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空缺編制請示

編制通常是指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下文是使用空缺編制請示,歡迎閲讀!

使用空缺編制請示
使用空缺編制請示一

XXX縣委編辦:

縣委編辦給我鎮核定的公務員編制數42名,目前實有公務員人數32名。因我鎮實有人員數難以滿足工作需要,特申請使用空缺編制10個。

以上請示妥否,請批覆

XXX縣河邊鎮人民政府

20XX年7月9日

使用空缺編制請示二

XXX市委編辦:

根據市委編辦《關於印發德陽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德市編辦[20XX]20號)核定機關行政編制75名,實有人數70人。下屬能源監察中心事業編制7人,實有6人。因職能合併又新多項職能,人員嚴重不夠,急需專業人員,擬申請使用機關行政空缺編制5人,事業編制空缺1人。

妥否,請批示。

XX

XXXX年XX月XX日

使用空缺編制請示三

XXX區委編辦:

因工作需要,我局下屬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納溪區環境監察大隊,編制數17人,實有人數12人(已上報使用2個空缺編制未批),現編制空缺數3個。擬於20XX年上半年公開招考參公管理事業人員3名。要求:年齡35歲以下,本科以上學歷,環保及相關專業。

妥否,請批覆!

XXX市納溪區環境保護局

20XX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