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加盟意向書(精選15篇)

品牌加盟意向書 篇1

第一條:組織

品牌加盟意向書(精選15篇)

1、C公司(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C公司”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品牌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品牌加盟

1、品牌加盟金。每個店鋪為150萬日元,在締結品牌加盟意向書3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品牌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品牌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品牌加盟金不返還。

2、品牌加盟者是位於(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店”的經營者,本商店作為C公司品牌的品牌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意向書,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商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品牌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品牌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品牌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為C公司品牌商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為顧客服務,作一個永遠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條:品牌加盟特權

品牌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C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在商店的新設或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商店的現代化;

(4)品牌加盟店的商品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可以接受適合商店店址條件的商品供應計劃的綜合性援助;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品牌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經理業務,依靠對總部(支部)的委託,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9)品牌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10)可以適時地得到商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條: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品牌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記,以及為銷售商品和作為促銷、廣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C公司”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品牌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公限於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由總部進貨。若在品牌加盟店製作、使用或揭示時,事先必須徵得總部的承認。

(3)欲做有關“C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公限本意向書以內使用,不得在意向書以外使用。

第五條:進貨商品

1、品牌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商品結構。品牌加盟店經營的商品,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

2、品牌加盟店在經營前款以外的商品時,要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依據本條款進貨的

商品所有權在總部(支部),當品牌加盟店結算完貨款(即有關票據、支票結算完了)時,轉為品牌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品牌加盟店貨款未結算完之前,也可以賣給其他人。在這種情況,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將每天賣掉的商品內容(依據C公司品牌運營規章第二十七條第1款的營業日報)向總部(支部)報告。

第六條: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有關C公司品牌運營的規章第二十七條營業日報提出的義務及該規章中的第二十八條經理業務的委託,由品牌加盟者負擔手續費。其規定如下:

(1)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為15000日元;延遲呈報營業日報的違約金:每天為1000日元。

(2)經理業務手續費(包括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個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為20__0日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為30000日元;法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為20__0日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為40000日元。

第七條:情報管理

品牌加盟店為了品牌的利益,在將總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單品及不同部門銷售數據靈活用於其他方面時,必須事先得到承諾。

第八條:技術指導費

作為對總部(支部)的技術指導費,品牌加盟者依照以下計算方式,向總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總銷售額的一定比率:

·業品牌加盟意向書書 ·品牌店品牌加盟意向書 ·瑜伽品牌加盟意向書 ·傢俱品牌加盟意向書

·特許品牌加盟意向書 ·品牌加盟意向書 ·加油站品牌加盟意向書書 ·酒類專賣店品牌加盟意向書

銷售額比率

20__萬日元以下部分交1.50%;

20__萬日元以上3000萬日元以內部分交1.00%;

3000萬日元以上4000萬日元以內部分交0.75%;

4000萬日元以上5000萬日元以內部分交0.50%;

5000萬日元以上部分交0%。

第九條:商品手續費

有關總部(支部)進貨的特定商品,品牌加盟者必須支付《意向書締約書》中規定費用比率的手續費。

第十條:共同宣傳費

對總部(支部)開展的共同宣傳費用,品牌加盟者必須負擔每月總銷售額的0.2%。

第十一條:聯機系統機器的設置及其費用負擔

作為品牌加盟店與總部(支部)之間的訂發貨及其他信息傳遞手段,在設置由總部指定的連接計算機終轉機的同時,品牌加盟者必須負擔《連續性交易意向書書》中規定的使用費。

第十二條:特別配送費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為單位,對所有品牌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但是,當對因距離遠、金額少(或數量少)等進貨增大了總部(支部)的負擔時,品牌加盟店必須以額外用途為由,負擔特別配送費。

第十三條:負擔特別費用

總部(支部)為了品牌加盟店而開展共同活動,或進行指導援助時,品牌加盟店要負擔以下費用或手續費。其負擔金額是按以下基準由總部決定:

(1)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教育培訓以及其他共同活動的實際費用,或分擔金額;

(2)在土地建築物的買賣或租賃時,對有關物件的調查選定、交涉、意向書等的手續費為:交易額的2%,或租賃費的1個月份額;

(3)有關商店的新設或修的手續費:

①商店選址的市場調查費,每調

查一個選址費用為20萬日元;

②商店的設計以及制訂商店計劃書的手續費,每計劃一項費用為20萬日元;

③有關建築物的設計工程以及內外修施工的交涉指導手續費為:施工額的2%;

④設備器材交涉指導手續費為:搬運、設置安、施工額的3%;⑤開業準備以及在開店實施期間的商店作業費用為:銷售場地面積每坪(譯者注:摺合3.3平方米)10000日元,但最低總金額應足30萬日元。

⑥交涉委託業者時的交涉費為:保證金的3%或租賃費的1個月金額。要收取兩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關籌措資金的援助費用為:實際費用或定額; ⑧其他進行特別指導援助的費用為:實際費用或定額。

第十四條:債務保證

品牌加盟者對於與總部(支部)交易中所發生的債務,必須保證公司品牌運營規章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債務。

第十五條:意向書結束後的債務處理

當本意向書結束時,品牌加盟者對一切債務已失去期限權益,必須立即清算之。

當品牌加盟者對債務失去了期限的權益時,總部(支部)可將其預約委託金等用來充償,或可立即實行擔保權。

實行擔保權,除拍賣手續外,總部(支部)在任意處理的基礎上,可將扣除諸費用後的剩餘額充償債權。

第十六條:保密義務

品牌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C公司品牌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為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並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品牌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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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禁止事項

品牌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為。若認為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複製複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品牌,或有品牌關係;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意向書才享有權利及品牌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係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十八條:更改勸告

當品牌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意向書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品牌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為不熱心時,總部(支部0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品牌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實行。

第十九條: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品牌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第二十條:品牌加盟者的解除權

品牌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意向書。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但在接近規定的事業年度中旬已向總部(支部0交付了6個月的技術指導費時,可將預告期縮短為30日前。

第二十一條:總部的解除權

1、當品牌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意向書:

(1)缺少本意向書第二條規定的品牌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意向書、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

或不予以確實的答覆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係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為品牌店不合格時;

(7)品牌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為品牌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礙了品牌活動及欲妨礙時;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併,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為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為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10)延遲呈報營業日報、或總部(支部)指定的財務資料等,使總部(支部)不能掌握經營狀況時。

2、當品牌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意向書。

第二十二條:終結意向書的處理

1、解除本意向書時,品牌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記以及因意向書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修、招牌標誌、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品牌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返還接受總部(支部)指定的商標商品等,其交換價格由總部(支部)審定;

(5)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係者的債務。

2、當品牌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記及標誌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品牌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品牌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品牌加盟者即使在解除意向書以後,也要嚴守本意向書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C公司不利的言行。第二十三條:意向書時間

本意向書的期限為締結之日起的2年。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意向書就視為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第二十四條:管轄法院

有關本意向書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

依據上述品牌加盟意向書書的內容,需正式簽訂如下品牌加盟締約書:

年月日(以下稱“甲方”或“總部”)和(以下稱“乙方”或“品牌加盟店”)依據C公司品牌加盟意向書書,締結以下意向書:

1、品牌加盟店的名稱

品牌加盟店的名稱為:C公司店。

2、所屬

品牌加盟店的運營管理歸屬C公司品牌(總部名稱)(支部名稱)。甲方依據意向書規則開展商品進貨以及指導援助等業務。

3、品牌加盟金

乙方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品牌加盟金150萬日元,甲方收到150萬日元。

4、設備預定金

甲方規定施工設備的設備預定金額為萬日元,乙方於年月日以前止支付。此預定金不附帶利息。

5、債務保證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為償不定期對甲方發生債務的保證:

(1)財產抵押

財產抵押者:;

最高金額:日元;

債權範圍:a.因商品買賣交易、借貸交易、租賃交易、保證交易所發生的債權。b.票據債權、支票債權。抵押用不動產的名稱:乙方承諾:沒有甲方的允許,不得有向他人轉讓、租

當擔保物不管什麼原因,出現變更、消除或減少其價值時,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況,以增加擔保或提供代擔保;

製作擔保抵押證書以及此登記所需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當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諾時,甲方可取消其以後的商品進貨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證金

乙方對甲方的抵押保證金額為萬日元,於年月日以前支付。

(3)有價證券

乙方於年月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從證券:

6、技術指導費

乙方向甲方支付品牌加盟意向書第八條的技術指導費。

7、分擔共同宣傳的費用

依據品牌加盟意向書第十條,總部實施年計劃的共同宣傳。乙方作為此宣傳的分擔金,按甲方的計算,每月交付總銷售額的0.2%。

8、聯機系統和使用費

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七條第(2)項,主要商品的訂貨要依靠受發貨聯機系統進行。乙方向甲方借用並安指定的計算機終端,並負擔以下系統的使用費及機器使用費。另外,乙方要負擔安所需要的費用:

(1)設置安費為日元;

(2)使用時間為月;

(3)使用費每月為日元;

(4)支付方法為。

有關此機器及使用費,根據系統變更及機器性能的提高等有變更。

9、數據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1)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七條,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數據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為日元。

(2)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八條,乙方向甲方委託品牌加盟店的經理業務。此業務手續費月額定為日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製作決算書時,作為其手續費,每件向甲方支付日元

10、特別配送費

依據品牌加盟意向書第十二條的規定,作為特別配送費,乙主負擔月額日元。

11、商品手續費

對品牌加盟意向書第九條規定的甲方進貨商品經營手續費的費率,暫時規定如下:

12、特定費用的負擔

乙方根據以下內容負擔品牌加盟意向書第十三條規定的特定費用:

13、委託進貨

甲方依照品牌加盟意向書第五條向乙方發送商品,但對以下商品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九條,臨時委託乙方進貨。

14、委託銷售場地

甲方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條,承認品牌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門設立委託銷售場地。

15、支付方法

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一條,就有關支付方法規定如下:

(1)請求書的截止日期:。

(2)支付日期:。

(3)支付方法:。

16、指定銀行

依據運營章程第三十條,就乙方的交易銀行規定如下:

銀行名稱:;

存款種類:;

户頭帳號:;

户頭名義人:;

17、加入損害保險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國入以下損害保險:

火災保險:;

機動車保險:;

其它保險:;

以上作為C公司品牌加明意向書以及依據品牌加盟意向書簽訂的締約書的證件,製作成由品牌加盟者及其連帶保證人和總部署名、蓋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雙方各持一套。

品牌加盟意向書 篇2

意向書編號:

簽訂日期:

甲方:

乙方:

地址: 縣(市、區) 鄉(鎮) 村 乙方負責人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自願加盟“ ”連鎖項目,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內容

合作採取特許加盟的方式開展。甲方作為特許人向乙方(受許人)提供百全的商業經營特許權。

(一)合作方式

1、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在其經營店(加盟店)懸掛統一標識。

2、甲方以不高於同質商品的市場供貨價格向乙方全部供貨,不得以任何形式從其他渠道進貨。

3、乙方應自行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煙草專賣等證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經營範圍

1、在現有村郵站供貨商品基礎上,甲方向乙方提供更加豐富的商品種類,包括國內知名品牌以及部分國外商品。

2、為提升乙方形象,擴大影響力,增加客流量,甲方同意乙方代理以下郵政業務。

-代售普通郵票、郵資封、明信片、郵政出售品、集郵品。 -代收寄平常信函、印刷品(簡稱平信)。

-各類郵發報刊、出版物的訂閲和零售。

-代收費業務。包括代收各種費用,空中充值,代收水電、天然氣費,代售機票,火車票及代售充值卡、體育彩票、福利彩票。

-郵儲小額貸款諮詢及保險申請

-代辦新農保

-逐步實現代理郵政計劃開辦的各項業務。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對乙方製作懸掛加盟店統一標識,並配發統一服裝。

2、負責對乙方代理業務進行操作流程、法律法規、通信紀律、文明服務等方面的管理、指導和監督檢查。

3、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代理費用,每月結算一次。如遇政策性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4、遇情況發生變化,乙方不具備代理業務條件或違反協議約定時,甲方有權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5、若加盟合作結束,由甲方投資配置的店招、標識及用品由甲方免費收回。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郵政通信紀律,嚴守通信祕密,保障通信暢通。不得與其他單位或個人合作開辦與甲方有競爭的業務。

2、合法經營並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3、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定期制定的商品促銷政策。

4、代理甲方代收費業務,必須向甲方繳納一定數額的預存款,代收費金額不得高於預存款資金餘額。

5、乙方應當及時、完整、真實的填寫相關登記賬簿、清單和月報表,及時繳清貨款。

6、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客户投訴或執法部門查處以及不是由甲方提供的商品所導致的各種損害、賠償和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7、加盟店店主、家庭成員及其僱傭人員在店內外改進、裝修、裝飾、店招和標識安裝維護過程中以及在商品、服務經營過程中,以及在訂貨、進貨、退貨、換貨、送貨、結賬過程或路途中等遭到人身財產損害、死亡,或者給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死亡的,由店主、家庭成員及其僱傭人員自行承擔責任和賠償、與甲方或郵政企業無關。

8、加盟店店主、家庭成員及其僱傭人員在甲方直營的百全店內遭受人身財產損害、死亡的,因為店主、家庭成員及其僱傭人員不是甲方或郵政企業的員工或僱工,所以必須按照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的有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處理,加盟店店主、家庭成員及其僱傭人員無權和不能向甲方或郵政企業主張工傷、工亡。

9、乙方對外所欠債務,與甲方或郵政企業無關,乙方自己負責。

第四條 訂貨、調貨及退貨

1、乙方訂貨時,甲方的加盟店管理員與乙方溝通並形成訂單,由加盟管理員負責協調備貨、供貨給乙方。

2、根據不同商品的規定,甲方自行決定要求乙方採用自取或百全店配送的方式收貨。收貨後,乙方簽收確認並向甲方制定配送人員結算貨款。

3、就每種商品,在訂貨或送貨、取貨時,雙方應當明確具體的退貨比例和調貨比例;沒有明確的,乙方的退貨比例不得超過訂貨額的10%,調貨比例不得超過訂貨額的20%。

第五條 配送模式

甲方對乙方實行訂單式配送,配送頻率為每週一到兩次。乙方按照規定於每週 向甲方發送訂單,甲方於每週根據乙方訂單進行配送。

第六條 結算

1、乙方須採用現款現貨的方式進行結算。

2、因節假日、農資旺季等原因,乙方向甲方預定大宗商品,乙方須向甲方預付貨款或訂金。

第七條 履約保證金和違約及解除

1、本協議簽訂生效當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20__元整。履約保證金在協議履行完畢後乙方無約情形且無其他糾紛時可以全部返給乙方。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結束加盟合作;且有關的轉讓行為或協議無效,給受讓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與甲方或郵政企業無關。

3、本協議解除或到期終止後,乙方應在3日內返還甲方的全部店招和標識、等投入部分,乙方在協議解除或到期終止後繼續使用的,甲方將依法維權。

4、乙方如果不按期支付貨款,甲方予以警告,記錄考評並降低信用額度。逾期15天以上的,乙方應當按照按未繳貨款的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結束加盟合作。

5、甲方提供假冒商品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結束加盟合作。

6、甲方多次未按本協議要求提供商品或服務的,致使加盟店無法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結束加盟合作。

第八條 協議期限及生效

一、本協議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雙方簽字蓋章(或指印)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到期如需續約,甲方雙方協商後,重新簽訂協議。

第九條 爭議處理

協議履行中出現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負責人(簽字)

(乙方身份證複印件粘貼處)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品牌加盟意向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餐飲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1.為開發________餐飲事業,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2. 甲方授予_________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的特許經營。

第二條 基本保證與要求

1.特許經營地點: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應建立獨立的相應經濟組織(個體户、合夥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完成工商、税務、衞生、消防等必需的登記註冊。甲方需無條件配合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3.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店(專櫃)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獨立經營獨立管理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 特許經營分配

1、特許經營費加利潤提成方式:

特許經營費___ 萬元。付款方式:______ 合同簽定時一次性付清 利潤提成比例___% 。付款方式:______每______時間支付上一階段

2、利潤提成方式:

利潤提成比例___% 。付款方式:______ 每______時間支付上一階段

四、特許經營期限:___ 年____ 月 ____日至____ 年 ___月_____日(以繳款時間為準)期限為____年到期,期滿後另行簽訂特許經營合同。

第六條 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

_________專店(專櫃)。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特許經營合同。

第七條 原料的進貨、換貨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原料、配料按廠價統一配貨價結算,乙方提出用料計劃後,甲方予以發貨。

2.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3.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配貨運輸工作由甲方承擔。

4.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貨物後發現原料、配料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換貨(除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以外)。

5.乙方連續一週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提出報告説明。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5. 甲方培訓或提供廚房主要技術人員。

6. 甲方定期組織業務技能培訓、輪訓,一年不少於_____次。視培訓內容,乙方選派服務、技術或管理人員參加,乙方支付相應的培訓費用。

7. 甲方如退出西安市場或轉其他領域投資前 ,需知會乙方併為之聯繫上游渠道繼續合作事宜。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食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若因地區原因需要進行價格調整時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3.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按統一設計)。

4.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審核同意。

5. 乙方依本協議只能經營一家特許店,如需開辦二家或多家特許店時,尚需另行簽訂特許合同、支付相關費用。

6.每月__號前向甲方彙報上月經營情況,提交經營報表及利潤表。

第十條 商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特許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三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b.乙方在店內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經營體系。

d. 乙方將原料、配料泄露給第三方。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如因非雙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意外事件,並導致雙方的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合同時,遇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2.如因第十三條第一款的原因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儘可能清算清理貨物及帳款,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在合同終止後一個月內,自行拆除所有_________專營店標牌箱廣告等。

第十三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諸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五條 保密條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業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佈,乙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六條通知

任何書面通知按本合約中的所述雙方的公司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後,即視為送達。

第十七條 附則

1.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外議定的補充合同條款經雙方簽訂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被視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茲承認簽署本合同,並已閲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包含之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

1、配料單及價格

2、員工手冊

3、_______有限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4、________有限公司概況介紹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x 年 x 月 x 日x 年 x 月 x 日

品牌加盟意向書 篇4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招商意向書:

一、 招商場地及期限

1. 甲方同意提供X店鋪 方米,在此區域內 乙方經營的商品必須保證商場的完整性。

品牌名稱:

備註:

2. 招商意向書期限為壹年,自二零壹 年 月日至二零壹 年 月

日止。

二、 招商條件

1. 乙方使用甲方場地,相關設施,只能經營在甲方允許範圍內的產品,在雙方約定當口按營業額的15%提點,還需向甲方支付保證金 元。

2. 公共水、電、天然氣費全體商户各自在每月日按表交給甲方(水: 元/噸、電: 元/度、煤氣: 元/立方),公共用餐區清潔費、收銀員工資及公共區的空調燈電費全部由甲方負責。

三、結算方式

1. 本店一切採取刷卡消費,甲方設立專門的充值區域

2. 所有營業收入必須由甲方統一收取,每月的銷售起止日為當月1日至31日,每月15日至30(大月31日)日為甲乙雙方對賬日,甲方於對賬日1以後向乙方付款。如遇節假日,則付款日期順延。 3. 乙方銷售時刷卡收費,甲方負責監督不得收取現金。

四、應交費用

意向書到期或撤攤1個月後,乙方無違規違約情形,甲方即向乙方退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記息。在意向書期內由於乙方的原因而終止意向書,乙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五、營業額管理

1. 乙方使用甲方設定的收銀機,並且接受甲方的監督,乙方每日的營業收入由甲方統一收取。

2. 乙方不得有私收現金等繞過收費卡的行為,如有上述行為存在,經甲方查明後,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伍仟元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意向書。

六、營業區的管理

1. 乙方必須在簽約的營業區按甲方的指定日開始營業,若甲方確認乙

方不能如期開業時,每延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 甲方規定統一營業時間,未經甲方許可,禁止乙方在規定營業時間

內停業、中途撤攤,停業超過半天,中途撤攤半天以上的本意向書自行終止,或者在甲方規定營業時間外營業,如發現有此情況,甲方有權作出相應的經濟處罰。

3. 由於乙方人員(含來訪者和承包人)違反管理規則或過失造成甲方可指定營業區物件損壞時,乙方必須與甲方迅速取得聯繫並負責承擔因修理而發生的費用。

4. 乙方員工在營業時間內,違反了甲方現場暫行管理條例的罰款金,甲方直接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七、轉讓場地及變更經營項目

1. 意向書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區位,乙方如需變更意向書約定的經營項目,必須以書面形式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得到甲方書面認可,方可變更經營。一經查出私自轉讓無效,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意向書。

2. 意向書期內由於乙方的原因需解除意向書,甲方與乙方未取得一致意見時,乙方保證金不予退還及其他任何費用甲方概不負責。

八、費用的分擔

1. 國家職能部門對乙方進行抽檢等正常費用由乙方負擔。

2. 甲方有償提供的統一銷售單據、報表、具體價格根據當期印刷成本決定。

3. 甲方提供統一的工作服等着裝,統一的碗筷,乙方須從甲方認購。

4. 其他收費如有責任不明的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促銷費用的承擔

1. 甲方將不定期舉辦各種促銷活動,如抽獎、贈券、表演、贈品等,乙方必須全力協作,並分擔因此而開銷的經費。每年重要節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節”、“司慶”、或由甲方舉行的重大營銷活動乙方必須參與,並承擔相應的營銷費用。

十、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經營的商品和經營行為必須有符合《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法》,乙方對所銷售商品實行質量“三包”,如有質量問題,應按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負責維修、更換或退貨,並按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慣例做出處理。如因乙方觸犯法律法規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2.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制度在意向書下方),服從甲方的統一領導,積極參與甲方的各項活動,文明經營。

3. 乙方在營業時間內如有商品丟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下班前,乙方將自己店內衞生打掃乾淨,由於乙方自身錯誤導致損失的,乙方一人承擔。

十一、管理制度

1. 攤位人員必須絕對服從甲方管理。

2. 經營者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公平、自願、誠信的原則,遵守商業道德。

3. 營業員一律着裝整齊,穿好工作服,否則管理人員有權不予進入店內進行經營活動,工作服遺失者須及時向甲方報告及時申請補發。發現一次罰款10元。

4. 經營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開門營業和停止營業。每天05:00前到店準備,未到一次扣20元,以考勤機為準。

5. 所有攤位不允許停止營業,不準休息。停業一天罰款500元。

6. 開業前30分鐘,商户必須有人員到場,將鋪位內主或付光源打開、鋪位清潔好,作好營業(客人迎接)準備。

7. 營業過程中,商户人員必須遵守甲方各項服務準則和產品質量標準,做到對待客人熱情周到、滿意服務,提升甲方和商鋪形象。

8. 文明經商,禮貌待客。不準污辱、謾罵、毆打、刁難顧客。違者罰款50-100元。

9. 攤位不得銷售過期、變質、有害、有毒等,違者公司對不合格進行暫存、銷燬,並處罰50-200元,情節嚴重者,收回攤位,押金不退。

10.商户應守法經營,不得強買強賣,不得人為製造搶購假象矇騙顧客。

11.攤位嚴禁向排污管道傾倒垃圾,以防排水管道堵塞,違者每發現一次收取違約金10-50元。

12. 經營範圍內不準下棋、打撲克、賭博以及從事與市場經營無關的活動,違者除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外,沒收其用品,並收取違約金10-200元,情節嚴重者攤位收回。

13. 任何攤位不得收現金。發現一次一天營業額全部沒收。

14. 甲方不得隨意更改意向書。

15. 攤位人員時刻注意安全,出現安全問題,攤位自行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16. 攤位不得轉讓,如有退出,提前一個月申請,否則押金不退。

十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意向書期內,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正常工作及經營秩序,不定期的組織宣傳、策劃等活動。

2. 意向書期間甲方有義務處理自己責任之內的事情。

十三、意向書期滿

1. 乙方希望續簽本意向書時,必須在本意向書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續簽意向書。

2. 意向書期滿前一個月,乙方未提出意向書續簽申請,或者根據規定雙方就續簽未達成協議時,期滿後意向書自行終止。意向書終止後甲方不負責補償乙方任何裝修及其它任何費用,乙方於意向書到期之日無條件地撤攤。

十四、意向書的終止

意向書終止後,加盟關係自行結束,乙方不得繼續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同時按約定結清雙方的往來賬務。

十五、本意向書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意向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本意向書有效期自二零壹 年 月 日起至二零壹 年月 日止。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法人代表: 加盟商:

法人委託人:

公章: 私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品牌加盟意向書 篇5

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授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

甲方授權乙方經營區域: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其在特定區域內經營甲方的“______”遊樂園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意向書期限

本意向書遊樂園加盟期限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遊樂園加盟經營

1、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為區域內成為“______”的遊樂園經銷商。經此授權後,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______”遊樂園服務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服務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並保證貨源供應。

3、乙方保證在簽訂本意向書7日內需向甲方支付遊樂園加盟費(人民幣)______萬元。

4、甲方保證向中國大陸內各遊樂園加盟方交付的服務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5、甲方將“______”遊樂園服務按零售標價的8折售予乙方。

6、甲乙雙方在費用交付方面,只支持銀行轉賬、匯款或當面現金的方式。

7、意向書到期後,若乙方決定不再銷售“______”遊樂園服務,在乙方保證服務完好、包齊備、標籤無損壞、未超過保質期的前提下,可將現存的“______”服務退還給甲方。甲方按供貨價的6折回收退還的服務。

三、營業場地、店面飾與配置

1、遊樂園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並報甲方批准。

2、遊樂園加盟店店鋪修,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做任何干預。

3、遊樂園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置、用具、招牌等)甲方不做任何干預。 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遊樂園加盟商承當。

四、促銷與廣告

1、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______”遊樂園的形象設計,並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服務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服務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甲方進行 “______”遊樂園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______”遊樂園的服務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於促銷活動所涉服務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乙方單獨進行“______”遊樂園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

五、培訓與指導

1、為使遊樂園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意向書執行期間,甲方應向遊樂園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

2、遊樂園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主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職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相關行業技術。

3、開業後,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4、遊樂園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

六、商標、服務標誌及相關權利

1、本意向書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2、甲方承諾在本意向書執行期間,乙方遊樂園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遊樂園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誌。

4、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遊樂園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5、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誌的使用權和服務的經銷權,這並不意味着甲方商標、遊樂園及商譽等相關知識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意向書到期或提前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繼續使用“______”遊樂園,或以“______”遊樂園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七、競爭限制

1、在意向書期內,乙方如有意獲得其所在省市區域的“______”遊樂園經營代理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甲方的遊樂園代理權。

2、為表示對甲方合作的誠意,在意向書期內,如甲方推出“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務,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3、乙方在授權期內,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業、個人的授權或委託,在遊樂園加盟店內代理、經銷其它遊樂園的服務。

4、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甲方授予的經銷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八、服務質量控制

1、為維護遊樂園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種和服務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遊樂園加盟店的運營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凡甲方有新服務推出,乙方必須按照最低配貨量或以上的數量購入,並將新服務及時上架銷售。

3、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對顧客購買金額達到規定標準時,給與“玫瑰卡”會員資格和相應的折扣優惠,做好會員資料信息的登記彙總工作並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會員資料信息。凡有新服務上市或服務促銷活動乙方應通知所有會員,讓會員享受到來自“______”持續不斷的優質服務。甲方將不定期回訪會員客户以檢查乙方的服務質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或其它方式對遊樂園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衞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陳設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遊樂園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5、隨着甲方遊樂園加盟店數量在全國範圍內的不斷增加,甲方將對全體遊樂園加盟店進行信息化管理。如該項管理實施時本意向書仍在有效期內,乙方須遵照甲方的管理規定執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絕執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意向書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乙方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祕密。

2、以上規定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意向書期滿後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意向書規定提供給乙方的遊樂園加盟店經營手冊以及其它文件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意向書終止時,乙方應即刻歸還甲方。

十、遊樂園加盟店的讓渡與承繼

1、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意向書規定的任何權利、遊樂園加盟店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如乙方遊樂園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遊樂園加盟店的運營,乙方可以請求總部臨時接替營業。待總部確認遊樂園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後,應及時把營業權歸還遊樂園加盟店。3、上述總部接替經營期間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均屬遊樂園加盟店,總部代行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遊樂園加盟店負擔。

4、如乙方希望出讓遊樂園加盟店或出租店鋪時,應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優先承讓和承租的權利。

5、遇上述情況,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確定遊樂園加盟店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雙方均可申請具有法律效力的認證或評估,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意向書的終止

1、意向書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協商,可以更新意向書。

2、前款的意向書更新,應在本意向書期滿之前一個月完成。以雙方簽訂新的遊樂園意向書書為合作文本。

3、如本意向書期滿後雙方無意繼續合作,乙方應在本意向書終止時承擔下列義務:

a、支付所有應付給總部的費用;

b、歸還所有操作手冊、機密文件和專利資料;

c、向甲方移交“______卡”會員登記名冊;

d、歸還、轉賣或銷燬所有帶有“______”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______”名義登記的商業註冊和名稱登記

f、在原遊樂園加盟店經營場所內外的房屋、設備、陳設等處,消除任何與“______”有聯繫的跡象; g、因遊樂園加盟店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甲方因遊樂園加盟店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乙方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十二、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意向書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違約的金額為在此前乙方經銷甲方提供的服務零售價總額的10%。如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並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違約方還應負責對超額部分賠償責任。違約一方經對方書面提出改正意見後30天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意向書,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十三、意向書糾紛的解決

1. 本意向書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江蘇省蘇州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意向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意向書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電話及傳真: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電話及傳真: 委託代表(簽字): 委託代表(簽字):

品牌加盟意向書 篇6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第一條:合作授權 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 縣(區)_______經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到期前60天,經乙方書面申請,享有優先續約權。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適銷產品,並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

2、甲方為乙方提供產品及業務培訓和輔導。

3、享有對乙方進行業務監督管理權利,主要為:乙方是否在約定的範圍內和約定的區域內開展業務;乙方是否按連鎖加盟要求規範操作業務和店銷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若乙方違反規定,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還各項連鎖加盟費用,並收回授權書和協議書,同時宣佈作廢。

4、甲方有義務就乙方提出的技術問題,通過電話、傳真、e-mail等方式進行指導解答。 5、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進行市場宣傳和產品形象宣傳。

第四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標準修和使用商標,標識及經營技術,並一次性為乙方提供修補貼___ __元。

2、乙方應按協議要求向甲方及時支付合作款項。

3、乙方負責 的工作,自行開展合作範圍內的連鎖加盟項目,自行招聘管理人員,在指定區域自行投資開展業務活動,連鎖加盟店自身的投資、人員工資、店租、税金由乙方負責,不列入甲方結算範圍,依據約定享受應得利潤。乙方如有網站的,自行經營網站自行開展網絡營銷,發佈網上廣告不受區域限制。

4、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連鎖加盟合作協議、經驗方法等信息知識產權的保密,不得將此擅自轉讓或傳授他人。

5、連鎖加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停止經營活動和改變經營地址,如因故停止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視為違約。

6、乙方對甲方承諾:維護甲方形象,不做有損甲方利益行為;規範經營行為,合理處理各方關係,有問題及時聯繫甲方解決。

7、乙方對甲方提供的產品的保管、銷售、結算及未出售商品的完整性、可銷售性負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乙方應對商品做足安全措施和投保,如發生商品損害的由乙方按含利潤價格賠償甲方。

第五條:連鎖加盟費用

本協議簽定時乙方應交納給甲方連鎖加盟費(或信譽保證金) 元。協議期滿無續約意向者,乙方十天內商品清還甲方,甲方十天內無息退還連鎖加盟費給乙方。

第六條:收益分配

合作後“聯虹3S汽車服務中心 店”所有營業額 %規甲方所有,_______%規乙方所有。

第七條:結算方式

第八條:關於違約及退約規定:

1、違約規定:如甲方違約,需返還乙方全部連鎖加盟費用;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根據損失抵扣連鎖加盟費。如違約方給另一方造成名譽、經濟及其他損失的,應依法賠償另一方損失,另一方同時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2、乙方連鎖加盟並交納連鎖加盟費之後在合同期內不得隨意申請退出,乙方在連鎖加盟前應做好本地市場調查,結合自身社會關係背景、業務操作能力依情況而定,以避免浪費雙方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

第九條:文件往來

1、甲乙雙方有關重要或正式的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否則視為無效。

2、雙方正式的文件往來,採用傳真、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的形式,並符合以下要求之一視為有效:

① 蓋有公章或財務章。

② 有法人代表的親筆簽名。

第十條:爭議解決

對於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雙方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二條:乙方的公司名稱變更,法人代表變更、聯繫地址變更、聯繫人變更、倉庫地址變更以及其它有關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到甲方。

第十三條: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意向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品牌加盟意向書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意向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QQQQQ項目品牌加盟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意向書。

第一條:品牌加盟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兩方品牌加盟經營本店,直至結束到期。

第二條:品牌加盟方式

甲方:負責提供場地,及水費,電費,工商税務衞生等費用。

乙方:負責營業用設備 ,各項產品及廣告宣傳QQQQQ部人員工資等費用。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兩方在品牌加盟經營期間,QQQQQ部產生的所有收入甲方佔30%,乙方佔70%。

2、所有收入均由甲方暫保管,乙方應得70%由甲方按每月3次支付給乙方,分別為每月的1日,11日,21日,具體為:每月1日至10日收入於本月11日支付給乙方;11日至20

日收入於本月21日支付給乙方,21日至30日或31日收入於次月1日支付給乙方。

3、顧客辦卡金額屬未消費金額,乙方應得70%分兩次支付,辦卡當日結算35%,剩餘35%於消費日(劃卡日)結算。

4、會員卡續卡金額的分配依然按乙方70%,甲方30%的方式分配。續卡當日結算35%,剩餘35%於消費日(劃卡日)結算。

第四條:甲、乙兩方的責任和權利

1. 乙方如需轉讓必須經甲方同意,轉讓後,本意向書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乙方經營期間與顧客發生經濟糾紛遭顧客索賠等事項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

3.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場所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4. 乙方必須愛護場所設施設備,在品牌加盟期間如損壞場所內設施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挪用店內物品。

5.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衞生。

6. 乙方不得私自與顧客做財務交接,若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意向書,並追究責任與損失。

7. 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8.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正當經營提供便利條件。

9. 甲方應按時支付給乙方應得財務,不得無故拖欠。

第六條 意向書期滿、乙方遷走時

1、乙方應將QQQQQ室內所有屬於甲方的設備設施向甲方交接清楚,對破損和短缺物品進行賠償。

2為維護誠信聲譽,顧客未消費完的卡內金額必須返還顧客或交由甲方代為返還,否則,甲方有權代替顧客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甲乙雙方應提前30日以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對方續約、解約、變更等事宜,並説明理由。

第七條 本意向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意向書正本一式 兩份,訂立意向書各方各執一份。意向書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意向書各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或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補充規定與本意向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本意向書約定,或擅自單方解約的,應以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品牌加盟意向書 篇8

一、加盟資格

基本要求

1、具有合法資格的法人或自然人;

2、擁有投資特許經營連鎖店必需的資金及合理、優越的開店場所。(加盟店面積在60--120平方米左右)

經營共識

1、熱愛餐飲行業,認同公司經營理念,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2、對“和緣春”所展示的企業文化、經營理念,所追求的設計理念、品牌風格達成高度共識;

3、樂於接受總部的管理,認同總部經營運作方式並能夠提出合理化建議及改善意見;

4、對特許經營規章條例予以認同;

5、對加盟店組織架構及管理模式予以認同;

6、為保證“和緣春”的出品質量,接受特色原材料由總部統一配送;

7、加盟者必須認同“和緣春”文化統一標準,首先同意按照公司要求在裝修風格、文化布展、文化用品、員工服、餐用具、紀念品等方面達到統一化和規範化。

8、裝修必須經總部驗收統一。

9、全款到賬後公司在10天內安排開業時間、發貨及上門服務。

商業背景

1、具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及良好的商業信譽;

2、有正確的投資觀念、良好的心理素質及風險意識。

培訓及傳播能力

1、積極接受“和緣春”品牌文化、經營理念、管理模式等的培訓內容;

2、積極擔任貫徹、傳播“和緣春”品牌的任務。

二、加盟各項費用説明

(一)加盟費

1、總部同意加盟商使用商標、商號、品牌的費用。

2、技術使用費。

公司派售後技術人員去加盟店帶店指導,時間為5天(開業前1-2天,開業後3-4天), 超出服務期以300元/天收取服務費。

1) 麪條製作工藝技術培訓費,麪條湯料熬製技術培訓等產品培訓費。

2) 技術原料不加價配送使用費。

3、前期培訓費

1) 訓練店經理和員工日常工作的培訓。

2) 相關企業文化、連鎖知識及開店指導的培訓。

和善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品牌加盟意向書 篇9

甲方:

乙方:

一、合作方式:

二、 授權:

1 乙方自願申請作為甲方的特簽署如下協議,以下簡稱“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2 經營年期:自月約期 年

三、 授權範圍:

1 雙方指定經營地點為市 區(縣、鎮) 街道 號,實際使用面積㎡;加盟店由於不可抗力等因素須遷址,須經甲方重新審核,簽訂書面文件;【注:地址當處當地商業繁華區(或次繁華區)及生活區】 2 商標歸屬及應用:

A)乙方承認並同意甲方之名稱及商標的所有權與使用制度,其

版權屬甲方擁有;而乙方只是據“協議”獲得在指定區域內使用商標權及名稱的使用權,並在使用過程中有權利和義務維護商標的商譽及品牌形象;若有損害行為,甲方有權取消對乙方的授權,並保留追究乙方經濟、法律責任的權力;

B)商標使用期僅在本協議有效期內。

三、合作章程

1 合作條件

1.1 乙方所有經營行為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等制度,合法經營;

1.2 乙方必須是合法組建註冊的公司、經濟組織或能獨立行使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

1.3 乙方必須有足夠流動資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訂購甲乙雙方商定的銷售品類;

2 獲得資格

乙方按照甲方“萬電3C+1C”直營店統一標準設計裝修,並嚴格按照甲方管理流程及服務標準執行,店內須銷售甲方全系列產品,並禁止銷售其他非甲方供貨的商品;乙方簽訂合約前必須先繳納加盟保證金叁 萬元(此保證金僅為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帳清後無息退還乙方);配備高素質的專業管理隊伍,負責管理、銷售、售後;

四、合作雙方權利及義務:

1 甲方承擔的責任、義務:

1.1 甲方提供標準VI規範及裝修方案,並指導裝修;

1.2 甲方在接到驗收通知後派員進行裝修驗收,並出具《專賣店費用申請明細表》,驗收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責令其整改直至合格;

1.3 針對加盟店合作,甲方為乙方提供管理規範模式及系統流程,並協助乙方進行標準培訓;

1.4 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店內標識物品,其所有權屬甲方;

1.5 甲方與乙方協商制訂營銷推廣方案,並指導乙方執行;

1.6 甲方為乙方配備統一物流配送車一輛,車輛購置費用從年度廣告費中扣除。

2 乙方承擔的責任、義務:

2.1 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裝修方案標準選材及施工;

2.2 乙方須按甲方要求制定訂貨計劃;

2.3 針對加盟店,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招募店長、導購員、售後服

務人員,並接受甲方培訓指導;

2.4 店面貨品須按甲方設計要求陳列。

五、銷售政策

1 價格及銷售區域

1.1 乙方向甲方進購產品時,享受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下浮固定比率;特價機及特殊產品按甲方規定價格執行;

1.2 甲方通過市場規劃,合理布點,嚴查重罰等方式保護乙方區域內市場及價格穩定,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1.3乙方須嚴格遵循甲方規定的專項進貨、定點銷售的原則,嚴禁貨物流向轄區外市場,一經查出,按所查貨品零售價5倍處以罰款,情節嚴重取消乙方經營權;

1.4 乙方須按甲方統一零售價出售貨品,不得私自提升或降低價格,一經查出處 元罰款,情節嚴重取消乙方經營權;

2 退換貨條例

2.1 首次配貨,在日內甲方允許100%商品調換貨(必須保證貨物的完整性),乙方承擔運輸費;

2.2 遇質量問題需要退換貨的,乙方應先與甲方聯繫並按甲方規定之流程辦理退換手續;

3 營銷任務及激勵:

3.1 承諾額:乙方承諾在授權期內從乙方購進簽約產品的金額不低於 (萬元),以下稱全年承諾額,全年承諾額按季度和月度分解的指標如下:

3.2 為鼓勵乙方按月完成承諾額,在乙方經營簽約產品所獲得的銷售利潤以外設置獎勵方案如下: 月度台階獎勵計算方式: Li = Ji × Ti,其中:i=(1,2……12),即按月考核發放台階獎勵 Li 為乙方當月獲得月台階返點金額 Ji 為乙方當月銷售金額Ti 為乙方當月任務達成率對應的返點台階。Qi為乙方當月銷售金額 Ri為乙方當月簽約承諾額

3.3 乙方在前三個月份月均銷售額在三個月後月均銷售在 方有權終止協議;

3.4 乙方年銷售任務額為萬元,其中黑電萬元,白電萬元,小家電 萬元,保健品萬元。乙方完成甲方下達的年度銷售任務額,可獲得相應返點作為年度廣告費支持:_年度廣告費報銷時間為甲方年度結算後一個月內。

3.5 裝修支持標準:

3.4.1加盟店裝修補助金額

3.4.2加盟店裝修驗收合格後,首次報銷40%的裝修費用;裝修後兩季度均完成甲方下達的銷售額, 則甲方再報銷30%的裝修費用;如繼續達成年度的銷售額,則甲方再報銷30%的裝修費用;若未完成相應的季度銷售額,但最終完成年度銷售額,仍可報銷對應的裝修費用。(裝修費用報銷在要求的季度銷售任務額或年度任務額完成後一個月內處理,並從年度廣告費中

扣除)

六、市場政策:

1 市場推廣

1.1甲方將有計劃的在區域內進行各種推廣活動,乙方必須密切配合;

1.2 甲方推出的“萬電3C+1C“會員制模式,加盟店支持辦理會員卡、會員購物積分以及甲方推出的所有會員活動;

1.3 乙方的推廣計劃,須向甲方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其費用從廣告費支持標準中扣除;

1 廣告宣傳

2.1甲方將有計劃的在區域內的媒體投放廣告;

2.2乙方不得私自設計媒體報道,具體內容要甲方同意方可進行;

七、培訓體系:

1 根據乙方需要,甲方可派員配合乙方進行人員招聘及崗前培訓; 2 甲方派員協助乙方建立“萬電3C+1C”加盟店管理體系;

3 甲方將定期內集中召開培訓會議,乙方被指定人員務必參加營銷理論及新產品推廣培訓;

4 甲方定期派員督導“萬電3C+1C”加盟店運作,如發現不合格的員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禁止其上崗;

5 甲方派屬人員有權對“萬電3C+1C”加盟店的銷售數據、庫存等予以檢查,核對準確數據,並對“萬電3C+1C”加盟店提出改進

意見,乙方應積極配合;

八、財務信息管理:

1 物流

1.1 訂單: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之格式提前天出具書面訂單訂購產品,或通過電子商務系統下達訂單,乙方通過甲方授權的用户名和密碼登陸,網站地址為:

1.2 結算:乙方在訂貨後須按甲方規定時間將貨款匯到甲方指定帳户;

1.3運輸:乙方可以自提,或委託甲方代辦運輸,乙方承擔運輸費及保險費;委託代辦運輸,需由甲、乙雙方及貨運公司簽訂貨運協議;甲方併為乙方統一配備區域配送車一輛,統一印刷“萬店3C+1C”LOGO,負責區域客户訂單配送,但車輛油費、維修及保養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1.4 驗貨:乙方收貨後,應於當天檢查品名、規格、數量、金額等與訂單是否符合,如不符,立即通知甲方,逾期視為驗收無誤;

1.5 新品:乙方必須無條件予以提貨上樣,試銷期不少於兩個月,新品的推廣優先於正常產品;

2 信息流

2.2.1乙方不配合甲方指令,不維護“萬電3C+1C”的統一性;

2.2.2乙方向甲方上報虛假報告、數據;

2.2.3對甲方合理的'處罰拒不執行;

2.2.4有嚴重不正當競爭行為(低價銷售、竄貨)而損害“萬電3C+1C”的品牌形象;

2.2.5加盟店銷售或陳列非“萬電3C+1C”供貨產品;

2.2.6私自轉讓“萬電3C+1C”經營權;

2.2.7向第三者泄漏甲方經營模式的資料;

2.2.8在規定期限乙方銷售業績達不到甲方要求;

九、用户服務:

1 甲方設立“萬電3C+1C“會員服務體系標準,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完成推出的各項會員專屬服務;

2甲方根據產品類別設立相應的產品服務體系標準,乙方有義務按甲方標準管理服務流程為用户提供售前、售中、售後服務,如有損品牌、商譽的行為,甲方將視情況予以元以上的罰款,情況嚴重者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十、區域授權的延續與終止

1 區域合作延續

1.1 乙方完全履行本協議所有條款的情況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但須提前2個月向甲方遞交“續約申請”,甲方在接到申請30天內通知乙方;

1.2 續簽“協議”據新形勢將有所更改,其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2 區域授權終止

2.1 乙方因任何原因不能繼續合作,須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由

於提前終止協議而對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2 乙方有如下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2.2.1乙方不配合甲方指令,不維護“萬電3C+1C”的統一性;

2.2.2乙方向甲方上報虛假報告、數據;

2.2.3對甲方合理的處罰拒不執行;

2.2.4有嚴重不正當競爭行為(低價銷售、竄貨)而損害“萬電3C+1C”的品牌形象;

2.2.5向第三者泄漏甲方經營模式的資料;

2.2.6在規定期限乙方銷售業績達不到甲方要求;

2.3 合同終止後10天,乙方須清付所有甲方的貨款,並負責交還甲方提供的有關“萬電3C+1C”一切標識;

十一、其他條款:

乙方對一切關於“萬電3C+1C”合作協議及其附屬文件、經營模式和管理制度均應嚴加保密,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否則視作侵犯甲方商業利益,甲方有權索賠,終止合同或提出訴訟;

甲方在簽訂本協議之前已就本協議的條款向乙方作出説明,乙方明白並理解協議的全部內容,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凡因本協議所產生的調解、訴訟,雙方均同意以甲方所在地法院為第一管轄法院。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簽定補充合同,與本協議共同執行,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並在乙方支付加盟保證後生效。合同期滿合同自動失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開户行: 開户行:

全稱: 全稱:

帳號: 帳號:

税號: 税號:

合同簽訂地: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品牌加盟意向書 篇10

甲方: 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甲、乙雙方保證完全誠信履行本合同,並擁有上述能力,保證擁有簽訂本合同的完整資質,此為訂立本合同的基礎。

一、授權

甲方授權乙方為“中山市廚之寶電子廚具有限公司” 紅外線燃氣灶、抽油煙機、灶具、消毒櫃、熱水器、浴霸等系列產品在 地區連鎖加盟商。二、合同執行期

本合同執行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合同銷售任務

本合同期內,乙方銷售任務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 萬元整)。

任務總額指標月度分解為:______

四、首批進貨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首批進貨貨款並按規定將首批進貨款匯到甲方指定的帳户上;

2、首批進貨貨款金額為(大寫) 萬元? 萬元。 五、乙方連鎖加盟形式:

專賣店 8米專櫃 6米專櫃 4米專櫃 六、建店費用支持

1、店面修費用 元(大寫: 萬 仟 佰 元 角 分); 2、樣機鋪底 元(大寫: 萬 仟 佰 元 角 分);3、各項費用支持全部以貨物形式在首批提貨中體現,不返現金、不轉貨款;

4、樣機鋪底款項乙方必須定期返還給甲方,返還日期為:年 月 日。

七、促銷費用:

1、甲方特別提供乙方年度銷售總額的4%作為促銷費用額度支持;

2、戰鬥機不計算促銷費用支持,但列入銷售規模內;

3、活動費用產生後,憑發票、照片和相關憑證在額度內核銷並轉貨款。

八、連鎖加盟要求:

1、乙方店面門頭必須更換、使用符合甲方VI要求的門頭;

2、店面修、專櫃製作必須根據甲方VI標準執行;

3、專賣店內、甲方專櫃上不得陳列和銷售不屬於甲方公司的產品;

4、上訴要求如有違反,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所有建店費用支持和樣機鋪底支持,同時取消合作資格,並保留追究相關損失的權利;

5、乙方負責辦理甲方產品的銷地質量檢測手續,甲方負責提供必要的協助及相關文件,甲方負責第一次的檢測費用(乙方憑檢測費用發票、檢測合格報告核銷),以後費用由乙方承付。

九、本合同執行期內,為共同完成乙方經銷地區的市場銷售,在乙方貨款到達甲方帳户後,甲方按時供貨。

十、供貨及相關細則

(一)價格體系

1、離岸價:本年度實行“離岸價”(乙方在甲方指定倉庫提貨的價格)。

2、結算價格:

按甲方發佈的《廚之寶合作連鎖加盟商產品價格表》執行,如有新品增加,按甲方發佈的最新的價格表執行。

如遇生產成本、市場價格波動等因素,甲方有權適當調整供貨價格,以甲方正式價格文件為準;

為支持市場開拓,甲方將提供超低價格的戰鬥機型搶佔市場份額,此部分機型提貨額不能超過系列產品提貨總額的20%,否則取消該品類機型供應。

(二)結算方式

1、現款現貨,款到發貨;

2、採用現金(指客户直接到總部財務繳納)、轉帳、銀行匯票、銀行承兑匯票等方式結算;

3、採用銀行承兑匯票方式結算時,結算價格上浮1%作為銀行貼息。

十一、市場管理

1、甲方產品實行“發貨編碼跟蹤監測制度”。乙方在貨物簽收後即表明對該批產品編碼區間的確認。

2、區域控制:乙方必須嚴格控制貨物在本合同規定的區域內流通,並做好貨物流向登記,跨出規定區域流通則視為“衝貨違規”。發生衝貨,除責成乙方回購衝貨產品外,並處第一次5000元、第二次10000元的罰款,第三次直接取消合作資格。

十二、資格考核:

乙方如出現如下行為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取消乙方經銷資格。

1、合同簽訂後10日內首期貨款不到帳;

2、連續3個月未能完成月度計劃銷售任務;或實際完成銷售未達到累計月度計劃銷售任務的80%;

3、拋售或零售價超低;

4、區域衝貨次數達到3次;

5、乙方的行為違反連鎖加盟要求,嚴重損害了甲方的利益和品牌聲譽;

十三、售後服務

(一)零配件管理

1、 新客户首批進貨按當次進貨額2%(含售後維修費用)給予配件支持;

2、 已合作客户配件按每批進貨額1.5%(含售後維修費用)發放配件,超過額度部分按

《20__年度廚之寶產品零配件價格表》收取費用;

3、 配件額度節餘部分可在銷售年度結束後直接轉為貨款;

4、 公司規定部分主要配件(電機、閥體)可以舊換新不列入配件額度內,但未返還更換

的舊配件則在配件額度內扣除;

(二)退換貨規定

1、所有退換貨業務必須向公司提交申請,經公司相應程序確認並審批後方可執行,否則將不計算退換貨金額;

2、批量質量問題退換貨產生的運費、產品維修費等相關費用由我公司承擔;

3、所有退貨金額只能轉為其他產品貨款,不得直接返還現金;

4、滯銷品應包完好,未開箱。一年內的滯銷品按九折(基準價的90%)結算。

5、超過一年的滯銷品按八折計算,並由退貨單位承擔運費。

6、外觀損壞產品按七折(基準價的70%)結算,並由退貨單位承擔運費。

7、退回產品缺失零部件的,依據《廚之寶配件價格表》中的價格,按價在辦理退貨結算時予以扣除。

十四、其它重要規定

1、 合同執行期內,甲方與乙方的所有業務往來,甲方任何人員的任何口頭承諾一律無效。

2、合同執行期內,甲方與乙方的所有業務往來涉及的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的任何合同、協議、申請、報告類文件必須經甲方區域辦事處經理審核,報甲方營銷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未經甲方總部批准、蓋章的任何合同、協議、申請、報告等一律無效。

3、 如需乙方代墊款項,必須報甲方營銷公司簽字批准並由甲方出具有效《委託書》後方可執行。否則,甲方概不負責。

十五、解除合同後的有關條款

A、 乙方應對甲方經營內容繼續承擔保密義務。

B、 乙方退還所有的文件、資料、授權委託書等(包括複製品)。

C、 如乙方違反解除合同後應負之義務,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本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再享有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力,不能再做出任何使公眾誤以為其仍是廚之寶經銷商式合作伙伴的行為。

十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如有違約按合同約定解決,未約定的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解決。由於不可抗拒因素或國家政策變動等特殊情況造成的違約行為,雙方協商解決。

十七、管轄法院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八、其它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________X有限公司

品牌加盟意向書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授權 甲方授權乙方在 省(市、自治區) 市(地區) 縣(區) 經營 。

第二條:合作期限 本意向書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日止,意向書到期前60天,經乙方書面申請,享有優先續約權。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適銷產品,並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

2、甲方為乙方提供產品及業務培訓和輔導。

3、享有對乙方進行業務監督管理權利,主要為:乙方是否在約定的範圍內和約定的區域內開展業務;乙方是否按品牌加盟要求規範操作業務和店銷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若乙方違反規定,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還各項品牌加盟費用,並收回授權書和協議書,同時宣佈作廢。

第五條:保證金、品牌加盟金:

為保證甲方商品的信譽,品牌之聲譽,監督乙方在該地區的經營不得有損害甲方商譽行為,乙方與甲方合作為品牌加盟時,須付保證金萬元人民幣給甲方(合作期滿,甲方把保證金退還給乙方),中途如有違約行為,根據違約責任大小,甲方有權扣下保證金,甚至繼續追加必要的法律責任。為保證公司不斷致力開發新產品,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制定相應的市場銷售策略及甲方在產品註冊,包設計等無形資產,乙方在加入甲方品牌加盟店時,須交品牌加盟金萬元人民幣,以保證甲方利益。

第七條:結算方式、價格和條件

1、本合約價格表為基礎價目表,僅適用於現金結算客户。現金結算方式,乙方以現金向甲方購買產品。

2、按月結算方式,乙方應於每個月 號之前給甲方結清上月的貨款。逾期未結的甲方有權利每月收取合約金額的作為違約金。同時月結方式的合約價格為基礎價目表中價格上浮10%。

3、寄賣結算方式,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展品,乙方發生訂單後向甲方訂貨,並與甲方送貨後5個工作日內結清貨款。逾期未結的甲方有權利每月收取合約金額的 作為違約金。同時寄賣方式的合約價格為基礎價目表中價格上浮20%。

第八條:換貨、掛損、檢驗之規定

1、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銷售的實際情況,向甲方提出換貨申請,進行產品調換,甚至退貨;掛損:甲方送至乙方產品,如因甲方對產品包不力,造成產品破損,由甲方負責;如因運輸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產品破損,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如產品破損不超2%,屬正常損耗,甲方不負責任。

2、檢驗:乙方收到甲方產品後,必須對數量、質量、等級、包等細節進行檢驗,如有問題,應於收到產品三天內向甲方提出,同時出示必要證明,否則,視為產品合格貨

第九條:人員支持問題:

業期間或中途如需甲方派人對乙方從業人員進行專業技能等業務培訓,甲方管理人員費用及在乙方期間的吃住問題由乙方負責。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進行較長時間的管理(3個工作日以上)乙方還須按甲方的工資標準付工資給甲方。

第十條:合約的解除:

一、乙方如發生下列各項中的任何一項行為,甲方將會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糾正,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改善時,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約。

1、乙方品牌加盟商事先未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經營權。

2、乙方品牌加盟商向他人泄露甲方的經營祕密,或向他人提供甲方的數據文件。

3、乙方嚴重不履行本合約規定的義務行為。

4、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質量事故或投訴的情況。

5、乙方品牌加盟店損害甲方的名譽、信譽、妨礙甲方及其他品牌加盟店的正常工作及經營。

6、法令、政令要求乙方品牌加盟店終止。

第十一條:文件往來

1、甲乙雙方有關重要或正式的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否則視為無效。

2、雙方正式的文件往來,採用傳真、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的形式,並符合以下要求之一視為有效:

① 蓋有公章或財務章。

② 有法人代表的親筆簽名。

第十二條: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連帶保證人的義務

乙方連帶保證人承認上述所有條款的法律效力,並願擔負乙方違約時的所有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本協議所有附件均構成本協議的主要部分;對於本意向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雙方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終止及續約:

1、甲、乙雙方若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乙方若有違約甲方銷售原則,如傾銷甲方產品或向第三方進非甲方產品或自行進質量不合格產品等,影響到甲方商譽,皆為構成違反本協議的條款。

2、甲方在合約期間未能履行本協議的部分或全部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其代理商資格。

3、 協議雙方任何一方若違反本協議條款,並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需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和適用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解釋

本意向書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意向書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意向書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意向書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意向書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意向書的附件和補充意向書均為本意向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意向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意向書效力

本意向書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且在品牌加盟金、品牌加盟保證金到達甲方指定賬户後才生效。有效期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意向書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意向書副本 份,送 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品牌加盟意向書 篇12

加盟方(以下稱甲方):X有限公司

地址:

被授權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被授權方地址(店址):

被授權方店名及編號: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就乙方在 內經營甲方齊先生風味砂鍋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意向書起止日期及費用

1、甲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授權乙方,意向書期限為一年,加盟費為_______元整。此款乙方應在意向書簽訂前一次性交付完畢。

2、管理費為每年,此款乙方應在本意向書簽訂並履行一年後( 年 月 日前)一次性足額繳納完畢。

二、甲方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為齊先生風味砂鍋居的加盟業主,對外統稱《齊先生風味砂鍋居》,店名後加乙方自定店址名。

2、乙方自選營業地址獨立辦理經營手續,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3、簽訂本加盟意向書並授權後,甲乙雙方不得在其授權的一公里範圍內進行該項目的經營和授權經營。

4、在正式營業、試營業之前以及本意向書履行期間,甲方應向乙方傳授實質性的本風味砂鍋居的製作技術和方法,負責對乙方進行全方面的技術培訓,達到甲方標準為止,否則乙方不得營業。

5、甲方提供加盟店內的裝修設計圖紙、牌匾、餐具、應季服裝以及調料,費用由乙方承擔。

6、為保證乙方加工、製作和銷售的風味砂鍋居口味以及服務風格一致,甲方向乙方收取保證金貳仟元整。

7、如乙方轉讓或出租加盟店須經甲方同意並辦理意向書變更事宜,否則意向書自動終止,保證金不退。

8、在意向書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本授權的技術和方法進行監督和指導。

9、如意向書期限已經屆滿,甲方與乙方未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解除意向書的,本意向書自動延續。

10、甲方有權按物價指數統一變更管理費和所有調料價格。

三、甲方與乙方其他約定

1、為使乙方加工製作、銷售的風味砂鍋居口味統一和所使用的調料與甲方所提供的調料一致,甲方按照乙方使用量提供(味素、辣椒、麻椒、雞精、麻醬和內部調料),提供調料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禁止乙方自行採購和向他方銷售以上調味材料。甲方有權調整調料配方,乙方不得自行調整。

2、應在調料儲備量不足提前向甲方申請配送調料,如果甲方沒有按時配送調料,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但不可抗力除外)。

3、如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利單方解除加盟意向書,保證金不予返還:

乙方未使用甲方提供的內部調料和味素、辣椒、麻椒、雞精、麻醬的; 乙方不使用甲方提供的餐具、服裝、牌匾的;

四、乙方如按照約定使用調料的,待本加盟意向書終止時甲方100%返還保證金。

五、乙方應在甲方共同協商的地點進行經營,不得擅自更改地點或擴大地點。

六、如乙方未按加盟意向書約定使用甲方的技術和方法,造成口味和服務不統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加盟意向書,保證金不返還。

七、本加盟意向書所使用的調料和餐具款項當次結清,不得賒欠。

八、本加盟意向書的付款方式為現金結算,以甲方出具的收款憑證為準,追訴期為兩年。

九、本加盟意向書履行過程中,出現的任何爭議雙方調解不能達成一致的,甲乙雙方均應向甲方住所地的人名法院提起訴訟。

十、由於雙方任何一方發生自然災害,火災、拆遷、交通事故、政府命令等不可抗力和其他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發生,雙方均免責。

十一、關於加盟費的優惠待遇:

乙方有意再一次在超過一公里的範圍得到授權技術和方法,另行開店的,加盟費按1/3收取,其他條款按照本意向書履行。乙方被授權一公里範圍內另行開店的,甲方只收取管理費和保證金,不再收取加盟費,其他條款按本意向書履行。

十二、本意向書甲方與乙方單方解除意向書的(未嚴格按本意向書執行的)後果自負。

十三、本風味砂鍋居加盟意向書一式兩份,甲方與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訂立補充協議。

十四、本意向書最終解釋權歸吉林省齊先生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品牌加盟意向書 篇13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為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充分發揮雙方優勢,擴大*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場份額,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服飾品牌加盟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合作區域及方式

1、甲方授權乙方為 “”服飾的加盟商,授權內容及區域以授權書為準,有效期以

本意向書和授權書中先到者為準。授權書為本意向書附件,是本意向書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服飾,乙方在專賣店(櫃)內零售服飾。

第二章 經營期限

1、經營期限即本意向書有效期為二年。自 年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本意向書期滿,乙方如欲續約的,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應於本意向書到期一個月前完成意向書續簽,新的合作政策由甲方決定。在本意向書正常履行的情況下,乙方未有違約違規行為的,甲方可同意簽訂下一輪意向書。如乙方未按時申請續簽意向書或甲方拒絕乙方續約的,本意向書期滿時,雙方合作關係終止。

第三章 貨品供應及調換貨原則

1、甲方向乙方供貨折扣為 折(含税)。

2、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對意向書期內由甲方供應給乙方的非買斷的當季貨品向甲方換取同金額的同季貨品。換貨比率控制在以內。本條款“換貨比率”是指調換當季貨品金額與甲方向乙方供應的非買斷的當季貨品的金額之比。四季產品本意向書期內所進貨品統一在規定時間內 調換。春品:2月15日-2月30日,夏品:5月15日-5月30日,秋品:8月15日-8月30日,冬品:11月15日-11月30日。

3、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對意向書期內由甲方供應給乙方的非買斷的當季貨品向甲方換取同金額的下季貨品。換貨比率控制在 % 以內。本條款“換貨比率”是指調換下季貨品金額與甲方向乙方供應的非買斷的當季貨品的金額之比。

4、調換產品必須未經使用,未再加工,無損壞缺件,無污漬、吊牌齊全,否則甲方有

權拒絕調換。

注:特殊貨品折扣另定。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促進銷售、貨暢其流,甲方有權隨時跟蹤乙方銷售情況,有權隨時要求乙方提供

相關數據。

2、甲方根據季節提前舉行產品訂貨會,乙方根據甲方制定的標準(款式、數量、金額)並按雙方協商一致的訂貨金額進行訂貨。

3、甲方將參照乙方合格訂單執行訂貨產品的供應,甲方有權對乙方訂單根據甲方實際生產情況進行調整;對於未列入訂貨會的後續開發的新款及延伸款由甲方商品管理部統籌安排,在甲方為乙方預留的比例內配發供應;對於追單產品,具體根據甲方的生產、銷售、庫存情況,由甲方統籌安排。

4、甲方可以向乙方無償提供以下服務,服務方式、服務時間等具體內容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1)授權證書及相關文件一套(授權書與本意向書一併使用,有效期以二者中先到者為準);

2)公司簡介及相關資料;

3)提供一定數量時裝畫冊,具體數量由甲方確定;

4)專業協助乙方設計櫥窗展示、策劃、協助進行促銷;

5)為乙方的其它的合理要求,及時提供服務。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新加盟客户需向甲方交納加盟金 0 萬元(不返還)。

2、店鋪在經營地的一切營業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法令,依法納税,並承擔店鋪運營期間的所有責任;如由甲方直接與商場簽訂意向書的商場專櫃,但由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無條件全部承擔商場與本意向書甲方簽訂的意向書中約定的屬於本意向書甲方的責任。

3、乙方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為其提供的店鋪設計方案,並由甲方指定的裝潢公司為其進行形象裝修,全部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區域專賣店(櫃)內零售甲方提供的產品,不得在專賣店(櫃)

內銷售非服飾的任何商品,乙方另設專賣店(櫃)須經甲方批准,並簽訂補充協議。

5、產品全國統一零售價,乙方的銷售價格接受甲方全面管理,未經允許不可隨意抬高或訂低折扣銷售。

6、乙方參與甲方組織的訂貨會並須向甲方交納訂貨保證金,金額為乙方市場全年貨品總需求金額的1%(不足伍萬的按照伍萬交納,高於壹佰萬的按照壹佰萬交納)。乙方必須根據甲方雙方達成共識的乙方貨品需求金額足額、按時上貨、乙方進貨總金額(進貨總金額等同於乙方執行訂單貨品金額、乙方補單金額及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補充款與延伸款的配發金額之和,不含處理款及其它有明確規定不計入進貨指標的款式)不小於乙方貨品需求金額。甲方供貨與乙方要求追加,必須款到發貨,由甲方協助代為發貨。

7、乙方開設經甲方授權的加盟店(櫃)必須使用由甲方統一配備的終端管理軟件,終端管理軟件的維護費 元/年/套由乙方承擔,購買終端管理軟件的經銷商平台費用 元/套、遠程商店系統(POS) 元/套/店費用由乙方支付。甲乙雙方終止合作後由甲方無償收回終端管理軟件。

8、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實業務報表,包括進貨、銷售、庫存等數據。銷售數據每天錄入甲方的遠程商店BS系統(POS端)。

9、乙方在新店開業及經營過程中可向甲方申請督導支持與服務,甲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服務安排,督導服務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10、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有損害*品牌及企業形象的行為,甲方品牌已正式註冊,乙方有義務保護該品牌不受侵害,杜絕假冒偽劣產品的銷售,凡仿冒“”服飾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經查實沒收其所有物品並追究其責任。

11、對於甲方的任何調貨要求,乙方應給予配合,否則所調貨號的商品視為乙方買斷。

12、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本意向書所稱的商業祕密包括:本意向書、乙方報送給甲方的進銷存情況、甲方的經營政策、業績以及產品和形象資料等不為公眾知曉的所有信息。

13、乙方還應遵守其他有關專賣店(櫃)的管理規定。

第六章 質量售後服務

1、產品質量按國家標準執行。

2、乙方若發現貨品有外觀上的質量問題,應於收貨後5天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驗收合格。

3、銷售期內乙方若發現個別產品瑕疵,質量漏檢等問題而影響正常銷售,由甲方確認為甲方原因的則予調換。

4、由於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可協助給予修復半酌情收費。

第七章 貨品運輸

1、乙方指定的運輸方式為 ,收貨地點及收貨人。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運輸方式及到貨地點代為託運,所有運輸費用和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2、在甲方為發給乙方的貨物辦理完託運手續後,一切貨品的丟失或損壞風險即轉移於乙方,運輸途中如出現貨損、少貨時,乙方自行向運輸部門(保險公司)索賠,如因保險不足而帶來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要求甲方按吊牌價的折進行保險。

3、甲方為發給乙方的貨物辦理完託運手續後,乙方提取甲方配發的貨品時,必須檢查貨品外包裝有無損壞,並對每箱貨品進行核重有無誤差,如有損壞或誤差,應拒絕提貨,或者在貨運公司(保險公司)承諾對損壞、少貨等情況負責的情況下,進行開箱清點驗貨;在包裝無破損,重量無誤差的情況下,乙方方可提貨。開箱前將《到貨確認單》上的內容(包括到貨件數,金額及公斤數量等)填寫完整、清楚,並即時傳真至甲方(每到一批貨都必須填寫到貨確認單),等甲方確認回傳後,方可開箱驗貨。對於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操作而造成的貨損、少貨現象的投訴,甲方不予受理。

第八章 意向書終止及違約責任

1、意向書期滿或其他任何原因致使意向書終止的,乙方應在意向書終止之日起十日內將所有專賣店(櫃)內設置的甲方商標標識、專用道具以及宣傳促銷品予以拆除(甲方憑照片驗收),所有庫存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消化完所有庫存後可向甲方申請結算帳户餘款(消化方式須經甲方批准,否則按違約處理)。

2、為了全國市場經營的規範和管理,特對本意向書第五章第四條款及第五章第五條款

內容作如下規定:

1)凡乙方在授權區域內開設的賣店(櫃),不得銷售非服飾的任何商品;如違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如再次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意向書,取消乙方的加盟權;

2)甲方配發給乙方的產品,乙方不得在非專賣店(櫃)或網上進行銷售;如違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意向書,取消乙方的加盟權;

3)如乙方在產品銷售中出現價格控制問題的違約行為,第一次違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如第二次違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如第三次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意向書,取消乙方的加盟權;

第九章 其他

1、為保證意向書的正常履行,乙方必須應準備充足的貨品資金,以保證甲方針對乙方市場訂、配貨方案中的貨品及乙方補單貨品的正常配發;如果乙方未能足額、及時上貨的,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意向書,同時,乙方須賠償甲方為取消乙方進貨預備所帶來的其他損失。

2、本合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章或簽字後生效。

3、意向書未盡事宜或產生糾紛,雙方另行商議,如商議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4、特別約定:1、乙方承諾如實向甲方申報手頭經營的品牌和這些品牌的經營情況;並保證放棄甲方認為需要放棄的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與競爭的品牌。

2、如乙方入駐當地商場,乙方承諾不會向任何商場作“不到該地區其它商場設立專櫃或開設專賣店”的承諾。

3、本意向書和授權書店鋪所在區域的市場資源屬於甲方,甲方在乙方不能嚴格按照意向書附件一的約定對市場進行拓展(整改)時或可根據甲方需要,可讓第三方或甲方自營開設專賣店或櫃,乙方不得干涉。

5、本意向書簽訂時,甲方提供乙方的所有意向書附件及今後有關本意向書的後續補充協議與本意向書一併使用,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意向書相關條款若與意向書附件內容有所差別的,以意向書附件內容為準。

7、相關附件:(一)乙方拓展(整改)計劃

(二)授權書

(三)其他甲乙雙方認定的意向書附件

以下無正文,為意向書雙方簽字蓋章頁。

意向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品牌加盟意向書 篇14

甲方:(總部)

乙方:(代理商)

根據《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合作、平等互利之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指定乙方為(北京)地區代理商。

二、乙方的代理區域為 。

三、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任務指標:在代理期限內,甲方將在每個財務年度開始下達本合同附件《財務年度任務書》,內容包括價格體系、回款指標、銷售計劃、甲方支持和獎勵措施等。若無《財務年度任務書》,則此合同無效。《財務年度任務書》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五、結算方式:甲方與乙方交易按現款現貨原則,款到發貨,正常運費由甲方承擔。

六、合同生效方式:

自乙方按甲方指定帳號匯入訂金 元或首批款 萬元起,本合同開始生效。若乙方在匯入定金後,連續七個工作日內沒把首批餘款匯入甲方指定帳號,則本合同自動無效。

七、甲方責任和義務:

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為質量合格產品;

⒉甲方向乙方出示上海佰萃堂化粧品的三證等有效證件;

⒊在協議期間,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區域內的其他單位供貨;

八、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⒈乙方不得向合同約定之外的區域銷售甲方產品,否則甲方有權索賠;

⒉乙方負責甲方產品在區域內的品牌推廣及品牌形象維護;

⒊乙方有義務與甲方共同承擔打擊市場竄貨問題;

⒋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舉行的統一活動及教育培訓;

⒌乙方有義務遵守雙方約定的價格體系,不得隨意降價或漲價。

九、關於訂貨、驗貨以及退換貨的約定

⒈訂貨處理程序 每次甲方根據乙方的電話製作定單,並通過電話核實後,通知乙方打款金額,在乙方將全額貨款打入甲方帳號並查收到帳後,三至五天內將貨物發到乙方就近處。

⒉驗貨程序 乙方收到貨物時,應先檢查包裝箱是否潮濕、變形、破損,封條是否開封,檢查無誤後才能提貨,若發現有異常跡象,乙方必須立即告知甲方並妥善處理。

⒊退換貨處理程序 滯銷產品,乙方須先填寫《退換貨申請表》遞交給甲方,在表中應註明退換品種、數量、金額、產品限用日期、退換貨原因等項目,待《退換貨申請表》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退換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收。退換的產品應內外包裝良好,距限用日期不超過18個月,包裝完好程度不影響再次銷售,有塑封和包裝封口合格證的,沒有開封或損壞,否則甲方有權拒收或由乙方承擔相關損失,屬於質量問題的除外。若不經甲方同意自行返回的產品,甲方不予接收,也不予結算。因質量問題而產生的往返費用由甲方承擔,非產品質量問題而產生的退換貨往返費用由乙方承擔。一次性推出的優惠組合裝和每月的特價品概不退換。

十、關於竄貨的規定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代理區域內進行銷售,不得向代理區域外的其他地區以任何形式銷售甲方產品,若出現此類情況,將按以下方式處理:

1.惡意竄貨現象將取消當期未兑現的所有獎勵,並限期收回乙方向代理區域外銷售的產品。

2.對於乙方無法進行收回的產品,甲方將派人收貨,收購價與代理價之間的差額及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若乙方的竄貨行為給其他市場造成嚴重後果,所有引起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將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並扣留所有未兑現的獎勵,由此引起的後果由乙

方全部承擔,對甲方整體市場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經濟賠償。

4.對於非惡意竄貨或者下屬經銷商、加盟店竄貨的,乙方承擔連帶責任,將參照以上規定給予處罰。

十一、其他規定

1.相關處罰約定 發生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①乙方銷售甲

方品牌的假冒或仿冒產品; ②乙方破產以及債務結算; ③乙方信譽度下降; ④乙方低價傾銷; ⑤乙方向非代理區域調貨、竄貨; ⑥乙方連續2個月或不連續3個月未完成合同任務; ⑦乙方連續40天未向甲方進貨;⑧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體市場推進計劃,造成甲方商業利益損失。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在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解決。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品牌加盟意向書 篇15

一、意向書各方

授權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授權人:

法定地址: 郵編:

被授權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其在特定區域內____獨家經營甲方的專賣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意向書期限

本意向書加盟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加盟經營

1、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為“”的特許經銷商。經此授權後,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並保證貨源供應。

3、乙方保證在簽訂本意向書日內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人民幣/店。信譽保證金5000元。

4、甲方保證向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5、甲方將“品牌產品按全國統一出廠價供予乙方(詳細見配貨單),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後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前一次性支付貨款。

6、如果出現乙方採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

7、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後,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沒有損壞。

三、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

2、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並報甲方批准。

3、為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並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並協助辦理在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後 15日內將店鋪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計製作。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四、促銷與廣告

1、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品牌的形象設計,並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甲方進行 “”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品牌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於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乙方單獨進行“品牌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

五、培訓與指導

1、為使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意向書執行期間,甲方應向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長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員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要的知識和技術。

3、開業後,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人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4、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

5、加盟店開業前後三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甲方應向加盟店派遣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6、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年度銷售會議及臨時經營者會議。甲方應提前一週通知開會日期。

7、除經營者會議外,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場負責人進行指導和培訓。

六、商標、服務標誌及相關權利

1、本意向書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2、甲方承諾在本意向書執行期間,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誌。

4、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品牌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5、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誌的使用權和產品的經銷權,這並不意味着甲方商標、品牌及商譽等相關知識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意向書到期或提前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繼續使用“ ”品牌,或以“ ”品牌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七、競爭限制

1、在意向書期內,乙方如有意獲得其所在省市區域的“特許經營代理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甲方的特許代理權。

2、為表示對甲方合作的誠意,在意向書期內,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務,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3、乙方在授權期內,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業、個人的授權或委託,在加盟店內代理、經銷其它品牌的產品。

4、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甲方授予的經銷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八、服務質量控制

1、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種和服務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運營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凡甲方有新產品推出,乙方必須按照最低配貨量或以上的數量購入,並將新產品及時上架銷售。

3、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客户資料信息的登記彙總工作並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客户資料信息。甲方將不定期回訪客户以檢查乙方的服務質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或其它方式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衞生管理、員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陳設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5、隨着甲方加盟店數量在全國範圍內的不斷增加,甲方將對全體加盟店進行信息化管理。如該項管理實施時本意向書仍在有效期內,乙方須遵照甲方的管理規定執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絕執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意向書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乙方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祕密。

2、以上規定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意向書期滿後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意向書規定提供給乙方的加盟店經營手冊以及其它文件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意向書終止時,乙方應即刻歸還甲方。

十、加盟店的讓渡與承繼

1、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意向書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店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加盟連鎖店的運營,乙方可以請求總部臨時接替營業。待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後,應及時把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3、上述總部接替經營期間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均屬加盟店,總部代行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4、如乙方希望出讓加盟店或出租店鋪時,應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優先承讓和承租的權利。

5、遇上述情況,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確定加盟店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雙方均可申請具有法律效力的認證或評估,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意向書的終止

1、意向書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協商,可以更新意向書。

2、前款的意向書更新,應在本意向書期滿之前一個月完成。以雙方簽訂新的特許連鎖意向書書為合作文本。

3、如本意向書期滿後雙方無意繼續合作,乙方應在本意向書終止時承擔下列義務:

a、支付所有應付給總部的費用;

b、歸還所有操作手冊、機密文件和專利資料;

c、向甲方移交“”客户登記名冊;

d、歸還、轉賣或銷燬所有帶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名義登記的商業註冊和名稱登記

f、在原加盟店經營場所內外的房屋、設備、陳設等處,消除任何與“有聯繫的跡象; g、因加盟店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乙方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十二、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意向書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違約的金額為在此前乙方經銷甲方提供的產品零售價總額的%。如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並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違約方還應負責對超額部分賠償責任。違約一方經對方書面提出改正意見後30天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意向書,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十三、意向書糾紛的解決

1、本意向書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意向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意向書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址:

意向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