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心得體會:論房價問題

2011全國兩會於3月3日和5日在北京召開,2011兩會熱點主要是住房、物價、交通、租房等幾個方面,引來國內外媒體廣泛關注,當然作為中國公民的我也不例外。就兩會的些許熱點,冒昧談談自己的感想。

兩會心得體會:論房價問題

首先是一直受到眾議的房價問題。“兩會”前夕,國務院總理xx與網友在線交流時曾寄語房地產商“身上應該流着道德的血液”,開發商身上是否流着道德的血液,就此成為“兩會”期間的經典問題。國家曾先後出台政策——提高首付、限購、限炒(地皮)以及國企退出機制等政策措施不可謂不夠狠,中國國務院1月底又出台調控房市的“新國八條”,規定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前出台房地產限購令實施細則。但是這些似乎沒什麼作用,也沒有什麼成效,時間也過去很久,還沒有哪個大城市有出台房地產限購令的實施細則,房價還是依然飆升。

兩會到來了,xx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要堅定不移地搞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加快健全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長效機制,重點解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切實穩定房地產市場價格,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一是進一步擴大保障性住房建設規模。今年要再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棚户區改造住房共1000萬套,改造農村危房150萬户。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中央財政預算擬安排補助資金1030億元,比上年增加265億元。各級政府要多渠道籌集資金,大幅度增加投入。抓緊建立保障性住房使用、運營、退出等管理制度,提高透明度,加強社會監督,保證符合條件的家庭受益。

二是進一步落實和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勢頭。制定並向社會公佈年度住房建設計劃,在新增建設用地計劃中,單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應保盡保。重點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規範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税收政策,調整完善房地產相關税收政策,加強税收徵管,有效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和市場行為監管,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三是建立健全考核問責機制。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市縣人民政府負直接責任。有關部門要加快完善巡查、考評、約談和問責制度,對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從而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地方,要追究責任。

從這些我們是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對房價的態度,可是地方政府呢?有的地方深度介入房地產行業的慣性沒有消除,個別地方明降温、暗託市;限購等各項調控政策在執行中被“軟化”;廉租房或經濟適用房的供給乏力,個別地方還有虛報數字之嫌……地方執行的“短腿”,讓中央調控政策成了揚湯止沸。

地方政府是靠土地財政活下去,因此,地方政府最不希望房價會跌。甚至一些地方擔心調控可能影響地方經濟和財政收入,對如何主動參與調控缺乏考慮和研究。更嚴重的是,有的地方嚐到了土地財政的甜頭,他們為獲取高額土地出讓金,採取種種措施,推高地價,抬高房價,以此換取好看的gdp和政績。這阻礙了樓市調控的成效,損害了羣眾利益。

因此我認為中央説:“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市縣人民政府負直接責任。有關部門要加快完善巡查、考評、約談和問責機制,對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從而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地方,要追究責任。”這還是值得我們期待的。但是中央的決心和抑制力度有多大呢?有人説過:一旦房價打壓下去所有地方政府全部破產。中央政府真的敢和地方政府硬碰硬,將那些落實調控政策不力的官員“拉下馬”嗎?倘若政府真的出重拳,決心調控好房價問題,為人民百姓着想,我相信房價的問題會得到解決的。

兩會----房價調控,穩定房價問責政府仍然值得我們期待,值得我們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