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地方人大工作方面若干問題的調研報告

一、對政府組成人員和“兩院”有關人員述職評議,各地在這項工作中,對述職的對象、內容、形式、做法等方面有什麼好的意見和建議

關於地方人大工作方面若干問題的調研報告

根據《憲法》、《地方組織法》和《省實施〈代表法〉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和多年來的實踐,我們市人大常委會制定了《關於組織人大代表評議政府、“兩院”工作和開展述職評議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1998年11月20日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6次會議上通過。該辦法對述職對象、內容、形式、做法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1)述職對象和形式。《辦法》規定述職評議一般每年組織一次。對象是本級政府組成部門的局長、主任;“兩院”的正職和副職領導。對其他被任命幹部的述職,由所任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述職方式可以在常委會主任會議上進行,也可以委託所在機關組織實施,市人大常委會派員參加。一般我們都在常委會上進行。

(2)述職的重點內容和做法。述職報告主要突出述職幹部本人在德、能、勤、績等方面的思想、工作情況和本人在領導班子中所發揮的領導作用,敍述任職以來在政治思想方面,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勤政廉政情況;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即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執法、依法辦事的情況;在領導能力方面,即落實崗位責任制,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情況;在民主決策、科學決策方面,即貫徹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發揚民主,聯繫羣眾的情況;在接受人大監督方面,即貫徹執行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辦理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情況。

述職報告一般由述職幹部起草,先在本部門聽取意見,形成述職報告。述職評議具體操作大體上分為八個步驟:

(一)召開主任會議,決定述職人員;

(二)召開述職幹部交辦會,進行思想發動,提出具體要求;

(三)由常委會組成人員組成若干調查組,深入被述職幹部所在部門廣泛聽取意見;

(四)召開主任會議,聽取調查組情況彙報,研究確定評議意見;

(五)舉行常委會全體會議,聽取述職報告,提出評議意見。

述職評議後,被評議後的幹部,都要根據人大代表和常委會提出的評議意見,認真制定整改措施,逐條落實評議意見。述職評議的整改情況,在向市委、人大常委會書面彙報外,還應逐條答覆有關代表。

述職評議作為本級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會對“一府兩院”領導幹部依法履行監督權的一種重要形式,它對於不斷督促行政、司法機關和被任命幹部增強公僕觀念、國家觀念和法制觀念,促進行政司法機關按照法律賦予的職權更好地履行職責,嚴格執法,不斷改進工作,保障我市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健康發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組織代表進行述職,各地對組織人大代表向選民述職進行了試點。在試點工作中有些什麼好的經驗做法,存在什麼問題有何建議

為了切實搞好人大代表向選民述職這項工作,我們於去年3月下旬至4月初赴張家港市、蘇州平江區人大進行了學習取經,5月上旬我們出台了《關於開展市人大代表述職試點工作的意見》,6月下旬,我們先後在沙溪、城廂兩鎮開展代表向選民述職試點工作,並組織各鎮人大主席、副主席、祕書到現場進行觀摩,收到了較好的效果。我們試點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1、充分做好代表述職試點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1)述職代表人選確定和述職報告的形成。

在述職代表的人選上,我們主要選擇有一定代表工作經驗的連選連任的老代表;同時具有一定文化基礎,語言表達能力好,在單位擔任一定領導職務的代表。

人選確定後,我們就到述職代表所在鎮,會同言該鎮人大與述職代表碰頭,面對面地指導述職代表如何起草好述職報告,要求報告內容實事求是,並在述職會議前7天送鎮人大主席團,由鎮人大按照我們述職試點工作意見上規定的代表述職內容做好初稿修改工作。形成送審稿後送我們人事代表聯絡工委再作第2次修改。

(2)確定述職範圍和選民代表廣泛聽取選~見。

各鎮人大主席團根據常委會的統一部署,在會議前半個月,分別通知述職代表及其單位選區,並確定述職範圍和選民代表。明確代表述職範圍,一般在選區內以會議形式進行,以所在村、街道為主。在選民代表人選上,注重選擇對述職代表的工作、生活比較熟悉,有一定羣眾基礎,為人公道,具備一定文化知識和表達能力的人作為選民代表。人數一般在40-50人左右,並邀請有關方面負責人列席會議,如選區範圍內的村、街道的領導。其次,在會前要組織部分選民對代表依法履行職責情況,進行了廣泛聽取選民對述職代表的意見,為選民代表發言作準備。

(3)明確述職組織領導和述職會議的基本程序。

首先,代表述職試點工作由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聯絡工委負責指導,鎮大主席團組織實施,所在單位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單位要分工協作,加強協調;其次,明確述職評議會議基本程序:即一由鎮人大主席主持會議;二代表述職;三選民代表評議發言;四述職代表表態發方;五黨委領導講話;六市人大領導講話。

(4)搞好試點鎮的模擬述職演練。為了確保試點鎮代表述職工作質量,我們在正式開始前二天分別組織兩個鎮進行述職模擬演練。通過模擬演練,一方面聽取各選民代表意見,對述職報告作進一步完善,另一方面找出不足之處,進一步規範了述職工作的操作程序。

2、切實開好兩個鎮的代表述職觀摩現場會。

市人大常委會對整個代表述職試點工作十分重視,切實加強了組織領導工作。市人大常委會朱亦芳主任和有關副主任均出席了兩個觀摩會,在觀摩會結束之前,朱亦芳主任發表重要講話。我

們人事代表聯絡工委除了事先做好有關業務指導外,還配合試點鎮人大對觀摩會召開做好一些必要的準備工作。新聞媒體進行了報道,確保了兩個試點鎮代表述職觀摩會的順利召開。

以上是我們代表述職試點鎮的一些具本做法。今年我們在去年試點基礎上在全市範圍全面推開,到目前為止已有不少鎮進行代表述職,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在座談中大家也反映出一些問題,需要我們引起重視。

(一)市鎮兩級人大代表述職人選問題。從我們幾個鎮的述職工作實踐來看,由於鎮級代表文化層次低,工作範圍以及知情面都比較有限,選來選去各地都把村、街道辦的主任作為述職對象。而選擇村、街道辦主任去述職帶來了兩個問題:一是這些述職主任談自己本職工作多一些,談如何依法履行代表職務,充分發揮代表作用方面幾乎談不出什麼來。二是這些人在平時管理工作中,難免與羣眾有摩擦,每次組織評議鎮人大總是將有關工作做得慎而慎之,惟恐將述職評議會開成批鬥會。

(二)代表述職工作的經費問題。代表述職評議會與一般代表小組活動相比,前者獨立性強,工作量大,要求高,參與人員多,相應費用支出大一點。同時也存在着代表和選民代表的誤工補助問題,為此要求落實代表述職評議會的經費問題。

三、代表閉會期間的活動。圍繞進一步提高代表閉會期間活動的質量,各地有什麼好的做法,存在哪些問題,有何改進意見

近幾年來,我們在不斷總結以往代表活動經驗的基礎上,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做到集思廣益,不斷創新,使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活動質量有了明顯的提高,我們主要做法是:

(一)在活動內容上與時俱進,緊貼實際。主要做到“三個圍繞”,一是圍繞憲法、法律和法規貫徹實施情況;二是圍繞我市人代會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的貫徹落實情況;三是圍繞人民羣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在年初,我們對各市、鎮兩級代表小組活動計劃按照“三圍繞”在活動內容上作適當修改調整後使其更加符合當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符合當地人民羣眾的願望和要求。

(二)在組織形式上求突破、創新意。首先,我們針對代表小組活動人數少,形成不了規模與聲勢這一缺陷。我們在1997年開始,在市鎮兩級代表小組中實施“兩聯”活動,即市、鎮兩級代表小組聯合活動稱為上下聯動;將臨近鎮市代表小組聯合活動稱作橫向聯組活動。這樣做,一方面為聯絡代表活動營造了一定的聲勢和規模,另一方面拓寬了代表的知政、知情渠道,有利於代表參與決策,管理國家事務作用的發揮。其次,組織行業代表的專題視察活動。這主要是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業務部門開展視察檢查時,克服“外行人講外行話”缺點,選擇行業條線代表組成視察組,對相應行業進行工作檢查和法律監督。這樣做,使代表在視察中更能準確地發現一些問題,在座談中不講外行話,從而使提出的建議更有針對性和建設性。

(三)加強指導工作。近年來,我們人事代表聯絡工委圍繞進一步提高代表閉會期間活動質量,切實抓好對代表小組活動的聯絡指導工作。一是制訂活動計劃。年初我們工委與辦公室聯合發文要求各市代表小組及時認真制定好小組年度活動計劃,其後,召開各鎮人大主席座談會了解小組活動計劃制定情況以及鎮人大主席團工作計劃。在各組計劃上報後,我們及時進行修改、調整、平衡,以表格形式刊登在市人大工作通訊上,下發到各組,供各組相互借鑑,參照執行。二是切實抓好平時面上指導工作。首先深入到各組瞭解小組按計劃活動和活動台帳建設等情況;其次,檢查“代表聯繫選民制度”執行情況。三是抓好年終小組活動總結評比工作。我們每年底都要召開一個代表工作經驗交流會。同時做好評比優秀代表和先進市代表小組的評比工作。這對提高閉會期間代表小組活動質量,起到了很好激勵作用。

如何提高閉會期間代表活動質量是我們工作的一大課題,最近我們工委召開了部分鎮人大主席座談會,就這一問題作過專門討論。(1)代表活動內容除了圍繞黨委、政府的工作外,還要結合不同階段的新問題、新情況開展好活動。(2)對政府部門工作進行視察檢查時,事先不能通氣打招呼,只有這樣才能達到實實在在的監督實效。(3)鎮代表小組組長自行組織活動能力比較差,單組活動有難度。代表開展聯繫選民還不夠,參與議事決策能力差一點,這就需要我們加強指導和培訓工作。

四、代表建議的辦理,在督辦代表建議方面有什麼好的做法、經驗及建議

近幾年來,我們除了做好每次人代會代表建議內容的整理、摘編等基礎性工作外,始終把工作的着力點落在了代表建議的督辦上,從而使代表的滿意率、落實率、見面率一直保持在較高的水平上。特別是見面率近幾年來均為百分之百。我們主要做法是:

(一)開好一個交辦會。我們十分重視代表意見的交辦會,把交辦會當作是對承辦單位思想的動員會和辦理工作任務的落實會,切實把會開好,開出成效來。市人大常委會分管主任對辦理工作提了希望和要求。通過動員,達到進一步提高各承辦單位對辦理代表建議重要性的認識。其次是在總結、肯定上一年承辦工作成績的基礎上,針對以往不足之處提出進一步辦好代表建議的要求和意見。會上政府辦公室,把代表建議的複印件下發到各承辦部門,並要求各承辦單位及時分解落實辦理任務,做好辦理工作。

(二)堅持主任會議督辦制度。選擇代表意見比較集中、多年來提出而未落實的,事關人民羣眾切身利益的建議,提交主任會議討論決定後,作為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分工督辦的重點建議。我們工委與有關委、室配合分管領導,進行重點督辦。由於實施了主任會議對重點建議的督辦制度,進一步引起了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辦理工作的高度重視,促進了整個辦理工作質量的提高。

(三)堅持跟蹤督辦制度。這是我們進一步把代表建議辦理好、落實好的重要舉措。主要對一些重點建議辦理全過程組織有關代表進行跟蹤視察,既聽承辦部門辦理彙報,

又要看辦理進度和辦理結果,真正將代表建議落到實處。近幾年,我們主要組織有關代表對城建、環保、交通和公安等部門實施跟蹤督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贏得了代表和羣眾的好評。

(四)將激勵機制引入督辦工作中去。一是我們將辦理工作的好壞作為政府各部門年終考核的一條重要內容;二是我們通過走訪瞭解,將承辦單位在辦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刊登在人大工作通訊上,進行表揚,起到相互學習和借鑑作用;三是搞好先進承辦單位的評比工作。今年5月中旬,市人大常委會出台了《關於代表優秀建議和辦理建議先進單位的評比辦法》,我們準備在今年年底前着手抓這項工作。按照評比辦法,先進承辦單位的評比主要從承辦單位領導對辦理工作的重視程度、措施落實和按時答覆等三大方面進行考察,同時還要結合辦理結果,即代表滿意率、落實率、見面率的高低來進行綜合分析。這項工作從今年起,以後每年進行一次,具體由我們工委組織實施,評選出的先進承辦單位由市人大常委會或市人代會上予以表彰。

此外,對不符合按規範要求和代表不滿意的答覆,及時轉政府及有關部門重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