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期高中招生工作計劃

高中招生制度銜接着注重學生均衡發展的國中義務教育階段與關注學生個性發展的高中教育階段,具有承前啟後的重要作用。下面是有20xx新學期高中招生工作計劃,歡迎參閲。

新學期高中招生工作計劃
20xx新學期高中招生工作計劃範文1

一、招生計劃

1、計劃類別

我區兩所高中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總數分校下達。招生計劃分指令性計劃、擇校生計劃兩種類型,兩種計劃類型的比例按省教育廳相關文件執行。

2、鄂州高中指令性計劃

20xx年鄂州高中指令性計劃一次性全部分配到位。我區指令性計劃的80%依照各國中學校20xx年會考應考人數分配到校,實行名額分配招生(以下簡稱“分配生”); 指令性計劃的20%面向全區。

3、鄂州高中“飛翔計劃”

為貫徹落實省教育廳《關於實施省級示範高中招收農村學生“飛翔計劃”的通知》(鄂教基[20xx]7號)精神,20xx年鄂州高中繼續按省教育廳下達的計劃定向招收農村學生。

(二)招生範圍

澤林高中、秋林高中面向鄂城區招生。

(三)錄取批次

今年我市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工作將分五批進行,具體批次如下:

提前批:中職類學校錄取

第一批:鄂州高中指令性計劃錄取

第二批:鄂州高中“飛翔計劃”錄取

第三批:鄂州高中擇校生計劃、其它公辦普通高中指令性計劃錄取

第四批:普通高中擇校生和民辦高中錄取

(四)志願填報

20xx年考生填報志願在“鄂州市會考中招網”上進行,填報志願的用户名和密碼與網上報名的用户名和密碼相同。考生網上填報志願時,要依據本人意願選擇填報的批次、學校,考生所填志願在網上提交後方能生效。為確保志願生效,考生應在提交志願後,對所填志願進行認真檢查核對。

考生網上填報的志願,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沒有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填報志願的考生不能參加錄取。

會考網上填報志願時間於5月15日開始,7月5日截止。填報志願以國中學校統一組織為主,原則上要集中組織考生進行網上填報志願。要尊重考生的意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嚴禁強迫考生填報或更改志願,嚴禁代填、代改志願。要加強保密教育,避免學生遺失或泄漏填報志願密碼。因考生及其監護人原因,造成志願錯填或漏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五)分數線

鄂州高中指令性計劃由我區按分配指標劃定錄取分數線,各國中學校分配生按分配指標自動生成各校的錄取資格線。

其他各批次的錄取只公佈各高中錄取預估線,在實際錄取過程中,市招考中心按志願投檔,各高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額滿為止,最後一名被錄取的考生成績就形成該校的錄取分數線。

(六)招生錄取

20xx年,我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在“鄂州市會考中招網”上進行。錄取時按批次、按計劃、按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鄂州高中指令性計劃招生分區錄取

分配生(指令性計劃的80%)依照分配指標,以學校為單位,按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額滿為止;指令性計劃的20%,按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最後一名被錄取的考生成績就形成我區的錄取分數線。若各校分配生成績低於本區錄取分數線下10分,則分配名額收回到區,以區為單位,繼續按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如此類推,額滿為止。

2、鄂州高中“飛翔計劃”錄取

鄂州高中“飛翔計劃”招生對象原則上為農村户口且國中三年均在農村鄉鎮學校學習的應屆國中畢業生。“飛翔計劃”採取區(不含市直城區)校合作、計劃單列、定向招生的招生辦法錄取。

3、普通高中錄取

普通高中錄取時應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各高中不得超計劃招生。

4、省內跨市(州)回户籍地就讀普通高中的考生錄取

省內跨市(州)回户籍地就讀普通高中的考生,須由會考所在市(州)考試機構出具會考成績及錄取批次證明,由市招考中心審核後在核定招生計劃內辦理錄取手續。

5、錄取名冊和錄取通知書

高中階段學校的錄取新生名冊由市招考中心統一打印。各高中嚴格按市招考中心打印的新生錄取名冊下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必須加蓋“鄂州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專用章”。

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後,應在規定的時間到校報名登記。對在規定時間未報到登記的考生,學校應及時到市招考中心註銷其錄取資格。市招考中心將根據各校空缺計劃,適時組織徵集志願和補錄。

7、錄取結果查詢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後,考生可以憑報名和填報志願時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碼,登錄“鄂州市會考中招網”,查詢自己的錄取結果。

(七)加分與優錄

1、加分錄取

(1)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可以在其會考文化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會考文化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只取其中的一項。

①少數民族考生;

②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

③應屆畢業生在初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省級以上運動會(主要指全國運動會、全國中學生運動會、全省運動會;由省教育廳與省體育局等部門聯合舉辦的全省中學生運動會及全省中學生單項體育競賽)獲得單項前三名,集體項目第一名的主力隊員;由省教育廳主辦的藝術綜合比賽獲得單項第一名,集體項目第一名的學生。

(3)父、母和本人均為農村户口、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的農村獨生女考生,可以在其會考文化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4) 父、母和本人均為農村户口,父、母生育二胎女孩落實了長效絕育措施的農村考生,可以在其會考文化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5) 同時符合第(1)、(2)、(3)、(4)條有關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的附加分。

2、優先錄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受到市級以上黨政羣工部門表彰的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

(2)見義勇為受到市級及以上行政部門表彰或嘉獎的考生;

(3)在國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理、化、生物和計算機信息奧賽省賽區一、二等獎和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4)在國中階段參加音樂(器樂、聲樂)、舞蹈、美術(書畫、攝影)比賽獲市級一等獎者;

(5)在國中階段參加科技創新發明、電子技術製作、勞技製作(模型比賽)獲市級一等獎者;

(6)在國中階段參加市級體育比賽獲個人單項第一名;

(7)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3、材料審核

加分投檔考生的優錄證明材料和有關原始證件須經有關部門審核蓋章,並對其證件的真實性負責。

①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須經市(區)民政部門審核蓋章;

②少數民族考生須經市(區)公安和民族事務管理部門審核蓋章;

③歸僑、華僑子女和歸僑子女須經市外事僑務部門審核蓋章;

④台灣籍考生須經市台辦審核蓋章;

⑤各級各類比賽優勝者材料須經市教育局審核蓋章;

⑥農村獨(雙)女户女孩須經市(區)計劃生育部門審核蓋章;

⑦因公犧牲軍人(人民警察)子女,殘疾軍人(人民警察)、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人民警察)子女須經市(區)民政部門審核蓋章。

20xx新學期高中招生工作計劃範文2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積極貫徹“高站位謀劃,低重心運行”的管理方針。在招生工作中首先找好七中高中的定位,用發展的眼光看學校、看老師、看學生,七中是充滿希望、富有潛力的學校。其次,爭取質、量並舉的良好生源。我們真誠為七中負責,為學生的未來負責,不遺餘力地引領適合的學生正確選擇七中。第三,熱情的態度,嚴格的要求。對待學生、家長、老師都是好言笑臉,但對於不合學校招生底線條件的學生決不錄取。招生工作本着早動手、早佈置、早安排的原則,為把我校打造成為省級職業高中積極努力。

二、工作目標

1、 嚴格執行學校的招生政策,按學校的要求全面完成招生任務。加強人員管理,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創造性地完成招生工作。

2、 嚴格執行學校的轉學退費工作程序,做好科室工作,發揮好學校窗口的示範作用。

三、工作內容

1、 制定招生工作計劃、招生獎勵政策及招生人員守則等制度。

2、 編寫招生宣傳材料,及時做好招生宣傳工作。

3、 深入基層學校,宣傳我校招生政策。

4、 組織考試,嚴格招生錄取工作。

5、 做好學生學費的催交工作。

6、 搞好學生轉退學的辦理工作。

7、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大招生宣傳

①及早安排,早動手,早佈置,取得先機。

②立足本校,搞好學校內部招生工作,選好突破口。

③做到點面結合,努力擴大宣傳力度和層面。

④充分調動招生辦工作人員和全體教職工的招生積極性。

⑤合理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進行宣傳,提高學校知名度與美譽度。

⑥最大程度地挖掘潛力,挖掘素材,對我校的優秀畢業生進行追蹤報道,加工成文字檔案材料,加大我校招生宣傳的説服力。

2、進一步完善招生網絡,培養鍛鍊招生隊伍

①選準聯繫人、聯繫點,有的放矢地搞好宣傳招生工作。並建立聯繫人檔案,以便及時溝通聯繫。

②加大招生人員的培訓力度,打造一支優質的招生隊伍。

3、 踏實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招生辦其它各項任務

①定期組織考試,擇優錄取新生。

②做好新生入學的各項工作。

③認真收集反饋信息,及時做好招生的計劃總結工作。

20xx新學期高中招生工作計劃範文3

(一)報考條件

1、重點高中

報考重點高中的考生須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户口、年齡不超過18週歲(xxxx年8月31日以後出生)的應屆國中畢業生;

(2)國中畢業操行等級達到“良好”或“良好”以上;

(3)市區報考省重點高中的考生須參加物理、化學實驗操作及英語口語測試且測試成績均合格(小語種考生不進行口語測試)。

2、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招生對象為户口在本市、年齡不超過18週歲(xxxx年8月31日以後出生)的應屆和往屆國中畢業生以及具有哈市臨時户口或暫住證、年齡不超過18週歲且已在我市國中學校就讀(有我市國中學校W字頭學籍)的應屆國中畢業生。

3、職業高中

職業高中繼續實行考試錄取和註冊入學並行的招生辦法。職業高中招生對象户口在本市的應屆和往屆國中畢業生以及具有哈市臨時户口或暫住證且已在我市國中學校就讀(有我市國中學校W字頭學籍)的應屆國中畢業生。繼續放開新生入學條件限制,全面實行春、秋兩季招生,部分學校一些專業實行註冊制招生。報考職業高中熱門專業(見哈爾濱市教育局20xx年職業高中招生簡章)的考生須參加哈爾濱市xxxx年國中升學考試。

(二)文化課考試科目、考試範圍及考試辦法

市統一命制國中升學考試試卷。

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和綜合四科。綜合科含兩張試卷:“綜合一”卷和“綜合二”卷,其中:“綜合一”捲包括物理、化學兩科;“綜合二”捲包括政治、歷史兩科。

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每科試卷滿分為120分,考試形式均為閉卷,考試時間語文和數學各為120分鐘,外語為90分鐘。“綜合一”卷考試形式為閉卷,考試時間為90分鐘;“綜合二”卷考試形式為開卷,考試時只允許帶政治、歷史教科書(見附件3)和哈爾濱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印製的《20xx年哈爾濱市國中升學考試説明》,考試時間為50分鐘。綜合科試卷滿分為200分,所含各學科分值分別為:物理、化學各為70分;政治、歷史各為30分。國中升學考試試卷總分為560分。

國中升學考試的英語學科試卷中,含聽力考試題目,分值為30分,聽力考試時間為20分鐘。

各科考試範圍以哈爾濱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印製的《xxxx年哈爾濱市國中升學考試説明》標準。

朝鮮族考生報考本民族高中的語文卷含朝語文和漢語文兩份考卷(成績各按50%計算),單獨編考場考試。兼報其它重點高中的朝鮮族考生,考試科目與漢族考生相同,各科試卷須用漢文答卷,與其他考生統一編考場考試。

(三)體育考試和物理、化學實驗操作及英語口語測試

1、按照哈教發[20xx]2號文件要求,報考高中、職業高中的考生,須參加體育考試,體育考試成績計入錄取總成績。

報考省重點高會考生的體育考試須在市教育局的領導下由市招考辦和市教育局體育衞生藝術處負責組織實施。報考非省重點高中的考生的體育考試須在市招考辦和市教育局體育衞生藝術處監督指導下,由各區、縣(市)中等學校招生辦按市招考辦下發的《哈爾濱市xxxx年中等學校招生體育考試工作實施辦法》組織實施。

報考普通高中、職業高中的往屆國中畢業生須到原畢業學校報名參加由學校所在區、縣(市)中等學校招生辦組織的體育考試。

户口與就讀學校所在區不一致的考生,須在就讀學校報名參加體育考試。

體育考試的內容及分值:

(1)體育課成績和平時參加體育鍛煉情況,分值為15分。

(2)體質健康測試,分值為15分,其中:

①身體形態(體重與身高之比)分值為2分;

②身體機能(台階上、下運動)測試分值為8分;

③身體素質(跳繩或立定跳遠)測試分值為5分。

喪失運動能力的殘疾或因傷、病原因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須持殘疾證或由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病歷複印件及相關佐證材料,經專家組認定,批准後方可免試。報考省重點高中的身體殘疾或因傷病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須經市招考辦審批後方可免試;報考非省重點高中的身體殘疾或因傷病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須經區、縣(市)中招辦審批後方可免試。因傷、病等原因沒有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經批准可參加分別由市、區(縣、市)中等學校招生辦組織的補考。

未參加體育考試補考和不參加體育考試者,高中、職業高中不予錄取(職業高中錄取的註冊生和經批准體育可免試考生除外)。

2、市區報考省重點高中的考生須參加物理、化學實驗操作及英語口語測試。縣(市)對報考本縣(市)省重點高中的考生是否進行物理、化學實驗操作及英語口語測試由縣(市)教育局自定。

測試工作在市招考辦統一領導下,由各區、縣(市)中等學校招生辦按《哈爾濱市20xx年中等學校招生物理、化學實驗操作及英語口語測試工作實施辦法》組織實施。

考生須參加就讀學校所在區中招辦組織的測試。

(四)報名日期

考生報名日期為5月8日-5月17日。

(五)報名方式

1、户口在畢業學校所在區的應屆國中畢業生由所在學校統一組織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