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工作報告

法院工作報告制度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法院制度,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搜集的江西法院工作報告,希望你喜歡!

江西法院工作報告
江西法院工作報告篇1

一、堅持服務大局,保障全省改革發展

充分發揮司法職能,為全省改革發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

服務全省發展戰略。圍繞江西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和昌九一體化等戰略決策,出台審判指導意見,推出一系列司法服務措施,為我省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針對經濟社會發展新情況,加強司法應對,提出司法建議916條。建立完善與金融辦、國資委、保監局等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走訪工業園區和重點企業,延伸司法服務。

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依法審理改革領域相關案件,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調整引發的矛盾糾紛。審結涉及企業破產、股權轉讓等案件2896件,保障國企改革順利進行。依法維護土地承包關係,規範土地流轉,審結相關案件759件,推動農村改革穩步發展。全面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妥善化解中冶、京冶與萍鋼標的額5億餘元的環保合同糾紛,審結涉資源環境案件1365件,促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

推進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設。緊緊圍繞建設法治江西的部署,出台貫徹實施辦法,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和保障作用。堅持公正司法,踐行司法為民,加強法治宣傳,推動形成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法治氛圍。緊緊圍繞建設平安江西的要求,積極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紮實推進少年審判工作,幫教未成年罪犯1172人;積極參與對非監禁犯和假釋犯的社區矯正;依法懲治利用網絡盜竊詐騙、造謠傳謠等違法犯罪,決不讓網絡成為法外之地。

二、堅持公正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堅持以審判為中心,嚴格公正司法。全省法院受理案件273992件,結案257539件,同比(下同)分別上升15.77%和9.8%,其中省高院受理案件1826件,結案1813件。

堅決懲治刑事犯罪。全省法院審結一、二審刑事案件23925件,判決發生法律效力26564人,分別上升7.37%和1.39%。

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打擊危害國家安全和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的犯罪,審結1795件3882人,依法審理劉萍、姚建海等境內外關注的敏感案件,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嚴厲打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審結故意殺人、xx、搶劫、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案件4320件7108人。堅決打黑除惡,遏制毒品犯罪,審結涉黑涉毒案件1502件2063人。徐國華故意殺死4人、傅迎春販賣毒品131公斤,罪行極其嚴重,被判處死刑。

嚴懲貪污賄賂犯罪和瀆職犯罪。始終保持高壓態勢,該重判的堅決重判,審結896件1320人,對腐敗分子形成有力震懾。完善與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加強對大要案審理的監督指導,判決生效縣處級以上幹部54人,周建華、許潤龍、龔細水等一批腐敗分子被嚴懲。依法懲治行賄犯罪,加大贓款贓物追繳力度,審理了李華波全國首例境外追逃沒收違法所得案,有力推動了反腐敗鬥爭的深入開展。

依法懲處危害經濟秩序犯罪。審結金融詐騙、非法集資、傳銷等案件1010件1708人,李衞紅集資詐騙近6億元、鍾海生串通投標涉案34億元,受到法律嚴懲。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偽劣藥品、食品等犯罪,審結147件283人,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的生命健康安全。

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堅持罪刑法定和疑罪從無原則,健全冤假錯案防範機制,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依法宣告12人無罪。嚴把死刑案件事實關、證據關和法律關,確保把死刑案件辦成鐵案。

依法審理民商案件。全省法院審結一、二審民商案件162958件,標的額293億元,分別上升12%和63.5%。

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保護誠實守信,維護公平競爭,審結買賣、租賃、保險等合同糾紛案件25368件,標的額30.74億元。針對借款糾紛激增的新態勢,依法規範民間借貸行為,審結借款合同、民間借貸案件41777件(上升15.29%),標的額123.09億元(上升84.35%)。審結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案件4512件(上升21.03%),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審結婚姻家庭、鄰里糾紛、侵權等民事案件69285件,加大對老人、婦女兒童和殘疾人的保護力度,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切實保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審結涉軍案件84件。

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審結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案件339件,審理了騰訊公司著作權、“米其林”馳名商標專用權等社會關注的案件。積極適應全省加快開放型經濟發展的新形勢,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審結涉外民商案件44件。擴大對外司法合作與交流,辦理涉外、涉港澳台司法文書送達、協助調查取證322件。

妥善化解行政爭議。全省法院審結一、二審行政案件2927件,審查非訴行政執行案件7089件,分別上升13.19%和23.64%。

嚴格合法性審查標準,保障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行政,依法維持行政行為467件,確認違法36件,撤銷、變更253件。在尊重和保護行政相對人訴權的基礎上,加大對山林權屬、房屋徵收、社會保障等行政案件的協調力度,案件協調撤訴率33.85%。充分發揮國家賠償的救濟功能,審結賠償案件31件,決定賠償金額129.31萬元。

切實加大執行力度。全省法院執結案件48096件,標的額122.56億元,上升16.12%。

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執結案件1226件,執行到位7486萬元。加強執行指揮中心建設,健全聯動機制,建立包括20 家金融機構、4個行政部門的執行網絡查控系統。強化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曝光9281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促使其中948人自動履行1.21億元。加大強制執行力度,對有履行能力拒不執行的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28854人,限制出境78人次,司法拘留1289人,追究刑事責任30人。

三、堅持司法為民,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積極迴應人民羣眾多元司法需求,不斷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機制。

深化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深入推進訴訟服務中心標準化、規範化、信息化建設,115個法院建成訴訟服務中心。全面整合訴訟服務功能,提升服務質效,認真做好立案導訴、訴調對接、訴訟費繳納、投訴監督等25項工作,實現管理型窗口向服務型中心、分散型窗口向綜合性平台轉變,努力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訴訟服務。

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堅持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推行預約立案、遠程立案,建立“12368”熱線,利用互聯網、手機短信、微信等載體,為當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務。為殘疾人、老年人和外出務工人員建立訴訟綠色通道,方便訴訟。推行流動法庭,深入田間地頭,開展巡迴審判11017次。暢通申訴、申請再審渠道,依法受理申訴、申請再審案件1293件。

積極化解社會矛盾。充分發揮“三調聯動”、司法協理機制作用,加大對人民調解的指導力度,依法對2373件調解協議確認法律效力。積極推進和規範調解、和解工作,促進案結事了,調解、和解糾紛案件100947件。及時審結有關教育、醫療、住房、消費、勞動爭議、社會保障等糾紛10342件,妥善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

落實司法人文關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為5051名困難當事人緩減免訴訟費1905.72萬元,為1127名經濟困難的刑事被害人、申請執行人等發放司法救助款3518.64萬元。加強法律援助工作,與司法行政機關建立司法救助與法律援助銜接機制,為1268名被告人指定了辯護律師。

四、堅持深化改革,完善司法體制機制

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積極穩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

開展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圍繞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司法責任制、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和職業保障等事項,加強調研,摸清底數,做好改革試點準備。積極探索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管轄制度改革,調整南昌鐵路運輸兩級法院案件管轄範圍,探索申請再審案件指定異地管轄,繼續深化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景德鎮法院試點、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撫州法院試點(試點後受理案件增長51.9%)。

落實各項改革部署。全面實施量刑規範化,開展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和非法證據排除試點。規範減刑假釋程序,落實“五個一律”,辦理減刑假釋案件15520件。深化涉訴信訪改革,探索律師為主體的社會第三方參與接訪化解,依法處置違法鬧訪,引導理性維權。辦理來信來訪21219件(人)次;進京訪案件570件,下降28.6%。

健全審判權運行機制。建立健全防止違法違規干預辦案制度,落實全程留痕要求,預防和減少不當干擾。完善審委會制度,健全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逐步減少院、庭長對裁判文書的審籤,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推進院、庭長直接辦案制度化、常態化,院、庭長辦案59554件。

強化內部監督制約。深化案件流程管理,積極推行網上辦案,依託信息化手段,實行動態監督,提高辦案效率。加強案件質量管理,開展案件交叉評查活動,對涉訴信訪案件、上網裁判文書進行專項評查,評查案件19782件。強化案件責任管理,16名法官被追究辦案過錯責任。

五、堅持強化素質,打造過硬法院隊伍

進一步強化法院隊伍正規化、專業化和職業化建設,為公正司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深入學習貫徹黨的、xx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引導幹警增強“三個自信”,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強化法官職業道德教育,提高職業素養,堅定法治信仰,堅守司法良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加強司法能力建設。強化崗位練兵,開展庭審觀摩和辦案能手、裁判文書評比等活動,推行法官教法官、現場教學,提高法官駕馭庭審、適用法律、裁判説理、化解矛盾的司法能力。加強業務培訓,選送367人到最高人民法院培訓,省高院舉辦各類培訓班23期,培訓2971人次。實行法官遴選,推行上派下掛,開展內外交流,遴選法官51名,交流鍛鍊72人次。

加強司法作風建設。紮實開展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結合法院實際,認真查找“四風”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完善制度992項。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開展“紅包”“裸官”、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公車私用等專項整治工作,全省法院“三公經費”下降6.68%。部署開展“作風轉變年”活動,加強重點崗位監督,實行明查暗訪,落實問責機制,責令10個法院對庭審行為不規範、工作紀律鬆散、警車管理不嚴等問題進行整改。

加強司法廉潔建設。深化司法廉潔教育,通過先進典型引領、反面典型警示,強化幹警廉潔自律意識。健全懲治和預防司法腐敗制度體系,制定幹警業外行為規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約談等制度,省高院約談了全省中院院長、紀檢組長,巡查了3箇中院。聯網運行全省法院舉報網站,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懲治司法腐敗,查處違法違紀案件37件37人。

六、堅持固本強基,提升整體工作水平

進一步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築牢人民法院科學發展根基。

加強業務指導監督。統一司法裁判尺度,針對搶奪罪定罪量刑數額標準、擔保物權實現、保險合同糾紛審理等實踐問題下發指導性意見。加強審判熱點難點問題研討,對改判、發回重審、指令再審案件進行專項分析並通報,發佈參考性案例19個,指導下級法院準確適用法律。強化審級監督,依法糾錯,二審、再審改判案件2483件。

加強基層工作保障。統籌解決一線辦案力量不足的問題,為中、基層法院招錄幹警470人。加強經費保障,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政法轉移支付4.23億元,“兩庭”建設資金1.5億元。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投入資金9403萬元,完成了全省審判執行管理平台、案件信息數據中心和遠程視頻提訊、接訪等信息系統建設。

加強人民法庭建設。召開第三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會議,提出人民法庭建設“五化”標準,明確發展目標和方向。加大法庭建設力度,新建法庭10個,調整法庭駐址17個,便利偏遠地區羣眾訴訟。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前沿陣地作用,深入基層一線化解糾紛,全省人民法庭審結案件55145件,佔結案總數的22.79%。

七、堅持接受監督,促進司法公正公信

切實增強自覺接受監督意識,健全接受監督工作機制。

依法接受人大監督。主動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會報告工作,積極配合省人大會聽取和審議全省法院審理減刑、假釋案件工作情況報告,切實抓好審議意見的整改落實。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關注案件,做到受理有告知、辦理有溝通、辦結有反饋,辦結630件,其中省高院28件,被評為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先進單位。加強日常聯絡,通過發送聯絡專報、走訪,邀請參加專題座談會、旁聽庭審、見證執行等方式,為人大代表瞭解法院工作創造條件,走訪、邀請人大代表8322人次。省高院邀請部分全國、省人大代表到3個設區市法院,對訴訟服務中心、信息化建設進行專題視察,並邀請代表旁聽了周文斌受賄案、湯成奇減刑案等重大案件的庭審。

主動接受政協和社會各界監督。自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定期通報法院工作情況,辦理委員提案和關注案件336件,走訪、邀請委員4821人次,省高院邀請部分省政協委員到2個設區市法院開展了專題視察。聘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擔任司法監督員、諮詢委員,定期聽取意見建議,不斷改進工作。依法接受檢察機關的訴訟監督,邀請檢察長列席審委會會議251次,審結抗訴案件246件。舉辦公眾開放日活動14762人次,通過公佈電話、網絡信箱、回訪案件當事人等方式,主動接受人民羣眾監督。

深入推進司法公開與民主。深化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台建設,推進陽光司法。全省法院全部實現裁判文書、執行信息公開,上網公佈裁判文書43229份。積極推進法院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建設和信息發佈工作,直播重大案件的庭審、執行,舉行新聞發佈會147場,接受輿論監督。落實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確保基層羣眾比例不低於新增人員的三分之二,增選1720人。充分保障陪審權利,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案件21674件。

過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各項工作取得新成績,湧現出一批先進典型,有31個集體、28名個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有關機關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南昌縣、樟樹市、永豐縣法院被評為“全國優秀法院”,王勇當選20xx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這是黨委正確領導、人大及其會有力監督、政府和政協以及社會各界大力支持的結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謝!

在總結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全省法院工作還存在問題和困難:一是少數法官司法能力不強,有的案件質量不高,審理時間過長;二是有的幹警司法作風不實,存在“冷硬橫推”現象,個別法官司法不廉,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三是輿論炒作個案、當事人纏訪鬧訪等現象仍然突出;四是案件數量逐年上升,辦案壓力明顯增大,人才流失問題嚴重;等等。我們將認真研究,採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決。

江西法院工作報告篇2

(一)服務大局成效顯著

不斷強化能動司法理念,緊緊圍繞全省改革發展大局,切實增強服務大局的主動性、針對性、實效性。

1.能動司法,服務大局

自覺把法院工作融入全省發展大局,先後出台服務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全省“xx”規劃、富裕和諧秀美江西建設等工作意見,以積極主動的姿態提供司法保障。針對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新任務,開展企業資金鍊斷裂、民間借貸、房地產糾紛多發等專題調研,加強司法應對,積極建言獻策,提出司法建議4487條。延伸司法服務職能,建立健全與國資委、金融監管機構、工商聯、海關等部門的工作聯繫機制,與重點企業、中小微企業的溝通機制,主動提供法律服務。

2.圍繞中心,突出重點

圍繞應對金融危機和促進經濟轉型,依法審理產業結構調整中的各類糾紛案件,妥善化解了賽維公司與德國Q-CELLS公司供貨合同糾紛、與韓國重工保證合同糾紛等一批重大案件。圍繞建設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和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以生態保護和特色優勢產業發展為重點,提供司法服務,全力保障國家級重大戰略決策實施。圍繞深化國企改革部署,依法審理執行華意電器總公司破產重組、省電子集團與江西信達資產公司債務糾紛等企業破產、改制案件434件,支持全省國企改革。圍繞新型城鎮化建設,依法審理土地徵收流轉、房屋拆遷等領域的糾紛案件,促進全省城鎮化建設。

3.依託審判,參與管理

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加強特殊人羣管理,大力推行少年法庭圓桌審判、社會調查報告、輕罪犯罪記錄封存等舉措,切實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依法審理減刑、假釋案件65019件,建立健全老病殘犯減刑假釋常態化工作機制,積極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再犯罪。積極參與網絡虛擬社會管理,紮實開展“網事審判庭”試點工作,依法懲治網絡違法犯罪行為,淨化網絡環境。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管理,及時評估排查社會穩定風險,組織法律宣傳和服務活動6571場次,深入推進綜治防控體系建設。

(二)審判職能充分發揮

狠抓執法辦案第一要務,認真履行審判職能,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依法打擊刑事犯罪

全省法院共審結一、二審刑事案件97727件,上升8.45%;判決發生法律效力114714人,上升7.56%。

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暴力犯罪、嚴重危害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的犯罪,共審結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爆炸等案件8571件15163人。深入推進“打黑除惡”、禁毒、打拐等專項行動,共審結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91件774人,涉毒品犯罪案件3643件5045人,拐賣兒童犯罪案件125件247人,劉世波等稱霸一方、民憤極大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受到嚴懲,該案4名主犯被判處死刑。

依法打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金融詐騙、商業賄賂等犯罪,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堅決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的犯罪,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安全,共審結此類案件858件1105人。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依法審理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3835件5460人,判處縣處級以上幹部190人,吳志明、湯成奇等一批腐敗分子受到懲處。

全面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嚴把死刑案件事實關、證據關,嚴格裁判標準,死刑案件核准率連續多年保持在全國法院前列。堅持罪刑法定和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做到不枉不縱。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3名被告人無罪。

2.妥善審理民商糾紛

全省法院共審結一、二審民商事案件617291件,上升4.01%;標的額607.39億元。

更加註重促進經濟發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依法審結各類合同糾紛案件297036件,制裁違約欺詐,打擊虛假訴訟,促進誠實守信,維護公平交易和有序競爭。審結融資、證券、保險、票據等金融糾紛案件5524件,防範逃廢債務行為,維護金融安全。審結民間借貸案件69663件,保護合法利息收入,規範和引導民間資本健康運行。審結建設工程施工和房地產糾紛案件17970件,維護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的正常秩序。

更加註重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加大民生領域的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審結離婚、撫養、繼承等婚姻家庭案件161718件,保護婦女、老人、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審結拖欠農民工工資、職工工傷賠償、勞動爭議和勞務合同糾紛案件21666件,道路交通、醫療等人身損害賠償案件59138件,維護弱勢羣體切身權益。審結涉軍案件1996件,依法保護軍人軍屬的合法權益。

更加註重促進科技創新,加強知識產權審理工作。組織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年主題活動,推進知識產權案件“三審合一”試點工作,依法審理“景德鎮”等馳名商標案件,審結涉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網絡域名、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案件1634件。

更加註重促進對外開放,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審結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92件。規範涉外司法協助工作,加強與台辦、僑聯等部門的工作聯繫,與福建、浙江、廣東三省法院簽署涉台司法事務合作協議,提高涉外司法審判水平。

3.積極化解行政爭議

全省法院共審結一、二審行政案件9496件,上升12.05%;審查非訴行政執行案件34358件。

堅持監督與支持並重的原則,依法維持行政行為1509件,撤銷、變更、確認行政行為違法739件。加大案件協調力度,妥善化解羣體性行政爭議,防止矛盾激化,行政案件協調撤訴率達44.36%。開展行政審判“白皮書”活動,推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機制,加強與行政機關的良性互動,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全面貫徹新修訂的《國家賠償法》,依法維護賠償請求人合法權益,審結國家賠償案件76件,決定賠償金額125萬餘元。

4.切實加大執行力度

全省法院共執行各類案件213952件,標的額329.96億元。

深入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反規避執行等專項活動,共清理執結案件9267件。不斷創新執行舉措,依法對9338名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採取了公開曝光、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等措施,對拒不執行、拒不協助執行的5010人予以司法拘留,235人追究刑事責任,有力維護了生效裁判權威。深化執行聯動機制建設,完善與金融、工商、公安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對接、查詢機制,形成緩解“執行難”的工作合力。

(三)為民措施有效落實

不斷強化羣眾觀念,切實增強服務意識,積極探索司法便民新機制。

1.着力深化訴訟服務

深入推進立案信訪窗口建設“六統一”,完善導訴、立案、訴前調解等“一站式”便民服務平台。恢復邊遠地區人民法庭設置,在案件相對集中的地方設置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環保、旅遊糾紛等合議庭,實行專業化審判,推行網上立案、預約開庭、巡迴審判、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切實方便羣眾訴訟,減輕當事人訟累。各級法院共開展巡迴審判78115次。

2.着力暢通救濟渠道

高度重視弱勢羣體權益保護,為殘疾人、下崗工人、農民工等困難弱勢羣體開通訴訟“綠色通道”,為24657件案件的困難當事人緩減免交訴訟費6021萬餘元。在各級政府的支持下,全省法院建立各項救助基金3569萬餘元,為3683名經濟困難的刑事被害人、申請執行人發放司法救助款4935萬餘元。

3.着力化解社會矛盾

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實行全程、全員、全方位調解,20xx年全省法院一審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64.01%,比20xx年上升16.98個百分點。積極參與“三調聯動”,全面加強訴調對接,建立健全司法協理機制,充分依靠基層組織,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訴前。全省17475名司法協理員協助法院工作103882人次。

4.着力做好信訪工作

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法院“四個必須”、“五項制度”,依法解決涉訴信訪問題,引導當事人依法理性表達利益訴求。全省法院共處理羣眾來信28501件,接待來訪85511人次,涉訴信訪總量實現了逐年下降。深入開展集中清理涉訴信訪積案等專項活動,堅持領導包案、預約接訪、分級約談、帶案下訪,落實信訪責任制,清理並化解信訪積案3787件。

(四)司法改革穩步推進

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綱要,積極穩妥推進司法改革,為公正高效廉潔司法提供科學的機制保障。

1.落實各項改革措施

深入推進量刑規範化改革,制定實施細則,細化量刑標準,嚴格量刑程序,確保量刑公開公正,共審結十五種犯罪試行案件32164件48545人。積極開展小額速裁、行政案件簡易程序、刑事普通程序簡化審等工作,實現簡案快審。全省法院共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428285件,佔一審結案總數的64.12%。實行訴訪分離,依法保障當事人申請再審權利,審結申訴、申請再審案件5129件。認真做好修改後刑訴法、民訴法的實施準備。鐵路運輸法院管理體制改革基本完成。

2.完善內部監督機制

加強對審判權和執行權運行的監督和制約,深入開展“審判管理年”、案件評查和未結案件清理等活動,着力提升審判質效。加強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審判業務指導,強化審判委員會、院長和庭長的層級監督職責,針對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網絡侵權、破產等審判難點問題,出台審判指導意見301個,發佈參考性案例639個,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強化審級監督,嚴把二審、再審審查關,審結二審案件56538件,再審案件2275件。推進審判流程信息化管理,對辦案流程實行節點監督,對審判質效實行動態分析、定期通報,強化審限管理,促進均衡結案。

3.健全考核管理制度

省高院制定實施《江西法院五年發展規劃》,按照“以管理促公正、向管理要效率”的要求,將考核作為管理的中心環節,把崗位目標考核與法官審判業績考核相結合,建立了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的審判質效考核管理體系,各項審判工作依託科學管理得到紮實推進。全省法院一審服判息訴率達91.44%,上訴率、再審改判率、發回重審率均低於全國法院平均水平。

(五)隊伍素質不斷提高

以思想政治建設為指引,以司法能力、司法作風和司法廉潔建設為抓手,全面提高隊伍素質。

1.加強思想政治建設

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人民法官為人民”等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強化法官職業道德教育,始終保持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政治本色。按照“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總體工作思路,大力加強法院黨的建設,積極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建立健全法院黨建工作指導機制,充分發揮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2.加強司法能力建設

加大教育培訓力度,開展法官教法官、庭審觀摩、裁判文書評查等崗位練兵活動,推行新進人員到基層和立案信訪窗口鍛鍊等做法,不斷提升法官的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全省法院共舉辦各類培訓班1638期,培訓47352人,幹警本科以上學歷達77.76%,比20xx年上升14.09個百分點。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推進法官遴選常規化、競爭上崗制度化,全省法院公開遴選法官246人,764名幹部通過競爭上崗晉升領導職務。

3.加強反腐倡廉建設

集中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深入開展司法作風整治,建立健全廉政監察員、廉政談心、誡勉談話、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全面推行風險崗位廉能管理,加大對審判、執行、司法拍賣等重點崗位、關鍵環節的監管力度。深入開展訴訟收費和經費管理專項檢查,落實法官任職迴避制度,促進公正廉潔司法。嚴格執行“五個嚴禁”規定,實行錯案責任追究,加大違紀違法案件查辦力度,全省法院共查處74件76人。

4.加強法院文化建設

弘揚人民司法優良傳統,深入推進法院文化建設。組織先進典型巡迴宣講,評選表彰全省首屆“十佳法官”,充分發揮先進模範的示範引領作用。大力推進文明單位創建活動,展現奮發向上、文明和諧的精神風貌。五年來,全省法院有113個集體、115名個人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9個法院被評為全國模範、優秀法院,22名法官分別被評為全國優秀法官、辦案標兵或審判業務專家。省高院機關和尋烏縣法院被評為全國文明單位。

(六)基層基礎全面加強

加強監督指導,加大保障力度,努力提高基層工作水平。

1.加大基層指導力度

加強對下級法院領導班子的指導,開展司法巡查,組織院長專題研討培訓,切實提高基層法院班子領導能力。積極協助黨委做好中、基層法院班子換屆工作,領導班子年齡結構、知識結構進一步優化,整體素質進一步提高。換屆後全省中、基層法院院長本科以上學歷由82%提升到99%。加強基層法院和人民法庭規範化建設,針對基層法院審判紀律、庭審作風、司法禮儀等方面問題,開展“作風效能年”活動,促進基層法院作風效能建設,提高基層司法水平。全省基層法院共審結各類案件863757件,佔全省結案總數的91.31%。

2.提高基層保障水平

為中、基層法院增加1400多箇中央政法專項編制,招錄1414名通過司法考試的優秀法律人才,為38個國家貧困縣定向招錄101名幹警,有效緩解了基層法官緊缺的問題。落實經費保障體制改革部署,積極爭取支持,全省法院中央政法轉移支付資金20xx年比20xx年增加了22950萬元,省級政法轉移支付資金增加了8654萬餘元,同級財政安排經費增加19286萬餘元,基層經費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規範經費管理,認真配合開展專項檢查、審計工作,確保專款專用。制定基層法院基本業務裝備配備標準,加大物質保障力度,不斷改善基層辦案條件。

3.加快基礎建設步伐

大力推進“兩庭”建設,全省新建27個法院審判大樓、200個人民法庭,有32個審判大樓、38個人民法庭在建中。全面加強信息化建設,建成全省法院三級專網,積極推進辦公自動化、檔案數字化和遠程立案、庭審直播、視頻提訊試點等信息化應用,法院工作的科技含量顯著提升。全省法院建成數字化法庭290個,對外網站全部建成。

(七)接受監督自覺主動

全面強化監督工作,深入推進司法公開與司法民主,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1.依法接受人大監督

嚴格執行法院工作報告制度,主動向省人大及其會報告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審判職能履行和加強自身建設等情況。認真貫徹落實人大決議和決定,積極配合省人大會對全省法院執行、涉農審判、人民陪審員、量刑規範化改革、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等工作的專題審議,主動邀請代表對立案信訪、隊伍建設、基層基礎等進行專項視察。認真辦理代表意見建議和關注案件,全省法院辦理2248件,省高院辦理73件,辦理工作獲得省人大表彰。進一步加強代表聯絡工作,拓寬聯絡渠道。全省法院共走訪人大代表13648人次,邀請視察、座談、旁聽庭審21457人次。

2.自覺接受各界監督

主動接受政協民主監督,加強與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聯繫,定期向省政協通報法院工作情況,認真辦理委員提案和關注案件,全省法院辦理2094件,省高院辦理44件;邀請政協委員視察、座談、旁聽庭審12635人次。依法接受檢察監督,全省法院邀請檢察長列席審判委員會1229次,辦理抗訴案件1092件。健全司法監督員制度,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監督,及時向社會公開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審理情況。

3.深入推進司法公開與司法民主

認真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拓寬參加審判活動的範圍,全省人民陪審員參加審理案件117560件。推進審判公開,保障人民羣眾對司法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讓司法權在陽光下運行。全省有7個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為司法公開示範法院,有72個法院開展了裁判文書上網、79個法院推行了庭審同步錄音錄像,組織法院開放日活動22666人次。

各位代表,五年來,在全面推進法院工作發展的實踐中,我們積累了一些寶貴的經驗:

第一,必須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主動服務發展大局。只有自覺將法院工作置於黨的絕對領導之下,緊緊圍繞大局開展法院工作,才能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更好地履行維護和諧穩定、促進改革發展的重大政治、法治和社會責任。

第二,必須始終堅持司法為民,積極迴應羣眾期盼。只有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努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羣眾根本利益,才能真正贏得羣眾的信任和肯定。

第三,必須始終堅持司法公正,依法履行審判職責。只有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公正行使審判權,堅決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才能有效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第四,必須始終堅持改革創新,不斷推動科學發展。只有堅持改革創新,有效破解制約發展的難題,才能為法院工作科學發展不斷注入生機與活力。

第五,必須始終堅持管好隊伍,切實增強司法能力。只有堅持不懈地抓好隊伍建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隊伍,才能真正實現司法公正高效。

第六,必須始終堅持強化監督,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只有堅持自覺接受監督,以公開促公正,才能不斷增強司法權威、提升司法公信。

在總結成績和經驗的同時,我們清醒地認識到,全省法院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一是案件持續增長,涉訴信訪問題突出,執法環境有待改善,法官辦案面臨着前所未有的壓力和挑戰;二是有的法官羣眾觀念淡薄,宗旨意識不強,做羣眾工作的能力不足,司法作風、司法水平有待改進;三是個別法官司法不公甚至徇私枉法,發生違法違紀問題,嚴重損害法院形象;四是基層法院面臨人才流失、“兩庭”建設負債等突出問題,物質經費保障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等等。對此,我們將認真加以研究,制定有效措施,爭取各方支持,在今後的工作中逐步予以解決。

江西法院工作報告篇3

全省法院將全面貫徹黨的、xx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認真落實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以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主線,以人民羣眾司法需求為導向,以深化司法改革為動力,以加強隊伍建設為根本,全面依法履職,為“發展升級、小康提速、綠色崛起、實幹興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認真履行審判職能,推進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設。緊緊圍繞全省改革發展大局,落實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設部署,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主動延伸司法服務,為我省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二是堅持公正司法,狠抓執法辦案。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依法懲治職務犯罪,推動反腐敗鬥爭深入發展。依法審理民商案件,保障市場有序競爭,促進社會誠信。嚴格執行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促進依法行政,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繼續加大執行工作力度,開展打擊拒不執行生效裁判犯罪專項活動,深化執行威懾、聯動機制建設,保障和實現勝訴權益。

三是積極迴應羣眾司法需求,落實便民利民措施。加強訴訟服務中心管理,提升訴訟服務水平。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強化對弱勢羣體的司法保護。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是落實司法改革部署,統籌推進各項改革任務。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積極穩妥開展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落實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綱要,認真推進各項改革任務。着力完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推行院庭長辦案,落實主審法官和合議庭辦案責任制。開展“司法行為規範年”專項活動,促進嚴格公正司法,有效提升審判質效。

五是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升司法水平。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強化職業道德教育,鞏固和擴大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效,完善司法作風建設長效機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深化廉政制度建設,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強化基層基礎建設,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加大人財物保障力度,加強審判業務指導,提高整體工作水平。

六是主動接受監督,增強司法公信。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積極配合省人大會對行政審判工作的專項審議,進一步健全人大代表參與、監督司法工作機制,積極接受政協民主監督和社會各界監督,不斷改進法院工作。暢通人民羣眾監督渠道,健全投訴處理和反饋機制,依靠羣眾監督,促進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裏,我們將按照本次大會決議要求,在省委的領導下,在省人大及其會的監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協及社會各界的支持下,忠實履行好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為我省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