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兩委關係”:障礙與對策

農村“兩委關係”:障礙與對策 實行民主自治,尤其是村委會直選,給人們的思想觀念、思維方式帶來了深刻變化,同時對黨在農村中開展工作的領導方式和活動方式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隨着村民自治實踐的深化,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其中村委會和村黨支部的關係,即“兩委”關係成為當前農村中非常突出並亟需解決的問題。這個問題的存在,不但影響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而且直接影響黨在農村各項方針政策的落實,影響農村的穩定及各項工作的開展。為了更深入地探討和研究這個問題,我們結合“xxxx”學習教育活動的開展,對全區農村“兩委關係”現狀進行了調研,總結了基層實踐的一些有益做法和新鮮經驗。 一、全區農村“兩委關係”現狀 我區村級體制改革工作,從試點到全面鋪開,歷時近四個月,至XX年10月24日止,全區14個鄉鎮所轄的148個行政村、1248個村民小組全部完成了村級體制改革工作。通過民主選舉,一大批年富力強、有一定文化基礎、羣眾擁護的優秀人才充實進了村組班子,為我區跨世紀的農村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經過近一年半來的村民自治實踐,我區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有了很大的進展,全面推行在黨支部領導下的村民自治,已逐步成為村組幹部和廣大村民的自覺意識,極大部分村級組織能夠積極完成鄉鎮黨委政府佈置的各項工作任務,依法開展村民自治。據調查,全區148個行政村中,“兩委關係”協調較好的有98個,佔66.2%;一般的34個,佔23%;較差的有16個,僅佔10.8%。統計數字表明,“兩委關係”協調和基本協調是全區“兩委關係”的主流,也是村民自治最值得肯定的方面。 但由於大規模直選村官在我區尚屬首次,因而這項工作在取得成功的同時,也存在着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比較突出的是一些地方的村黨支部和村委會關係長期不協調。其主要表現形式是: 1、拉幫結夥,明爭暗鬥。XX年村改改委前後,某村頓時陷入一片混亂。某村民為競選村主任,在村內外大肆宣揚:“原村黨支部、村公所的人是一批髒官,有嚴重的經濟問題”,自行組織羣眾四處湊錢上訪。在臨近競選時,他甚至暗地裏許諾“我上任後不抓計劃生育,不收提留統籌”。通過這種非正常的活動,獲得了過半數村民的支持,當選為該村的村主任。由此,也埋下了村委會與村黨支部公開鬧對抗的導火索。他在主持村務活動中,奉行“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處世哲學,下轄的幾個村民小組長不太“聽話”,他擅自組織人揹着票箱滿村索要“罷免票”,未經合法程序,就勿忙宣佈幾個“不聽話”的小組長已經被罷免了。為樹立自己至高無上的威信,在開展人口普查工作中,竟一次動用了幾十人滿村亂轉數天才完成了登記工作,幾十人還天天聚在一起吃吃喝喝,很多羣眾對此十分反感。他為爭奪對村財務的控制權,一再邀約人找村會計、出納鬧;部分村款一旦落入他手中,也不按規定上繳村財務管理,而是自行支配。面對這樣的情況,鎮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多次派人進村做工作,他對此置之不理,該村自村改委以來形成的混亂局面難以扭轉。鎮黨委、政府迫於無奈,只有組織召開村民大會,依法罷免了其村主任職務,又順利補選產生了新的村主任。 2、法盲當政,違法亂紀。某村主任、副主任當選後,打着“為羣眾辦幾件實事”的旗號,在未經任何部門許可的情況下,就擅自組織羣眾在天然林規劃區內修建鄉村公路,致使3.23畝的國有林地被毀,國家森林資源遭到了嚴重的破壞,現二人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由於新當選的村官自身法律素質低下,為辦公益事業而觸犯國家刑律,害得自己也鋃鐺入獄,其教訓十分深刻。 3、個性張揚,意氣用事。某村村主任,年僅22歲,人很年輕,但也十分意氣用事。才剛上任就急於同村黨支部鬧分家,寧可花錢外出租房,都不願同村黨支部在村房內辦公。XX年召開的“三.八”婦女節座談會,村婦女主任在未徵得他同意的情況下,就按慣例把座談會放在村黨支部辦公地點召開,他一氣之下就決定撤換村婦女主任;由於鎮政府及時制止,才使這起因一件小事而引發的撤職風波得以平息。在日常工作中,他經常藉口“村民自治”,拒絕接受鎮政府安排的熱點、難點工作,致使鎮上的很多工作在該村根本無法開展。 4、糾纏歷史,喋喋不休。在調查中發現,“兩委關係”不協調的16個村中,有7個村存在着原村級財務遺留問題多。新當選的村主任經常宣稱“支書是老的,主任是新的”,“財務問題,支書必須給羣眾一個交待”。某村新當選的村主任上任後,就在村民中到處宣揚原村級財務開支的幾個項目有問題,邀約羣眾四處上訪。鎮紀委先後兩次進村調查,調查證實原村級財務開支並不存在較大的問題,而村主任和村民對這一結論明確表示不接受,經常糾纏村支書一定要説清這事。村支書迫於無奈,已經有近10個月沒有上班了。據調查,我區148個行政村中,村改委後仍有17個村沒有向新當選的村委會辦清財務移交手續;還有29個村雖然辦理了移交手續,但羣眾對原村級財務仍存疑問。調查表明,原村級財務遺留問題,既是直接造成“兩委關係”不睦的一個重要原因,也是造成部分村組不穩定的一個重要誘因。這一問題,必須引起各級組織的重視。 5、自私自利,爭權奪利。某村新當選的村支書、村主任都是原來的村幹部,兩人關係一直相處不錯。村改委後,由於雙方在工作中各存私心,兩人關係逐漸不和,導致兩委在工作上“各吹各的號、各唱各的調”。礦務局關閉破產期間,礦務局濫泥坪礦決定將回收運輸管道內的精礦項目承包給該村。由於該項目利潤較大,二人為此你爭我奪,關係愈加緊張,致使該村一度時期“盜搶精礦”現象突出,社會治安逐步惡化,人民羣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受到了一定干擾。 6、放棄工作,各行其是。有的村委會主任、副主任當選後根本不去履行職責,而是過去是幹什麼的,現在照樣去幹什麼。某村村主任上任不久就外出打工,致使該村委會一直處於癱瘓狀態;某村副主任,在選舉前是個礦石老闆,選舉後,僅到村裏參加過兩次會,就沒有到村裏上過一天班,而是跑到某地投資打礦。據調查,“兩委關係”不協調的16個村中,有7

農村“兩委關係”:障礙與對策

個村的10名村幹部在村改委前都從事個體經營。村改委後,仍然有部分村幹部把主要精力和時間放在自己的經營活動上,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村務活動的正常開展。 7、歷史積怨,長期不睦。全區有6個村兩委的主要負責人都是原班人馬,由於在長期共事中積累的一些矛盾沒有解決。村改後,仍然把歷史積怨帶進工作中,形成了村改後“兩委關係”的對立局面。 8、怕事躲事,你推我讓。我們在調查中發現,很多村幹部都流露出一種怕事、躲事的思想。有的新當選的村主任認為,三年任期一晃就過,只有“多栽花、少栽刺”,才能不留罵名;換屆時,也才不會失去選票。由於這種不負責任的思想作崇,在處理一些諸如計劃生育、徵糧派款、調解糾紛等棘手問題時,能滑就滑,能推就推,能躲就躲,導致村上很多工作根本無人去管。諸如此類現象在我區很多村都有不同程度地反映,兩委不協調的村表現得尤為明顯。在這些村中,每遇“好事”,大家都爭着幹,生怕不幹就籠不住民心;每遇“麻煩事”,卻你推我讓,主任説“支書權力大,凡事都歸支書管”;支書卻説“主任本事大,他不管誰管”。兩委不協調的村中,有不少很容易處理的事,就由此成了久拖不決的難事。 在分析中,我們認為,雖然“兩委關係”協調或基本協調是我區農村“兩委關係”的主流,但仍有不少村仍延襲着過去的傳統“包攬型”的領導方式,要麼是支書主動讓步,要麼是主任隨聲附和。由此可見,真正意義上的“兩委關係”協調的良性化水平並不很高。 二、農村“兩委關係”的主要障礙 雖然“兩委”矛盾普遍的終極表現都是村黨支部書記與村委會主任兩人個體之間的工作不協調,但其潛伏着的一些深層次問題不容忽視。究其深刻原因,主要在管理體制、思想認識、制度建設、經濟文化基礎等諸多方面尚存有不少障礙。 障礙之一:理論不清、職責不明 從理論上講,村黨組織和村民自治組織的地位和關係是明確和協調的。但是,在實踐中如何具體運作卻十分模糊,有些政策規定還互有重疊。《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規定:村黨支部是農村各種組織的領導核心,討論決定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但究竟如何體現“領導核心”,究竟什麼才是“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等都沒有明確的規定。《村組法》雖然在第三條規定了黨支部是領導核心,但在關於村委會職責的規定中,又幾乎囊括了農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這種規定的模糊性和重疊性是兩委關係緊張的制度性原因,兩委各自按照對己有利的法規,爭奪村莊的各種資源,如財務管理權、公共事務決定權以及各種簽字權等,在這種情況下,“兩委”矛盾的產生便是不可避免的。 從職責上講,黨組織與村民自治組織的權限範圍尚缺乏具體的界定,有關規定過於原則化。新修訂的《村組法》規定:“中國共產黨在農村的基層組織,依照憲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開展自治活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村黨組織對村民自治所承擔的“支持和保障”的職權範圍及履行責任的方式卻無明確規定,加上農村基層黨組織與村民自治組織的關係不同於國家政治系統中各級黨組織和政府的關係,有其共同直接面對農民羣眾解決問題的特點。由於二者的權限範圍劃分不明確,難以避免地造成了村黨組織“行政化”、“事務化”傾向,具體操作中常同村委會的決事權、用~相沖突。 障礙之二:認識模糊、顧慮重重 村委會直接選舉給農村幹部羣眾的思想觀念和思維方式帶來了深刻變化,各種思想情緒的抗爭表現得十分激烈,一部分幹部羣眾中也出現了一些認識上的偏差。 一是一些鄉鎮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存在失控的心理。實行村民自治後,對村幹部任免權的改變和行政權的轉換,造成了部分鄉鎮幹部的失落感,有的對村民的自治能力存有疑慮,認為東川農村經濟文化落後,農民覺悟低、素質差,開展村民自治不切實際;有的還不適應村民自治的要求,習慣於行政命令和行政干預,動輒就説民選村官不聽招呼,説村民自治搞亂了農村,一時難以理解鄉鎮人民政府對村委會是指導關係而不是領導關係的規定。這種對村民自治的複雜心態,使得一些鄉鎮領導既想加強領導,又怕陷入誤導,既想放手發動,又怕撒手失控。可見,在鄉鎮黨委如何加強領導,發揚民主,依法辦事方面確實需要積累實踐經驗,摸索一套成功的做法。 二是部分農村黨支部沒有認識到這是我們黨的領導方式、執政方式的重大改善和發展。覺得過去是“一統天下”,現在竟然“一分為二”,會“天下大亂”,抱怨上頭亂搞“名堂”,心裏很不舒服,行動上很不適應。即使是身兼村委會主任的村支書,對如何搞好村民自治心中也沒章法,領導方式、工作方法還未轉變,與民主自治的要求相差甚遠。 三是村委會成員及村民由於幾千年來封建傳統思想的束縛和長期處於無自主權的地位,如今被“解放”出來,自己管理自己,一時找不到應有的位置,無所適從。官本位意識、宗法族權觀念等封建殘餘思想長期作祟,“當家作主”、“以民為本”的民主觀念難以樹立。 障礙之三:缺章少制、落實乏力 我區農村通過村改委實現了民主選舉,但在148個行政村中,依照規範的自治章程實行在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卻寥寥無幾。缺章少制具體表現在:一是作為民主決策重要組織形式的村民代表會議、村民會議制度還未建立或很不規範;與推動民主管理密切相關的自治章程普遍沒有制訂,村規民約多數是幾年前訂立的,“自治”形同虛設;村務公開和上牆的民主監督制度存在不規範、不清楚、不全面的情況。二是還沒有制訂發展經濟、減輕農民負擔、壯大集體經濟及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和計劃。三是村級財務制度、村民參與民主監督、村委會加強自身建設等尚無章法,缺乏制約機制,或者制度已經寫在紙上,落實乏力。 管理村務缺章少制同村“兩委”主要負責人履職能力密切相關。在調查走訪中,有的村支書、村主任甚至根本不知道自治章程、村規民約是怎麼回事,村代表會、村民大會又是用來做什

麼的。在做具體決策中,連村委會委員都不讓參與,仍習慣於一個人或少數人説了算。我們認為,要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村民自治,建立完善合理的制度才是治本之策,解決缺章少制問題是當前推進我區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進程的一個十分緊迫的問題。 障礙之四:經濟貧困、文化落後 “兩委關係”的良性互動,總是以一定的經濟文化基礎為動力源泉的。但就東川絕大部分村莊而言,無不伴隨着貧弱的集體經濟、村民總體文化程度低同推行村民自治間的深刻矛盾,存在着明顯的動力不足問題。 在經濟層面,貧弱的集體經濟無法支撐村民自治的正常運作。全區148個村中,有一定集體收入的僅有30個,無集體經濟的“空殼村”卻多達118個,有的村甚至債台高築。從實踐中看,在缺乏集體經濟實力的地方,由於村黨組織和村委會難以為村民提供良好的社會服務,缺乏凝聚羣眾的物質基金,村委會辦理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只能完全依靠村民出資出力。在經濟欠發達的貧困村,如果強行讓個人負擔村務費用,則可能直接造成村民過重的負擔,從而令村民對村民自治的實施產生牴觸。在這種情形下,“兩委”班子為管村務去爭權奪利就失去了內在動力,而代之以處理棘手問題互推互讓。在一些負債累累的村莊,甚至讓人失去了當幹部的興趣,一些貧困村幹部當選後不願意履職或者乾脆外出務工撒手不管的情形也隨之出現,造成了個別農村基層組織又處於癱瘓、半癱瘓狀態。由此可見,就貧困地區而言,在評判“兩委關係”權力的劃分和運作方式時,也應該以是否能促進脱貧和壯大集體經濟力量作為優劣的標準。 在文化層面,村民的總體文化程度低可能導致村民自治的盲從性。正如列寧所指出的:“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必須先教他們識字。不識字就不能有政治,不識字只能有流言蜚語、傳聞偏見,而沒有政治。”由於長期的歷史原因,我區農村人口的整體文化素質尚不高,文盲半文盲仍在農村人口中佔有相當比例。農村改革後大量文化程度相對較高的農村勞動力流向城市和其他發達地區務工經商。這種狀況必然影響農村一般村民參與日常村務管理活動。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人表現出的對政治冷漠與對公共利益的麻木,對民主選舉產生了不良影響。在個別落後地區,有些競選者只要輕率地許個願、表個態,農民就會投他的票。對“兩委”幹部行為優劣的評價往往也是人云亦云,在有的村即便如實公佈了財務,由於村民不識字或不懂帳,村幹部也常常得不到村民理解。 當然,我們強調農村落後的一面,也要看到村民自治帶來的村民民主意識增強的新變化,這一變化要求和推動着村民自治的規範化運作。所以,大力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壯大集體經濟,發展農村文化事業,提高農民文化思想水平和民主素養,是保證村民和自治規範運作、健康發展的一個重要條件和必要的前提。 三、實踐中應妥善處理的六種關係 由於當前農村社會矛盾錯綜複雜,妥善解決“兩委”矛盾的措施和辦法還不盡完善,有很多問題還需要在實踐中逐步探索和研究。在今後的工作中,各級基層組織思考和處理“兩委”矛盾時,應把握準確以下六種關係: 1.村民自治與黨的領導的關係。旗幟鮮明地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是處理好二者關係的根本原則,這一點不能有絲毫動搖。《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從法律上確立了黨支部在農村的領導核心地位。黨支部要站在領導農村民主政治建設的第一線,切實加強政治、思想、組織領導;要充分發揮、保證村委會和全體村民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自治職能和權利,改變對村委會“要你辦就得辦”的家長作風。村委會要主動接受黨支部的政治領導,自覺維護黨在農村的政治權威和核心地位,並勇於對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負責,率領羣眾搞好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為基本內容的村民自治。 2.民主進程與生產力水平之間的關係。在基層搞民主政治建設,必須和當前的生產力水平相適應,同步推進。不能脱離現有的生產力水平,也不能超越現在的歷史階段。搞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是堅定不移的方向,但如果操之過急,超越了生產力水平,超越了歷史階段,則會欲速則不達,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嚴重的甚至會衝擊黨的領導,最後使黨在基層喪失領導權。 3.體現~與落實上級意圖的關係。村委會和黨支部在工作中,要樹立體現~與落實上級意圖二者相統一的思想。代表~,為老百姓辦事,要把老百姓願意不願意、答應不答應,贊成不贊成,擁護不擁護作為衡量工作好壞的標準。但把握這一標準應從全局來看,如局部幾個村組老百姓不很贊成或不很情願的計劃生育、提留税收等工作,雖然也有羣眾不滿意,但並不真正代表羣眾的長遠利益。所以要注意處理好體現~與落實上級意圖的關係,這是協調處理好“兩委”關係的一個重要基礎。 4.強化責任意識與落實報酬的關係。由於村集體經濟基礎薄弱,村幹部報酬不兑現的問題在部分鄉鎮十分突出。我區農村有不少村民小組長、羣團組織負責人甚至還沒有一分錢的報酬。所以,如何在強化他們責任意識的同時,應解決相應的報酬問題,逐步建立責權利統一的績效考評機制。 5.加強教育與~導向的關係。應該肯定整個村幹部的主流是好的,他們辛辛苦苦、盡力盡力為黨工作,為人民工作。雖然也有極個別村幹部的違法亂紀讓羣眾十分反感,但不能因為社會不良~導向導致羣眾對村幹部一團糟的印象。在這方面~應給予正確的引導,應宣傳先進、樹立典型,從而達到凝聚人心的目的。 6.明確職責與規範操作的關係。在兩委關係上,應進一步明確職責、理順關係、分清責任、規範操作。對如何調整不勝任現職村幹部、怎麼處理利用非組織勢力拉選票等問題,必須在法律上做出必要的規定。在實踐中,應把加強兩委關係規範制度建設作為工作重點,鼓勵大膽試,大膽闖。 四、村級規範化管理:解決兩委矛盾的重要途徑 我區村民自治的實踐表明,“兩委關係”協調發展實際上是一個兩委良性互動的過程。實際工作中,既要重視抓好村黨支部的自身建設,也要重視抓好村委會的自身建

設。唯有實行“兩條腿”走路的辦法,糾正那種“重支部建設,輕村委建設”的傾向,才是解決所有問題的關鍵所在。 我區在借鑑和總結區內外開展“xxxx”學習教育活動的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今後一個時期加快“兩委關係”良性化進程的主要工作思路:以制度創新為載體,積極推行村級規範化管理,努力實現“思維定式從為民作主向讓民作主的轉變;決策機制從少數人説了算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集體決策的轉變;工作方法從強行推行向引導、説服、提供服務的轉變”的村民自治目標。 實行村級規範化管理,目的是為了進一步突出黨支部的領導核心地位,更好地促進村級民主政治建設,保持社會穩定,促進農村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因此,在制定過程中要堅持四個原則:一是堅持既充分體現黨支部的領導核心地位,又切實保證村級其他組織發揮功能的原則,做到科學分工,明確責任;二是堅持依法建制的原則,體現《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條例》的基本規定;三是堅持既約束幹部又約束羣眾,重在約束幹部的原則,把村幹部的活動置於羣眾的監督之下;四是堅持實用實效、便於操作的原則,使各項制度的制定着眼實際,操作性強。按照這些原則,對村級工作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規範: (一)理順村級領導體制,規範村級事務決策程序。 理順村級領導體制是實行村級規範化管理的核心問題。要立足於保證黨的領導核心地位得到鞏固,保證村級組織職能有效發揮,保證黨員、羣眾的民主權利真正行使,對村級領導體制進行理順: 一是明確村級組織之間的關係。強調村黨支部是村級組織的領導核心,農村黨支部書記是村級班子的一把手,是村裏各項工作的主要組織者和領導者,村委會等其他村級組織必須在黨支部的領導下圍繞自身職能依照《組織法》和各自章程開展工作。 二是進一步細化村級組織各自的職能。除了重申《條例》和《組織法》規定的黨支部、村委會的職責外,各鄉鎮應結合農村實際進行了補充細化,嚴格界定職責範圍。同時,對村民會議以及村民小組、村民代表會議的職責也應作出明確規定,使村級各種組織有職有責,分工明確,運轉有序。 三是規範村級事務決策程序和議事程序。在村級重大事務決策上,堅持先黨內後黨外的原則,統一決策程序。具體步驟可以為:第一步由黨支部依據法律、法規及上級黨委的工作部署,結合本村實際研究提出方案,或由村委會提出方案經支部同意後提交聯席會研究;第二步召開兩委聯席會議對方案進行討論修訂;第三步召開黨員議事會或黨員大會討論修改並形成決議;第四步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做出最後決定,並付諸實施。 (二)完善村級幹部管理,強化教育監督職能。 一是建立村組幹部分級輪訓制度。區委負責培訓村主要幹部,村組其他幹部由鄉鎮負責。對新進村組班子的人員,突出進行必要的上崗培訓,從起點上抓好其思想和工作行為的規範。要把《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作為培訓的重要內容,同政治理論、業務能力和實用技術的培訓有機結合起來。 二是對村幹部實行誡勉制度。村委會換屆以後,有的村幹部素質比較低,工作不得力;有的在工作中不公正,凡事從個人和家族的利益出發,引起羣眾的不滿。對這些村幹部可由鄉鎮黨委實行誡勉,由鄉鎮黨委安排誡勉對象離崗培訓。誡勉情況要在本村黨員大會和村民代表會議上予以通報,説明誡勉事由,接受羣眾監督。誡勉應規定一定的期限,誡勉期滿,由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和村民代表會議,對誡勉期內的表現進行民主評議,並將評議結果及處理意見報鄉鎮黨委。鄉鎮黨委經過集體研究,對經民主評議確已改正問題的,給予解除誡勉;對經民主評議未改正問題的,按有關程序給予必要的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對確實不能勝任工作的,由鎮黨委做説服工作,動員其辭職;對經誡勉無明顯變化而又拒絕辭職的,依法提請進入罷免程序。 三是完善對村幹部的監督機制。建立村委會定期向黨支部彙報、請示工作制度,由黨支部監督村委會依法開展工作,保證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實行定期民主評議村幹部制度,每年組織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對村幹部進行民主評議。對評議為優秀的,由鄉鎮黨委進行表彰;對經民主評議問題較多的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進入誡勉程序。 (三)規範黨員管理,加強組織建設。 管好黨員隊伍是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戰鬥力的重要基礎,也是貫徹從嚴治黨方針的必然要求。要進一步健全完善黨員目標化管理、黨員聯繫户和民主評議黨員等措施,注重對黨員的日常管理和過程管理, 一是把推行黨建目標責任制同村民自治相結合。農村黨建目標責任制要把“村民自治”這一主題突出出來,要通過加強黨支部的自身建設,通過領導村民自治的實踐,使支部在實踐中學會把黨的正確主張和組織意圖貫穿到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和村務管理規則之中。堅持黨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的原則,通過建立健全各項制度,規範兩委和村民的行為,不斷提高黨領導農村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和科學化水平。 二是把要求黨員發揮作用與黨員聯繫羣眾相結合。各村都要建立黨員聯繫户和黨員量化管理制度,對黨員進行嚴格管理,充分發揮黨員在村級事務管理的先鋒模範作用。 三是把對黨員日常管理與民主評議黨員結合起來。黨支部要每年組織兩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並把評議結果作為年終評先樹優的重要依據;對民主評議為優秀的,要進行表彰;對評議為不合格的黨員,按照組織程序進行嚴肅處理。 (四)規範村民管理,提升自治水平。 堅持教育與管理並重。把對羣眾進行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愛國主義和法制教育貫穿於推進村民自治的始終,引導羣眾顧全大局,自覺履行義務,嚴格依法辦事。同時,充分發揮村級“小憲法”的功能,按審議程序依法對《村規民約》進行修訂,充實內容,抓好落實,促進了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五)規範集體資產和村級財務管理。 集體資產和村級財務是涉及農民利益的最敏感的問題,也是村民最關心的問題,管不好容易造成集體資產的流失,損害羣眾的利益,引發經濟糾紛,造成不穩定。對村辦企業等經營項目的承包要普遍實行公開招標,村裏的一切經濟合同要做到主體合格,內容合法,程序完備,手續齊全。對發展公益事業的專項資金,要求遵循減輕農民負擔、量力而行和尊重多數人意願的原則,需向農民集資的,必須召開村民會以簽名的方式進行表決,經大多數的村民同意才能集資;對於發展公益事業的專項資金,實行專項管理的辦法,工程結束後詳細進行公開,消除一些不必要的矛盾。財務收支實行年初預算,年終決算,明確規定重大開支的審批權限。全面推行民主理財制度,規範民主理財的程序、原則,明確村民主理財小組的職責。對財務管理薄弱村實行“雙代管”;加強對村務、財務公開的監督檢查,在各村設立村務公開監督舉報箱,鄉鎮要定期對公開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杜絕假公開和不公開現象,實現村務、財務公開內容、程序、時間和監督管理的四個統一。 總之,結合“三級聯創”活動,逐年加大村級規範化管理的力度,逐步澄清對村民自治的模糊認識,真正從制度上解決支部村委“兩張皮”的問題,全區村級事務管理的民主化進程必將穩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