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整改落實、建章立制環節自查報告大綱

按照縣委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的安排部署和相關要求,在縣委第四督導組的悉心指導和幫助下,我局黨組狠抓了整改落實、建章立制環節的責任落實,現將有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司法局整改落實、建章立制環節自查報告大綱

一、整改落實、建章立制總體情況

(一)班子重視,狠抓落實,制定整改方案

為了把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專項整治、建章立制階段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我局黨組召開專題會議,進行了專題研究和安排部署。制定了《瀘溪縣司法局領導班子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方案》,並召開全體黨員幹部大會予以通報,逐條逐項進行研究和修改,確保整改方案的質量。

(二)認真組織實施,嚴格落實責任

為使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專項整治、建章立制工作取得實效,我局就整改措施的整改重點、整改內容、整改時限、責任分工等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建立了以黨組書記、局長負總責、親自抓,班子成員分工負責,各責任人具體落實的整改落實責任制,二是建立了整改問題台帳,對每一整改事項,都明確了具體整改措施、整改方式、目標要求、完成時限,為整改任務的落實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確立明確的目標任務

一是堅持班子成員帶頭,立行立改,以嚴格標準、嚴厲措施、嚴肅紀律,抓好整改落實、專項整治、建章立制的各項工作。二是通過整改,切實解決好領導幹部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個總開關問題,解決不求真務實問題,解決脱離羣眾、黨的羣眾觀點不牢問題,解決幹部教育管理失之於軟、失之於寬問題,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政治定力更加增強,科學發展觀更加自覺,剎住“四風”更加有效,聯繫羣眾更加緊密,黨內生活更加嚴格。三是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切實解決羣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切實達到正風肅紀的效果。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實現用制度管人管權管事,發揮制度管根本、管長遠作用,切實使好的作風得以弘揚,不良作風受到遏制,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得到有效鞏固,讓幹部羣眾切實感受到教育實踐活動所取得的成果。

(四)及時公佈整改情況,堅持開門整改

我局班子及個人把整改任務作為領導班子對幹部羣眾的莊嚴承諾,整改內容向全局公佈,改什麼、怎麼改、達到什麼成效,讓羣眾知情,接受羣眾監督和評判。整改過程接受羣眾監督,整改進展情況和成果及時向幹部職工通報。

二、整改落實情況

(一)執行上級決策部署不堅定問題。

整改措施:1.堅決貫徹執行上級方針政策,增強執行堅定性,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和省委、州委、縣委保持高度一致;2.班子成員帶頭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3.結合司法行政工作實際,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實。

落實整改情況:1.每月組織幹部職工開展一次政治理論及政策方面的學習;2.按時完成上級各項工作安排,做到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無羣眾舉報投訴。

(二)執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問題。

整改措施:1.切實貫徹主集中制;2.規範黨組集體決策機制;3.“三重一大”事項由黨組領導班子以會議形式集體討論決定,杜絕以傳閲、會籤、個別徵求意見、現場辦公會等形式代替集體決策。

落實整改情況:1.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實施辦法》;2.完善了班子成員的職責分工和議事、決策機制,每月開一次班子例會,半年開一次民主生活會;3.對“三重一大”事項實行實時通報,目前已通報了2次。

(三)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措施不力問題。

整改措施:1.嚴格措施,大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2.構建腐敗風險防控體系建設;3.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加強和改進對重要領導和關鍵崗位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落實整改情況:1.抓黨員幹部“一崗雙責”責任落實,

每月開一次通報會;2.健全完善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考核制度、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公開承諾制度、述職述廉制度、單位和個人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等;3. 對重要崗位實行了責任監督。

(四)選人用人方面關心不夠問題。

整改措施:1.完善幹部選用任用機制,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2.完善幹部人事工作民主推薦、任前談話、任前公示等制度。

落實整改情況:1.加強了平常與幹部職工的交流、溝通、培養。2.把羣眾公認、幹有實績的幹部積極向上推薦,目前

向組織部門推薦了2名幹部。

(五)貫徹落實紀律作風建設思想認識不到位,宣傳教育力度不夠問題。

整改措施:1.進一步加強宣傳引導,提高思想認識;2.加強紀律作風教育;3.積極推介、宣傳司法行政典型。

落實整改情況:1.通過宣傳欄、電子顯示屏、瀘溪縣政府門户網站司法局子網站等多種形式,加大對中央、省、州、縣紀律作風規定的宣傳。2.每月開展一次正反兩方面警示教育。3.積極推介司法行政典型,促進了黨風政風明顯好轉。

(六)貫徹落實紀律作風規定執行規定不嚴、督查整治不力問題。

整改措施:1.進一步加強督查整治力度,狠抓執紀管理;2.經常性開展自查、抽查、暗訪,對違規違紀的行為,以通報批評、曝光等方式進行通報;3.對不敢擔當、紀律鬆懈、作風漂浮、辦事拖拉的幹部,及時進行問責,嚴肅處理到位。

落實整改情況:1.建立了領導督辦通報,限期整改;2.不定期開展明察暗訪,已開展暗訪4次。3.建立了黨務政務公開機制。

(七)紀律作風規定製度建設不完善問題。

整改措施:加強紀律作風制度建設,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落實整改情況:進一步修訂完善財務管理、公務接待、

公車使用管理、幹部考勤、請休假等10項制度,並長期堅持,常抓不懈。

(八)政績觀有偏差問題。

整改措施:1.牢固樹立正確的執政理念和政績觀;2. 杜絕“形象工程”、搞“花架子”。

落實整改情況:1.堅持司法行政服務以社會效益為主的原則,沒有出現急功近利和短期行為;2.發揚“釘釘子”精神,持之以恆地推動司法行政事業科學發展。

(九)學風不濃問題。

整改措施:1. 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提高思想政治素質;2.堅持理論聯繫實際,樹立良好學風。

落實整改情況:1.完善局黨組、中心組學習、機關政治理論學習制度;2.堅持每年4次的黨組、中心組學習和每月1次的幹部職工集中學習。

(十)疏遠脱離羣眾,不接地氣問題。

整改措施:1.密切聯繫羣眾,加強調查研究;2. 嚴格

執行領導幹部分組帶隊下基層制度,每名班子成員年內下基層不少於60天;3.每年結合司法行政工作實際,精心確定調研課題,每名班子成員提交1-2篇調研報告。

落實整改情況:1.建立了《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眾制度》;2.建立了《結對幫扶制度》;3.組織黨員幹部逐村、

逐組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提高綜治民調滿意度。4.結合“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動,深入鄉鎮開展司法行政成果巡展和屈望、橋東社區個體門面户“一包雙聯”走訪,幫助解決實際問題5件次。

(十一)工作作風漂浮,重形式輕效果問題。

整改措施:1.建立完善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建設。2.加強日常督促檢查,嚴格績效考核的結果運用。

落實整改情況:1.健全完善了《績效考核實施辦法》;2.對各股室績效考核實行定指標、定任務,量化管理。3.要求黨員幹部下基層每月不少於8天。

(十二)“三公”經費管理不嚴問題。

整改措施:1.堅決貫徹中央《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2.落實“一支筆”審批制度。

落實整改情況:1.進一步規範“三公”經費開支的管理,提高“三公”經費的使用效率;2.嚴格公務接待數量,嚴禁工作人員違反規定進行不必要的公務活動。

(十三)貪圖享受,新辦公樓超面積、較豪華問題。

整改措施:嚴格規範辦公用房,按上級規定要求使用

辦公室,不超標準、不超面積。

落實整改情況:我局對超面積的領導及股室辦公用房進行清退,已清空3間,合併3間,辦公室不裝修,僅配備必須的辦公用品等設備。

(十四)求穩怕亂,擔當意識不強問題。

整改措施:1.強化責任心,嚴肅整治“庸、懶、散”;2.加強機關效能建設;3.強化責任擔當意識教育。

落實整改情況:1. 嚴肅整治“庸、懶、散”,規範班子成員和機關工作人員出勤公示制度、完善機關幹部請銷假制度;2.從班子成員做起,讓班子帶頭整改,嚴厲整治自由散漫、無故曠工、遲到早退、擅離職守行為;3.不定期督查,無上班時間上網炒股、玩遊戲、觀看娛樂節目等現象。

(十五)超標準接待問題。

整改措施:1.嚴格公務接待標準。2.嚴格按上級規定執行公務接待。

落實整改情況:1.建立健全公務接待審批制度,細化並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標準;2.對各類公務接待進行嚴格審批、審計,不接待無公函的公務活動;3.無一客多陪現象,實行對口接待;4.接待一律不發包包煙,不喝高檔酒。

(十六)安於現狀,不思進取問題。

整改措施:1.經常開展艱苦奮鬥教育,強化吃苦耐勞精

神;2.完善工作創新機制;3.強化機關工作效能建設。

落實整改情況:1.認真組織黨員幹部開展創先爭優活動;

2.健全完善了工作獎懲機制;3.結合司法行政工作實際,爭創全省文明標兵單位。

(十七)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創新不夠問題。

整改措施:1. 加大法制宣傳教育創新力度;2.認真開展“法律六進”和送法下鄉活動;3.健全完善公職人員學法用法考試考核機制。

落實整改情況:1. 創新法制宣傳方式方法,實施“法制宣傳個十百千萬工程”;2. 認真抓好農村法制宣傳月、九月法制宣傳週、“12.4”法制宣傳日活動,目前已開展送法下鄉活動52場次,免費發放法制宣傳資料和書籍5萬多份;3.組織縣直相關部門開展法制宣傳巡迴展出;4.開展法治瀘溪創建,辦示範樣板點5個;6.在白沙、武溪、浦市開展“法治文化長廊”陣地建設,獲州好評。

(十八)法律服務主動服務意識不強問題。

整改措施:1.強化法律服務主動意識。2.強化法律服務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教育,提高法律服務公信力。

落實整改情況:1.開展了“助改革 促發展 保民生”法律服務系列活動;2.開展法律服務牽手重點工程、企業活動、法律援助暖民心活動;3.實行法律服務人員庭前資格審查制度;4.推行法律服務人員聯繫鄉鎮,每逢趕集日深入鄉鎮協助司法所開展工作,協助調處糾紛,上門辦理法律援助、公證等法律服務,不斷提高法律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

三、專項整治情況

局黨組對照56個方面的問題,結合司法行政工作實際,確定29項專項整治任務。

(一)嚴格整治“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

整治情況:一是在一樓大廳設置樓層示意圖,對各樓層辦公室進行標註,方便辦事羣眾。二是認真執行“首問負責制”,對來電諮詢或來局辦事、幹部職工來訪,做到來電必接、有問必答,熱情接待、禮貌周到。三是認真開展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工作,共確定行政許可事項4項,其他管理服務事項1項,對5項行政審批事項均設立了詳細的許可條件、流程圖、經審改辦審核後公佈到瀘溪縣政府門户網站,使服務對象一目瞭然。四是網上政務服務應入網項目已全部入網,截止到目前,已收件279件,辦結279件,實現了實時錄入和辦理。五是在辦公大樓外側設立舉報投訴信箱,在瀘溪縣政府網站司法局子網站上公佈投訴舉報電話,到目前為止,沒有接到投訴舉報工作人員“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及“吃、拿、卡、要”的情況。

(二)整治羣眾辦事難問題。

整治情況:我局制定了《機關工作制度》、《請銷假制度》,嚴格規範幹部職工日常工作作風,堅決糾正對待羣眾態度生硬、口大氣粗,對羣眾要辦的事情找各種理由應付、推脱、拖延;堅決糾正紀律渙散,遲到早退、隨意離崗的情況。

(三)嚴格整治“慵懶散”。

整治情況:嚴格執行《關於切實加強行風和幹部隊伍紀律作風建設的管理規定》,通過考勤、上班時段抽查等方式,重點整治自由散漫、無故曠工、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等行為,基本杜絕了上班時間上網炒股、玩遊戲、觀看娛樂節目等現象。

(四)嚴格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與開展收費專項檢查。

整治情況:一是開展“發展環境優化年”活動。二是通過自查,我局公證處、律師事務所嚴格按照《湖南省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湖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湖南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標準收費,沒有亂收費行為。

(五)嚴格整治公款送禮行為。

整治情況:通過全面清查,我局不存在在公務活動中贈送或接受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節日期間用公款送節禮的情況。

(六)嚴格糾正違規職務消費和公款大吃大喝。

整治情況:大力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建設節約型機關。嚴格執行中央八項、省委九項、州委七項,縣委“六個一律”的規定,組織幹部職工認真學習州司辦[XX]32號《關於做好XX年元旦春節期間厲行節約和廉潔自律工作的通知》及瀘辦[XX]63號《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土特產、煙酒等年貨節禮的通知》文件精神,班子成員帶頭履行節約,節省開支,不該花的錢堅決不花,與工作關係不大的培訓考察堅決不組織、不參加。同時,明令禁止工作人員在下基層調研和督查過程中接受土特產、禮品和禮金。通過自查,沒有發生節日期間用公款送節禮的問題。在安排公務接待上,嚴格按公務接待相關規定和要求,不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不安排無公函的公務活動,禁止私客公待。

(七)嚴格整治超標配備公車及公車私用。

整治情況:我局現有公務車輛5輛,4輛為上級政法部門裝備配置,統一採購,1輛為省司法廳獎勵基層司法所(浦市司法所)辦案專用車,無超編車、超標車、違規借車、換車等違規配備車輛情況,同時,嚴格按照《瀘溪縣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及《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機關公務車輛使用管理的補充通知》兩個文件要求,建立公車日常使用管理台賬,局內所有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度和管理,嚴格執行車輛派遣、駕駛、檢查等規定,每天如實填寫公車使用日誌,用車方面實行派車單制度,由專人負責、領導審批、統一派車、明確線路及用油。節假日無特殊情況公車一律封存在局院內停車棚,領導幹部帶頭執行公務用車的有關規定,無公車私用現象。

(八)嚴格清理領導幹部違規佔用住房、辦公用房。

整治情況:我局無辦公用房,現借用我局業務用房大樓4樓、5樓辦公,我局領導幹部(局長、副局長、紀檢組長、政治辦主任、工會主席)共7人,原均在4樓辦公,辦公室面積為局長22.2平方米,其他為16.5平方米(此面積均含休息室、衞生間),按照瀘辦[XX]64號《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第一時間召開領導班子會議研究制定了清理騰退方案,清理後,領導幹部辦公室均已騰退,黨組書記、局長符登鬆搬至507號房與副科李作健共用一間辦公室,其餘領導班子也均搬到5樓2人一間,使用面積均為22.2平方米,符合副科級以上幹部辦公室面積標準。

(九)嚴格清理糾正黨政領導幹部違規在社會組織兼職並領取報酬。

整治情況:經自查,我局無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兼職情況。

(十)整治黨政領導幹部企業兼職的問題。

整治情況:經自查,我局無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情況。

(十一)嚴格規範預算和支出。

整治情況:一是落實縣財政有關要求,編實、編細基本支出,細化項目支出預算。二是堅持“先預算、後支出”原則,切實加強“三公”經費預算管理,嚴格執行政府採購程序、公務卡和差旅內部審批制度,嚴控“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辦公設備購置費、差旅費等辦公性行政經費開支。三是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及時進行檢查、監督,嚴禁股室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進行不必要的公務活動。

(十二)嚴格公務接待標準。

整治情況:一是認真組織學習和貫徹落實瀘辦發[XX]

59號《關於進一步加強“三公”經費管理的實施辦法》及瀘辦發[XX]18號《瀘溪縣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完善局機關公務接待審批制度,明確對無公函的不予接待。二是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標準,實行接待費支出總額控制。三是建立公務活動接待清單制度,如實反映接待對象、公務活動、接待費用等情況,接待清單作為財務報銷的原始憑證歸檔備查。XX年“三公”經費預算總額52.1萬元,1-4月實際支出總額為2.94萬元,其中公務接待開支僅為1.38萬元,公務車輛開支1.56萬元,無因公出國(境)費用。

(十三)嚴格整治違規設置“小金庫”。

整治情況:經自查,我局未發現有違規設置“小金庫”行為。

(十四)嚴格清理在編不在崗、編外大量聘用人員等問題。

整治情況:我局機關現有行政編制42個(其中機關22

個,鄉鎮20個),機關無超編現象,鄉鎮目前在崗10人,

4人借調,1人跟班,借調及跟班人員均履行審批手續。

(十五)整治“吃空餉”。

整治情況:經自查清理,我局沒有“吃空餉”現象。

(十六)嚴格查處超編制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

超範圍分設黨政職務、隨意按年齡劃分調整配備幹部、違反

規定程序進人、違規長期借調人員、違規配備祕書、調動工作不轉工資關係等問題。

整治情況:經自查,我局無上述8方面問題。

(十七)嚴格整治黨員幹部“兩違”(違法用地違規建

設)行為。

整治情況:一是組織幹部職工學習《瀘溪縣進一步加強違法用地違法建設清理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提高幹部職工的思想認識。二是局向“兩違”辦遞交了整治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動公開承諾書,全體幹部職工也簽訂了公開承諾書。三是對機關幹部職工參與違法用地行為進行了一次全面調查摸底,經過調查摸底,我局幹部職工不存在違法用地和違規建設情況。

(十八)嚴格整治領導幹部聯繫基層工作責任不落實問題。

整治情況:一是制定《瀘溪縣司法局關於開展“黨員幹部下基層”活動的實施方案》,局領導班子成員及工會主席帶領7個小組深入到15個鄉鎮、建整扶貧村、“一包雙聯”門面户,廣泛聽取羣眾意見,累計召開座談會15次,參加人員達到170人次,發放徵求意見表 150餘份,開展談心談話70多人次,在徵求意見的同時,積極為羣眾辦實事,解決實際問題,共結對幫扶困難户12户,支持資金4萬元,支持各類物資價值8000元。二是制定《瀘溪縣司法局關於加強矛盾糾紛化解提升民調工作滿意度工作實施方案》,從8月15日到10月10日,局班子成員帶領股室聯繫15個鄉鎮司法所,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組織開展調解員集中培訓、開展案件評查及回訪工作。

(十九)嚴格整治領導幹部信訪工作責任不落實問題。

整治情況:落實領導聯繫會議制度、班子例會制度、信訪接待日製度、包案處理信訪事項制度,按照“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份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進行開門接訪和包案下訪,到目前為止,我局無信訪案件發生。

(二十)整治侵害羣眾利益行為。

整治情況:一是在司法局大門處設立舉報投訴電話。二是開展社區矯正宣傳,共印發宣傳資料1000份,製作宣傳版塊兩塊,深入鄉鎮開展宣傳,同時積極在團結報、縣人民政府網站就業務工作開展投稿,被採用三篇,辦理提請撤銷緩刑、撤銷假釋案件各一件,使社區矯正工作的宣傳震懾面、宣傳面得到進一步增加。三是開展了法律服務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公開收費標準。目前律師事務所公開了收費標準,完善了接待制度和辦案流程、公示了辦案律師形象,方便了當事人前來辦事。全面審查法律服務執業機構,對註冊執業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進行集中整頓,按要求落實一人要檔,一所一檔工作制度,對法律工作者開展了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教育。四是突出解決法律服務中收費辦不好事的問題。通過日常監管,加強對法律服務市場的引導,到目前為止沒有接到投訴電話。五是下基層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局基層股深入全縣15個鄉鎮開展人民調解工作業務督查,對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矛盾糾紛提出了明確要求,截止目前,共調處各類糾紛1149件。我局今年將投入19萬餘元,加強對七個獨立建所的基層司法所調解工作規範化建設的支持。六是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力度,向領導彙報推行以獎代補制度。七是聯繫製作機關指示牌,花費5000元製作單位樓層平面示意圖,從而方便羣眾辦事。

(二十一)整治執法執紀部門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問題。

整治情況:制定專項整治方案,組織法律服務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執法辦案操作規程及各項禁令,進一步增強法律服務人員嚴格依法按程序執法辦案、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思想認識。通過自查,目前未發現有辦理“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的現象。

(二十二)整治信訪積案久拖不決、久訴不息問題。

整治情況:經排查,我局沒有涉法涉訴信訪案件。

(二十三)整治國家公職人員參與賭博問題。

整治情況:一是召開會議進行宣傳,全體幹部職工提高思想認識。二是通過排查,我局沒有發現幹部職工參與賭博的現象。

(二十四)整治拖欠羣眾錢款、侵佔羣眾財物問題。

整治情況:通過自查,我局沒有對羣眾欠賬不付、欠款不還,“打白條”、耍賴賬、不兑現等問題。

(二十五)整治會所中的歪風。

整治情況:一是班子成員簽訂公開承諾書,承諾不出入私人會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二是通過排查,我局黨員領導幹部沒有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的現象。

(二十六)整治利用婚喪喜慶等事宜藉機斂財問題。

整治情況:一是組織學習《關於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文件,提高黨員幹部的思想認識。二是暢通電話、信箱等舉報途徑,到目前為止,沒有接到投訴舉報局黨員幹部利用婚喪喜慶等事宜藉機斂財問題。

(二十七)整治國家公職人員收“紅包”及購物卡。

整治情況:加強對幹部職工的思想教育,通過自查沒有發現黨員幹部職工收“紅包”及購物卡現象。

(二十八)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

整治情況:通過自查,我局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公證處均在辦公場所公佈了收費標準,嚴格按標準收費,沒有存在“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現象。

(二十九)整治惠民政策不落實和縮水走樣問題。

整治情況:按縣政務公開辦要求,及時將我局的惠民政策進行清理,整理了《依申請人申請提供無償法律服務》及時提交給縣政務公開辦,同時在局政務公開欄和縣政府網站上進行公佈。

四、建章立制情況

(一)健全完善制度

我局在原有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完善了10項工作制度,即《瀘溪縣司法局黨組及中心組、幹部職工學習制度》、《幹部績效考核實施方案》、《機關工作制度》、《瀘溪縣司法局黨組(領導班子)貫徹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實施辦法》、《考勤與休假管理辦法》、《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規定》《公務接待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眾制度》、《結對幫扶制度》。

(二)加大制度執行力度

一是加大了督促檢查執行力度。通過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及時發現制度執行中的問題,督促整改落實。二是進一步暢通信訪、新聞、網絡、電話等監督渠道,落實羣眾監督。三是把貫徹黨的羣眾路線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幹部年度考核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獎勵懲處的重要依據。四是嚴查違規行為,對違反制度規定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對頂風違紀的,從嚴從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