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文獻表著錄使用的符號

規定的標誌符號如下:

參考文獻表著錄使用的符號

.(下圓點)用於題名項、析出文獻題名項、其他責任者、析出文獻其他責任者、版本項 、出版項、出處項、專利文獻的“公告日期或公開日期”項、獲取和訪問路徑以及著者-出版年制中的出版年前。每條文獻的結尾可用“.”號。

:(冒號)用於其他題名信息、出版者、引文頁碼、析出文獻的頁碼、專利國別前。

,(逗號)用於同一著作方式的責任者、“等”或“譯”字樣、出版年、期刊年卷期標誌中的年或卷號、專利號、科技報告號前。

;(分號)用於期刊後續的年卷期標誌與頁碼、同一責任者的合訂題名前。

∥(雙反斜槓)用於專著中的析出文獻的出處項前。

( ) (圓括號)用於期刊年卷期標誌中的期號、報紙的版次、電子文獻更新或修改日期以及非公曆紀年。

[ ](方括號)用於文獻序號、文獻類型標誌、電子文獻的引用日期以及自擬的信息。

/ (單反斜槓)用於合期的期號間及文獻載體標誌前。

-(起訖號)用於起訖序號和起訖頁碼間。