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學期安全工作計劃

為了全面搞好學校安全工作,杜絕各類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創建"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幸福校園",提高師生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工作計劃。

秋季學期安全工作計劃

一、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是:保證學校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使全校師生形成文明健康的精神風貌,讓校園周邊環境得到淨化,內部秩序和諧有序,讓教師有一個安全祥和的工作環境,學生有一個安全文明的學習環境。創建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

具體目標是:

1.強化安全宣傳教育,提高防範技能。進一步完善我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案要全面(自然災害類、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類、社會安全事件類),開展各類安全演練次數每期不少於1次,不斷增強師生安全防範意識和提高自我防護能力,定期開展有專題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2.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和責任事故。

3.進一步加大校園及周邊環境治理,強化校園內文化、班級文化建設氛圍。

4.學校將安全培訓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強化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做好專項安全培訓。

5.加強疾病疫情和食品衞生的防控和監管工作。確保學校內食堂運行規範,確保學校內食堂、衞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健康知識培訓持證率達100%。

6.加強安全信息管理,按時報送各種安全信息材料,抓好學校安全信息情報的收集、處置工作,防範各種安全事故發生。

7.關注留守兒童、單親兒童等幾類特殊兒童羣體的安全、品德教育與心理輔導工作,實行一對一重點幫教與監控。

二、工作思路

1.積極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加強監督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安全工作制度建設,加強校園及周邊地區治安環境整治。

2.積極營造"關注安全,防患於未然"的氛圍。

3.經常排查、消除安全隱患。

4.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措施,認真貫徹執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和要求。

5.積極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原則。

三、組織領導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職責: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學校安全總體工作。

副組長:(副校長)

職責:負責學校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成員:各班班主任。

職責:負責安全工作的具體實施。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制度,明確責任。

1.校長與各科室負責人、各班主任、食堂從業人員要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職責。

2.落實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為第二責任人,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為具體責任人,班主任為班級管理責任人,當節課任課教師為直接責任人。

3.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工作制度,強化對安全工作的過程和終結管理,

(二)突出學校安全重點,強化安全管理。

學校安全工作要以校舍硬件設施、食品衞生、消防、流行性疾病防控、防溺水、道路交通、自然災害、學生傷害等為重點。

1.對學校校舍要隨時加以監控,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切實加以整治。

2.對食堂人員,嚴格准入制度並定期進行體檢,確保飲食安全。

3.嚴格按要求配齊消防設施,並保證能有效使用,嚴格按要求規範、妥善保管和使用好危化物品。

4.大力開展愛國衞生運動,搞好校園清潔衞生和消毒滅菌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流行性疾病,自覺接受主管部門和衞生防疫部門的監督檢查。在衞生防疫部門的指導下做好傳染性疾病的預防和宣傳教育工作,防止傳染疾病的傳播流行。突出對流感及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一旦感染傳染性疾病,應立即就醫。對在校發病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其家長並送醫院治療。

5.加強校園重點部位(校門、樓道、微機室、實驗室)的職守,讓校園保安人員、值班人員加強重點時間(課餘時間、午休時間、課外活動時間、上放學時間和節假日)的管理。

6.加強交通安全工作管理。一是外來車輛一律不準進校園,防止意外交通事故發生。二是進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力度,教育學生未滿12週歲不準騎自行車。嚴禁師生乘坐無證車船。三是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沒有安全保障的社會實踐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搶險救災等有危險的活動。

7.嚴禁學生私自參加野外活動。一切外出活動必須經校長批准後在教師的組織下才能進行。舉行運動會等大型活動必須事先制定完善的安全預案,在確保師生安全的情況下進行。

8. 教育學生不得擅自下河下塘洗澡,不得在無成年人監護的情況下玩水。

9. 及時通報本地和外地發生的安全事故,時刻給予師生安全警醒,保持高度警惕,使安全工作警鐘長鳴。

10. 積極做好特殊兒童(留守、單親、貧困、心理障礙、殘疾等)的輔導與幫扶工作。

(三)加強檢查、整治隱患。

針對我校安全工作的薄弱環節,學校突出加強安全防範工作,繼續堅持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排查、防範制度,確保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1.開學前,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將開展校園安全大檢查。檢查內容有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衞生安全、用電線路及用電安全、危化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樓道安全等。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以書面形式報告學校,並立即組織整改,以確保開學時正常使用。

2.加強常規性的安全檢查。學校對重點安全部位,強化警鐘長鳴意識,做到時時檢查、處處留心,嚴加防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或安全隱患,學校立即採取措施,切實整改。

3.落實校園安全值日製度。(1)早晨提前20分鐘到校,到達指定大門或區域值勤、到達指定地點巡視;中午和下午放學時段到指定地點值日巡視;(2)早晨上學、中午及下午放學在校門口維持秩序,阻止學生家長隨意進入校園;制止學生追跑、打鬧等不良行為和不安全的舉動,及時處理偶發事件;填寫《值日記錄》,值日中發現重大問題須及時通報有關班主任,並報校長室及時處理;值日人員必須佩戴值日袖章。(3)值日期間,不得擅自離崗或私自請別人代替值日,如失職,學校將追究其責任。(4)全體教職工要尊重學生的人格,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禁侮辱學生,堅決杜絕隨意性驅趕學生的不良行為。門衞要嚴守校門,上課時間學生無班主任批准的書面請假條,不準其離校,對進入校園的校外人員要嚴加盤查。

4.堅持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專題會,開展一次安全大檢查,每次檢查既要按照教育局的檢查文件要求,又要對照季節特點和學校實際確立檢查重點,制定檢查方案,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限時排除安全隱患,形成完整的檢查記錄和總結。學校校長和分管副校長要對各類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定期進行驗收和督查。

(四)加強教育,提高認識。

1.學校將進一步加強安全法制教育、培訓,就校園安全管理和食品衞生、疾病防控、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知識分層次、多形式地進行培訓,不斷提升校園安全管理水平。

2.繼續加強與鄉派出所、衞生、綜治等相關部門的聯繫,定期與不定期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多種形式的專題講座,共創"警校共育"新局面,聯繫學生家長開展家校共育,加強對問題學生的教育和轉化工作。

3.全面落實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根據季節以及學校周邊特點,對師生進行"十四防"(防火、防雷、防觸電、防毒、防盜、防拐騙、防暴力侵害、防自然災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踩踏、防校舍倒塌、防傳染病)等安全教育。精心組織、"交通安全日"、"中國小交通安全宣傳週"等活動,全面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

4.把安全、法制教育工作計劃納入教育教學內容,每期至少進行一次安全講座、安全教案內容全面,要素齊全,過程詳實,針對性強。要結合季節特點和學校所處特殊環境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有計劃的開展各類安全演練。

5.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計劃,消除學生心理疾病,建好用好"心理諮詢室",並落實專人負責,保障學生身心健康成長。

6.通過培訓、演練、徵文、競賽、標語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在學校醒目處建立固定的安全教育警示欄。把安全教育滲透到每一位教師的教育思想中,滲透到學校各個活動中,建立學校安全教育宣傳陣地,加大安全教育力度,不斷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

(五)加強獎懲考核制度,確保責任落實。

進一步完善獎懲問責制度,嚴格按學校安全工作考評細則將安全工作納入對教師工作"德能勤績"的考核,對學校安全工作落實不夠、效果不明顯的,出現安全事故的予以"一票否決",並視其情節輕重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