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地下滅火救援訓練調研報告

“2·13”會議以來,全國消防部隊圍繞高層建築、地下建築、公眾聚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滅火救援實施了一系列專項訓練,部局、總隊也先後開展全面督查檢查。有關情況反映,我省該項工作開展總體較好,總隊、支隊、大隊、中隊各級都很重視,各項訓練認真紮實,效果很好。譬如:總隊、支隊兩級舉辦的專項培訓班範圍廣,基本覆蓋了全體戰訓骨幹。針對性

高層地下滅火救援訓練調研報告

強,對高層滅火戰術、供水方法、裝備應用、地下空間排煙等高難課題進行專題研討,推廣了上海等地的先進經驗;各級各地都認真開展了高層供水測試、登高訓練,貴陽等單位總結出一套完善的技術規程;全省地級以上城市和地區中心城市高層供水能力都能順利達到當地最大建築高度;大部分支隊針對性地開展裝備性能測試,並改進和加強了高層供水器材的配備。特別是貴陽支隊單車、雙車耦合供水順利達到228米的最大建築高度,供水成績在全國省會以上城市中名列前列,而且水帶不爆破、接口不脱落、發動機運轉平穩,實施過程井然有序,一氣哈成,訓練有素。半年來,圍繞貼近實戰,從難從嚴,科學施訓,部隊實戰能力取得了明顯提升,高層、地下火災和重特大火災攻堅能力明顯增強,基本摸清了全省大、中城市高層滅火救援實力,做到了“心中有數”。總隊還通過蒐集、研究、總結、借鑑,制定了《貴州省消防部隊高層建築滅火救援勤務規程》,是一個指導性、操作性很強的重要文件,對於規範高層建築滅火救援工作有重要作用。

在部局、總隊兩級督查過程中,也發現一些不夠注意、容易忽視的問題。有些還造成了一些輕微的事故,當然,這只是個別的,萬幸的是大部分問題都沒有導致不良後果。但我們絕不能因為沒有造成後果就把問題視而不見,或者讓僥倖成為一種習慣,否則終將造成嚴重後果。現將這些問題羅列出來,希望引起廣大基層戰訓骨幹同志們應有的重視。

一、不重視火場供水問題,屢屢導致供水中斷

大家都知道,19mm水槍充實水柱15m時流量是6.5l/s(升/秒),每分鐘出水390l(升),第一齣動通常每台車鋪設1條80mm幹線出2支水槍。如果是8t(噸)的水灌車,滿載可連續出水615s(秒),10.2分;如果是6t+2t的水罐泡沫聯用車,可連續出水460s,約7.7分。考慮每條65mm水帶餘水約66l,要再減10s,每條80mm水帶餘水約100l,要再減15s。以幹線3條、支線各2條計算,共減85s,約1.4分。那麼,8t車型滿載可連續供水8.8分鐘,6t車型可連續供水6.3分鐘。再考慮漏損、載水不滿等情形,實際供水時間更短。一旦水槍出水,留給我們尋找水源補水的時間十分短暫。所以,第一齣動到場後,鋪設水帶設置水槍陣地展開戰鬥的同時,就要解決水源的問題,要麼連接室外消火栓,要麼從消防水池汲水,要麼由其他車輛供水。不提前落實水源,等到載水耗盡才想起來,就來不及了。

督查中,通過實戰演習,我們發現:有的車輛佈置水槍以後就不管了,整個演習二三十分鐘過去,根本沒有考慮後續補水,後來督查組故意要求出水,果然就發生了供水中斷;在一次地下商場實戰演習中,一輛主戰車出了2支水槍,但沒有接通水源,指揮員説消火栓沒有水,實地檢查這輛車停靠的市政消火栓的確沒有水,但進一步檢查卻發現距此100m就有3個消火栓,壓力流量都符合要求而無人問津;另一次演習,對一個正在為2台消防車供水的市政消火栓實際出水檢查,發現栓體上裂開一條大口子,水全部漏掉了,根本供不了水。另一個消火栓由於鏍杆滑絲,根本打不開。這些情況表明,我們一些基層中隊對水源的重視程度十分有限,“六熟悉”工作做得還很不夠,搶佔水源陣地的意識很不到位。

火場上供水中斷是滅火作戰之大忌,必須切實防止。本來已經控制了的陣地由於供水中斷,瞬間就可能丟失,導致災害擴大,這是中隊指揮員、戰鬥班長必須引起高度重視的大問題。彈藥打光了,敵人就要反撲,這是最簡單的道理。執勤中隊必須把組織不間斷供水作為一項核心能力來認真研究,反覆訓練,重點提高。

供水能力體現消防部隊最基礎、最核心的戰鬥力,千萬不可小視。在幾次演習中,成功有效的供水就給部局、總隊督查組的同志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如貴陽沃爾瑪地下超市滅火演習,現場周圍所有市政消火栓都被合理使用,每輛主戰車都佔據可靠的水源,還從屋頂水池(人民廣場綠化用,共3000m3)用2台浮艇泵鋪設了2條供水乾線;貴州飯店高層滅火演習,室內消火栓出了水,外牆垂直鋪設出了水,沿樓梯鋪設出了水,舉高消防車從外部射水,“以固為主、固移結合”的戰術原則得以充分運用,形成了多方位立體進攻的態勢,不但內部的消防泵正常啟動,而且消防車也連接水泵接合器作好加壓準備;遵義加氣站實戰演習,現場處於城郊結合部,水源非常緊缺,但由於力量調集足夠,指揮協同得當,車輛任務分配合理,共佈置了3門移動水泡、3支水槍,累計出水30分鐘,全部做到了不間斷供水。

二、對高層供水測試的實戰價值認識不足,訓練內容不全面,高層供水方法單一

按照部局有關文件要求,全國各地都在開展高層建築供水測試。通過對省內外供水測試工作的調研,我們總結出高層火災滅火劑供給應堅持“以固為主、固移結合,就近使用水源、確保重點方面需要,壓縮空氣泡沫優先,供給不間斷”的原則。現在我們強調供水測試的重點是4項內容:1、利用室內消火栓供水(包括通過水泵接合器加壓、通過底層消火栓加壓);2、垂直鋪設水供水線路;3、舉高消防車供水;4、垂直供a類泡沫。因為這些測試項目特別貼近實戰,掌握了測試的操作程序,就掌握了高層建築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和程序,實戰中可以減少指揮程序,指揮員下達指令明確戰鬥任務和進攻途徑後,各班組戰鬥員就可以按各自分工和熟練掌握的程序展開戰鬥。高層供水測試過程,既是對供水方法和操作程序的熟悉掌握,也是對現場指揮、協同配合、裝備器材性能、現場通信、安全工作等的綜合檢驗。 但督查發現,一些基層指揮員,甚至支、大隊級指揮員,對四種測試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滿足於有一種方法供得上足矣,不善或不敢實施更高更難科目的測試和訓練。

由於全省沒有a類泡沫車和壓縮空氣泡沫車,供泡沫的測試全省還是空白,預計下半年貴陽、遵義、六盤水、畢節等支隊將購進。僅就室內消火栓、垂直鋪設兩個供水項目而言,有的單位從來沒搞過垂直鋪設,有的從來沒搞過室內消火栓供水,有的只搞了沿樓梯蜿蜒鋪設,有的只搞了沿外牆垂直鋪設。事實上,大規模的高層建築火災,靠一種方法、單一手段是不夠的,往往需要全方位多途徑供水組織立體進攻,才能快速控制火勢,減小損失和傷亡。另一方面,當前建築消防設施完好率非常之低,因此只靠一種方法供水也是不可靠的。高層建築火災撲救必須堅持“以固為先,內攻近戰;固移結合,快速供水;內外結合,攻防並舉”的戰術措施,既要優先使用內部消防設施,又要充分利用外牆、樓梯鋪設供水線路,同時還要合理利用舉高消防車從外部輔助進攻。

數據表明,垂直鋪設65mm單幹線,在100m高處出1支水槍,充實水柱達到15m時,泵的出口壓力大約1.5mpa;150m高時約2.0mpa。目前全省主戰車型中,五十鈴、斯太爾、北方重汽、東風153等水罐車、水罐泡沫聯用車和各型高噴車,其中低壓泵的出口壓力都不小於2.5mpa。據此推斷,這些車型單車供水高度均可以輕鬆達到150米,實際測試也驗證了這一點。除省城貴陽的最高建築超過200m外,其餘地級市、地區中心城市最高建築均不超過150m,就現有裝備完全有能力解決高層火災供水問題。當然,前提是供水器材必須過關,承受得了長時間高壓。關鍵是要注重平時訓練,做到訓練有素、操作熟練、配合默契。即使在室內消火栓系統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下,也能夠迅速通過外牆、樓梯鋪設供水線路快速供水。不能全面掌握各種供水方法的單位,進攻手段單一,面對複雜的火場局面就可能“事到臨頭無對策”。

三、基本規律不掌握,操作程序生疏,測試成功率不高

高層供水過程中,駕駛員控制泵壓的技術欠火候,加之指揮員、號員、駕駛員之間通信聯絡不規範、不順暢,配合不默契,常常出現水帶爆破、接口脱落、分水器爆裂等情況。高層供水駕駛員控制泵壓的技術十分關鍵,一定要注意平穩操作,切忌加壓過猛。為什麼儘管測試的建築高度並不大,除貴陽以外,都不足100m,但水帶、接口、分水器爆破的情況還是屢屢發生?很多情況就是因為操之過急。事實上,建築高度與泵壓之間有一定規律:65mm單幹線垂直鋪設,充實水柱15m時,建築高度50m、80m、100m、120m、150m對應的水泵出口壓力分別大致是0.89mpa、1.22 mpa、1.44 mpa、1.67 mpa、1.98mpa。經驗豐富的指揮員、老練的駕駛員,只要報出壓力,就可以大致估計水已到什麼樓層,反之,知道供水樓層有多高,就可以大致估計需要多大的泵壓。掌握了這個規律,就可以做到成竹在胸,勝券在握。但由於指揮員、駕駛員對這些理論數據不掌握,水供到了什麼高度,需要多大的壓力,大家心中無數,一旦操之過急猛加油,就會超壓失控,所以實際測試中多次發生瞬時壓力接近甚至超過3.0mpa的情況,90多米高度的水槍都還沒出水,巨大的水錘應力已經讓水帶吃不消爆破了,甚至開始加壓短短數秒鐘,分水器就爆裂了。

四、不按規程操作,不注意安全問題

高層建築垂直鋪設的水帶、接口、分水器的固定,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固定不牢固,容易發生安全事故,這一點,已經引起足夠重視。督查發現,高空部位水帶接口連接處都有很可靠的固定措施,這方面各單位都落實較好。但有的單位不重視安全泄壓問題,地面沒有設置二道分水器泄壓,有的單位對地面的分水器不作任何形式的固定。這兩種情況都是源於指揮員的盲目自信,因為多次操作都沒有發生意外,憑經驗就認為100m這樣的高度不足以導致水泵機械損壞,更不會造成水帶、分水器爆破。殊不知正是這種主觀上的輕視可能釀成事故!正如前面提到的情形,在一次測試中,指揮員下令“開始”不足10秒鐘,由於駕駛員操作過猛,分水器突然爆裂,強大水流帶着並未固定的分水器、水帶橫掃一週,幸未擊中人員,只是飛濺的碎片導致1名戰士、1名羣眾受輕微傷。另外測試前一定要設置警戒線和安全員,勸阻羣眾進入操作範圍,這些工作最容易疏忽,現場往往有很多羣眾圍觀,既影響操作,一旦發生意外,還可能導致羣眾傷亡,造成不良影響。當前普遍使用的鋁合金低壓分水器、低壓接口、16~20型水帶理論耐壓能力為1.5~2.0 mpa,在類似駕駛員缺乏經驗操作失穩的情況,腳下一用力,壓力猛然飆升1~2mpa,應力過於集中來不及釋放,就要出狀況。貴陽228m最高建築的測試,使用高壓分器、高壓接口、25型水帶,最初階段配合不熟練,也曾多次發生分水器爆裂、接口斷裂、水帶爆破的情況,後來還專門研究採取了加固加強、外包防護材料防止碎片飛濺等措施。督查中還發現有的單位水帶綁紮固定不夠牢固,接口多次脱落,值得探討改進。

五、不重視對建築內部消防設施的熟悉和運用

“以固為主,固移結合”戰術原則,必須依靠責任中隊對建築消防設施情況的熟悉為前提保障。中隊要做到這一點,必須依靠切實可行的“防消聯勤”勤務機制。我們發現,大部分支隊“防消結合”落實不好,全省所有支隊都沒有制定有關“防消結合”的程序性規章制度;除個別單位外,全省大部分執勤中隊基本不參加建築消防驗收,開展“六熟悉”和實戰演練也是“單打一”;中隊幹部、骨幹對建築消防設施知識知之甚少;有的單位雖然領導很重視,多次強調“防消結合”的問題,但實際工作時具體部門、具體項目中落實不到位。既不懂,又沒有機會,還缺乏方便的工作條件,所以中隊對建築消防設施的熟悉、檢查、測試、演練工作開展很不夠,導致一方面建築消防設施本身存在的問題不能及時發現和消除,另一方面中隊缺乏正確操作使用的專門訓練,從而給實戰中正常使用埋下隱患。

督查中發現建築消防設施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譬如某五星級酒店驗收開業不久,供水測試發現消火栓系統無法通過水泵接合器加壓;某高層小區消防給水設施根本沒有水,室外消火栓安裝位置不當無法使用;某住宅小區道路寬度不足、彎道過急,舉高消防車無法靠近登高面,諸如此類。而最大的問題是中隊官兵不熟悉固定消防設施的操作使用方法。發生火災如果不能快速供水滅火導致嚴重損失,特別是在內部消防設施完好的情況下發生這種情況,將會使我們消防部門處於十分尷尬被動的局面,甚至要承擔失職、瀆職的法律後果。

以上幾方面,在高層、地下火災撲救專項訓練容易忽視。但客觀上是有條件、有能力解決的,只要主觀上引起重視,通過各級司令部、戰訓處(科)、戰訓骨幹和廣大執勤中隊官兵的共同努力,在防火部門必要的支持下,就能改進和避免,至少是通過努力就可以做好的工作,因此責無旁貸。 當然,絕不僅是存在這些問題,譬如:高層、地下火災必需的裝備(如壓縮空氣泡沫車、排煙車等)問題,耐高壓供水器材的配備問題,地下火災排煙技術問題。這些問題,不是一個部門就能解決的,需要各級領導,納入班子的議事範圍來研究。有的是當前全國範圍還欠成熟、有必要進一步探討的問題,在此暫不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