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成員變更請示(通用3篇)

董事會成員變更請示 篇1

公司領導:

董事會成員變更請示(通用3篇)

根據集團發展需要,按領導指示,需對在下屬企業及合資公司所任職務進行變更。目前,在金榜公司有任職,具體情況如下:

XX公司為XX公司和XX公司合資公司,成員構成為:

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長:(港方);

副董事長:;

經理、董事:(港方);

副總經理、是否將主席的任職進行變更,請領導批示。

董事會成員變更請示 篇2

連江縣財政局:

根據我縣工商部門關於成立國有獨資企業需由財政主管部門委派公司設立董事會、監事會、法人代表的要求,因人事變動需調整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法人代表,我鎮經研究決定,同意變更黃岐漁港經濟開發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法人代表,名單如下:

一、董事會:董事會由五人組成,董事會成員名單:(其中林斌是職工代表),董事長由擔任。

二、監事會:監事會由五人組成,監事會成員名單:(其中是職工代表),監事長由雄擔任。

三、公司法人代表由鄭清擔任,同時聘任為公司經理。

四、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經理任期三年。

以上董事會、監事會、法人代表名單妥否,請示覆。

董事會成員變更請示 篇3

黃石經信委:

我公司股東大會於20xx年3月5日公司會議室舉行,因股東大會重新選舉王利前為公司執行董事、法人,任期三年。特向黃石經信委申請公司執行董事、法人變更。

特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