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檢查自查報告4篇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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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局關於開展重要信息系統和政府網站安全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時對我局使用的網站安全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好下。

專項檢查自查報告4篇大綱

一、高度重視,及時開展網絡安全專項檢查

局網絡安全領導小組高度重視,責成相關責任人按照市公安局通知要求,對照安全檢查項目逐項開展檢查。準確填報相關報表,確保數據準確無誤,確保按時報送相關材料。

二、制度健全,責任落實到位

我局使用的網站屬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二級域網,網站開發、系統內容和運用軟件(操作系統、數據庫、辦公軟件)、硬件(服務器、防火牆、核心路由器)等均由省食品藥品監管管理局負責,我局僅是該二級域網使用單位。儘管如此,我局仍然明確了使用二級域網安全領導小組,明確了分管領導、具體責任人和網絡安全聯絡人員,制定了相關責任追究制定,對網上發佈的相關政務信息、政策宣傳等方面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和政務公開規定掛網公佈。對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上報省食品藥品監管管理局網管中心,請求省局網管中心予以技術支持和保障,不斷改進和完善。

從目前自查情況看,網絡運行順暢,網絡安全無故障,未發生失泄祕和遭攻擊等不安全情況。

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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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省紀委、省委組織部《關於轉發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於印發《關於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的通知〉的通知》(魯組發【XX】28號)和省委組織部《關於印發〈關於深化《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魯組發【XX】17號精神),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街道認真對照《意見》的規定和要求,立足自身實際,對近年來選人用人工作進行全面的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辦事處根據中發[XX]7號文件的指示精神,我處在選拔幹部任用幹部過程中,認真貫徹落實了《幹部任用條例》中的幹部選拔任用制度,形成了富有生機與活力,有利於優秀人才脱穎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推進了幹部隊伍的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建設一支認真實踐“xxxx”重要思想的黨政領導幹部隊伍。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強《幹部任用條例》的學習教育,認真貫徹執行《條例》及有關規定。自《幹部任用條例》頒佈之後,我處就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學習宣傳活動,力爭做到使《幹部任用條例》深入民心。首先,黨工委多次召開黨委擴大會,對《幹部任用條例》進行了深入的學習,每個領導幹部都作了詳細的記錄,並在會上就《幹部任用條例》中的一些條款進行討論,加深對《條例》內涵的理解,使每個領導幹部對《條例》的內容都有了全面的認識。其次,在每週五的機關幹部學習會上對《幹部任用條例》進行了學習並在學習完後進行了考試,使全體機關幹部對《條例》的內容都有了一定的認識,對於幹部任用方面的一些程序、條件等等有了較為詳細的瞭解,有利於在幹部任用方面充分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另外,又對辦事處組織人事工作人員進行了專門的較為深入的培訓,使他們真正做到精通《幹部任用條例》的內容,並結合具體的工作,深入貫徹執行好該條例,能夠對羣眾在幹部任用方面所提出的問題進行詳細的解答,促進我處幹部任用工作的有效開展。再次,在具體執行該條例的過程中,我處根據自身工作實際,結合具體情況,制定了相應的配套制度,使該條例在我處的具體工作中得到了靈活的運用,其作用得到了充分的發揮。我們始終按照《條例》中的要求,堅持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的原則、基本條件、遵守任職資格規定,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做好民主推薦、組織考察、討論決定等方面的具體工作,認真落實執行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的規定,並把相關資料建檔保存,保證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嚴格有序開展,使幹部選拔任用真正得民心、順民意。

二是不斷完善深化《幹部任用條例》及有關規定執行情況監督檢查,進一步擴大幹部工作中的民主。首先,我處嚴格貫徹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範(試行)》中的規定,結合《幹部選拔任用條例》,進一步規範我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糾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建立健全了科學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推進了我處幹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真正把領導班子建設成高素質的領導幹部隊伍。其次,堅持原則,嚴格按照選拔程序,充分體現民主。黨工委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有關規定,通過會議投票推薦和個別談話推薦,整個推薦工作本着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充分採納黨員和羣眾的意見和建議,設立意見箱。近兩年來,結合《條例》,辦事處出台了理論聯繫實際的跟蹤考察制度,每半年對中層幹部考察座談一次,對不符合規定或表現不好的人員,堅決依法給予教育、降職或撤職的處分。結合《條例》,積極建立後備幹部隊伍培養制度,我處着眼於長遠,每村建立了3—5名後備幹部,處直機關每口選樹了2—3名後備幹部。調整人員過程中無一人提出異議,真正調出了幹勁,調出了上進心,調出了機關活力,基層反映比較好,提高了黨工委威信和形象。在村級後備幹部民主推薦工作中,採取個人自薦、村黨支部推薦和民主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村召開黨員和村民代表會議,民主推薦村級後備幹部,有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的初步人選,在黨員和村民代表會議上進行民主測評,各村黨員和村民代表會議參會人員在50%以上。推薦的後備幹部一般應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40週歲以下,村書記和村民委主任的後備幹部年齡可放寬至45週歲。

村“兩委”換屆以前,組織專門人員對各村“兩委”班子整體狀況、每個幹部的德能勤績廉、後備幹部情況及村風民情、羣眾的思想狀態等,進行深入細緻地調查摸底,掌握全面情況,為換屆選舉提供決策依據。在深入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出換屆選舉工作方案,區別各村不同情況逐一制定工作預案,做到一村一策、一村一案,為換屆選舉工作創造有利條件。在整個換屆選舉過程中,充分發揚民主,充分相信和依靠羣眾,保證羣眾依法行使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各項程序公開、公正、透明,需要公開的有關內容、環節都向黨員羣眾公開,充分發動黨員和羣眾參與,提高黨員羣眾參與度。在換屆選舉過程中,認真按照憲法、黨章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開展工作,確保選舉程序的合法性和選舉結果的有效性。堅持法定的程序不變通,規定的步驟不減少,沒出現違法現象,不隨意簡化程序,堅決杜絕操作上的不規範行為。

三、存在問題與原因分析

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還存在着種種問題:一是學習《幹部任用條例》還不夠深入。主要表現為:某些幹部對《幹部任用條例》的組織學習還不夠細緻,認識和理解還不夠深刻,內容掌握還不夠全面。對《條例》的學習還不夠重視,有些條款和程序還不夠熟悉。二是《幹部任用條例》中規定有個別談話、發放徵求意見表、在考察幹部中,主要是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通過聽取談話人的口頭介紹,看民主測評結果及考察對象的總結材料,形式比較單一,手段比較簡單,難以發現考察對象的深層次問題。 有些人認為,如此考察只不過是走形式,因而積極性不高,不與考察組配合,敷衍了事;另外,有些人好人主義嚴重,怕得罪人,不敢反映問題,使得考察人員難以瞭解真實情況,對考察對象難以做出客觀準確的評價。比如,對村“兩委”班子進行測評時,有些村的民主代表性不夠。參與測評的黨員和羣眾代表有些是被支部書記“特指”的,這樣,公信度容易受到質疑。三是根據《幹部任用條例》規定,考察黨政領導職務擬人人選,必須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績、廉,注重考察工作實績。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以上標準沒有依據幹部的不同級別、不同崗位作進一步細化,考察幹部時,只能憑自己的理解程度和價值取向進行分析評價,難免產生一定的主觀隨意性,導致考察的失真失實。四是在寫考察材料時,考察者的資歷、閲歷、理論素養、專業知識、興趣愛好、思維方式、材料能力、責任意識等不同,直接影響考察結論的準確性。

四、整改措施

一是要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不斷加強業務學習,練好基本功,特別是要精通《幹部任用條例》,熟練掌握選拔考察幹部的方法、步驟和各個關鍵環節。黨工委班子特別是“一把手”認真帶頭學習《條例》,熟悉《條例》的基本內容,提高貫徹執行的自覺性。組織部門的幹部要精通《條例》及相關法規文件的具體內容,做幹部工作的“明白人”,堅持原則,切實為上級部門當好參謀助手,選好人、用好人。要採取多種有效形式宣傳《條例》,讓廣大羣眾瞭解《條例》,引導廣大羣眾正確行使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營造有利於提高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質量、有利於防止和糾正用人上不正之風的良好社會氛圍。二是豐富考察方法,全面準確瞭解評價幹部。進一步加強對《幹部任用條例》規定的考察方法的豐富運用。比如,可以在民主測評中開展“反向測評”,在擬提拔幹部民主測評表中增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不足”一欄,由參加民主測評的幹部羣眾對考察對考察對象進行問題性評價,考察組對考察對象在測評中反映出來的問題進行“彙總”,再通過個別談話、實地考察、查閲資料等方式進行印證,防止“問題”幹部、“帶病”幹部矇混過關。要突出選人用人這個重點,建設高素質的幹部隊伍。要繼續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要樹立重品行的導向,注重選拔政治堅定、原則性強、清正廉潔、道德高尚、情趣健康的幹部;樹立科學發展的導向,注重選拔自覺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又好又快發展、工作實績突出的幹部;樹立崇尚實幹的導向,注重選拔求真務實、埋頭苦幹、默默奉獻、幹事不張揚的幹部;樹立鼓勵創新的導向,注重選拔思想解放、作風紮實、勇於創新、積極進取的幹部;樹立羣眾公認的導向,注重選拔肯幹事、能幹事、幹成事、能為民造福、羣眾擁護的幹部。三是要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繼續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制度,規範幹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幹部選拔任用決策機制,堅持和完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和差額選舉等制度,使更多優秀的人才脱穎而出,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要建立健全乾部考核評價體系,細化考核標準,由籠統性考察向個性化考察轉變。藉助績效考核標準體系建設,建立不同類別領導幹部的考察標準。儘可能對幹部的類別進行細化,準確把握不同類別幹部的不同特點,確定不同的考察重點,建立側重點不同的考察指標體系。繼續推行並不斷完善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試行辦法,把考核結果作為幹部使用、培養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建立幹部考核與幹部培訓、選拔、任用相銜接的良性機制。四是開展好“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動,以黨的xx大精神為指導,堅持從嚴治處、從嚴律己、從嚴帶隊伍,突出“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這個主題,教育引導機關幹部加強理論武裝,強化黨性鍛鍊,堅持公道正派,提高道德修養,着力解決在政治堅定性,品德純潔性、作風先進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圍繞提升選人用人公信度和組織工作滿意度,建設成過硬的隊伍,為黨員、幹部和各類人才服務,讓黨放心,讓羣眾滿意。五是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幹部考察材料質量。進一步落實幹部考察責任制度,全面分析和歸納,強化工作人員在撰寫考察材料過程中的責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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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省紀委、省委組織部《關於轉發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於印發《關於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的通知〉的通知》(魯組發【20xx】28號)和省委組織部《關於印發〈關於深化《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魯組發【20xx】17號精神),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街道認真對照《意見》的規定和要求,立足自身實際,對近年來選人用人工作進行全面的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辦事處根據中發[20xx]7號文件的指示精神,我處在選拔幹部任用幹部過程中,認真貫徹落實了《幹部任用條例》中的幹部選拔任用制度,形成了富有生機與活力,有利於優秀人才脱穎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推進了幹部隊伍的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建設一支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黨政領導幹部隊伍。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強《幹部任用條例》的學習教育,認真貫徹執行《條例》及有關規定。自《幹部任用條例》頒佈之後,我處就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學習宣傳活動,力爭做到使《幹部任用條例》深入民心。首先,黨工委多次召開黨委擴大會,對《幹部任用條例》進行了深入的學習,每個領導幹部都作了詳細的記錄,並在會上就《幹部任用條例》中的一些條款進行討論,加深對《條例》內涵的理解,使每個領導幹部對《條例》的內容都有了全面的認識。其次,在每週五的機關幹部學習會上對《幹部任用條例》進行了學習並在學習完後進行了考試,使全體機關幹部對《條例》的內容都有了一定的認識,對於幹部任用方面的一些程序、條件等等有了較為詳細的瞭解,有利於在幹部任用方面充分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另外,又對辦事處組織人事工作人員進行了專門的較為深入的培訓,使他們真正做到精通《幹部任用條例》的內容,並結合具體的工作,深入貫徹執行好該條例,能夠對羣眾在幹部任用方面所提出的問題進行詳細的解答,促進我處幹部任用工作的有效開展。再次,在具體執行該條例的過程中,我處根據自身工作實際,結合具體情況,制定了相應的配套制度,使該條例在我處的具體工作中得到了靈活的運用,其作用得到了充分的發揮。我們始終按照《條例》中的要求,堅持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的原則、基本條件、遵守任職資格規定,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做好民主推薦、組織考察、討論決定等方面的具體工作,認真落實執行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的規定,並把相關資料建檔保存,保證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嚴格有序開展,使幹部選拔任用真正得民心、順民意。

二是不斷完善深化《幹部任用條例》及有關規定執行情況監督檢查,進一步擴大幹部工作中的民主。首先,我處嚴格貫徹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範(試行)》中的規定,結合《幹部選拔任用條例》,進一步規範我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糾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建立健全了科學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推進了我處幹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真正把領導班子建設成高素質的領導幹部隊伍。其次,堅持原則,嚴格按照選拔程序,充分體現民主。黨工委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有關規定,通過會議投票推薦和個別談話推薦,整個推薦工作本着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充分採納黨員和羣眾的意見和建議,設立意見箱。近兩年來,結合《條例》,辦事處出台了理論聯繫實際的跟蹤考察制度,每半年對中層幹部考察座談一次,對不符合規定或表現不好的人員,堅決依法給予教育、降職或撤職的處分。結合《條例》,積極建立後備幹部隊伍培養制度,我處着眼於長遠,每村建立了3—5名後備幹部,處直機關每口選樹了2—3名後備幹部。調整人員過程中無一人提出異議,真正調出了幹勁,調出了上進心,調出了機關活力,基層反映比較好,提高了黨工委威信和形象。在村級後備幹部民主推薦工作中,採取個人自薦、村黨支部推薦和民主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村召開黨員和村民代表會議,民主推薦村級後備幹部,有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的初步人選,在黨員和村民代表會議上進行民主測評,各村黨員和村民代表會議參會人員在50%以上。推薦的後備幹部一般應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40週歲以下,村書記和村民委主任的後備幹部年齡可放寬至45週歲。

村“兩委”換屆以前,組織專門人員對各村“兩委”班子整體狀況、每個幹部的德能勤績廉、後備幹部情況及村風民情、羣眾的思想狀態等,進行深入細緻地調查摸底,掌握全面情況,為換屆選舉提供決策依據。在深入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出換屆選舉工作方案,區別各村不同情況逐一制定工作預案,做到一村一策、一村一案,為換屆選舉工作創造有利條件。在整個換屆選舉過程中,充分發揚民主,充分相信和依靠羣眾,保證羣眾依法行使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各項程序公開、公正、透明,需要公開的有關內容、環節都向黨員羣眾公開,充分發動黨員和羣眾參與,提高黨員羣眾參與度。在換屆選舉過程中,認真按照憲法、黨章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開展工作,確保選舉程序的合法性和選舉結果的有效性。堅持法定的程序不變通,規定的步驟不減少,沒出現違法現象,不隨意簡化程序,堅決杜絕操作上的不規範行為。

三、存在問題與原因分析

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還存在着種種問題:

一是學習《幹部任用條例》還不夠深入。主要表現為:某些幹部對《幹部任用條例》的組織學習還不夠細緻,認識和理解還不夠深刻,內容掌握還不夠全面。對《條例》的學習還不夠重視,有些條款和程序還不夠熟悉。

二是《幹部任用條例》中規定有個別談話、發放徵求意見表、在考察幹部中,主要是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通過聽取談話人的口頭介紹,看民主測評結果及考察對象的總結材料,形式比較單一,手段比較簡單,難以發現考察對象的深層次問題。 有些人認為,如此考察只不過是走形式,因而積極性不高,不與考察組配合,敷衍了事;另外,有些人好人主義嚴重,怕得罪人,不敢反映問題,使得考察人員難以瞭解真實情況,對考察對象難以做出客觀準確的評價。比如,對村“兩委”班子進行測評時,有些村的民主代表性不夠。參與測評的黨員和羣眾代表有些是被支部書記“特指”的,這樣,公信度容易受到質疑。

三是根據《幹部任用條例》規定,考察黨政領導職務擬人人選,必須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績、廉,注重考察工作實績。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以上標準沒有依據幹部的不同級別、不同崗位作進一步細化,考察幹部時,只能憑自己的理解程度和價值取向進行分析評價,難免產生一定的主觀隨意性,導致考察的失真失實。四是在寫考察材料時,考察者的資歷、閲歷、理論素養、專業知識、興趣愛好、思維方式、材料能力、責任意識等不同,直接影響考察結論的準確性。

四、整改措施

一是要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不斷加強業務學習,練好基本功,特別是要精通《幹部任用條例》,熟練掌握選拔考察幹部的方法、步驟和各個關鍵環節。黨工委班子特別是“一把手”認真帶頭學習《條例》,熟悉《條例》的基本內容,提高貫徹執行的自覺性。組織部門的幹部要精通《條例》及相關法規文件的具體內容,做幹部工作的“明白人”,堅持原則,切實為上級部門當好參謀助手,選好人、用好人。要採取多種有效形式宣傳《條例》,讓廣大羣眾瞭解《條例》,引導廣大羣眾正確行使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營造有利於提高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質量、有利於防止和糾正用人上不正之風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是豐富考察方法,全面準確瞭解評價幹部。進一步加強對《幹部任用條例》規定的考察方法的豐富運用。比如,可以在民主測評中開展“反向測評”,在擬提拔幹部民主測評表中增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不足”一欄,由參加民主測評的幹部羣眾對考察對考察對象進行問題性評價,考察組對考察對象在測評中反映出來的問題進行“彙總”,再通過個別談話、實地考察、查閲資料等方式進行印證,防止“問題”幹部、“帶病”幹部矇混過關。要突出選人用人這個重點,建設高素質的幹部隊伍。要繼續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要樹立重品行的導向,注重選拔政治堅定、原則性強、清正廉潔、道德高尚、情趣健康的幹部;樹立科學發展的導向,注重選拔自覺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又好又快發展、工作實績突出的幹部;樹立崇尚實幹的導向,注重選拔求真務實、埋頭苦幹、默默奉獻、幹事不張揚的幹部;樹立鼓勵創新的導向,注重選拔思想解放、作風紮實、勇於創新、積極進取的幹部;樹立羣眾公認的導向,注重選拔肯幹事、能幹事、幹成事、能為民造福、羣眾擁護的幹部。

三是要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繼續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制度,規範幹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幹部選拔任用決策機制,堅持和完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和差額選舉等制度,使更多優秀的人才脱穎而出,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要建立健全乾部考核評價體系,細化考核標準,由籠統性考察向個性化考察轉變。藉助績效考核標準體系建設,建立不同類別領導幹部的考察標準。儘可能對幹部的類別進行細化,準確把握不同類別幹部的不同特點,確定不同的考察重點,建立側重點不同的考察指標體系。繼續推行並不斷完善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試行辦法,把考核結果作為幹部使用、培養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建立幹部考核與幹部培訓、選拔、任用相銜接的良性機制。

四是開展好“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動,以黨的xx大精神為指導,堅持從嚴治處、從嚴律己、從嚴帶隊伍,突出“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這個主題,教育引導機關幹部加強理論武裝,強化黨性鍛鍊,堅持公道正派,提高道德修養,着力解決在政治堅定性,品德純潔性、作風先進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圍繞提升選人用人公信度和組織工作滿意度,建設成過硬的隊伍,為黨員、幹部和各類人才服務,讓黨放心,讓羣眾滿意。

五是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幹部考察材料質量。進一步落實幹部考察責任制度,全面分析和歸納,強化工作人員在撰寫考察材料過程中的責任意識。

安監局“紅頂中介”專項檢查自查報告專項檢查自查報告(4) | 返回目錄

省安監局:

xx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在六大行業開展“紅頂中介”專項檢查的通知》下發後,林區安監局黨組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在全系統紮實開展專項檢查。現報告如下 :

一、黨組高度重視,組織部署周密。一是在各項工作十分緊張的情況下,黨組把專項整治作為一項重點工作,進行全面部署。二是主要領導親自抓。安監局成立了專項檢查整治領導小組,黨組書記、局長張文親自擔任組長,對檢查整治工作給予有力領導。三是制訂了周密計劃。安監局制訂了《關於對全區安全生產領域“紅頂中介”進行專項檢查整治方案》,指導專項檢查整治活動深入有序地開展。

二、以問題為導向,明確重點。安監局把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作檢查目標,在“嚴、細、深、實”上下功夫。

首先,對“紅頂中介”檢查整治工作進行深入宣傳發動。局工作人員利用執法檢查、審批、許可和在網站上開高專欄等多種形式,對企業和辦事羣眾進行宣講,使服務對象知悉中介服務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及中介組織應當遵守的行為規範。與此同時,安監督局還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羣眾對中介服務的諮詢投訴。

其次,突出檢查重點。根據林區實際,把檢查重點放在安監局是否與所屬或管轄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真正脱鈎;是否違規將現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轉為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是否有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中介服務;是否在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違規開支、報銷費用、索賄受賄等問題;是否有違規使用財政、國有資金購買中介服務,虛假支付中介服務項目及違規使用票據、亂收亂支,不按規定實行政府採購、招標投標等問題。工作人員是否有利用職權插手、干預安全生產中介服務市場,在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持股分紅、佔有財物、違規兼職取酬,報銷費用,勾結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套取國家資金等問題。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有否利用行政權力搞行業壟斷,強行服務並收費,強制企業入會、參加各類培訓班、研討班並收費,強制收取贊助費、諮詢費、服務費、審驗費等問題。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是否有借監管部門及其公職人員的名義或利用向監管部門和監管人員搞利益輸送、報銷費用等方式,排擠其他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介入,搶佔市場,壟斷經營,強制服務等問題。

第三,對與中介服務有關的各個工作流程和環節進行認真清理。對近年來的審批、許可事項,一一進行清理,重點檢查有無依據審批、越權審批,有無擅自將中介服務作為審批前置條件等。

三、認真逐單位逐項清理,規範中介服務。林區安全生產領域現有一個社團組織安全生產協會、一家事業單位疾控中心,分別承擔了相關的安全生產服務工作。

安全生產協會是經林區民政局批准成立的獨立的社團組織,近年來,協會緊緊圍繞全區安全生產中心任務,利用網絡,及時把全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安全標準化推廣、傷亡事故等安全生產情況傳遞給會員單位。積極配合安監局開展“隱患治理,保障安全”、“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等主題活動,邀請安全生產方面的專家授課、研討,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為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好轉,發揮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協會是經確定的企業標準化創建評審組織單位,沒有進行中介評價服務。會員單位都是書面申請加入協會,協會的主要經濟收入為會員單位的會費,會費標準為協會會員大會討論一致通過,由會員主動按時繳納。協會經費支出主要是組織專家查隱患和對會員單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支出,沒有組織外出考察等,沒有報銷其他費用。

疾控中心承擔職工上崗離崗體檢等職業衞生服務,收費標準由林區物價局核定,在物價檢查中沒有發現濫收費問題。

林區企業的安全評價、諮詢等都是由企業自主選擇的區外中介服務機構進行,安監局沒有指定或變相指定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