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兩會精神議總理報告心得體會

正如温總理報告中展現的那樣,今年全國的兩會,“幸福感”成為躥升最快的熱詞之一。很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在發言中都反覆強調,要提升人民羣眾的幸福感。

學兩會精神議總理報告心得體會

在我看來,幸福是一種感覺,快樂是一種滿足。一個人的幸福感,主要來自於其所處的生存狀況、生活質量、價值觀念、教育程度、民主權利、參與機會、個性特徵、人際關係和未來預期等。

幸福感是比較而來的。一種是自己和自己比,現在和過去比,發現富足、方便和優越了,於是就有幸福感。一種是和別人比,別人有工作,我也有工作,別人有房子,我也有房子,別人收入增加,我也收入增加;別人得到尊重,我也得到尊重,因此就感到很幸福。

要真正把提高人民的幸福感落到實處,讓人民真正感受到幸福,我認為至少要在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其一,幸福感的基礎是發展經濟。全國政協委員蔣明麟説:“每個人的幸福感都不一樣,不可能用統一的數據來衡量。提高居民的幸福感,關鍵在於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而民生的基礎就是經濟。”回顧過去的30年,幾乎我們生活的每一項改善,都得益於經濟發展。所以無論何時何地講幸福,都不能離開發展這條主線。

其二,幸福不幸福,政府公共服務體系是關鍵。全國人大代表李勤説:“如果沒有沒房子住,怎麼會有幸福感?只有加大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建設,才能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感。”全國政協委員孫貴寶説:“人民羣眾的幸福感,主要來自於人民政府的公共服務體系。比如醫藥衞生方面,全國人民都擠到大城市、大醫院看病,當然不幸福。”幸福不幸福,就要看政府。能不能為人民造福,不僅是政府的一種責任,而且是幹部的一種能力

其三,幸福需要公平和尊嚴。全國人大代表江香梅説:“幸福感的關鍵是公平和正義,如果感覺不公平,老百姓的幸福感就會打折。”全國政協委員陳凌孚的提案題目,就叫《共享發展成果,建設“幸福社會”》。他提出,要“人人有工作,家家有房子,處處好環境,個個受尊敬”。權利和尊嚴,也是發展成果,也應該全社會共享。

其四,幸福指數不是簡單測出來的。現在很多地方,都搞幸福指數測試,通過一張問卷,然後就宣稱,本地已經進入“幸福城市”、“幸福地區”的行列。於是你也説幸福,他也説幸福,彷彿全國各地,都已沒有不幸福的人羣。全國人大代表姚玉舟説:“幸福不是抽象的概念,測量人民羣眾的幸福感,也要講科學。”

的確,無論在哪個地方,感覺幸福的人都越來越多。但要讓所有的人都幸福,就必須從尋找“不幸福”的人下手。比如那些找不到工作的人、買不起房子的人、生活艱難的人以及因為各種原因存在不滿意的人等。如果他們到感覺到幸福了,我們的社會才算有了真正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