作情況;

(4)其它內容。

2、全體職工會議的召開時間,依據工作情況確定。

3、會議一般由jú長或副jú長主持,涉及業務的,亦可委託主管科室、科室負責人組織並主持。

九、會議紀律

1、會議實行簽到制度,凡不能參加會議或不能準時參加會議者,要向主管領導請假,不請假又不按時到場者,將記工作差錯一次,並責令在電子政務我的檢查欄寫出檢討。

2、與會人員提前10分鐘入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中途退會。

3、會議期間關閉通信工具或將通信工具設在振動位置。

4、不準在會場或有上級領導出席的任何會議和正規場合接打手機。

5、會議期間不準大聲喧譁、交頭接耳或打瞌睡。

6、會議內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扔廢棄物。

7、與會人員不準做與會議無關的雜事,不得在會場上隨意走動。

8、不準泄露會議機密,妥善保管會議材料,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會議內容。

9、會議內容要“精”、“短”、“實”。

會議管理制度 篇6

1、會議計劃管理

(1)各科室根據局年度工作目標提前一個月提出會議計劃,報辦公室彙總,由局長辦公會議審定。計劃資料包括會議名稱、參加對象、會議時間、人數、主要資料和經費預算及經費來源等。

(2)擬定會議計劃務必貫徹精減會議的原則,各條線上的業務會議每年一般控制在二次以內。要明確管理的層次性和會議的有效性,可開可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能合併的會議或資料要堅決合併,參加會議人數要壓縮,會期儘可能縮短,儘量當天往返。

2、會議審批手續

會議除需列入計劃外,還務必在會前履行審批手續。全區中小校園長會議,每年開l~2次,由局長辦公會議決定;其他業務會議,根據會議計劃由局分管領導簽署後由局長審批;全區性比賽活動,由局長審批;未列入計劃但又確需召開的會議,由局長批准。

3、會議經費管理

(1)凡需要局財務核撥經費的會議,會議經費按區財政局和本局的規定執行,同一類會議同一標準。主辦科室在發會議通知的同時填報《會議經費預算審批表》,經計財科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同意後連同會議通知擬文稿送辦公室審核,再報分管財務局長和局長審批。

(2)凡不需要局財務核撥經費的會議,職責科室須嚴格執行會議計劃和財務制度,把好經費使用關。

(3)未經批准召開的會議,一律不安排會議經費,一律不予報銷。

4、會務管理

(1)全區性教育工作會議、全區校長會議的會務由辦公室主辦,有關科室協助;業務會議由相應科室主辦,辦公室和計財科協助。會議主辦科室應制定會務工作方案,明確任務、職責到人:

(2)會議通知、會議議程、會議材料由主辦科室負責草擬和印發,會議材料一般應於會前分送出席會議的領導。

(3)會議食宿要按照批准的規模,嚴格控制食宿人員。在各鄉、鎮街道校園召開的會議,實行經費包乾制;由本局主辦的會議,會議地點和場地、食宿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安排。

(4)業務性會議的服務工作,如錄音、錄像、拍照等,由會議主辦科室落實專人負責。會議信息報辦公室,再由辦公室上報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區委辦、區府辦等,會議紀要、領導講話材料整理、小結等工作由主辦科室負責,並報辦公室存檔。

會議管理制度 篇7

一、適用範圍

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組織召開的有關會議、培訓;轉播上級視頻會議;區直各部門組織的重要會議和培訓等。為節約會議經費,提高會議效率,區級各黨政機關組織會議、培訓,凡適合以視頻會議方式召開的,應通過視頻會議方式實施。

二、會場分佈

1、設三個主會場,即區政中心一樓東會議室、二樓會議室、九樓會議室。

2、設38個分會場,每鄉鎮、園區2個。

三、日常管理

1、區政府辦公室是全區視頻會議系統的管理部門。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負責視頻會議系統的技術支持,包括視頻會議系統網絡、主控設備等技術設施的日常管理維護;視頻會議期間主控室mcu等核心設備的操作;對全區各分場設備進行不定期檢查檢測。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區視頻會議主會場設備操作,主會場設備、主席台、燈光、音像設備、桌椅、環境衞生等日常管理及會議會前、會中、會後的相關會務保障工作。

2、各鄉鎮(街道)、園區黨政辦公室負責分會場的日常維護管理。要明確2名會議管理人員,其中1名為系統操作員,負責設備管理、系統聯調等工作;1名為會議責任人員(原則上為鄉鎮、街道及園區的辦公室主任),負責會議組織、會場安排、會議紀律等工作。該崗位管理人員必須固定。如有人員變動,要及時將管理人員姓名及聯繫方式報送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

3、全區視頻會議系統是利用全省政務專網進行傳輸,各鄉鎮(街道)、園區要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政府及保密部門對內網管理的技術規範和要求,定期檢查網絡線路,認真排查故障隱患,確保視頻會議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4、區政府辦公室對視頻會議有關情況實行通報制度。對以下行為,區政府辦公室將以適當形式予以通報:1、不按通知要求參加二次系統聯調,不按規程操作致使設備損壞或音視頻信號出現問題的;2、分會場參會人員不全、座次不齊、紀律渙散的;3、因不按技術規範操作或組織管理問題影響分會場收聽收看效果的。

四、會場要求

1、各分會場應在明顯位置設置本鄉鎮(街道)、園區的名稱(尺寸大小以能在視頻窗口中明顯顯示且不影響會場人員為宜),要設置參會負責人桌籤,重要會議還應在會場懸掛會標(會標根據會議通知要求製作),標牌、桌籤及會標應保證圖像效果清晰。

2、會場內的視頻設備要放在固定位置,不要隨意拆裝,要有安全可靠的電源和網絡接口,並做好設備防塵工作。

3、會場要具備良好的照明條件,保持清潔,桌椅等設施擺放整齊。

4、會場所在單位要加強會場安全管理工作。

5、會場內禁止吸煙,禁止食用水果、零食等。

五、會議通知

1、會議通知內容包括召開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系統聯調時間及會議議程、會議要求等。

2、轉播上級召開的視頻會議和區委、區政府召開的視頻會議通知,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負責。

3、區直各部門召開的視頻會議,應由會議發起單位提前1個工作日與區政府辦公室進行聯繫統對接。得到確認後,發起單位要提前下發通知,並負責與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聯繫,同時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協助做好設備聯調等相關會務工作。

六、會前準備

1、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要在各分會場開始準備前,應檢查和調整會議室燈光、音響狀態,進入值機狀態。

2、各分會場接到會議通知後,應根據會議通知中的聯調時間及時安排,準時參加聯調(第一次聯調時間一般為會議前一天下午3點;第二次聯調時間為會議開始前1小時)。聯調時,各系統管理員應按照視頻會議系統操作規範中的相關要求,逐級檢查系統狀況,如發現本單位在設備正常開啟下,不能連接主會場的,要立即與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聯繫,以便組織搶修。聯調時要做到三個查看:一是查看主會場傳送到分會場的音、視頻號是否清晰;二是查看所在分會場音視頻信號傳送到主會場是否清晰;三是開會期間要查看會議秩序,確保會場紀律。

3、會議開始前1小時,各分會場的系統管理員應到達工作崗位開始值機。要按照會議通知要求提前開機、試機,按操作流程開啟設備,並進行調試,確保會議正常召開。設備開啟後,根據參會人員座位佈置情況調整攝像機鏡頭,設置預定位。完成設置後,調整攝像機鏡頭為小範圍取景,確保會場畫面整潔。會議開始時,要將視頻會議系統切換到主會場畫面。

4、視頻會議系統連接完成後,由會議主辦單位採用如下方式點名:“我是主會場,現在進行會議點名,會場聽到點名後請回答”。各分會場應答時應採取如下方式:“我是分會場,主會場點名已聽到,設備一切正常,完畢。”

5、如網絡或設備出現問題,導致分會場無法連通主會場,分會場向會議主辦單位彙報後,與會人員到就近分會場參加會議。

6、各分會場要與供電部門協調,確保會議期間供電。

七、會議召開

1、在視頻會議召開前1小時,各分會場要檢查系統視頻、音頻傳輸情況,如有問題立刻與區政府辦公室及會議主辦單位進行聯繫。

2、與會人員應提前10分鐘入場,不能參加會議的需提前向主辦單位請假。

3、在會議召開過程中,主會場系統管理人員應根據會議需要及時切換會場畫面。

4、各會場管理人員應時刻監控設備運行情況,確保隨時與主會場聯繫,根據現場情況及時調整鏡頭和麥克風。要隨時關注攝像頭位置,防止偏轉、移動,甚至出現不應有的畫面;當設備或網絡出現故障時,分會場應立即向主會場彙報,儘快予以排除,在此期間,分會場參加會議人員不得擅離會場;如果故障短時間內無法排除,在得到主會場的許可後方可撤離會場,到就近分會場繼續參加會議。

5、會議召開期間,除視頻會議系統管理人員之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設備操作區,不得操作與視頻會議有關的設備。

八、會議結束

1、會議結束後,由主會場統一中斷會議連接。各分會場在主會場中斷會議後,才可按操作流程關閉視頻設備。

2、會議結束後,各分會場要及時把人員參會情況及會議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向會議主辦單位反饋,並將出現的技術問題告知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處理。

會議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加強公司會議紀律,規範議事日程,進一步提高會議的質量和效率。

第二條 原則

強調會前通知、會時簽到、會中記錄、會後落實四項要求。

第三條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種例會及專題會議。

第二章 職責

第一條 歸口部門

行政部負責監督該制度的執行。

第二條 職責

1、總經辦負責公司級例會的組織及相關工作,負責部門例會及各種專題會議的監督。

2、後勤部負責各種會議的會場安排、設備準備,負責管理保存所有會議紀要原件。

3、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例會及主責專題會的組織及相關工作。

第三章 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會議分類

1、公司例會:原則上固定於每月1日下午17:00召開,要求公司總經理、部門領導、各部門經理及潛力店長以上者參加;

2、部門例會:原則上固定於每週五下午17:30召開,要求部門全員參加;

3、專題會議:指由相關部門(或人員)組織的針對專項問題的會議,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由召集部門確定。

第二條 會議通知

1、會議召集部門需在會議召開前一個工作日發通知單給各參會部門(人員),並同時抄送總經辦、後勤部。未發通知單,會議召集部門負責人(或會議召集人)罰款50元。

2、例會時間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現會議時間調整,公司級例會由總經辦通知各參會人員,部門例會則由部門報總經辦,並説明原因。未通知的,責任部門負責人罰款50元。

3、會議通知單需明確會議時間、地點、內容和參會人員等。未按要求填寫,填寫人罰款20元。

第三條 會議準備

後勤部負責會場安排、設備準備,需在會前半小時準備完畢。因準備不充分影響會議召開的,相關責任人罰款20至50元。

第四條 會議紀律

1、會議組織部門負責會議紀律的維護,準備簽到表,組織參會人員簽到。未準備簽到表,會議組織人罰款10元。

2、參會人員提前5分鐘到達會場進行簽到。會議開始時,組織人收回簽到表。會後,組織人在簽到表上標註遲到(註明到會時間)、未到人員。

3、參會人員如不能按時出席,需提前1天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並詳細説明理由,公司例會需向總經辦請假。未請假或理由不充分的,視同缺席或遲到處理。

4、公司例會需部門經理及副職參加,如部門經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門主管級人員代替,並提前通知總經辦。

5、無故缺席會議,罰款50元;遲到罰款10元。

第五條 會議記錄

1、會議組織部門安排專人進行會議記錄,會後整理會議紀要,並於會後一個工作日內,發各參會部門(複印件),同時抄送總經辦。原件(附簽到表)人事部存檔。未提交會議紀要的,會議組織人(或部門負責人)罰款30元。

2、會議紀要需參會主要人員簽字確認。公司例會紀要由總經理簽字,直接下發;部門例會紀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專題會議紀要需參會主要人員(或部門)簽字。未簽字的,會議組織人罰款20元。

3、會議紀要按公司模板記錄,會議遲到、未到人員名單附後。未按要求編寫,會議紀要記錄人罰款10元。

第六條 處罰規定

行政部負責編制每月會議紀律處罰清單,每月1日報給總經辦。

第四章 附則

第七條 例會如遇促銷節假日,召開時間相應順延,具體時間等待通知。

第八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及修訂。

第九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會議管理制度 篇9

一、目的

為規範公司各項會議及各類培訓流程,統一會議管理模式,減少會議數量、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一)行政管理部負責會議管理,所有重要會議要在公司領導批准後到綜合部登記備案。

(二)會務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辦;其他部門主辦或召集的會議,行政管理部應予協助。

(三)除其他部門主辦的會議資料各自存檔外,會議資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發、立卷、存檔。

三、會議分類

(一)、公司部門週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各部門助理記錄,由部門主管主持

2、召開時間:每週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部門主管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部門主管、部門員工

由於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部門主管請假。

4、會議資料:該部門上週工作總結、本週工作計劃。

(二)、公司員工週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由人力資源部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總經理未列席會議時,由副總經理主持。

2、召開時間:每週五下午4點。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時由行政專員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為公司全體員工。由於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資料:

(1)公司日常運作狀況的總結。

(2)各部門彙報上週工作任務完成狀況,着重介紹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全體與會人員就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發言。

(三)、公司工作述職會議制度

1、主持與記錄:工作述職會議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

2、召開時間:每年召開兩次,分別在年中和年末召開,具體時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

3、參加人員:公司全體員工。由於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資料:各與會人員各自總結、彙報半年來的工作狀況,如工作具體資料、工作任務執行狀況及所取得的業績或成效等。

(四)、其他會議

1、公司年終總結表彰大會

總結全年工作狀況,佈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羣眾及個人。此項會議由行政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

2、各專題會議

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開。會議的資料主要是針對運營管理、招商工作、企劃工作、物業管理工作、預算管理及合約事宜等專項工作進行討論、佈署和總結。

3、員工發起的會議

公司員工能夠發起必須級別的會議,員工對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需要多個部門協同時,能夠提請適當級別的會議。由行政管理部門將會議納入臨時會議的範圍,並由主經理批准。

四、會議召開

(一)會議安排:

1、凡涉及到多個部門人員參加的會議或由於階段工作需要臨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召集部門應在召開前1-2天將總經理批准後的會議通知單報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進行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2、行政管理部每月統一編制例會會議計劃,與月排班表同時公佈。

3、凡公司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狀況需臨時安排其它會議,組織部門應提前2天報總經理審批並報請行政管理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行政管理部調整的,任何人(部門)不得隨意調整正常會議計劃。

4、各部門工作例會務必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得安排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5、會議一經確定,與會人員應預先做好各項工作安排,原則上不可請假缺席或遲到,遇特殊狀況須提前向總經理請假,獲得批准後方可指派專人代為參加,會後應主動詢問會議資料及交辦事項,確保會議佈署的各項工作按時保質完成並對工作結果負責。

(二)、會議的準備:

1、公司有專項主題的會議或需有投影設備演示説明的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設備連接調試工作;

2、會議之前,行政管理部應有專人負責會議會標的製作和設置,並根據會議級別或性質準備好會議飲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個性重大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各項準備工作,具體包括以下資料:

3。1會議議程安排(應提前報交公司領導或主要參會者);

3。2會議資料準備(如需分發應在入場前登記分發);

3。3會議場所佈置;

3。4會議服務人員的安排;

3。5會議簽到;

3。6會後事項安排。

3。7會議需要留存資料的應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做好拍照、攝像工作。

(三)、會議召開及傳達:

1、應明確公司會議的目的,公司會議的目的是解決問題提高效率,因此會議應明確主題,不開無邊際的會議。

2、參會人員在會前應明確會議要研究的議題以便準備好相關文件材料。

3、與會者的發言要言簡意駭,一般發言不可過長,會議組織者或主持人在開會前就應就每個人的發言時間予以統計和控制,時間到後,無特殊狀況不予延長。每次開會中就應強調發言的時間要求。

4、重要會議決議或記錄未正式公佈前,與會者不得提前透露會議資料。

5、與會人員務必用正式的會議記錄本做詳細的會議記錄,以便於會後向部門員工準確傳達會議精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行政管理部將不定期抽查與會人員的會議記錄。

6、公司會議的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整理並由公司領導審閲簽發,會議紀要應分發給與會人員,必要時,分發給相關部門。其它會議由召集部門責成專人負責記錄整理,由主管領導審閲簽發並編號存檔。

7、會議結束後行政管理部或其它會議組織部門負責將問題進行彙總、分類,並將會議中對各部門工作的要求進行整理、分類、下發。公司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檢查和追蹤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根據規定的時間節點逐項跟進,並在下一次例會前將各部門完成狀況報公司領導。

(四)、會議紀律

1、要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提前3分鐘到達會議現場。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狀況。遲到則贊助10元,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請假需經會議召集人批准。無故缺席者,贊助50元。

2、管理級別以上人員共同參加的為中層會議,中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遲到的則繳納1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決策層人員共同參加的為高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務必到場,遲到的則繳納5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參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應將手機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或震動狀態。會議期間,所有與會人員不得看報紙雜誌、聽音樂、接聽手機等做與會議無關的動作。發現有以上狀況者,一次贊助10元,成長10次。

5、會議需要表決時,原則上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方法,特殊狀況可集中,一經會議決議之事,應按期完成。管理級別未能兑現承諾的每次贊助100元。對於需要在會議上討論的問題,提前與會議發起人溝通,以便於及時通知所有參會人,在提出問題的時候就應同時提交對該問題的解決方案。

第三十三條附則: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 篇10

一、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1、安全生產會議是協調和處理部門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生產計劃順利實施的主要形式。因此,為了保障生產信息的暢通,安全生產會議必須及時召開,並形成會議記錄,需要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並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2、部門安全生產會議與部門生產例會每週召開一次,並形成會議記錄,備查。

3、安全生產例會由項目經理組織召開。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安全負責人、安全員、辦公室主任、技術人員和各部門有關負責人,並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

4、安全生產會議採用到會人員簽名制,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安全生產會議參加人員應是生產的責任人、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人員,必須熟悉本項目的生產情況,不得隨意安排人員參加會議。

6、 安全生產會議內容為:

1)、學習貫徹公司有關安全方針、政策、規定、指示;

2)、本週安全生產運行的通報;

3)、本週安全生產運行中出現的各類事故、隱患等進行分析研究,制定出解決方案及具體的落實措施,並限定按全隱患的整改時間、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以及完成後的複查等;

4)、各部門組織人員安全學習的情況以及下週安全生產運行的安排部署;

7、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原則與每週生產例會同時召開,對於臨時發現的事故隱患,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員可臨時召開緊急安全會議,若與其他重要會議發生衝突時可提前或延後,具體時間以安全生產負責人通知為準。

二、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貫徹安全生產方針,瞭解和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公司、項目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項目部安全生產會議的管理

3職責

3.1總經理負責主持召開公司級安全會議、重特大事故相關會議。

3.2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級安全會議、重特大事故相關會議的組織、記錄。

3.3綜合管理部負責主持召開輕傷、一般事故相關會議,並記錄。

3.4各項目負責人負責主持召開相關安全生產會議,召集人記錄。

3.5各部門安全員和班組長負責主持召開班組安全會議,並記錄。

4.內容

4.1會議內容

4.1.1一般安全生產會議內容包括: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準、文件精神;佈置、落實安全生產工作;通報違紀違章等。

4.1.2安全事故會議內容:調查事故原因、落實整改措施、處理責任者、教育相關人員。

4.1.3緊急會議:針對緊急任務、事情進行安全工作佈置。

4.2會議形式

4.2.1公司級安全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召開,綜合管理部記錄,每月不少於一次。

4.2.2各項目安全會議由各項目第一負責人主持召開,一般由召集人記錄,每月不少於一次。

4.2.3生產班組安全會議由各部門安全員或班組長(工段長)主持召開,由主持人作記錄,每月不少於一次。

4.2.4緊急會議根據實際情況由相關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開。

4.3會議要求

4.3.1任何被召集參加會議的人不得無故缺席,確實有事者必須事先向主持人請假並經同意方可不參加會議。

4.3.2會議召集者應在會前準備好會議資料,列出會議重要事項,重要的會議必須形成會議紀要並向相關部門/人員下發。

4.3.3會議召集者應準確通知參會人員會議地點、時間、內容等。

4.3.4會議上決定的事情,相關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去落實,並及時完成。

二、安全會議程序

(一).公司級安全會議

1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安全委員會)

1.1這是公司級別最高會議,每季度固定召開一次,必須在每個季度最後十天完成。由安全科主任負責召集,安全科主任主持,安全處做會議記錄。安全科成員必須參加會議,有事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按規定考核。

1.2會議內容一般包括: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推動企業安全健康發展;研究制訂企業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計劃,解決重大安全問題;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聽取各單位的安全彙報,督促隱患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對重大人身、設備、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落實預防措施;安全科的常設機構是安全科辦公室,具體執行安全科的決議,負責公司日常安全生產事宜。

2.公司安全生產會議

2.1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每一個季度召開一次,由公司辦公室召集,由總經理主持召開,全體員工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2.2會議主要內容:研究、討論如何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審定、分解考核公司裏的安全目標管理計劃及執行情況,研究解決重大隱患,且在會上提出對策,擬定解決的辦法及防範措施,協調各部門在隱患處理過程中的分工和協作,指定隱患整改的具體負責人及隱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審議企業的重大事故,審定並通過對重大事故的處理決定和通報等。

2.3會議記錄由公司辦公室進行,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單位主管。公司辦公室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並形成記錄。

3.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

3.1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門召集,公司生產副總經理主持。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安全生產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技術人員和各主管生產等,並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時間由生產副總經理決定,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3.2會議主要內容:檢查上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有關文件,並研究提出本企業的貫徹落實措施;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作出處理和決定;表彰和獎勵安全生產典型任務和事蹟;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等

3.3會議記錄由安全部門進行,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部門。安全部門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並形成記錄。

(二).項目部安全生產專題會議

安全生產專題會議每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必須在月底之前完成。安全生產例會由負責人負責組織,安全領導組織全員參加。會議內容一般包括:

1、負責人通報階段性的安全檢查情況,包括內部檢查和現場安全管理機構檢查的情況,學習有關文件或法規;

2、各管理人員根據作業任務情況彙報各自的安全職責履行情況;

3、各管理人員結合作業計劃,彙報各自上一階段的安全作業情況和下一步的打算,以及需要解決的問題;

4、各負責人結合分管業務進行講評;

5、項目經理結合作業任務,講評各人員安全作業工作,佈置下階段安全作業工作任務;

6、與會人員共同研究重大項目、關鍵項目和安全重點部位的對策和安全控制措施;

7、安全領導小組組長進行安全分析形勢,指出存在問題,對需要解決的問題進行討論和研究,提出解決辦法和要求;

8、其他需要研究和確定的事項。

(三).部門級安全會議

1部門級安全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由安全的領導主持,全體組員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2會議主要內容:討論本部門如何貫徹執行上級和公司裏安全生產上的各項決議以及公司在安全生產上的一些重大問題。

3會議記錄由召集人記錄,部門安全員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並形成記錄。安全部門不定期抽查會議記錄及決議執行情況。

(四).班組安全會議

1由班長負責召開,小組成員參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部門自定。

2會議主要內容: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佈置、檢查、交流、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規章制度等;分析班組內外事故案例;結合本班組特點開展事故隱患的預測預。

3會議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領導和安全員每月進行定期檢查並簽字。

(五).各專業性安全會議

由各主管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主管領導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六).調度安全會議

專職調度人員每半月組織一次調度安全會議,會議主要是傳達上級關於安全方面的會議紀要、相關政策文件、最新要求等,參加人員包括全體人員。調度人員要充分重視對上級來文的登記、傳達、歸檔等工作。確保項目部能第一時間掌握上級領導關於安全的各種指使。

(七).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 由各部門根據安全生產的季節性和突發性等情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各職能部門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八).相關要求 1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後要下發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並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2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3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説明情況,並得到允許。

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4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5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安技部門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三.附則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實施。

會議管理制度 篇11

一、制定目的

為節約公司資源,提高各部門會議效率,保障會議室正常使用狀態,綜合管 理部現面向公司內部實施會意思使用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二、適用範圍

不制度使用於公司會議室的管理和使用。

三、權責

1、綜合管理部:全面負責會議室的日常管理。

① 會議室使用接收、審核及相關協調工作;

② 會議室物資準備

③ 會後會議室整理

2、各部門:負責會議室的申請並遵循本規定規範使用會議室。 ④ 會議室的及時申請(在前一天17:00前);

⑤ 會議中會議室所有器材設備的保管維護;

四、具體流程

五、注意事項

1、會議室如需使用電腦請各部門自行準備,並請認真做好保密on工作嚴禁傳播 泄露公司商業機密。

2、會議室使用須愛護設備和物品。

3、會議室使用遵循先全局後部門會議、先緊急後一般的原則,如遇到會議室佔用,綜合部將負責協調。

4、投影儀等設備有專門的人員調試,未經允許,不得隨意變動。

會議管理制度 篇12

為保證良好的會議次序,使會議順利進行,圓滿結束特制定以下紀律和要求。

一、 參會人員首先按時到會議報到處簽到,上交相關材料、領取會議資料,然後到賓館總枱交付押金,領取房卡,入住指定房間。不按要求交齊會議材料,不允許報到,並按缺席會議對峙。會議期間,不得擅自調整房間,否則,將給予嚴肅處理。

二、凡明確規定參加會議對象的,與會人員需準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遲到或離會,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必須提前向辦會組織者請假,報告詳細事由,未經批准,不得無故缺席擅自派其他人員頂替參加會議。

三、 嚴禁自帶非參加人員赴會,否則,除責令其離開外,還將對相關人員予以處罰。 參會人員必須按會議通知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提前者不予以接待和安排食宿,遲到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並寫書面檢查;私自提前離會,除給以罰款外,還將作其他行政處罰。

四、 參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服從會議統一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須向會務組組長請假,批准後方可離開,對未經批准擅自離開者,除通報批評外,每人還將處以100-500元得罰款。

五、 尊重賓館工作人員,遵守賓館的一切規章制度,禮貌用語,文明住宿。保持房間衞生,清潔,自覺保護賓館的一切設施,否則,造成損失將按賓館規定的價格由個人承擔。對有意損壞者,除包賠損失外,公司還將作內部處理。

六、 會議期間嚴格作息時間,按會議作息要求起牀、開會。接到賓館通知起牀後,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入會場、餐廳等會議要求的場所。對開會遲到、早退者每人至少罰款100元,再次違反者,加倍處罰,直至取消其參會資格將採取其他方式予以處理。為體現想互尊重、桌餐就餐,一桌滿10人時開始用餐,本桌全部用餐完畢後方可集體起身離席。如自助就餐,要講究節約,禮貌待人,反對浪費,愛護公物,講究社會公德。 七、

八、 會議期間不得從事違法、違紀以及做一些不文明的活動。一經檢查發現,將對參與開會時務必關閉手機或打至震動,開會要認真聽講,做好記錄,不得交頭接耳説話,者(含旁觀者)每人處以200-20xx的罰款,並予以通報批評。 來回走動;會場內禁止抽煙,亂扔紙屑,隨地吐痰。發現以上以及其他不利於會議進行的行為,每人將處以至少100元得罰款。

九、參會人員要認真聽取領導講話;除大型會議外必須攜帶記錄本和筆,以便作好記錄。

十、 會議期間將嚴格監督執行上述紀律和公司的其他制度。會務組將組成巡查組不定期本次會議由會務組負責管理、指揮、協調,如有什麼困難和要求,可與會務組及時進行巡查,對違反者,將按制度規定嚴肅處理(注:不搞下不為例) 聯繫,會議服務人員將盡力幫助解決。

會議管理制度 篇13

目的

為規範企業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

適用於廣東粵運朗日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分公司全體員工。

內容

第一條 總則

為使公司的會議管理規範化和有序化,提高會議形式的行政決策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會議制度本着精減、有效、節儉原則運行。

第二條 會議類別

1、領導班子會議

(1)由經理本人發起的內部高層會議。

(2)參加人員為經理、各分管副經理或相關議題的負責人。

(3)會議不定時召開,由經理本人或綜合辦發出通知,綜合辦負責收集和記錄會議議題。

(4)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各相關部門負責落實會議決議。

2、經理辦公會

(1)經理辦公會是由經理本人或委託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參加人員為經理、各分管副經理及相關的科室負責人。

(3)時間原則上定為每月________。

(4)例會由綜合辦轉發通知,並做好會議的相關準備工作。

(5)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並於次日呈經理審閲後發放至各有關科室。

3、科室例會

(1)科室例會是由各科室負責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原則上定為每週一次。

(3)例會時間由各科室根據科室工作特點合理安排,以不影響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原則。

4、科室聯合會議

(1)科室聯合會議是由經理或各分管經理髮起召開的跨科室協調、協作專題會議。

(2)會議由綜合辦轉發通知,並安排時間、地點。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並於次日呈經理審閲後發放至各有關科室。

5、其他會議管理

關人員。

(2)凡綜合辦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____天報請綜合辦調整《會議計劃》。

(3)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綜合辦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第三條 會議程序

1、會前準備

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座位、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 對定期的常規會議,在會前應明確該次會議主題和臨時出席或列席人員。

對不定期的重要會議,組織者應提供會議相關資料並上報申請,該資料包括:

(1)會議名稱、會議主旨和目標;

(2)會議時間、地點、議程、議項;

(3)會議主持人、出席人員(名單);

(4)會議財務(支出收入)預算、現有籌備情況及進展;

(5)(可能)存在的問題、解決方案及要求、籌劃備時間進度表。

該申請批准後方可執行。

2、會議通知

根據會議擬訂會議通知,並提前張貼或發送。出席會議的重要或主要人員,應通過電話等方式確認是否能如期出席,並作出相應安排。

3、會場準備

會議組織者及時準備會議場所、會議文件或資料。必要時要進行會場佈置、設備調試。對重點發言對象須確保其發言。

4、會議記錄

會議進行中要做好記錄。記錄方式最好為速記筆錄,必要時可錄音、錄像,妥善保存記錄材料。

第四條 會議秩序和紀律

1、嚴格遵守開會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特殊情況,需由會議主持人批准。

2、會議期間手機應調至靜音狀態,特別事情到會議室外接聽。

3、會議發言應簡明扼要,避免發表與會議無關的話題,會議主持者有權提示發言人,其他人員無權打斷髮言人講話。

4、凡是違反會議秩序者,會議主持人有權給予通報批評,由綜合管理部行專人監督執行。

5、會議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召開,組織會議的科室會前應準備好會議議程及有關內容,並負責維護會議紀律。

6、參會人員準時參加會議並簽到,準備好與會議有關的資料,做好會議記錄,對要求傳達的會議內容要及時進行傳達。

7、會議涉及機密事件,所有與會者要嚴守保密制度,不得外傳泄密,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8、會議形成的決議應由牽頭部門及時書面通知有關執行部門,並負責監督落實情況。

第五條 會議記錄

1、會議記錄原則

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由經理髮起、主持的領導班子會議原則上由與會的綜合辦主任負責會議的記錄工作,經理另有規定的,依據經理指定的辦法實行。

2、會議記錄員應遵守的規定

(1)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的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註明“議決”字樣。

(3)會議原始記錄應於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於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第六條 會議室管理

1、管理和使用權限

(1)會議室由綜合辦負責管理,各科室如因會議需要使用會議室,須事先向綜合辦申請,由綜合辦統籌安排。

(2)會議室衞生由綜合辦安排人員負責進行,在每次會議召開前後均要進行衞生打掃,並做好日常保潔。

2、會議室設備管理

會議室相關設備的管理、使用和維護由專人負責,其他人不得隨意操作,否則造成設備損壞應按價予以賠償。

第七條 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辦負責解釋。

2、本制度由經理批准後生效,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會議程序,提高公司總體決策管理能力和辦事效率,更好地協調工作,研究落實重大事項的對策措施和尋求解決有關問題的方法,預防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順利完成公司預算考核目標,並保證公司各項管理工作規範、高效、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對各級管理者貫徹充分授權管理的指導思想,基於公司頒發的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採用誰主管誰決策、誰主管誰對過程管理的效果和結果負責、誰主管誰有權決定和處理所屬範圍內事務的管理思路。

第三條 與會人員應對會議的各自的表決意見及有關保密內容必須做到:不該説的不説,不該問的的不問,不該看的的不看,並嚴格遵守執行會議的各項決定。

第四條 會議按類別、內容不同由相關單位組織,並做好會議管理。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所屬各車間、部門。

第二章 會議類別

第六條 本制度所指的會議包括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幹部會議、經濟分析會、生產經營分析會議、生產經營協調會議、專題會議、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和接待會議等。

第七條 專題會議指公司生產管理、經營管理、安全管理、質量管理、工程管理、預算管理、合同評審等會議。

第二章 會議的組織管理

第一節 總經理辦公會

第八條 總經理辦公會是對公司發展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項的研究與決策。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組織實施公司董事會的決議、分解落實公司年度計劃、討論確定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和投融資計劃;對公司生產經營中的重大事項進行分析、研究、決策,特別就安全生產、環保和產品質量等問題進行工作部署,明確採購、生產、銷售等關鍵環節的指導意見;討論公司重要人事任免、機構設置以及制度審議等。

第九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原則上每半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第十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由公司總經理主持,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等經營班子成員參加,參加會議的人員應積極發言、明確表態。

總經理辦公會研究討論專題問題時,如有必要可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列席。 第十一條 總經理辦公會由公司辦公室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二節 中層幹部會議

第十二條 中層幹部會議是公司圍繞戰略發展、重大決策和重大事項等工作而適時召開的會議。月度、季度、年度經濟分析會議是其中一項重要會議。會議傳達、落實公司管理理念、思想、重大決策、決定。通報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和發展情況,總結工作情況,表揚先進、批評落後,統一思想、明確責任。激發中層幹部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凝聚力、戰鬥力和工作效率。

第十三條 召開中層幹部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准,參加人員原則上為公司各車間、部門副職及以上。

第十四條 公司中層幹部會議的組織單位由公司辦公室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三節 經濟分析會

第十五條 經濟分析會是公司對月(季)度生產經營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查找問題、制定措施並解決問題的會議。會議聽取各車間、部門有關上月工作彙報和總結,由會議主持人對此作出明確的評價,針對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指出計劃完成較差或執行不力的責任部門或人員,提出解決辦法,分析、研究和落實改進方案,明確提出並責成相關部門按照會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任務。

第十六條 經濟分析會原則上每月的第一個週二召開,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第十七條 召開經濟分析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准,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原則上為公司各車間、部門副職及以上。

第十八條 公司經濟分析會議的組織單位由公司辦公室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四節 生產經營分析會議

第十九條 生產經營分析會是公司逐項檢查本期制定的各項計劃完成情況和制度執行情況;分析生產各項指標、技術改造、市場動態、產品價格、客户管理、原料輔料採購情況以及存在問題,通過分析比較,找出差距,落實整改,不斷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研究解決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研究落實採購、生產、銷售等有關工作方案;對總經理辦公會、經營分析會各項決議進行貫徹落實,特別就安全生產、環保和產品質量等問題進行具體部署,明確產品銷售、原輔料採購的具體方案;分析公司每週的生產成本、生產經營運行質量,提高生產運行水平、降低生產成本、提升管理水平的會議。

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分析會議原則上每半個月召開一次。

第二十一條 生產經營分析會議由公司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主持,公司經營班子成員和生產、經營、質量、倉儲、安全等相關部門及生產車間負責人蔘加。

產經營協調會議由公司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原則上為公司各車間、部門副職及以上。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協調會具體由公司生產部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六節 專題會議

第二十七條 公司專題會議是研究批准相關部門提出的生產、工藝、技改、質量、安全、工程、預算項目的實施方案;分析、研究近期成本管理、設備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環境管理、經營管理、預算管理、合同評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解決辦法,明確並責成相關部門按照會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任務的會議。

第二十八條 公司有關生產、安全、經營、質量、安全、設備、技改、預算等方面的專題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

第二十九條 專題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准,分管的副總經理(總助)主持,公司各車間及職能部門的相關負責人蔘加。

第三十條 專題會議由所屬分管部門組織並承辦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辦公室協調安排會議室。

第三十一條 專題會議結束後1個工作日內,由承辦部門將此方面的《專題會議紀要》經會議主持人審核簽發後執行,同時報送上級組織備案。

第七節 部門日常管理例會

第三十二條 公司所有車間、部門必須有效地召開部門日常管理例會,並保證做到會議的質量達到公司規定的目的。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各車間、部門的會議質量、會議時間、會議效果等進行過程抽查或評估。

第三十三條 部門日常管理例會至少涵蓋如下內容:傳達貫徹股份公司及公司會議、文件及領導指示精神;瞭解本部門及下屬本期工作完成情況,總結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制訂下期工作計劃,糾正不正確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行為;利用科學的分析方法(如PDCA循環法)進行研究分析部門開展各項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定改進辦法,制訂有效的預防措施;分析部門員工提出的工作問題並討論研究相關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以恰當的形式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融洽成員之間的關係,營造團結進取的氛圍;安排專題培訓等。

第三十四條 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原則上每週召開一次,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必要時邀請分管領導參加。

第三十五條 公司所有車間、部門必須保存完整的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原始簽到記錄和會議記錄,保存期為1年。

第八節 對外接待會議

第三十六條 對外接待會議主要包括政府機關和上級領導來公司檢查、指導工作的彙報會議。

第三十七條 對外接待會議視來賓級別和來訪目的由公司總經理或相關的分管副總經理(總助)接待,相關部門負責人蔘加;屬於業務對接的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總助)和指定人員接待。

第三十八條 對外接待會議屬公司層面的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聯繫和組織;屬於業務對接和專題內容的由公司對接部門負責聯繫和組織,公司辦公室可協調會議室安排接待等工作。

第九節 其他會議

第三十九條 公司黨委會、黨員大會、職代會(工代會)、董事會、監事會及團隊研討等其他會議,可根據實際或部門職責由公司有關部門對應組織。

第三章 會議的組織、管理和服務

第一節 會議的組織

第四十條 會議的批准

(一)臨時召開的公司級內部小範圍會議須經分管領導批准,公司級大型會議須經總經理批准。

(二)本制度已列出的會議按照規定程序批准。

第四十一條 涉及公司多個部門共同召開並有公司領導參加的會議,由會議主要牽頭部門與辦公室聯繫,備案會議情況;需辦公室協調安排的,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第四十二條 會議組織包括但不限於會議通知、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會議主持人、參會人員、會場安排、會場佈置、會議設施準備、會議材料擬稿和發放、會議記錄、會議錄音錄像攝影、會議紀要以及會場橫幅、會議宣傳等。

第四十三條 會議通知

(一)會議需提前通知,一般會議應提前半個工作日以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大型會議需至少提前2個工作日下發正式書面通知。

(二)會議通知包括但不限於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會議內容和要求等。 第四十四條 會議的準備

(一)做好會議通知。確保應到人員按時參會。

(二)做好會場的落實和安排,包括會場環境的佈置和設施檢查及服務。人員和服務用品。

(三)做好參會人員的引導和組織。

(四)重要接待會議應制定會議及接待方案,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接機接站、車輛調度、餐飲、住宿、橫幅、席卡、攝影攝像、公共活動等安排。

第二節 會議室的管理與服務

第四十五條 公司1號、2號會議室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管理,其他會議室按照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由相關部門自行管理。

第四十六條 會議室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於會議室的安排使用、環境保潔、設施管理、會議服務等。

第四十七條 會議室要做到會議召開前30分鐘各項工作準備結束,會後30分鐘會場清潔工作結束,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安排。

第四十八條 公司各部門召開會議需要借用其他部門管理的會議室的,由會議主辦單位提前2小時與會議室管理部門聯繫安排。使用時,務必保持環境整潔和設施安全。

第四十九條 1號、2號會議室重要會議的服務,由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其他日常及業務會議由會議組織部門安排服務。

第四章 會議資料管理

第一節 會議紀要的整理與印發

第五十條 會議紀要的整理和會議以其他形式公開內容由會議組織部門負責擬寫和下發。

(一)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幹部會議、經濟分析會、生產經營分析會議、生產經營協調會議須整理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具有與公司規章制度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專題會議根據安排整理會議紀要。

(三)其他各類會議可視情況整理成會議紀要和其他形式的簡報等。

第五十一條 會議紀要的簽發

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幹部會議、經濟分析會結束後,公司辦公室及時整理會議紀要,報公司總經理審核、簽發後印發。其他會議紀要由會議組織部門及時整理,報分管領導審核簽發後印發。

會議紀要的發放範圍是參加會議的領導和有關的部門。

第五十二條 會議紀要整理和印發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特殊情況除外;若會議紀要決定、事項涉及保密內容,應派人直接送達簽收。

第二節 會議紀要的格式

第五十三條 各種會議紀要行文的印製格式原則上要求按照公司統一要求製作,主要包含以下基本要點:

(一)文本全部使用A4型紙。

(二)文頭用“某某公司某某會議紀要(可分兩行排列)”的指定標題,用小一號宋體套黑字,正文部分用四號仿宋體非套黑字。

(三)如需要標識祕密等級或緊急程度,以三號黑字體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兩類標識需要同時標識,祕密等級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緊急程度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四)發文字號由年份和序號組成,在發文機構標識下空2行,用小四號宋體非套黑字,居中排版,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號“〔〕”括入,如〔20xx〕20號。

(五)成文時間用漢字將年、月、日標全,“零”寫作“○”。

(六)頁碼用4號半角白體阿拉伯數碼標識,置於版心下邊緣之下一行,空白頁不標識頁碼。

(七)會議紀要需有“抄報”或“發”,左空兩格用3號宋體字標識“抄報”,後標全角冒號;抄送機關間用頓號隔開,回行時與冒號後的抄送機關對齊,在最後一個抄送機關標句號。

第三節 會議資料的存檔

第五十四條 各類會議資料必須存檔。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幹部會議、經濟分析會和公司級專題、接待等會議資料由辦公室負責按季度分類分次存檔。按年度移交公司檔案室;其他會議資料由各承辦部門自行存檔。

第五十五條 公司重大會議等會議資料存檔實行一會一存。存檔內容包括會議通知、會議記錄、文字和宣傳資料、影像錄音資料、圖片及會議紀要等。

第五章 會議精神的督辦

第五十六條 公司辦公室負責對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幹部會議、經濟分析會及有關專題會議的重大決定事項進行督辦。

第五十七條 對會議的決議和明確的內容,責任部門和人員必須認真履行,按照會議要求的時間完成,相關部門、人員予以支持、配合。

第五十八條 公司辦公室負責對會議決定事項進行分類整理,按照會議要求的時間以《督辦提示函》和《督辦通知書》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部門進行逐項督辦,並定期整理《督辦報告》向公司領導彙報。

第六章 會議紀律和要求

第五十九條 會議開始前必須由本人簽到,如不能到會應向會議主持人履行請假手續。 第六十條 不允許遲到、早退,中間有急事需離開會場應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第六十一條 會議期間應將移動通訊工具關機或置於振動位置,如遇緊急事情應到會場外接聽。

第六十二條 會議發言要言簡意賅,按照規定時間發言。

第六十三條 會議務求精簡高效,嚴肅認真,若無特殊情況,會議時間應控制在120分鐘內。各級會議主持人應主動接受監督。

第六十四條 會議期間與會人員注意傾聽他人發言,積極參與討論,充分尊重他人,不提倡對某一問題無休止地爭論。

第六十五條 做好會議保密工作。密級會議原則上禁止撥打手機或錄音。參會人員禁止傳播密級會議內容。

第七章 附則

第六十六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六十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

會議管理制度 篇15

1、目的:落實安全會議資料、形式和會議職責人要求,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

2、範圍:班組以上部門

3、職責者:班組長以上人員

4、程序:

4.1為了及時瞭解、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用心明白、主動地做好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務必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2會議資料以安全生產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4.2.1瞭解前段時間、前一班的安全、生產、工藝狀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佈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工藝操作等工作。

4.2.2學習安全生產標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報違章違紀、先進事蹟。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4.3會議形式和會議職責人

4.3.1班前、班後會由班長或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在每一天空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車間部門自定。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

4.3.2部、車間(部門)級安全會議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長、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並在部、車間(部門)安全記錄中進行會議記錄。

4.3.3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由付總經理決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負責記錄。

4.3.4各專業性安全會議由各主管職能科室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

4.3.5緊急會議視狀況由部門領導決定召開。

4.4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後要下發會議紀要。

4.5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資料、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説明狀況,並得到允許。

4.7會議上決定的狀況各部門和職責人,務必不折不扣的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4.8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會議管理制度四

會議制度

一、局務會議

(一)會議資料:

1、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民政工作方針、政策、任務和要求。

2、討論和佈置重要工作。

3、討論研究民政系統重大改革措施。

(二)局務會議由局長、副局長和局機關各科室負責同志組成。

(三)會議由局長或委託副局長召集並主持,議題由局長、副局長提出。

(四)局務會議一般每月召開兩次,遇有特殊狀況可隨時召開。

二、局長辦公會議

(一)會議資料

1、討論決定民政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研究貫徹落實自治區、市民政部門及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

4、討論決定各科室及基層單位請示的重大事項。

5、討論局長、副局長認為需要提交會議討論的其他事項。

(二)出席人員:局長、副局長;列席人員由局長確定。

(三)會議由局長或委託副局長召集,議題由局長、副局長提出。

(四)局長辦公會議實行例會制度,沒有特殊狀況,一般每月召開一次。

三、支部會議

(一)會議資料

1、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會議精神。

2、研究確定黨的用心分子培養對象、發展目標,並考核預備黨員及轉正。

3、糾正解決黨員隊伍中存在的問題和處理意見。

(二)出席人員:支部全體成員。

(三)會議由支部書記或委託副書記召集主持,議題由支部書記、副書記和委員提出。

(四)支部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

會議管理制度 篇16

為了充分利用會議室功能,使會議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規範化、合理化,確保公司各類會議正常召開。現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會議室使用管理辦法。

1、 會議室專門用做召開會議與研討工作之用,未經允許不得挪借他用。

2、 會議設備管理統一由綜合行政部負責,會議涉及到的筆記本、錄音筆等設備到綜合行政部領用,視頻會議提前半小時聯繫綜合行政部IT進行會前測試。

3、 為避免會議衝突,各部門如需使用會議室,請提前一天至綜合行政部預約,由綜合行政部統一安排協調。

4、 召開緊急會議或臨時會議時,需要明確會議室使用時間段和使用人員,由綜合行政部進行登記,根據實際情況協商會議順延、會議室更換等事宜。

5、 會議室使用堅持預約優先原則,未預約按照局部服從整體原則,公司會議優先於部門會議;各部門會議由部門之間本着重要、緊急優先原則自行協商。

6、 預約會議室時,需要行政部協辦的事項填寫到會議需求,如會議設備、會議記錄、水果、茶水等。綜合行政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會議後勤服務工作。

7、 會議期間請愛惜會議室設備,會議後及時關閉會議設備、門窗、空調等。(投影儀完全關閉後才方可斷開電源,所有設備關閉後請拔掉電源插頭)。

8、 會議過程中請保持會議室整潔,會議結束後將激光筆、可移動桌椅等放回原位,會議用筆記本、錄音筆歸還,通知綜合行政部進行清潔工作,以便其他部門使用。

注意:會議安排請避開以下固定會議時間段

1、公司周例會 每週一10:00-12:00

2、公司月例會 每個月第一個星期一10:00-12:00

會議管理制度 篇17

為加強安全管理,規範安全生產會議制度,及時瞭解和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項目部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依據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石紅高速公路我合同段項目安全生產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適用於石紅高速第二項目部。

二、 每一個月召開一次,由安保科召集,由項目部安全生產負責人主持,項目部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各施工隊負責人蔘加,時間定於每月20日晚7:30,如有臨時變動,由項目部安保科負責提前通知,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三、 會議主要內容:

1、總結存在的安全問題及安全隱患查處、整改情況,提出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的對策和要求。並對安全獎懲情況進行通報。

2、學習上級部門下發的最新的安全生產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知識。

3、結合上級部門下發的事故通報,組織分析、討論事故原因和預防措施,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4、瞭解前段時間、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藝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佈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工藝操作程序等工作。

5、進行安全座談,就安全管理和隱患整改等內容提出合理化建議等。

四、 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做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各施工隊及上報總公司。安保科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並形成記錄。

會議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條、例會制度:公司周例會採取例會長制度,由例會長主持會議,辦公室負責例會的組織和記錄,例會長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優秀員工代表擔任,各部門週報於每週六下午3點前發至辦公室負責人處,辦公室負責人根據例會日程安排,將收集的週報表傳到例會長處。

第二條、召開時間:例會召開的時間為每週一上午9:00——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辦公室提前通知。

第三條、參加人員:全體員工。

第四條、會議內容:

1)部門經理及主管彙報上週工作完成情況,着重介紹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解決辦法。

2)部門按照工作要求和指標提出下週工作計劃。

3)部門將工作的進展對與會人員進行彙報。

4)總經理作會議總結和指導、佈置工作。

部門會議

第五條、主持與記錄:部門會議由部門經理指定專人負責召集,部門經理主持,由經理指定專人進行會議記錄。

第六條、召開時間:根據部門需要召開,具體時間由部門經理安排。

第七條、參加人員:部門需要參加人員,如有必要還可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列席會議。

第八條、會議內容:

1)、本部門遇到的問題

2)、需要有關部門配合解決協調的問題

會議要求

第九條、所有與會人員均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情況。

第十條、主持人須在會議前和相關人員擬定好會議議程等,不能毫無準備地召開例會。

第十一條、每一次例會須用專用的會議記錄本記錄會議內容,記錄本由記錄員負責保管。

第十二條、所有參加例會的人員應將手機設置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第十三條、對不參加會議、遲到、早退、手機沒有調無聲振動狀態處罰:

A、無故不參加會議罰款20元,全公司通報批評。

B、會議無故遲到、早退者罰款20元。

C、會議期間手機響者會議結束上台表演一個節目。

會議管理制度 篇19

1、目 的:為規範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廣州市百利文儀實業有限公司廣州總部會議管理。

3、管理權責:

3.1 總經辦負責公司會議的統籌協調及本制度的執行監督。

3.2 會議提擬人或主辦部門(含各中心/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並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提出處罰。

3.3 會議的審批權限詳見“5.1會議提擬與審批”。

4、會議分類:

5、管理內容:

5.1 會議提擬與審批。

5.1.1 公司月度例會無須提擬和審批。

5.1.2 公司臨時行政會議、公司年度例會由集團總經理直接提擬或由議題涉及業務的主辦部門負責人提擬、集團總經理批准。

5.1.3 部門會議由各部門自行安排,但會議時間、參加人等,不得與公司會議衝突。其中,中心/部門會議屬非例會性質且需另行核給專項費用的,應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批同意;屬例會性質的,由本中心另行提擬方案呈報集團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5.2 會議計劃與統籌。

5.2.1 每月28日前,總經辦應與各部門協調確定下月計劃召開的臨時行政會議,統一報集團總經理審批後,匯同公司月例會編制《月度會議計劃》,於月底前發放至各部門負責人。

5.2.2 凡總經辦已列入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臨時行政會議時,會議召集部門應提前2天完成會議提擬和報批手續,並報請總經辦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辦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5.2.3 會議安排的原則為: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各類會議的優先順序為:公司例會、公司臨時行政會議、部門會議。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此限。

5. 3 會議準備。

5.3.1 會議通知遵照以下規定:

1、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表的會議,月中無調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中心/部門按計劃表直接通知與會人;

2、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提擬,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1)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

(2)雖然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説明;

(3)其它提擬人認為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3、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對象為與會人、會務服務提供部門;

4、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説明的會議,應以會議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涉及多個部門和參加人數眾多的大型會議,主辦部門還應編制詳細的會議計劃通知相關部門。

5.3.2 會議的其它準備工作遵照以下規定:

1、會議提擬部門應提前做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彙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準備的組織工作;

2、會務服務提供部門應提前做好會務準備工作,如落實會場,佈置會場,備好座位、會議器材、茶具茶水等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3、公司總部召開的公司級會議會務服務統一歸口總經辦負責。

4、部門在總部召開的會議需用公共會場的,應向會議室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書面提出,由會議室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統籌安排。

5.4 會議組織。

5.4.1 會議組織遵照“誰提擬,誰組織”的原則。

5.4.2 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主持人應不遲於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主持人一般應於會議開始後,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問題及達成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説明。

3、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並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複述,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並引導會議就其後續安排統一意見。

5、主持人應將會議決議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人(部門)、達成標準和時間等會後跟進安排向與會人明確。

5.4.3 與會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準時到會,並在《會議簽到表》(詳見附件3)上籤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5.4.4 多個部門參加的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主持,集團總經理另有授權的,從集團總經理授權。

5.4.5 公司月度例會、臨時行政會議一般應控制在2小時以內,根據會議進行情況確需延時的,主持人須徵得與會人員同意。

5.4.6 主持人為會議考勤的核準人,考勤記錄由會議記錄員負責。

5.5 會議記錄。

5.5.1 公司各類會議均應以專用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

5.5.2 公司各類會議原則上應確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員的確定應遵守以下規定:

1、各部門應常設一名會議記錄員(一般為本部門的內務文員,名單報總經辦備案),負責本部門會議及本部門負責組織的會議的記錄工作。

2、會議記錄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考慮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3、集團總經理主持的公司例會、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祕書負責會議記錄工作,集團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集團總經理指定。

5.5.3 會議記錄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會議記錄應儘量採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註明“議決”字樣。

4、會議原始記錄應於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於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5、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核准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5.5.4 下列情況下,應整理會議紀要:

1、公司各類臨時行政會議;

2、須會後對會議精神貫徹落實進行跟進的會議;

3、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會議紀要的會議。

5.5.5 會議紀要的發放或傳閲範圍由主持人確定。公司各類臨時行政會議的會議紀要須報總經辦一份存檔備查。

5.5.6 會議原始記錄的備檔按以下規定:

1、本部門負責組織的公司各類行政會議的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負責日常歸檔、保管,但用完後的記錄本應作為機要檔案及時轉總經辦統一歸檔備查。

2、本部門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統一歸檔備查。

5.5.7 會議記錄為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擅自外泄。其調閲應嚴格按公司文檔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5.6 會議跟進。

5.6.1 會議決議、決策事項須會後跟進落實的,遵照“誰組織,誰跟進”的原則;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從主持人指定。

5.6.2 集團總經理主持的會議的會後跟進工作原則上由總經辦負責落實,集團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集團總經理指定。

5.6.3 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原始記錄及會議紀要為準。

5.7 獎懲。

5.7.1 獎勵。按《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5.7.2 遲到、早退、缺席。

1、遲到。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在會議規定召開時間後5分鐘內未到的,計為遲到。

2、早退。凡參加會議人員,如未經主持人同意在會議召開結束前5分鐘提前離開

會場的,計為早退。

3、缺席。凡必須參加會議人員未經請假擅自不參加會議或請假未批准而不參加會議的,計為缺席。

5.7.3 處罰。

1、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每次處10元的罰款。

2、無正當理由缺席每次處以20元的罰款。

3、凡因通知原因造成應參加會議人員遲到或缺席的,以上處罰由傳達人承擔。

6、 附則。

6.1 本制度由集團總經辦負責解釋。

6.2 凡本制度未明確規定的獎懲,按《獎懲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6.3 本制度由集團總經理批准後生效,自頒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