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守則和規章制度(精選17篇)

員工守則和規章制度 篇1

目的:

員工守則和規章制度(精選17篇)

明確出勤紀律,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為員工傳效評估提供依據。

適用範圍:

全體員工

責任人:

行政部經理、各部門、車間考勤員、值班門衞

內容:

1.機構設置及工作職責。

1.1本公司實行人機聯動,二級管理,門衞監督的考勤辦法。設有行政部一級考勤員(兼),部門(車間)考勤員(兼),考勤監督門衞和電腦考勤系統。

1.2行政部一級考勤員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日常考勤檢查、請假、休(調)假登記、月終考勤核對和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的彙總編制。

1.3部門、車間考勤員負責本單位日常考勤登記,請假、休假報批和考勤表報送。

1.4各考勤員須如實記錄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協助領導做好本單位紀律管理。

1.5值勤門衞負責對員工出入刷卡進行監督,並對當班人員外出進行登記。

2.工作時間

2.1部門工作時間

2.1.1部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為午餐、休息時間。

2.1.2部門員工指總經辦、總工辦、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員工)、財務部、製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質監部和中心化驗室等單位工作人員。

2.2生產單位工作時間

2.2.1生產單位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為午餐時間。

2.2.2生產單位員工指製造部屬下的一、二、三、四車間、倉庫;工程部屬下的空

調、制水、鍋爐等單位的工作人員。

2.3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在工作時間範圍內。

2.4各部門、生產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屬員工在工作時間外上班,視為加班。

3.刷卡管理

3.1公司全體員工上、下班時須由本人新自在電腦考勤系統刷卡,不得由他人代為刷卡。

3.2正常刷卡時間為:

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3.3在正常刷卡時間內刷卡,屬準時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遲到、早退、曠工或缺勤論處,特殊情況按下列各款辦理:

3.3.1值班、加班人員按其當日上、下班刷卡記錄,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並記錄其工作時間(按小時四捨五入計,下同)。

3.3.2部門、車間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上、下班時間的員工,可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其工作時間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並錄入考勤表。

3.3.3調休或請假的員工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的,其請假(或調休)單應有確切記載,否則按遲到或早退計勤。

3.3.4當班員工外出辦事時不必刷卡,但須在門衞處辦理出入登記手續。外出辦事至下班時間不能回公司刷卡,應於次日報告本單位領導,由本單位考勤員出具核實證明交行政辦備案

4.考勤表管理

4.1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於每天上、下班時對本單位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予以考查,並如實記錄考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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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於每月五日前將本單位上月的考勤表(應附上當日員工請假、調休或出差單)報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勞資員(兼)彙總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後報送給財務部。

5.相關規定

5.1行政部總考勤員在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時,以電腦考勤系統的記錄為準。各部門、車間報送的考勤表與電腦考勤系統記錄有出入,報送人(考勤員)應作出合理解釋,否則不予認可。

5.2凡不到崗上班亦未按“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5.3凡上、下班遲到、早退5-3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月累計四次以上者,扣罰崗位工資。遲到、早退30分鐘至90分鐘者按缺勤計,遲到、早退9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論處。

5.4凡工作時竄崗、溜崗、睡崗者,每次罰款50元。

5.5凡上班時幹私活,辦私事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工一個月處理,取消年度獎金。

5.6凡當年遲到、早退累計6次以上者;竄崗、溜崗、睡崗累計達3次者;上班時幹私活、辦私事達2次以上且經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參加年度先進員工評比,年度考核不得評為良好或優秀。

6.附則

本管理制度各款規定與其它SmP衝突時以本制度為準。

員工守則和規章制度 篇2

為了加強內部管理,不斷增強員工的業務素質與能力,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健全完善內部獎懲激勵機制,促進員工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促進部門整體管理水平的提升,制定本辦法。

一、 考核目的:

提高員工工作技能業務水平,滿足企業快速發展需求,為獎懲績效提供重要依據。

二、 考核範圍:

本部門工作員工

三、 考核原則:

公平、公正、公開、實事求事原則;全方位考核原則;定量與定性相結原則;責、權、利相結合原則。

四、 考核內容:

1、 職責履行(40分):按照本崗職責要求,在實際工作中責任履行的表現及程度,確定員工的履責到位狀況和履責的缺陷情況。

2、 工作效率及計劃任務完成質量(20分):對上級交辦的事務,本人承擔的日常工作,能否做到按時或提前,不推卸、不拖拉、一絲不苟、認真負責、確定工作任務完成的主動性,及時性和有效性。員工績效考核辦法3、 工作能力(10分):主要考評被考核人員對本崗位業務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履行本崗位職責情況以及根據部門主管領導安排獨立開展相關工作的能力。

4、 工作態度(10分):主要考評被考核人員責任心、積極性、

主人翁意識和維護公司利益、榮譽意識情況以及堅守工作崗位,體現主動服務意識,按時出勤等情況。

5、 溝通協調能力(10分):主要考評被考核人員與本部門其他人員、其他部門相關人員、以及與各項目部的人員之間的溝通能力以及協助項目部解決生產過程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6、 遵章守紀(10分):嚴格遵守、認真執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與各項組織活動,維護企業利益形象。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確定員工的組織紀律性、團隊意識和遵章守紀情況。

五、 考核辦法

1、 部門員工的考核,由部門經理具體負責,從考核內容的六個方面按季進行綜合評定。

2、 季度考核應先由員工對照工作職責,以及綜合表現進行自評,並作為部門負責人進行考核時的參考依據。

3 、 考核由部門所有人員共同評定。被考核人員評定分數為:部門經理評定分數值的30%+部門分管副經理評定分數值的20%+本部門其它人員評定分數平均值的50%。

4、部門員工的考核評定分為優、好、一般、較差四個等級,評定為優者應在基數績效的基礎上增加10——20%的績效不變,評定為一般者應減發基數績效的10-20%的績效工資,評定為差者應扣發基數績效的50%及其以上績效工資。

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1、安全管理資料按規定要求分類明細,內容無缺失,收集齊全,保存完好,並按時建檔歸檔。

2、各種安全上報資料、數據表格及時準確,事故台賬明細完整、清晰、員工工傷認定、傷殘等級鑑定、以及工傷補償,能在有效規定期內完成。

3、對各施工現場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巡視,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求項目部及時整改,並作好記錄。

4、對項目安全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

員工守則和規章制度 篇3

鋼筋工

1鋼材,半成品等應按規格,品種分別堆入整齊,製作場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穩固,照明燈具必須加網罩。

2拉直鋼筋,卡頭要卡牢,地錨要結實牢固,拉筋沿線2米區域內禁止行人,人工絞磨拉直,不準用胸、肚接觸推槓,並緩慢鬆解,不得一次鬆開。

3展開盤圓鋼筋要一頭卡牢,防止回彈,切斷時要先用腳踩緊。

4人工斷料,工具必須牢固。掌克子和打錘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錘區域內的人和物體,切斷小於30釐米的短鋼筋,應用鉗子夾牢,禁止用手把扶,並在外側設置防護箱籠罩。

5多人合運鋼筋,起、落、轉、停動作要一致,人工上下傳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鋼筋堆放要分散,穩當,防止傾倒和塌落。

6在高空、深坑綁紮鋼筋和安裝骨架,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7綁紮立柱,牆體鋼筋,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內,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紮,整體豎起;柱筋在4米以上,應搭設工作台。柱樑骨架,應用臨時支撐拉牢,以防傾倒。

8綁紮基礎鋼筋時,應按施工設計規定擺放鋼筋支架或馬凳架起上部鋼筋,不得任意減少支架或馬凳。

9綁紮高層建築的圈樑、挑檐、外牆、邊柱鋼筋,應搭設架或安全網,綁紮時掛好安全帶。

10起吊鋼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須待骨架降落到離地1米以內始準靠近,就位支撐好方可摘鈎。

員工守則和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績效考評的目的是為了及時、準確、客觀的反映各職能處(室)及工作人員當前的工作狀態,併為提高工作效率和業績提供幫助。

第二條 績效考評的結果主要用於評先選優、津貼掛鈎、職務調整和工作改進。

第三條 績效考評要堅持一致性、客觀性、公開性和公平性原則,各處(室)每半年考評一次,工作人員每月考評一次,全年進行總體考評。

第二章 考評內容及標準

第四條 根據州黨委、政府和 的要求,並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對各處(室)的考核內容:

一、處(室)履行工作職責的情況;

二、處(室)領導幹部責任分工及履行一崗雙責的情況;

三、處(室)各項制度分解、落實的情況;

四、參與機關各項創建活動的情況;

五、完成領導交辦其它工作的情況。

第五條 工作人員的考核內容

對單位工作人員考評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來考核。

第六條 考評分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級。

第七條 處(室)的績效考評標準:

優秀:認真完成工作任務,並且有大局意識,協作意識和創新意識,能解決工作難題。達到不僅能提前完成任務,而且還能對工作提出有效的改進方法,使工作走在全疆的前列的目標。(100分—95分)

良好:工作積極主動,能提前按標準完成任務。(94分—85分)

一般:工作處於一般狀態,滿足於完成工作任務。(84分—75分)

較差:工作處於落後狀態,不能按時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影響了單位整體工作進程。(74分—60分)

第八條 機關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標準:

優秀:工作積極主動,並且樂於協助他人解決工作問題。不僅能提前完成任務,而且還能對工作提出有效的改進方法。(100分—95分)

良好:工作積極主動、勤于思考,能夠提前完成任務。(94分—85分)

一般:沒有工作熱情,能夠按時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84分—75分)

較差:工作態度惡劣,並影響他人,不能按時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74分—65分)

第九條 處(室)的“總體要求”由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工作任務”由處(室)根據全年工作任務制定,經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審核後實施。

第十條 工作人員崗位績效考評的“工作任務”由各職能室制定,經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審核後實施。

第三章 考評步驟

第十一條 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每半年向各職能室發放《半年工作考評表》,處(室)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向每個工作人員發放《月度工作考評表》。

第十二條各處(室)領導填寫《半年工作考評表》的“半年工作總結”和“半年工作自我評價”部分,工作人員填寫《月度工作考評表》“本月工作總結”和“本月工作自我評價”部分,處(室)的《半年工作考評表》交分管領導填寫初步考評意見,工作人員的《月度工作考評表》處(室)領導填寫初步考評意見。

第十三條分管領導填寫考評意見後要與處(室)領導進行溝通,反饋考評意見並指出工作中的不足;(處)室領導填寫考評意見後要與工作人員進行溝通,反饋考評意見並指出工作中的不足。

第十四條 各處(室)及工作人員的《半年工作考評表》《月度工作考評表》初步考評意見反饋後,交至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

第十五條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要根據平時掌握的情況(考勤、上級反映、羣眾投訴、處(室)的互評意見等各方面的情況)審查各處(室)交報的《半年工作考評表》《月度考評表》,及時糾正錯誤,並確定最終的考評意見。

第四章 考評結果處理

第十六條對半年考評不合格的處(室),由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根據《伊犁州機關效能建設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的暫行辦法》的規定,對該處(室)領導進行誡勉教育;年年終考評不合格的處(室),機關效能建設小組對該處(室)領導進行效能告誡一次,該處(室)領導及全休工作人員不能評優;連續二年不合格的處(室),該處(室)領導當年考核為不稱職,並根據《公務員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機關工作人員考核結果的運用執行《伊犁州機關效能建設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的暫行辦法》。對當月考評不全格的工作人員,對由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向該工作人員提出誡勉教育。連續二次考評不合格的工作人員,由機關效能建設小組提出效能告誡。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員工守則和規章制度 篇5

目的

為規範員工行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使公司獎懲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

基本原則

1、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論職位高低;

3、獎懲以事實為依據,以制度為準繩;

4、公開、公正、及時。

管理

5、獎勵: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負責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員工向綜合部提請獎勵;公司所有員工有權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員工向其上級或綜合部推薦獎勵;

6、懲處:對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負責對違紀員工提請懲戒處理;所有員工如發現其他員工有違紀行為,有權向其上級或綜合部提出投訴和檢舉;

7、綜合部負責對提請獎、懲事件與相關部門負責人(或當事人)進行認真複核、審查,並報請總經理批准;

8、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獎懲由總經理提出,綜合部辦理。

獎懲權限

9、獎懲處理決定的權限歸總經理。具體程序為:綜合部根據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提請和其他員工的推薦、檢舉,進行審核,並填寫《員工獎懲審批表》,經有關部門經理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

10、總經理有權直接獎懲員工。

獎勵

獎勵分為四種:

嘉獎——公司通報表揚並給予200元獎勵;

記功——公司通報表揚並給予1000元獎勵;

記大功—公司通報表揚並給予3000元獎勵;

晉級——晉升工資或職位。

11、嘉獎:

(1)愛崗敬業、勤奮工作,業績顯著者;

(2)出色完成公司領導指派的重要任務者;

(3)圓滿完成重大項目未出差錯者;

(4)對操作技術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採納施行,有成效者。

(5)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6)全心全意服務,受到客户表揚,有具體事蹟者;

(7)遇有困難,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

(8)其它應予獎勵者。

12、記功

(1)節約物料或廢品利用,卓有成效者;

(2)技術革新、成果顯著、效益明顯的;

(3)提合理化建議,經公司採納、實施後,效果顯著者;

(4)發現職責外問題,予以報告或妥為處置,防止損害發生者;

(5)其他應當記功者;

(6)一年內嘉獎三次者;

(7)上一條款業績突出者。

13、記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減少損害者;

(2)維護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3)一年內記功三次者;

(4)其他應當記大功績者;

(5)上款業績突出者。

14、晉級(工資或職位)

(1)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者;

(2)一年內記大功三次者;

(3)其他應當晉級者;

(4)上款業績突出者。

懲處

懲處分為下列四種:

罰分——扣罰操行考評分(最低1分,最高10分);

記過——公司通報批評並減發當月50%工資;

記大過—公司通報批評並減發當月工資90%或降職級;

開除——解除聘用合同並扣發當月工資;

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分;

(1)未履行本崗位職責,情節輕微者;

(2)遲到、早退者;

(3)不按規定着裝者;

(4)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者;

(5)因過失導致工作失誤,情節輕微者;

(6)不服從上級指示,情節輕微者;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8)上班時間躺卧休息、聊天、嬉戲、擅離職守、貽誤工作者;

(9)破壞工作環境衞生、亂丟紙屑、隨地吐痰者;

(10)在工作場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11)不按規定填寫報表或工作記錄者;

(12)在車間、大廳吃東西者;

(13)不按規程、規範操作,情節輕微者;

(14)塗寫牆壁、機器設備或任意張貼文件影響觀瞻者;

(15)檢查或督導人員不認真執行任務者;

(16)違反公司制度、規定輕微者;

(17)其他應當罰分者。

16、記過

(1)違反公司管理規定,不聽勸阻者;

(2)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3)頂撞上司、對上司和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製造事端者;

(4)侵佔、貪污公司財物、損害公司利益、謀取非法利益者;

(5)因疏忽、過失或違章操作使公司財產、利益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6)撥弄是非,散佈謠言、影響團結者;

(7)一月內曠工累計一日者;

(8)一月內罰分累計五次者;

(9)一年內罰分累計十次者;

(10)與客户發生爭吵者;

(11)專業技術設備、設施、儀器、電腦等,非經使用人員及主管同意,擅自操作並造成損害者。

(12)其他應當記過者;

(13)上款情節、後果嚴重者。

17、記大過

(1)玩忽職守,導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2)泄露公司機密、損害公司利益者;

(3)遺失經營合同和重要文件、機密資料及其它重要物品,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4)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二日者;

(5)拒絕聽從上級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告仍不聽從者;

(6)在公司裏毆打他人或相互毆打者;

(7)其他重大違規、違章者。

(8)一年內記過三次者;

(9)上款情節、後果嚴重者。

18、開除

(1)對領導和同事進行暴力、恐嚇,嚴重妨礙工作者;

(2)張貼、散發煽動性文字、圖畫破壞上下關係者;

(3)偷盜、侵佔同事或公司財物者;

(4)故意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者;

(5)瀆職、違規操作造成重大事故者;

(6)塗改重要文件或票據者;

(7)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8)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9)一年內記大過三次,功過無法平衡抵消者;

(10)當月曠工累計超過三日或全年累計曠工達五日者;

(11)吸食毒品者;

(12)在公司範圍內賭博者,或有傷風化行為者;

(13)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產秩序者,並造成嚴重後果者;

(14)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者;

(15)偽造、編造或盜用公司印信者;

(16)故意泄露公司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17)其他違反國家法規或公司制度情節嚴重者;

(18)上款情節、後果嚴重者。

功過相抵

19、記功一次或嘉獎三次可抵消記過一次;

20、記大功一次或記功三次可抵消記大過一次或記過三次;

21、前功不能抵後過;

22、功過抵消以發生於同一年內的為限。

特殊事項

23、發明創造及專利,按專項制度獎勵。

24、提合理化建議,經公司採納、實施後產生經濟效益的,按年純利潤的 %給予一次性獎勵,並按貢獻大小分別記錄嘉獎、記功、記大功一次(其現金獎勵部分不再發放)。

25、對損壞公司財物且價值在1000元以下,除按本規定處罰外,還應照價賠償;價值超過1000元以上的,由公司確定賠償比例。

26、單項制度有獎罰的,以單項制度為準;情節嚴重的,按此制度辦理。

27、對同一事件不重複獎罰;年終評獎不在此例。

28、各公司、部門主管、員工上級對所屬員工獎罰負有10%連帶責任(自身行使職權的獎罰不負連帶責任)。

29、對違反國家法律、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員工守則和規章制度 篇6

起重工

1起重指揮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到全面工作的起點,所發信號應事先統一,並做到準確、宏亮和清楚。

2 80噸以上的設備和構件,風力達五級時應停止吊裝。

3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環應使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應預防銷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環嚴禁使用。

5起吊物件應使用交互捻制的鋼絲繩。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鏽蝕等異常現象,應及時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

6編結繩索扣(千斤)應使各股鬆緊一致,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15倍,並且不得短於300毫米。用卡子連成繩套時,卡子不得少於三個。

7地錨(樁)應按施工方案確定的規格和位置設置,如發現有溝坑、地下管線等情況,應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採取措施。

8使用繩卡,應將有壓板的放在長頭一面。

9使用二根以上繩釦吊裝時,繩釦間的夾角如大於100度,應採取防止滑鈎等措施。

10用四根繩釦吊裝時,應在繩釦間加鐵扁擔等調節其鬆緊度。

11使用開口滑車必須扣牢,禁止人員跨越鋼絲繩可能彈及的地方。

12起吊物體,應合理設置溜繩。

員工守則和規章制度 篇7

一、所有物流人員要樹立正確的工作態度,養成勤奮、好學、吃苦耐勞的工作習慣,愛崗敬業,忠於職守。嚴格執行本崗位《庫管員作業指導書》內容

。二、按規定做好原材料及其產成品、半成品和工具的出入庫手續,正確開具出、入庫單,正確記賬並輸入ERP系統中,做到隨進、出,隨記賬,保證賬實相符。

三、熟練掌握各種物品、材料和產品及其零配件的名稱、規格型號及其性能,並按規定擺放整齊,做到分類排放、數字準確、標識存放、帳實相符。

四、堅決拒絕手續不全的物品進出庫,對本公司待加工品的進、出也要按規定填寫出、入庫單,並有經手人簽字;對沒有出庫單和入庫單私自進出的將給予當事人經濟處罰。需要外協加工的產品全部實行投標制,按照中標書中中標價格、數量填寫《出庫單》;未投標的新產品、應急產品一律由各廠區第一責任人簽發《工作派遣單》發貨。

總廠簽發人: 江兆坤

放大架簽發人:劉元春

五、庫管員要經常對庫存產品進行清點、對賬。公司將每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抽查對賬,每月月底進行清資調帳,發現因工作失誤造成賬實不符的一次扣崗位責任制考核分10分(合格率98%,每差一件罰5元)。

六、庫管員要保管好有關單據,對因失誤丟失單據的一次扣崗位責任制考核分20分(每張單據開的不標準的罰5元),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金額給予賠償。

七、出入庫產品名稱做到跟ERP軟件名稱相符,發現一處不符的扣20分崗位責任制考核分(每有一張單據名稱不符的罰5元)。

八、外協加工單據每月月底前對完,到財務下帳。庫管員、財務結算員應出據證明,作為外協加工户投標資格的主要依據。由於庫管員、財務結算員原因造成外協加工户對帳、財務下帳不及時的,每拖一日扣20分崗位責任制考核分。

九、外協加工返修的產品出門的:未辦理入庫手續的由檢查員出據《不合格品處置單》,工序流轉庫庫管員開據《出庫單》;已辦理入庫手續的應增加衝減入庫數手續。嚴禁白條出門。

十、產品退貨。三包人員將現場服務單附件到東廠辦理入庫,《入庫單》由東廠庫管員開據,一式四份:質量部、營銷部、財務部、留存各一份。三包人員以入庫單、現場服務報告單作為財務報銷差旅費附件;營銷部以現場服務報告單、入庫單衝減本月銷售額,作為三包人員出勤記工的附件;質量部根據現場服務報告單、入庫單拆卸、檢查退貨原因進行責任追究。退貨產品經檢查能夠回用的,由東廠庫管員開《出庫單》,總廠開《入庫單》存放到零件成品庫。沒有《現場服務報告單》、《入庫單》的,營銷部不得為三包人員記出勤,分管領導不得簽字,財務出納不得報銷差旅費,違反以上規定的扣責任人崗位責任制考核分50分,並勒令改正。

十一、借用工具、量具等物資,一律用排碼號的單據開單,借用人、批准人應在單據上簽字,註明使用日期,到期由庫管員收回;外協户借用收不回的由批准人代還。庫管員一月一清,落實不到責任人的自己賠償。

十二、廠區間工序產品流轉,一律辦理出入庫手續,沒手續的產品司機不得運輸,車間不得卸車入庫。當班庫管員、司機未嚴格執行的扣責任人崗位責任制考核分10分。

十三、有關單據的要求:

1、原材料出入庫單。材料入庫時,經質檢員質量檢驗後,庫管員進行數量驗收,驗收合格後開具材料入庫單,經入庫人(送貨人)和庫管員簽字,一式三聯,一聯為存根,一聯交入庫人結算用,一聯交財務部。

2、原材料出庫開具部門領料單,領料單由領用人和庫管員簽字,將數量(噸或千克)核算出來。部門領料單一式四聯,一聯為存根,一聯為領料人,一聯交財務核算成本用,一聯作為《出門證》。

3、生產投料單(下料《工作令》),需要庫管員和工序加工人員簽字。進入工序加工過程(工序流轉庫)。

4、委外加工出庫,用“外協領料單”,該單也要經過領料人和庫管員簽字,領料單填寫項目有:物料名稱、規格、單位、工序、數量。本單一式四聯,一聯為存根,一聯為外協户,一聯為門衞,四聯對賬。

5、委外加工入庫單。本單由庫管員、質檢員、外協送貨人(入庫人)簽字。本單一式四聯同第4條。

6、加工流程單(工序加工單)由車間主任、質檢員及統計員分別簽字。一聯結算工資用,一聯統計員保存,一聯交操作者,操作者作為核對工資的依據。該單項目包括計劃、實領、廢品和完工情況。

7、成品出、入庫單,包括組裝、放大架車間和東廠三個地方。出庫用銷售出庫單:一聯為存根(白),二聯為記賬聯(紅),三聯為隨貨同行聯(藍、該聯經過客户方簽字後交運費結算人),四聯為車間主任(綠),五聯倉庫。

工具庫出入庫單同上。

員工守則和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為了嚴肅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規定第一條上班時間及指紋管理規定

1、上班實行六天工作制,具體上班時間如下:

週一至週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體員工一律實行每一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體打卡時間為:週一至週六,在上班時間8:30和14:30前,下班時間11:30和17:30後打卡;3、上班時間因個人原因外出,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進行處理。

第二條公出:指因公司相關業務及事務外出。如客户拜訪、會議、培訓、出差等。公出視為出勤狀態。如因公出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告知部門負責人,使用釘釘軟件異地打卡並備註外出事項.

1、員工公出應至部門經理處據實填寫紙質版的《員工外出登記表》,方可外出。

2、各部門經理/主管應於每週一將《員工外出登記表》交至綜合事務部,以備考勤之用。若每週內綜合事務部未收到相關材料,上述狀況視為遲到/早退,曠工等按相關規定處理。若虛造外出理由,一經發現,按曠工進行處理。

第三條漏考勤:指員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進行指紋考勤。也未告知綜合事務部。

1、員工上班或者下班無打卡記錄的,但依據人員證明能證明有在司狀況的,應及時告知綜合事務部。若不能證明有在司狀況,則計為曠工。

第四條遲到、早退

1、遲到:在工作時間後打卡的視為遲到。

A、在上班時間後半個小時內打卡,視為遲到。遲到次數每到達三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B、在上班時間超過一個小時打卡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C、注意事項:員工遲到,入司的時候也務必打卡,否則找不到記錄,按曠工處理。

2、早退:在下班時間前打卡的視為遲到。

注:每人每月能夠有三次遲到的機會不予計算。

第五條曠工

1、指員工未辦理任何請假、續假手續、未出勤或遲到、早退、無故離崗到達一小時以上。

2、本制度規定其他視為曠工的狀況(例如,遲到一個小時以上、漏打卡未證明在司狀況)。

3、曠工處理:按曠工天數處罰薪資。月累積曠工超過六天,視為自動離職,予以辭退。

第六條考勤核對

1、綜合事務部每月1日統計考勤狀況。各部門在每週一上午11:00前將完整的《員工外出登記表》交給綜合事務部以便統計,如外出信息有遺漏或錯誤請在每週一下班前,進行補充,未按時補充,按截止時間前的信息進行統計。

2、每月2日,人事專員彙總上月整月的考勤結果,發給各部門進行核對,並在2日時間內反饋問題,以便及時調整。如未反饋則按統計的結果進行處理。

第七條

1、遲到與曠工的處罰金,納入公司公益經費中。(公司公益經費主要用在獎勵滿勤的員工,由綜合事務部統計並通告)

2、每月曠工處罰金原則上不超過薪資的10%。

第三章請假管理規定

第一條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請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應在休假前申請,經部門經理批准同意後,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經部門經理以及總經理批准後,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4、員工請事假,按相應時數的100%扣除薪資。

5、連續的事假時間試用期員工不得超過5天,正式員工不得超過15天。

第二條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療或休養而申請的假期。

1、若無法提前請假,須在當天上班10分鐘前通知部門經理及人事,並於病癒上班後一個工作日內補齊《請假單》及相關資料至綜合事務部。

2、一天(含)以內的病假,可不帶給病假證明;連續請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帶給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或正規發票;病假時間以證明或發票上是日期為準。否則按事假計。

4、員工請病假按相應時數扣除基本工資的60%。

5、連續請病假時間15天以上的另行處理。

第三條婚假

1、因本人結婚且到達法定年齡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曆日),最遲應在休假後上崗的第一個工作日內出示結婚證,否則按事假計。

2、結婚證在員工入職後登記領取的,方可申請婚假;婚假應在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使用,逾期無效。

3、婚假應為連續的假期,不可分開請。

第四條喪假

因員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贍養關係親屬身亡而享受的假期。喪假假期為1-3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根據員工實際狀況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能夠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五條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1、產假&陪產假

A、貼合國家計劃的規定女員工可享有產假158天(日曆日);申請產假需帶給醫院的相關證明,且不得分開使用。

B、女員工懷孕第1—8個月,可享受1天產檢假;懷孕第8個月以上,可享受2天產檢假;天數能夠是當月累積的'1天或者2天;申請產檢假需帶給醫院的相關證明,未帶給者按事假進行處理。

D、男員工給予10天陪產假,陪產假不得分段享受;最遲應在休假後一個工作日內出示子女出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計。

2、產假薪資

A、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改為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基本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補足;生育津貼標準為上年度本企業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

B、生育的津貼月數:順產補三個月津貼,難產可再補半個月津貼。

C、女員工因晚育與領取獨生子女證延長的產假,生育保險未支付生育津貼的部分,按女職工產假前基本工資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貼由員工個人向社保中心進行申請。

3、產假續假

A、女員工休完產假後,因個人原因要延長假期的,按事假進行處理,續假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按停薪留職進行處理。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公司審批後執行。

B、停薪留職期間,公司不終止社保關係,但公司與個人繳交部分,由員工個人承擔。

C、產假與停薪留職期間應繳交的社保費用,應在產假前一次性繳足。

4、女員工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5、女員工產假復職後,需要補差工資的,應帶給“生育保險待遇支付核對單”複印件,人事部按相關規定進行補差處理。

第六條帶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連續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帶薪年假。

2、員工連續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5天;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經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員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夠根據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統一統籌安排。原則上不理解直接申請。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當年未休完的,不累積到次年假期內。

年假使用週期:從折算後第一年的自然年(新曆年)第一天(1月1日)開始起算,至自然年(新曆年)年末最後一天(12月31日)定義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週期;

第七條如公司發現假期證明不合格的將視為事假並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工資;如情節嚴重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第八條假期較長的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假滿回公司後需到綜合事務部報到並銷假。

第九條請假打卡:請假離崗前應打下班卡,請假到崗後應打上班卡。打卡時間應與請假條的時間一致,如出現考勤空白,按制度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如需續假者續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星期;對無限期續假者按自動離職進行處理。第十一條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務需要派遣到外地辦理事務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學習,以上兩種狀況計為出差。第十二條請假辦理程序及審批權限

請假按曠工處理的規定:無法提前請假的,在事後到崗一天內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第十三條全勤獎勵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勵100元。

第十四條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各部門應用心落實執行。

員工守則和規章制度 篇9

第一節 入職與試用

一、用人原則:

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

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入職

第二節 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

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半,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 7.5 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 8 : 30 - 12 : 00

下午: 13 : 30 - 17 : 30 為工作時間

12 : 00 - 13 : 30 為午餐休息

週六:上午: 8 : 30 - 12 : 00 為工作時間

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間經人事部門審查後實施。

二、考勤

1 、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 遲到、早退、曠工

( 1 )遲到或早退 30 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 10 元。

30 分鐘以上 1 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 20 元。

超過 1 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 2 )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 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 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 、請假

( 1 )病假

a 、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 30 分鐘內,即 8 : 30 - 9 : 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 、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 、出差

(1) 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 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准權限: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 、加班

(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2) 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150 %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200 %

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300 %

( 3 )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 4 )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

( 5 )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7 、考勤記錄及檢查

( 1 )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於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審核後,報人事部門彙總,並對考勤準確性負責。

( 2 )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

( 3 )對於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 100 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節 人事異動

一、調動管理

1、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通知單》,由調出及調入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並報人事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調動由總裁(子公司由總經理)批准。

2 、批准後,人事部門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3 、普通員工須在三天之內,部門負責人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4 、員工本人應於指定日期履任新職,人事部門將相關文件存檔備查,並於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信息置換。

5 、人事部門將根據該員工於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二、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後轉送人事部門審核,高級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准。

2 、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人事部門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並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 ,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 、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 、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5 、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6 、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信息資料置換。

三、辭退管理

1 、見本手冊第一章第二節六 . 1 及六2 .

2 、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後報總裁批准。

3 、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並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

4 、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清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

5、 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6 、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後,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料信息置換。

第二章 行為規範

第一節 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 、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 、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 、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係,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 、公司內有親屬關係的員工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 、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 、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 、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信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 、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 、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 、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 、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 、投資於公司的客户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 、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繫中,若發生回扣或佣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污。

六、保密義務:

1 、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

第二節 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着、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不濃粧豔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幹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__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並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譁。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閒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並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並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英復英傳真。

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保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諮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 、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 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第三節 獎懲

一、獎懲種類

獎懲分行政、經濟兩類。其中:行政獎勵包括表揚、記功、記大功、升職或晉級,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

金、獎品、有薪假期。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經濟處罰包括降薪、罰款、扣發獎金。

二、獎勵條件

1 、維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蹟者 2 、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 3、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合理化建議,採納後具有成效者 4 、積極參與公司集體活動,表現優秀者 5 、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變,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 7 、以公司名義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者 8 、為社會做出貢獻,併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為,經部門負責人呈報上級考核通過者

三、懲罰條件

1 、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 、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3 、貪污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4 、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者

5 、泄漏科研、生產、業務機密者

6 、謾罵、毆打同事領導,製造事端,查證確鑿者

7 、工作時間內打架鬥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

8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

9 、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者

10 、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

11 、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12 、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

13 、因疏忽導致設施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14 、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

15 、對有期限的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 、拒不接受領導建議批評者

17 、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

18 、發現損害公司利益,聽之任之者

19 、玩忽職守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

四、獎懲相關規定

1 、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懲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2 、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情況發生時,將作為優先考慮對象:

( 1 )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

( 2 )學習培訓機會

( 3 )職務晉升、加薪

( 4 )公司高層領導年終接見

3 、一年內功過相當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後過。可相互抵消的功過如下:

(1) 大過一次與大功一次

(2) 記過一次與記功一次

(3) 警告一次與表揚一次

4 、表揚三次等於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於大功一次 ,記過三次等於大過一次。

5、各級員工獎懲由所在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申報單》,集團總部員工及各子公司中級以上員工獎懲,經人事部門查證後核定,記功(記過)以上獎懲需經總裁審批,子公司其餘員工獎懲由人事部門查證後,經總經理審批。

6 、各項獎懲事件,需書面通知本人,酌情公佈,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受處罰員工如有不服可在 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門申訴,人事部門經核查後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申訴員工。

員工守則和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員工形象準則”

一、形象意識員工必須具備強烈的形象意識,從基本做起,塑造良好形象。

二、員工儀容、儀表、着裝要求員工衣着應當符合金融機構形象及部門形象。原則上,員工穿着及修飾應穩重大方、整齊清爽、乾淨利落,週一至週日工作時間一律統一穿着公司制服。以下條款供參考:

(一)員工衣着要求得體、協調、整潔、悦目;

(二)上衣、褲子等最好相配,衣服平整,符合時節;

(三)西裝左胸前口袋不放手帕以外的任何東西,禁止兩手下垂插入下口袋中;(四)男士長袖襯衫要塞在褲腰內,袖子最好不捲起,長褲有腰攀,應穿上腰帶或揹帶,頭型為短平頭;

(五)女士宜化淡粧,勿戴過多頭飾,裙裝應配過膝長襪,領口過低過短的衣服不宜穿着。

三、社交、談吐

(一)在與他人交談中,請講普通話,交談中善於傾聽,不隨便打斷他人談話,不魯莽提問,不問及他人隱私,不要言語糾纏不休或語帶諷刺,更勿出言不遜,惡語傷人;

(二)與客户交談誠懇、熱情、不卑不亢,語言流利、準確,業務之外,注意話題健康、客觀;採用迎送禮節,主動端茶送水。

(三)與同行交談,注意措辭分明,謙虛謹慎,維護公司形象,不互相傾軋,客觀正派,不泄露商業機密。

四、舉止、行為

(一)遵守考勤制度,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病事假需及時申請或通知部門主管,填報請假單;

(二)上班時間不吸煙,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精力充,精神飽滿,樂觀進;

(三)對待上司要尊重,對待同事要熱情,處理工作要保持頭腦冷靜,提倡微笑服務;

(四)開誠佈公,坦誠相待,平等尊重,團結協作,不將個人喜好帶進工作中,不拉幫結派,黨同伐異;

(五)熱情接待每一位來賓,不以貌取人,不盛氣凌人,與客人約見要準時,如另有客人來訪需等待時,應主動端茶道歉;

(六)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聲呼叫他人;

(七)出入會議室或上司辦公司室,主動敲門示意,進入房間隨手關門。

第二、員工日常活動行為準則

員工上班時間要始終以飽滿的熱情,盡心盡責,真誠協作,高效、快捷地向顧客提供最佳服務。員工應具備優良的道德品質,有錯必改,不得文過飾非、陽奉陰違、誣陷他人。

一、電話

(一)員工電話行為應符合規範,注意控制語氣、語態、語調,語言親切、簡練、有禮、客氣;

(二)及時接聽,勿讓鈴聲超過3聲,遲接電話須表示歉意;

(三)使用代表企業的規範用語問好,例如“您好,_信用社”、“您好,_辦公室”等;

(四)仔細、耐心傾聽對方講話,決不要打斷對方解釋;

(五)準確記錄,轉告電話內容,主動幫助解決顧客要求,及時轉告並敦促同事回覆電話;

(六)談話結束,表示謝意,等對方先掛電話;

(七)工作時間與業務無關電話應簡短扼要,工作期間禁止接聽電話,如有急事,由管理人員轉告。

二、工作證、胸牌

(一)由單位發給工作證或者胸牌,員工要隨時攜帶工作證。員工在工作時,必須佩戴胸牌;

(二)工作證、胸牌如有遺失、被竊,應立即向部門報告,經部門領導簽字,可到辦公室補領,如因長久磨損,應及時以舊換新。

第三、員工行為準則

一、服飾着裝、言談舉止

(一)工作時間必須按公司規定着裝,講究儀表。頭髮不得染成黑色以外的髮色。男士不得留長髮、蓄鬍須。

(二)工作時間不得吃東西,交際談吐不得帶髒字,不得涉及或影射他人的隱私和弱點。嚴禁背後貶低和指責他人。

二、勞動紀律

(一)按時上班,參加晨會,實行上班打卡制度。

(二)請假需先填請假單,二天以內分社主任批准,二天以上分管主任批准。

(三)要嚴格遵守聯社和部門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按要求完成工作日誌、客户檔案及客户調查表的填寫。認真負責地完成領導下達的各項任務。

四、發揚團結精神,互相幫助、互相體諒,不得采用不正當手段,互相競爭,互拆牆角……

員工守則和規章制度 篇11

1.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制度,嚴肅工作紀律,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的實際狀況,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範圍

公司行管員工

3.管理規定

3.1工作制度3.1.1工作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注:冬季時間另行調整。

3.1.2公司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員工都務必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3.1.3打卡次數1日4次;打卡時間(夏季)如下:

上午:8:00之前;12:00-13:29下午:13:30-14:00;18:00之後3.1.4讀卡失敗或無效打卡時,要在當日填寫《補籤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否則公司不予承認。

3.2請假3.2.1請假程序

員工申領並事先填寫《請假申請表》,經相關權限領導簽字後報人力資源部存檔。

3.2.2注意事項

所有請假務必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待相應審批權限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特殊狀況來不及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的,也務必在當天空上班之前電話給相應審批權限領導請假,上班後立即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者予以辭退。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應填寫《外勤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時間等。因公外出須事先申請,如因特殊狀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到崗當日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2天以上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請假務必由本人親自辦理相關手續,信息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2.3請假的核定權限

3.3銷假

3.4.1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第一時間內到人力資源部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異常,人力資源部有權不做任何修改。

3.4缺勤規定

3.5.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後/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如遲到/早退超過1小時的按曠工處理,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超過半天的按一天。

3.5臨時外出

3.6.1因故臨時外出,30分鐘之內的須報直接領導批准,30分鐘以上者需填《外出登記表》,經分管副總批准後方可離崗。如需補卡的需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補籤手續。

4.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本制度自20__年4月18日起實施。

5.相關表樣

5.1《請假申請表》5.2《未打卡補籤申請表》5.3《外出登記表》5.4《外勤登記表》

個人請假單

注:員工申領《請假單》,經相關權限領導簽字後報人力資源部存檔,如先休後補辦手續者,經查處一律按曠工處理。

員工守則和規章制度 篇12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事關教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安全教育意見與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領導機構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解決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組長:

成員:

各部門負責人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

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食品衞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活動安全知識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教育等。尤其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樓道安全、防火安全,緊急狀況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安全培訓制度。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師會。利用例會、教師安全專題會、暑期教師會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技能培訓。

2、學校集會。一般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全校學生集會,總結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項。

3、專題報告會。邀請鐵路、交警、公安、消防、衞生、防疫、電力等有關部門來校作專題安全知識報告。

4、班會。安全培訓制度。各班利用班會,結合本班實際,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

5、利用廣播、板報、圖片展覽、安全教育光盤等多種形式,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技能。

6、體育課、綜合實踐活動課、理化生實驗課。課前有關教師務必進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項教育。

四、安全教育職責

㈠團委工作職責

1、利用廣播、櫥窗、板報、學生會、教師會等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2、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依法執教,熱愛學生,面向全體,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進行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

4、學生離校及時播放安全提示。

5、每學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報告。

6、每學期舉辦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圖片展覽。

7、每學期舉行一次交通法規、法律常識、消防知識、安全知識為資料的知識競賽或講座。

8、每學期組織觀看一次安全知識教育錄像片。

9、定期指導或召開安全教育專題班會、團會。

㈡保衞處職責

1、配合團委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2、對學生家長進行一次加強子女安全監護的教育。

3、對在校外租住學生和騎自行車學生每月進行安全教育、檢查,並建立檔案。

4、重點對違紀學生進行法制等思想教育。

㈢總務處職責

1、每週對各類管理人員和第三產業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培訓安全技能。

2、教育學生注意飲食衞生,不吃生、冷、過期、黴爛、變質食品。

3、教育學生買飯、打水要排隊,以免燙傷。

㈣教務處職責

1、有計劃地組織開展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

2、教育教師遵循教育規律,遵紀守法,依法執教,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教育教師注意實驗課、室外課的規範操作和安全管理。

㈤班主任職責

1、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管理的直接職責人。要充分利用班會活動等不失時機地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潛力,並詳盡記錄。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2、每週班會,要及時總結上週安全工作,指出存在問題,對今後安全注意事項提出明確要求。把安全教育作為班會的重要資料之一。

3、每學期開學、放假、集會、實踐活動前都要對學生進行全面細緻的安全教育工作。

㈥教職工職責

1、平時和在課堂教學中滲透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潛力。

2、利用綜合實踐活動課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訓練安全防護技能。

員工守則和規章制度 篇13

為進一步提高員工伙食及餐廳管理水平,規範餐廳工作人員行為,營造良好就餐環境,做好公司伙食及餐廳用餐後勤保障工作。特制定此管理辦法。

一、員工餐廳就餐時間

餐廳為工作人員定時供應早餐、午餐和晚餐,就餐時間統一規定為:

早餐時間: — ;午餐時間: — ;晚餐時間: —

二、餐廳秩序

1、嚴格遵守就餐時間,不得提前或滯後用餐,保證在規定時間段就餐完畢,超過規定時間,廚房不再提供用餐,避免提早進入餐廳或佔用辦公時間用餐等不遵守時間秩序的情況出現。

2、員工進入食堂後,必須遵守秩序,打飯、菜時要自覺在規定區域內排隊,不許插隊,不許替他人打飯,服從食堂人員管理和勸告,不得爭先恐後,不推敲盆喧譁。在取餐時應儘量避免與餐廳工作或管理人員進行長時間交談,以免影響正常的就餐秩序。

2.1、食堂管理員每天公佈今日飯菜種類和價格,以供員工選擇。

2.2、食堂管理員必須在就餐時間前將飯菜盛在小碗中,按不同窗口擺放,供員工選擇,每份菜品必須等量,嚴禁徇私。

2.3、員工在窗口拿托盤和筷子,打飯菜時一邊前進一邊選擇自己所需菜品,全部選好後到窗口盡頭結賬。

2.4、食堂提供免費熱湯,米飯不夠時可添加。

3、食堂餐桌每張可坐6人,取餐後必須對號入座,坐到自己的指定位置,用餐結束後,注意保持餐廳地面和桌面的清潔,不得將餐後剩餘的碎骨殘渣隨意棄置在餐桌上。

4、用餐結束後,應將殘羹倒入指定器皿內,同時將餐具放到指定位置。

5、食堂內不準抽煙,不準隨地吐痰,不準大聲起鬨、吵鬧,做到文明用餐。

6、嚴格禁止工作人員在非就餐時間無故進入餐廳。同時,為保證餐廳秩序,未經允許工作人員也不得在餐廳就餐時隨意進出後廚。

7、自覺愛護餐廳內的公用設施,對餐具、桌椅要着意愛護、精心使用。

8、樹立文明就餐意識,建立愛惜糧食,食盡其量,拒絕浪費的用餐理念,就餐時堅持適量而食,堅決杜絕浪費糧食的不良現象出現。

9、倡導文明就餐舉止,在取餐時,要對後勤工作人員表示謝意;用餐後,要儘量做到“三無”(無喧譁、無浪費、無雜物)。

10、就餐人員不許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帶回辦公室佔為已有,要愛護食堂的公物和設施,不得隨意挪動或損壞,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11、每天早上就餐時必須進行該日就餐登記,臨時外出要及時到後勤備案,避免浪費。

12、食堂一律不收取現金,員工憑餐劵/劃卡就餐。

12.1購買餐票的人員必須用現金購買,且在《購買餐票登記表》上登記數量、日期及簽名。

12.2餐票為白底黑字,有公司的“博萬豐、餐券、內部使用、對外無效”的字樣,蓋有公司財務章,缺少一個則無效,撕壞、缺角必須更換,否則視為無效,中晚餐面額 元/張,早餐面額 元/張(餐劵面額有5角、一元、兩元、五元)。

12.3任何人不許私自印餐券,餐券到人資部行政專幹處購買,用餐時間不購餐券。 12.4食堂管理員每天及時將收回的餐券清點後交行政專幹處。

12.1、食堂員工用餐卡每人一張,新進人員人資部辦理入職手續10天后,到人資部簽字領取就餐IC卡,入職十天期間可暫時購買餐劵代替。

12.2、由人資部行政專幹負責就餐卡的充值,除新進人員在入職10天后辦理充值,其他人員每月可在月底28、29、30日辦理充值手續(其他時間不辦理充值手續)。

12.3、餐卡丟失或丟失應及時到公司辦公室登記掛失,補辦新卡。製作新卡費用由個人負擔,每張卡工本費 元。

12.4、員工辦理離職手續時應將餐卡退公司辦公室。

13、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外來人員到餐廳就餐一律實行登記報批制度,由相關業務部門申請報辦公室批准後,方可安排就餐。

14、用餐人員確實對餐廳的服務管理工作有意見時,可投訴,請勿與後勤及餐廳工作人員直接發生矛盾,避免給公司造成不必要的影響。

15、食堂管理人員每天對就餐人員進行登記,統計。

16、人資部會對該制度進行考核,如有處罰會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17、公司每月給就餐員工實行補貼,每頓補貼 元。

員工守則和規章制度 篇14

酒店員工晉升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一、目的

為使酒店人才管理到達人盡其才、各盡其能的目的,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用心性和主動性,並在酒店內部構成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制; 規範員工的晉升、晉級工作程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範圍

適用於酒店所有員工。

三、基本原則

(一) 德能和業績並重的原則。晉升需全面思考員工的個人素質、潛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

(二) 逐級晉升與越級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一般逐級晉升,為公司做出了突出貢獻或有特殊才幹者,能夠越級晉升。

(三) 縱向晉升與橫向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能夠沿一條通道晉升,也能夠隨着發展方向的變化而調整晉升通道。

(四) 能升能降的原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員工職位可升可降。

(五) 先內後外的原則。職位空缺時,首先思考內部人員,在沒有適宜人選時,思考外部招聘。

(六) 部門與行政部雙重考核的原則。

四、 晉升需具備的條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 在職工作表現優良

(三) 具備較高職位的素質、技能或有相關的工作經驗和資歷

(四) 具有較好的溝通和適應潛力

(五) 具有較大的發展潛力

(六) 完成職位所需的有關訓練課程

五、 晉升核定權限:

(一) 高層(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長提議,經集團董事會核定;

(二) 部門總監由分管副總經理初審、提議,經總經理辦公會核定;

(三) 中層(包括:部門正副經理)由主管副總初審、提議,總經理辦公會核定;

(四) 部門主管,由部門經理初審、提議,主管副總核定;

(五) 基層(領班)由部門主管提議,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共同按規定程序考核,行政總監批准核定;

六、管理職責劃分

高層的晉升工作由集團行政部負責組織。部門總監(含)以下的員工晉升工作由酒店行政部組織、並負職責職資格條件的審查、任職公佈等業務運作。各用人部門負責向行政部推薦貼合晉升條件的員工,並配合行政部進行晉級員工的具體考核工作。

第二章 員工的晉升通道

一、 縱向發展

部門普通員工→部門領班或文員→部門主管→部門經理或副經理→部門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

二、 橫向發展

有時員工選取或酒店安排的第一份工作不必須是最適宜的,如果發現其另有所長,能夠在公司內重新選取安排,如客房到前廳,再晉升為某一管理職位;

第三章 員工晉升管理

一、 晉升時機:

(一) 根據酒店及部門經營管理的需要,對貼合某管理崗位的員工或部門申請晉升的員工由行政部組織,由相關領導對該員工的晉升進行考核。

(二) 某管理崗位職務出現空缺時,若已有具備晉升條件的適當人選,可依本辦法按程序辦理晉升。

二、晉升程序

(一) 主管以上人員的晉升由行政部組織,高層或董事會審定

1。 確定擬提升職位

2。 推薦適宜人選

3。 晉升考核

由擬提升崗位的主管上級負責對當事人進行晉升考核,考核資料主要包括:

(1) 現工作崗位的表現、業績;

(2) 是否貼合擬任職崗位的條件;

(3) 管理方面的潛質;

(4) 職業規劃是否與酒店發展吻合;

(5) 職業素養是否到達新崗位的要求;

4。 決定人選

經相關領導考核,批准後決定是否晉級;並由對應的領導簽發任命通知,由行政部下發各部門。

5。 任職培訓及試用

經批准晉升後,員工需理解新崗位的任職培訓,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任何晉升新職務的員工,都將理解兩個月的試用考核,所有薪酬按本崗位試用期的標準執行。試用滿兩月經實際工作考核能勝任者將轉正,並享受正式職務的薪酬待遇;不能勝任者,退回原崗位或由酒店按需要按排到其它適合的崗位。

6。 重籤聘用合同

考核合格同意轉正,重新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為二年,聘任期滿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二) 基層員工的晉升程序

1。 確定擬提升職位(部門)

2。 推薦適宜人選(部門)

3。 晉升考核

酒店行政部根據職位要求,對所有人選的任職資格進行審查,對於審查貼合條件的,組織用人部門及其他相關人員對其按照擬任職崗位要求進行考核。 填寫《員工晉升綜合素質與潛力考核表》

4。 決定人選

行政部彙總考核結果,經與用人部門經理討論後決定最後人選,由行政部總監簽發任命通知。

5。 任職培訓試用

經批准晉升後,員工需理解新崗位的任職培訓,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任何晉升新職務的員工,都將理解兩個月的試用考核,所有薪酬按本崗位試用期的標準執行。試用滿兩月經實際工作考核能勝任者將轉正,並享受正式職務的薪酬待遇;不能勝任者,退回原崗位或由酒店按需要按排到其它適合的崗位。

6。 重籤聘用合同

考核合格同意轉正,重新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為二年,聘任期滿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晉商國際大酒店行政部

員工守則和規章制度 篇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規範勞動紀律,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全體員工。

第三條 職責

1、員工個人負有據實申請,填報各種事由的責任;

2、部門經理負責監督、審核本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

3、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各部門員工出勤情況的日常監督與統計彙總工作,並執行有關規定。

第二章 考勤管理規定

第四條 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每週工作5天,工作時間為:

週一至週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2、中午12:00~13:00為午餐、休息時間;

3、週六、日休息;

第五條 打卡制度及相關處理規定

1、公司實行全員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每日兩次。

2、員工在上述規定打卡時間以外(無論因公或因私)出入公司時也應打卡,以保證準確進行考勤統計。

3、打卡必須由本人操作,不允許代打卡或不打卡。代人打卡者,首次扣罰當事人200元,再次加倍。

4、非正常出勤情況處理

① 因出差無法按時打卡的員工,必須填寫《出差登記表》(附件一),經相關領導批准後執行;

② 員工休假需填寫《請假申請表》(附件二),經批准後執行。請假審批權限見第九條;

③ 漏打卡或忘記打卡的員工應及時填寫《請假申請表》(附件二),經相關領導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確認非正常考勤情況;

④ 未打卡員工,如未經登記、同時也未經部門相關領導簽字確認的情況,按曠工處理。

5、到崗、離崗時須如實進行考勤打卡登記,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的考勤統計失誤,責任由員工本人自負。

第六條 考勤統計

公司以月為單位計算考勤,考勤週期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遇節假日提前)。人力資源部於每月26日將考勤卡收回進行統計,並將統計結果報相關領導簽字確認。

第七條 遲到、早退的處理規定

1、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到崗或未到下班時間離崗在半小時以內的視為遲到或早退,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五次以上(不含五次)按每次100元在工資中累計扣除。

2、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到崗或未到下班時間離崗在半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曠工不滿一日者,以小時計;不滿一小時按一小時計,滿六小時按一日計。

第八條 曠工的處理規定

1、凡未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未獲批准的休假、以虛假理由請假以及不服從工作安排逾期不到崗的情況一律視為曠工。

2、曠工不滿一日者,以小時計;不滿一小時按一小時計,滿六小時按一日計。曠工以日工資的雙倍為標準進行扣罰。全年累計曠工超過四日的(即32小時),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經濟補償。

第九條 請假審批

員工請假應履行逐級審批手續,事前填寫《請假申請表》,並按審批權限批准後,方可休假。

員工請假審批權限

第三章 各類假別

第十條 有薪假日

員工每年享有國家法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

元旦(公曆一月一日)

春節(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

清明節(公曆四月四日-四月六日中的一天)

國際勞動節(公曆五月一日)

端午節(農曆五月初五)

中秋節(農曆八月十五)

國慶節(公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第十一條 事假

1、員工凡因個人事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或業餘時間而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親自辦理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核給一定期限的事假。

2、員工零星事假按請假時間累計計算,滿八小時為一天。

3、員工每年可申請累計不超過十四天的事假,全年事假超過十四天者,影響年度的調薪晉級。

4、事假期間扣發全部日工資。

第十二條 病假

1、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去公司就診、治療、住院或休息的時間為病假。

2、員工病假一天以上的(不含一天),需提交合法醫療機構出具的病休證明(急診除外),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員工因急病不能上班,應在2小時內電話告知部門經理、主管,過後及時補辦病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病假以小時為統計單位。

4、員工每月享受1天帶薪病假。

5、當月病假2天(含)以內的,扣除日工資的'20%;當月病假2天以上的,扣除日工資的40%;連續病假30天以上的,以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報酬。

6、醫療期相關規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長期治療或休息時,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指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不等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含十年)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含五年)的為六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不含十年)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含五年)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含十年)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含十五年)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含二十年)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第十三條 工傷假

1、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經公司診斷證明,並經公司人力資源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認後,可享受工傷假。

2、工傷假期間員工工資按國家有關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婚假

1、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三天有薪婚假,晚婚(男25歲,女23歲)另加七天(含節假日),婚假自領取結婚證起一年內有效,但需一次性休完。凡申請休婚假者,須提前兩週填寫申請表,經批准後執行。

2、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五條 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及其生活在一起的親屬去世(係指本人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可以請喪假三天。

2、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六條 產假

1、女員工因生育可享有一定期限的產假。產假為九十天(含公休假日),其中產前假十五天(也可集中產後使用);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晚育者(指女員工二十四周歲以後生育),可再增加獎勵產假三十天。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規定執行。

2、流產假:女員工懷孕流產時,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休息,休假期間按病假工資發放。

3、孕檢假:女員工懷孕期間可享受累計五個工作日的帶薪檢查假,但每次休假不得超過一天。

4、哺乳假:女員工在哺乳期每天可享受一小時哺乳假,至嬰兒滿一週歲止。

5、男員工陪產假:公司男員工在妻子分娩時,可享受五個工作日陪產假,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七條 年假

1、凡公司員工在公司服務期滿一年者,可休年假7天,以後每滿一年加一天,直到14天為止。服務期不滿一年的員工不得休年假。

2、當年年假需在本年度內休完,年假不可以累計。

3、按照休假標準,員工休假可分開使用,但每次不得少於兩天。年休假可抵病假、事假。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不計算在假期天數內。

4、每年年休假以自然年時間進行結算。

5、員工休年假超過兩天需提前一週申請,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執行。

6、員工休年假期間的工資及福利待遇不受影響。由於工作原因,導致本人無法享受當年度年休假的,公司將對未休時數給予現金補助,具體補助金額為:本人工資的日平均工資。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當年休假

(1)已提出辭職申請的

(2)當年病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

(3)當年有嚴重違紀行為被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條 員工凡發生不屬於本管理制度所列的假別而缺勤的,原則上按事假處理,特殊情況根據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的意見辦理。

第十九條 本管理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條 本管理制度解釋權在人力資源部。

員工守則和規章制度 篇16

1. 為提高業務部人員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明確工作任務,體現個人能力,創造積極向上的學習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為業務部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制定的有效參考文件,依據每個人的業務能力經考核後合格後,確定業務部每位員工的崗位職稱。

3. 業務部崗位職稱共分為四個標準,依次為實習業務員,業務員,業務助理,業務經理(需經公司全體公選)。

4.實習業務員:新聘從事公司業務工作的新進人員,熟悉公司經營內容與工作流程,掌握與客户溝通的基本技巧和方式,瞭解公司主營項目的基本知識,能就具體項目與客户進行順利溝通,三個月內簽訂合同金額不少於伍萬元者。

5.業務員:滿足4中要求,能夠獨立完成項目的信息查詢,業務聯繫,業務溝通,項目跟進,合同簽訂,工程款回收等工作,三個月內簽訂合同金額不少於貳拾萬元者。

6.業務助理:滿足5中要求,能夠協助實習業務員跟進項目,處理客户關係,幫助實習業務員進步,促進項目洽談,三個月內簽訂合同金額不少於叁拾萬元者。

7.業務經理:滿足6中要求,能夠處理業務部日常工作安排,管理業務部的人員,制定業務部工作計劃,對所有項目信息的情況進行督促和管理,組織公司業務培訓工作,對所有項目負責,三個月內簽訂合同金額不少於伍拾萬元者。

8. 崗位職稱的認定。崗位職稱採用綜合業績(三個月的業績總和),理論考試,實踐結合綜合考核評定,考核通過後的次月享受新的崗位職稱待遇。

9. 業務部崗位職稱申請考核範圍及要求:業務部所有員工均有權利考核以上四個崗位中的任一崗位。

10. 申請考核週期:除業務員職稱外,其它職稱均採取三個月一次的集會考核評選制。

11. 考核不通過者下次考核仍可參與,且不影響現有崗位職稱及待遇。

12. 業務助理不限制人數,僅以個人能力及工作態度和方法為依據。

13. 業務部經理採取競爭上崗制,遵循優勝劣汰的原則,由業務部員工集體評選產生。

14. 在工作中出現重大錯誤,導致公司遭受損失的依據個人職稱採取批評,罰款,職稱降級,直至開除處理。

員工守則和規章制度 篇17

一)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國內外(包括遷調)悉依照本章之規定辦理。

二)員工出差均依各單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准後行之。?

三)出差員工應於出發前,依式填寫所定表格,通知總務組登記,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辦理時,亦需儘速補填表格,送交登記。?

四)員工出差得按實報支出差旅費,其最高標準如附表,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准者外,其餘如有超額報支,一律剔除之。?

五)員工出差前,得按實際需要預借旅費,其預借款額,經由各主管初審,呈請總經理核准後暫付之,出差完畢,向總務組銷差後應於三日內呈報核銷,如三日後,仍未報支者,會計組應將該員之預借旅費在薪津項下先予扣回,俟報支時,再行核付。?

六)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實支給交通費及誤餐費。?

七)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滿一日之旅費,無論出發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給付,又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宿費。?

八)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之舟車等費,按實際報支,便其他零星用費均在膳雜費內開支,不得另行報支。?

九)凡因公拍發之郵電及特別公務,臨時僱用人夫,車馬等項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另列特別費用內得按實憑證報支。?

十)員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並有確實證明者外不得任意改變起程日期,或延長出差時間,但事後經總經理特准者,得追認之。?

十一)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情事,除將所領追回外,並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二)員工出差事前事後及旅途中所應填寫的一切表格及應辦手續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