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情況調研報告

近年來,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車間、倉庫等火災頻繁發生,使國家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形勢十分嚴峻。如何抓好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消防安全工作,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

關於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情況調研報告

一、勞動密集型企業火災多發的成因

(一)企業消防意識淡薄,忽視消防安全管理

有些密集型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內部消防管理混亂,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電線亂拉亂扯,違章操作,亂扔煙頭等現象極為普遍。有的老闆可以不惜重金對辦公樓進行豪華裝修和企業規模的擴大,卻對消防設施極為吝嗇,捨不得資金投入到消防建設上,致使企業內消防器材匱乏,消防硬件上不去,而消防管理的混亂又使得滅火器材人為破壞和丟失現象嚴重。有的企業雖然也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了消防責任人,但只是流於“形式”。員工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聞、不問、不落實,而責任人忙着抓“效益”,更無暇顧及消防制度的貫徹情況。在金錢利益的驅動下,消防安全只能成為一句空話,發生火災是偶然卻又是必然的。

(二)規模小,管理亂

很多個體、民營勞動密集型企業還處於家庭作坊式的生產經營階段,員工人數在十幾人到幾十人之間,往往上面是廠房,下面是庫房,甚至經營與住宿一體,生產和生活不分,這些企業大都分散在村鎮或城鄉結合部。在去年的“三合一”建築專項治理中,發現絕大多數“三合一”建築都是個體私營企業,在檢查中發現多家企業一、二層既是車間又是倉庫,三層為職工集體宿舍,用木板分隔,電線亂拉亂接、明火做飯等,安全係數幾乎沒有。由於企業規模小,大都沒有專門的消防管理人員。許多個私企業在建築廠房、庫房、辦公用房時,沒有依法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消防設計審核和驗收,甚至出現未經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的現象,導致建築耐火等級低、防火間距嚴重不足、消防水源缺少等“先天性”火災隱患。

(三)消防安全制度不夠完善

一些人員密集型企業沒有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對具體程序、工作內容、工作職責和獎懲措施等予以明確和規範。有的雖然明確了但過於籠統空洞,可操作性不強。部分重點單位沒有建立消防安全培訓教育、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值班、消防器材設施建設和維護、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等基本制度。有的雖然建立了,但只是寫在紙上、掛在牆上,在實際工作中沒有明確的監督執行機制,制度成了擺設。在一些中小型勞動密集型企業,生產生活區不分,只要需要,廠房內就會出現電焊、切割機的火星亂飛等違章操作現象,有的企業車間內貨物亂堆亂放,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現象時有發生,用電用氣隨意性大,消防安全得不到應有的保障,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四)小城鎮公共消防設施薄弱,小火容易釀成大災

隨着農村經濟的不斷髮展,以服裝、箱包等人員密集型生產加工為主的企業,它們在生產、加工過程中使用大量的易燃、可燃材料,大大增強了火災的荷載;在鎮、街道、村規劃過程中,甚至沒有將工業園區的消防納入整體規劃之中,村鎮建房隨意性大,參差不一,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後;未批先建的建築工程在各鎮、街道、村隨處可見;由於消防規劃不到位,致使建築防火間距嚴重不足、建築耐火等級低、無地下消防管網、無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缺乏等問題日益凸現出來,埋下了許多火災隱患,嚴重威脅着廣大羣眾的安全,也制約了經濟的穩健發展。一旦發生火災,只能是望火興歎,小火釀成大災,已是屢見不鮮。

二、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消防安全對策

消防工作是一項社會性、羣眾性很強的綜合性工作,它涉及到各個領域、千家萬户,是關係到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國計民生的大事。各級政府要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履行法定職責;各鎮、街道政府要立足實際,把消防工作全面納入整體發展規劃中。消防部門要從源頭上加強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消防監督管理,減少先天性火災隱患潛伏。

(一)加大消防設施的投入,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要求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從本地實際出發,因地制宜,積極探索建立具有特色的農村消防工作機制,要加強領導,明確各職能部門在農村消防建設中的職責,將農村消防基礎建設納入政府的工作目標,加大資金投入,努力改善農村的消防安全環境。計劃、建設、規劃、消防等部門要根據《浙江省“xxx”期間消防工作發展指導意見》,加快農村和小城鎮的消防規劃建設。嚴格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搞好消防規劃和設計,將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與農村和小城鎮總體規劃同步規劃、同步進行、同步發展,特別是鎮工業園區、特色工業園的開發和建設中,對消防基礎設施的建議,政府應主動制訂解決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的具體方案,按照“誰開發,誰投資,誰建設”的原則,積極組織實施。要有計劃地對那些耐火等級低,建築密集,防火間距小,無消防設施的農村建築、村莊進行改造。從根本上改變農村建築耐火等級低、消防水源缺乏、道路不暢通等狀況,以提高防火救災能力。同時,應做好農村現有消防基礎設施的維護保養和完善工作,對農村天然消防水源加以保護和利用,並利用農村電網改造機會,整改電氣線路,規範用電行為,不斷改善農村消防安全條件。

(二)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抓好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工作是一項社會性工作,需要全民的參與,我們應調動多方力量,深挖社會消防潛力,有效地預防火災,不斷加大消防監督管理力度,共同抓好消防工作。一是充分發揮基層派出所的消防監督職能,加強對人員密集型企業的消防監督,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檢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加大消防行政執法力度,改善消防安全環境。二是各鎮、街道政府要發動並會同安監、文化、教育、衞生、工商、建設、規劃等有關職能部門加強配合,共同對火災隱患開展治理,聯檢聯查,聯合執法,全力進行督辦。三是充分發揮鎮、街道治安巡邏隊的作用,抓好消防巡邏工作。各鎮、街道可以依託治安巡邏隊等力量開展消防巡邏工作,對主要街道、重點企業進行消防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四是各鎮、街道要繼續抓好《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宣傳貫徹,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行消防管理職責,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和“消防安全就是經濟效益,消防安全就是生產力”的思想,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加強用火、用電、用氣管理,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消防設施完備好用,切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強火災隱患整改,改善消防安全環境

一是整改電氣線路,規範用電行為。各鎮、街道、派出所要督促企業徹底更換陳舊老化電氣線路,重新規範敷設電氣線路,杜絕亂拉亂接現象。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大執法監督力度;二是提高耐火等級,增設防火分隔。對現有車間、倉庫合用的一些企業應進行防火分隔,不應簡單的使用木板、鐵網或石膏板進行分隔,應採用磚牆並砌至頂部不留縫隙的分隔措施;三是加強火源的管理,嚴禁違章用火。車間倉庫內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或儲存易燃易爆物質,禁止吸煙,並應當設有明顯的禁煙標誌。如因維修需要,臨時使用焊接、切割設備的,必須經單位領導批准,指定專人負責,落實防範措施。廠房應安裝防雷設施。採用防雷保護措施時,應合理選擇避雷針安裝方式,必須準確計算它的保護範圍,屋頂和屋檐四角應在保護範圍之內;四是增設消防設施、器材。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滅火器、水帶、水槍等必須按照要求配置到位,嚴禁挪作他用,對於破損、過期、壓力不足的應立即更換或重新灌裝。對於老廠房無消火栓的密集型企業,應加大投入設置消火栓系統。對之前通過消防審核的人員密集型企業的廠房,特別是服裝、箱包、童車等企業,建議增設自動消防設施。

(四)加大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力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加大宣傳教育培訓力度,着力提高勞動密集型企業和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一是要切實抓好企業經營業主的消防安全培訓,制定嚴格規範的培訓制度,每年定期組織業主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幫助業主正確處理好生產經營與消防安全的關係,做到依法經營,安全生產。二是要對所有特殊工種人員,比如:電工、鍋爐工、消防自動設施操作人員等必須堅持先培訓、再考試,合格後領取操作證方可上崗。三是企業要經常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和滅火技能的教育培訓,使其掌握必備的自防自救知識。特別是服裝、箱包等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勞動密集型企業,要使員工熟悉瞭解機器設備性能、生產工藝、原料的性質和火災的危險性,嚴防因盲目蠻幹、違章操作引發的火災爆炸事故。各鎮、街道政府、部門在做好消防宣傳工作的同時,要注意堅持“員工的消防安全認識不到位不放過、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不熟悉不放過、員工的滅火逃生基本技能不掌握不放過”的“三不放過”原則,促進企業形成上下同心協力共抓消防安全和抓隱患整改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