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事先進個人事蹟材料【推薦】

作為一名合格的法官,不僅要多辦案、辦好案,最關鍵的一條,要時刻保持一顆司法為民的公心,站在人民大眾的立場,堅決維護法律公正,維護法律尊嚴,下面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收集的法院民事先進個人事蹟材料,供大家參考,希望大家喜歡。

法院民事先進個人事蹟材料【推薦】
法院民事先進個人事蹟材料範文一

易**,湘鄉市人,出生於1970年10月,現任湘鄉市人民法院信訪辦公室副主任。1992年進法院工作,先後在城關法庭、辦公室、審管辦、東山法庭、行政庭、信訪辦工作,不論在哪個崗位,她忠實地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固守對公平正義的執着追求,以誠摯的愛,深刻詮釋不變的為民情結,將無私的奉獻和強烈的責任感,融入司法審判工作的一言一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為湘鄉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穩定、人民安居樂業作出了自己應有的貢獻。先後多次獲得過院先進個人、辦案能手、調解能手、執行能手等榮譽,並被市政府嘉獎2次。2019年,被評為湘潭市“構建三大格局”執行工作先進個人,2019年,被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全省法院辦案標兵”,2019年被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評為“優秀模範標兵”。

2019年2月底,根據院黨組的安排,易**從行政庭調整至信訪辦工作,任信訪辦副主任,負責全面工作。多年來,她一直從事審判業務工作,且以過硬的案件質量、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贏得了案件當事人、領導和同事的一致好評,工作可謂順風順水。現在讓她來從事涉訴信訪這項高難度、高風險、低收入、零回報的工作,一般人心理都難以平衡,但易**沒有怨言,也沒有畏懼,坦然接受了領導的安排。

湘鄉歷來是全省有名的的信訪大市,工作千頭萬緒,但整個信訪辦公室工作人員就只有她和一個合同制書記員。易**一到信訪室,正值全國即將召開,根據湘潭中院的安排,合同制書記員被安排到北京接待期間的湘鄉上訪人員,而且一去就是一個月,因此留在院裏的她,既要全日坐在信訪接待室負責信訪接待工作,又要負責信訪辦公室的所有日常工作。那一個月,她白天在信訪接待室接待上訪人,晚上在辦公室加班辦理其他信訪工作。到信訪辦之前,她完全是信訪工作的門外漢,但嚴峻的現實沒有時間讓她去熟悉工作方法、總結工作技巧,她硬是憑對人民羣眾的深厚感情、對公平正義的摯着追求和對涉訴信訪工作的滿腔熱情來強化訓練自己適應並勝任這一工作。都説信訪工作難搞,但她認為,信訪工作是難,但上訪當事人比我更艱難。因此,在接待中,哪怕是最難纏的上訪,她都能做到熱情接待,耐心聽取他們的意見,耐心向他們作解釋説明。如湘鄉市東郊鄉一上訪户譚某,一個八十多歲的老太婆,因兒子被人過失傷害致死,湘鄉法院作出了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並由被告人賠償附帶民事原告人經濟損失11萬餘元的判決。一審判決後,被告人不服,上訴至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譚某因擔心二審改判,又怕二審法院久拖不決,總是隔三差五要到湘鄉法院來信訪一回,而且每次來就説在家裏日子不好過,不願回去。易**總是耐心細緻地做譚的思想工作,要譚耐心等候生效判決,中午安排譚在法院食堂就餐,到了下午快下班的時候,她總是自行做通譚的工作或請東郊鄉政府信訪人員一同做譚的工作,直到譚同意回家後,再安排車輛送其回家。2019年4月,二審維持了一審判決,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因被告人正在服刑,且家庭經濟非常困難,民事賠償一時難以執行到位,因此譚到法院上訪次數更多了,易**一訪面耐心地向譚某進行解釋説明,以一片誠心求得信訪人的理解,一方面向相關領導彙報,通過司法救助和聯合救助來解決了該案的執行難題,譚某對法院的信訪工作和案件的最終處理結果非常滿意。該案進入法院後,譚某從未到其他領導機關和上級部門上訪。易**剛到信訪辦時,正值中央政法委向湘鄉法院交辦的16件重複進京信訪積案進入攻堅克難階段,這都是一些信訪老案,且是經過上級機關反覆交辦未果的,特別是一些年代久遠的案件,當事人長期上訪,心中怨氣很深,要化解息訴難度相當大,但易**不畏艱鉅,通過上門走訪的方式,跟信訪人擺事實,講道理,想盡一切辦法,動員一切力量,做信訪人的工作。經過近四個月的不懈努力,這16件信訪積案均得到了比較圓滿的解決。多年來,進京赴省涉訴信訪量高位運行一直是困擾湘鄉法院的老大難。到信訪辦公室工作後,易**針對最高法院加強波涉訴信訪工作的“五項制度”和“四個必須”,制定了相應的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並狠抓落實,並通過創新工作方法,嚴防新的信訪案件的發生,同時着力攻堅纏訪、鬧訪信訪老户,短時期內不可能化解的,配合基層組織做好有效的穩控措施。通過幾月的堅持不懈的努力,成效非常顯著,自2019年6月起湘鄉市法院的進京赴省信訪量程直線下降趨勢,2019年6月至2019年3月湘鄉法院被通報進京申訴信訪次數僅5次,前一年同期的進京信訪通報次數達16次。2019年度湘鄉涉訴進京信訪9案次,較2019年度21案次,2019年度29案次均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得到了湘潭中院、省高院的一致好評。

作為一名合格的法官,不僅要多辦案、辦好案,最關鍵的一條,要時刻保持一顆司法為民的公心,站在人民大眾的立場,堅決維護法律公正,維護法律尊嚴。出身農民家庭的易**,純樸、善良、誠實且自強不息,十八年的司法之路,又養成了她剛正、幹練、果敢的性格。她淡泊名利,工作十九年,仍然是一名普通的幹警,但她無怨無悔,別人都認為信訪工作是一項費力不討好的工作,但她坦然面對。

“做我自己該做的事,做社會需要我做的事”,這是易**經常掛在嘴邊的句話,樸素自然,卻折射出一名人民法官的人民情懷。不論作為審判和執行一線的女法官,還是作為艱難信訪之路的跋涉者,她付出比他人更多的勞動,克服比他人更多的困難,勤勉踏實地做好本職工作,超越了平凡的自我,用智慧和汗水譜寫了新時代的正氣之歌!

法院民事先進個人事蹟材料範文二

鄭**,男,1966年12月5日生,漢族,大學學歷。現任我院黨組成員、審委會委員、政治處主任。鄭**同志多年來被評為我院“先進工作者”、“優秀黨員”;先後分別被區委、區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滿意政法幹警”,被市中級法院榮記個人“三等功”。所在庭多次被院評為“先進集體”、“優秀黨支部”;被區委、區政府授予“人民滿意政法單位”;被市中級法院評為全市“優秀審判庭”。

鄭**同志在我院審判崗位工作近21年,先後從事民事、經濟、行政審判,在不同的工作崗位上,他始終懷着對法律執着追求信念,矢志不渝,公正司法,傾心為民。

近幾年來,他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公正司法、一心為民”重要思想為指導,緊密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把維護人民權益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工作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落實司法為民,切實履行行政審判職責,加強和改進行政審判工作。秉公執法、清正廉潔、愛崗敬業、恪盡職守。他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在平凡的審判崗位上履行了人民法官的神聖職責。

一、秉公執法、樹立行政審判權威

行政審判是對行政權力的司法監督和制約,是法院法律水平和隊伍形象的重要窗口,同時又是樹立法院權威的重要部門。因此,行政審判人員具備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尤為重要。“世界上怕就怕認真二字,共產黨最講認真”,這是他做人準則,也是他的工作作風,在辦案中無論案件大小、難易,他都能認真對待,毫不含糊。堅持以事實根據,依法律為準繩的辦案原則。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經得起歷史考驗的鐵案。在承辦案件中他能排除各種干擾,妥善把握和正確運用法定程序,證據規則,保障正確地認定案件事實,嚴格執行法律規定,保證行政訴訟程序公開、公平、合法。從事行政審判工作六年來,他共審理各類案件200餘件,所審結案件無上訪,無超審限。

在辦案中,他做到一身正氣,身先士卒,率先垂範。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經常主動辦理疑難複雜案件,帶領全庭同志,團結協作,忠誠履行職責。2019年在審理本市“城中村”折遷案件中,行政庭先後受理4起市房管局申請執行新字村4户拆遷非訴行政執行案件。這些案件不僅參與拆遷户人數眾多,涉及面廣,而且拆遷户與行政機關多次對立衝突,拆遷户成羣結隊多次到省、市、中央上訪,處理不好極易激化矛盾釀成重大惡性事件。為此,鄭**同志受理案件後,召集全庭同志認真分析、冷靜對待,從立案、送達、聽證、宣判等環節制定預案,研究突發事件處置措施,多次專題向院領導、區委、人大彙報,主動爭取他們的支持。深入拆遷現場,耐心細緻地軟化拆遷户矛盾。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下,經過認真準備,公開審查,慎重研究,順利完成了各個環節的工作任務,妥善處理了羣體性行政案件。

行政訴訟的基礎、核心和根本價值所在是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今年,在城市拆遷改造中,他與其他審判人員化解了一起二十多人對房屋拆遷許可證不服的行政案件。案件雙方當事人就補償及是否存在偽造虛假證明等問題爭執很大,情緒對立,互不相讓,原告要求立即停止拆遷工作。針對該案涉及人員多,當事人間文化程度、法律意識、道德水準差異,矛盾複雜化的情況,加之該拆遷工作系今年我市城市改造重點項目,市、區各級非常重視,若停止將激化矛盾,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政治影響。他沉着冷靜、仔細核對每份證據,翻閲大量材料,分析每位當事人的訴請及心態,依法全面衡量涉及到社會公共利益,老百姓生活利益,開發商經濟利益的問題,深入拆遷現場走訪瞭解情況,主動向院領導、區、市政法委通報案情,協調各種關係,做當事人、律師的息訴工作,由於他帶領法官們工作及時周到、不厭其煩,特別是對煽動、策劃者、起鬨者分門別類,各個擊破,最終經過多次協調、談判、溝通使該案得以妥善解決,羣眾生活利益得到保障,拆遷工作順利進展,社會大局得到穩定。

二、積極探索行政審判方式改革,努力提高辦案質量

鄭**同志在工作中能帶領行政審判庭大膽改革,首先狠抓全庭同志的政治、業務學習。他在庭上建立了週一審判業務學習,週三政治理論學習制度。結合我院打造“五型”法院,實現“五個目標”機制,把學習作為法官職業化建設的重要方式,以學習促審判、用學習理論創新成果,武裝頭腦,把學習作為指導審判、推動工作有效途徑。他不但自己勤於專研並常告誡大家:我們處在風口浪尖之上,社會焦點之中,如果沒有堅實的業務基礎,豐富的審判經驗和敢於善於審理疑難案件,新類型案件的勇氣和能力,那麼就會被風浪擊倒,被焦點困倒,更談不上能勝任審判工作,進而服務大局,怎麼辦?出路只有一條,就是穩下心來,下大力氣,不斷提高我們業務素質,而不能成為單純的“辦案工匠”。

通過審理大量的行政案件,他認真總結審判工作經驗,根據行政訴訟有關法律及司法解釋,制定《行政案件開庭審理規則》、《非訴行政執行案件聽證規則》、《證據交換規程》等相關文件。

行政裁判文書是法院審判活動的重要載體,為此他將行政裁判文書的改革作為促進行政審判質量的重要突破口,在借鑑先進法院優點基礎上進行大膽改革。在法律文書中,除簡明扼要歸納原告訴稱,被告辯稱外,着重羅列原、被告提供的證據,再敍述通過庭審舉證、質證各方觀點,以及合議庭確認證據理由,之後根據確認有效證據,敍述本院查明的事實,在説理論證部分緊緊結合查明事實,根據法理、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等規定分清雙方是非責任,做出合法、合理、合情的判決,這種文書的運用對行政審判公信度和權威性明顯增強。

他刻苦鑽研審判業務,不斷充實完善自己的知識結構、總結審判工作經驗,指導審判實踐,評析案例。

三、追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審判實踐中,對一些案情複雜、社會焦點、影響大為行政案件,他積極謹慎妥善處理,注意避免就案辦案,機械辦案的傾向,正確處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統一。對於能夠推動行政審判工作改革的案件,解放思想,大膽受理,依法審判,擴大社會影響,如受理的陳忠仁訴陳楊辦違法拆遷並附帶賠償糾紛一案中,陳不服陳楊辦拆遷多次信訪、上訪,該辦及區政府十多次調解無果。陳提起行政訴訟,正值十七召開之際,立案時陳聲稱若處理不公將到北京上訪,情緒十分激動。受理後他及時與陳楊辦相關領導聯繫,深入原辦理單位,瞭解發現該房在拆除時其子代簽協議,因補償費分配問題陳家發生糾紛,其子給付其補償款不到位,故陳起訴,查明真象後,他首先穩定原告情緒,並通過村委會給其子反覆做工作,及時開庭,經過庭審發現陳楊辦在此拆遷中確有錯誤,直接下判對區政府整個城市拆遷改造工作將造成被動局面,加之陳是因家庭問題牽連而起訴。為此他高度重視,多次出面協調,尋找良策,最終通過協調使原告利益得到兑現,陳主動提出撤訴。既解決了個案,又維護了社會大局穩定。隨着近幾年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的大幅上升趨勢,他堅持“能調則調,多調少裁”原則,努力減少強制執行案件數量。在審查聽證會中,通過向被申請人宣傳相關行政法規,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前提下使被申請人充分認識不履行義務的法律後果,同時在申請人權限幅度內,結合具體案件提出和解方案,通過採取此種方式,改變了過去“一裁了事”的作法,去年受理非訴行政執行案件84件,其中80件佔95%,被申請人主動履行。營造了司法與行政良性互動機制,最大限度地發揮了行政審判在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中的職能作用。

四、加強溝通,努力營造司法與行政良性互動氛圍

隨着依法治國進程,行政訴訟雖有了新的發展,但其影響和作用還遠未被人們所認識,不僅老百姓知之甚少,不少行政機關人員乃至領導也很不瞭解,傳統觀念和勢力還比較深厚。面臨挑戰,他以高度責任心和務實精神,積極開展轄區行政機關法制培訓活動。先後召開培訓十幾次,在培訓中他結合行政機關特點,剖析典型案例,解決實踐中存在疑難問題,幫助行政機關完善執法操作程序,辦案方法,適用法律法規,健全制度,並對行政機關存在的普遍問題,提出司法建議,採取多種形式加強與行政機關溝通聯繫。如:重大案件、重要工作通報、報告制度;交流行政審判信息聯絡制度;完善司法建議反饋制度等。通過這些制度實施,改善和優化行政審判司法環境。得到了社會各界和廣大羣眾的理解和支持。從而推動了我院行政審判工作不斷取得新的成就。

法院民事先進個人事蹟材料範文三

一、堅定政治信念,永葆新時期法官的先進本色

世界著名哲學家弗郎西斯培根曾經説過:思想取決於性情;談吐取決於學識;行動則取決於習慣。因此,無論是在日常的工作中還是生活上同志都注意培養自己“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性情,做到不急不躁,有章有節,平易近人,隨遇而安。在思想上,他一直始終堅持學習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各種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學習江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尤其是進入xx大以來,他堅持認真貫徹落實學習xx大精神,深入研究科學發展觀的思想精髓,努力用先進的思想、科學的觀點想問題、解決問題,努力在實踐中提高自己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在工作上養有吃苦耐勞、善於鑽研的敬業精神和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的工作作風,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勇挑重擔,“精益求精,一絲不苟”地做好每一項工作,充分展示了新時期優秀法官的靚麗風采。

二、創先爭優,引領先鋒模範

常有人説,現在法院案子難判,基層法庭的工作更是難上難。但是同志在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時從沒有浮躁、厭倦的思想情緒,他把老百姓的事當作自己的事來辦,把老百姓的問題當作自己的問題來解決。他善於用創新的精神看待穩定。靈活應對維穩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形勢,開拓思路,因事施策,跳出穩定抓穩定。堅持專業機構維穩與社會力量維穩相結合,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堅持新辦法與老辦法相結合,堅持注重內力與善用外力相結合,多策化解,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一是他深知基層法庭每年都要遇到許多疑難、複雜案件,如果缺少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嫻熟的審判技能,是難以用事實和法律演繹出令人信服的裁判。多年來,他一直注重法律理論、業務知識方面的學習提高,順利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並取得了法律碩士學位,幾年來,先後在省市級法律專業刊物上發表專業論文20餘篇。

二是為了實現案件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同志結合多年的審判工作經驗,總結出了“真心關愛法、誠心批評法、耐心説服法、細心借鑑法、用心刺激法”等“五心”調解法,大大提高了所辦理案件的調解撤訴率,在全市保持領先。這一做法得到了省市縣法院領導的充分肯定,並被市中院在全市法院系統內予以推廣。三是面對案多人少的情況,同志經過認真思考,反覆求證,探索出了一條人民法庭參與轄區綜合治理工作的新路子。他主持新袁法庭工作期間,充分整合社會資源,在轄區建立了“三縱三橫”的矛盾糾紛化解體系,並在新袁鎮河埝村建立了全市第一個綜治調解工作站,把大量的民事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訴訟之外,法庭收案猛增的勢頭得到有效控制。2019年在全院案件激增的情況下,新袁法庭收案同比降低了6.53%,案件調撤率也提升到73.09%,調解工作站和調解工作室訴前化解了110餘件糾紛,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法院的審執壓力,這一做法被省高院在全省推廣。今年以來,同志又積極開展社會管理創新,以王集法庭為中心,開展與轄區八個派出所、兩個交警中隊“庭所(隊)共建”活動,建立了“社會矛盾聯動化解”等“六項機制”,從而實現了“能動司法”與“民生警務”的有機結合,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了涉訴涉法矛盾糾紛。今年上半年,王集法庭案件受理數同比下降30.36%,案件調撤率達78.79%的歷史新高,同比上升20.3%。並且全庭沒有一件錯案,也沒有一起民事轉化為刑事的案件,各項質效指標均居全市前列。《人民法院報》、《江蘇工人報》、《中國法制網》、《江蘇法院網》等媒體相繼對此舉措進行了報道。

三、竭誠奉獻,一心為民

前年7月,正是酷暑難耐的季節。一對夫婦因家庭矛盾,女方第二次起訴離婚,態度十分堅決,表示非離不可,如果不判離婚就喝藥自殺。瞭解此情況後,同志提出為雙方調解,原告拒不服從。此案開庭當日,他發現女方大熱天竟然穿着厚厚的毛衣,經詢問得知其身患疾病,不能吹涼風,為此,他迅速關閉空調。庭審剛進行不久,和書記員身上的衣服就已經被汗水全部浸透,臉上的汗水滴個不停。當事人及其旁聽的家人都很受感動,隨即請求法庭休庭,同意接受調解。最終,在同志主持調解下,原、被告破鏡重圓,雙方牽手走出了法庭。由於他的一個關愛舉動,使一個即將離析的家庭得以完整。

法庭的價值不僅僅在於審判了多少案件,還在於減少了多少案件的發生。日常工作中,同志我堅持能動司法理念,帶領法庭幹警積極開展全方位的法律服務,將法律知識送到羣眾身邊。通過在法庭內設立訴訟服務站,為羣眾提供諮詢、立案、調解、引導訴訟等一站式服務。幾年來,同志帶頭擔任轄區中國小“法制校長”,多次給在校學生講解法律,讓他們從小樹立良好的法制觀念。他還通過加強“巡迴審判”,經常性地邀請轄區幹部羣眾旁聽贍養、人損等典型案件,不斷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大力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他這種“竭誠奉獻,一心為民”的精神值得我們所有人學習。

四、清正廉潔,以身作則,做黨風廉政建設的表率

多年來,同志堅定政治信念,築牢反腐拒變的防線,自覺增強抵禦各種腐朽思想侵蝕的免疫力和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意識,堅持廉潔工作,自覺接受羣眾監督。他牢記八個“禁止”、52個“不準”,切實嚴格按照工作程序履行職責,堅持秉公辦事,不徇私情,珍視和正確行使自己的崗位職責,勤勤懇懇為羣眾服務,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始終把廉潔工作當作一項重要大事來抓,每時每刻都做到廉潔工作,決不跟不正風氣與腐朽行為沾邊。工作多年來,同志始終以身作則、率先垂範,時時處處從嚴要求自己。時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勵,自覺加強黨性修養。通過率先垂範,進一步堅定我部全體黨員幹部全心全意服務人民羣眾的宗旨觀念,把廉政建設變成自覺行動,貫穿於日常工作始終,自覺抑制不正之風和腐朽現象的侵蝕,養成奉公守法,以清廉為榮的作風。春節前,一名來自安徽汝南縣的王某來法庭立案,稱其去年5月把價值7萬元的煤炭賣給了當地的陸某,雙方約好10月結清貨款,然而,陸某在支付給他21600元后,就再也沒有下文了。快過年了,當他在陸某處等待拿錢的第12天時,陸某卻告訴他沒錢,就是打官司也沒錢。王某抱着最後試試看的心裏來到法庭。聽完王某的陳述,同志迅速為其辦理了立案手續。訴訟剛開始,被告就挖空心思託關係、找熟人想賴帳,認為原告是外地人,勸不要“胳膊肘向外拐”。面對錯綜複雜的關係,同志沒有任何的猶豫,果斷處理,秉公辦案。臘月29日下午,王某拿到了剩餘的48400元貨款,事後,王某眼含熱淚,拿出一沓百元人民幣放在的辦公桌上,表示感謝。見此情形,同志嚴厲拒絕,並誠懇地對他説:“為羣眾排憂解難是我的義務,秉公辦案是法官的職責,如果拿了你的錢,我不僅犯了法,也對不起自己的良心,更辱沒了法官的稱號!”正是因為他始終以一個優秀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牢記共產黨員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以自己的言行詮釋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得到了羣眾和同志們的一致好評。

情感源自於熱愛,信念根植於信仰。就是憑着對法官事業的無比熱愛,就是憑着對共產主義的堅定信仰,同志把自己的每一天都過得忙碌而充實,他切實把自己的崇高信念紮紮實實付諸於為社會穩定、和諧而奮鬥的實踐中。在不斷豐富理論知識中提升政治素質;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發揮出先鋒作用;在自己的努力奮鬥中探求人生價值;他始終抱着一個堅定的信念:那就是無愧於自己的職責,無愧於共產黨員的光榮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