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自查報告

各部門關於合同管理的自查報告按照以下幾點:

合同自查報告

1、各部門針對自己所簽訂的合同在簽訂之前是否對對方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和履約能力等方面進行審查,是否有對方相關資料,是否留有相關紀要(此項針對未公開招標及邀請招標)

2、各部門在執行合同過程是否按照合同規定辦理,具體描述一下比如“對方有違約我方如何處理”,“合同需要變更如何處理”等

3、合同履行過程中,是否密切注意合同對方資信情況、履約能力、資產及經營狀況等是否發生變化,若發現合同存在重大錯誤、對方當事人不能履約或嚴重違約、存在合同欺詐等可能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的問題時,應及時與合同對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業務負責人就發現的問題進行聯繫;與此同時,應採取相關措施,並立即以書面形式向公司領導、合同管理機構及有關部門彙報;以上問題是否做到,展開闡述。

4、如發生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5、本部門日常合同管理工作如何管理,如是否建立合同台賬、對合同履行情況、糾紛是否登記、處理;對本部門所有合同每月是否自查,存在情況是否有及時上報。

6、合同履行完畢是否把相關資料移交主管部門存檔等

7、關於應收賬款的回收情況()

6、合同管理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及崗位職責落實情況()

8、關於法律人員介入企業經營管理的情況及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