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縣基礎教育現狀及發展對策

實施“兩基”攻堅,抓好基礎教育,是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實踐“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是着眼於最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的重大措施。對提高我縣勞動者素質,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江縣基礎教育現狀及發展對策

一、三江縣基礎教育現狀

三江縣現有人口34.71萬人,有16個鄉(鎮),166個行政村。全縣有高中1所,職業技術學校1所,教師進修學校1所,初級中學20所,完全國小186所,教學點111個。全縣國小校舍總面積150347.67平方米,生均面積為4.4平方米;國中校舍總面積54149.52平方米,生均面積為3.9平方米。2003年,全縣國小適齡兒童入學率為98.5%,距“普九”規定標準差0.5個百分點,國小在校生輟學率為1.6%,距“普九”規定標準多0.6個百分點,15週歲國小完成率為94.8%,距“普九”規定標準差1.2個百分點;國中毛入學率為77.5%,距“普九”規定標準差17.7個百分點,國中在校生輟學率為4.4%,距“普九”規定標準高了1.4個百分點,17週歲國中完成率為63.4%,距“普九”規定標準差21.6個百分點。全縣只有12個鄉鎮 “普九”工作通過縣級驗收,“普九”人口覆蓋率為62.8%。

二、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三江縣是國家級貧困縣,教育事業發展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主要有:一是經濟發展落後,縣級財政困難,教育經費投入嚴重不足;二是教育發展水平低,基礎薄弱;三是貧困人口多,貧困程度深,思想觀念落後,對教育認識程度低,送孩子上學積極性不高;四是教師隊伍教育觀念相對落後,整體素質不高。五是受諸多因素的影響,國中輟學率高,加大了實現“兩基”攻堅的難度。

三、發展基礎教育思路和措施

實施“兩基”攻堅,加快發展農村基礎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農村工作的重要內容。如何抓住中央實施西部地區“兩基”攻堅的歷史機遇,克服實際困難,發展我縣基礎教育,是自治縣人民政府的當務之急。我認為應該抓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樹立科學發展觀,加強對基礎教育工作的領導

進一步落實“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自治縣政府要把本縣教育發展規劃、經費安排使用、教師和校長人事等方面管理工作抓好,建立和完善農村中國小投入保障機制。成立機構,嚴密組織,強化責任,建立形成一個縣委決策、政府落實、人大政協監督、鄉鎮學校實施、部門配合的工作格局,加強對基礎教育工作的領導。

協調有關部門,形成合力,全面實施基礎教育工作。縣委要把“普九”工作列為常委會必須討論決策的重要議題,縣政府把“普九”作為重中之重工作來抓,出台《三江侗族自治縣“普九”攻堅工作實施方案》,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並實施把“普九”工作與幹部的調轉任用提拔、與年終考核和評優樹模、與獎金和浮動工資掛鈎的“三掛鈎”制度,把抓“普九”工作的成效作為衡量幹部政績的重要內容,作為檢測幹部是否稱職、是否成熟、是否有遠見的一條重要標準,實行“一票否決”制;縣人大、政協把“普九”工作列為重點督查視察內容,提議案、出點子、想辦法;各職能部門充分發揮職能,為“普九”大開綠燈,打破常規,特事特辦。財政部門積極發揮財政主渠道作用,及時劃撥專項資金;國土部門及時解決用地問題;城建部門和質監部門抓住設計和質量重要環節;林業部門及時提供苗木、花草和園林技術支持;審計部門加強對工程項目的階段審計和終結審計;文化、工商部門加強文化、網絡、媒體市場的監督,淨化了育人環境;紀監部門加大對不正之風監察力度,避免“普九”建設中挪用、擠佔和浪費資金現象的發生;交通部門保證公路暢通,使建材及時運送到位;電力部門保證“普九”工地的電力供應;公安部門加強治安管理,查堵不穩定因素,保證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當好第一責任人,打好“兩基”攻堅戰

為保證“兩基”工作順利實施,要強化政府行為,把“兩基”列為“一把手工程”,實行“雙線目標管理責任制”,即一條線是“縣政府――鄉政府――村”;一條線是“縣教育局――鄉中心校(中學)――各村校”,通過簽訂目標責任書,層層分解責任和指標。縣政府成立“普九”攻堅指揮部,指揮長由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縣四家班子有關領導擔任,成員由教育、財政等職能部門主要領導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學校了相應成立“普九”攻堅領導小組。明確規定縣、鄉、村三級黨政“一把手”是“普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同時,實行縣級領導包抓鄉鎮、鄉鎮幹部包抓村組、部門包抓學校的包點聯校責任制,上下聯動,營造領導身體力行、部門密切協作、羣眾積極參與、領導苦抓、部門苦幫、羣眾苦幹的“兩基”攻堅環境。集全民之智、舉全縣之力、聚八方之財,打好“兩基”攻堅戰。

(三)加大教育經費投入,改善中國小辦學條件

我縣要完成“兩基”達標需投入資金約4346萬元。這個數字是全縣一年的財政總收入,根據我縣目前的財力狀況,每年只能籌措到300萬元左右。面對巨大的資金缺口,縣委、縣政府要本着“立足縣情,多源彙集”的主導思想,通過 “財、税、費、社、產、捐”等多種形式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體制,確保基層教育經費。一是抓住中央實施西部地區“兩基”攻堅機遇,積極爭取並認真實施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爭取資金改善全縣辦學條件;二是縣財政努力貫徹中央、省、市“三個增長”和轉移支付資金的65%用於教育的政策,要克服一切困難,保證投入教育的財政資金逐年有較大幅度增長;三是加大農村綜合扶貧開發資金在教育方面的傾斜投入,將扶貧開發示範村建設資金的較大比例用於“兩基”和校舍排危;四是學校從雜費收入中、機關單位從辦公經費中擠出部分資金用於學校建設;五是動員城建、國土、税務等部門為校建工程減免設計費、監理費、土地徵用補償費以及相關税費;六是充分利用“一事一議,民主決策”的政策,解決農村税費改革後村級學校建設經費不足的問題,同時合理安排羣眾投工投料,開展師生義務建校活動,節約建設資金;七是通過開展“光彩事業”把社會資金吸引到“兩基”建設上來;八是充分發動幹部羣眾和社會賢達,通過大規模、多形式開展捐資助學活動籌集資金。

為保證教育按時足額撥付到位,專款專用,我們通過制訂《三江“普九”資金管理辦法》,縣設立“普九”基建專户,專項管理,專户專存,專款專用。嚴把資金審批關,所有項目的投資規模和資金的使用計劃,一律要由縣“普九”領導小組審批,實行行政首長、教育局長、財政局長“三長簽字”制,嚴防資金流失。抽調財政、審計、紀監、督導室等部門人員和“普九”辦經費籌措管理組人員組建一個“普九”資金監察小組,不定期地、突擊地對各鄉鎮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審計,保證了資金的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地發揮了投資效益。

(四)狠抓落實,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振興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興教育的希望在教師,建設一支具有良好政治業務素質、結構合理、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是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根本大計。有鑑於此,應該始終抓好師資隊伍建設,從“擇、培、激、留”四個字上作文章。

“擇”即擇優。堅持擇優聘任,競爭上崗的原則,寧缺毋濫,優化教師隊伍。按照自治區下達的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指標,通過人才交流市場向社會招聘優秀人員來校任教,實行優者重用末位淘汰制,逐漸清退一些低素質的教師,逐步實現配足、配優師資,保持學校的生機與活力。

“培”即培育。要改變孩子先改變老師,在開展素質教育和創新教育的今天,對教師特別是老教師實施“換腦工程”尤為重要。我們要採取“引進導師指導、外送教師培訓”和“全面培養,典型帶動”的培訓方法,優化教師隊伍。

“激”即激勵。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勵機制,從物質和精神上給予鼓勵,滿足教師實現其自身價值的需求。在物質鼓勵方面,按照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通過設立少數高工資標準的崗位,拉開工資檔次。在精神鼓勵方面,積極創設條件,引導教師高層次的追求,通過評優評先、開展教師職業技能大賽、評選“學科帶頭人”、選拔中青年骨幹教師等多種方法和途徑,特別是要通過改革職稱評定辦法,加大職評會考評的力度,堅持職評標準,提高職稱的“含金量”,使職稱真正體現教師的能力和水平。創造積極上進的競爭環境,使更多的拔尖人才和中青年骨幹教師脱穎而出。

“留”即留人。在目前市場經濟的背景下,有才華有水平的教師“跳槽”現象時有發生,為減少師源流失,穩定師資隊伍,我們建立教師工資保障機制,實行政策傾斜,制定相關待遇政策。保證按時足額發放教職工工資,對有技術有事業心有管理才能的專業教師我們予以提拔重用,這有利於調動他們的工作熱情,激發他們的創造潛能。同時要結合本縣實際情況,適當提高教師的經濟待遇和提高教師的考核獎勵。通過激勵機制和待遇政策,把教師向高工資地區流動引導到在縣內競爭上崗上來,做到事業留人、感情留人、環境留人。

(五)加強教育管理,堅持依法治教

隨着依法治國的提出,教育法制化管理也日趨迫切和重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將代替傳統的經驗管理。我們切實重視和加強對教育法制建設的領導,圍繞“從嚴治教、規範管理、淨化行為”的工作思路,建立“決策、執行、監督”三結合的教育管理機制,逐步規範辦學行為。從“轉、育、立、督、保、扶”六個方面加強對教育的管理,促進依法治教。

“轉”即轉變管理職能。堅持“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縣級政府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要轉變職能,明確職責,依法按權限與程序對學校進行管理,維護學校辦學自主權,轉變不適應形勢需要的行政管理方式、方法,切實做到依法行政。

“育”即道德法律教育。加強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行政領導幹部、校長、教師及學生的素質,增強道德和法律觀念。制定考核機制,把師德表現和普法情況與校長、教師年度考核相結合,不合格的實行 “一票否決”制。

“立”即建章立制。在遵循上級制定的各種法律法規外,制定《三江縣加強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建設暫行規定》、《三江縣中國小教職工年度考核實施辦法》、《三江縣教育局廉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規章制度,加強對教育的管理。

“督”即民主監督。通過制定監督機制和成立監督機構,定期或不定期對教育部門和學校進行檢查。同時通過完善教職工大會、落實校務公開、建立家長委員會等方式,對教育部門和學校進行民主監督。

“保”即保護權益。嚴格依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的規定,認定教師資格、聘任教師、保障教師待遇;依照《義務教育法》等法律的規定,保護學生受教育權、人身財產安全,保障和維護教師和學生的合法權益。

“扶”即扶助貧困。建立貧困學生資助制度,實施扶貧關愛項目,對家庭的學生實行“兩免一補”幫扶,扶持貧困學生按時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