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工作調研報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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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七月上旬,本人抽借到市委下訪督查組第十二組工作,主要督查羊山新區、**工業城、潢川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國土資源局、市地税局、**供電公司等六個單位的大接訪活動開展情況和省交、市交案件信件辦理情況,藉此機會對信訪工作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信訪工作調研報告4篇

一、基本情況

這次去的六個單位共有省交辦的案件4件,其中羊山新區2件、**工業城2件;市交辦的案件信件31件,其中,羊山新區19件、**工業城5件,潢川經濟開發區2件,市國土資源局3件、市地税局1件、**供電公司1件。從這35件信訪案件來看,信訪反映的主要問題:一是工資、社保問題8件,佔23%;二是城市管理及拆遷改造問題6件,佔17%;三是農民土地、徵用補償問題16件,佔46%;四是其他問題5件,佔14%。從六個單位調查的情況來看,信訪反映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徵:一是信訪總量與去年同期相比呈下降趨勢;二是信訪反映的問題比較集中,工資、社保和農民土地徵用問題佔較大比例;三是多是涉及羣眾生活中的困難。

二、信訪問題產生的原因

從這六個單位信訪基本情況來看,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政策方面和其他客觀上的原因,但也有一部分是主觀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個別單位領導對信訪問題不夠重視,責任心不強,信訪工作責任制得不到落實。二是執法者對政策掌握不準,執行標準不一,業務不熟,不依法行政,成為信訪問題發生的主要源頭。三是個別企業領導私心太重,缺少羣眾觀念。四是羣眾素質偏低,法制觀念談薄,當遇到信訪問題時不是通過正常途徑來解決,而是採取圍堵政府、呼喊口號的方式進行越級上訪。

三、下一步應採取的工作措施

通過分析信訪問題產生的原因,下一步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堅持標本兼治,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的產生。做好信訪工作,不僅要按照《信訪條例》的要求,認真解決信訪羣眾反映的問題,還要堅持標本兼治,努力從源頭上減少信訪問題的產生。為此,一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作為開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羣眾的利益,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二要堅持嚴格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不能因為工作人員不依法行政,出現矛盾,導致羣眾上訪。要堅決糾正各種損害羣眾現實利益的行為,從源頭上化解矛盾,減少信訪問題的發生。

(二)抓住工作重點,堅決控制集體訪和越級訪,尤其是進京訪。

要把控制羣眾集體訪、越級訪,尤其是控制進京訪,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信訪工作的重點,要強化措施,加大力度,對越級訪一定要做到省、市提出的“人要回去、事要解決”的要求,要深入實際,有針對性地解決好信訪重點、難點問題。領導要深入基層,組織力量、調查研究、關心體察羣眾疾苦,摸清情況、研究政策、拿出對策,舉一反三。對於羣眾反映強烈、涉及面廣、牽涉人數眾多的重大問題,主要領導要親自調解、協調處理,爭取迅速有效地解決問題,防止錯失時機,激化矛盾。

(三)建立和完善排查、協調、處理信訪矛盾糾紛的工作機制,加強對信訪熱點問題的預警和排查工作。

對排查出的問題,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工作預案。要建立鄉鎮、街道、企事業單位的排查制度和工作網絡,明確責任,加大工作力度,充分發揮鄉鎮信訪辦、街道司法所的作用,全面提高基層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切實把問題化解在當地,認真做好上訪老户和重點人員的穩定工作。要重視對羣眾初信初訪處理,提高一次性解決問題的成功率。

(四)深化百姓求助快速處理機制。

本着“整體優化、逐步完善”的原則,以龍頭部門統一協調監管為手段,以電話求助服務為主要方式,以為羣眾“經濟上解困、生活上解憂、精神上解悶”為服務宗旨,進一步完善聯動機制,由原有的聯網到單位,深化為聯網到人,擴大百姓求助快速處理機制宣傳,完善各單位、部門職能體系,加強監督,規範管理,提高百姓求助案件辦結率,羣眾滿意率,達到“百姓求助反映情況信息暢通、職能部門處理解決問題快速高效、綜合部門督辦協調規範有序、監察部門查辦懲處及時到位”,為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

(五)進一步完善機制、健全制度、落實責任,建立健全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格局。

一要通過建立聯席會議工作機制、終審認定機制、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解決矛盾糾紛機制等,提高信訪工作的水平和效率。二要認真落實信訪事項受理登記和轉送制度、聽證制度、案件終結制度和督查督辦等制度,全面推動信訪問題的解決。三要嚴格責任追究,把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要對信訪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嚴格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條例》的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確保各項工作的落實。

(六)深化依法信訪,加大宣傳力度,學習貫徹信訪法規。

依法信訪是做好新形勢下信訪工作的關鍵。一方面,信訪幹部要認真學習“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加強宗旨教育,樹立羣眾觀念,增強責任意識和做好信訪工作的政治敏鋭力,提高工作能力,力爭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另一方面,領導和信訪幹部要認

真學習信訪業務知識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尤其要學習貫徹好《信訪條例》,深入紮實地搞好依法信訪宣傳工作,通過各種宣傳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憲法》,國務院和省《信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遊行示威法》、《社會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增強廣大市民的法律意識,自覺遵法守法,依法信訪。促使信訪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形成依法信訪工作機制,逐步把信訪工作納入法制軌道。

(七)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充分發揮信訪幹部的作用。

各部門、各單位要重視信訪工作,配齊配強各級信訪幹部,把有羣眾觀念、責任心強、業務精的人員配備到信訪工作崗位上,加強對信訪幹部的培訓力度,擴大培訓範圍,將觸角延伸到企業廠長、醫院院長、學校校長、各村村長、社區主任,徹底消滅信訪工作死角,進一步發揮信訪幹部信息排查、接待、處理、輸導、穩定的職能作用,力爭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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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常委、副縣長

近幾年來,各地農村羣眾信訪、集體上訪、越級上訪問題不斷增多,信訪數量逐年上升,信訪內容日益複雜,信訪形式凸顯多樣,信訪難度逐年增加,從表面現象看,農村的信訪問題有反映幹部作風問題、村組級財務問題、涉農“三亂”問題、政令不通、違法亂紀、醫療糾紛和拆遷補償問題,等等,牽涉到農村經濟和社會的方方面面,信訪矛盾尖鋭對立,情緒異常激化,非法鬧訪、纏訪等等的件數大幅度上升,突發性信訪問題和過激行為增多。處理信訪問題的緊迫性增強,信訪工作的難度越來越大。

近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對政府系統副縣級以上領導幹部調研工作的要求和年度安排,我結合自己在安陽掛職工作的特點和實際,對如何有效開展羣眾和信訪工作深入細緻地開展了調查研究,認真總結了工作中取得的經驗和做法,查找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通過條分縷析認真梳理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和建議,以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更好地服務領導決策,推進我市羣眾和信訪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階。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做法和經驗

近兩年來,安陽信訪工作緊緊抓住被國家信訪局確定為“百千萬工程聯繫點”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試點縣這一契機,搶抓機遇、乘勢而上,堅持以解決問題為核心,狠抓案前、案中、案後三個環節,堅持“一升一降一規範”即:“領導規格大升級、工作重心下降、規範信訪秩序”。XX年,安陽開展了集中整治信訪積案活動,在全省率先成立了訓誡教育中心,創新推行了“三位一體”訓誡警告教育機制,大力推行信訪評估,開展信訪救助活動,這一做法被國家信訪局在全國推廣。全省規範信訪秩序依法處置非正常上訪工作現場會在安陽召開。安陽也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全市信訪工作先進縣、建國60週年慶典期間維護穩定暨信訪工作先進縣,被省委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評為“XX年度信訪工作顯著進步縣”,被省委政法委評為全省集中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先進縣。今年以來,安陽創新工作方法,在全縣着力實施了信訪“六大工程”,即:“領導抓、抓領導,真正把信訪工作提升為“一把手”工程;優先抓、高定位,真正把信訪工作確立為社會穩定核心工程;建網絡、促聯動,真正把信訪工作打造為系統工程;降重心、強根本,真正把信訪工作強化為基礎工程;建規劃、促規範,真正把信訪工作創建為法制工程;重探索、求突破,真正把信訪工作拓展為創新工程”。安陽“六大工程”的紮實開展和信訪羣眾各項工作的全面推進,使得全縣信訪形勢在繼續保持平穩態勢的基礎上,各項工作得到進一步轉變和提升。據統計,今年1至11月份,全縣未發生一起赴京非正常上訪、集體上訪和赴省集體上訪, , , 。

二、當前存在問題和特點

近兩年來,儘管全縣堅持信訪高壓態勢,使信訪形勢保持基本平穩,但是,在認真梳理全縣信訪羣眾工作以上做法經驗的同時,在調研中也發現了一些工作中存在的很多問題,這些工作中問題的存在,嚴重製約了信訪羣眾工作的深入開展,影響了基層羣眾信訪問題的有效解決和妥善處理。一是厭戰懈怠情緒蔓延。部分鄉鎮和單位的領導對當前信訪形勢認識不足、重視不夠,不能正確分析判斷當前信訪工作的嚴峻性,對信訪工作的重視程度有所下降,具體表現在思想滑坡、力度減弱、標準降低、投入減少。二是大局意識淡薄缺失。個別單位和領導在處理信訪問題上避重就輕、拈輕怕重,將矛盾上推下卸、左推右扯,甚至有個別單位對信訪老户放任自流,不聞不問;鄉鎮與鄉鎮之間、鄉鎮與部門之間缺乏溝通,解決問題的責任及穩控責任劃分不清,相互推諉扯皮、激化矛盾。三是制度落實流於形式。領導接訪制度落實不到位,領導不能按規定接訪,仍然存在脱崗、漏崗現象,有的根本不接訪。一崗雙責制度落實不好,個別領導對自己分包鄉鎮、分管部門的信訪問題底數不清、情況不明,對信訪工作沒有部署、沒有安排、沒有參與,沒有真正形成“千斤重擔大家挑、人人頭上有指標”的齊抓共管局面。信息報告制度落實不到位,信訪信息報送不及時。四是矛盾糾紛排查不深。排查流於形式、走過場,不深入、不細緻,全縣每月的排消會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平均在40起之內。其中,有一個十多萬人口的鄉鎮,一個月召開兩次排消會,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竟然是0,但是該鎮每月到縣以上的上訪都在10多次以上。這説明一個問題,就是全縣絕大多數鄉、村排查工作開展力度不夠,或者説基本上根本沒有開展。五是信訪評估開展不細。大多數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應該事前評估卻沒開展。六是解決問題措施不力。化解信訪老户的辦法仍然不多,個別信訪案件久拖不決,上級信訪部門多次交辦,但羣眾長期得不到穩定。七是部分幹部作風不實。有個別地方和部門,遇到信訪問題,不是全力解決,而是推諉應付,導致小事拖大;甚至有少數部門輕問題解決,重攔訪、勸訪和消化數。

當前,羣眾上訪之所以時有發生,既有上訪者動機、心態等主觀因素,更有信訪工作機制等方面的客觀原因。大量上訪案件的存在,不僅擾亂了正常工作秩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會的安定團結,給農村工作帶來嚴重影響,直接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阻礙了農村的經濟發展,影響了社會的穩定。引發農村信訪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體制機制的原因,又有農村自身發展的原因;既有歷史沉積的原因,也有現實的因素。縱觀目前農村信訪穩定和羣眾工作存在的一些不安定因素,其成因主要呈現以下幾個方面特點:

(一)在幹部觀念方面。信訪問題實行“一票否決”。在考核機制上片面強調“數型”責任制考核,只管有無進京上訪案例,不管信訪人上訪事由是否合情合法,甚至對無理上訪、纏訪等在考核時也不能區別對待。在信訪問題“一票否決”的高壓態勢下,各級各部門採取“圍追堵截”、“花錢買平安”的做法,“重堵疏防”和“急功求穩”的辦法,表面解決了暫時的問題,實際上對進京訪、越級訪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而且還直接增加了各地接防和防控的成本,催生了“信訪資財”這個特殊的行業。

(二)在羣眾觀念方面。長期以來,人們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依靠黨委、政府解決問題的傳統觀念根深蒂固,對法治的信仰還比較淡薄,依法辦事的自覺性還沒有真正形成,相當一些羣眾存在“信訪迷信”心態,認為不管是法律問題還是非法律問題,找到領導上訪就有可能解決問題。還有一些羣眾採用“無理纏訪”的方法,甚至採用集體上訪以及其他過激方式給國家機關施加壓力,試圖以此迫使政府解決其問題或者改變司法裁決。許多羣眾存在“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的心理或者是因為個別人由於個人恩怨,煽動、利用羣眾上訪達到個人目的。這種處於敏感狀態的精神心理,只要有人煽動,很快就能聚成一股力量,直接會導致一些本來看似簡單的信訪案件極易演變為信訪事件。有的人別有用心,故意挑起事端。比如署假名舉報問題,經户口核查相應地址無此人可以不受理,杜絕出於個人的目的或為了搞垮對手、栽贓嫁禍、打擊報復、隱匿證據問題,從而為自己胡作非為、非法謀利提供條件。只要出現一定規模的上訪,一般都存在着組織者、領導者。有的人因為怕影響到自己的身份和既得利益,從而由上訪者轉為幕後操縱者,驅使一些不明真相、不曉法律、不顧後果的人為其服務。

(三)在體制機制方面。近年來,黨和政府始終高度重視和不斷加強信訪工作,先後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信訪政策和法規,併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着社會主義法制的日益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中的制度弊端也越來越顯現出來,突出表現在上訪活動的隨意性上,即上訪的內容、類型、上訪活動發起的時間和空間以及上訪的流向隨意性太大。儘管現行的政策、法規對羣眾上訪作出了必要的限制性規定,但是在實踐中,上訪人往往可隨時隨地就任何內容向有關或無關的部門上訪,也有的因處理不及時拖來的上訪、責任不明確推來的上訪、調查不全面漏出的上訪、接待不熱情激出的上訪等等,對違法信訪行為制裁不力,致使一些羣眾產生法不責眾心理,個別別有用心的人借信訪製造事端。

(四)在政務公開方面。有的村級由於執行財務制度不嚴,長時間不向村民公開村務,即使公開也只是象徵性地公開收支總額,不公開明細帳,透明度低;有的在農村低保評定、救災救濟款物分配與發放、項目落實等方面因宣傳不到位、執行政策不嚴格、程序不到位、公開透明度不高,尤其在農村低保政策執行上,因不斷擴大了保障面,有的不該領取的對象享受了,當羣眾提出質疑時,一些村幹部不予説明和解釋,甚至壓制、打擊羣眾,造成幹羣情緒對立,羣眾就採取集體訪、甚至越級訪的辦法,希望上級組織來查明真相。

(五)在方式途徑方面。很多羣眾反映若採取法律訴訟的形式解決爭議糾紛,既要向法院繳納訴訟費,還要向律師繳上代理費,況且能否勝訴都不是定數,即便勝了官司,執行也是個巨大難題。客觀的説,現實生活中,特別是《信訪條例》出台後“領導接待日”制度的實施,信訪較之訴訟的確是一種更便捷、更直接、更有效的方式。因此,在“勝了官司、賠了錢財、只能討個説法”的現實面前,很多羣眾自然會選擇信訪的方式。而且羣眾習慣於找領導個人,尤其是能拍板的 “一把手”,這在一定程度上也誘導了羣眾擇“訪”棄“訴”。 使不少應由司法部門解決的涉法問題通過信訪渠道反映出來,許多上訪人員只要政府解決,不願到法院依法裁決,增加了處理難度。

(六) 在遺留問題方面。矛盾日益突出的房屋權屬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户口歷史遺留問題、老民辦教師遺留問題等涉地上訪和涉法上訪仍然是信訪案件主流,原因複雜,大部分需要通過司法程序才能解決,造成重複上訪和越級上訪案件相對較多。

三、解決對策和途徑

針對調研中發現梳理出的問題,我認為應該在下一步工作中,以信訪羣眾工作“六大工程”為主要載體,強化措施,狠下功夫,以對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和羣眾信訪反映合理訴求的有效解決,切實維護羣眾合法權益,進一步推進信訪羣眾工作再上新台階、再取新成效,推動全縣經濟社會大局穩定和全面快速發展。

(一)暢通信訪渠道。一是開展大接訪活動。各級各部門領導應做到有訪必接,一把手要堅持每週定期公開接訪,堅決杜絕領導不接訪脱崗現象的發生。信訪局要不定期地暗訪督導“領導接待日”接訪情況,暗訪結果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之一。二是創新接待工作方式。應變羣眾上訪為幹部下訪,每月下訪不少於一次。要通過開展幹部下訪、預約接訪、帶案下訪活動,主動深入基層,真正瞭解社情民意,切實增強做好信訪工作的主動性、針對性和有效性。三是學習借鑑先進經驗,實行陽光接訪。要進一步完善網絡、電話、傳真等信訪渠道,為羣眾提出訴求提供便利。

(二)抓好源頭防控。一是狠抓鄉村兩級排消會。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排消會制度,做到鄉鎮每月排查兩次、村每週排查一次矛盾糾紛。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要和村支書、村主任、民調委員的工資、使用、評先掛鈎。同時,鄉鎮包村領導和包村幹部要參加所包村的排消會。對矛盾糾紛比較突出的三類村,鄉鎮黨政領導要親自參加該村的排消會。要嚴格落實排消台帳備案制,縣信訪局每月集中交辦一次不安定因素,並實行台帳管理,掛牌督辦,確保排查出來的每一起矛盾糾紛都能及時化解到位。二是全面落實信訪評估機制。要把落實信訪評估作為工作重點,抓牢、抓實、抓死。凡是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的決策項目,包括修路、建房、打井等事項,必須進行信訪評估,聽取羣眾的意見。對羣眾不同意、或者絕大多數羣眾不同意的項目要暫停實施,重新進行考慮,決不能一邊解決問題、一邊製造矛盾。凡是因事前未進行信訪評估而引發信訪問題或羣體性事件的,要實行責任倒查,堅決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將信訪評估列入年終考核目標。

(三)抓好問題解決。一是下大力氣抓好信訪事項的受理和辦理。重視初信、初訪處理關口,加大初信、初訪的辦理力度,嚴把初信、初訪辦理質量,真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依法按政策解決問題,切實提高信訪事項的首問處理到位率和羣眾滿意率。二是下大力氣抓好信訪事項三級終結。規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告知書制度,對結而不服、羣眾不穩定的信訪事項,引導羣眾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複查複核。做好信訪事項的複查複核工作,對信訪事項處理意見因查處事實不清、把握政策不準、處理意見敷衍塞責被退回初始受理單位的,年終考核根據情節輕重予以扣分,對由此造成越級上訪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複查完畢的信訪案件,及時錄入全國信訪信息系統。三是下大力氣抓實信訪三級例會。鄉鎮、村級以及縣直部門、鄉直部門要每月至少召開一次信訪例會,研究解決信訪問題,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信訪部門加大督查力度,實行每月一通報,對不按時召開例會、程序不規範、走形式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對連續兩個月未召開例會的鄉鎮、或村級例會召開率低於80%的,年終考核該項分值為零。四是下大力氣管好、用好信訪救助資金。各級各部門應搶抓中央、省、市撥付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專項補助資金的機遇,認真做好相關銜接工作,特別是要做好案件的篩選、報送工作,真正化解一批合情合理、但法律和政策無明確依據的矛盾糾紛,解決一批長期困擾各級黨委、政府的“無頭案”、“釘子案”、“骨頭案”。但要堅決杜絕將信訪救助演變為“花錢買穩定”,導致信訪人以訪謀利、因訪得利、“越救越旺”,甚至產生連鎖反應。

(四)依法規範秩序。一是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樹立非正常上訪不但無助於問題的解決、而且還要受到依法追究的正確宣傳輿論導向,形成無理纏訪、鬧訪“大鬧大打擊、小鬧小打擊”的良好工作氛圍。二是嚴格落實穩控責任。各級各部門既要明確職責,分清任務,又要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堅決把一些重點不穩定因素穩控在基層。特別是民師、三線人員、聯合診所等重點穩控對象必須時刻關注動態,密切掌握重點人員動向。對一些組織者、策劃者,以及一些長期不穩定的信訪老户,公安部門要採取措施,防止相互串聯,如果發現串聯跡象,要及時採取措施。三是抓好信息報送。長期以來,信息不準確、信息不及時是信訪工作的一個短板。只要信息準確、信息及時,大部分都能夠有效勸阻或勸返。因此,要及時掌握信訪動態,嚴格落實零報告、日報告制度,保證信息渠道暢通。四是抓好訓誡打擊。要完善“三位一體”的非正常上訪訓誡機制,加大對纏訪、鬧訪人員的訓誡教育力度,對一些問題處理、救助已經到位的信訪人,如果仍然纏訪、鬧訪,要堅決予以依法處置。

(五)強化責任落實。一是強化工作目標。信訪工作目標考核應做到“兩側重兩掛鈎”。通過強化考核推動制度的落實、責任的落實。“兩側重”即側重對信訪工作薄弱環節和日常工作的考核。要加大對制度落實的考核力度,細化考核辦法。比如,信訪評估制度所佔的分值比重要加大,對制度落實不好,情節嚴重的,甚至可以一票否決,信訪工作目標分為零。可通過鄉鎮信訪例會、排消會、專題會、信訪事項評估會影像資料,在年終考核時查用。“兩掛鈎”即信訪工作目標考核要與整體目標考核和經濟利益掛鈎。改變過去只獎不罰的狀況,對年底信訪工作目標考核名列前茅的,要進行表彰獎勵和物質獎勵,對信訪工作目標考核排名靠後的,要給予經濟處罰。二是強化責任追究。各級各部門應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對發生有影響信訪事件,或者在辦理信訪事項過程中推諉敷衍、弄虛作假、不負責任的,要嚴格責任追究。

信訪工作是黨的羣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送上門來的羣眾工作,是最直接、最現實的羣眾工作。許多地方信訪總量下降、信訪問題減少,很大程度上是重視羣眾工作、下功夫做好羣眾工作的結果,用羣眾工作統攬信訪工作,不僅可以解決大量信訪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而且可以進一步密切黨羣幹羣關係,鞏固黨執政的羣眾基礎。總之,加強新形勢下的羣眾和信訪工作,要堅持在加強領導、整合資源、發揮職能部門作用上下功夫,要堅持在提高水平、增強實效、更好服務羣眾上下功夫,真正把來訪羣眾當家人,把羣眾來信當家書,把羣眾反映的問題當家事,把羣眾工作當家業,堅持做到用羣眾工作統攬信訪工作,用羣眾觀點思考問題,站在羣眾立場處理問題,多做人對人、面對面、手拉手、心連心的工作,辦好順民意、解民憂、惠民生的實事,最終推進羣眾和信訪工作的深入有效開展、確保經濟社會大局穩定與社會和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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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信訪工作機制 維護社會穩定大局

近幾年來,我局的信訪工作以鄧小平理論和“xxxx”重要思想為指針,積極探索新形勢下信訪工作的新機制、新舉措,創新信訪工作格局,把握信訪工作重點,提高信訪工作水平。今年以來,全系統沒有新的信訪案件,沒有出現集體上訪,有力地維護了改革、發展、穩定的工作大局。

一、整體聯動,構建信訪網絡新格局

我局的信訪大調解工作緊緊圍繞市政府信訪大調解工作格局。一是建立了系統內網絡體系,各單位建立健全了以領導責任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實行“一把手”總負責,分管領導專管,信訪專兼職人員具體抓的工作制度。二是確立目標考核責任制,我們做到把信訪工作同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同獎懲,在年初研究制訂了《xx市糧食局共性目標考核辦法》,明確獎懲制度。三是工作同步,形成合力,市局今年三次組織召開基層領導工作例會,研究、分析部署基層工作,解決處理重大信訪問題,如原平潮糧管所部分職工上訪強佔倉庫問題,我局多次召開基層領導會議成立專門工作小組,研究制定工作計劃,目前對原平潮糧管所部分職工強佔倉庫的問題已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四是抓好信息反饋,充分發揮各單位信息員作用,加強對集體上訪,異常上訪的信息監控,協調處理和督辦反饋,做到上下聯動,點面結合,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

二、關口前移,重點控制集體上訪,越級上訪

立足抓早、抓小、抓苗頭、抓源頭,把信訪工作的重心轉移到基層,把矛盾及時化解在萌芽狀態,加大一線信息掌握,使大量信訪問題解決在基層。

一是變上訪為下訪,根據市信訪工作的要求,我們在做好羣眾信訪工作的同時,變羣眾上訪為幹部下訪,我局每月都有幹部下基層企業解決實際問題,各職能科室同企業都有掛鈎聯繫點,市局基本掌握企業的動態。

二是強化信息工作,認真貫徹信訪重點管理暫行規定,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健全了工作網絡,狠抓了工作落實,使一些重要的社會動態、信訪信息得到了及時蒐集、迅速傳遞,對基層企業發生的矛盾要求各單位及時向市局彙報,自己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解決,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由市局派人幫助解決。對集體上訪,我們要做到黨政主要領導及時迅速趕赴現場,把集體上訪的職工勸回本單位接待處理,遏止了集體上訪、越級上訪事件的發生。

三是加強信訪法規宣傳,增強廣大幹部職工的信訪意識,在信訪接待過程中,認真宣傳黨和政府的各項方針政策,宣傳國務院頒發的《信訪條例》以及《xx市羣眾逐級上訪和接待處理暫行規定》等信訪法規和規定,努力使廣大人民羣眾增強依法信訪的觀念,自覺做到逐級上訪、依法上訪,從而減少了越級上訪和羣訪。如有個別改制企業的職工,因對政策不理解和個別人達不到自己的目的,串連拉幫曾多次準備集體上訪,我們及時組織人員下基層瞭解情況,講明政策,耐心勸阻,做好説服工作。能解決的問題儘量解決,盡一切可能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三、突出重點,做好來信來訪調查處理工作

XX年我局收到各類信件7封,其中舉報類信訪1封,市長熱線交辦函1封,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轉辦件1封,行風熱線1封,市信訪局轉辦3封,接待來訪10多人次,信訪辦結率100%,化解大量的社會矛盾,解決一些比較棘手的問題。處理好信訪反映的問題,使羣眾反映的問題能及時反饋,是信訪工作落到實處的重要標誌。今年以來,我們始終把羣眾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在信訪問題上繼續堅持做到“一個宗旨、兩個堅持、三個結合、四個服務”,即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堅持實事求是、堅持依法辦事;解決實際問題和思想教育疏導相結合、行政協調與法律處理相結合、自辦為主和加強溝通聯辦相結合;為改革發展的大局服務、為人民羣眾服務、為領導機關服務、為兄弟部門單位服務。我們把信訪工作重點放在切實解決羣眾利益和羣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上。

四、加強領導,進一步完善領導幹部信訪接待日製度和領導下訪制度

根據市委辦、市政府辦對XX年全市信訪大調解工作的要求,我局黨委始終把信訪工作作為穩定社會的重要工作和密切黨與人民羣眾的一項經常性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同時,認真貫徹市委辦、市政府辦《關於全市開展黨政幹部下訪工作的實施意見》,並研究制訂了《xx市糧食局黨政幹部下訪工作實施意見》。今年以來,我們認真總結了近幾年來企業改革改制後出現的新情況,特別在人員分流、身份置換以及老信訪户在他們沒有達到自己目的要求情況下,經常到有關部門上訪,部分職工有一定的思想情緒,加大了工作的難度。為了做好信訪工作,解決好職工的實際問題,一是我局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建立和完善了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和黨政領導幹部接待日製度,做到領導幹部親自接待處理來訪,並有專人做好信訪接待登記工作,重要信訪領導親自參與接待調查處理,對上級轉辦的信訪件都能按上級的要求及時辦理,做到件件信訪有着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二是市局領導走出機關、深入基層,深入羣眾妥善處理,化解各種信訪問題和矛盾,改變了羣眾上訪為領導幹部下訪的工作作風。局長xx同志三次下訪,幫助企業,幫助下崗職工解決實際問題,不能解決的也耐心細緻做好他們的思想工作;副局長秦華在掛鈎點北興橋鎮中閘村調研時,一名老信訪户同村幹部產生矛盾,多次上訪,在秦華苦口婆心的勸説下,穩定了情緒,由於其生活困難秦華自己拿出100元以示慰問,其表示不再上訪。今年以來,我局4名副科以上領導幹部到基層下訪9人次,沒有出現新的信訪件。

我局在信訪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建設創造了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全市國有糧食購銷企業1—10月份完成購銷經營量23.5萬噸,佔xx市下達任務17.5萬噸的134%,提前超額完成全年的目標任務,實現銷售收入2億元,比同期1.36億元增長32%。到目前實現經營利潤500多萬元,是xx市下達任務的5倍,全市三級儲備糧78750噸,居xx各縣市之首,為調節市場供應,確保糧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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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的不斷變革,人們的利益發生了調整,新的社會矛盾造成上訪居高不下,甚至出現了“纏訪”、“鬧訪”、“越級訪”和“羣體訪”,信訪形勢給構建和諧社會增加了難度。結合我區近年來發生的上訪案件,就當前信訪現狀原因、作一調研,分析並提出相關對策。

一、造成信訪形勢嚴峻的主要原因

1、社會變革的必然結果。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社會發生了一系列變革:國有企業改制,金融系統推向市場,糧食系統走向社會,行政機關機構改革。這些變革,重新調整了各階層的利益關係,對人們的利益進行了再分配,同時也使人們的維權意識得到了加強,部分羣眾的利己觀念有所抬頭,致使簡單的問題易於複雜化,較小的事態易於擴大化,給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新的難度。據不完全統計,由於機構改革、企業改制等社會變革原因引發的信訪事件佔到了信訪總量的17%。

2、法律法規某些方面的滯後。一方面,表現在法律條文的滯後。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使社會凸顯了許多新事物和新情況,如隨着城市化進程加快,項目建設增多,農村集體土地的徵用越來越多,涉及農民的徵地拆遷補償問題也越來越多。但是,法律法規的制定往往會滯後於新事物和新情況,沒有法律法規的界定和約束成為導致上訪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滯後還表現在執法不嚴上。信訪條例明確規定,不允許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更不允許擾亂正常的辦公秩序。但是,“越軌”的行為時有發生卻少有有效制約。

3、認識上出現的誤區。誤區一:法不責眾。現實生活中,有相當一部分人受“法不責眾”錯誤觀念的影響,法律意識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願的事,就糾集眾人上訪鬧事,憑藉“法不責眾”這個護身符逃避懲罰。“法不責眾”是“腐朽、落後”的中國傳統意識,它已成為依法治國的一大障礙。誤區二:政府“管”法院。羣眾中一直存在文祕雜燴網着一種錯誤的認識:政府權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時,各級黨政部門對上訪問題的重視程度也遠遠超過其他問題,這也導致不少人信“訪”不信法。誤區三:以信訪量來考評信訪工作。目前上級對下級政府信訪工作的考評,都是以上訪量來衡量的,超過了規定的指標,各級政府的主要領導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受到一定的處本文來源: ***理。這種考評方式本意旨在加強各級政府對信訪工作的重視,分級承擔社會壓力,緩解社會矛盾。但客觀上講,這種考評方式並不很科學,它讓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鑽了空子,如:有些人因對現任領導有意見,就組織煽動一些人上訪,讓現任領導難堪,最後往往能達到“攆走”的目的。

4、工作落實不到位。一是對信訪問題解決不到位。有些信訪問題牽涉面廣,時間跨度大,調查取證非常困難,解決難度相當大,導致問題無法處理或處理不到位。二是督查不到位。有些信訪問題沒能得到妥善處理,客觀上也有幹部的原因。對信訪問題幹部中還存有畏難情緒,怕麻煩,同時部門之間缺乏良好的溝通與協調。針對這些情況,缺乏有效的文祕雜燴網幹部督查跟蹤處理和責任追究機制。三是對纏訪鬧訪等嚴重信訪事件當事人處理不到位。首先,纏訪鬧訪的概念界定不清,對纏訪鬧訪户定性困難,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門在處理類似問題時,為平息事態,免於激化矛盾,往往會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能放即放,缺乏強有力的執法配合,無法產生震懾力。

二、解決信訪問題的幾點建議

信訪實際工作中,一些地區能在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實行責任追究上動真的,在解決羣眾實際困難、破解信訪難題、化解社會矛盾上來實的,有效遏制了信訪總量持續攀升的勢頭,緩解了嚴峻的信訪形勢,總結他們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幾點:

1、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觀念,循序漸進推進改革。一是要把發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與羣眾的心理承受能力統一起來,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重大決策要符合社會現實,符合實際,要考慮羣眾的心理想法,在推進改革的進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社會保障的範圍,儘量把城市規劃區內已經農轉非的“農民”納入低保的範圍。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標準,讓下崗職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爭把改革的陣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2、樹立法治觀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識。一是繼續搞好普法工作。讓公民學法、懂法、遵法、守法,遇到問題,發生糾紛,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保護文祕雜燴網自己的合法權益。二是法律法規要與時代發展同步。立法機關、司法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及時、科學、有針對性地出台、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條文,讓各級政府在解決這些問題時有法可依。三是要弱化政府或信訪部門的職能,糾正羣眾信“訪”不信法的錯誤認識 。羣眾上訪總量多年居高不下,與政府及其信訪部門的角色定位不準、轉換不力有關。政府及其部門應與時俱進,隨着社會的變化而轉變職能,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四是嚴格執法。在處理信訪問題時,不以信訪的人多人少定對錯,嚴格以法律為準繩,改變部分人“法不責眾”的錯誤觀念。

3、樹立信訪教育與信訪執法相結合的觀念,確保信訪工作取得實效。思想教育不是萬能的。有些人明知攔路搶劫是犯罪,但還是攔路搶劫;明知殺人是要償命的,但還是有殺人犯。思想教育僅對講理的人有效,僅對遵紀守法的人有效。對無理取鬧的人、對別有用心的人、對圖謀不軌的人無效,因此,解決上訪問題時要做到區別對待。對確實有冤屈的,要儘快給予解決;對不瞭解國家的法律、政策而產生誤會的,要耐心細緻做好解釋工作,消除誤會;對於別有用心、無理取鬧、聚眾圍堵政府大門、攔阻交通要道等情節嚴重的,必須依法嚴厲打擊。

4、樹立防範與責任追究相結合的觀念,加快推進信訪工作規範化進程。一是建立民意溝通機制。繼續堅持和完善領導信訪接待日製度,加強民意溝通。通過談心交流,瞭解羣眾所想、所需、所求,從而暢通與羣眾溝通的渠道,架起幹羣“連心橋”。二是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超前排查人民內部矛盾,對可能影響本地區的矛盾糾紛做到早發現,早掌握,早化解,使矛盾糾紛消除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實行信訪工作首問責任制。為了克服責任弱化和工作不到位的問題,凡是第一位接待羣眾來信來訪反映情況的機關工作人員,要在瞭解羣眾反映的問題後,對屬於本部門工作範圍內的,應及時受理,並給予當事人明確的答覆;對不屬於本部門工作範圍的,要及時向上彙報,向其他部門或系統進行交辦、轉送,問題轉到哪裏,責任就跟到哪裏,直到問題得到徹底解決。四是實行信訪工作過錯追究制。完善信訪工作現行的考評辦法,變以信訪量考評為以信訪過錯來考評,實行嚴格的信訪過錯追究制,使各級幹部心裏服氣,工作有積極性;使個別違法亂紀、該作為而不作為的幹部得到改正;同時不會再出現因上面的壓力太大,領導幹部向無理取鬧的人妥協、讓步,使別有用心、聚眾鬧事的人有機可趁,形成“愛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惡性循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