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工作總結報告(通用3篇)

律師工作總結報告 篇1

尊敬的省廳領導、各位同仁:

律師工作總結報告(通用3篇)

歲末年初,又到一年一度總結的時間。今年的總結我們採取開放式的,我們邀請到了省廳有關領導,以及一些關心豫都發展的朋友參加,採取開門評議方式進行。讓我們用掌聲對省廳領導蒞臨指導表示衷心感謝,對領導、關心和支持過豫都的同志們表示真心歡迎!

今年這個總結不是我一個人執筆完成,而是讓每一個合夥人都參與總結自己負責範圍的工作情況,也讓行政、財務人員加入寫作,部分律師包括新進所律師也提出了部分寶貴的意見,體現今年總結的開放性。今年的總結還有一個特點,那就是緊緊圍繞去年提出的工作思路和內容,逐一進行總結,通過對比,總結成績、查找不足;通過剖析論證現實條件下律師發展趨勢,進而再規劃20__年的工作。我們堅持採取集體總結的方式,並且不吝惜佔用大家的時間來總結,還有一個目的,那就是通過總結,讓每個律師和行政人員加深對20__年度工作目標和計劃的理解、重視,並要求大家自覺將總結變成行動指南。

◆第一部分,20____年工作基本情況

一、在去年總結中,我們把20__年工作客觀總結為“在停滯中、瓶頸中尋求突破”,把20____年工作內容具體規劃、細化為七個方面。通過大家一年的奮鬥,基本完成年初規劃,尤其在業務收入、業務拓展,以及規範化管理、分配製度改革等方面取得突破,整體工作取得了令每一個豫都人完全可以自豪的成績:

(一)業務收入

20____年我所業務收費已經突破了1000萬。對於我們豫都這樣一個規模中等、重組時間不長的新所,在省直包括全省都算名列前茅,實屬不易。

在上述收入中,非訴業務佔65%;從部門劃分上,地產部收入佔41%、公司證券部佔33%;從收入羣體上細分,合夥人和主要創收律師層面創收比重仍然較高,佔70%左右,其他聘用律師創收比重佔30%左右。

(二)業務拓展

“專業、創新、服務、高效”是我們豫都所的辦所理念,專業性強是我們有別於其他所的亮點之一。幾年來我們堅持充分踐行這一理念,並在服務深度、廣度上取得。

使我所的註冊資金達到108萬元的實際投入;此舉也完成了我們提出的在資金投入上“上規模”的發展戰略。

三、辦公環境改善方面

大家都看到了,09年豫都所重組後我們是在國貿大廈500平方米比較擁擠的寫字樓辦公:11年我們搬遷到國泰財富中心11樓,除去南面轉租後自己裝修使用的是800多平米;12年初因為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國泰財富中心,我們幾經尋找,最後確定把綠地原盛國際7樓整個南面承租下來,又花巨資進行了兩次裝修。12年8月1日,我們搬入超過1000平方米的新的辦公樓,劈出更多的辦公室,一直到現在還在陸續購置辦公傢俱,在辦公面積上人均超過30平米,辦公硬件又上了一個新台階,在全省大所的排名中名列前茅。雖然我們為此承擔了極大的租金和裝修投入,光租金每年超過60萬元,加上物業、冷暖空調、水電和其他行政開支,每年正常支出接近100萬元,這還不包括幾十萬一次投入的裝修費用。但為了豫都所的整體形象,為了使大家有一個寬敞、舒心的辦公環境,這些投入是必須的,也是值得的。相信大家也會從中得到業務拓展上的提升,以及經濟上實實在在的收益。下一步,辦公室要多想辦法、少花錢,繼續充實、美化我們的辦公環境,使我所也成為省直在辦公環境上的先進所,以及省廳接待外地律所參觀的對象。

四、規範化管理方面20__年,我們獲得了省直規範化管理先進所,20__年未能保住這個榮譽。值得慶賀的是,20____年我們又重獲這一殊榮,實際上我們一直在致力於規範化管理,只不過我們重視的是業務規範化管理,沒有重視形式上的規範化管理,這點是我們與省廳、協會標準差異,一直以來我們內心無愧於這個獎項。但是我們應該從失而復得中查找教訓,把規範化管理作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對照省廳對規範化管理細則和要求逐一再進行落實,特別是針對省廳提出的不足,抓緊整改落實,在檔案管理這一薄弱環節下狠功夫糾正,讓規範工作做得更好,不能退步更不能再失去,要把這一榮譽永遠保持在豫都所裏。

五、黨建工作方面

由於辦公地點幾經輾轉,無暇顧及,我所的黨建工作一直以來都是弱項,省廳領導也多次催促。隨着李喆和李韜等5名黨員關係轉入廳直律師黨總支,20____年12月27日,我所已向省司法廳直屬律師事務所黨總支遞交了成立豫都律師事務所黨支部的請示,不久即將獲得批准。我所年輕律師較多,新進人員中有16名實習律師和律師助理也是黨員,黨員關係暫由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尚不能轉入廳直黨總支。但隨着實習期滿陸續轉入正式執業後,我所的在編黨員人數也將劇增,這將為我們的支部建設、黨建工作帶來新鮮血液和更大空間。通過黨員律師的模範帶頭苦幹,我們力爭通過努力盡早獲得優秀黨支部稱號。

六、培養新人和團隊建設方面

豫都所09年重組僅過三年,算是一個新所,特別是新近人員較多,基本上佔到80%,培養新人一直是我們的重點工作。年輕律師應該幸運的是,來到豫都所後,首先會安排到專業部門中,有人帶、有事幹、經濟上有起碼的保證,這也是我們有別於其他律所的一個特點。在去年的總結報告中,我以經驗之談向大家系統論證了年輕律師的成長之路,主張年輕律師要志存高遠,保持方向感、意志力、吃苦精神,克服、摒棄懶惰、斤斤計較這些毛病,學會放棄一些小利益,放棄一些眼前的利益。智者言:小成在勤,中成靠智,大成在德,終成於道。今天我還是要重複強調這些,因為,律師發展的客觀規律展示給大家的就是20%的優秀律師在做80%的業務,在掙80%的錢。年輕律師沒有經過兩三年的摸爬滾打、潛心磨礪,根本建立不起這個職業特有的信心。信心建立不起來、展現不出來,當事人就對你不放心,就攬不來大業務。沉下心、穩住勁,踏踏實實做好部門、老律師交辦的事務,是年輕律師應有的心態。在外駐場的年輕律師千萬不要把自己當成一個坐辦公室的職員,更不要滿足於完成手頭工作,要學會在繁忙的具體事務中抽開身,規劃自己的學習內容和駐場目標。我們每週五的學習一定要堅持,儘量與駐場單位協商好,回到所裏既是學習也是交流。實習期內律師要保持與指導老師的緊密聯繫,每週都要彙報學習情況,特別是要主動向指導老師要案辦,要擠出時間完成訴訟技巧的學習和提高,不要等實習期滿提交材料時,案件數量不夠,影響轉正。從律師業發展的趨勢,特別是我們注重的專業性上看,一個有核心競爭力的律所不是某一個人或幾個人就能立足起來的,必須建立起專業性鮮明的團隊。豫都所從重組之初就強調團隊建設、團隊作業,這一點我在後面詳細論述。

七、收入分配創新方面

律師事務所收入分配體制雖不能説是企業管理案例中最難的,但絕對是一個律所各項管理中最困難的,即便按照合夥企業的管理原理,也無法涵蓋合夥制律師收入的複雜因素。合夥律師的收入與律師個人的教育、環境、閲歷和積澱、主觀能動性、社會人際關係、專業方向等個人因素密不可分。事務所的收入分配模式首先彰顯了一個所的建所高度、合夥人的覺悟和格局觀,是事務所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和原則問題。在這一方面,可以説豫都所順應時代發展趨勢,進行了實實在在的探索,走在了省直所前列。

重組之初,我們定下的基調就是不搞出租制、櫃枱制,不允許掛個空名,交個固定數,想來就來,沒事就不到所裏,自由渙散。豫都所在收入分配上除了制定階梯式的提成制度,以保證行政及事務性開支,率先在地產部執行公司制收入分配,團隊人員基本採用授薪制。地產部的收入首先提取25%用於團隊人員工資及項目拓展,協作律師採取項目提成,合夥人作為項目總負責,收入打通平均或按比例分配。主辦律師及助理律師根據學歷、工作年限、項目參與程度及工作質量,從月薪基本薪酬20__元起劃分若干工資檔次,另外增加通訊及交通費用,按月發放。根據一段時間內個人業績和表現,另行發放項目或季度、年度獎勵。靈活的公司制工資分配製度既保證年輕律師的基本生活,也提高了大家的積極性,既堅持按勞取酬,又鼓勵成長較快的多勞多得,不搞平均主義。這方面在谷鑫、王彥曉、運楠楠等人身上已經得到充分體現。部分優秀律師、助理律師,由於勤奮、主動、綜合素質好,在團隊內脱穎而出,收入提升很快。

金融信託部和公司證券部也已經開始按照上述體制執行,下一步就是訴訟部。訴訟業務的特殊性決定了在執行授薪制的同時,必須有所創新,需要更加靈活和更加科學的平台,但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讓大家有事幹,有收入保證,成熟週期短,業務提升快。

可以説,我們提倡和執行的這一制度契合了省外先進律所的發展趨勢,迎合了社會對律師的現實要求。我們要繼續創新模式,適時調整、及時改進,既能使每一個人從中受益,又兼顧公平。

八、律所文化建設方面

一個單位就像是一個人,要有自己的個性、氣質,我們的工作態度、做事方式,甚至言談舉止從某種意義上講就是一個所的形象、體現一個所的文化。大家可以看到,我們豫都所的合夥人都是業務型的,老黃牛型的,不管是對人對事都是敬業、認真、執着,專業上精益求精,不糊弄、不湊合,不迎合不正之風、不附庸權勢權威,堅持以專業取勝,以人品贏得尊重。有這樣一些帶頭人,為我所建立向上、嚴謹、低調、務實的所風作出了榜樣,年輕律師不管在哪個部門、跟誰做業務,都可以近距離、親身學到有用的東西,豫都所的文化建設已經有了正確的發展方向,充分的施展內容。

我們辦公樓道里樹立的法律格言,建所理念,從形式上詮釋了我們文化建設的部分內容。另外,為豐富業餘生活,凝聚團隊精神,暑期我們組織大家前往魯山漂流、旅遊,也是我們文化建設的一項內容。今後每年都要組織一到兩次這樣的活動。

以上只是我們去年幾個大的方面的工作,還有很多成績不再一一列舉。我們總結過去的目的是看清形勢,找準自己的定位,為1013年乃至將來更長時間裏的工作作出安排和規劃。◆第二部分 對律師及律所發展的認識

一、做“隱蔽的冠軍”

我在去年的總結中提出要做“隱蔽的冠軍”的理念,同時在20____年度省直協會律師管理沙龍上,我將事務所的發展模式歸納為幾類,分別是:“大所”(真大、真強)、“強所”、“大而不強所”、“專業所”、“小所”或者”個人所”等,這些分類未必科學,但體現我們在建所過程中的探索。

律師工作總結報告 篇2

1 目的和主題內容

1.1 為了指導律師製作法律意見書和工作報告,制訂本規範。

1.2 本規範規定了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工作報告的範圍和基本要求、基本內容、出具程序、修改程序、反饋意見及工作底稿等。

2 適用範圍

2.1 本規範適用於本所全體律師。

2.2 下列人員應通曉本規範:

1)律師

2.3 下列人員應瞭解本規範:

1)業務輔助人員

3 術語

3.1 法律意見書:是指律師對有關的法律問題明確發表的結論性意見。

3.2 律師工作報告:是指律師詳盡、完整地闡述所履行盡職調查的情況,在法律意見書中所發表意見或結論的依據、進行有關核查驗證的過程、所涉及的必要資料或文件的文本。

3.3 工作底稿:是指律師在製作法律意見書和工作報告過程中形成的工作記錄及在工作中獲取的文件、會議紀要、談話記錄等資料。

4 職責

本規範的編制和修訂由本所標準化委員會提出,經合夥人會議批准後,由主任頒佈。

5 引用法律、規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中國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編報規則(第12號)》

6 出具範圍和基本要求

6. (1)在下列情況下,律師可以向委託人出具法律意見書或律師工作報告:

(2)委託人要求律師就有關的法律問題明確發表結論性意見的;

(3)本所作業文件要求的;

(4)律師在承辦案件或法律事務過程中認為有必要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的。

6.2 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所作業文件對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的內容有明確規定的,律師在製作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時應符合有關規定。某些具體規定確實對委託人不適用的,律師可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變更,但應向委託人説明變更的原因。

6.3 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所用的語詞應簡潔明晰,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條件”或“除以外,基本符合條件”一類的措辭。對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本所作業文件規定的事項,或已勤勉盡責仍不能對其法律性質或其合法性作出準確判斷的事項,律師應發表保留意見,並説明相應的理由。

7 基本內容

7.1 法律意見書的基本內容

7.1.1 法律意見書開頭部分

(1)法律意見書開頭部分應載明,律師是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法律意見書。

(2)律師應承諾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及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以前已發生或存在的事實發表法律意見。

(3)律師應承諾已嚴格履行法定職責,遵循了勤勉盡責和誠實信用原則,對委託人委託事項的合法、合規、真實、有效性進行了充分的核查驗證,保證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4)律師應承諾同意對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律師應承諾同意委託人部分或全部引用法律意見書或律師工作報告的內容,但委託人作上述引用時,不得因引用而導致法律上的歧義或曲解。

(6)律師可作出其他適當聲明,但不得做出違反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精神的免責聲明。

7.1.2 法律意見書正文

律師應在進行充分核查驗證的基礎上,對委託人委託的事項明確發表結論性意見。所發表的結論性意見應包括是否合法合規、是否真實有效,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風險。

7.1.3 總體結論性意見

(1)律師應對委託人委託的事項是否存在違法違規,明確發表總體結論性意見。

(2)律師已勤勉盡責仍不能發表肯定性意見的,應發表保留意見,並説明相應的理由。

7.2 律師工作報告的基本內容

7.2.1 律師工作報告開頭部分

律師工作報告開頭部分應載明,律師是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律師工作報告。

7.2.2 律師工作報告引言

(1)可以簡介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地及時間、業務範圍、執業律師人數、本次簽名律師的執業記錄及其主要經歷、聯繫方式等。

(2)説明律師製作法律意見書的工作過程,包括(但不限於)與委託人相互溝通的情況,對委託人提供材料的查驗、走訪、談話記錄、現場勘查記錄、查閲文件的情況,以及工作時間等。

7.2.3 律師工作報告正文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委託人的章程等規定,委託事項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法律障礙、可能引致的風險等。

(2)律師認為需要説明的其他問題。

8 出具程序

8.1 提交委託人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應是經至少一名以上執業律師簽名,並經本所加蓋公章、簽署日期的正式文本。

8.2 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在經本所蓋章前,應經至少兩名以上合夥人審閲並簽署“同意”意見。

9 修改和反饋意見

9.1 律師簽署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提交委託人後,不得收回進行修改。如律師認為需補充或更正,應另行出具補充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

9.2 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提交委託人後,律師應關注委託人的反饋意見。委託人對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提出疑問的,律師認為有必要,可以出具補充法律意見書和補充報告。

10 工作底稿

10.1 律師在製作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的同時,應制作工作底稿。

10.2 律師應及時、準確、真實地製作工作底稿,工作底稿的質量是判斷律師是否勤勉盡責的重要依據。

10.3 工作底稿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律師承擔項目的基本情況,包括委託人名稱、項目名稱、製作項目的時間或期間、工作量統計;

(2)為製作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制定的工作計劃及其操作程序的記錄;

(3)委託人設立及歷史沿革有關的資料,如設立批准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或變更文件的複印件;

(4)重大合同、協議及其他重要文件和會議記錄的摘要或副本;

(5)與委託人及相關人員相互溝通情況的記錄,對委託人提供資料的檢查、調查訪問記錄、往來函件、現場勘察記錄、查閲文件清單等相關的資料及詳細説明;

(6)委託人及相關人員的書面保證或聲明書的複印件;

(7)對保留意見及疑難問題所作的説明;

(8)其他與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相關的重要資料。

10.4 上述資料應註明來源。凡涉及律師向有關當事人調查所作的記錄,應由當事人和律師本人簽名。

10.5 工作底稿由承辦律師根據ty/gl05.03《律師業務檔案立卷歸檔辦法》的規定立卷歸檔。

律師工作總結報告 篇3

去律所實習之前,我心目中的律師想象應該是這樣的:西裝革履,氣宇軒昂,睿智機敏,每天開着BMW,出入豪華的寫字樓,而後在窗明几淨的辦公室內會見當事人,邏輯清晰,談吐不凡……但是,這近一個月的實習生活卻讓我的這種理想形象擊得粉碎,讓我有幸真正瞭解了這個神祕的真實的律師羣體。

我所在的律所坐落於廈門市的商業中心,在一棟48層的寫字樓內。根據國際慣例,此處隱去此所名稱,姑且叫做T律所吧。這個律所大概有60多名律師,並且還有泉州,上海分所,這樣算來,整個所至少有上百人。據調查:中國所有律所中,擁有專職律師過百的不足20家。所以,這個所的規模應該是比較大了,這個律所的律師羣體現狀應該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據我觀察瞭解,律師一般具有以下幾個明顯特點:

1,忙,工作壓力大。

我進律所的第一感覺就是忙碌,最具有代表性的應該就是電話鈴聲了。我的責任律師有三個電話:一個小靈通,一個手機,一個座機。據我統計:他的座機每一個小時響一次,小靈通每二十分鐘響一次,手機半小時左右響一次,這還不包括他主動打出去的電話。往往這邊正和一個“王總”聊合同糾紛,那邊座機響了,當事人又向他諮詢案件的進展情況,角色變化之快,令人歎為觀止。

與“忙”相關的就是工作壓力,律所一般沒有固定的作息時間,都很自由。但實際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見慣,每次晚上6點多了,還有人在電腦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讀卷宗,很是辛苦。

2,知識更新快,知識面很廣。

中國的法規更新很快,根據“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律師必須要與時俱進,運用最新的法規處理案件。記得一個合夥人做過房地產糾紛案件,關於二手房交易税率問題,原來規定是5%左右,可國家正好與8月1號出台新規定,為打擊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師不能及時掌握最新法規,在訴訟中就會面臨敗訴的危險。

同時,律師實際工作中,會面臨各種各樣的案件,而這些案件中所牽涉到的知識都是你上課所不可能接觸到的。比如你若對房地產不瞭解,你就不會知道房屋預測面積和實測面積的區別。就不會知道套內建築面積和套內居住面積的區別。所以作為一名律師一定要有很廣的知識面,要不斷學習,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體系。

3,律師不一定要是一個辯論高手,但要是一個溝通高手。

在學校參加過很多辯論賽,演講賽,曾經也天真的認為:作一名律師一定要伶牙俐齒,口若懸河。進入律所後才發現,這種想法其實是很幼稚的。

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的確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溝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歡你在那裏滔滔不絕,羅羅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簡意賅的把你的觀點恰如其分的表達出來。當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經據典,而是需要你能瞭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這就需要一種溝通能力,這可能也是一種口才,但這種要求比所謂的辯論口才要求高多了,培養起來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識,閲歷,涵養……

4,律師是一種職業,僅僅是一種謀生的手段而已。

其實,律師僅僅是一種普通的職業,一種養家餬口的手段。社會賦予了律師太多的角色,比如維持正義,追求民主之類的。好像律師很崇高,很偉大似的,其實不然,律師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飯,他們付出了自己的勞動,理應得到報酬,這就是一個簡單的邏輯。當然,律師職業有他的特殊性,律師是聯繫普通人和國家機器的紐帶,是公眾的代言人。社會上不乏有象康健,王選這樣的傑出的,有良知的優秀律師,不過大多數情況下,律師還是以一個普通勞動者的形象出現的,我們不應該把這個職業神聖化,也不應該對他們寄予過高的期望。

5,律師收入不均衡,”20/80”定律表現較突出。

關於律師收入問題,大家似乎都很感興趣。在普通人眼裏,律師是所謂的“金領”,是社會上的高收入階層。的確,律師中有很多富豪,當律師也可能會成為富豪,但這個前提是你是合夥人,並且要有足夠的案源。

一般掛靠律所的律師,即使説代理費可能成千上萬,但是律所要拿走其中的大部分,一般律所都有規定抽成比率,T所是50%,一般的律所也是45%以上,這種抽成就叫做所謂的“管理費”。律師也會有很多的社會應酬,人際開銷也比較大。同時,廈門也是一個苛捐雜税很重的城市,這樣以來,實際上最後到律師手裏的錢並不是很多了。要真想成為所謂的金領,就要努力成為合夥人。成為合夥人的路徑有兩條:第一,自立門户,開一家律所。第二,一般律所都有內部規定,業務量達到多少可以申請成為合夥人,比如T所就規定:年業務量達到20W就可申請入夥。一般成為合夥人之後,律師的待遇馬上就可以提高一個檔次,真正的成為所謂的金領。

以上就是我這幾天實習的一些心得,雖説是“管中窺豹”,但也“可見一斑”。律師的確是個很有挑戰性的職業,對體力,智力要求挺高,需要有旺盛的精力,很高的情商。律師不如醫生,醫生愈老愈值錢,經驗就是財富。但律師不同,我們社會現在正處於社會轉型期,變化很快,更新淘汰也是很快,很多舊的套路,辦事方法,很可能馬上就被社會淘汰。所以老律師並不能有太大優勢,作為一名律師,想好自己的退路也是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