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貼補貼自查報告十篇

津貼補貼自查報告 篇1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地區和我縣關於規範津貼補貼發放的政策規定,防止津貼補貼亂髮現象的發生,打好規範津貼補貼工作的基礎,根據《X縣開展規範發放津貼補貼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紀發[20xx]號)文件精神,我院迅速行動起來,針對院內津補貼發放情況進行細緻、徹底地自查,現將自查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津貼補貼自查報告十篇

一、組織領導

院領導高度重視,專門成立了規範發放津貼補貼專項整治自查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辦理並負責反饋。為紮實抓好這項工作,還制訂了具體工作方案,明確自查自糾工作的`指導思想、責任和要求,確保自查自糾工作落到實處。

二、自查內容

1、違反規定自行新設項目或者繼續發放已經明令取消的津貼補貼。

2、超過規定標準、範圍發放津貼補貼。

3、違反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公務員獎勵的規定,以各種名義向職工普遍發放各類獎金。

4、在實施職務消費和福利待遇貨幣化改革併發放補貼後,繼續開支相關職務消費和福利費用。

5、違反規定發放加班費、值班費和未休年休假補貼。

6、違反《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於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問題的通知》等規定,擅自提高標準發放改革性補貼的。

7、超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

8、以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實物等形式發放津貼補貼。

9、違反規定使用工會會費、福利費及其他專項經費發放津貼補貼的。

10、借重大活動籌備或者節日慶祝之機,變相向職工普遍發放現金、有價證券或者與活動無關的實物。

11、違反規定向關聯單位(企業)轉移好處,再由關聯單位(企業)以各種名目給機關職工發放津貼補貼。

12、其他違反規定發放津貼補貼的情況。

三、自查結果

根據《X縣開展規範發放津貼補貼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院認真對照規範津貼補貼工作總體要求,對我院20xx年以來津貼補貼發放情況進行了全面的自查。從自查情況看,我院能夠嚴格落實規範津貼補貼的相關文件要求,沒有出現違反規範津貼補貼各項規定的情況,應執行的政策規定均能嚴格遵照執行到位。

津貼補貼自查報告 篇2

為全面深化正風肅紀,紮實推進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鞏固規範津貼補貼工作成果,根據資陽市監察局、資陽市財政局、資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資陽市審計局《關於開展濫發獎金工資補貼問題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鄉根據實際情況,認真開展了清理濫發獎金工資補貼情況自檢自查工作,現將有並情況彙報如下。

一、高度重視,周密安排

鄉黨委、政府對此次清理濫發獎金工資補貼工作高度重視,成立了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紀委書記為副組長,紀委副書記、人事幹部、財政所長、出納、會計為成員的清理亂髮津貼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制訂了具體工作方案,指定了專人具體辦理並負責反饋。做到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二、依法依規,嚴格執行

根據中央、省、市、縣文件精神,鄉認真對照清理工作總體要求,於20xx年12月4日至12月9日對濫發獎金工資補貼情況進行全面系統自查。通過自檢自查,沒有違反規範津貼補貼各項規定,並做到了應歸併的項目一律歸併,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執行。具體執行情況如下:

(一)關於津貼補貼項目及標準的發放情況。

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以來,我鄉嚴格按照要求,執行統一的津貼補貼發放標準和實施範圍。取消了所有原來發放的津貼、補貼和福利性項目,除了按規定正常發放的津貼補貼外,沒有自行新設津貼、補貼、資金項目,沒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貼補貼標準;沒有擴大津貼補貼發放範圍;沒有自行擴大有關經費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發放津貼、補貼、資金和福利;從未發放過有價證券和實物,做到了津貼補貼嚴格按規定的標準和範圍發放。

(二)關於取消違規發放的津貼補貼情況。

經自查,鄉在津貼補貼的發放中,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定,核實津貼補貼項目、標準和資金來源,對納入清理範圍的津貼補貼項目,不存在違規設立“小金庫”的行為,沒有通過攤派向企業集中收入、違反規定利用非税收入等發放津貼、補貼的情況,沒有超範圍、超標準、擅自發放津貼補貼的現象。

(三)關於嚴格執行津貼補貼發放政策的'情況。

上級有關部門關於改革規範工作的方針政策思路清晰、重點突出、統籌兼顧、方向明確,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現實可操作性。鄉嚴格遵循中央的決策和部署,嚴肅紀律要求,凡屬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項目,均嚴格按發放標準和規定範圍執行,沒有超標準或降低標準執行的情況,達到了規範的目的。

(四)關於保留的改革性津貼補貼執行情況。

在清理歸併津貼補貼工作中,我鄉嚴格執行國家和市級以上有關部門的政策,該保留的保留,該歸併的歸併,該清除的清除,做到了不提高、不降低、不擴大、不縮小、不增加不減少。其需交納的個人所得税由會計核算中心代扣代繳,沒有發放現金或不繳納個人所得税現象。

三、提高認識,確保長效

我鄉在規範津貼補貼實施工作上,始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規範津貼補貼的各項政策,杜絕了利用公用經費、“小金庫”資金,非税收入資金、下級上繳資金和項目資金髮放津貼、補貼、資金我、福利等現象,取消了以各種名目濫發獎勵性補貼、通訊補貼和節日補貼。今後,我們將進一步深刻領會中央、省、市、縣關於嚴肅紀律確保機關工資制度改革順利進行的精神和要求。為了和上級思想行動相一致,進一步嚴格執行規範津貼補貼工作,嚴肅財經紀律,鞏固現有規範津貼補貼工作成果,確保津貼補貼規範長效有序,定期對各項津貼補貼及時進行審核和清理,將清理亂髮放津貼補貼管理工作推向新的進程。

根據《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規範津貼補貼工作》相關要求,按照昆明市科技局統一部署,我單位高度重視,結合單位實際情況,認真開展津貼補貼發放情況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沒有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情況,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津貼補貼項目和標準情況

1、我單位自20xx年起執行績效工資制度,嚴格按《昆明市市級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相關規定正常發放津貼補貼,無自行新設津貼補貼項目,無自行提高其他津貼補貼標準和擴大實施範圍情況,無自行擴大有關經費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發放津貼補貼、獎金,發放有價證券、實物或報銷相關費用等。

2、我單位無“小金庫”、非税收入現象;無利用“小金庫”和非税收入發放津貼補貼情況。

3、我單位人員津貼補貼嚴格按照批覆的相應職級津貼補貼標準執行,退休人員工資於20xx年起由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發放。

4、對已發放的屬於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的項目、標準和實施範圍執行,無違規情況。

5、嚴格《昆明市市級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發放改革性補貼,無出台新的改革性補貼和獎金制度。

二、規範後的津貼補貼資金來源及發放辦法。

我單位發放津貼補貼所需資金均由財政撥款,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並依法代扣代繳職工繳納的醫保、失保、工傷、生育、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税等。

三、津貼補貼會計核算情況。

嚴格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財庫[20xx]48號)的規定設立津貼補貼會計科目,無在其他科目核算發放津貼補貼情況。

津貼補貼自查報告 篇3

按照縣委、縣政府關於濫發津貼補貼專項整治工作統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人員,開展全面清理核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1、成立組織。

為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我局成立了商務局“小金庫”和濫發津補貼專項整治工作小組,局長馬X奇任組長,副局長羅X增、孫X光任副組長;楊X彬、樑X、董X春、劉X、李X啟等同志為成員,下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羅會增同志兼任,楊玉彬、樑新、董萬春、鄧妍、關偉民等同志為辦公室成員,辦公室具體辦理落實縣委縣政府專項治理落實整改工作。

2、全面自查。

我局召開了全體工作人員會議,傳達了縣委、縣政府關於濫發津貼補貼專項整治工作,做好發動,全面開展了自查工作。局長馬廣奇簽訂了機關事業單位濫發津貼補貼專項整治檢查情況承諾書,檢查人員認真填寫了《XX縣年機關事業單位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自查自糾情況表》,並在局公示欄進行了張榜公示。對照濫發津貼補貼專項整治內容,我局經過認真自查,沒有發現濫發津貼補貼現象。

3、健全機制。

我局進一步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每年對規範津貼補貼發放管理工作作出書面承諾,嚴格執行中央、省市縣規範津貼補貼政策規定,主動接受監督堅決杜絕濫發津貼補貼問題的發生。

津貼補貼自查報告 篇4

根據x市人社局《關於切實做好自行出台政策發放工資津貼補貼問題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x人社密電〔20xx〕2號)文件要求,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禁自行出台政策發放工資津貼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辦發電〔20xx〕20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嚴禁自行出台政策發放工資津貼補貼的通知》(x委辦發電〔20xx〕15號)文件,我鎮根據實際情況,認真開展了機關單位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自查自糾工作,現將工作開展情況彙報如下:

一、高度重視,周密安排

為確保此次自查自糾工作順利開展,我鎮對規範津貼補貼工作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全鎮幹部職工認真學習文件,將幹部職工的認識統一到中央和國家要求的高度上,同時從財政所、財政中心所抽調業務骨幹組成專項自查小組,對單位是否存在違反規定發放各種補貼、獎金的行為進行清理和自查,明確了責任要求,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二、依法依規,嚴格執行

根據文件,我鎮認真對照規範工作總體要求,於20xx年5月25日至5月26日對單位津貼補貼發放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在自檢自查工作中,沒有違反規範津貼補貼各項規定,並做到了應歸併的項目一律歸併,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執行。具體執行情況如下:

(一)津貼補貼項目和標準情況。

經查,我鎮始終嚴格規範,除了按中央和國務院明確規定正常發放的津貼補貼外,沒有自行新設津貼、補貼、獎金項目;沒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貼補貼標準;沒有擴大津貼補貼發放範圍;沒有自行擴大有關經費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發放津貼、補貼、獎金和福利;從未發放過有價證券和實物。

(二)其它情況。

經過自查我鎮不存在違規設立“小金庫”的行為,津貼補貼項目歸併及各職級標準執行情況,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的津補貼通過財政撥款所得,按規定程序實行工資以銀行卡方式發放到職工個人,其中的依法代扣項目為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税和醫療保險金三項。

三、提高認識,確保長效

我鎮在規範津貼補貼工作上,始終認真貫徹落實中、省、市、縣規範津貼補貼的各項政策,杜絕了利用公用經費、“小金庫”資金髮放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現象,取消了以各種名目濫發獎勵性補貼、通訊補貼和節日補貼。

通過此次規範津貼補貼自檢自查工作,我鎮進一步深刻領會了嚴肅紀律確保機關工資制度改革順利進行的和要求。並在今後的工作中不斷嚴肅財經紀律,鞏固現有規範津貼補貼工作成果,確保津貼補貼規範長效有序,並將單位津貼補貼工作機制同單位風廉政建設和鎮務公開工作有機結合起來,保證財務支出公開上牆,接受單位職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為規範津貼補貼工作創造條件,確保規範工作繼續順利向前。

津貼補貼自查報告 篇5

按照市財政局審計局人社局文件精神,我中心認真組織開展了濫發津貼補貼“回頭看”的自查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健全組織,強化領導

為確保此次專項整治濫發津貼補貼“回頭看”工作順利進行,我中心成立了由中心主任為組長、副主任為副組長的“回頭看”領導小組,由資金管理科與綜合科具體負責。

二、提高認識,廣泛宣傳

濫發津貼補貼“回頭看”工作開展後,我中心迅速召開專題會議,組織各管理部、分中心主任、各科室負責人學習文件精神,要求大家正確認識“回頭看”的重大意義,認真對待專項整治工作。

三、嚴格自查,確保質量

我中心嚴格按照規定步驟,全面開展了濫發津貼補貼自查自糾工作,自查過程實事求是,不走過場,自查面達到100%,保證了自查質量。經過認真嚴格的自查,我中心未發現濫發津貼補貼情況。

四、加強防範,警鐘長鳴

通過此次“回頭看”工作的開展,我中心充分認識到嚴肅財經紀律的重要性與緊迫性,要堅決杜絕和預防濫發津貼補貼現象的發生,進一步提高防範意識,定期開展自查自糾,確保我中心規範管理。

津貼補貼自查報告 篇6

按照縣紀委等七部門《關於印發的通知》(靖組發〔20xx〕4號)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視,認真開展了對我局財政供養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發放自查工作,現就自查結果彙報如下:

一、我局共有財政供養人員54人,退休10人,在崗44人;

二、我單位暫無因職務調整、單位變動而出現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等在我單位發放領取現象;

三、我單位暫無因死亡仍在本單位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等社會保障金現象;

四、我單位人員無受黨紀處分及行政、刑事處罰人員;

五、我單位已退休人員全部按照退休後的'標準發放退休金;

六、我單位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對請病、事假人員,及時向相關部門申請辦理手續;

七、根據縣委、縣政府《轉發縣人社局等部門關於開展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集中治理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靖辦發〔20xx〕1號)文件精神,我單位認真核查,未發現單位財政供養人員“吃空餉”現象。

津貼補貼自查報告 篇7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地區和我縣關於規範津貼補貼發放的政策規定,防止津貼補貼亂髮現象的發生,打好規範津貼補貼工作的基礎,根據《x縣開展規範發放津貼補貼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紀發[20xx]號)文件精神,我院迅速行動起來,針對院內津補貼發放情況進行細緻、徹底地自查,現將自查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組織領導

院領導高度重視,專門成立了規範發放津貼補貼專項整治自查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辦理並負責反饋。為紮實抓好這項工作,還制訂了具體工作方案,明確自查自糾工作的指導思想、責任和要求,確保自查自糾工作落到實處。

二、自查內容

1、違反規定自行新設項目或者繼續發放已經明令取消的'津貼補貼;

2、超過規定標準、範圍發放津貼補貼;

3、違反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公務員獎勵的規定,以各種名義向職工普遍發放各類獎金;

4、在實施職務消費和福利待遇貨幣化改革併發放補貼後,繼續開支相關職務消費和福利費用;

5、違反規定發放加班費、值班費和未休年休假補貼;

6、違反《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於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問題的通知》(中紀發〔20xx〕17號)等規定,擅自提高標準發放改革性補貼的;

7、超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

8、以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實物等形式發放津貼補貼;

9、違反規定使用工會會費、福利費及其他專項經費發放津貼補貼的;

10、借重大活動籌備或者節日慶祝之機,變相向職工普遍發放現金、有價證券或者與活動無關的實物;

11、違反規定向關聯單位(企業)轉移好處,再由關聯單位(企業)以各種名目給機關職工發放津貼補貼;

12、其他違反規定發放津貼補貼的情況。

三、自查結果

根據《x縣開展規範發放津貼補貼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院認真對照規範津貼補貼工作總體要求,對我院20xx年以來津貼補貼發放情況進行了全面的自查。從自查情況看,我院能夠嚴格落實規範津貼補貼的相關文件要求,沒有出現違反規範津貼補貼各項規定的.情況,應執行的政策規定均能嚴格遵照執行到位。

x縣人民檢察院

20xx年x月x日

津貼補貼自查報告 篇8

照縣委、縣政府的安排,我鄉再次開展自查清理“小金庫”及違規發放津補貼工作,根據文件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現就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高度重視

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到清理“小金庫”和違規發放津補貼的重要性,把該項工作作為開展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抓手,成立了黨委書記、鄉長任組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財政所工作人員為成員的自查工作小組。

二、紮實開展

(一)清理設“小金庫”情況

重點圍繞“清理內容”開展清查工作,對各類賬户、票據進行認真細緻的清查,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賬目統一核算,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設立賬户,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各類票據均管理規範,並建立相應的備查薄。現金管理採取備用金制度,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嚴禁設“小金庫”。財務報銷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杜絕坐支行為。嚴格控制財政資金支出,沒有以任何形式進行私存私放。

(二)清理違規發放津補貼情況

一是沒有巧立名目亂髮錢物,自行提高津補貼標準;二是沒有超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三是沒有借重大活動籌備或節日慶祝之機變相向職工發放錢物、有價證券或與活動無關的實物;四是沒有私設“小金庫”,使用“小金庫”款項發放津補貼;五是沒有利用職務便利或職務影響,違反規定在其他單位領取津補貼。

三、自查自糾

經我鄉再次進行自查自糾,結果如下:

1、本單位無違規隱瞞、截留、擠佔、挪用、坐支、私分和轉移預算收入、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產收益和處置等非税收入情況。

2、本單位不存在超預算無預算安排支出,不存在出國出境情況,不存在違規購置公務用車及違規支出運行費用,不存在發放禮品、禮金等情況;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超標準公務接待情況;不存在計劃外召開會議和培訓,不存在違規擴大開支範圍、擅自提高開支標準等情況。

3、本單位不存在違規採購資產、無預算及超預算採購資產情況。

4、本單位均嚴格按照國有資產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無違規情況。

5、本單位不存在未設置會計賬簿,所有財務資料完整,符合會計法律法規。

6、本單位不存在非法印製票據,不存在轉讓、出借、串用、代開票據情況。

7、本單位無違反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設立“小金庫”情況。

津貼補貼自查報告 篇9

兩城鎮七村國小嚴格貫徹執行縣委組織部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下發的《關於調整機關規範津貼補貼發放標準和調整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的通知》精神,依據通知要求開展了自查自糾。我校多次組織全體教師開會學習,提高思想認識,端正態度,提高規範辦學,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充分認識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的危害性,自覺在思想和行動上與上級文件保持高度一致。通過目前深入細緻排查截止到現在,我校沒發生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的現象。

兩城鎮七村國小

20xx-12-10

津貼補貼自查報告 篇10

根據《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規範津貼補貼工作》相關要求,按照昆明市科技局統一部署,我單位高度重視,結合單位實際情況,認真開展津貼補貼發放情況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沒有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情況,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津貼補貼項目和標準情況

1、我單位自20xx年起執行績效工資制度,嚴格按《昆明市市級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相關規定正常發放津貼補貼,無自行新設津貼補貼項目,無自行提高其他津貼補貼標準和擴大實施範圍情況,無自行擴大有關經費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發放津貼補貼、獎金,發放有價證券、實物或報銷相關費用等。

2、我單位無“小金庫”、非税收入現象;無利用“小金庫”和非税收入發放津貼補貼情況。

3、我單位人員津貼補貼嚴格按照批覆的相應職級津貼補貼標準執行,退休人員工資於20xx年起由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發放。

4、對已發放的屬於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的項目、標準和實施範圍執行,無違規情況。

5、嚴格《昆明市市級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發放改革性補貼,無出台新的改革性補貼和獎金制度。

二、規範後的津貼補貼資金來源及發放辦法。

我單位發放津貼補貼所需資金均由財政撥款,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並依法代扣代繳職工繳納的醫保、失保、工傷、生育、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税等。

三、津貼補貼會計核算情況。

嚴格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財庫[20__]48號)的規定設立津貼補貼會計科目,無在其他科目核算發放津貼補貼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