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師學院反腐倡廉工作報告

黨的xx大報告中提出:“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註重治本,更加註重預防,更加註重製度建設。”從這三個“更加註重”的相互聯繫上看,注重治本和預防都需要相應的制度來保證,加強制度建設起着尤為重要的作用,我們要充分認識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切實增強抓好制度建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進一步加大對制度建設的推進力度,把更加“注重制度建設”的要求落到實處。

技師學院反腐倡廉工作報告

加強制度建設,首先把要建立的制度設計好,提高制度的科學性,增強制度的嚴肅性。制度作為由一定的組織體系建立和推行的行為規範,具有規範性、強制性、明確性、穩定性和連續性等特點,與道德、習俗等其他社會規範相比,更側重於通過科學、嚴格的程序和規章來保證人們行為的規範性;制度作為一種以物質、精神懲罰和組織處分為工具性手段的社會控制方式,可強制性糾正離軌行為,迫使人們選擇、保持符合組織要求的行為路徑;因此,加強制度建設,要充分考慮到制度所具有的以上特殊性能,科學合理地制定制度,避免自相矛盾。依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設計制度,保證制度的科學性和嚴肅性。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而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如果制度設計本身都不能體現公平合理,那麼,它執行起來就很難起到規範行為、提高效率、促進和諧的目的,很難發揮應有的作用。

搞好制度建設,還要重視統籌協調,着力加強制度的系統性,解決制度不完善不配套的問題。制度是一系列權利、義務或責任的集合,它明確告訴人們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以及違反制度的後果,具有相應的可操作性和行為導向功能;制度好,可以使有腐敗之心的人無法腐敗;制度不好,也可能會使好乾部犯錯誤。對於預防腐敗來説,法律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面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經過多年的努力,特別是通過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和開展“制度建設年”活動,我院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取得了重大進展,先後制定出了《市技術學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守則》、《關於實行廉政談話的暫行辦法》、《關於校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的規定》,建立了《黨政會議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政務督查工作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內部接待就餐制度》、《工程項目和物品採購管理辦法》、《車輛管理規定》、《畢業生安置管理規定》、《師德考核辦法》、《教學責任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國家助學金髮放實施辦法》等制度,這些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懲防腐敗制度體系,有效地規範了相關工作程序和行為。隨着反腐敗鬥爭形勢的發展,新情況、新問題的湧現,要求我們進一步解放思想,不斷創新制度,以適應新的形勢的需要。要按照學院制定的《關於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制定“物品採購投標工作程序”、“教育教學職業行為規定”和“發展黨員工作制度”等制度,完善相關的配套制度,提高制度體系的系統性和可操作性。

加強制度建設,更重要的是要抓好制度的貫徹執行,解決好不執行不落實的問題,着力維護制度的權威性。反腐敗要依靠制度,但真正完善的制度並不是孤立的,它有賴於正氣的抬頭、社會環境的優化,同時又與擇善任能聯繫在一起。而這些都與人的行為有關。因此,脱離開人而談制度,則制度不可能真正完善。沒有嚴格的規章制度,人的行為便會隨意而為;制度沒有得到嚴格的貫徹執行,規範不被遵守,同樣會形成一盤散沙。抓好制度的貫徹執行,首先各級幹部要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帶頭認真遵守和執行制度,嚴格按照制度辦事。其次,要採取一定措施,通過教育、監督、考核等手段,確保已有的反腐倡廉法律制度得到全面貫徹落實,使之在實踐中更好地發揮讓人不敢腐敗、不能腐敗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