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藝人] 街頭藝人小組調研報告

調研組員:魏茶娥 岑麗芳調研時間:XX.7.17~XX.9.17

[街頭藝人] 街頭藝人小組調研報告

調研報告文稿撰寫:魏茶娥

調研緣起

我想,選擇街頭藝人或許冥冥之中也是因為那深藏在心底裏的歉疚。

那還是大一的時候,一天晚自習我騎自行車路過校道的時候聽到一陣二胡聲,淒涼的曲調讓我想起阿炳。那時候是晚飯時間,於是我“驅車”折回飯堂,給那位不知名的“阿炳”買了兩份蒸餃。帶着蒸餃,我有點為自己的舉動感到不安,因為怕這樣會傷害那人的自尊,也怕路人看到我這樣會覺得很奇怪。不過我還是帶着蒸餃走到了他面前,當我讓他先吃點東西時,他將蒸餃接了過去,而且説了謝謝。我突然下意識地覺得有點失望的感覺,因為他並非我預想的一個盲人。繼而我卻被自己的這個想法嚇了一跳,難道街頭藝人非得是殘疾的才對得起我們的同情嗎?難道街頭拉二胡的就得跟阿炳一樣淒涼才符合我們的想象嗎?我感到自己的想法非常殘忍,儘管沒有人知道,可是自己覺得很對不起那位拉二胡的大叔……

也許正是這份歉疚,讓我在這個夏天,終於選擇了街頭藝人,得以有機會去靠近他們,探究他們真實的境遇。

我們的進入

開始調研的第一個街頭藝人,是我在中大地鐵站遇到的拉小提琴的林叔叔。以前聽一位老師回顧做性工作者研究的時候説,她很慶幸自己遇到的第一位採訪對象沒有拒絕她,因為她一直不敢去跨出第一步。我也有這種感受,很慶幸自己的第一個次採訪要求沒有被拒絕,勇氣畢竟單薄,很怕出師不利。

後來因為林叔叔年紀比較大,而且交往的人裏面沒有同行,所以預先設定的滾雪球的採樣方法沒能用上,只好繼續用打游擊的方式期待遇見下一個街頭藝人。結果採訪完林叔叔之後很長時間我們都沒有約到下一個採訪對象。後來因為顧慮到能力和安全,麗芳加入街頭藝人組,和我一起組成了二人團隊。我們主要是採取深度訪談和田野觀察的方法瞭解街頭藝人,此次街頭藝人調研我們所蒐集到的材料大多來源於我們對街頭藝人們的深度訪談,而田野觀察的資料則來源於我們對小提琴手林叔叔和吉他手雨的跟蹤採訪。

調研苦樂

陸續持續了近兩個月的調研時間裏,我們一共對六位街頭藝人進行了深度訪談,對三位街頭藝人進行了電話訪談。我們的九位街頭藝人採訪對象中,包括有五十多歲的小提琴手,二十多歲的年輕女吉他手,還有街頭畫像的畫家,他們有的已經漂泊多年,也有的才剛出道幾天。在採訪的最初,我們就有思考過我們調研對象的採樣範圍,最後一方面限於我們兩個女生的能力,一方面也是街頭藝人內部層次參差不齊,我們把採訪對象範圍限定在才藝較好的那部分街頭藝人。

採訪完林叔叔後,我們馬上着手開始找下一個街頭藝人,可是因為不瞭解街頭藝人行業時間和地點上的規律,我們好幾次都撲空了。比如説二沙島那裏,一般晚上七點之後都有人的,可是那天我去的六點多還沒有人,而且剛好打聽到的人都説沒有。而另外的如崗頂我們找的時候都沒人,而據説那裏之前天天都有人在彈吉他唱歌……挫敗數次之後,我們還是用“遇見”的方式聯絡到於叔叔、阿強等,也通過同學介紹聯絡上雨,然後阿強又給我們介紹了阿明,阿明又給我們介紹了阿輝、威哥,雨給我們介紹了小武小木阿東……我們的雪球終於滾起來了,雖然其中有一些人並沒有正式接受我們的採訪,但是我們通過觀察他們的交往和活動,也可以瞭解到很多東西。而且通過和街頭藝人們的交往,我們得以看到一些他們寫的日誌和帖子等文字資料,如街頭畫家阿林在天涯發的百集帖子,裏面真實記錄了他自己作為街頭畫家以來每一天的生活感受,這些對於我們也是非常寶貴的資料。

採訪也並非總是能夠讓街頭藝人接受,比如我們在二沙島的時候,就有街頭藝人不理睬我們。部分街頭藝人認為我們的採訪間接地也可以起到一些“自我宣傳”的效用,所以也樂意接受我們的採訪。像林叔叔、雨這些從來沒有過被訪經驗的人則是很單純的想法,覺得就是幫幫小孩子做一下調研。像林叔叔,在兩天的交往時間裏,他都把我們當成自己的孩子看待,正因為林叔叔的善良我們兩個小女生才敢跟他去礦泉街的握手樓,才敢跟着他跑上跑下。

在烈士陵園隧道里對林叔叔兩天的跟蹤採訪讓我們深切體會了街頭藝人的艱辛。我們被城管趕來趕去,林叔叔最完整的一次拉琴時間都沒有超過半小時。被迫休息的時間總是比拉琴的時間長,一天裏的大部分時間他們其實是在隧道分岔口密切關注城管是否已離開。就算是拉琴林叔叔也要時刻保持警惕,而他0.3的視力實在無法幫助他準確判斷,所以他只好靠覺察周圍形勢來判斷城管是否在逼近——當週圍小攤販紛紛逃離的時候一般也就表示城管正在逼近。一次因為麗芳拍到了城管趕林叔叔的鏡頭,那位城管大哥的目光就不肯再離開我和麗芳,我實在是受不了那種目光,後來就拉着麗芳當做要走的樣子落荒而逃……

而雨則一直對錄音筆和dv甚至我們的筆記非常抗拒,後來我和麗芳為了讓她放鬆,完全放棄了任何記錄方式。就是坐着跟她閒聊,跟她開玩笑,想起麗芳“九里香”的爆笑造型我依然覺得那是我們調研裏面最美好的回憶之一。其實我是用了很多自我暴露的方法拉近跟雨的距離,跟她聊愛情,聊家人,聊人生。其實我很緊張,因為我很怕冷場,結果雨説我一個問題問了很多遍而我居然還在問。我想起一部電視劇裏説女人和女人如果要變親密一般都是要互換祕密才可以。呵呵,我覺得好像確實是這樣。後來熟到她熱情邀我去她家吃飯的時候我覺得我們的採訪成功了,以為她願意信任我們了。後來通過她的介紹我得以接觸到小武小木阿東等街頭藝人,通過與他們的交往也瞭解到很多他們街頭藝人的想法。比如他們對愛情的失望,對家人的避諱,對歧視的抗爭……其實能跟他們像朋友一樣交談,聽他們講他們的人生體驗,我覺得很幸運,他們年歲與我們相仿,卻已閲盡人世滄桑、世態炎涼。那個時候,在地鐵口聽他們唱汪峯的《彼岸》覺得非常的有感觸,這些歌詞,也許真的就是他們想説的——

媽媽/不要這樣傷心/不要這樣難過

我還在尋找生活/只是有些挫折

我會找到一個方向/我會去另一個地方

我還是會你的驕傲/值得擁抱

……

回來之後每當聽這首歌時,林叔叔對城管警惕的眼神、於叔叔破舊的沙發牀、阿明的跳江、雨膝蓋後面的淤血、威哥老母看到他唱歌就在路邊哭……這些總會出現在腦海裏,人生不易,他們的人生更為不易。我想起小木跟我説過,説一對戀人每天經過的時候都會給他們一塊錢並且對他們説“努力”——如若我們的社會每個人都可以有這樣一份尊重和理解,這個世界或許就會温柔很多。

調研情況介紹

(一) 街頭藝人的收入

街頭藝人收入跟才藝水平有很大關係,我們採訪到的街頭藝人都還是才藝比較好的,所以他們的收入一般都還算不錯,少的大概是五六十,多的可以達到一百以上。但是街頭藝人收入很重要的制約是不穩定,部分也是要靠運氣。一般週末收入多一點,因為人流量比較大,上下班和晚上人流高峯期收入給錢的人也會比較多。收入的不穩定使得很多街頭藝人在有家庭負擔之後選擇該行尋找穩定的工作,堅持多年的畢竟少數。

(二) 街頭藝人“工作”地點和時間

街頭藝人一般會選擇人流量比較大的地方,如地鐵口、公交車站、火車站、沿江路或者隧道。樂器演奏類的街頭藝人為求表演效果傾向選擇比較封閉的空間,如隧道或者地鐵通道。此外選擇的因素還受到管制的鬆緊、過客的教育水平、休閒水平等因素影響——管制較鬆街頭藝人才有最基本的立足點;過客教育水平若比較高,如中山大學地鐵口,則給錢的人會比較多;休閒的地方如沿江路人們也會更願意給錢。考慮到人流量,街頭藝人一般晝伏夜出,而且週末表演時間會加長。

(三) 街頭藝人的壓力——自由、生存、家庭、世俗

我們採訪到的街頭藝人大部分是在生存壓力及自由愛好雙重影響下選擇街頭藝人道路的。一方面街頭藝人能夠讓他們過上相對“自由”的生活,另一方面街頭藝人也能提供較為“可觀”的收入。相對於做保安或者做服務員一千多元的打工生活,街頭藝人生活可以滿足他們愛好、自由、生存等多方面的需求。比如林叔叔打工一千多元的話根本無法供兩個大學生女兒上學,比如阿明要供養兩個家庭的老人和妹妹的學費生活費,做保安一千多元的收入也是無法支持。然而他們大多數都是走投無路之下的選擇,因為街頭藝人意味着世人的歧視——畢竟在中國,許多人將街頭藝人等同於乞丐。我們採訪到的街頭藝人許多都是瞞着家裏人做街頭藝人的,就算是告訴家人的,大多在最初都是遭到反對和不解,而家人採取無視態度的基本上是因為“錢大於一切”。對於遭遇到的歧視,許多街頭藝人表示“理解”,因為他們認為街頭藝人隊伍裏面的確是存在着很大一部分的“乞丐”,包括那些靠各種附加手段騙取同情和金錢的騙子。正因為這部分人的存在,整個的街頭藝人也就必然的聲譽不佳了。

(四) 街頭藝人健康問題

街頭藝人也同其他職業一樣會患上“職業病”,如嗓子問題就是唱歌的街頭藝人比較普遍的職業病。我們採訪的於叔叔,由於常年在陰冷潮濕且灰塵漫天的隧道唱歌,嗓子存在嚴重問題,醫生建議開刀他卻沒有經濟能力去開刀。女吉他手雨,因為在地上坐着唱歌一坐就五六個小時膝蓋後面淤了一大塊血,前段時間她告訴我説她的嗓子“重傷”,估計要休息幾個月了。小提琴手林叔叔,已經五十多歲了,拉琴的時候為了爭取時間,有時候一站就是三四個小時捨不得休息。街頭藝人因其職業特殊性和流動性,無法享有醫保那些福利,許多街頭藝人迫於經濟壓力只得對街頭生活帶來的身體損害採取忽略態度,長此以往甚至會對他們的人生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可是現在街頭藝人還處在被城管趕來趕去的狀態,更遑論對他們的健康保護了。

我們的思考

街頭藝人刻板印象——媒體在其中的作用

關於街頭藝人的文獻資料,我真的沒有找到多少,很多都是某個街頭藝人的新聞報道,或者就是回顧類似“北京天橋”這樣著名的街頭藝人聚集地的文章。而許多新聞報道採用身殘志堅、悲情或者是打抱不平甚至是獵奇框架來建構報道,而我們生活中的普通人基本都只能通過媒體報道瞭解街頭藝人這個羣體。媒體在建構街頭藝人形象上所起的作用我想應該引起我們的反思,包括街頭藝人經常是殘疾人這一點。因為媒體經常選取那些身殘志堅的街頭藝人,所以部分人會對街頭藝人形成“殘疾”的刻板印象,認為殘疾人才能去做街頭藝人,一個身體健康,四肢健全的人是不應該出現在街頭藝人隊伍裏面的,因為那樣的人不該掙這種“同情的錢”。而我在調研過程中,發現街頭藝人圈子裏也只有少數幾個是殘疾的街頭藝人,大部分的街頭藝人還是健康的普通人。包括後來電視台的工作人員想拍林叔叔吃飯的鏡頭,都會預設説“最好是在路邊吃饅頭”——他們需要把街頭藝人拍得很可憐,並認為那樣人們才喜歡看。這樣的現象促使我們反思,媒體表現出來的街頭藝人也許並非就是真實的街頭藝人,他們也是帶了很多的觀念和價值去塑造和呈現街頭藝人的形象的,並且在把這些觀念和價值傳遞給觀眾。然而大眾接受到的正是這種帶着價值觀的“刻板形象”,結果形成了很多對於街頭藝人的固有看法。

潛在的“乞丐”共識——天生的污名

街頭藝人是很反感別人的歧視,認為自己是不偷不搶靠勞動掙錢跟大家掙錢一樣,可是他們其實很多時候還是表現出一些與之矛盾的價值觀的,比如自稱“文明乞丐”,比如擔心表演的時候如果穿的好一點會不會難以讓別人同情。西方那些地方的街頭藝人常常可以看到很歡喜的樣子,可是中國的街頭藝人往往愁容滿面。我想這也是中西方對街頭文化的態度差異的一個表現。西方的街頭藝人都認同街頭藝人是“藝術家”的一種,表演的人是藝術家,而中國呢,認為街頭藝人是“乞丐”的一種,掙錢應該靠別人的同情。按照中國三教九流的傳統文化,街頭藝人在 “中九流”之列,在中國傳統文化當中屬於下賤的職業。我們採訪的很多街頭藝人也表示説都是迫不得已才出來做街頭藝人的,這也表明他們自身對街頭藝人的這一身份至少曾經也是存在“歧視”的,只不過他們卸去了“他者”身份的時候,才重新在新的立場上形成了新的身份認同。

街頭藝人的內部分化——羣體艱難建構,“合法化”長路漫漫

在調研過程中,我們採訪到了兩位特別的人物。他們就是曾經的廣州小人物街頭藝人聯盟的組織者——阿初和阿明。他們建立這個小人物聯盟的契機是5.12大地震募捐,然而通過羣體組織活動來改善街頭藝人形象、提高街頭藝人地位,一直是部分街頭藝人努力的方向。對於街頭藝人,他們也清楚單獨的個人力量很分散,不利於整體的良性發展。於是他們想做一點羣體建構的嘗試,試圖將街頭藝人分散的力量聚集起來改善街頭藝人在形象和管理上的問題。比如他們有組織地為社會做一些善事可以改善街頭藝人在社會上的形象,提高街頭藝人的社會地位,比如依託羣體有組織地跟城管鬥爭,也更有可能改善街頭藝人這個羣體被城管惡性管制的處境。

然而這個廣州小人物街頭藝人聯盟實際上在募捐過後也就名存實亡了。街頭藝人這一職業流動性大,而且因地盤和才藝等內部競爭激烈,很多街頭藝人的“職業生涯”並不長,而只是把它作為過渡性階段。有些街頭藝人結婚之後會選擇結束街頭藝人生涯,選擇有穩定收入的工作。這樣動盪的生活令街頭藝人很難就共同利益達成一致意見,所以也很難形成合力來爭取利益,他們基本只能採取個體鬥爭的方式來維護自身權益。

相對來説,台灣的街頭藝人羣體組織就發展得更為成熟。在XX年有街頭藝人“教父”之稱的張博威創立了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通過協會來改進街頭藝人惡性競爭的局面,促進街頭藝人權益保護推動。協會推動的“一張證照、遊藝全台”計劃、台灣街頭藝人網等都取得了非常好的社會效應,對台灣街頭藝人地位提高和權益保護做出了很多貢獻。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創會董事長張博威説,“不能什麼事都等到政府想到了才來做”。中國XX年的鼓浪嶼街頭音樂藝人資格考試、上海XX年的街頭藝人調查等都反應出中國街頭藝人管理問題上的困境。如何將街頭藝人的管理和權益問題處理好,台灣的實踐對大陸來説是寶貴的經驗。

結語

此次參加廖冰兄基金會底層中國調研絕對是人生寶貴的經歷。街頭藝人的調研讓我和麗芳的暑假成了最忙的一個暑假,然而我們也在這個暑假學到了課堂上學不到的東西。依靠我們自己的力量,去尋找採訪對象、去取得采訪對象的信任、去用心撰寫我們的採訪筆記、去捕捉採訪對象們瞬間的表情和思想、去思索敍述背後的觀念和價值……也許我們是稚嫩的,因為我們兩個對調研都毫無經驗的小女生,只是憑着自己的一腔熱血和微薄的知識去做這個調研,甚而我們是會辜負許多街頭藝人大朋友的信任的,因為我們或許根本只是做了一個毫無影響的調研,根本對街頭藝人生存現狀無甚促進的調研——可是我們還是覺得這次調研是非常值得的——起碼在這個夏天,我們聽到了一部分底層人民的呼聲。

因為聽見,所以驀然感到任重道遠,而我們,要挑得起這份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