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資源及手段基本認識調研報告

中國工會xx大上,中央提出要把更多的資源和手段賦予工會,把黨政所急、職工所盼、工會所能的事交給工會去辦,為工會工作提供更好的條件和環境。這是中央站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高度,對新形勢下加強黨的羣眾工作、發揮工會組織重要作用的新思想新觀點。最近,浙江省總工會就貫徹中央指示精神、爭取更多資源手段問題進行了調研,到杭州、寧波、舟山和義烏市、蕭山區工會走訪座談,對這些地區工會整合資源推進工作的成功案例進行分析,進一步提高了對中央這一決策重要性的認識,激發我們對貫徹中央指示精神進行深入思考和探索。

工會資源及手段基本認識調研報告

一、對資源和手段問題的基本認識

(一)對資源和手段的理解。

進入新世紀後,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的確立,特別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提出和《勞動合同法》的頒佈實施,對工會更好地協調勞動關係、化解勞動矛盾、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時,工會在新形勢下,協調勞動關係的責任更加重大,保持職工隊伍穩定的任務更加艱鉅,擴大工會工作覆蓋面、增強工會組織凝聚力的要求更加緊迫,中央要求把更多的資源和手段賦予工會,是從保證工會組織履行社會職能、發揮國家政權重要社會支柱作用的高度提出來的。工會的資源和手段是指工會在履行社會職能中所需要的權利(力)和條件。對資源手段的認識,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理解。從獲得方式看,一般有法律授予性資源,即工會作為一個社會組織依據法律和政策所擁有的權利和條件,如組織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對企業安全生產實行羣眾性監督等;黨政賦予性資源,指黨和政府根據社會發展需要賦予工會一定的權力性職能和條件,如工會定期與政府召開聯席會議、工會參與最低工資標準的制定等;工會爭取性資源,就是工會為了履行社會職能從社會整體資源中通過爭取得到的權利和條件,如輿論媒體對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宣傳,運用調解、仲裁等司法和非司法途徑維護職工權益等。從內涵性質看,一般有政治性資源,黨的領導是中國工會與世界各國工會最大的區別,也是中國工會最大的政治資源,如黨委定期聽取和研究工會工作,幫助工會解決工作難題,為工會工作指明方向、創造條件,只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保證工會正確的發展方向,才能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經濟性資源,《工會法》賦予工會獨立的經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權力,這是其他羣眾團體無法比及的重要經濟資源,而且工會擁有獨立的工會資產管理使用權利,政府還對工會工作和活動給予一定的財政支持、對工會資產的保值增值給予政策優惠等。文化性資源,工會是職工羣眾的“大學校”,擁有許多工人文化宮、俱樂部、職工學校等文化陣地和職工藝術團、文工團、電影放映隊和各種文化協會等職工文化隊伍及文藝骨幹。從表現形態看,有有形資源和無形資源。有形資源主要包括開展工作的人員、資金和物質基礎;無形資源則是工作中形成的品牌、叫響的口號,如“五一勞動獎章”的評選、“工人先鋒號”的創建、“有困難找工會”的口號等。

(二)各地工會對資源和手段的認識。

調研中,各地工會在談到資源和手段問題時,分別從其屬性、定位等多層面、多角度作了思考,特別是對現有工會資源手段的情況進行了回顧分析。杭州市總從共享型資源、借用型資源和分享型資源三個層次進行了歸類,提出了充分運用現有資源、科學分析各類資源、積極爭取新的資源的思路。他們認為,三類資源中應首先開發共享型資源,由工會更多地創造載體,聯合其他部門做好工作,如杭州“春風行動”;其次努力爭取借用型資源,借用黨政部門的力量和手段協助工會做好工作,如税務代徵;三要慎用分享型資源。寧波市總梳理了近年來借用社會資源開展的工作,如政府授權的勞模評比、與發改委聯合組織重點工程立功競賽、與組織部聯合開展“三級聯創”、與勞動保障局聯合評聘“首席工人”、黨政領導掛帥的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財政支持下建立的職工大病醫療互助保障制度、安全生產共監共管機制、黨政工聯手加強外來務工人員服務管理、工會經費税務代徵等。目前寧波市總與社會聯辦聯做、互藉資源、互相支持的工作涵蓋了工會工作的許多方面。蕭山區總對有形資源和無形資源的運用有獨到的認識,他們認為有形資源是工會事業發展的物質基礎,是不可忽缺的前提條件;無形資源包括工會參與政治的影響度,黨政重視的支持度等,特別在制定地區經濟發展政策、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上,工會要有話語權,給予工會作為重要社會政治團體和政治力量相應的政治地位,把工會工作作為黨委政府工作的“補充”來定位。

(三)工會爭取和運用資源手段的總體評價。

工會作為工人階級的羣眾組織、作為黨和政府聯繫職工羣眾的橋樑和紐帶、作為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的性質和地位,決定了其擁有國外工會組織不可能擁有的資源和手段,也決定了其具有一般社會團體不曾擁有的特殊資源和手段。改革開放以來,隨着經濟關係和勞動關係的深刻變化,隨着工會職能的加強和開拓,各級工會勇於破解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與工會自身資源不足之間的矛盾和困難,轉變觀念,走出工會辦工會,逐步改變工會長期來形成的內循環的狀況,逐步實現工會資源與社會資源的融合,為工會發展創造了許多新的資源和手段。浙江省的情況表明,近年來各級黨政和社會各個方面對工會工作的重視支持程度不斷加大,工會可利用的資源和手段不斷增多,工會為全局和職工服務的能力不斷提高,各類資源在各地工會工作中,側重有所不同,掌握和運用的程度也不一樣,但總體反映出工會資源的擁有程度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成正相關關係,與工會組織自身的努力爭取和作用發揮成正相關關係。

調查同時反映出工會現有資源手段呈現“三多三少”的特徵,即不涉及利益的資源手段多,涉及利益的資源手段少;工會努力爭取的資源多,黨政主動給予的資源少;工會配合性的資源多,作為主體的資源手段少。在利用資源手段方面存在工會爭取資源手段的主動性差別程度很大、工會利用資源手段的有效性差異程度也很大。

二、浙江省工會整合社會資源的成功案例

這次調查選擇杭州、寧波、舟山、義烏四地工會,主要是期望通過對一些在全省具有影響的典型案例的分析,尋找工會爭取更高資源手段的方法和途徑。近年來,浙江省各地工會積極創新工作方法和思路,形成了一批具有典型意義的創新工作模式,這其中義烏工會社會化維權、杭州工會送温暖春風行動社會化運作、寧波舟山建立職工醫療互助保障體系的典型案例,為我們提供了觀察和思考工會擁有資源手段的成功經驗。

義烏工會社會化維權模式——一個成功整合社會資源的典型案例。XX年,義烏市工會為了適應經濟大發展、社會大開放、利益大調整和打造“平安義烏”的需要,創建了“借力、借勢、借理”的工會社會化維權新機制。這一機制堅持在地方黨政的領導下,借用公檢法司的資源,整合工會內外的維權力量,實現了維權手段多樣化、維權對象擴大化,維權成效最大化。他們與司法部門聯合,建立市總工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工會設立市法律援助中心職工工作部,把工會法律援助融人市法律援助體系;與勞動行政部門配合,取得市勞動仲裁委員會的支持,凡涉及職工的勞動爭議案件,工會仲裁員參與仲裁或組庭仲裁;與法院聯合,在工會建立勞動爭議仲裁庭,勞動爭議案件由法院委託工會主持“庭前調解”,開闢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處理的綠色通道;與律師事務所合作,對嚴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案件由律師事務所協辦,實現了工會維權機制的全面創新。這一典型案例在運用資源手段上的成功之處,借用專家學者對其的分析可以概括為:職工羣眾對工會有高效解決勞動爭議的期盼、黨委政府對工會有穩定社會關係的需求、工會有體制內行政性資源的優勢,通過一種非商業性、高效率的資源動員整合過程,形成了彌補現行制度供給不足的機制,降低了社會衝突轉化為政治衝突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