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專項督導自查報告大綱

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學前教育專項督導自查報告大綱

根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關於在全省開展學前教育專項督導檢查的通知》(教督室〔〕1號)要求,現將我市學前教育專項督導的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情況

2月27日,根據副市長的批示要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向縣(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關於在全省開展學前教育專項督導檢查的通知》(台政教督〔〕1號),並結合市實際對專項督導五方面的內容提出了更加明確具體的要求。各縣(市、區)根據省、市學前教育專項督導的內容及方式對鄉鎮和幼兒園開展了自查工作,椒江區人民政府還專門整理出有關部門的職責並召開了有關部門負責人會議,落實自查工作。臨海市人民政府專門召開有關部門、鎮(街道)負責人會議部署自查工作。同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和市教育局的領導帶領有關督導人員到縣(市、區)指導自查工作。3月17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向縣(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出傳真電報,組織3個專項督導組分別由省督學任組長,於3月21日至3月28日對全市9個縣(市、區)全面進行了學前教育專項督導。專項督導的方式,每個縣(市、區)1天,半天督導組分成兩個小組,一個小組檢查1個省教育強鎮和1個一般鄉鎮,一個小組召開5—7個幼兒園園長、幼教幹部、教研員座談會;半天聽取縣(市、區)自查情況彙報,並召開教育、財政、城建、國土、物價、衞生、公安、交通、民政、勞動等部門負責人座談會。縣(市、區)人民政府十分重視這次專項督導工作,政府分管領導和政府辦公室分管領導分別主持彙報會和親自彙報。同時,我市借這次專項督導之機,就宣傳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單位)關於幼兒教育改革與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3號)向各縣(市、區)提出了要求。通過這次專項督導表明,我市及縣(市、區)為發展學前教育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學前教育尤其是幼兒教育最近幾年發展較快,幼兒教育事業已具備一定的規模,但幼兒教育仍是基礎教育中比較薄弱的環節,還存在着較多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亟需研究解決。

二、專項督導內容的落實情況

(一)學前教育的基本情況。

據學年年報統計,全市有3個班以上的幼兒園588所,其中教育部門和集體辦的48所、社會力量辦的517所、其他部門辦的23所,在園幼兒138302人,3—5週歲幼兒入園率75.88%,比上年提高了7.57個百分點,有一半左右的鎮(鄉)建立了中心幼兒園。教職工6953人,其中專任教師4432人,專任教師中具有高中以上學歷4127人,佔93.12%,專科以上學歷778人,佔17.55%,有專業技術職務的805人,佔18.16%。幼兒園佔地面積76.76萬m2,建築面積46.91萬m2,户外活動場地31.28萬m2。

(二)規劃制訂及落實情況。

一是從實際出發認真規劃學前教育事業。市人民政府在《關於加快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台政發[]9號)中明確提出學前教育發展目標,到基本普及從學前三年到高中教育的15年教育,學前三年幼兒入率達到90%以上,積極實施0—2週歲教育。根據這個總體目標,市教育局於7月15日製訂並下發了《市幼兒園教育發展計劃(—)》(台教基〔〕176號),確定了發展幼兒教育的指導思想、具體目標、主要措施和對策。黃巖區、臨海市、温嶺市、仙居縣人民政府專門制訂了幼兒教育發展規劃,玉環縣形成了規劃初稿並正在徵求意見,其他縣(區)在“十五”教育規劃中都有明確的幼兒教育計劃。

二是突出重點,優化佈局。我市各地把城區和鎮(鄉)幼兒園佈局、城區以社區為主的幼兒園建設和鎮(鄉)中心幼兒園建設作為重點工作來抓,城區幼兒園佈局已提上議事日程,特別是近幾年房地產業發展迅速,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引起重視。我市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有這樣幾種方式:①開發商建好幼兒園無償交街道辦事處管理;②開發商自建並自行管理;③開發商提供用地並一定數額經費,由單位和個人建設;④開發商或開發單位提供用地,由單位(部門)或個人建設;⑤開發商將幼兒園用地轉讓給其他單位建設並管理。椒江區以社區為主的幼兒園建設已初具規模,為幼兒園的規範管理和交通安全提供了良好的基礎。市教育明星鄉鎮和省教育強鎮評選把鎮(鄉)中心幼兒園建設作為重要指標,有力地促進了鎮(鄉)中心幼兒園建設。

三是制定確保學前教育規劃實施的各項政策措施。最近幾年來,我市十分重視採取措施發展幼兒教育。6月,市人民政府在路橋區召開了全市幼兒教育工作會議,出台了《關於加快我市幼兒教育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台政發〔〕94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又下發了《關於印發〈市幼兒教育管理辦法〉的通知》(台政辦發〔〕177號),同年,市教育局在椒江區召開了由縣(市、區)教育局分管局長及科長、有關鎮(鄉)長參加的幼兒教育工作現場會,總結經驗,推動鎮(鄉)中心幼兒園建設。我市所有縣(市、區)都有一系列發展學前教育的制度和措施。天台縣、三門縣人民政府下發了關於加快幼兒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意見,仙居縣和玉環縣已形成關於加快幼兒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意見稿,正在討論和徵求意見中。椒江區在園舍建設和管理兩方面採取獎勵措施,園舍建設上對教育公司辦園和個人辦園具體規定了不同標準,教育公司辦園分三個等級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臨海市對鎮(鄉)建成中心幼兒園,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個人辦園根據園舍建設經費和在園幼兒數給予獎勵。温嶺市今年安排200萬元教育事業費以獎代撥鼓勵鎮(鄉)建設中心幼兒園。

(三)辦園體制和管理體制的落實情況。

一是積極推進辦園體制改革。我市是民辦教育的先發地區,在大力發展民辦中國小的同時,不斷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發展民辦幼兒園。國有民辦、股份制和個體等多種形式辦園,辦園主體進一步多元化,路橋區金清鎮中心幼兒園和玉環縣坎門街道中心幼兒園先後進行了改制,坎門街道中心幼兒園改制後顯示了活力。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以公辦幼兒園為骨幹和示範,以社會力量舉辦幼兒園為主體,公辦與民辦、正規與非正規教育相結合的發展格局。

二是進一步完善管理體制和加強幼兒園管理。椒江區從1987年起明確將幼兒教育歸口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臨海市自開始幼兒教育由教育行政部門為主管理,全市的幼兒教育管理體制進一步理順。,市政府辦公室下發的《市幼兒教育管理辦法》規定幼兒教育是指對0—5週歲兒童實施的教育,“幼兒教育實行政府負責、分級辦園、分級管理、教育部門主管、有關部門分工協助的管理體制”,實行托幼一體化管理。為了加強幼兒教育管理,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配備了幼教專職幹部或兼職幹部,一些縣(市、區)配備了鎮(鄉)幼教專幹,明確鎮(鄉)中心幼兒園管理全鎮(鄉)幼兒教育工作並每年專撥管理經費。同時,我市十分重視幼兒園的調整、合併、整頓和提高工作,特別是各縣(市、區)對幼兒教育機構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檢查和整頓工作,對一些未經批准而具備辦園條件的,督促其辦理審批手續,對一些未經批准而不具備辦園條件的,通過協商進行合併或堅決予以關閉,確保幼教事業健康發展。學前教育安全工作進一步到位,建立了學前教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進行了幼兒教育專項安全檢查和幼兒接送車專項整治,幼兒園的安全防範意識明顯提高,安全管理措施進一步落實。

(四)教育經費落實情況。

我市學前教育經費初步形成以政府撥款、舉辦者投入、學前教育收費、社會捐資和學前教育機構自籌等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機制,公辦幼兒園經費和公辦教師工資列入縣級教育事業費預算,一些縣(市、區)還有學前教育專項管理經費、以獎代撥經費、以及鎮(鄉)中心幼兒園工作經費。學前教育收費,我市目前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主管部門按幼兒園的等級類別確定收費標準由幼兒園收費,但多數民辦幼兒園的收費均低於標準;二是公辦幼兒園按規定的標準收費,民辦幼兒園則根據辦園水平和當地幼兒園的橫向比較自行確定收費,但收費額均低於公辦幼兒園。同時,積極鼓勵企事業單位、社區、居(村)、其他社會力量和公民個人集資或投資辦幼兒園。學前教育用地,我市縣(市、區)之間有差異,有劃撥價、出讓協議價和出讓拍賣價等,一些縣(市、區)在規費減免上做到與公辦學校同等待遇。

(五)師資隊伍建設情況。

一是加強園長隊伍建設,實行了園長培訓和持證上崗制度,園長的任命或聘任不斷規範,一些縣(市、區)明確規定鎮(鄉)中心幼兒園園長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任命,並規定了待遇。二是加強教師和保育員培訓,通過在職進修、基本功競賽、教學大比武、教壇新秀和教學能手評選、教育科研活動,提高了幼兒教師學歷層次和業務水平。三是努力提高幼兒教師的工資待遇,公辦幼兒園的公辦教師待遇做到與公辦中國小教師同等,民辦幼兒園的教師工資,不同地區不同水平的幼兒園,差別較大。民辦幼兒園教師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近幾年引起了辦園者的關注並部分得到了落實,玉環縣鎮(鄉)中心幼兒園基本落實了教師的養老保險。

(六)保育教育質量情況。

我市認真貫徹落實《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教育綱要(試行)》,保育教育質量穩步提高。市、縣(市、區)兩級教研室都配備了專職教研員,建立了幼兒教研大組,學前教育業務輔導網絡已基本覆蓋全市。幼兒園等級評估工作已在縣(市、區)相繼開展,全市現有11所省級示範幼兒園,34所市級示範幼兒園。國小附設的學前班逐步向幼兒園過渡,幼兒教育“國小化”、“托兒化”的現象進一步受到關注,並逐步得到防止和克服。

三、學前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市的學前教育事業儘管有了較快地發展,取得了不少的成績,但存在的問題也十分突出。

(一)學前教育事業發展不平衡,幼兒園辦園水平差距大,幼兒入園率偏低。最近幾年來,幼兒教育得到較快發展,但托兒工作發展緩慢,基本處於自然發展狀態。幼兒園“低、小、散”的狀況普遍存在,低價爭奪生源的現象普遍存在,辦園行為不規範。縣(市、區)之間、城鄉之間、幼兒園之間發展很不平衡,差距十分顯著。幼兒入園率低於全省平均數9.5個百分點。

(二)管理體制尚未理順,管理工作尚未全面到位。市、縣(市、區)、鎮(鄉)三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管理學前教育的職責尚未十分清晰並得到有效落實,民政部門登記等費用較大,對規模較小的幼兒園來説是一筆不少的負擔,反映比較強烈。一些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內部科(室)之間職責交叉,關係沒有理順,影響管理效率。一些地方鎮(鄉)中心國小與中心幼兒園的關係沒有理順,財權與事權分離,影響幼兒園的發展。一些鎮(鄉)中心幼兒園屬於個人辦學,無法承擔“中心”職責。中心幼兒園園長的任命或聘任,有的地方是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有的地方是鎮(鄉)政府,有的地方是中心國小,有的地方是舉辦者,情況不一,職責不明。一批幼兒園規模小、無園舍、流動性大,難以管理。

(三)民辦幼兒園教師工資待遇沒有得到根本解決,教師隊伍不穩定。從全市來看,除了公辦幼兒園中的公辦教師之外,絕大多數幼兒園教師的工資沒有明確規定,收入偏低。多數民辦幼兒園教師沒有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更談不上辦理住房公積金。民辦幼兒園教師還不能參加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尚未列入首批教師資格認定範圍。

(四)經費投入少,辦園條件普遍較差。各級政府對學前教育的投入嚴重不足,一些國小從附屬幼兒園中提取經費用於國小,一些單位或個人收取幼兒上園費用,除了支付教職工工資和必需的公用經費外,很少用於園舍改造和設施設備添置。

四、進一步發展學前教育的建議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學前教育工作的領導。學前教育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學前教育事業,關係着幼兒健康成長和基礎教育乃至高等教育質量的提高,是事關人民羣眾根本利益和民族復興的大事。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認識到學前教育的重要性,切實糾正學前教育是賺錢行業的觀念,切實加強對學前教育工作的領導。要進一步完善管理體制,建立學前教育聯席會議制度,教育行政部門要增強管理力量,明確管理職責,健全有效的管理網絡,確保學前教育有序、健康、快速發展。

(二)修訂規劃,加快城區小區幼兒園和鎮(鄉)幼兒園建設。各縣(市、區)要抓緊制訂或修訂學前教育規劃,要把0—2週歲幼兒的教育作為重要內容納入規劃,重點規劃好城區、重點鎮、一般鎮(鄉)所在地學前教育佈局。要進一步落實小區開發配套建好幼兒園的各項工作,其他幼兒園建設用地應與中國小同等對待。要採取措施大力鼓勵鎮(鄉)政府建設公辦中心幼兒園,充分發揮鎮(鄉)中心幼兒園的示範、管理和輻射作用,促進農村學前教育事業的快速發展。

(三)採取措施,儘快建設一支穩定的滿足學前教育需要的教師隊伍。師資問題是加快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的關鍵問題。沒有一支穩定的教師隊伍,就談不上發展學前教育。師資隊伍建設面臨的問題,如工資待遇、養老保險、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教師資格認定、園長任命或聘任、人事管理等,都是全市乃至全省帶有普遍性的問題,需要進行一次全面細緻深入的調研,並制訂出切實有效的措施,從根本上解決幼兒教師的穩定問題。

(四)拓寬思路,加快學前教育全面發展。要進一步完善學前教育投資體制,加大各級政府對學前教育的投入,大力鼓勵和支持企事業單位、社區、居(村)、其他社會力量和個人舉辦幼兒園、託兒所,形成公辦、公有民辦、股份制和獨資等多種形式的辦園(所)格局。為了確保學前教育的可持續發展,要明確規定園(所)總收入的一定比例用於園(所)建設、維修,以及設施設備的添置。為了減輕園(所)的經濟負擔,管理部門的一些管理費用,如非企業法人登記等,儘可能不收或少收費,只提供服務。同時,鑑於我市學前教育的實際狀況和發展需要,可以探索學前教育機構分類審批和管理的辦法,對有園(所)舍和達到一定規模的園(所)和無園(所)舍、規模小、甚至混合編班的,要區別對待,分類管理。對廣大的農村地區,要採取更加靈活的辦園(所)形式,如半日制、隔日製、送教下鄉等,大力鼓勵幼兒入園、入托,大大提高幼兒入園率。

(五)加強監督,穩步提高保育教育質量。要加強幼教法規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端正辦園指導思想,規範辦園行為。要進一步完善審批制度、年檢制度、辦園水平督導評估制度,不斷提高辦園水平。切實開展教育科研活動和學前教育實驗工作,優化保教環境和過程,努力防止和克服學前教育“國小化”傾向,保證幼兒身心和諧全面發展。繼續做好幼兒安全和衞生保健工作,增強安全、衞生意識,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