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辦非企業單位在構建調查報告

民間組織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是在我國改革開放和體制轉變的條件下催生的新生事物。隨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由政府承擔的部分社會職責將逐步向社會轉移,一部分管理權限下放給社區。在這樣的背景下民間組織迅速發展起來,並以每年10至15的速度遞增。截至XX年底,全國共有民間組織28.3萬個,其中社會團體14.9萬個,民辦非企業單位13.2萬個,逐步與政府、企業構成了社會、政治和經濟領域的三大組織類型。但是,與世界各國相比,我國民間組織數量偏少、質量較低、活力不強,作用發揮不明顯,發展相對滯後,總體上還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在當前形勢下,如何進一步發揮民間組織作用,培育新型民間組織是民間組織登記管理部門的着力點和突破口。作為社會管理的最基本單位,社區是民間組織發揮作用的有效平台,服務社會管理的基層性民間組織是推動民間組織發展的有效形式,應積極探索和培育。一、民間組織在社區建設中的作用我國提出構建和諧社會需要依靠全社會的力量,尤其要重視發揮非政府組織即民間組織的力量。隨着社會轉型期單位體制的解體,“單位人”變為“社會人”“社區人”,以及流動人口的增加,愈來愈多的社會事務需要社區承擔,加強城市基層管理,推進社區建設,創建“和諧社區”已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民間組織既是社區資源也是社區建設的力量之一,理應參與社區建設,並在創建“和諧社區”中發揮加強社會保障、實現公民權益、維護社會穩定、體現社會公平的積極作用。

關於民辦非企業單位在構建調查報告

(一)民間組織能滿足社區居民多樣化的服務需求。根據居民的不同需求,社區服務可分為針對老年人、殘疾人、少年兒童、優撫對象以及貧困失業人員等弱勢羣體提供的社會福利服務,針對大眾居民提供的便民利民服務和對社會企業間的互助服務。隨着人口需求的多樣化以及需求層次的提高,任何一個政府無論其多麼強大都不可能提供所有的服務。政府在加強社會管理中要更多地依靠社會力量,將政府不該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那些職能和事務剝離和轉移出去,交給民間組織,利用民間組織向居民提供“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指“民辦非企業單位”),來實現居民多樣化的需求。從而使民間組織真正成為市場與政府兩個系統傳遞信息的橋樑,成為政府的幫手和抓手,成為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的重要力量,溝通各種社會關係,使社會結構運行更加順暢。

(二)民間組織參與社區建設有利於解決社區資金不足的問題。民間組織參與社區建設,主要解決了社區建設中兩部分資金投入不足的問題。一是社會保障資金。社區集中了一些社會關注、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如市場經濟條件下弱勢羣體的生存和發展等。為了實現社會公平也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必須建立社會福利、救濟、互助等社會保障機制來幫助弱勢羣體,但根據目前我國尚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現狀,政府用於社會保障的資金明顯不足,單純依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可能完全解決這些問題的。因此,必須發展民間組織,充分利用民間閒散資金來有效地幫助弱勢羣體。民間組織在社區服務中的作用主要體現在為弱勢羣體服務上。濟南市民俗藝術館為殘疾人免費舉辦了麪塑培訓班,使百餘名殘疾人學到了一技之長,增加了就業的機會。

二是社區建設資金。從國外社區建設的實踐來看,社區建設資金主要來源於政府資助、社會捐贈和民間組織收取的服務費三種渠道。在我國,政府對社區建設投入總體不足,社會捐贈未形成風氣,依靠民間組織可以充分調動民間資金,合理整合社會資源,繁榮社區經濟。

(三)民間組織可擴大就業渠道。隨着企業改革和單位體制的解體,大批下崗人員的就業轉移到社區。在美國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就業人口是總就業人口的1/10。我國民間組織也有大約300多萬人的專職從業人員。可見發展民間組織,能夠提供大量就業機會。民間組織可致力於提供各種社區服務,如就業培訓、成人教育、醫療衞生、各類中介服務、家政服務、老年人服務等,有利於緩解就業壓力。去年,我市近3200個民間組織面向社會解決就業8000餘人。

二、培育新型民間組織是加快社區建設的形式

構建和諧社會、創建“和諧社區”不僅為發展與規範民間組織提供了有利條件,而且為民間組織的多元化發展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培育新型民間組織是一個在實踐中摸索,在實踐中總結,在實踐中發展的過程。當前,新型民間組織的培育發展更多的還處於自發狀態,根據社會需求應運而生,又不能完全滿足社會需求,充分代表社會建設的發展方向。一定程度上還受到傳統觀念和落後體制的制約,束縛了發展的腳步。在雙重管理體制下,一些心理諮詢、法律援助、其他諮詢服務等社會需求廣泛的行業因找不到掛靠的業務主管部門而無法進行登記,被迫遊離在民間組織的大門之外,不能發揮其應有的社會作用。今後,登記管理機關應不斷拓寬思路、方法,對運作規範、有發展前景、作用發揮好的新型民間組織加強引導、及時推廣,積極培育和發展新 型民間組織形式,參與社區建設,加快社區發展。

(一)培育服務社會管理的基層性社區民間組織。社區民間組織不以營利為目的、主要開展公益性或互益性活動,以社區成員為主體,拓展社區服務,活躍社區文化,對於推進社區自治、維護基層的社會穩定與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是促進社區和諧的積極力量。這一新型的基層民間組織包括社區文娛體育團體、志願者服務組織、公益互助組織、計劃生育協會等社區社團和非營利性便民服務機構等民辦非企業單位。通過社區民間組織的發展完善,不僅可避免社區單位化的誤區,而且可以拓展社區服務項目,切實提高社區服務質量,將社會服務覆蓋到全體社區居民。社區民間組織必將成為社區建設的助推器和社會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培育服務弱勢羣體的公益性民間組織。建設和諧社會必須關注和關愛社會弱勢羣體,要幫助弱勢羣體走出困境,單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夠的,需要民間組織的積極參與。目前,針對弱勢羣體舉辦的服務機構嚴重不足,特別是為老年人服務的養老機構與實際社會需求之間的缺口很大。今後一、二十年,我國將進入老齡化社會,老年人的養老問題將主要依靠社區來解決。為了能夠避免政府辦福利機構的毛病,又能夠鼓勵民辦機構進入養老服務領域,針對政府缺錢、老年人需要服務、企業需要轉產、需要尋找適當的投資渠道、下崗職工需要工作崗位的情況,政府完全可以另闢新路,通過財政手段扶持或購買社務服務的方式,從改革自費政策入手,刺激提升老年人對機構養老服務需求,鼓勵民間力量進入老年人服務行業。上海市盧灣區的做法就是一個很好的典範。盧灣區民政局用福利彩票的資金做支持,通過財政補貼困難老人入住(每年30萬),成功地將政府資源和社會資源有效整合,創辦了一所由民間獨立創辦、經營 政府補貼低收入老年人的新型養老機構。通過政府購買民間組織服務的辦法很好地解決了養老機構不足的問題,政府花最少的錢為民眾獲取了最優的服務,這代表了新時期中國城市社會福利社會化的走向。

(三)培育服務特殊羣體的邊緣性民間組織。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些社會問題相繼產生,社會需求不斷增加,面對不同的社會羣體,需要豐富完善的社會服務體系來支撐,應當允許和鼓勵邊緣性民間組織參與到和諧社會的建設中來。所謂邊緣性民間組織,一是指他們服務對象是邊緣羣體,從事的是被大多數人忽視的邊緣行業,如心理諮詢、法律援助、婦女權益保護等;二是指組織本身處於政策的邊緣,無法對其進行登記管理。這一民間組織尚處在萌芽階段,有很大的發展潛力,有關部門應採取措施,儘快從制度上加以解決或放寬條件使其進入,以滿足社會需求,緩解一部分社會矛盾,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立。

民間組織參與社區建設,既有利於發揮民間組織作用,提升民間組織形象,促進民間組織整體水平提高,又有利於加快社區建設,擴大居民參與,增強社區歸屬感,推進社區管理中民主自治的發展,最終實現民間組織大發展和建立“和諧社區”的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