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司法所職能,維護地區社會穩定

強化司法所職能作用 全力維護地區社會穩定 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馬羣街道司法所 為了有效地維護馬羣地區的社會政治穩定,司法所在街道工委、辦事處的領導下,在區司法局的指導下,緊緊圍繞辦事處的中心工作,充分發揮司法所的職能作用,認真做好司法行政各項工作,定期排查梳理重點民間糾紛,積極協助街道做好各類糾紛調處和預防工作,有效地防止矛盾糾紛激化,為馬羣地區經濟建設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今年五月,馬羣街道榮獲省防止民間糾紛激化先進集體。 一、領導重視、健全組織。 基層司法所是街道辦事處的一個職能部門,在街道辦事處的領導下行使管理本轄區內的司法行政工作的職權,如果沒有一支健全的網絡組織,要想做好工作,只能是一句空話。在分析了地區的現狀後,我們加大了組織領導力度,首先,街道成立了依法治街、“兩勞安置幫教”領導小組和“街道重大疑難調解中心”,並由黨政一把手任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統一領導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其次,各行政村和社區居委會也相應成立了領導小組,並對班子成員及時調整充實。第三,各基層調委會還成立了若干個糾紛調解小組,各調解小組每10到15户產生一個糾紛信息員。目前我街道有依法治理領導小組11個;“兩勞安置幫教”領導小組11個,重大疑難調解中心1個,調委會14個,調解小組83個,糾紛信息員343人,形成了嚴密的組織網絡。 街道黨政領導高度重視,將預防民間糾紛激化和安置就業工作納入全街道奮鬥目標進行考核,把預防民間糾紛激化和安置就業工作作為穩定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來抓,與各基層單位簽定了目標管理責任書。由於領導重視,今年以來各村已完成了就業安置工作任務,對本地區社會穩定,起到了促進作用。今年,全街道未發生越級上訪現象。 二、上下聯動,排查梳理。 為了做好全街道穩定工作,使民間糾紛防激化工作步入正軌,對一些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預防、早解決,司法所結合本街道實際,制定排查治理民間糾紛工作計劃和具體實施方案,認真做好民間糾紛的排查梳理工作。一是深入調查摸底,定期梳理排查。針對馬羣地區在徵地拆遷、安置補償、產權分割、農村建房等所產生的各類矛盾,我們與街道有關職能部門,各行政村、社區居委會協調配合,每年分四次定期集中排查梳理。同時不定期對轄區內可能出現的民間糾紛和不穩定因素的隱患展開調查,及時瞭解轄區內民間糾紛動向,定期召開轄區內主要單位相關責任人和村調委會主任座談會,通過交流溝通,及時提供矛盾線索,共同調處矛盾糾紛,使糾紛得到妥善解決。如馬羣村與鐘山學院在招工問題上發生的糾紛。鐘山學院在徵用馬羣村牛王廟組的土地時,書面承諾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收本地村民。今年8月份鐘山學院需招收一批保安和清潔工,馬羣派出所把關此事。村委會及時把情況上報街道辦事處和司法所,如果處理不好將造成羣體性糾紛。我們及時組織召開鐘山學院、馬羣村委會負責人協調會,互通情況,並報請街道領導出面協助,會後,街道楊主任親自出面協調,商請派出所按照學院與村委會的承諾,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收馬羣村村民。經街道領導、司法所、派出所的積極協調,鐘山學院優先在馬羣村招收保安1名,清潔工6名,有效地防止了一起羣體性糾紛發生。二是根據排查梳理出的各類糾紛和不穩定因素,採取一案一表的形式進行統計彙總,建立重大糾紛登記制度和糾紛信息週報制度,制定防範和調處工作措施,通過排查梳理,認真分析街道主要民間糾紛根源,將大量的矛盾糾紛調處在萌芽狀態。兩年來,共集中排查出10起重大糾紛,10起一般糾紛,不穩定因素隱患23起,並及時主動與有關部門和基層單位協調處理。糾紛調處率達100%,調處成功率達98%以上。無一民轉刑案件發生。 三、強化職能作用,積極調處治理。 對梳理排查出的各類糾紛和不穩定因素由司法所提出解決重大矛盾糾紛的預案,並向辦事處領導彙報,街道通過書記辦公會、工委會專題研究,拿出具體指導意見,同時落實責任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邊排查,邊治理”的原則,做到一般糾紛不出村,重點糾紛解決在本街道,對一時難以解決的糾紛做好耐心細緻地解釋工作,跟蹤調處,穩住民心。近兩年,司法所在協助街道辦事處認真調處各類糾紛,防止多起重大矛盾糾紛繳化工作中,較為突出的有: 一是協助街道成功地調處了青馬村一、二、三組和黃莊村陳家院組村民羣體性糾紛事件。這幾個村民小組因繞城、滬寧兩條道路建設中徵地補償安置遺留問題,認為當年每個勞動力6000元一次性勞力安置費過低,心裏不平衡。多年來經常到市政府、辦事處堵大門,堵繞城公路和公共汽車站,要求增加補助。街道及時召開會議研究部署,由司法所、城建、土地、信訪等部門負責人組成工作小組進村入户,做羣眾思想工作,隨後組織全街道機關幹部分成若干小組進村入户,上門做解釋工作。為了讓廣大羣眾明理、順氣、理解和支持,我們在工作中按照辦事處領導提出的要求,做到“三個不變”,即:過去執行的政策不變;收回國有土地的決心不變;收回土地給予每畝1000元青苗補償費不變。堅持“三個承諾”,一是收回剩餘國有土地施工建設後,原先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繼續享受低保待遇;二是在收回剩餘國有土地上引進新辦企業,在企業對外招工時,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青馬1至3組人員;三是在剩餘國有土地上新辦的企業,從企業獲利開始,街道將把企業上交國家税收中街道所得財力的30%返還給青馬社區居委會,用於青馬地區公益事業建設及對青馬社區居委會特困户的救濟和生活補助。確保“四個到位”,即:領導幹部思想認識統一到位;對執行政策理解到位;法制宣傳教育到位;具體工作落實到位。在做工作的同時,對村民實際經濟狀況進行調查摸底,對達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村民,街道通過與市、區政府協調,解決了200多户羣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從根本上預防了重大羣體性糾紛。我們還積極配合馬羣、果場、青馬社區居委會及大莊村,黃莊村在徵地拆遷、安置中出現的羣體性糾紛妥善解決,制止羣體性上訪10起,240人次。 二是平息了南京交通技工學校因平地植樹與陳氏家族引發的羣體性糾紛。去年4月1日南京交通技工學校開發利用獅子壩東側一處山地建設汽車駕駛訓練基地,在未出告示也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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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通知村委會的情況下,私自剷除了黃莊村陳家院陳氏家族的祖墳,激起陳氏大家族的民憤,進而圍堵交通技工學校訓練基地,連續三天阻止技校施工。得知情況後,司法所會同獅子壩村積極組織交通技工學校有關領導和陳氏家族代表進行協商調處,經過多輪協商,至4月4日晚上六點,最終達成了和解協議,並安排地址進行祖墳遷移,~地平息了一起重大羣體性糾紛。 三是會同公安部門妥善處理南京東電探傷機廠與黃莊村陳家院六村民羣體性打架糾紛。去年7月30日南京東電探傷機廠因擴建廠房,佔用了陳家院部分村民土地,村民到廠裏討説法,遭到該廠廠長的毆打,並將六村民不同程度打傷。陳家院村民自發組織人員24小時值班堵東電廠大門。為了防止羣體性矛盾激化,經領導研究決定,組成穩定工作小組,街道主任任組長,司法所和機關有關部門負責人蔘加,深入該村民小組做羣眾思想教育工作,向羣眾宣傳有關法律知識,教育羣眾解決糾紛要依照法律程序,把法律教育與行政措施相結合,穩住了民心,使糾紛得到平息。今年2月份會同派出所、村委會對雙方當事人打架造成的藥療費、營養費的賠償進行多次協商調解,並將調解糾紛的情況及時向辦事處主任彙報,得到領導大力支持。在調解中即考慮到企業的形象和納税問題,又考慮到羣眾的切身利益不受傷害,做到公平、公正,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賠償協議,使工廠恢復了正常生產。 四是積極穩妥做好9.14中毒事件善後工作 因湯山鎮作廠中學實行封閉教學,學生考試成績普遍較高,加上交通便利,因此馬羣地區有一批學生在湯山作廠中學借讀,9.14發生中毒事件後,馬羣街道工委、辦事處領導及時組織人員、車輛到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尋找本地區中毒學生,當確認有3名學生中毒死亡,7名學生被送往醫院搶救後,按照區長張寧生、區委副書記李漢橋的指示,及時召開了兩套班子成員、村、居委會、各科室負責人會議,成立了9.14中毒事件安撫領導小組,由辦事處副主任烏銀生同志任組長,黨政辦、社事科、開發公司、涉及的村、居委會書記參加的班子,採取了以下措施: 一、跟蹤服務,社事科組織衞生院人員對死者家屬家庭進行巡查,確保家屬人員身心健康。 二、以行政村(居)為單位對中毒者家庭做好安撫工作,並對住院搶救人員情況實行74小時情況報告。 三、結合馬羣地實際情況,農副科負責對農貿市場、農藥銷售單位、奶站等單位進行檢查。經濟科負責地區的安全生產、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行安全檢查、綜治辦、社事科協助公安部門對地區的公共場所餐飲業進行衞生安全檢查,確保本地區的社會治安穩定。 辦事處楊建主任親自帶領有關人員走訪了死者家屬,進行安撫慰問,要求死者家屬相信政府會妥善處理,人死不能復生,要面對現實、保重身體、繼續生活。街道組織有關部門、科室、派出所按分工要求,清查了本地區所有的農貿市場、商品集中地、小商品店鋪、飯店等及其它場所,並對上述場所負責人經營者明確了安全防範責任。 目前,3名中毒死亡後的學生已於9月22日火化安葬,7名中毒學生仍在醫院搶救治療。其中1人系外地暫住人口。現街道安撫領導小組積極配合江寧區善後工作組對死者進行善後處理工作。 由於工作及時到位,除了對犯罪分子極大的憤恨外,本地區受害者家屬沒有出現過激行為,並能配合工作小組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五是積極調處各類糾紛。兩年來,司法所直接參與基層單位調解村民建房、鄰里、婚姻、家庭、贍養、賠償等引發的糾紛21起,調處成功率達100%。 四、依法行政,維護穩定。 街道司法所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嚴格依法行政,努力維護地區社會穩定,確保一方平安。 一是參與街道抓好“三小車”整頓治理工作。首先逐人逐户進行登記;其次與有關部門聯繫,進行分配;再次做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