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工作自查報告大綱

環境保護工作自查報告篇一

環境保護工作自查報告大綱

今年以來,我局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充分發揮區環委會作用,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中央環保督察為契機,實施大氣、水環境等綜合整治,確保了我區環境安全,為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環境保障。

一、優化環評審批,全力服務我區經濟社會科學發展。

(一)嚴把建設項目環評審批關。對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環保政策法規的項目,堅決不予審批,堅決從源頭上防止污染產生。今年以來,我區共辦理行政審批許可410宗,其中,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項目97宗、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59宗、新發排污許可證70個、排污證續證153個、核發建築施工噪聲排污許可證31個,辦結率100%。否決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建設項目2個。

(二)強化便民服務舉措。執行“一網式、一門式”服務模式,將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全部進駐網上辦事大廳,後台審批區與前台窗口受理審批全流程做到無縫對接,壓縮審批時限,承諾審批時限遠小於法定審批時限,大大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羣眾辦事難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二、認真做好環境保護考核工作

按照環境保護考核實施方案及細則要求,全面推進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先後召開了兩次環委會會議部署環保考核工作,將我區環保考核任務分解到區直各相關部門,通過各部門的通力協作,較好完成前三季度環保考核任務,第四季度環保考核已做好充分準備,基本能全面完成考核指標任務,預計考核成績排名靠前。

三、以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為抓手,全面推進各項環境污染防控工作開展。

(一)積極推進水污染防治。今年以來我區水環境質量總體良好,主要河流、水庫水質總體保持穩定,濱江河主幹流水質達Ⅱ類標準,鄉鎮飲用水源均達到Ⅱ類水質標準。

1、加強對鎮宇染整公司、鴻基染整公司等工業廢水排放量大的企業和3家生活污水處理廠的監管,防止偷排廢水和廢水超標排放情況發生,督促企業嚴格按要求正常運行污水治理設施,確保廢水穩定達標排放。

2、開展剿滅漫水河劣Ⅴ類水環境綜合整治。在7月印發《清新區漫水河剿滅劣Ⅴ類水環境綜合整治方案》,8月中旬對山塘鎮肖沛明養豬場違法建設的豬舍進行了聯合執法行動,強拆豬舍1200多平方米及其配套的設施設備,拉開我區剿滅漫水河劣Ⅴ類水環境綜合整治序幕。在9月印發《清新區人民政府關於對畜禽養殖場實施區域限批的公告》,對清西片區實施養殖業限批,將有效減輕水環境承載力,改善水環境質量。截止目前為止,已有7家養殖場關停、10家養殖場動工整改、19家養殖場簽定整改協議書。

3、積極推進畜禽污染綜合整治工作。一是按照《禁養區限養區畜禽養殖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部完成了20xx年下達我區46家禁養區畜禽養殖場整治任務。二是我區確定的20xx年畜禽養殖業整治任務為260家,目前已拆除欄舍218家,共166960平方米,共支付補償款2061.2萬元。

4、為貫徹落實《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及區主要領導“區環保局、水務局要將1000人以上集中飲用水源保護現狀進行評估摸底,鎮場抓整改”的批示精神,我局協同區水務局對全區集中式和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進行排查,排查出鄉鎮級以下集中式和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共計100多個。目前,我局正向區政府請示開展鄉鎮級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工作。

(二)積極推進大氣污染防治。今年截止10月22日,我區環境空氣優天數99天、良天數166天、輕度污染28天、中度污染2天,優良率為89.8%,首要污染物以臭氧8小時、PM2.5和PM10為主,環境空氣中污染物濃度均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限值要求。

1、積極開展應對不良天氣大氣環境綜合整治。今年以來,我局聯合交通、公安、城綜等多個部門啟動不良天氣應急措施25次,檢查陶瓷、水泥、混凝土等行業企業243家,立案查處4宗,發出《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13份;對中心城區範圍主、次幹道,振港大道,城西服務區及大型工地周邊加強清掃、灑水降塵,對遺灑、飄散載運車輛和“黃標車”加強路查,對在建工地揚塵、建築垃圾亂堆放進行嚴管。出動清掃車、霧炮車、灑水車406車次,累計作業700次,確保中心城區範圍內主、次幹道與振港大道、城西服務區、大型工地周邊以及穿過中心區域的道路S114線城西大道段、S354線清四公路飛水路口至三坑段的路面整潔及濕潤。檢查車輛34026台,查獲超限超載車輛482台、遺灑和飄散載運車輛260台,確保我區空氣質量穩定。

2、加強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綜合整治。督促區內廣碩鞋業公司等7家省重點VOCs監管企業完成了揮發性有機物處理方案編制並開展整治,年底前我區的省重點VOCs監管企業總整治任務量完成率不低於60%,達到省的要求。

3、加強燃煤鍋爐整治。通過加強監管和執法,全面完成我區禁燃區內16台燃煤鍋爐整治任務。

4、加強機動車廢氣防治。全面推行黃標車闖限行區電子執法處罰,設置“黃標車”限行抓拍設備,抓拍闖限行區“黃標車”。完成淘汰黃標車984輛,佔全年淘汰任務的67.26%,並積極鼓勵老舊車輛提前淘汰,嚴禁已淘汰“黃標車”繼續上路行駛,12月前可完成清新區1463輛的淘汰任務。

(三)加快推進土壤污染防治。今年第一季度我局開展了土壤污染防治相關企業的核查,完成了清新區40多家相關企業核查信息報送。區政府在6月印發了《清新區土壤污染防治計劃行動工作方案》,我局聯同農業、國土等部門正在按照省環保廳和環保局的要求開展農用地土壤點位核查,10月下旬確定了清新區土壤污染重點行業企業名單以及農用地土壤核查布點。

(四)積極推進“創模”工作。一是制定我區“創模”20xx年攻堅方案和工作細則,將工作任務分解到各相關部門落實。二是加快推進“創模”攻堅工作。①太和第一水廠取水口上移工程完成62%工程量,工程正在抓緊推進。②完成了黃坑河清新段黑臭水體整治。③告星、禾雲、太平三家污水處理廠正在開展提標改造工程,其中太平、禾雲污水處理廠已確定提標改造方案,目前已完成可研報告,正開展初步設計工作,告星污水廠已按專家評審意見修改了提標改造工程可研報告,專家正重新審核,污水廠提標改造完成後將進一步減少相關污染物的排放。④考慮到實際情況,我區決定暫停實施北部組團式垃圾綜合處理基地項目的建設,待確定詳細的方案後再推進實施;各鎮生活垃圾簡易填埋場整治工程從去年年底動工,目前已全面完工。三是何黃玉湘中學及保利等3個小區按要求完成20xx年“綠色學校”、“綠色社區”創建。

環境保護工作自查報告篇二

按照《xx市人大常委會對市人民政府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開展評議的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和目標任務,對照評議內容及標準,我局在全市環保系統組織開展了自查自糾,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1、及時部署研究。市人大常委會評議市人民政府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動員會召開後,我局迅速組織學習和傳達了會議精神,並將評議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列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局黨政聯席會議先後4次研究了有關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把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作為一大攻堅戰來對待,將幹部職工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十九大的精神上來,統一到供給側結構改革上來,統一到法治政府建設上來,統一到黨風廉政建設要求上來,統一到市委市政府開放強市產業立市的戰略決策上來。

2、強化組織領導。局成立了局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咼濱辰同志任組長,其他局領導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綜合辦公室,局屬各單位負責人和區縣市環保局(分局)一把手為辦公室成員,負責日常工作。成立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問題查處組,重點查處優化經濟發展環境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法行為。成立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信息宣傳組,重點加大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的宣傳力度。加強上下聯動,全市一盤期,全面推進我市環保系統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有序開展。

3、廣泛徵求意見。結合評議內容,廣泛徵求了意見,向縣市區黨委、政府、人大、政協四大家、相關市直單位、重點企事業單位發放徵求意見表215份,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組織開展了環境保護重點工作大調研,充分聽取相關部門、基層政府和縣市區環保部門意見。

4、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照依法履職、優質服務、文明執法、監督管理四個方面十四個分項內容,結合xx年工作、本年度工作任務及徵求意見情況,組織局屬單位和區縣市環保局(分局)開展自查自糾。收集整理形成了局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自查報告。針對存在的問題,局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整改措施,明確了努力方向,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推進有力。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依法履職方面。一是創新環境管理機制、健全環保責任體系不夠,推進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機制體制改革進展不快的問題。二是對區縣環保部門重業務指導,輕行政執法監管,與即將實施的環境監測監察執法垂直改革要求還不相適應的問題。三是《xx市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條例》《xx市城市河湖環境保護條例》學習宣傳不夠,法規實踐運用不好,打擊水污染環境違法犯罪力度還不夠的問題。

2、優質服務方面。一是對中介監管力度和手段還不夠,存在環評報告質量不高、環境諮詢市場秩序需進一步規範的問題。二是簡政放權不徹底、程序優化還不夠的問題。三是權責清單公開不及時,接受社會監督主動性還不夠的問題。四是爭先創優氛圍不濃、優質高效服務挖潛不夠的問題。

3、文明執法方面。一是落實“雙隨機”監管制度還不到位的問題。基層環保部門人員力量不足、監督管理不到位,還不同程度存在隨機抽查人員難落實、信息公開不及時的問題。二是推進文明執法力度不夠的問題。文明執法建章立制不夠,對行政執法行為監管不全面,還不同程度存在行政執法欠規範的問題。三是環境案件審查合理性有待提高的問題。四是投訴舉報辦理措施強化不夠,對部分調處難度大的投訴舉報還存在解決不及時、化解不力、回訪不及時等問題。

4、監督管理方面。一是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嚴肅性不夠的問題。二是對影響經濟發展環境行為責任追究還不到位的問題。三是對涉企檢查行為的日常監督機制不健全的問題。

三、整改措施

1、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集體領導。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堅決立行立改。對優化經濟發環境工作堅持問題導向,堅決做到立行立改。自年初來,先後及時研究解決了一批羣眾關注的環境問題和工藝複雜的項目的審批問題。1月4日,對一批羣眾反映強烈的建設項目環評審問題進行集體研究,要求迅速查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有力助推了建設項目。二是及時研究部署,強化集體領導。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涉及面廣,影響面大,時限要求也高,問題也很具體,必須及時研究部署,強化集體領導。3月2日,局黨政聯席會議提出,要進一步挖掘環評審批、環境監管等環保服務工作中的可優化空間,開展廣泛調查研究,及時發現我市環保服務工作中的不足,並儘快整改,確保環保服務優質、高效,提高羣眾滿意度。3月19日、5月9日,局黨政聯席會議分別研究了進一步下放權利、加快審批進度、改進工作作風、強化為民服務和完善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及評議工作方案等問題。會議明確除重大項目與爭議較大的項目提交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外,其他項目一律由分管局領導召集相關單位研究審批。會議要求創新載體,建立平台,集中開展下放行政執法權、加強中介機構監管、環境糾紛化解年、企業建言、重點項目跟蹤服務年、幹部作風整治年等“六大整治行動”,以開展整治行動來完善制度、強化舉措、嚴肅問責,確保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有新的起色、新的亮點,打造一支紀律嚴明、優質服務、作風過硬的環保鐵軍。

2、分解明晰責任,依法全面履職。一是全面分解責任。

根據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及評議工作要求,結合環境保護重點工作任務,制訂《xx市環境保護局xx年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任務分解表》,細化工作責任,明晰責任分工,依法全面履職。對自查出來的問題,按照“一事一對策、一病一藥方”要求,精準施策,加強整改。二是強化責任落實。區縣市環保局(分局)、局屬各單位向局優化經濟發展環境領導小組簽訂責任書;根據責任書要求,結合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評議任務,對本單位任務再次進行分解,確保任務上肩。三是加強研判調度。每月組織一次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研究和調度會議,研究下步工作重點,加強工作調度,對未按方案要求如期完成工作任務或未按調度要求落實的,要求責任單位寫出情況説明,並視情節輕重和影響,提出通報批評或實施組織處理意見。

3、強化服務舉措,優化政務環境。

一是進一步下放權利。將行政審批權、處罰權、能下放的全部下放到縣級,切實增強基層工作主動性,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強中介監管。依法依規,從嚴監管環評等中介機構,降低費用,減輕企業負擔;三是兑現服務承諾。全面縮短審批、驗收、審查時間,作出和公開服務承諾,所有行政審批及服務事項辦理時限,縮短至法定時限三分二以內。四是爭創文明服務窗口。整治“四難”(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問題,強化“四辦”(主動辦、積極辦、馬上辦、熱情辦)意識、創建“四好”(門好進、臉好看、話好聽、事好辦)窗口。

4、推進文明執法,優化法制環境。

一是嚴格“雙隨機”監管。落實環境管理“雙隨機”監管制度,對全市重點監管的企業列出清單,嚴格按照監察檢查對象隨機抽取、監督檢查人員隨機選派,杜絕行政執法的隨意性,並落實執法檢查企業反饋制度。二是落實“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嚴格按照省自由裁量權制度,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突出糾正違法,注重教育引導,杜絕以罰代管行為。三是提高案件辦理質量。加強環境案件審查,落實案件審查會議制度,提高環境案件審查合理性,程度減少對行政相對人的影響。年內組織兩次全市環境執法案卷評查和兩次以上全市環保系統法制培訓。四是加強行政執法監管。嚴格落實“十禁止”、“七嚴禁”規定,嚴禁違法責令企業停產、停業,嚴禁違規對企業採取停水、停電、停氣等行為。嚴禁強制或者變相強制企業在接受有關專項性、階段性監督檢查時暫停法律、法規許可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五是規範執法行為。出台《xx市環境監察稽查工作三年實施方案(-20xx年)》文件,加大對區縣環保局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監督檢查頻次和稽查力度,及時糾正查辦違規審批、處罰不當問題,制訂出台文明執法規範。六是積極化解投訴舉報問題。集中力量對xx年環境信訪投訴調處問題進行一次全面回訪,解決一批重複投訴舉報的突出環境問題,出台活動方案,制訂考核細則,及時化解環境信訪投訴問題,實現環境信訪投訴受理率100%、調處率100%、滿意率100%目標。

5、強化問題查處,加強監督管理。

一是修訂完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技術評估、行政許可集中審批、環境案件集體審查等制度;切實落實好較大數額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制度;嚴格執行環境信息和政務信息公開制度,加強對領導班子、執法人員的監督管理。二是強化問題查處。重點查處優化經濟發展過程中違反“十禁止”、“七嚴禁”的違紀違法行為,對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排名靠後和被一票否決的,取消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評先評優資格。三是加大宣傳力度。加大對優化經濟發展環境重點工作和階段性任務完成情況宣傳度,推介經驗,宣傳典型,通報違紀行為,形成打擊環境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今年來已在市級以上報刊發表有關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文章30多篇,通報違法案例26起,在本局官方微信官方微博上發表優化經濟環境報道160餘篇,通報違法案例3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