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三資管理”自查報告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和財務管理,是農民羣眾普遍關注的熱點、焦點、難點問題,也是誘發農村幹部腐敗的一個重要因素。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和財務管理,歷來是黨中央、國務院重視“三農”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也是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制度之一。根據縣農業局《關於認真開展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規範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城陽街道全面開展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的檢查調研,自查工作進展順利,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街道“三資管理”自查報告

一、基本情況

城陽街道針對村級財務管理混亂、村幹部違法違紀現象時有發生的現象,建立了農村財務監管中心,全面推行“村財街道管村用”制度,制定出台了《城陽鎮人民政府關於“村財鎮管村用”改革的實施方案》,到XX年7月已將全街道所有行政村的財務全部納入了街道農村財務監管中心集中管理,設立財務公開欄,及時公開財務收支狀況,增加財務透明度,加大羣眾監督力度。明確了公開招投標的程序、範圍,對農村集體資產轉讓、資源開發和工程建設招投標方面進行有效管理。制定出台了相關制度,對農村集體資產、資源進行了清產核資,建立村級台帳。通過加強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和財務管理的規範化建設,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農村“三資”管理和財務管理混亂的局面,取得了較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農村集體“三資”登記台賬不完整、不全面。農村集體“三資”在登記管理上,資金、資產相對好一些,而土地尤其是“四荒”地的登記就不全、不細或沒有台賬登記,造成“三資”底子不清、管理混亂。

2、財務管理不規範。不規範的表現主要體現在財務制度執行不力,少數幹部不廉潔。有的村開支不經集體研究,大額支出不討論;有的村幹部自用自批,村民主理財公章在村幹部手中,民主理財小組形同虛設;有的村假公濟私,揮霍浪費,亂髮福利等;有的村幹部自己開票收款、長期不報賬,導致無法正常結賬;有的村收款開具非統一收款收據,白條入賬;有的村報銷憑證不規範,支出憑證手續不完整。

3少數村財會人員素質低,責任心差。有的村財會人員故意拖延報賬時間,無法正常結賬;有的村財務人員調整以後,移交檔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賬冊憑證,其他村幹部還束手無策。

三、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

1、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和財務管理監督渠道不暢。一是司法機關監督乏力。由於職能限制、違規金額小等種種因素,司法機關不能、不願介入村組幹部的經濟問題;二是紀檢機關監督乏力。村幹部是黨員的,紀檢部門還可以查處,對不是黨員的,紀檢部門不便查處;三是羣眾監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經營,使村民集體觀念、民主管理意識淡薄。此外,現在農村大部分有知識有能力的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的村民基本上是老少病殘,他們對集體的事不關心、不過問、不瞭解,民主管理和監督流於形式,給了某些不廉潔的幹部可乘之機;四是村班子內部監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幹部搞一言堂,大事不開會,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員無法監督;五是民主理財小組監督乏力。有的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不是民選的,不為羣眾説話;有的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多年不調整;有的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文化知識水平較低,沒有理財能力;有的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原則性不強,禁不住村幹部做小動作。

2、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一是認為農村集體經濟收入少、債務多,無資產可管,有的認為現在財務制度全、羣眾監督緊,村幹部無機可乘;二是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和財務管理方面的政策、規章制度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落實。有些村幹部不熟悉法規和財務制度,不按規章制度辦事,不聽財會人員的意見和建議,造成管理混亂的局面。

3、村級財會隊伍的穩定性不夠。財務管理工作要求財會人員業務能力強並保持相對穩定。現在每逢村黨支部、村委會換屆,財會人員也跟着換。此外,由於經費緊缺,對各村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減少,村級財務人員業務素質難以提高。

四、對策及建議

1、加強領導,落實職責。各村要成立農村集體“三資”監管領導小組,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納入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考評內容,建立考評檔案,實行獎優罰劣。

2、完善制度,規範操作。在落實原有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財務公開等相關制度的同時,制定出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其性質、模式、工作流程、監督、責任和處罰等規定,使工作開展有章可循。

3、摸清底子,健全台賬。結合新一屆村級換屆,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台賬進行再次核對,查缺補漏,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台賬。 4、加強培訓,提高業務。定期開展業務培訓,將財會、招投標、公有資產監管等制度、操作規程等作為主要學習內容,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整體素質和業務技能。

5、強化監督,促進整改。不定期組織人員深入各村進行明查暗訪,發現問題,及時通報,督促整改。切實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維護好農民羣眾的利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